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T 2205-2023 建筑垃圾再生回填材料应用技术规程.pdf
《DB11 T 2205-2023 建筑垃圾再生回填材料应用技术规程.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11 T 2205-2023 建筑垃圾再生回填材料应用技术规程.pdf(32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 北京市地方标准 编 号:DB11/T 22052023 建筑垃圾再生回填材料应用 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recycled backfill materials of construction waste DB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 京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联合发布 20231227 发布 20240401 实施 DB11/T 2205-2023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建筑垃圾再生回填材料应用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recy
2、cled backfill materials of construction waste 编 号:DB11/T 2205-2023 主编单位:北京建筑大学 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事务中心 北京建工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施行日期:2024 年 04 月 01 日 2023 北 京DB11/T 2205-2023 3前言 根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 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第二批)(京市监发202230 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的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3、1 总则;2 术语;3 原材料;4 设计;5 生产与施工;6 质量检验与验收。本规程由北京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并负责管理,由北京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归口并负责组织实施,由北京建筑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建筑大学(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 1号,邮编:100044;电话:010-68322482)。本规程主编单位:北京建筑大学 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事务中心 北京建工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北京城建华晟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首钢资源综合利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波森特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4、 北京都市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岩土工程协会 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 北京姜含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坤建岩土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综建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爱地地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中兵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航天地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京能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北京启弘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华通亚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天津中岩大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DB11/T 2205-2023 4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周文娟 张 鹏 李岩凌 石恩华 赵
5、 磊 高海辰 郉晶明 翟玉新 王光亮 曾 波 李向东 牛大伟 齐永超 郭 浩 李 烁 王 飞 徐 彤 陈慧娜 侯 莉 李 佩 侯建强 陈 超 张鹏伟 叶 琛 李昱秀 赵建勋 冯绣伦 王向兰 李胜杰 刘亚运 毛宗原 李 江 宗世昌 周 宸 梁 涛 蔡冠军 杨 冲 刘 艳 薛大攀 李 凯 田鹏飞 吕 果 于元峰 梁爱华 张冬辉 路剡奎 魏 菲 邹宏魁 腾明阳 李 瑾 董万军 周 建 罗晓青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陈家珑 石云兴 王贯明 周永祥 黄天勇 蔡亚宁 梁 勇 DB11/T 2205-2023 5目次 1 总则.1 2 术语.2 3 原材料.3 3.1 再生流态回填材料用原材料.3 3.2 压
6、实回填材料用原材料.3 4 设计.5 4.1 一般规定.5 4.2 再生流态回填材料性能要求.5 4.3 再生流态回填材料配合比设计.5 5 生产与施工.7 5.1 一般规定.7 5.2 再生流态回填材料生产与运输.7 5.3 再生流态回填材料施工.8 5.4 安全施工.8 6 质量检验与验收.10 6.1 一般规定.10 6.2 再生流态回填质量检验.10 6.3 再生流态回填质量验收.10 附录 A 再生流态回填材料抗压强度试验方法.122 附录 B 再生流态回填材料流动扩展度试验方法.133 附录 C 再生流态回填材料泌水率试验方法.14 本规程用词说明.15 引用标准名录.16 附:条
7、文说明.17 DB11/T 2205-2023 6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1 2 Terms.2 3 Materials.3 3.1 Materials for recycled flow backfill materials.3 3.2 Materials for compacted backfill materials.3 4 Design.5 4.1 General requirements.5 4.2 Performance of recycled flow backfill materials.5 4.3 Mix proportion design
8、 of recycled flow backfill materials.5 5 Production and Construction.7 5.1 General requirements.7 5.2 Production and transportation of recycled flow backfill materials.7 5.3 Construction process of recycled flow backfill materials.8 5.4 Safe construction.8 6 Quality inspection and Acceptance.10 6.1
9、General requirements.10 6.2 Quality inspection of recycled flow back-filling.10 6.3 Quality acceptance of recycled flow back-filling.10 Appendix A test method for compressive strength of recycled flow backfill materials.122 Appendix B test method for fluidity of recycled flow backfill materials.133
10、Appendix C test method for bleeding rate of recycled flow backfill materials.14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15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166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17 DB11/T 2205-2023 11 总 则 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技术经济政策,指导和规范建筑垃圾再生回填材料在各类回填工程中的应用与推广,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
11、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中建筑垃圾再生回填材料的设计、生产、施工和验收。1.0.3 建筑垃圾再生回填材料的应用范围包括土建项目的基槽及路面基础、管沟等回填工程。1.0.4 建筑垃圾再生回填材料的应用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DB11/T 2205-2023 22 术 语 2.0.1 再生回填材料 recycled backfill materials 以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冗余土或开槽黄土为主要原料,经混合均匀,压实或硬化后具有一定强度的混合物。2.0.2 再生压实回填材料 recycled compacted backfill m
12、aterials 以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冗余土或开槽黄土为基料,加入一定量的胶凝材料,经混合、摊铺、压实后具有一定强度的混合物。2.0.3 再生流态回填材料 recycled flow backfill materials 以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冗余土或开槽黄土为基料,加入一定量的胶凝材料、外加剂和水,经搅拌均匀,具有一定的流动性,硬化后具有一定强度的混合物。2.0.4 基料 basic component 回填材料中除胶凝材料之外的填料,包括再生骨料、冗余土或开槽黄土。2.0.5 冗余土 redundant soil 建筑垃圾再生处理过程中,经除土系统处理后的筛下物。2.0.6 固化剂 stab
13、ilizer 用于再生流态回填材料的单一固化组分,能通过其自身组分之间以及与基料之间的物理、化学反应产生胶结作用,形成有一定机械强度并保持长期稳定的固化体。DB11/T 2205-2023 33 原材料 3.1 再生流态回填材料用原材料 3.1.1 基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 冗余土或开槽黄土中轻质杂物含量不应大于 0.3%、有机质含量(重量比)不应大于 5%、最大粒径不得超过 25mm,未经处理的污染土不得作为流态回填的原材料;2 再生骨料中轻质杂物含量不应大于 0.3%,最大粒径不宜大于 25mm;3 基料的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公路用建筑垃圾再生材料施工与验收规范DB11/T 1731
14、的规定。3.1.2 胶凝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 的规定;2 石灰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消石灰JC/T 481 或建筑生石灰JC/T 479 的规定;3 粉煤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1596 的规定,粒化高炉矿渣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18046 的规定,钢渣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钢渣粉GB/T 20491 的规定,再生微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微粉JG/T 573 的规定;4 固化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软土固化剂CJ/T 526 的规定。
15、3.1.3 外加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 的规定。3.1.4 拌合用水应符合表 3.1.4 的规定,水的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 的规定。表 3.1.4 流态回填材料拌合用水水质要求 指 标 技术要求 pH 值 4.5 不溶物/mgL-1 10000 可溶物/mgL-1 10000 氯化物/mgL-1(以 Cl-计)3500 硫酸盐/mgL-1(以 SO42-计)2700 3.2 压实回填材料用原材料 3.2.1 基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 公路与城镇道路路基压实回填用再生材料性能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公路用建筑垃圾再生材料施工与验收规范DB11/T
16、1731 中路基用再生材料的规定。2 地基压实回填用再生材料的轻质杂物含量、有机质含量应符合表 3.2.1 的规定,其他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DB11/T 2205-2023 4表 3.2.1 地基回填用再生材料性能指标 工程类型 指标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地基回填 轻质杂物含量/%0.3 DB11/T 1731 有机质含量/%5.0 3.2.2 胶凝材料应符合本规程第 3.1.2 条的规定。DB11/T 2205-2023 54 设 计 4.1 一般规定 4.1.1 再生流态回填材料应满足其工作性能与力学性能等相关指标的技术要求。4.1.2 当回填工程对抗渗性能有要求时,再生流态回填材料的渗透
17、指标应满足工程设计要求。4.1.3 再生压实回填材料应满足设计要求。4.2 再生流态回填材料性能要求 4.2.1 抗压强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抗压强度应按本规程附录 A 测定,设计强度以 70.7mm 立方体、28d 养护龄期的立方体抗压强度为标准;2 设计抗压强度不宜大于 8.0MPa,不宜小于 0.4MPa;3 应用于道路、管沟等具有二次开挖需求的回填工程,抗压强度不宜大于 2.0MPa。4.2.2 流动性应符合下列规定:1 流动扩展度应按本规程附录 B 测定;2 流动性大小根据回填工程类型确定,应用于不同工程类型的回填材料流动扩展度宜满足表 4.2.2 的要求。表 4.2.2 不同用途再
18、生流态回填材料的流动扩展度 流动性 适用范围 流动扩展度/mm 低流动性 较大空间的管沟、路基、肥槽等回填工程 100160 一般流动性 一般的回填工程 160220 高流动性 狭窄操作空间或存在死角等回填工程 220 4.2.3 泌水率应符合下列规定:1 泌水率应按本规程附录 C 测定;2 泌水率不应大于 8%。4.2.4 湿密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湿密度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 70 测定;2 湿密度不应低于 1700kg/m3。4.3 再生流态回填材料配合比设计 4.3.1 回填材料配合比设计应按照各材料用量选取、试配、调整与确定的顺序进行。4.3.2 回填
19、材料的试配抗压强度应按下式计算:l0m=kff .(4.3.2)式中:fm0 回填材料的试配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fl 回填材料的设计强度,单位为兆帕(MPa);k回填材料生产质量水平系数,1.20。DB11/T 2205-2023 64.3.3 胶凝材料掺量应根据回填材料性能要求、胶凝材料性质、基料性质等综合确定。胶凝材料的总掺量为各胶凝材料掺量之和,胶凝 材料掺量应以占除胶凝材料之外的全部固体物料干质量的百分比表示,并应按下式计算:=100%.(4.3.3)式中:i第 i 种胶凝材料掺量,单位为(%);mi第 i 种胶凝材料的质量,单位为千克(kg);mt除胶凝材料之外的全部固体
20、物料的干质量,单位为千克(kg)。4.3.4 以水泥、粉煤灰为主要胶凝材料的回填材料的配合比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1 参考表 4.3.4 选取胶凝材料掺量,计算初步配合比;2 采用不少于 3 组不同的配合比进行试配,其中一组为初步配合比,其余两组配合比的水泥掺量应按初步配合比分别增加和减少 1%。表 4.3.4 以水泥粉煤灰为主要胶凝材料的参考配合比 设计抗压强度/MPa 水泥/%粉煤灰/%石灰/%1.0 及以下 46 04 02 1.02.1 68 07 02 2.15.0 811 010 03 5.0 以上 11 010 03 4.3.5 以固化剂为胶凝材料的回填材料的配合比设计宜符合下列规
21、定:1 胶凝材料的总掺量范围为 5%20%;2 按照间隔 2%3%的胶凝材料总掺量,进行不少于 3 个不同配合比的试配。4.3.6 按配合比进行试拌,可先固定用水量,测定拌合物的流动扩展度和泌水率,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宜优先调整用水量,按水胶比 0.05 为梯度增减用水量,直至流动性、泌水率满足要求。4.3.7 测定回填材料的抗压强度、湿密度,符合要求且胶凝材料总掺量最低的配合比为设计配合比。4.3.8 当原材料来源或性质发生显著变化时,应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4.3.9 施工配合比应根据原材料的实际含水率,对设计配合比进行调整后确定。DB11/T 2205-2023 75 生产与施工 5.1 一
22、般规定 5.1.1 再生流态回填材料应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生产,处置设施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所设置运行规范DB11/T 2078的规定。5.1.2 再生回填材料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结构类型和特点、工程量、材料供应情况、施工条件和进度计划等制定施工方案。5.1.3 施工期的最低气温宜在5以上。5.1.4 在雨季进行再生流态回填材料施工时,应注意气候变化,中等以上雨量时应停止施工,已经浇筑且未凝结硬化的回填材料应采取防水措施。5.1.5 再生压实回填材料的施工应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5.1.6 再生回填材料应具备齐全的质量证明文件。5.2 再生流态回填材料生产与运输 5.2.1
23、原材料贮存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各种原材料应分仓贮存,并有明显的标识;2 基料堆场应为能排水的硬质地面,并有防尘和遮雨设施;3 水泥应按品种、强度等级和生产厂家分别标识和贮存;应防止水泥受潮及污染,不应采用结块的水泥;水泥用于生产时的温度不宜高于 60;水泥出厂超过 3 个月应进行复检,并按复检结果使 用;4 其他胶凝材料应按品种、质量等级和产地分别标识和贮存,不应与水泥等其他粉状料混杂,并应防潮、防雨。5.2.2 原材料计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原材料应按质量进行计量;2 原材料计量应采用电子计量设备,计量设备应满足计量精度要求,且能连续计量,具有逐盘记录和存储的功能;3 计量设备每月应至少自检
24、一次;每一工作班开始前,应对计量设备进行零点校准;4 原材料的计量允许偏差不应大于表 5.2.2 规定的范围,并应每班检查 1 次。表 5.2.2 原材料计量允许偏差 单位为百分比 原材料品种 水泥 土、骨料 水 外加剂 其他原材料 计量允许偏差 2 3 2 1 2 5.2.3 回填材料搅拌机型式应为强制式,搅拌以回填材料达到均匀为准。5.2.3 回填材料搅拌机型式应为强制式,搅拌以回填材料达到均匀为准。5.2.4 回填材料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1 回填材料运输时应能保证回填材料均匀且不产生分层、离析;DB11/T 2205-2023 82 浇筑前应检验回填材料流动扩展度,当流动扩展度不满足要求
25、时,可通过加入适量的外加剂或同配比的胶凝材料浆体进行调整;3 回填材料运输应采取密闭措施,严禁泄露、遗洒。5.3 再生流态回填材料施工 5.3.1 回填材料的施工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1 技术准备,施工前应根据施工现场条件和回填材料性能确定浇筑方式,可采用泵送或溜槽浇筑;2 设备准备,对所需施工机械进行检修、调试,保证能够连续作业;3 人员准备,施工前对作业人员明确分工并进行技术交底;4 现场准备,进行基槽清理,清除垃圾、树枝树叶等杂物,当有积水时,应采取措施清除后施工,对于软弱基础回填,应进行预处理使其满足回填基本要求;应做好对防水系统的防护。5.3.2 回填材料的浇筑应符合下列规定:1 浇筑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5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11 2205-2023 建筑垃圾再生回填材料应用技术规程 2205 2023 建筑 垃圾 再生 回填 材料 应用技术 规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