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6284-2014 石油化工可燃液体储存场所消防安全规范.pdf
《DB46284-2014 石油化工可燃液体储存场所消防安全规范.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46284-2014 石油化工可燃液体储存场所消防安全规范.pdf(7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 ICS 13.220.01 C 80 备案号: 43181-2014 DB46 海南省 地 方 标 准 DB 46/ 284 2014 石油化工可燃液体储存场所消防安全规范 Fire safety code of petrochemical flammable liquid storage place 2014 - 06 - 19 发布 2014 - 09 - 01 实施 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46/ 284 2014 1 前 言 本标准的第 7、 8、 9、 10、 11章和第 5.2-5.3、 6.2-6.4、 12.1、 12.3-12.4、 13.1-13.2、 13.4-
2、13.7 条内容为强制性 ,其余为推荐性。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合肥科大立安安全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 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伍林、冯峰、张哲、吴思军、符人宏、张刚、姚斌、刘炳海、李恒、张文峰、 谢枸棉、蔡甫松、黄斌、许丁凡、王良浩 DB46/ 284 2014 2 石油化工可燃液体储存场所消防安全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化工可燃液 体储存场所消防安全的术语和定义、符号、基本规定、场所布置、储 罐设置、消防设施、防控流淌火设施、消防泵房
3、配置、消防站、消防车道和监视系统设置等。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的石油化工可燃液体储存场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 50151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60 石 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338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737 石油储备库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 5007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石
4、油化工可燃液体储存场所 储存单罐容积大于 2 104 m3且计算总容量大于 10 104 m3的甲 B、乙 A类可燃液体的独立油库、企业 附属油库及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液体储存场所。 3.2 特级石油库 储罐计算总容量大于等于 120 104 m3的石油库。 3.3 一级石油库 储罐计算总容量大于等于 10 104 m3,小于 120 104 m3的石油库。 3.4 储罐计算总容量 储罐容量乘以一定系数折算后的储罐总容量。 DB46/ 284 2014 3 4 符号 下列符号适用于本文件 D:为相邻储罐中较大储罐的内径。 5 基本规定 5.1 石油化工可燃液体储存场所的设计除执行 GB 50057
5、、 GB 50074、 GB 50151、 GB 50160、 GB 50338、 GB50737 外,还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 5.2 特级石油库非原油类易燃和可燃液体的储罐计算总容量应小于 120 104 m3。 5.3 特级石油库的储罐计算总容量大于或等于 240 104 m3时,应按火灾危险性最大的一个原油储罐和 火灾危险性最大的一个非原油储罐同时发生 火灾进行消防系统设计。 5.4 石油化工可燃液体储存场所宜在基础设计完成后进行消防安全综合评估。 6 场所布置 6.1 石油化工可燃液体储存场所应按储存区、装卸区、辅助生产区、行政区分区布置,见表 1。 表 1 石油化工可燃液体储存场所分
6、区布置表 序号 分 区 区内主要设置 1 储存区 储罐组、油泵站、罐组(区)的专用变配电间等 2 装卸区 水运装卸区、铁路装卸区、公路装卸区 3 辅助生产区 消防泵房、计量室、变配电所(间)、污水处理设施、锅炉房、化验室等 4 行政区 办公室、食堂、控制室、汽车库、消防站、宿舍、应急集结地等 6.2 石油化工可燃液体储存场所应设置应急集结地,应急集结地可与消防站、行政区内停车场、宿舍 外广场、市政道路合用。其设置位置应便于消防车辆应急出动,同时应设置明显标识以及照明灯等配套 设施。消防站应配备向消防车输送泡沫液的设施。 6.3 消防泵房、消防站、变配电所(间)、办公室、控制室、宿舍、食堂等重要
7、场所与输油管道之间 的距离小于 15m 时,朝向输油管道一侧的外墙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不燃烧体实体墙。与输油管道之间的 距离大于 15m 时,朝向输油管道一侧的外墙上必须开设门窗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 6.4 消防泵房、消 防站、变配电所(间) 、办公室、控制室、宿舍、食堂等重要场所应有防止流淌火 的设施。 7 储罐设置 7.1 同一个储罐组内储罐的总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固定顶储罐组及固定顶储罐和外浮顶、内浮顶储罐的混合罐组不应大于 12 104 m3,其中浮顶 用钢质材料制作的外浮顶 、 内浮顶 储罐的容量可折半计入混合罐组的总容量。 b) 浮顶用钢质材料制作的内浮顶储罐组,储罐的总
8、容量不应大于 36 104 m3。浮顶用易熔材料制 作的内浮顶储罐组,储罐的总容量不应大于 24 104 m3。 c) 外浮顶储罐组不应大于 60 104 m3。 DB46/ 284 2014 4 7.2 成品油储罐区总容量大于 60 104 m3和原 油储罐区总容量大于 240 104 m3时,应布置成两个或多 个储罐区,其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两个储罐区的相邻储罐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 1.0 D。 b) 不同储罐组的相邻储罐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 0.8 D。 c) 同一储罐组甲、乙类浮顶、内浮顶储罐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 0.4 D。 7.3 储罐组内应设隔堤,当储罐单罐容量大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5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46 284-2014 石油化工可燃液体储存场所消防安全规范 284 2014 石油化工 可燃 液体 储存 场所 消防安全 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