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 T 5628-2021 太阳能热发电厂岩土工程勘察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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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27.100 P 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P DL/T 5628-2021 太阳能热 发 电厂岩土 工 程勘察规 程 Code for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Investigation of Solar Thermal Power Plants 2021-12-22 发布 2022-06-22 实施 国 家 能 源 局 发布 N NB DL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太阳能热 发 电厂岩土 工 程勘察规 程 Code for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Investigation of Solar Thermal Powe
2、r Plants DL/T 5628-2021 主 编 部 门 : 电 力 规 划 设 计 总 院 标准部门: 国 家 能 源 局 施 行 日 期 :2022 年 6 月 22 日 中国计划 出版社 2021 北京 I 国 家 能 源 局 公 告 2021 年 第 6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 国家能源 局批准 煤矿井下强制增渗工程设计规范 等 356 项能源行业标准 (附件 1)、 Technical Code for Design and Calculation of Combustion System of Fossil-fired Power Plant 等
3、 25 项能源行业标准外文版(附件 2),现予以发布。 附件:1. 行业标准目录 2. 行业标准外文版目录 国家能源局 2021 年 12 月 22 日 附件: 行业标 准目录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 标准 采标 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353 DL/T 5628-2021 太阳能热发电厂 岩土工程勘察规程 2021-12-22 2022-06-22 II 前 言 根据国家能源局 综合司“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 2017 年能源领域 行业标准制 (修) 订计划及英文版翻译出版计划的通知 ( 国能综通科技201752 号) 要求 , 编制组在总结了 已有太阳能热发电厂建设 的经验, 结
4、合建筑物 的特 点,制定 了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 有: 总则、 基本规定 、 岩土工程勘察各阶段任务 与要 求、施工图设计阶段各类建筑物地段岩土工程勘察要求、岩土工程勘察成果 。 本标准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 由 电力 规划设计总院提出, 由能源行业 发 电设计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 , 由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 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 请寄送至电 力规划设计标准化管理中心 (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安德路 65 号, 邮编: 100120; 邮箱:bz_ )。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
5、: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 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 胡向阳 巨广宏 钟建平 王逸民 刘志伟 刘 军 张应海 赵志祥 赵 成 王迎春 胡 昕 何小亮 苏盛伟 陈志源 梁 海 王志硕 严耿升 曲鹏飞 王明甫 高建伟 鲁 博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 刘厚健 邓南文 娄俊庆 余小奎 刘礼领 谭光杰 李彦利 汪保明 廖爱平 王基文 刘珍岩 王国尚 薛远峰 岳英民 赵书明 林发贵 III 目 次 1 总 则 . 1 2 基本规定 . 2 3 岩土工程勘察各阶段任 务与要求 . 4 3.1 规划选址阶段 . 4 3.2 可行性研究阶段 . 4 3.3 初步设计阶段 . 5 3.4 施工图设计
6、阶段 . 8 4 施工图设计阶段各类建筑物地段岩土工程勘察要求 . 10 4.1 集热场 . 10 4.2 吸热塔 .11 4.3 发电区 .11 4.4 变电区 . 12 4.5 供排水建筑物 . 12 4.6 辅助及附属建筑 物 . 14 5 岩土工程勘察成果 . 15 5.1 一般规定 . 15 5.2 岩土工程勘察报 告 . 15 5.3 报告附图、附表 及专题报告 . 16 本标准用词说明 . 18 引用标准名录 . 19 附: 条文说明 . 20 IV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Basic Requirements 2 3 Purposes
7、 and Requirements of Each Stage 4 3.1 Planning and Siting Stage 4 3.2 Feasibility Study Stage 4 3.3 Preliminary Design Stage 5 3.4 Detail Design Stage 8 4 Requirements for different Areas,Buildings and Structures in Detail Design Stage 10 4.1 Solar Field 10 4.2 Receiver Tower 11 4.3 Power Generation
8、 Block 11 4.4 Power Transformation Block 12 4.5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Structures 12 4.6 Auxiliary and Accessory Buildings 14 5 Investigation Outcomes 15 5.1 General Requirements 15 5.2 Geotechnical Investigation Report 15 5.3 Attached Drawings,and Tables , Special Report 16 Explanation of Wordin
9、g in This Code 18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19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20 1 1 总 则 1.0.1 为了规范太阳 能热发电 厂岩土 工程勘察的 内容与技术要求, 做到安全可 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护环境,确保勘察质量, 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 太阳能热发电 厂新建、改建、扩建的岩土 工程勘察。 1.0.3 太阳能热发电 厂岩土工程勘察除应 执行 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 现行有关标准的 规定 。 2 2 基本规定 2.0.1 在开展勘察工 作前,应收集厂址区及邻近区域已有的
10、勘察研究成果,必 要时应进行现场查勘,了解厂址区的工作条件。 2.0.2 太阳能热发电 厂岩土工程勘察应按 各勘察阶段要求在取得建筑物上部荷 载、 功能特点、 结构类型、 基础形式、 埋置深度、 承载变形要求等资料的基础上 进行。 2.0.3 场地复杂等级 可分为复杂场地、中等复杂场地、简单场地,并符合下列 规定: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复杂场地: 1)场地地震基本动峰值加速度大于或等于 0.40 g ; 2)对建筑抗震危险地段; 3)地形起伏,坡度大于 8; 4)地貌单元复杂; 5)地层层次多且为性质变化大的岩土,或需做专门处理的特殊性岩土; 6)受不良地质作用影响大的场地; 7)水文地质
11、条件复杂,存在多层地下水。 2 除复杂场地、简单场地以外的场地为中等复杂场地。 3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者为简单场地: 1)场地地震基本动峰值加速度小于或等于 0.05 g ; 2)对建筑抗震有利地段; 3)地形坡度小于 3; 4)地貌单元单一; 5)地层层次简单,岩土性质均匀,非特殊性岩土; 6)无不良地质作用影响; 7)地下水对工程无影响。 2.0.4 根据建筑物的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场地复杂等级,可将太阳能热发电厂 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划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划分应符合表 2.0.4 的规定。 3 表 2.0.4 岩土工程勘 察等级划分 勘察等级 划分标准 甲级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12、为甲级,或场地等级为复杂场地 乙级 除勘察等级为甲级和丙级以外的勘察项目 丙级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且为简单场地 2.0.5 岩土工程勘察 阶段可分为规划选址阶段勘察、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初 步设计阶段勘察、 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 当场地岩土工程条件简单时, 可合并勘 察阶段。 2.0.6 对于工程地质 条件特别复杂或有特殊施工要求的重要建筑物,必要时应 进行施工勘察。 2.0.7 场地地震动参 数应根据现行 国家标准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 的有关规定确定。 4 3 岩 土 工 程勘 察各 阶段 任务 与要 求 3.1 规划选址阶段 3.1.1 本阶段应了解 各规划厂址的主
13、要工程地质条件,对各厂址的场地稳定性 和适宜性进行初步评价,为厂址选择提供地质资料。 3.1.2 本阶段应收集 下列资料: 1 1:5000 1:10000 地形图; 2 区域地质及地震资料; 3 厂址区域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及地质灾害资料; 4 矿产及开采情况、塌陷边界及影响范围; 5 当地工程建设经验。 3.1.3 本阶段勘察应 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搜集区域 地质资料,包括区域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 地质、新构造运动等; 2 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 18306 确定 规划区域 的地震动参数值; 3 应了解影响厂址及对工程有重大影响的不良地质作用的发育及分
14、布情 况,初步分析其对工程建设的影响程度; 4 应调查厂址区的基本地质条件,包括地形地貌、地层结构及岩土物理力 学性质,初步分析存在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 5 应初步分析场地稳定性和工程适宜性。 3.1.4 本阶段的主要 勘察方法应以收集资料和地质查勘为主,必要时可进行适 量的场地勘察 工作。 3.2 可行性研究阶段 3.2.1 本阶段应初步 查明厂址的工程地质条件及主要工程地质问题,初步提出 建筑物地基基础方案建议,对厂址的稳定性作出最终评价。 3.2.2 可行性研究阶 段可按本标准第 3.1.2 条规定搜集有关资料, 并应取得下列 5 设计资料: 1 工程建设规模及预估的基础荷载; 2 初拟
15、的厂址布置方案; 3 设计对岩土工程勘察的要求。 3.2.3 本阶段勘察应 符合下列要求 : 1 应查明区域构造稳定性、区域构造及对厂址的影响,对场地稳定性及工 程适宜性作出评价; 2 应初步查明 厂 址区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岩土结构、特殊性岩土分布 及特征等,初步查明地下水类型及埋藏条件; 3 应初步查明厂址区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规模等; 4 应初步查明地基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初步提出基础形式及地基处理措施 建议,初步提出设计所需的岩土参数; 5 应初步评价地下水、地基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6 应初步评价场地的地震效应。 3.2.4 本阶段的主要 勘察方法可采用遥感、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勘
16、探、原位 测试及室内试验等。 3.2.5 本阶段勘察对 复杂场地宜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工程地质测绘的比例尺可 采用 1:20001:5000。对于中等复杂场地可进行工程地质测绘或调查,对于 简单场地可进行工程地质调查。 3.2.6 勘探点布置应 符合下列规定: 1 勘探点宜按网状布置,勘探点的间距应能控制岩土条件的变化、满足初 拟建筑布置的要求; 控制性勘探点的深度应超过可能采用的地基基础方案最大影 响深度; 2 勘探线的方向宜垂直于地貌单元分界线,每个地貌单元应有勘探点。 3.3 初步设计阶段 3.3.1 本阶段勘察应 查明厂址区的基本工程地质条件和主要工程地质问题,为 建筑平面布置、 主要建
17、筑物地基基础方案选型、 不良地 质作用治理方案选择及原 6 体试验提供地质资料,提出建筑物地基处理方案建议。 3.3.2 本阶段勘察 应 取得下列资料 : 1 岩土工程勘察任务书; 2 1:5001:2000 的地形图; 3 初步拟定的建筑平面布置及地坪高程; 4 各建筑物初拟的建筑物基础类型、埋深、高度及对地基承载力、变形的 要求; 5 前期勘察成果及当地工程建设经验。 3.3.3 本阶段勘察 应 符合下列要求 : 1 应查明厂址的地形地貌,且特别关注冲沟发育情况及其对工程布置的影 响; 2 应查明厂址第四系地层的成因类型 、物质组成、层次结构及分布规律, 查明岩石地基的岩性、岩层产状、风化
18、程度等,并评价地基岩土体的均匀性; 3 应查明厂址区的水文地质条件与地表水的分布,关注地下水类型、埋藏 条件、地下水位及变化幅度;需提出抗浮设防水位时应进行专门研究; 4 应查明厂址区特殊性岩土的分布、特征及性质,评价其对工程的影响; 5 应查明场地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规模及发展趋势, 评价其对建筑物的影响; 6 应查明厂址区地基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提出设计所需的岩土参数,进行 天然情况下地基土的工程性能评价; 7 应评价环境水和地基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8 应提出场地岩土体的视电阻率及等效剪切波速,确定场地类别、地震动 参数,进行地震效应评价; 9 应根据场地的岩土工程条件对
19、建筑物的布置和地基基础方案提出建议。 3.3.4 本阶段主要勘 察方法可采用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勘探、物探、原位测 试、室内试验等。 3.3.5 工程地质测绘 的比例尺宜采用 1:500 1:2000。 3.3.6 勘探点布置应 符合下列规定: 1 勘探点位应结合建筑物位置确定; 7 2 控制性勘探点应不少于勘探点总数的 1/3 ; 3 勘探线应垂直地貌界 线、构造线及地层走向; 4 每个地貌单元应有勘探点,地层变化较大时应加密勘探线或勘探点; 5 集热场勘探点布置可按表 3.3.6-1 确定, 发 电区勘探点布置可按表 3.3.6-2 确定。 表 3.3.6-1 集热场勘探 点布置(m )
20、场地复杂等级 勘探线间距 勘探点间距 复杂 200400 100200 中等复杂 400500 200300 简单 500600 300500 表 3.3.6-2 发电区勘探 点布置(m ) 场地复杂等级 勘探线间距 勘探点间距 复杂 5070 3050 中等 复杂 70150 50100 简单 100200 80150 3.3.7 勘探点深度应 根据场地等级、初拟基础形式、基础埋深等确定。集热场 一般性勘探点深度宜为 5m 8m ,控制性勘探点深度宜为 6m 15m ;发电区一 般性勘探点深度宜为 15m 25m ,控制性勘探点深度宜为 25m 40m 。 3.3.8 当遇到下列情 况时,勘
21、探点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预定深度内遇到基岩时,应判明岩性及风化程度,一般性勘探点应进 入基岩,深度不宜小于 1 m ;控制性勘探点应进入强风化基岩深度不小于 3 m , 必要时 应穿透强风化层; 2 在预定勘探深度内遇软弱地层时应适当加深或穿透软弱地层; 3 在预定勘探深度内有厚度不小于 3m 、 分布均匀的坚实土层, 且以下无软 弱下卧层时, 除控制性勘探点应达到规定深度外, 一般性勘探点达到该层顶面即 可。 8 3.4 施工图设计阶段 3.4.1 本阶段勘察应 查明各建筑物的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地基土的工程性能, 对建筑物基础形式、 地基处理方案等提出岩土设计参数, 预测工程建设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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