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 T 1659-2020 人造板工业粉尘防控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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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79.060 B 70 LY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林业 行 业 标 准 LY/T 1659 2020 代替 LY/T 1659-2006 人造板工业粉尘防控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of dust prevention and control for wood-based panels industry 2020 - 03 - 30 发布 2020 - 10 - 01 实施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 LY/T 1659 2020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 LY/T 1659 2006人造板工业生产性粉尘控制规程
2、的修订。本标准与 LY/T 1659 2006 修改 ,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在范围中, 增加了非木质人造板 和 无机人造板、木塑复合材料建设项目 中仅涉及木质及植物纤 维类粉尘 的 工段或设施的 适用范围 (见 1) ; 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 , 增加了 工业企业平面规划设计 、 建筑设计防火 、 工业通风设计和涉尘场 所与系统的防爆、安全标志等规范,以及除尘系统的节能、验收等规范, 删除了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 度和除尘器性能测试方法两个引用文件(见 2);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一章 ( 见 3) ; 将原标准的 “ 基本防尘规则 ” 修改为 “ 基本原则 ” , 并修改了防尘原则
3、, 增加了粉尘防爆的原 则(见 4) ; 将原标准的 “ 防尘技术 要求 ” 与 “ 防尘技术措施 ” 合并为 “ 技术要求 ” , 将涉尘的防尘 、 除尘 和防爆三者统一,提出综合防控技术要求与 措施 ,并修改相应条目(见 5) ; 将原标准 “ 防尘与除尘设备管理 ” 改为 “ 管理 要求 ” , 增加了 “ 防尘与防爆管理 ” 一节 ( 见 6.1), 增加了“设备管理”一节,将原标准“除尘设备管理”纳入 “ 设备管理 ”,设备管理的内容增加了对生 产与辅助生产设备的粉尘防控的管理 (见 6.2) ;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
4、由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 198)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南京林业大学、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营正 和木业有 限公司、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湖州海青木竹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森茂竹木业有 限公司、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良友木业有限公司、霍拓普燕森(青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江苏平林 机械有限公司、溧阳市科达环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溧阳市中净环保机械有限公司、广州力晖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爵格工业设备有限公司、河南永威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市产商品质量监督 检验研究院 、 徐州凯林木业机械厂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周捍东
5、、丁涛、周曦禾、孙荣俊、刘壮超、黄琼涛、纪良、张晓伟、李海青、 刘海良、杨晓刚、葛晓 海、闫方、王成明 、钟群武 、马 小 明、马靖华、何建军、徐建军、任太平、彭霞 、 张苏 。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LY/T 1659 2006。 LY/T 1659 2020 1 人造板工业粉尘防控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造板工业粉尘防控 的 术语和定义、 基本 原则、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 。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木质或非木质人造板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简称“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 和建设项目运行时的粉尘防控管理, 也适用于生产无机人造板和木塑复合材料等建设项目中仅涉及木质 及植物纤
6、维类粉尘的工段或设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3840 制 定 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 GB 15577 2018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T 17919 2008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 GB/T 18259 2018 人造板及其表面装饰术语 GB 50016 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
7、规范 GB 50187 2012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Z 1 2010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2.1 工作场所有 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AQ 4228 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 AQ 4273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技术规范 LY/T 1806 木材工业气力除尘(运输)系统设计规范 LY/T 1862 木材工业气力运输与除尘系统节能技术规范 LY/T 2002 木材工业气力输送系统验收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18259 2018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人造板 wood-based panels 以木材或非木
8、材植物 资源 为原料,加工成各种材料单元,施加 ( 或不施加 ) 胶粘剂和其他添加剂 , LY/T 1659 20 2 制 成的板材或模压制品 。 注 主要指 胶合板、 刨花 饭、纤维 板 等。 GB/T 18259 2018 2.1 3.2 木质碎料 wood bulk material 通过刨削、铣削、锯削、钻削、旋切、砂削等切削方式,或锤击、撞击、爆破等方式对木材进行机 械加工,产生的以片状、条状、棒状、纤维状、粒状、粉状等形状类别为主体的、尺寸大小不一的固体 散碎状物料,简称碎料。碎料包括工艺碎料和伴生碎料两类。 3.3 工艺碎料 bulk raw material 利用专门的加工设备
9、,将小径材、枝 桠 材、边皮、板条、废旧木材等原料制备成符合工艺要求的木 片、刨花、纤维等材料单元。工艺碎料也包括符合工艺要求的、作为资源综合利用的伴生碎料。 3.4 伴生碎料 processing residue 在家具、地板、门窗和人造板等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散碎状木材加工剩余物,如刨花、锯屑、砂 光粉等切屑。 3.5 木粉 wood powder 粒径为数百微米以下、且离散的木质材料颗粒集合的统称。 注:人造板工业的木粉主要来源于砂削、研磨、抛光直接产生粉状颗粒物和刨削、铣削、钻削等 切削方式产生的排 屑中含有的粉状颗粒物,以及在完成对碎料的输送、转载、贮存、定量、分选、分级等工艺过程中
10、,因碎料之间的摩擦、 碰撞、挤压等机械作用所产生的粉状颗粒物。 3.6 木质粉尘云 wood dust cloud 木粉颗粒以悬浮状态,或处于分散的运动状态而持续存在于有限空间的现象,简称粉尘云。 在人造板工业中,粉尘云常存在于有粉尘散发或泄漏的作业场所及车间,有扬尘的封闭的生产设备 与碎料运输机的机壳内和装卸载处,料仓与除尘器的内,以及在气固两相流场中完成碎料的干燥、分选、 输送、气固分离等作业的空间中。 注:根据粉尘云的危害,对其进行重点控制的粒径范围有所不同。 在 大气污染控制与工业 除尘领域 ,粉尘的粒径在 1100 m 范围 ;在职业健康领域,粒径范围为 1 m10 m;在工业粉尘爆
11、炸防控领域,粒径小于 500 m。 3.7 含水率 moisture content 材料所含水分的质量与材料质量的百分比,与绝干材料质量和湿材质量之比分别为绝对含水率和相 对含水率。 3.8 气力运输 pneumatic conveying LY/T 1659 2020 3 以运输木质工艺碎料和伴生碎料为目的,利用空气或其他流体输送介质所拥有的能量,沿着一定的 运输路线,在圆形截面的钢制管道内运送碎料,并在目的地对碎料进行高效地分离。 3.9 气力除尘 pneumatic dust collecting 以除尘为目的,利用吸尘罩吸集由加工设备所排出的切屑及粉尘,将其输送至指定车间外指定的地
12、点,并采用适宜的气固分离装置或除尘器对其进行高效分离。气力除尘包括对气力运输系统排气进行的 二级净化。 3.10 气固分离装置 gas-solid separation device 以分 离为目的,利用碎料的重力、惯性力、离心力、机械式过滤、静电、湿式及其两种以上分离原 理组合形式,将固体碎料颗粒从气固两相流中予以分离的装置,简称分离装置,包括除尘器。 3.11 除尘器 dust remover 以空气净化为目的,利用袋式或颗 粒层过滤、静电、湿式等方式,将空气中细微的木质粉尘颗粒进 行有效分离的一类气固分离装置。 3.12 卫生防护距离 hygienic buffer zone 从产生职业
13、性有害因素的生产单元 (生产区、车间或工段 )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即在正 常生产条件下,无组织排放的有害气体 (大气污染物 )自生产单元边界到居住区的范围内,能够满足国家 居住区容许浓度限值相关标准规定的所需的最小距离。 GBZ 1 2010,术语和定义 3.7 3.13 安全距离 safety distance 各设施之间为确保安全需设置的最小距离,如防火、防爆、防撞、防滑坡距离等。 GB 50187 2012,术语和定义 2.0.20 3.14 防火间距 fire separation distance 防止着火建筑在一定 时间 内引燃相 邻 建筑,便于消防扑救的 问 隔距离。
14、GB 50016 2014,术语和定义 2.1.21 4 基本原则 4.1 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协同、技术与管理并重、高效与经济统一、阶 段治理与持续进步的粉尘防治基本原则。 4.2 应根据生产的特点与粉尘散发特征,遵循防尘与粉尘污染治理的规律,坚持防尘与防爆、有效性 与经济性的协效原则。 4.3 应根据其生产特点,按照粉尘危害的作用空间大小,采取先涉尘工段、后车间整体,先内控、后 LY/T 1659 20 4 外治的粉尘防治路径,以及针对粉尘的产生与散发的特点及部位,采取抑尘、控尘、治尘的技术路径, 充分体现源头治理的理念。 4.4 应坚持防尘与防爆并举的绿色与安全生
15、产的原则。 4.5 建设项目应优先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在源头上消除或减小粉尘的产生,减轻粉尘 污染的治理负荷,有利于提高木材的利用率,同 时也尽可能降低粉尘爆炸存在的风险。 4.6 应及时采用适宜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方法,持续改进防尘工作,不断提高作业与大气 环境的粉尘污染治理水平,从而持续推进清洁生产。 4.7 用于粉尘防治的 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5 技术要求 5.1 厂区选址 5.1.1 厂区选址应符合 GB 50187 2012 和 GBZ 1 2010 的规定,并应根据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卫生 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标准和建设项目的
16、污染与安全生产状 况及整体控制的水平、以及职业卫生有害 因素的危害状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确定。 5.1.2 为最大程度地 降低建设项目产生有害排气、粉尘等污染物的危害,厂区应设置于城镇、相邻工业 企业和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与居住区的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业企业卫生 标准的规定。 5.2 厂区总体布局 5.2.1 在总体 规划的基础上,应根据产品及规模、生产流程、交通运输、企业发展、环境保护、安全生 产、职业健康、节能等要求,结合场地自然条件、技术经济条件等,进行 厂区总平面布置,并 应符合 GB 50187 2012、 GBZ 1 2010 和 GB 50016 2014
17、 等国家现行的有关工业企业总平面规划原则、环境 保护、职业健康和防火安全的规定。 5.2.2 为避免和减轻粉尘对作业环 境、大气环境和生产安全的危害,应以实现减排、安全和节能等多 目标协同的粉尘防治目标,厂区总平面布置,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a)应按 GBZ 1 2010 的规定对厂区进行明确的功 能分区;生产区、 非生产区 和 辅助生产区 之间相 对布 置的位置应符合 GBZ 1 2010 中 5.2.1.4 的规定;生产管理办公用房应不得设置在生产车间内,行 政办公用房应设置在非生产区; b)在满足主体工程需要的 前提下,应将产尘严重的设施与产尘较轻的设施进行分离,并应符合 GB/T 384
18、0 的相关规定; c)易散发粉 尘的大宗原料堆场和储存有粉尘爆炸危险料仓的布置应符合 GB50187 2012 中 5.6.2 和 5.6.4 的规定,即应布置在厂区边缘地带,且应位于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应远离明火 及散发火花的地点; d)为避免伴生碎料后期处置在厂区内的粉尘二次飞扬,以及消除粉尘爆炸的隐患,应根据厂区总 体发展计划,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合理地设置碎料分离与除尘装置排料点,并提供分离装 置和除尘 器留有足够的场地与空间; e)净化有爆炸危险粉尘的干式分离装置和 除尘器的布置应符合 GB 50016 2014 中 9.3.7 的规定, 将布置在厂房(车间)外
19、独立的、专门建( 构)筑物,且其外立面与所属厂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0m LY/T 1659 2020 5 的。 5.3 厂房 设计 5.3.1 对于粉尘散发存在较大差异的生产工段或区域,应采用建筑结构进行隔离。若有 设备、管道穿 过 隔离空间时,其与建筑结构结合部位的间隙应采取密封处理。 5.3.2 除 应 满足生产 工艺 流程与设备布置、自然通风与 采光 的需要外 ,厂房 设计还应为生产线的除尘 与通风设施 的合理布置 与检修留有 足够的 空间 。 5.3.3 安装有 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的建(构) 筑物,其设计应符合 GB 15577 2018 中有关建(构) 筑物结构设计 和 GB
20、 50016 2014 中有关厂房(仓库)防爆的规定。 5.3.4 厂房内有粉尘爆炸 危险部位设置的泄压设施应符合 GB 50016 2014 中 3.6.3 的规定,泄压面积 应符合 GB 50016 2014 中 3.6.4 的规定; 5.3.5 为避免因扬尘在车间的积尘而发生的二次爆炸,地面、墙面、屋架等处 应具有便于清除粉尘的 表面与结构。 5.3.6 以自然通风为主的工段,其建筑物 应具有 所需 的高度和面积 , 顶部 应 设避风天窗。 5.4 工艺 设计 5.4.1 在工艺设计时,应采取源头防尘与设施除尘相结合、污染治理与防爆相结合的粉尘防控综合策 略,即在源头上减少粉尘的产生,控
21、制粉尘散发和对尘源进行高效收集。 5.4.2 为减少粉尘的产生,应采用包含以下方法和措施的工艺设计: a) 采用有助于减少粉尘产生的加工技术、工艺和装备; b) 优化的工艺流程,减少散碎状原料的输送、转运、料仓贮存等易使其破损的环节; c) 以工艺输送为目的潮湿的工艺木片与刨花的输送,应优先选择带式运输机、斗式提升机、刮板 运输机、振动运输机等机械式传送设备; d)利用气力输送系统,完成刨花、纤维等工艺碎料的风选、干燥、输送、定量、施胶等工艺操作 时,为减少其破碎损耗,应根据工艺条件和碎料物性,选用经济的气力输送速度,并应优化输送路径、 缩短输送距离,同时,在满足工艺要求的提条件下,减少弯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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