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 T 3963-2020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施工及验收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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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03.120.20 A 00 DB32 江苏省 地方标准 DB 32/T 3963 2020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施工及验收标准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power supply and distribution facilities in residential districts 2020-12-30 发布 2021-05-01 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2/T 3963 2020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2 4 基本规定 . 3 5
2、电气设备安装 . 6 6 交接试验 . 12 7 安全设施 . 14 8 工程验收 . 16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 19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项目和要求 . 20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34 附录 D(资料性附录)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 . 37 DB32/ T XXXX 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依据 GB/T 1.1-2020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江苏
3、 省电力有限公司苏州供电分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镇江供电分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扬州供电分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盐城供电分公司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陈 庆、黄 清、吴浩然、陈 晟、李瑶虹、潘志新、车 凯、丁 晓、袁 栋、 付 慧、刘利国、程力涵、江 明、杨景刚、吴 宁、 钱旭盛、赵季平、周 军、张轩城、吕培强 。 DB32/T 3963 2020 1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施工及验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施工及验收的术语和定义、施工过程中的质 量控制和验收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新建居住区及住宅等居住区类建筑的供配电
4、设施电气安装工程的 施工与验收,改建、扩建的居住区供配电设施电气安装工程的施工与验收应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 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GJ32/TJ11-2016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 GB 5014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4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4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
5、准 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 GB 5016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7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7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7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 50976 继电保护及二次回路安装及验收规范 GB 51171 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GB/T 35732 配电自动化智能终端技术规范 GB 5028
6、9 城 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 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134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DL/T 5759 配电系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L/T 814 配电自动化系统技术规范 DL/T 995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 DL/T 1529 配电自动化终端设备检测规程 DL/T 529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报告统一格式 DL/T 5700 城市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 DL/T 5707 电力工程电缆防火封堵施工工艺导则 DL/T 5740 智能变电站施工技术规范 DB32/ T XXXX 2020 2 NB/T 33004
7、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 JB/T 9662 密集绝缘母线干线系统(密集绝缘母线槽) JGJ 242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隐蔽工程 concealed works 指某些工序将被后续工序施工所隐蔽或覆盖,而无法进行质量检查或整改的工程项目。隐蔽工程有 两个要素,一是被后续工序完全覆盖,二是除非对覆盖后的后续工程进行破坏,否则无法检验其质量情 况。 3.2 二次线缆 secondary circuit cable and optical fiber cable 变电站中用于保护、 自动化、通信、辅助等设备的电缆和光缆的统称
8、。 3.3 密集绝缘母线槽 closed insulated busways 将裸母线用绝缘材料覆盖后紧贴通道壳体放置的母线槽。 3.4 电缆构筑物 cable buildings 专供敷设电缆或安置附件的电缆沟、浅槽、隧道、 夹层 、竖 (斜 )井和工作井等构筑物。 3.5 电缆附属设施 cable auxiliary facilities 电缆导管、支架、桥架和构筑物等电缆线路组成 部分的统称。 3.6 中性点有效接地系统 system with effectively earthed neutral 中性点直接接地或经一低值阻抗接地的系统。 3.7 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系统 system w
9、ith non-effectively earthed neutral 中性点不接地,或经高值阻抗接地或谐振接地的系统。 3.8 配电自动化系统 distribution automationsystem 实现配电网的运行监视和控制的自动化系统,具备配电 SCADA、馈线自动化、电网分析应用及与相 关应用系统互连 等功能,主要由配电主站、配电终端、配电子站(可选)和通信通道等部分组成。 DB32/T 3963 2020 3 3.9 配电主站 masterstation ofdistribution automationsystem 配电主站是配电自动化系统的核心部分,主要实现配电网数据采集与监
10、控等基本功能和电网分析应 用等扩展功能。 3.10 配电终端 remoteterminalunitofdistribution automationsystem 即配电自动化终端 , 安装于中压配电网现场的各种远方监测、 控制单元的总称 , 主要包括馈线终 端、站所终端、配电变压 器终端等。 3.11 交接试验 hand-over test 电气装置在现场安装后 ,交付投入运行前所进行的电气试验。 4 基本规定 4.1 一般规定 4.1.1 电气安装工程施工现场从事高低压电工、 电力电缆、继电保护、电气试验 、 焊接与热切割、起 重信号司索 等作业的人员应持证上岗。现场配备的安装和调试用仪器、
11、仪表、量具应满足施工技术需求, 采用合格产品并在检定有效使用期内。 4.1.2 施工应根据已批准的设计文件开展。在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对重要的施工项目或工序, 应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4.1.3 电气安装应配合建筑工程的施工进行,隐蔽工程在覆盖前相关 单位应做检查及验收并形成记录。 电气安装隐蔽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导线(电缆)压接、电缆终端与接头制作、密集绝缘母线槽安装等; b) 防火封堵; c)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 4.1.4 电气设备、继电保护及配电自动化终端等必须交接试验合格。 4.1.5 居住区供配电应配置的安全设施投入运行前,必须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 4.1
12、.6 电缆进出盘、柜、桥架的底部或顶部以及电缆管口处应进行防火封堵。防火封堵应符合电气 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8、电力工程电缆防火封堵施工工艺导则 DL 5707 的规定。 4.2 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 成品进场验收 4.2.1 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到达现场应验收合格,并做好验收记录和验收资料归档。 4.2.2 当产品有技术参数要求时,应对照设计文件和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 DGJ32/TJ11-2016 以及采购技术规范进行参数核对,并应符合要求。 4.2.3 实行生产许可证或 CCC 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应有许可证编号或 CCC 强制性认证标志,并应
13、抽查 生产许可证或 CCC 认证证书的认证范围、有效性及真实性。 4.2.4 当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到达现场验收,需进行现场抽样检测或因有异议送有资质 检测机构抽样检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DB32/ T XXXX 2020 4 a) 现场抽样检测 :对于母线槽、导管、绝缘导线、电缆等,同厂家、同批次、同型号、同规格 的,每批至少应抽取 1 个样本。 b) 因有异议送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抽样检测:对于母线槽、绝缘导线、电缆、导管、型钢、 镀锌制品等,同厂家、同批次、不同种规格的,应抽检 10% ,且不应少于 2 个规格。 c) 对于同一建设项目的多个单位工程,当使用同一生产厂家、同材
14、质、同批次、同类型的主要 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时,其抽检比例宜合并计算。 d) 当抽样检测结果出现不合格,可加倍抽样检测,仍不合格时,则该批设备、材料、成品和半 成品应判定为不合格品,不得使用。 e) 抽样检测 应有检测报告。 4.2.5 干式变压器、箱式变电站、高压电器及电瓷制品的进场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查验合格证和随附技术文件:合格证内容填写应齐全、完整,变压器应有出厂试验报告。 b) 核对产品型号、产品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c) 外观检查:设备应有铭牌,表面涂层应完整,附件应齐全,绝缘件应无缺损、裂纹,充油部 分无渗漏,充气设备气压指示应正常。 4.2.6 高压成套
15、配电柜、直流电源装置柜、低压成套配电柜(箱)的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查验合格证和随附技术文件:合格证内容填写应齐全、完整,成套柜、装置柜应有出厂试验 报告。 b) 核对产品型号 、产品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c) 外观检查:设备应有铭牌,表面涂层应完整、无明显碰撞凹陷,设备内元器件应完好无损、 接线无脱落脱焊,绝缘导线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蓄电池壳体应无碎裂、漏液,充 油部分无渗漏,充气设备气压指示应正常 d) 专用工具应齐全完好。 4.2.7 绝缘导线、电缆的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查验合格证:合格证内容填写应齐全、完整。 b) 外观检查:包装完好,电缆端头应
16、密封良好,标识应齐全。绝缘导线或电缆绝缘层应完整无 损,厚度均匀。电缆无压扁、扭曲,铠装不应松卷。绝缘导线、电缆外护层应有明显标识和 制造厂标。 c) 检测绝缘性能:电线、电缆的绝缘性能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d) 检查标称截面积和电阻值:绝缘导线、电缆的标称截面积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其导体电阻 值应符合电缆的导体 GB 3956 的有关规定。 4.2.8 母线槽的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查验合格证和随附技术文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l) 合格证内容填写应齐全、完整。 CCC 试验报告中的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导体规 格及 相 应温升值应与 CCC 试验报告中的导体规格一 致,当
17、对导体的载流能力有异议时,应送有资 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做 极限温升 试验,额定电流的温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 的规定。 2)耐火母线槽除应通过 CCC 认证外,尚应提供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 其耐火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 3)分接 装置的 母线及馈线 应符合 绝缘封闭 要求 。 4)保护接地导体( PE)应与外壳有可靠的连接,其截面积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规定;当外壳 兼作保护接地导体( PE )时, CCC 试验报告和产品结构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 定。 b) 外观检查:防潮密封应良好,各段编号应标志清晰,附件应齐全、无缺损,外壳应无明显变 形,母线螺栓搭接面应平整、
18、镀层覆盖应完整、无起皮和麻面;插接母线槽上的静触头应无 DB32/T 3963 2020 5 缺损、表 面光滑、镀层完整;对有防护等级要求的母线槽防护等级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标 识应完整。 4.2.9 电缆头部件、导线连接器及接线端子的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查验合格证及随附技术文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合格证内容填写应齐全、完整。 2)铝及铝合金电缆附件应具有与电缆导体匹配的检测报告。 3)导线连接器和接线端子的额定电压、连接容量及防护等级应满足设计要求。 b) 外观检查:部件应齐全,包装标识和产品标志应清晰,表面应无裂纹和气孔,随附的袋装涂 料或填料不应泄漏;铝及铝合金电缆用
19、接线端子和接头附件的压接圆筒内表面应有抗氧化 剂;终端接线端子规格应与电缆相适配;导线连接器的产品标识应清晰明了、经久耐用。 4.2.10 工地贮存的方式和环境应符合相关规定和制造商书面明确的要求。电缆附件绝缘材料的保管贮 存期限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4.3 建筑工程和电缆附属设施的工序交接 4.3.1 建筑工程和电缆附属设施应具备电气设备安装的条件并经办理工序交接的手续,方可进行电气 设备安装。 4.3.2 相应配电装置区的主接地网应按设计完成施工,其设置位置和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检 验合格方可进行电气设备安装。 4.3.3 电气设备安装前开关站、配电室建筑物应具备下列条件: a)
20、 屋顶、楼板应施工完毕,不得 渗漏。 b) 室内地面施工应基本结束,室内沟道应无积水、杂物。 c) 混凝土基础和构架应达到允许安装的强度,焊接构件的质量应符合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 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36 的有关规定。 d) 预埋件及预留孔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应牢固。 e) 门窗应安装完毕。 f) 对有可能损坏或影响到已安装设备的装饰施工全部结束,清扫干净。 g) 照明装置(包括应急照明)、除湿、通风换气设备、 SF6 浓度报警仪和强制排风装置等应安装 调试完毕,并具备通电运行条件。 h) 线缆入口处应采取防渗水、防雨水倒灌的措施。 4.3.4 电气设备安装前电缆附属设施应具备
21、下列 条件: a) 电缆线路敷设后不能再进行的建筑工程工作应结束。施工临时设施及建筑废料等清理干净。 b) 户外的电缆分接箱、箱式变电站基础及位置、基础预埋的型钢与接地网的连接应满足设计要 求,混凝土基础应达到允许安装的强度。基础侧面安装的通风窗尺寸、材质、孔隙应符合设 计要求。基础周围排水畅通。 c) 电缆工作井尺寸应满足电缆最小弯曲半径的要求。电缆桥架转弯处的转弯半径,不应小于该 桥架上的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的最大者。 d) 电缆支架、人孔爬梯等预埋件的安装已完成,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安置牢固。 e) 电缆排管切口打磨平滑,已进行全线疏通,清除 杂物,用便于拆卸的专用管盖或堵件封住两 端。
22、f) 电缆井内应设有积水坑,上盖金属箅子;电缆沟排水畅通。 g) 电缆工作井、沟盖板齐全,与路面平齐,接触面平整、光滑,并能开启。 h) 电缆检查井、工井口处防坠落保护措施应安装完毕。 i) 电气竖井和支架应同步配备足够数量、尺寸配套的固定电缆卡具。 DB32/ T XXXX 2020 6 j) 电气竖井内应设有照明灯和检修电源插座。 k) 钢制电缆桥架安装完毕并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l) 当强弱电合用竖井间时或运维责任主体不同的电缆合用同一电缆桥架时,中间应设置隔离墙 等隔离措施。 m) 经复测校核 , 需敷设的电缆总截面积与电缆桥架横断面面积之比,电力电 缆不应大于 40%,控 制电缆不应大
23、于 50%。 n) 金属电缆支架、桥架及坚井全长的接地安装完毕。 o) 顶(拖)管三维坐标资料应编制完成。 4.3.5 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开关站、配电室地面、顶面、墙面补遗结束,无污染。 b) 施工中造成的建筑物损坏部分应修补完整。 c) 保护性围栏、网门、栏杆等安全设施齐全。 d) 照明装置、空调或通风除湿装置、消防装置、防火封堵等安装验收完毕。 e) 室内装饰及相关配套设施施工验收完毕。 f) 运行后无法进行的和影响安全的其余施工工作应完毕。 5 电气设备安装 5.1 电气一次设备 5.1.1 干式变压器的施 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变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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