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 T 2393-2021 出国(境)展览服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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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03.080 CCS A 12 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 2393 2021 出国(境 )展览服 务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overseas (outbound) exhibition service 2021 - 12 - 09 发布 2022 - 01 - 09 实施 浙 江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DB33/T 2393-2021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 . 1 3 术 语和 定义 . 1 4 基 本要 求 . 2 5 机 构要 求 . 2 6 展 前服 务 . 3 7 展 中服 务 .
2、7 8 展 后服 务 . 7 9 安 全保 障 . 8 10 服 务评 价与 改进 . 9 DB33/T 2393-2021 II 前 言 本标准 按照GB/T 1.1 2020 标 准化 工作 导则 第1 部 分: 标 准化 文件 的结 构和 起草规 则 的规 定起 草。 请注意 本标 准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 。 本标 准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专利 的责任 。 本标准 由浙 江省 商务 厅提 出并归 口。 本标准 起草 单位 :浙 江远 大国际 会展 有限 公司 、浙 江嘉诺 会展 有限 公司 、 浙 江省标 准化 研究 院 。 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 陈璀 、程伟 、
3、吴 璐璐 、王 健儿 、王以 乐、 林文 都、 刘思 思、王 祎。 DB33/T 2393-2021 1 出 国(境 )展览服 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出 国 ( 境) 展览服 务基 本要 求、 机构 要求、 展前 服务、 展中 服 务、 展 后服 务、 安 全保 障、服 务评 价与 改进 等方 面的要 求。 本标准 适用 于展 览服 务企 业开展 出国 (境 )展 览服 务。 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标准必 不可 少的 条款 。其中 ,注 日期 的引 用文 件 , 仅该 日期 对应 的版 本 适用于 本标 准 ; 不
4、注日 期 的引用 文件 , 其最 新版 本( 包括所 有的 修改 单) 适用 于 本标准 。 GB/T 26165 2010 经济 贸易展 览会 术语 GB/T 36682 展 览服 务物 流基本 要求 SB/T 11162 2016 展台 分类及 技术 规范 ISO 25639 1 : 2008 展览 会、 展销 会 、 博 览会 和会 议 第1部分: 词汇 表 (Exhibitions,shows,fairs and conventions. Part 1:Vocabulary ) 3 术语和 定义 GB/T 26165 2010 、SB/T 11162 2016 、ISO 25639 1
5、:2008 界定 的以 及 下 列 术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标准。 3.1 出国( 境) 展览 overseas (outbound )exhibition 组展商 向境 外展 览场 地经 营者或 展览 会主 办方 租赁 展览场 地, 并按 已签 租赁 协 议有组 织地 招收 参展 商,派 出人 员在 该展 览场 地上进 行 商 品和/或 服务 的 展示、 宣传 、推 广、 交易 等经营 活动 。 注: “出国(境)展览”简称为“出展”。 3.2 参展商 exhibitor 签订参 展合 同, 履行 合同 义务, 拥有 展台 使用 权, 展示产 品、 技术 和服 务的 组织。 来源 :GB/
6、T 26165 2010 ,2.3.5 3.3 组展商 organizer 境内具 有批 准的 经营 资质 和独立 法人 资格 , 负 责整 个 展览具 体实 施业 务并 为参 展商提 供全 过程 参展 服务的 组织 。 DB33/T 2393-2021 2 3.4 展台 booth 展览会 上用 于展 示活 动的 结构单 元 。 来源 :SB/T 11162 2016 ,3.4 3.5 标准展 台 standard booth 按统一 样式 和尺 寸 、 采用 统一材 料搭 建的 展台 。 注:标准展台具备相同的基本配置,尺寸一般为9m 2 。 来源 :SB/T 11162 2016 ,3.
7、5 3.6 特装展 台 special booth 展览会 上除 标准 展台 外, 自行进 行设 计、 搭建 的个 性化展 台。 来源 :SB/T 11162 2016 ,3.6 3.7 招展 exhibitor promotion 邀请可 能成 为参 展商 的组 织参加 展会 的活 动。 来源 :GB/T 26165 2010 ,2.4.2 3.8 布展 move-in ;build up 展览会 开幕 前为 展出 所 进 行的现 场准 备活 动。 来源 :GB/T 26165 2010 ,2.4.4 4 基本要 求 4.1 符合国 际 以 及目 的地 国家 (地区 )相 关法律 、 技术
8、法规 、 标准 、惯例 等 要求 。 4.2 服务全 过程 应遵 循专 业、 安全、 高效 、绿 色、 低碳 的原则 。 4.3 以服务 满意 度为 中心 ,及 时掌握 参展 服务 需求 ,与 参展商 建立 有效 的沟 通和 联系。 4.4 明确并 告知 参展 商服 务标 准和相 关费 用结 算要 求, 做到诚 信、 透明 。 4.5 审核服 务供 应商 的经 营资 质,签 订合 作协 议, 并对 其服务 过程 进行 监督 。 4.6 制定知 识产 权保 护和 侵权 预警机 制, 展品 选择 和展 台设计 等应 符合 国际 、目 的地国 家( 地区 ) 的 知识产 权相 关规 定 。 4.7
9、做好重 大突 发公 共卫 生事 件应对 和个 人安 全防 护工 作,遵 循目 的地 国家 (地 区)疫 情管 控相 关规 定。 4.8 做好信 息安 全保 密工 作, 不泄露 、 不 散播 影响 国家 安全、 商业 秘密 、 个 人隐 私保护 等资 料和 信 息 。 5 机构要 求 5.1 资质要 求 DB33/T 2393-2021 3 5.1.1 具备独 立的 办公 场地 、设 施设备 ,能 满足 日常 经营 管理和 服务 需要 。 5.1.2 经营范 围应 涵盖 出国 办展 相关服 务内 容, 从事 出展 服务经 营活 动不 少 于3 年。 5.1.3 通过质 量管 理体 系认 证并 在
10、有效 期内 ,并 建立 质量 管理监 督制 约机 制。 5.2 制度建 设 5.2.1 制定出 展安 全管 理制 度和 应急预 案, 识别 出展 各类 风险, 明确 应对 措施 。 5.2.2 制定各 项服 务管 理制 度和 服务流 程, 包括 领 队 管理 、出境 管理 、项 目管 理、 展示设 计管 理、 培 训管理 、展 团服 务、 合同 签订等 。 5.2.3 制定岗 位标 准, 明确 各岗 位职责 分工 和工 作要 求。 5.3 团队建 设 5.3.1 组建出 展专 业服 务团 队, 涵盖项 目管 理、 市场 推广 和销售 、技 术、 客服 、商 旅、签 证等 人员 。 5.3.2
11、选拔出 境领 队总 控、 出境 领队, 负责 出展 组织 调配 、沟通 协调 、问 题处 理等 工作。 5.3.3 应根据 组展 规模 、展 团人 数、出 展难 度等 因素 确定 出展服 务团 队人 数。 5.3.4 定期组 织团 队参 加内 外部 专业技 能培 训活 动, 培训 内容涵 盖展 会情 况、 主要 技术和 产品 、外 语 口语、 职业 素养 、商 务礼 仪、现 场服 务、 突发 事件 应急处 理等 。 5.3.5 团队成 员应 具备 良好 的职 业道德 和素 养、 外语 沟通 能力, 掌握 出展 服务 技能 、礼仪 常识 、突 发 事件应 急处 理能 力等 ,满 足出展 服务 所
12、需 的各 项技 能。 5.3.6 团队成 员穿 戴整 洁、 统一 ,在工 作证 (参 展证 )上 明示组 展商 名称 、展 会名 、姓名 、职 务等 信 息。 6 展前服 务 6.1 了解参 展情 况 6.1.1 提前了 解并 掌握 参展 商参 展目标 ,可 根据 需求 协助 参展目 标的 确定 和优 化, 包括交 流目 标、 价 格目标 、分 销目 标、 产品 目标等 。 6.1.2 提前了 解 目 的地 国家 (地 区) 相 关信 息, 包括 但不 限于 : 市场贸 易环 境、 产业 政策 、市场 需求 、合 作项 目、 外交关 系、 贸易 规模 等信 息; 产品进 口规 定、 市场 准入
13、 制度、 税收 制度 、货 币与 外汇 管 理制 度等 ; 对举办 展览 会的 审批 管理 规定; 同类展 览会 相关 信息 , 包 括展会 主办 机构 介绍 、 举 办历史 与周 期 、 展 会规 模 及影响 力 、 参 展企 业和观 众的 来源 与分 布等 ; 展览会 规模 、 参 展范 围、 展区规 划、 参展 商构 成、 采购商 、 展馆 及 周边 环境 、 基础 设施 等基 本 情况; 政治、 治安 和自 然灾 害等 历史情 况。 6.1.3 在综合 了解 目的 地国 家( 地区) 相关 信息 的基 础上 ,进行 出展 安全 风险 评估 。 6.2 项目立 项 6.2.1 根据参 展
14、目 标、 展览 会相 关信息 以及 可行 性调 研分 析情况 ,制 定组 展计 划和 工作方 案, 明确 商 务接待 安排 、 展 台设 计、 展品运 输与 管理 、 展 台租 赁与搭 建、 人员 和物 资配 备、 现 场 服 务等 各项 工 作 要 求。 DB33/T 2393-2021 4 6.2.2 应将组 展工 作计 划和 方案 提交至 目的 地国 家使 领馆 商务机 构和 国内 相关 管理 部门, 经审 批同 意 后项目 获立 项。 6.3 展馆及 展区 确认 6.3.1 组展时 ,应 优先 选择 地理 位置优 越、 交通 便利 、设 施齐全 、组 展效 果好 的展 馆。 6.3.2
15、 应考虑 参展 商需 求、 展台 租赁成 本、 展品 类型 和数 量等因 素, 尽量 选参 展效 果最佳 的展 台。 6.3.3 展台选 择前 ,提 前与 目的 地国家 (地 区) 展会 场地 租赁方 联系 沟通 ,获 取展 馆全图 和展 台图 , 掌握展 馆出 入口 位置 、 主 要通道 、 展 台类 型、 已定 展台企 业类 型等 基本 情况 , 预订 符合 项目 需求 的 展 区 和展台 ,并 签署 协议 (合 同)。 6.4 境内招 展 可采用 直接 招展 , 或与 当 地行业 协会 、 展会 代理 公 司等开 展合 作的 方式 , 运 用线上 线下 多种 渠道 招 展,并 在规 定时
16、 间内 完成 组展工 作。 6.5 境外招 商 可利用 自身 组织 渠道 , 联 系境外 行业 协会 、 企 业商 会、 专 业展 览公 司等 权威 机构, 邀请 符合 项目 需 求的有 效采 购商 。 6.6 宣传推 广 6.6.1 翻译和 制作 展会 中英 文( 目的地 国家 官方 语言 )宣 传册、 广告 牌等 宣传 资料 ,宣传 参展 商、 展 品、展 会活 动等 信息 。 6.6.2 提前做 好展 会预 热, 利用 纸媒、 电台 、户 外广 告投 放、展 会现 场宣 传推 广、 宣传资 料发 放、 行 业媒体 网站 、客 户端 等渠 道吸引 社会 大众 参展 。 6.6.3 根据参
17、展商 需要 ,可 通过 邀请函 直邮 的方 式, 提 前1 个月 2 个月 递送 给重 要 的采购 商和 潜在 合作伙 伴, 同时 在开 展 前1 周3 周 之内 通过 电话 友 情提醒 参展 。 6.7 展品选 择 6.7.1 适用性 原则 ,符 合 目 的地 国家( 地区 ) 的 市场 需求 、消费 水平 和消 费习 惯。 6.7.2 针对性 原则 ,符 合出 展目 标、方 针、 性质 和内 容。 6.7.3 代表性 原则 ,体 现参 展商 的技术 水平 、生 产能 力、 行业特 点。 6.7.4 独特性 原则 ,具 有自 身的 独特之 处, 能和 其他 同类 产品相 区别 。 6.7.5
18、 合规性 原则 ,符合 目 的地 国家( 地区 ) 安 全保 护 、 海关、 知识 产权 、 贸 易保 护 等规 定。 6.7.6 适宜性 原则 ,符 合展 馆对 于展品 高度 、承 重、 送达 时间等 限制 条件 。 6.8 展品运 输 6.8.1 自行运 输 根据展 品特 性、 时间 、 成 本等因 素选 择合 适物 流方 式, 提 前告 知参 展商 品运 输截止 时间 、 包 装和 标 志要求 、运 输方 式、 海关 报关、 有关 单证 与保 险、 展品进 场时 间等 要求 。 6.8.2 集中运 输 6.8.2.1 选择在 招展范 围内设 有网 点、具 备国际 货运资 质、 信誉和 业
19、绩优 良的专 业运 输商作 为展品 运 输代理 ,并 签订 展品 运输 物流合 作协 议, 由其 负责 展品的 国内 集中 、报 关和 运输工 作。 DB33/T 2393-2021 5 6.8.2.2 在展览 会开 幕前 的规 定时 间内, 将展 品集 中运 到运 输代理 单位 指定 的仓 库。 6.8.2.3 提前向 参展商 发送运 输指 南,协 助参展 商根据 展品 特性、 时间、 成本等 因素 选择合 适的物 流 方式。 6.8.2.4 与展品 运输商 沟通 , 告知 展品运 输截止 时间、 包装 和标志 要求、 运输方 式、 海关报 关、有 关 单证与 保险 、展 品进 场时 间等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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