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02 T 105-202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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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93.080.01 CCS P02 福建省厦门市地方标准 DB3502/T 1052023 3502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2023-01-13 发布 2023-01-13 实施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502/T 1052023 DB3502/T 1052023 1 目次 前言.1 总说明.3 第一部分 土建工程.9 第二部分 机电安装及装修工程.269 第三部分 系统安装工程.465 第四部分 场段及运营控制中心工程.676 参考政策性文件.915 DB3502/T 1052023 2 DB3502/T 1052023 1 前言 本文件是根据厦门市市场监
2、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2年厦门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计划的通知(厦市监标准【2022】4号)的文件要求,为规范厦门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工程量清单计价需要,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进行修订并增加新项目而成。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广泛征求意见,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先后形成“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专家审查,报批定稿。本文件共分为四部分,包括:第一部分 土建工程;第二部分 机电安装及装修工程;第三部分 系统安装工程;第四部分 场段及运营控制中心工程。本文件由厦门市建设局负责管理,由厦门市建设
3、工程造价站负责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往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66号,邮编:361012)。编制单位: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 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审定人员:王忠华 王新宇 张 鵾 周小炜 张忠凯 贺小平 赵列远 编制人员:方 全 冯 佳 杨朝晖 刘文彤 姚克松 文志安 李 伟 康文智 邓小波 张明超 汪双敏 任渭平 孙 洁 潘地土 王燕珊 季玉猛 魏红鹃 杜尚坤 谢道麟 陈烨茜 韩鹏立 许 星 DB3502/T 1052023 2 DB3502/T 1052023 3 总说明 1 总则 1.1 为规范厦门市城市轨道交通工
4、程建设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和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 50862-2013)(以下简称计量规范)制定了本文件。1.2 本文件适用于厦门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量价核算、计量支付、过程结算及工程结算等工作。1.3 本文件是在计价规范和计量规范基础上结合厦门轨道交通建设的特点进行延伸及细化,如有不明确之处或矛盾之处,均以本文件内容为准。1.4 使用本文件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专用卷(以下简称专用卷),以现有预算定额体系为参考进行编制投标报价。1.5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配套的市政、
5、建筑、装饰、一般安装(通用风水电专业)、特种设备安装、电扶梯、屏蔽门及人防门等设备安装)、绿化等参照计量规范执行。本文件缺少的清单项目,应依据计量规范的要求进行补充。1.6 本文件共分四册,包括:第一册 总说明及土建工程;第二册 机电安装及装修工程;第三册 系统安装工程;第四册 场段及运营控制中心工程。2 计价体系 2.1 本文件提供的通用卷计价清单分别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并对每个清单项目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单位、计量规则、工作内容在计量规范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规定。2.2 执行及推荐选用的定额:不限定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使用何种定额。相应取费标准,可参考福建省及厦门
6、市相应的现行政策性文件,但原则上不应超过取费范围和计费标准。3 清单组成 3.1 本文件提供的通用卷计价清单主要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单位工程汇总清单、单项工程汇总清单、工程项目汇总清单的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提供的内容。3.2 措施项目清单按车站或区间分为单价措施项目及总价措施项目两部分。3.3 计价清单的项目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计价工作内容等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制定规则参照计量规范的各专业工程的项目编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补充,项目编码按九位阿拉伯数字+字母 B。4 计价程序 4.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程序 D
7、B3502/T 1052023 4 序号 汇总内容 基数 费率 备注 0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A 人工费 人工费合计 按使用期现行政策文件执行 B 材料设备费 除税后材料设备费合计 按使用期现行政策文件执行 C 施工机具使用费 除税后施工机具费合计 按使用期现行政策文件执行 D 企业管理费 A+B+C+甲供材料-设备费 按使用期现行政策文件执行 E 利润 A+B+C+D+甲供材料-设备费 按使用期现行政策文件执行 F 风险费 A+B+C+D-设备费 按使用期现行政策文件执行 G 规费 A+B+C+D+E+F+甲供材料-设备费 按使用期现行政策文件执行 H 税金 A+B+C+D+E+F+G 按
8、使用期现行政策文件执行 合计 A+B+C+D+E+F+G+H 4.2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程序 编制投标报价时列入的不可竞争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法律法规、国家或省市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不可竞争费用,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应按规定的标准计取,不得任意降低,投标时不得优惠。未按规定单列安全文明施工费,或计取费用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将作为废标。02 措施项目 基数 费率 备注 1 单价措施项目 2 总价措施项目 0201 安全文明施工费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合计+单价措施项目清单合计+甲供材料(财政)按使用期现行政策文件执行 0202 其他总价措施费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合计+单价措施
9、项目清单合计+甲供材料(财政)按使用期现行政策文件执行 4.3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程序 03 其他项目费 基数 费率 备注 0301 专业工程暂估价 见备注栏规定 按使用期现行政策文件执行 DB3502/T 1052023 5 03 其他项目费 基数 费率 备注 0302 总承包服务费 见备注栏规定 按使用期现行政策文件执行 4.4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清单计价程序 序号 费用名称 基数 费率 备注 1 单位工程报价汇总 01+02+03 0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合计(工程量综合单价)不含甲供材料(财政)的材料费,不含甲供设备费 02 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合计(总价措施项目费+单价措施项目费)03
10、 其他项目清单合计 4.5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清单计价程序 1 单位工程报价汇总 2 单位工程报价汇总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合计 1+2+4.6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清单计价程序 暂列金额单独在税后列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 单项工程 1 2 单项工程 2 暂列金额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合计 1+2+暂列金额 DB3502/T 1052023 6 DB3502/T 1052023 7 第一部分 土 建 工 程 DB3502/T 1052023 8 目次 第一部分 土建工程.9 1 工程量计量规则.9 1.1 一般规定.9 1.2 工程量计量细则.10 1.3 通用清单(详见清单附录).16 附录 1
11、 车站工程.17 附录 1.1 明挖车站.17 附录 1.2 盖挖车站.48 附录 1.3 高架车站.72 附录 1.4 地面车站.101 附录 2 区间工程.122 附录 2.1 盾构区间.122 附录 2.2 明挖区间及 U 型槽.141 附录 2.3 暗挖区间.166 附录 2.4 高架区间.178 附录 2.5 地面区间.197 附录 3 交通疏解及其他配套工程.215 附录 3.1 交通疏解工程.215 附录 3.2 管线迁改工程.221 附录 3.3 交通设施迁改工程.231 附录 3.4 路灯迁改工程.243 附录 3.5 路面维护工程.251 附录 4 措施项目.254 附录
12、4.1 总价措施项目.254 附录 4.2 单价措施项目.257 DB3502/T 1052023 9 第一部分 土建工程 1 工程量计量规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本规则所有工程项目,除个别注明者外,均采用中国法定的计量单位。1.1.2 计价工作内容是为完成该项目的主要工作,凡工作内容中未列的其他工作为该项目的附属工作,应参照各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或设计图纸综合考虑在报价中。1.1.3 本规则的计量与支付,应与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以及图纸同时阅读,工程量清单中的任意编码的支付项目均应在满足合同约定前提下,方能计量支付。1.1.4 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数量和完成的工程量应符合本规则的
13、工程量计算规则的规定。承包人应提供一切计量设备和条件,并保证其设备精度符合要求。1.1.5 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准许,一切计量工作均应按监理工程师书面指示进行并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由承包人测量、记录,工程量应由承包人计算,由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量计算的副本应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并由监理工程师保存。1.1.6 全部必需的模板、脚手架的搭设费用、材料摊销费及其他材料,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相关支付项目中,均不单独计量。1.1.7 材料或构件的场内垂直或水平运输所需机械的使用台班费,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相关支付项目中,均不单独计量。1.1.8 除监理工程师另有批准外,凡超过图纸所示的面积或
14、体积,都不予计量与支付。1.1.9 钢筋、钢板或型钢计量时,应按图纸或其他资料标示的尺寸和净长计算。搭接、接头套筒、焊接材料、钢材损耗、下脚料和定位架立钢筋、马凳筋等措施性钢筋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相关支付项目中,则不予单独计量。1.1.10除非另有规定,计算面积时,其长、宽应按图纸所示尺寸线或按监理工程师指示计量。对于面积在 1m2以下的固定物(如检查井等)不予扣除。1.1.11结构物计量应按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并已完工工程的净尺寸计算,钢筋的体积不扣除,倒角不超过 0.15m0.15m 时不扣除,体积不超过 0.03m3的开孔及开口不扣除,面积不超过 0.15m0.15m 的填角部分也不增
15、加。1.1.12所有以延米计量的结构物(如管涵等),除非图纸另有标示,应按平行于该结构物位置的基面或基础的中心方向计量。1.1.13土方体积可采用平均断面积法或似棱体公式计算。1.1.14发包人提供的图纸中的工程数量表内数值,仅供施工作业时参考,并不代表支付项目,因此不能作为计量与支付的依据。DB3502/T 1052023 11.1.15区间长度的计算按终点里程减起点里程长度再加长链、减短链进行计算。1.1.16车站、区间人防工程的二衬结构按照专业设计院的人防图进行计算。1.1.17回填级配砂石比重按照 1.6t/m3计算。回填粘土比重换算系数 1.4t/m3。1.1.18计量精度:(1)以
16、个、项、套、根、系统、樘、台、组、具、座等为单位的项目数量不保留小数,钢材(钢筋、钢板、钢管)以吨计的数量保留三位小数,其他项目的数量均应保留两位小数。钢材比重按照五金手册执行。(2)综合单价精确到人民币“分”,其他均精确到人民币“元”。(3)计算过程中的常数值应保留两位小数,如圆周率定为 3.14。1.2 工程量计量细则 1.2.1 土石方工程(1)明挖基坑土石方:基坑放坡开挖、不带内支撑基坑开挖:土石方按照基坑土石方开挖及运输(不带内支撑)清单执行;带内支撑基坑开挖:冠梁底以上土石方按照场坪土石方开挖及运输清单执行;冠梁底以下按照基坑土石方开挖及运输(带内支撑)清单执行(底板下翻梁所占的体
17、积计算至该工程量中),不区分土方、淤泥和石方。设计图示开挖线以外的施工措施放坡、外放等工程量不予计算,该部分工程量包含在清单综合报价中。需扣除道路路面及路基所占体积,道路路面及路基拆除在交通疏解中另行计量。(2)计算基坑土石方工程量按照设计图示标高进行计算,如实际现场地面高出或低于图纸设计地坪标高的土方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共同做网格图测量,建设单位及时掌握现场情况并委托第三方进行复测,进行数量认定,当工程量差异在施工图数量的5%范围内,工程量不调整,超出5%范围部分按合同约定及相关管理办法办理。(3)顶板以上回填方量应扣除防水层、找平层、保护层的厚度,如顶板上面为道路,还应将此部分道路所占的体
18、积扣除。(4)暗挖土石方按设计图示断面(结构初衬外边线)面积乘以长度计算,超挖及格栅外放增加的工程量包含在清单综合报价中,核算时不得重复计算,不区分土方和石方。(5)盖挖基坑土石方:半盖挖基坑土石方清单执行明挖基坑土石方相关规定;全盖挖基坑土石方:顶板底以上土石方按照场坪土石方开挖及运输清单执行,顶板底以下按照盖挖土石方开挖及运输清单执行(底板下翻梁所占的体积计算至该工程量中),不区分土方、淤泥和石方。设计图示开挖线以外的施工措施放坡、外放等工程量不予计算,该部分工程量包含在清单综合报价中。需扣除道路路面及路基所占体积,道路路面及路基拆除在交通疏解中另行计量。(6)盾构区间土石方按设计图示断面
19、(管片外径)面积乘以长度计算,管片外径以外超挖部分工程量包含在清单综合报价中,核算时不得重复计算,不区分土方和石方。DB3502/T 1052023 11(7)雨水迁改土石方:雨水迁改土石方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需扣除道路路面及路基所占体积,道路路面及路基拆除在交通疏解中另行计量。1.2.2 围护结构 (1)临时钢支撑、腰梁及纵向连系梁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包括:临时钢管支撑、临时钢板支撑、临时型钢支撑、钢围檩、格构柱的型钢连系梁和剪刀撑等。(2)永久钢支撑、腰梁及纵向连系梁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包括:永久性型钢支撑、永久性钢腰梁(如锚索钢腰梁)等。(3)钢支撑、腰
20、梁及纵向连系梁中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钢楔、抱箍,搁置点所用铁件、托架、钢牛腿、连接杆件、有关连接的节点构造不另增加质量;施加预应力、按设计要求进行换撑时增设暗梁、围檩后细石混凝土填充等包含在综合报价中,不另计量。(4)以钢管支撑为主的固定端、活络头、法兰盘等附属构件按临时钢支撑清单计量,如设计未明确中间法兰盘的制作,则不予计算,如设计图纸有制作说明但布置形式不明确,则按照 6 米一节进行计算。(5)围护结构中冠梁、钢支撑(含换撑)的预埋铁件按围护结构中的预埋铁件清单执行,工程量以质量计算。主体结构中的预埋件(含预埋吊钩、钢板、型钢、各类材质套管等)按主体结构中的预埋件清单执行,按项
21、合价包干。(6)预应力锚索张拉用的固定钢支座质量计入钢腰梁清单中,预应力锚索按设计图示钻孔深度以长度计算。(7)钢腰梁按清单计算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该钢腰梁指永久支护,不拆除;若需拆除按临时钢支撑计算。腰梁托架、钢牛腿、连接杆件、有关连接的节点构造不另增加质量,该部分工程量含在清单综合报价中。DB3502/T 1052023 1(8)喷射混凝土(桩间)清单工程量按混凝土喷射面积乘以设计图示厚度 D(厚度 D 的示意图如下)以立方米计算,桩间缝隙处增加的喷射混凝土工程量不单独计算,该部分工程量所增加的费用投标人应在清单报价中综合考虑,合同执行期间,单价不予调整。(9)岩面、坡面喷射混凝
22、土,清单按混凝土喷射位置单独列项,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10)机械成孔灌注桩按设计图示以有效长度计算,埋入冠梁内的部分不计算工程量,成孔不区分土石比例,空钻部分不单独计算(除格构柱桩、抗拔桩空桩等外),该部分工程量包含在清单综合报价中。(11)水泥劲性搅拌围护桩(SMW 工法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重叠部分体积不重复计量。工法桩的长度按有效桩长计算,即冠梁底至桩底间的长度。(12)咬合搅拌桩、咬合旋喷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重叠部分体积不重复计量。1.2.3 导管、注浆项目(1)封闭掌子面喷射混凝土(含钢筋或玻璃纤维筋)综合考虑在暗挖土石方综合单价中,不单独计算。(2)
23、袖阀管注浆、普通土体加固注浆(所有部位)、帷幕加固注浆、全断面加固注浆、半断面加固注浆工程量按设计注浆加固土体体积计算,其中暗挖区间帷幕加固注浆、全断面加固注浆、半断面加固注浆工程量自隧道图示开挖线起算,因隧道开挖预留变形量而增加的加固数量已含在清单综合单价中,不单独计算。(3)超前支护注浆、管棚加固注浆、自进式锚管加固注浆、锁脚锚杆(管)注浆包含在超前小导管、管棚和锚杆(管)的综合单价中,不单独计算。(4)初支背后注浆、二衬背后注浆为隧道延长米计算,注浆预埋管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单独计算。DB3502/T 1052023 13(5)风险源等级变化为特级风险源的,重新计算风险源加固费用,注意风险
24、源加固注浆与暗挖隧道超前注浆重复,重复量应予扣除。1.2.4 防水工程(1)施工缝、变形缝按主要材料拆分列清单项目,核算根据清单计价规则按设计图纸标示结构尺寸以延长米计算。(2)环向施工缝计算原则,设计图纸只说明布置范围,应按照设计图纸说明范围的中间值计算;图纸未明确的按审批后的施工组织方案布置形式计算;都未说明的暂按暗挖 9 米一道,明挖 20 米一道计算。(3)涂膜防水层、柔性防水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结构外包面积计算,单价中已包含防水附加层、加强层、防水卷材搭接补强层(如接缝处喷涂速凝沥青橡胶)和不同部位连接的包边层费用,即防水附加层、加强层、防水卷材搭接补强层和不同部位连接的包边叠加层(如
25、:明挖侧墙防水与顶板防水搭接层)工程量不予计算。(4)柔性防水的找平层已综合包含在柔性防水的单价中,不另行计算。(5)涂膜防水的保护层按设计图尺寸以面积计算。1.2.5 混凝土工程(1)混凝土的计算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单价中已包含混凝土外加剂,不单独计算费用。(2)关于现浇砼的柱、梁、板、墙的划分界限,墙、柱子从基础(底板)顶面开始计算;梁与板交接处按照板计算(梁只计算凸出板面的部分,底板下翻梁工程量计入底板中);梁与墙交接处按照墙计算,板与墙交接处墙按照净高(底板上表面至顶板的下表面)计算;梁板与柱交接处按梁板计算,柱按净高计算(柱高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板或梁的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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