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07 T 21-2019 潍坊肉鸡全产业链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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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65.020.30CCS B 40DB3707潍坊市地方标准DB 3707/T 212019潍坊肉鸡全产业链管理规范2019-12-30 发布2020-01-30 实施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3707/T 212019I目 次前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基本要求.25养殖管理.25.1养殖场场址、设施和设备.25.2生态、环保要求.35.3饲料和饮水.35.4饲养密度.45.5通风和温度控制.45.6光照控制.45.7垫料.45.8生物安全管理.45.9可追溯管理.65.10鸡苗管理及淘汰.65.11饲养过程管理.65.12鸡群观察.95.13装运.
2、96屠宰加工管理.96.1屠宰厂的厂区设施要求.96.2厂房及设施要求.106.3宰前检验.106.4肉鸡加工.117产品流通管理.247.1贮存.247.2运输鸡肉产品的工具要求.257.3销售.258不合格品管理.269人员管理.2610无害化处理.26附录 A(资料性附录)鸡肉产品分级规格及包装示例.29DB3707/T 212019II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和GB/T20001.7-2017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潍坊市商务局、潍坊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归口并监督实施。本标准起草单位:潍坊美城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培森、马永升、刘文鹏、张登平、玄承烨、王洪涛
3、、付伟信、陈安朋、孙文娜、于晓冬。DB3707/T 2120191潍坊肉鸡全产业链管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肉鸡产业链的基本要求、养殖管理、屠宰加工管理、产品流通管理、不合格品管理、人员管理及无害化处理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潍坊肉鸡的养殖、屠宰加工和流通等的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7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2694食
4、品安全国家标准 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GB 13078饲料卫生标准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07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6388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T 18078.1农副食品加工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1部分:屠宰及肉类加工业GB/T 19000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GB/T 19478肉鸡屠宰操作规程 鸡GB/T 20014GB/T 20014良好农业规范(GB/T 20014.1GB/T 20014.24系列
5、)GB/T 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GB/T 27341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 食品生产企业通用要求GB/T 33300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NY 5032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NY/T 330肉用仔鸡加工技术规程NY/T 388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NY/T 5030无公害农产品 兽药使用准则NY/T 5038无公害食品 家禽养殖生产管理规范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农医发201725 号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3基本要求DB3707/T 21201923.1养殖场、屠宰加工厂应建立机制,跟踪国际、国家、行业
6、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有关的食品安全危害信息。3.2养殖场、屠宰加工厂应按 HACCP 原理识别食品链相关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危害,并建立有效的控制措施。3.3养殖场、屠宰加工厂应策划、评估食品安全状况,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应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3.4养殖场、屠宰加工厂应预留与食品安全风险相对应的食品安全风险基金或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4养殖管理4.1养殖场场址、设施和设备4.1.1养殖场选址应符合当地畜牧规划布局,并满足以下要求:应距离村庄、居民区、公共场所、交通干线 500 m 以上;应地势平坦干燥、背风向阳,位于居民聚集区的下风向,未被污染、无疫病的区域;应距离动物屠宰加工
7、场所、畜禽交易市场、其它畜禽养殖场或者养殖小区 500 m 以上;应距离垃圾及污水处理场所 1500 m 以上;应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 3000 m 以上。4.1.2应考虑养殖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采取适当控制措施,将对环境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4.1.3应考虑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养殖适宜性等因素对养殖场的设施和场所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和执行相关措施,以将风险降到最低。4.1.4肉鸡养殖场净道和污道应分开,肉鸡养殖场生产区、生活区应分开。4.1.5鸡舍应满足以下要求:屋顶和天花板应状况良好,能够防雨防水,并且容易清洁,并能耐酸、碱等消毒药液清洗消毒;鸡舍地面应高于室外高度,并且有良
8、好的排水,能够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墙体应防水、防风,并且能防止虫害;鸡舍应能隔热;鸡舍应有防鼠、防鸟设施;有降温装置,开放式鸡舍要安装纱窗、纱门,鸡舍入口处应设有缓冲间以免冬季的寒风进入;鸡舍内的温度、湿度应满足肉鸡不同阶段的需要,以降低疾病发生机率。鸡舍内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应符合 NY/T 388 的要求。4.1.6鸡舍中动物福利的要求应进行张贴,生产者和主管兽医应对所有鸡舍进行检査。在鸡舍内应明示以下内容:可用的地面活动范围;最大饲养密度;饲养量;温度控制;饲料类型和料库类型;光照制度,至少每年进行检査。4.1.7设备安全,应满足以下要求:养殖场所有的带电操作均由有电工职业资格证的电工
9、进行,并保存相应的操作记录。普通员工应掌握简单的电工维护技能,如维护插头、灯泡等;运送肉鸡饲料产品的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为防止交叉污染,特别注意多用途运输工具的清洁;DB3707/T 2120193所有贮存肉鸡饲料的散装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清洁,为防止交叉污染,特别注意多用途装载设备的清洁;员工或其他有资格的人员应全面检査所有自动设备,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自动设备包括自动的或机械的设备。如果发现自动设备有故障应立即排除。如果不能立即排除,应采取保护肉鸡免受不必要的痛苦和伤害的措施,直到故障被排除;养殖场应有控制鸡舍设备失灵时的报警装置。4.1.8在有自动设备的地方应安装通风设施,设施应包括:警
10、报器(在断电时仍能正常工作);应每天检査,以确保设备完好。备用的通风设备。4.1.9应每天检査报警系统并做好检査记录,妥善保存每日检査记录。4.1.10在密闭式鸡舍内应设置控制环境温度、通风、光照的设施,并设置鸡舍内发生断电、高温等意外情况的报警装置。4.2生态、环保要求4.2.1肉鸡养殖场应实施环境和生态保护。4.2.2肉鸡养殖场应在适宜时,考虑把非生产区(如低洼的湿地、林地、畦头未耕地、贫瘠土地等)转换成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养殖场应尽可能使用可持续的能源并进行监视,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4.2.3肉鸡养殖场水资源利用应利于水土保持。4.2.4肉鸡养殖场应实施废弃物和污染物管理、回收、
11、处置并再利用。4.3饲料和饮水4.3.1饲料使用及储存5.3.1.1 应购买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GB 13078 的要求和(或)获得了饲料产品认证的饲料,留存相关采购记录。应记录饲料原料购买发票号码和产品批次号码,当饲料用完且未保存原始包装标签时,可根据号码追溯获取相关批次的资料。对饲料应进行验收,检查其标识内容是否包括了饲料名称,饲料生产厂,生产日期,保质期,水分含量,配料成分,营养成分等信息。5.3.1.2 对加药饲料,应有药物残留处理程序;如果使用了加药饲料,应有专用的箱柜或房间分别回收、储存这些饲料。5.3.1.3 饲料分开贮存并能防止饲料变质和交叉污染。5.3.1.4 饲料
12、的储存场所应能将虫害、野生动物和天气影响的风险降到最低。5.3.1.5 所有盛装饲料的容器和运输饲料的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保留清洗消毒记录。5.3.1.6 加药饲料应分开储藏,应标识清晰,大量储藏或大包装时应易于识别。5.3.1.7 饲料盘的空间应充足,应保障每只肉鸡都能有充足的饲料供给而不是抢料。4.3.2饮水及水质5.3.2.1 饮水质量应符合 GB 5749 要求,有水质年度检测记录。5.3.2.2 应每天持续供给肉鸡充分清洁、新鲜的饮水。容器、储水罐和输水管应定期清洗、消毒,经常检查。采用乳头饮水的水线,每天至少检查两次乳头是否漏水或堵塞。5.3.2.3 所有饮水系统都应安装水表以记录
13、每天的用水量。如果正常的饮水方式被打破,应采取纠正措施。应保存每天用水量记录和纠偏行动的证据。5.3.2.4 炎热季节应给肉鸡提供不间断的清凉饮水,寒冷季节应防止饮水管结冰。DB3707/T 21201944.4饲养密度4.4.1鸡舍应有充足的空间,使员工可以自由进入检査和转移病残肉鸡。4.4.2肉鸡在整个饲养周期内应能保证最大饲养密度适合肉鸡生长需要。一般饲养后期地面平养不超过 8 只/m2,网上平养不超过 10 只/m2,笼养不超过 6 只/m2。4.4.3对生长速度超过最大饲养密度要求的鸡舍,肉鸡养殖场应能够确定和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4.4.4应有存栏量记录、生长后期最大饲养密度的监控记
14、录。4.5通风和温度控制4.5.1养殖场应有书面的有效通风计划,并有效实施,此计划能够说明空气质量参数、通风量和通风频率。4.5.2通风(无论是自然通风还是人工通风)应良好、有效,并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防止冷凝水的形成。通风系统的设计应使空气符合 NY/T 388 的要求。4.5.3应有空气污染控制的行动计划,使舍内空气质量应受控,以确保空气污染程度不引起人员及肉鸡的明显不适。4.5.4夏季,员工应采取措施预防热应激。寒冷季节,肉鸡养殖场应有取暖和换气设备。有每天的温度记录和通风换气记录。4.5.5养殖场应根据天气预报以制定针对温度急剧变化的计划,能够根据天气预报采取措施。4.5.6鸡舍的温
15、度和通风量应适合设施,肉鸡日龄、体重和生理要求。4.6光照控制4.6.1人工光照时,鸡舍应保持适宜的光照强度。肉鸡的光照强度为 10 Lx15 Lx,并进行记录。4.6.2在人工光照下饲养的肉鸡,每 24 h 至少应有 6 h 的黑暗时间,人工光照下饲养一周内的雏鸡不适用。4.6.3同一鸡舍里的光照强度应一致。4.6.4应根据最低水平的光照强度以减少肉鸡的异常行为。4.7垫料4.7.1肉鸡应生活在干燥且松散的、足够厚度(最小 5 cm)的垫料上,应有排水良好的生活区域,并定期进行更换或消毒。4.7.2在出栏后,使用过的垫料应及时清除并妥善处理,鸡舍的清理记录应妥善保管。4.7.3垫料应来自合格
16、的供应商,或来自自己农场的秸秆、稻壳、木屑,所有垫料应安全卫生。妥善保存垫料供应商的资质证明。4.7.4如果垫料回收后再利用,应经处理并评估有无有害微生物污染的风险。4.7.5员工应熟知如何管理肉鸡垫料。4.8生物安全管理4.8.1消毒5.8.1.1 制定严格消毒制度,并监测消毒效果,保存书面记录。5.8.1.2 消毒剂的使用应按照使用说明操作,各种不同类型的消毒剂宜交替使用。5.8.1.3 消毒应包括环境消毒、用具消毒、饮水消毒等。鸡舍内的料盘、料桶、水桶、饮水器等器具,打扫粪便使用的车辆、扫帚、铁锹等用具,也要进行清洗和消毒。5.8.1.4 带鸡消毒时宜选用对皮肤、粘膜无腐蚀、无毒性的消毒
17、剂。DB3707/T 21201955.8.1.5 生产区工人的工作服应经常洗换,每周至少消毒一次。5.8.1.6 所有鸡舍在鸡群转入前应彻底清洗、消毒完毕后,至少空舍 2 周。4.8.2垂直传播疾病净化5.8.2.1 雏鸡应来自经孵化场孵化的无垂直传播疾病的父母代种鸡厂。5.8.2.2 若鸡群已经确认感染了垂直传播疾病的,鸡舍应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处理,后续存栏的鸡群应饲养在确认已无垂直传播疾病的鸡舍里。4.8.3疫病监测5.8.3.1 对肉鸡群体进行健康检测、对环境条件、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调整饲养管理制度和免疫预防措施。5.8.3.2 对每批肉鸡进行禽流感、新城疫等免疫抗体水平
18、监测。4.8.4免疫接种5.8.4.1 根据当地疫病流行情况和鸡群的免疫抗体检测结果合理制定免疫接种计划并严格实施。5.8.4.2 超过免疫保护期或免疫效果不好的肉鸡应及时进行补充免疫。5.8.4.3 建立免疫档案,记录免疫的疫苗种类、产地、生产厂家、有效期、产品批号、接种日期、接种用量等,记录存档备查。5.8.4.4 免疫接种剂量应准确,接种途径应科学,应保证每只肉鸡接受足量的疫苗,不得使用过期、变质的疫苗。5.8.4.5 疫苗保管应符合疫苗保存条件。4.8.5重大疫病的应急措施5.8.5.1 制定重大疫病应急预案,发现一类传染病或疑似一类传染病时,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5.8.5.2 迅速
19、封锁疫点,对感染肉鸡及疑似感染肉鸡进行隔离。4.8.6卫生和害虫控制5.8.6.1 同一肉鸡养殖场的肉鸡应能够实施“全进全出”饲养制度,妥善保存第一批进场和最后一批出场的记录。5.8.6.2 应有每栋鸡舍的详细清洗消毒记录,记录要反映清洗效果。消毒剂的类型和稀释度应有规定,消毒用的设备使用前后也应被彻底清洗消毒。5.8.6.3 禁止猫、狗或其他动物进入鸡舍。5.8.6.4 员工不应私自饲养或接触其他禽类和鸟类。5.8.6.5 肉鸡养殖场应有书面的规章制度控制来宾、车辆和原材料进入。书面的规章制度,内容应包括:来宾的防护服和鞋靴;来宾、进入肉鸡养殖场的车辆和原材料的记录;消毒剂的使用和其它防疫措
20、施的规定;进入肉鸡养殖场的人员、运输工具的设备、饲料、垫料和其他供应材料的风险分析;肉鸡离开肉鸡养殖场时的卫生处理。5.8.6.6 肉鸡养殖场应有洗手设施和厕所,提供热水、抑菌皂和干手设施。进出鸡舍的员工和来宾应洗手和消毒。员工接触过死禽、进餐前后、如厕后应洗手。5.8.6.7 员工进人肉鸡养殖场,应进行鞋靴消毒。消毒液应合格并维持在特定的浓度,按规定进行更换和记录。员工和参观人员的鞋靴在进人养殖场前和离开养殖后均需要清洁。DB3707/T 21201965.8.6.8 肉鸡养殖场的车辆应保持清洁。进出肉鸡养殖场时,车辆应消毒。5.8.6.9 肉鸡养殖场应有虫鼠害控制措施和记录。4.9可追溯管
21、理4.9.1肉鸡养殖场应建立且实施可追溯性系统,确保能够识别鸡苗来源、批次和出栏肉鸡的关系。能够识别饲料、化学投入品来源、批次及其与饲养批次、生产和交付记录的关系。4.9.2应按规定期限保持可追溯性记录。应采用适当方式公开向相关方展示追溯信息,可追溯性记录应符合相应标准、规范要求、顾客要求。4.9.3肉鸡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肉鸡的品种、数量、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4.10鸡苗管理及淘汰4.10.1养殖场应记录鸡苗的来源,包括鸡舍、接收
22、日期、种鸡场名称、品种、接收数量、淘汰数量、鸡苗运输车辆信息、鸡苗运输人等,记录妥善保存,以供查阅。4.10.2一栋鸡舍中的鸡苗应来自同一个种鸡场的同一日龄,同一批次。4.10.3刚到达肉鸡养殖场的雏鸡应尽快放入预热的育雏室,并密切观察其行为。4.10.4淘汰雏鸡应经过培训的能胜任的员工施行人道主义的屠宰,在淘汰之后应仔细检査,以确保其死亡。4.10.5采用人道的屠宰方式对肉鸡进行淘汰。采用使肉鸡颈部脱臼的方法进行屠宰。4.10.6应善待和爱护雏鸡,并进行书面的福利评估,每年复核。4.10.7雏鸡应被放置在洁净的出雏箱(群)内,每次用过的出雏箱应进行清洗、干燥和消毒,应有书面记录。4.10.8
23、每只雏鸡在出雏箱内应有自由活动的空间,每只雏鸡的面积不少于 21 cm。4.10.9养殖场应有隔离的房间和器具专门存放死亡肉鸡。这样的房间或器具应易于清扫消毒。死鸡应存放在鸡舍以外。4.10.10所有淘汰鸡进行无害化处理。4.11饲养过程管理4.11.1养殖场应按良好农业规范 GB/T 20014 系列标准(GAP)要求建立体系,实施并保持。表 1 养殖过程危害分析表。DB3707/T 2120197表 1养殖过程危害分析表1.加工步骤2.确定本步骤引入、控制或增加的危害3.潜在危害是否显著(是/否)4.对第 3 栏的判断依据5.防止危害采用的预防措施6.本步骤是否为关键控制点(是/否)雏鸡生
24、物的:病原菌、病毒、寄生虫是种鸡饲养产蛋、种蛋孵化、运输过程造成感染建立适宜的种鸡繁育体系;鸡雏来自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厂家并索取该证书;有检疫合格证明;来自非疫区是 CCP 1-1化学的:无否物理的:无否饲料验收生物的:病原菌、病毒、寄生虫是饲料生产、保存过程造成污染参考按照 NY 5032无公害食品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执行;向饲料厂索取不含违禁药物的承诺书或合同规定不含违禁药物的承诺;不使用变质、霉败、生虫或被污染的饲料;不使用其他畜禽副产品;不使用制药工业副产品;提供每批饲料的厂检单是 CCP 1-2化学的:农兽药、毒素、激素、重金属残留是物理的:无否水生物的:病原菌、病毒、
25、真菌、寄生虫否-水源充足,水质符合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经常清洗消毒饮水设备,避免病原滋生否化学的:农药、重金属残留否物理的:无否兽药验收生物的:病原菌、病毒、真菌、寄生虫是生产与销售过程不符合相应要求参考按照 NY/T 5030 无公害农产品 兽药使用准则执行;从具备兽药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或者进口兽药许可证的供应商,兽药标签应符合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兽药厂索取不含违禁药物的承诺书或合同规定不含违禁药物的承诺;提供每批兽药的厂检单是 CCP 1-3化学的:违禁药物添加是物理的:无否垫料的验收生物的:病原菌、病毒、真菌、寄生虫否-垫料充足,干燥无污染;经常翻垫料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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