DB31 330.1-2005 鼠害与虫害预防与控制技术规范 第1部分 鼠害防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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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65.020.01 B16 备案号:17081-2005 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 330.1-2005鼠害与虫害预防与控制技术规范 第1部分:鼠害防制 2005-05-18 发布 2005-07-01 实施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1 330.1-2005 前言 鼠类不仅传播鼠疫、流行性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森林脑炎、斑疹伤寒、黑热病等多种疾病,严重危害人类健康;而且通过啮咬、盗食、污染等方式给工业、农牧业生产等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为了安全、有效地控制鼠害,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鼠类防制用药和防制技术,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各类指标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
2、例和全国爱卫办(1997)第5号文发布的灭鼠、蚊、蝇、蟑螂控制标准的基础上,结合上海市鼠害与虫害控制的实际情况,并参考了国内有关城市和地区的做法而制定。 本标准第4、5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本标准参加起草的单位:上海市卫生害虫防制公司、特菱卫生除害服务有限公司、光华贝斯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冷培恩、徐仁权、朱仁义、李光耀、金培武、张浩、徐园、赵冰 本标准于2005年7月首次发布。 I DB31
3、330.1-2005 鼠害与虫害预防与控制技术规范 第1部分:鼠害防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鼠害防制的器械、药物、防鼠灭鼠操作程序、检查技术及控制标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鼠害预防和控制的行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8321.1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一)(五) GB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16548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
4、处理规程 SN/T 1123 溴甲烷、硫酰氟帐幕熏蒸处理规程 灭鼠、蚊、蝇、蟑螂控制标准(全国爱卫办【1997】第5号文) 3 术语解释 3.1 鼠害防制 采取环境治理、物理器械和药物灭鼠、设置防鼠设施等措施控制鼠密度与鼠害的发生。 3.2 鼠迹 指鼠觅食、啃咬、排泄、行走等活动时留下的各种鼠咬迹、足迹、鼠粪、尿迹、鼠道、鼠洞及鼠道油迹等痕迹。 3.3 慢性鼠药 是指毒性作用缓慢的灭鼠剂,主要是指抗凝血类灭鼠剂。 3.4 急性鼠药 指毒性作用快,潜伏期短的灭鼠剂。 3.5 抗凝血灭鼠剂 指通过抑制维生素K1环氧化物还原酶阻止肝脏生产凝血酶原,破坏血液的凝固功能,造成鼠类出血死亡的一类灭鼠剂。
5、3.6 第一代抗凝血灭鼠剂 为香豆素类和茚满二酮类衍生物,其特点是鼠类需要连续几次取食后累积中毒死亡。 3.7 第二代抗凝血灭鼠剂 均为香豆素类衍生物,一次取食即能达到毒杀的目的。 3.8 熏蒸剂 指用于密闭环境杀灭鼠类和鼠体外寄生虫的毒气。 3.9 摄食系数 1 DB31 330.1-2005 指在有选择的条件下,鼠类对毒饵与无毒的基饵(和毒饵的基饵相同)的摄食量之比,摄食系数0.3表明毒饵适口性好,0.1表明毒饵适口性差。 3.10 前饵 在使用急性灭鼠剂时,投毒饵前,投放与毒饵的基饵相同而无灭鼠剂的饵料,让鼠自由取食,提高鼠类对所投放毒饵的取食率。 3.11 新物反应 指鼠类对环境中新出
6、现的物质具有警觉反应,表现为对新出现的物质多次反复探索的过程。 3.12 回合式投毒 指在投放第二代抗凝血灭鼠剂时,首次投毒后隔1周再补投1次。 3.13 防鼠设施 指有效隔离和阻隔外界鼠类进入建筑物内部的各项设施。 3.14 重点场所 生产、销售、储存食品的场所、药品生产场所、机场、港口、码头和动物养殖场。 3.15 外环境 指各类建筑物以外的场所。 3.16 单位类型 小型单位是指单位占地或者使用面积不满1000 m2的单位;中型单位是指单位占地或者使用面积在1000 m2以上不满3000 m2的单位;大型单位是指单位占地或者使用面积在3000 m2以上5000 m2以下的单位;单位占地或
7、者使用面积在5000 m2以上1万m2以下的,作两个大型单位计算;超过1万m2的,依此类推。 4 灭鼠药物的使用、存放 4.1 使用的灭鼠药物必须符合GB8321.1和GB4285的要求,并具有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和统一的标签与防伪标识。 4.2 各用药单位需保留2年的药品采购原始单据,用药记录,以便查验。 4.3 禁止使用的灭鼠药物 氟乙酸甲酯(氟乙酰胺,1081)、四亚甲基二砜四胺(毒鼠强、四二四)、1(对氯苯基)2,8,9三氧5氮1硅双环(3,3,3)十一烷(毒鼠硅、氯硅宁)、氟乙酸钠(1080)以及国家禁止使用的其他灭鼠药物。 4.4 允许控制使用的灭鼠药物 二
8、磷化三锌(磷化锌)、0,0双(对溴苯基)(1亚胺乙基)硫逐磷酰胺酯(溴代毒鼠灵)、0,0双(对氯苯基)(1亚胺乙基)硫逐磷酰胺酯(毒鼠磷)以及国家允许控制使用的其他灭鼠药物 4.5 在下列场所禁止使用化学药物灭鼠: 生产、加工、储存、销售食品的场所及药品生产的场所; 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 幼托和托老机构、精神病病区以及智障人员活动的区域。 4.6 药物配制:在灭鼠中配制新鲜灭鼠毒饵技术按照附录A要求。 4.7 在投放灭鼠药物时,鼠药应置于毒饵盒和容器内,并有明显的警示标志,警示标志见附录B。 4.8 鼠药应当存放在干燥、阴凉、避光的专用场所,密闭隔离存放。 4.9 每种鼠
9、药应有明显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商品名、药物名称、生产厂商、进货日期、生产2 DB31 330.1-2005 日期、有效期等内容。 4.10 鼠药应有专人负责保管,鼠药出入库有详细的记录,灭鼠原药或母粉(母液)有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 4.11 鼠药的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应及时处置所有过期、剩余的鼠药。 5 鼠害预防与控制操作程序 5.1 在施行鼠害预防和控制时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鼠害调查实施灭鼠措施防鼠设施设置与维护鼠尸与鼠体寄生虫处理灭效考核。 5.2 鼠害调查 5.2.1 专业人员在灭鼠前应先进行鼠侵害状况和鼠在室内外迁移途径的调查。 5.2.2 鼠侵害状况调查主要是查找鼠迹或以鼠
10、夹法、粉块法测定鼠密度;鼠在室内外迁移途径调查主要是检查建筑物与外界相通的大于0.6cm的缝、孔和洞等。检查或测定结果有详细记录,记录内容包括:鼠种、鼠迹的分布、缝、孔、洞出现的部位、鼠迹阳性率或鼠密度。 5.2.3 根据调查和测定结果制定防制方案,不同灭鼠阶段根据环境和鼠种特点,合理运用以环境防治为主、结合运用药物、器械措施的综合性防制方法。方案内容必须包括:灭鼠方法与措施(使用的灭鼠器械,鼠药品种、剂型与安全性、灭鼠毒饵的放置位点、控制频度),防鼠设施,灭鼠效果考核方法与时限,告知书及被服务单位的职责等。 5.3 实施灭鼠措施 根据制定的防制方案,采用器械和化学药物控制鼠类 5.3.1 器
11、械灭鼠 5.3.1.1 器械灭鼠是采取各种灭(驱、捕)鼠工具进行的灭鼠方法,常用的灭鼠工具有鼠夹、鼠笼、粘鼠板、电子捕鼠器、驱鼠器和其他工具。 5.3.1.2 在使用鼠夹和鼠笼等工具灭鼠前,对使用的工具逐一进行有效性检查。 5.3.1.3 使用鼠夹、鼠笼捕杀褐家鼠或黄胸鼠时,鼠夹、鼠笼应免启动机关3天以上,每天调换饵料,以消除鼠的新物反应,至第4天后启动机关进行捕杀;捕杀小家鼠和黑线姬鼠可直接启动机关;鼠夹或鼠笼应布放在鼠活动区域如鼠洞、鼠道和鼠迹附近,机关面向墙或物体,夹体距离墙或物体1cm2cm并与之垂直;采用鼠夹或鼠笼灭鼠需布放足够数量,诱饵应选择鼠类喜食的新鲜食物,在食物丰富的场所,可
12、用棉花球滴麻油作诱饵。晚放晨收。 5.3.1.4 粘鼠板捕(粘)鼠时,将粘鼠板平放,在粘鼠板上放置少量的饵料,靠墙边、物体放置;应避免将粘鼠板放置在潮湿、多灰和阳光直射的环境。晚放晨收。 5.3.1.5 电子捕鼠器主要适用于食品厂、仓库、养殖场等环境,在鼠经常活动的路线上布放捕鼠导线,使用的电子捕鼠器必须具有安全性检测合格证书。注意使用安全。 5.3.1.6 驱鼠器主要适用于仓库、电厂、信息技术行业等环境,驱鼠器宜放置在鼠类易于迁入的部位,以阻止外环境的鼠类进入室内。 5.3.1.7 按照鼠害调查程序中确定的部位放置灭(驱)鼠工具,并有详细记录,定期检查、维护、调换。 5.3.2 药物灭鼠 5
13、.3.2.1 灭鼠阶段灭鼠方法 5.3.2.1.1 室内灭鼠应将毒饵投放在鼠道、墙角、角落或物体旁,每15m2投放2点 3点,每点投放毒饵3g5g;室外灭鼠应将毒饵投放在垃圾房、垃圾堆、鼠洞附近、破损下水道周边和建筑物周围,每点投放毒饵10g20g;下水道灭鼠时,用竹片缚毒饵(抗凝血灭鼠剂蜡块和3 DB31 330.1-2005 动物性诱饵配制的毒饵),放置毒饵的位置应高出水面20cm。 5.3.2.1.2 记录毒饵实际投放的地点和数量,每日或隔日检查每个点的毒饵消耗量,根据不同鼠药的特点决定补充毒饵时间与补充量。在灭鼠期间,第一代抗凝血灭鼠剂毒饵需要饱和投放,投放的毒饵量必须足够让鼠取食,1
14、周内隔天检查并补充毒饵;第二代抗凝血灭鼠剂毒饵按照回合式投放毒饵;抗凝血灭鼠剂毒饵均需保留10天以上。 5.3.2.1.3 在使用磷化锌等国家允许的、控制使用的急性鼠药时,投放前先选好点,投放前饵,每日检查并补充,完全消耗点加倍补放,共3天6天,当连续2天消耗量不变时,可以改放毒饵;急性鼠药必须由专业人员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投放,投放时间不超过2天,安全可靠的地方可投放7天,并严格做到晚上投放,次日早晨收回。 5.3.2.1.4 熏蒸剂灭鼠主要适合于密闭条件良好的仓库、地下室、垃圾通道等,从事熏蒸剂灭鼠的专业人员必须符合SN/T 1123的要求,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仓库、地下室、垃圾通道则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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