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28837-2012 木质包装检疫处理服务质量要求.pdf
《GB T 28837-2012 木质包装检疫处理服务质量要求.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GB T 28837-2012 木质包装检疫处理服务质量要求.pdf(28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道昌ICS 03. 100.01 A 80 和国国家标准11: ./、中华人民GB/T 28837一2012木质包装检疫处理服务质量要求Requirement on services of quarantine treatments of wood packing material 2012-12-01实施2012-11-05发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痊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这窑川墨、1r鸣、UJ阳川咄咄mA)A码耐、Ji俨数白守墨、GB/T 28837-2012 目次皿1112333333445566677888012345678901叮BA唱EA唱EAtA唱tA唱EA咽
2、本叮tE企咛tA唱EAnrunfu单u单告证单告报凭报报果格申果结合理结理理u录处理处处求疫处蒸害要七EH检热熏除局表检单u装装装装系布求琅收告包包包包体与要hu验报质质质质理境制虫厂置求度木木木木管环控灭入处卜物物物物量施疫疫装咒如控源H货货货货质设防防包情昕制求监置溯境境境境疫区境境质常训u搜控要量处和出出出出检厂环环木异培FF的制质和理制技仲川ut讯怀特白白置控及告管控要和影和影和和和影和和和瞅伫附牌轿回精制睬随时瞅瞅瞅喇那时四跚跚MM四四四四四四引定施同限量施疫测理购理理况理i踪理训料料料料料料料料料料料性和加合期质设防悯瞅瞅刷惜时则问他VHr础黯班喷喷喷喷啧啧啧啧资资喷前围范语识务务
3、疫区境监委原检标异检储运交服档员ABCDEFGHU(言范规术标服服检厂环录录录录录录录录录录录考前123456789川口MUHUMuumnn附附附附附附附附附附附参I GB/T 28837-2012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国际货运代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SAC/TC489)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z厦门市格灵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联合纵横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上海新景程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质检总局动植检司、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
4、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古田县鹤灵除害处理有限公司、汕头市汇海木制品厂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清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漳州市格灵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泉准、陈富槐、陈其生、黄智辉、马克争、林忠、陈智勇、李今中、胡美玲、万本屹、孙健、陈勇、洪节省、陈金辉、蔡开珍、吴剑光、谭卫钧、汤知农、庞林、张勇、杨立国、吴伟宁、李芳荣、吕问贤、林立、林文真。皿主主/ / GB/T 28837-2012 木质包装检疫处理服务质量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木质包装检疫处理服务的质量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行业及其相关企业。2 规范性引用文件
5、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0478 植物检疫术语GB/T 28838 木质包装热处理作业规范SN/T 1143 植物检疫简易熏蒸库熏蒸操作规程国际植物保护公约CInternationalPlant Protection Convention, IPPC) 3 术语和定义GB/T 2047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 标识加施资格企业enterprise qualified for identifying 获得检验检疫机构认可,具有资格
6、对出境木质包装采用已批准的检疫处理措施实施检疫处理并加施IPPC标识的企业。3.2 木质包装wood packing material 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模、垫木、枕木、衬木等。经人工合成或经加热、加压等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合板、纤维板等除外。3.3 3.4 3.5 热处理库heat treatment chamber 利用热处理技术杀灭木质包装材料中有害生物的固定设施。SN/T 2371-2009,定义3.1J实时监测real-time monitoring 检验检疫机构利用网络技术手段对木质包装材料检疫处
7、理过程中的实时数据进行远程监控。注2改写SN/T2371一2009,定义3.20电子监管distant supervision by internet 对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的相关信息实施信息化管理的过程。注:改写SN/T2371-2009,定义3.301 GB/T 28837-2012 3.6 熏蒸库fumigation chamfer 专门用于对植物、植物产品、木质包装材料等进行熏蒸处理的建筑物及符合要求的设施。SN/T 1143-2002,定义2.1J4 标识加施资格企业4. 1 企业资质4. 1. 1 应依法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4.1.2 应取得4. 1. 3 热处理呐77:出旦国也r
8、t7J、可=1吧?叫写汁1;jI曰阳。4.2 人员4.2. 1 企业应业应组,其成员应:一一熟悉检验检疫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一熟练掌握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的相关技术和操作规程; 一具有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的相应管理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一一经检验检疫机构培训并持证上岗; 一一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掌握、分析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并做2.3 协检员应经检验检疫或相关机构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沁业资格证书,应及检4.2.4实施视雌控的操作员和管理员应经电子监管操作培训,有较强的业销抑制练运用监控软件4.2. 4.3 面达到环保要求。4.4 服务费用/二二:/ 企业应告知客户服务费用标准,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客户
9、收取费用。4.5 服务场所和标识4.5.1 企业应具有与其业务规模、作业需求相适应的营业或作业场所。环境等方4.5.2 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和辅助工具,并应符合保障安全生产、计量检定的有关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4.5.3 企业的名称应含有表明行业特点。4.5.4 服务营业场所、运输工具等宜有企业标识。4.5.5 单证上应标注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名称、经营代码、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GB/T 28837-2012 5 服务合同和单证5. 1 服务合同格式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应规定的要求。5.2 服务合同应明确委托人及其联系人、联系方式和详细地址;木质包装的型号规格、价格
10、、数量、交货期、技术要求等。5.3 服务单证包括:一一一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申报单),参见附录A;一一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热处理结果报告单),参见附录B;一一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熏蒸结果报告单),参见附录C;一一木质包装检疫处理曲线图;一一木质包装检疫处理过程检测记录;一一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凭证),参见附录Do6 服务期限与承诺6. 1 服务期限6. 1. 1 接受委托后,标识加施企业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对委托处理的木质包装进行检疫处理。6.1.2 木质包装热处理后,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内将经检疫处理后的木质包装交付给委托单位。6.2 服务承诺6.2. 1 标识加施企业对选材、检疫处理、标识加施
11、环节负责。6.2.2 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不得进行加施检疫处理标识。6.2.3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7 检瘟质量管理体系参见附录E。8 厂区设施环境与布局要求参见附录Fo9 环境防瘟控制要求参见附录G。10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10. 1 测量装置10. 1. 1 木材水分检测计和热处理窑炉的热电偶温度检测计等监视和测量装置应有国家标准计量检定合格标志或符合有关行业标准。3 G/T 28837-2012 10. 1. 2 应定期安排有关检定机构进行仪器检定。检定机构签发的检定证书或报告须妥善保存。10. 1. 3 测量装置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10. 1. 4 应及时评估失准仪器可能对产品构
12、成的影响及仪器失准期间可能导致不合格品的严重性以决定应采取的行动,并将决定记录在纠偏行动记录上。10.2 仪器检定状态标识仪器的检定状态应有,但不限于,以下的检定标识识别:一一检定合格的仪器贴上检定绿色合格标识;一一维修中或未经检定的仪器挂上停用j不在使用中的标牌。10.3 出口货物木质包装质量控制监测系统10.3. 1 应安装必要的监测和控制设备,以实现对木质包装检疫处理过程中加热升温、排气降温、调节湿度或熏蒸投药浓度等关键技术参数的实时监测、控制与记录,使整个检疫处理过程符合要求。10.3.2 按照检验检疫机构电子监管的要求,通过网络技术手段对待处理木质包装、检疫处理过程、标识加施过程、成
13、品库管理过程等关键控制点的现场进行远程实时视频监控,实现检验检疫机构对木质包装检疫处理关键技术参数的远程监管与必要的合格评定。10.3.3 应及时对质量控制与监测系统中的数据流和信息流进行分析和判定,并适时采取必要的调整或报告检验检疫机构,确保检疫处理过程真实有效。同时应做好对上述信息的记录、留存与备查工作。11 委托受理11. 1 提请出境货物木质包装使用企业在委托处理前填写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委托书。11. 2 委托书应加盖出境货物木质包装使用企业的公章。11. 3 根据委托书确定的事项和范围,认真、尽责地履行义务,及时向客户汇报业务进展情况,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11. 4 对委托处理
14、木质包装具体要求的说明,包括:一一品种、数量、规格的要求。提请出境货物木质包装使用企业应如实申报木质包装的品种、数量、规格。-一一形态要求。木质包装应以完整立面形式处理。一一材质要求。无树皮,元活虫。一一其他要求。需在包装时固定的附属结构(支架、撑木、垫木等一并检疫处理;木箱侧板有肢合板,不便一并热处理的,应对侧板的实木部分进行处理,并清点数量;仅有底座为实木部分的木箱需要处理的,提请使用企业应在委托书上声明,所取得的合格凭证也将做相应说明。12 原料采购质量控制要求12. 1 原料验收12. 1. 1 按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原料验收。12. 1. 2 所有半成品原料入厂前应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后
15、填写登记表。12. 1. 3 应填写木质包装入厂验收检查记录机参见附录l),与随附单证或资料进行品种、数量、规格等核对,确认与实物相符。12. 1. 4 提请客户做好原料交接和验收工作。12. 1. 5 负责原料运输的运输工具应符合卫生检疫要求,车厢底部不能有树皮、下脚料、泥土等杂质,以防止有害生物通过运输途径进入厂区,构成交叉污染。12.2 检验项目和控制标准GB/T 28837一2012原料入厂的检验项应控制在元树皮、无活虫;处理木材尺寸规格应符合客户要求,不得大于热电偶埋植木块尺寸。13 检瘟处理操作及质量监控要求13. 1 热处理热处理及技术要求应符合GB/T28838规定的要求,防止
16、因不按规程操作或工作失职而造成的安全事故。13.2 熏蒸处理13.2. 1 熏蒸处理及技术要求应符合SN/T1143规定的要求,在熏蒸密闭期间,不得擅自打开密封库的密封部件;未征得熏蒸操作人员的同意不得擅自进入熏蒸库内。13.2.2 在常压下,澳甲烧熏蒸处理(MB)应按表l所列条件处理。表1滇甲虫完熏蒸处理(MB)最低浓度要求温度剂量g/m3 g/m3 2 h 4h 12 h 24 h 二三2148 36 31 28 24 二,1656 42 36 32 28 二,1164 48 42 36 32 13.2.3 熏蒸温度不低于10OC,熏蒸时间不少于24h。熏蒸处理过程中应至少在第2h , 4
17、 h , 24 h进行熏蒸浓度检测。13.3 其他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或输入国家/地区认可的其他检疫处理方法。14 标识管理制度14. 1 标识正确使用用于确认检疫处理合格的木质包装上的特定标志,见GB/T28838 0 14.2 加施标识14.2. 1 应按照GB/T28838的要求进行加施标识,规格和位置应符合检验检疫机构要求,清晰易辨及永久性,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仿制。14.2.2 未经检验检疫机构监管或批准,不应在己处理的木质包装上擅自加施标识。14.2.3 建立标识印章使用制度。在使用标识保管过程中,发生遗失、损毁时,要及时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注销其印章。5 G/T 28837-2012
18、 14.2.4 对再利用、再加工或经修理的出境木质包装,加施标识前应确认其各个组成部分均得到有效检疫处理,经验证后重新加施标识,并去除旧标识。14.2.5 标识加施应在装有纱门纱窗的标识加施区内进行。14.2.6 加施标识时,应做好作业记录。14.2.7 加施标识应符合GBjT28838的规定。15 异常情况的报告和处置15. 1 建立异常情况的报告和处置制度。15.2 生产期间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配合检验检疫机构查找原因,暂停使用与销售,限期整改,并在异常情况处置报告单)(参见附录J)上作详细记录:一一检疫处理未达到规定温度、浓度、时间等技术指标的;一一处理设施、检测设备损坏,达不到要求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5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GB 28837 2012 木质 包装 检疫 处理 服务质量 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