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6 T 333-2015 导游员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pdf
《DB46 T 333-2015 导游员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46 T 333-2015 导游员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pdf(17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ICS 03.200A 01备 案 号 : 46847-2015 DB46海 南 省 地 方 标 准DB 46/T 3332015导 游 员 服 务 质 量 等 级 划 分 与 评 定 2015 - 07-03 发 布 2015 - 10-01实 施海 南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 DB46/T 3332015 I 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B/T 1.1-2009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 。本 标 准 由 海 南 省 旅 游 发 展 委 员 会 提 出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单 位 : 海 南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标 准 与 信 息 所 、 海 南 省 标
2、准 化 协 会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李 伟 、 张 华 云 、 王 国 才 、 云 晗 、 杜 磊 、 李 淑 珍 、 吴 若 娜 、 李 廷 秀 、 黄 宏 毓 。 DB46/T 3332015 1 导 游 员 服 务 质 量 等 级 划 分 与 评 定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导 游 员 服 务 质 量 等 级 划 分 与 评 定 的 术 语 和 定 义 、 等 级 及 标 志 、 基 础 条 件 、 必 备 条 件 、等 级 评 定 、 等 级 复 核 及 监 督 管 理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持 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导 游 证 在 海 南 省
3、从 事 导 游 服 务 人 员 服 务 质 量 等 级 划 分 与 评 定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GB/T 15971-2010 导 游 服 务 规 范GB/T 16766 旅 游 服 务 基 础 术 语3 术 语 和 定 义GB/T 15971-2010、 GB/T 167
4、66中 界 定 的 以 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3.1 导 游 服 务 质 量导 游 服 务 活 动 能 达 到 规 定 效 果 和 满 足 旅 游 者 需 求 的 能 力 与 程 度 。4 等 级 及 标 志 4.1 导 游 员 服 务 质 量 等 级 划 分 为 三 个 等 级 , 用 五 角 星 号 数 量 表 示 , 由 高 到 低 依 次 为 五 星 级 、 四 星 级 、三 星 级 。4.2 星 级 越 高 表 示 导 游 员 服 务 质 量 越 高 。4.3 导 游 员 服 务 质 量 等 级 的 证 书 、 标 志 由 导 游 员 服 务 质
5、量 等 级 评 定 机 构 统 一 制 作 和 颁 发 。5 基 础 条 件5.1 知 识 要 求5.1.1 应 具 有 丰 富 的 旅 游 文 化 知 识 。5.1.2 应 具 有 深 厚 的 导 游 文 化 专 业 知 识 , 并 对 旅 游 目 的 地 或 旅 游 景 区 ( 点 ) 等 有 深 入 研 究 。5.1.3 应 掌 握 与 导 游 工 作 相 关 的 业 务 、 文 化 、 政 策 法 规 等 知 识 。5.2 讲 解 要 求 DB46/T 3332015 2 5.2.1 讲 解 准 确 规 范 , 表 达 清 楚 。5.2.2 讲 解 语 言 生 动 、 形 象 、 灵
6、活 , 具 有 较 高 的 艺 术 性 和 趣 味 性 , 风 格 独 特 。5.2.3 讲 解 紧 扣 游 览 主 题 , 内 容 丰 富 , 擅 长 与 旅 游 者 沟 通 。5.2.4 讲 解 具 有 科 学 性 、 针 对 性 、 引 领 性 , 善 于 启 发 、 引 导 旅 游 者 欣 赏 旅 游 景 观 、 理 解 当 地 文 化 , 体验 旅 游 乐 趣 。5.3 业 务 要 求5.3.1 导 游 服 务 符 合 GB/T 15971-2010 的 要 求 。5.3.2 体 现 以 人 为 本 的 服 务 理 念 , 主 动 关 心 帮 助 旅 游 者 。5.3.3 具 有 敏
7、 锐 的 洞 察 能 力 , 及 时 了 解 并 满 足 旅 游 者 的 合 理 需 求 。5.3.4 注 重 对 旅 游 者 的 个 性 化 服 务 , 能 妥 善 处 理 个 性 化 服 务 与 规 范 化 服 务 的 关 系 。5.3.5 有 出 色 的 协 调 能 力 , 灵 活 协 调 旅 游 者 的 不 同 意 见 。5.3.6 有 极 强 的 调 控 能 力 , 善 于 调 动 旅 游 者 的 情 绪 。 5.3.7 具 有 极 强 的 应 变 和 处 理 突 发 事 件 、 意 外 事 件 的 能 力 。5.4 身 心 综 合 素 质 要 求5.4.1 身 体 健 康 , 精
8、力 充 沛 , 具 有 在 野 外 或 长 时 间 从 事 导 游 服 务 的 耐 受 力 。5.4.2 反 应 敏 捷 , 遇 事 冷 静 , 具 有 良 好 的 心 理 素 质 , 自 我 调 适 能 力 强 。5.4.3 职 业 角 色 意 识 强 , 具 有 良 好 的 群 体 意 识 和 协 作 精 神 。5.5 仪 容 、 仪 表 、 仪 态 要 求5.5.1 仪 容 仪 表 良 好 , 衣 着 、 服 饰 得 体 , 富 有 地 方 特 色 。5.5.2 举 止 端 庄 文 明 , 仪 态 自 然 、 亲 和 、 大 方 。6 必 备 条 件 近 一 年 , 未 受 到 行 业
9、通 报 批 评 且 符 合 表 1的 要 求 。表 1 等 级 划 分 与 评 定 必 备 条 件项 目 三 星 四 星 五 星导 游 证 年 限 获 得 导 游 证 满 3 年 获 得 导 游 证 满 4 年 获 得 导 游 证 满 5 年学 历 中 专 /高 中 或 以 上 大 专 或 以 上 大 专 或 以 上语 种 普 通 话 或 一 门 外 语 普 通 话 或 一 门 外 语 普 通 话 和 一 门 外 语带 团 时 间 近 1 年 累 计 带 团不 少 于 30 天 近 1 年 累 计 带 团不 少 于 50 天 近 1 年 累 计 带 团不 少 于 30 天 行 政 处 罚 近
10、1年 未 受 到 旅 游 行 政 管 理 部 门处 罚 近 2 年 未 受 到 旅 游 行 政 管 理 部门 处 罚 或 扣 分 近 3 年 未 受 到 旅 游 行 政 管 理 部门 处 罚 或 扣 分投 诉 近 1 年 未 被 投 诉 , 或 被 投 诉 但 处理 机 构 认 定 不 负 主 要 责 任 近 2 年 未 被 投 诉 , 或 被 投 诉 但处 理 机 构 认 定 不 负 主 要 责 任 近 3 年 未 被 投 诉 , 或 被 投 诉 但处 理 机 构 认 定 不 负 主 要 责 任 DB46/T 3332015 3 7 等 级 评 定7.1 评 定 机 构 及 职 责7.1.1
11、 评 定 机 构 由 省 旅 游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委 托 指 定 。7.1.2 省 级 导 游 员 服 务 质 量 等 级 评 定 机 构 统 一 负 责 导 游 员 服 务 质 量 等 级 评 定 及 复 核 工 作 。7.1.3 制 定 全 省 导 游 员 服 务 质 量 等 级 评 定 工 作 的 实 施 办 法 和 检 查 细 则 。7.1.4 授 权 并 督 导 市 级 导 游 员 服 务 质 量 等 级 评 定 机 构 开 展 等 级 评 定 工 作 。7.1.5 组 织 实 施 导 游 员 服 务 质 量 等 级 的 评 定 与 复 核 工 作 。7.1.6 组 织 对
12、全 省 三 星 级 及 以 上 导 游 员 服 务 质 量 等 级 评 定 和 监 督 检 查 工 作 。7.2 申 请 及 评 定7.2.1 符 合 等 级 划 分 条 件 的 导 游 员 可 向 当 地 导 游 员 服 务 质 量 等 级 评 定 机 构 申 请 相 应 等 级 评 定 。 7.2.2 导 游 员 申 请 评 定 等 级 需 递 交 的 申 请 材 料 应 包 括 : 导 游 员 服 务 质 量 等 级 评 定 申 请 书 ; 身 份 证 、 导 游 证 复 印 件 ; 其 它 必 要 的 证 明 材 料 。7.2.3 导 游 员 服 务 质 量 等 级 评 定 机 构 受
13、 理 申 请 后 , 适 时 安 排 评 定 、 检 查 。7.2.4 评 定 、 检 查 按 照 本 标 准 第 五 章 、 第 六 章 及 附 录 进 行 。7.2.5 对 于 通 过 评 定 的 导 游 员 , 导 游 员 服 务 质 量 等 级 评 定 机 构 颁 发 相 应 等 级 证 书 和 标 志 , 并 向 社 会 公告 ; 对 没 有 通 过 评 定 的 导 游 人 员 , 导 游 员 服 务 质 量 等 级 评 定 机 构 应 给 予 说 明 。8 等 级 复 核8.1 导 游 员 服 务 质 量 等 级 复 核 工 作 按 照 等 级 评 定 机 构 的 职 权 范 围
14、进 行 。8.2 导 游 员 服 务 质 量 等 级 评 定 机 构 按 照 本 标 准 对 已 评 定 等 级 的 导 游 人 员 每 年 复 核 一 次 。 8.3 对 复 核 合 格 的 导 游 员 , 导 游 员 服 务 质 量 等 级 评 定 机 构 向 社 会 公 告 。8.4 对 复 核 不 合 格 的 导 游 员 , 导 游 员 服 务 质 量 等 级 评 定 机 构 视 情 节 给 予 警 告 、 通 报 批 评 、 降 低 或 取 消等 级 的 处 理 , 并 公 布 处 理 结 果 。8.5 已 取 得 等 级 的 导 游 人 员 如 发 生 严 重 违 纪 行 为 、
15、重 大 责 任 事 故 并 造 成 恶 劣 影 响 的 , 其 所 在 地 导 游 服务 质 量 等 级 评 定 机 构 应 在 权 限 范 围 内 做 出 降 低 或 取 消 等 级 的 处 理 , 并 报 省 级 评 定 机 构 备 案 或 处 理 。8.6 导 游 员 服 务 质 量 等 级 评 定 机 构 按 相 应 权 限 对 决 定 降 低 或 取 消 等 级 的 , 应 在 15个 工 作 日 内 更 换 或 收回 该 导 游 人 员 的 等 级 标 志 和 等 级 证 书 。9 监 督 管 理9.1 省 各 级 旅 游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负 责 按 本 标 准 要
16、 求 对 取 得 等 级 的 导 游 人 员 的 服 务 质 量 进 行 监 督 管理 。9.2 在 监 督 管 理 中 如 发 现 导 游 员 服 务 与 本 标 准 要 求 不 符 合 情 形 的 , 应 做 出 降 低 或 取 消 等 级 的 处 理 建 议 。 A DB46/T 3332015 4 附 录 A( 规 范 性 附 录 )评 分 方 法 与 评 分 表A.1 评 定 项 目 与 计 分导 游 服 务 质 量 等 级 评 定 采 用 打 分 评 定 的 方 法 。 评 分 表 分 为 基 本 条 件 评 分 表 、 服 务 质 量 评 分 表 、 奖 惩评 分 表 , 共 设
17、 19大 项 , 69个 分 档 项 。 基 本 条 件 评 分 满 分 为 300分 , 服 务 质 量 评 分 满 分 为 600分 , 奖 励 加 分100分 。A.2 各 等 级 评 定 最 低 分 要 求各 等 级 评 定 最 低 分 如 下 : 五 星 级 : 基 本 条 件 评 分 240分 , 服 务 质 量 评 分 480 分 , 总 分 不 少 于 750 分 ; 四 星 级 : 基 本 条 件 评 分 210分 , 服 务 质 量 评 分 420 分 , 总 分 不 少 于 650 分 ; 三 星 级 : 基 本 条 件 评 分 180分 , 服 务 质 量 评 分 36
18、0 分 , 总 分 不 少 于 550 分 ;A.3 计 分 方 式A.3.1 评 分 表 计 分A.3.1.1 单 选 : 各 选 项 中 只 有 一 个 符 合 要 求 的 选 项 , 只 在 “检 查 得 分 ”栏 内 记 录 该 项 分 数 。A.3.1.2 复 选 : 各 选 项 中 有 多 个 符 合 要 求 的 选 项 , 可 在 相 应 “检 查 得 分 ”栏 内 分 别 记 录 各 项 分 数 。A.3.1.3 是 非 : 完 全 达 到 该 项 目 要 求 的 , 给 满 分 ; 部 分 达 到 该 项 目 要 求 的 , 酌 情 给 分 ; 完 全 不 能 达 到该 项
19、目 要 求 的 , 不 给 分 。A.3.1.4 程 度 评 分 : 通 过 旅 游 者 评 价 调 查 表 对 项 目 给 予 “ 非 常 肯 定 ” “ 肯 定 ” “ 一 般 ” “ 否 定 ” “ 非 常 否 定 ” 或 者 “ 非 常 满 意 ” “ 满 意 ” “ 一 般 ” “ 不 满 意 ” “ 非 常 不 满 意 ” 五 等 程 度 评 价 , 分 别 按 5、 4、3、 2、 1的 比 例 折 算 计 分 。 例 如 项 目 总 分 为 10分 , 则 按 10、 8、 6、 4、 2计 分 。A.3.2 旅 游 者 评 分A.3.2.1 旅 游 者 评 分 通 过 问 卷
20、 调 查 或 网 络 评 价 系 统 方 式 进 行 , 导 游 服 务 质 量 旅 游 者 评 价 调 查 表 见 表 A.4。A.3.2.2 问 卷 调 查 由 检 查 员 现 场 组 织 , 旅 游 者 填 写 评 价 调 查 表 后 当 场 收 回 , 或 通 过 网 络 评 价 系 统 进 行评 价 。A.3.2.3 对 每 名 导 游 人 员 申 请 评 定 服 务 质 量 等 级 的 旅 游 者 调 查 不 少 于 10个 团 , 问 卷 不 少 于 50份 。A.3.2.4 问 卷 各 项 目 按 程 度 评 分 计 分 后 , 折 算 为 各 项 目 旅 游 者 评 分 。
21、计 算 公 式 为 :YZ .(A.3.2.4.1) 式 中 :Z 项 目 旅 游 者 评 分 ;X 有 效 问 卷 项 程 度 评 分 ;Y 有 效 问 卷 项 。 DB46/T 3332015 5 A.4 计 分 说 明A.4.1 表 A.1“ 初 审 计 分 ” 由 导 游 人 员 所 属 旅 行 社 或 导 游 服 务 公 司 填 写 , “ 评 定 得 分 ” 由 检 查 员 填 写 。A.4.2 表 A.2“ 旅 游 者 评 分 ” 由 检 查 员 按 公 式 A.3.2.4.1计 算 填 写 , “ 评 定 得 分 ” 由 检 查 员 结 合 “ 旅 游者 评 分 ” 填 写 。
22、A.4.3 表 A.3计 分 方 法 同 表 A.1。A.5 评 分 标 准基 本 条 件 评 分 表 见 表 A.1, 服 务 质 量 评 分 表 见 A.2, 奖 惩 评 分 表 见 A.3。 DB46/T 3332015 6 A.1基 本 条 件 评 分 表序 号 检 查 项 目 项 目总 分 分 项总 分 初 审 计 分 评 定得 分 评 判方 式1 执 业 年 限 501.1 获 得 导 游 证 满 10 年 。 50 单 选1.2 获 得 导 游 证 满 8 年 。 401.3 获 得 导 游 证 满 5 年 。 301.4 获 得 导 游 证 满 3 年 。 20 2 教 育 程
23、 度 502.1 具 有 大 学 本 科 及 以 上 学 历 30 单 选2.2 具 有 大 专 学 历 202.3 具 有 高 中 或 中 专 学 历 或 其 他 102.4 获 得 国 家 技 能 认 定 机 构 颁 发 与 旅 游 相 关 的 技 能 证 书 一 项 10 单 选2.5 获 得 国 家 技 能 认 定 机 构 颁 发 与 旅 游 相 关 的 技 能 证 书 两 项 及 以 上 203 语 言 能 力 50 3.1 参 加 普 通 话 水 平 等 级 测 试 获 二 级 乙 等 及 以 上 10 复 选3.2 持 有 外 语 导 游 证 或 领 队 证 153.3 持 有
24、中 文 导 游 证 的 掌 握 1 门 外 语 103.4 持 有 外 语 导 游 证 或 领 队 证 的 掌 握 第 二 外 语 154 遵 纪 守 法 504.1 近 3 年 未 受 到 旅 游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处 罚 50 单 选4.2 近 2 年 未 受 到 旅 游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处 罚 40 4.3 近 1 年 未 受 到 旅 游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处 罚 305 规 范 服 务 505.1 近 3年 未 被 投 诉 , 或 被 投 诉 但 处 理 机 构 认 定 不 负 主 要 责 任 50 单 选5.2 近 2年 未 被 投 诉 , 或 被 投 诉 但 处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5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46 333-2015 导游员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333 2015 导游 服务质量 等级 划分 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