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GDW 1914-2013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验收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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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GDW 1902 2013 ICS 29.240 备案号:CEC 668-2012 Q/GDW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 Q / GDW 1914 2013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验收规范 Acceptance specification for relay protection and security automatic equipment 2014-05-01 发布 2014-05-01 实施 国家电网公司 发 布 Q/GDW 1914 2013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一般规定 2 5 技术原则 2 6 验收管理 4 7 出厂验
2、收 4 8 隐蔽工程验收 5 9 竣工验收 5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出厂验收内容及要求 6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等电位接地网连接示意图 7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竣工验收内容及要求 8 编制说明 21 I Q/GDW 1914 2013 II 前 言 为统一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及其二次回路验收标准,根据2012 年度国家电网公司技术标准修 订计划(国家电网科2012 66 号)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附录 C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提出并解释。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山西省电力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
3、人:蔡伟伟、樊丽琴、闫江海、王小琪、宋述勇、慕国行、李社勇、牛云戈、车文 妍、任希广 本标准首次发布。 Q/GDW 1914 2013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及其二次回路(以下简称保护装置)验收的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 1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改扩建工程保护装置的验收。 110kV 以下 电压等级保护装置的验收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智能变电站、直流输电系统和串联补偿设备保护装置的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
4、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261 继电器及装置基本试验方法 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7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14285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T 15149 电力系统远方保护设备的性能及试验方法 DL/T 364 光纤通道传输保护信息通用技术条件 DL/T 478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 524 继电保护专用电力线载波收发信机技术条件 DL/T 559 220kV750kV 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DL/T 584 3
5、5kV 110kV 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DL/T 587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DL/T 995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 Q/GDW 161 线路保护及辅助装置标准化设计规范 Q/GDW 175 变压器、高压并联电抗器和母线保护及辅助装置标准化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竣工验收 completion acceptance 竣工验收,指工程项目按批准的文件、设计图纸、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电力工程的现行 法规、规程、标准及反事故措施要求以及在建设过程中经过批准的设计变更等内容施工完成,并调试合 格以后,由有关部门组织进行的
6、综合评价和鉴定工作。 3.2 隐蔽工程 concealed work 隐蔽工程,指某一工序的结果被下一工序所覆盖,在随后的检验中不易查看其质量、工程量的工程。 3.3 随工验收 acceptance following construction 随工验收,指保护装置在安装过程中,验收单位随施工调试同步进行的验收。 1 Q/GDW 1914 2013 3.4 自查验收 self-examination and acceptance 自查验收,指施工单位在其质检部门组织和监督下,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的质量检查。 4 一般规定 4.1 保护装置验收工作应分阶段组织实施,按工程进展阶段一般分为出厂验收
7、、隐蔽工程验收、自查 验收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查验收合格后进行。 4.2 国家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现行相关法规组织的其他方式的验收,不宜替代竣工验收。 4.3 保护装置不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能投入电网运行。 4.4 竣工验收采用查阅资料、调试报告(或现场试验记录)和现场检验的方式进行;一般情况下不宜 采用随工验收方式。 4.5 保护装置调试所使用的仪器、仪表必须经检验合格,并满足 GB/T 7261 中的规定。定值检验所使 用的仪器、仪表的准确级应不低于 0.5 级。调试报告应记录试验中所用仪器、仪表的型号、编号。 4.6 保护装置调试报告应有明确的结论,有调试人员、调试负责人
8、、审核人员的签名,并加盖调试单 位公章。 4.7 验收时,应制定合理的验收工期,不应为赶工期而减少验收项目,缩短验收时间,降低验收质量。 4.8 与保护装置功能相关的其它设备技术指标应满足继电保护专业的规定和要求。 4.9 工程分期进行时,每期工程均应对公用保护装置进行验收。 4.10 发电企业或用户变电站接入国家电网系统,应按本标准对其相关保护装置进行验收。 4.11 验收时,可根据现场实际需要、设计图纸、装置技术说明书及有关规程、规定增加验收项目。 4.12 本标准未涉及的保护装置,可根据现场实际需要、设计图纸、装置技术说明书,参照本标准及有 关规程进行验收。 5 技术原则 5.1 保护装
9、置验收时,应依据下列文件: a) 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电力工程现行法规、规程、标准; b) 工程项目批复文件、订货合同、技术协议、设计图纸; c) 本标准和反事故措施等; d) 装置技术说明书等。 5.2 保护装置验收项目 根据验收内容的不同,保护装置验收项目可分成以下 8 类: a) 资料验收,包括保护装置和相关一次设备的技术资料、调试报告等; b) 备品、备件验收 c) 安装、施工工艺验收; d) 装置硬件、元器件指标验收; e) 保护装置配置验收; f) 电流、电压互感器验收; g) 二次回路验收; h) 单体功能(含技术性能)验收和系统功能验收。 5.3 出厂验收 非标准的继电
10、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分布式稳定控制装置应进行出厂验收; 220kV 及以上继电保护 及安全自动装置宜进行出厂验收; 110kV 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是否出厂验收。 2 Q/GDW 1914 2013 5.3.1 非标准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重点验收技术协议、设计联络会纪要中的主要项目和逻 辑功能。 5.3.2 分布式稳定控制装置应采用主站、分站装置联调方式对其控制策略进行验收。 5.3.3 装置使用的芯片、电容器和其他元器件应达到工业级及以上水平。 5.3.4 装置的型号、规格、配置、软件版本号、校验码和程序生成时间等满足使用要求。 5.3.5 装置的准
11、确度应满足 DL/T 478 技术条件要求。 5.3.6 装置应通过省部级及以上质检中心的动模试验和型式试验检测,相应的检测报告齐全。 5.3.7 装置标明的使用年限应满足最新标准要求,逆变电源模件应单独标明使用年限。 5.3.8 应依据技术协议、设计联络会纪要和装置技术(使用)说明书对装置功能进行验证。 5.4 隐蔽工程验收 保护装置隐蔽工程宜采用随工验收的方式进行,其中包括二次电缆埋管敷设、电缆头制作、等电位 接地网安装、变压器和电抗器套管端子盒内接线等工程。 5.5 竣工验收 保护装置竣工验收应重点检查装置主要功能、保护压板及二次回路接线正确性,并用模拟试验的方 法验证保护装置之间、保护
12、装置与断路器之间配合关系的正确性;软件版本核查宜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 检查方式进行。 5.5.1 应对保护装置主保护、本体保护等主要保护的功能进行验收,纵联保护应进行通道联调验收。 5.5.2 应对保护装置直流电源相对独立性进行检查,装置的直流自动开关配置满足有关规程、规定, 不同装置的直流逻辑回路间不能有任何电的联系;对于双重化配置的保护装置,当任意一段直流母线失 电时,应保证运行在正常直流母线的保护装置能跳开相应断路器。 5.5.3 二次回路验收基本要求 a) 二次回路安装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工艺美观,线芯排列整齐,留有裕度。不宜在保护屏端 子排内侧接入二次电缆芯线。 b) 启动投运前,应
13、对所有端子、压板、连片、旋钮等进行紧固,防止松动。 c) 二次回路绝缘应满足 DL/T 995 规程要求。 5.5.4 竣工验收时,应对反事故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验收,结果满足要求。 5.5.5 竣工验收时,保护装置使用的电力通信网载波、光纤及微波通道的误码率、传输时间等相关数 据,应由通信专业进行测试并验收,指标满足相关标准与技术规程的要求。 5.5.6 竣工验收时,二次图纸的修改内容应符合有关技术文件,并与现场实际接线一致。 5.5.7 交流电流、电压回路验收时应采用通入模拟电流、电压的方法验证回路的正确性,电流回路宜 采用一次升流、电压回路可采用二次加压的方法进行。 5.5.8 对反映一次
14、设备位置和状态的辅助接点及其二次回路进行验收时,不宜采用短接接点的方法进 行。应验证一次设备位置或状态与辅助接点的一致性,对于有时间要求的回路,还应保证其时序配合满 足保护运行的技术要求。 5.5.9 保护装置的整组传动试验,应在 80%额定直流电压条件下进行,试验不允许使用运行中的直 流电源。 5.5.10 双重化配置的保护装置整组传动验收时,应采用同一时刻,模拟相同故障性质(故障类型相同, 故障量相别、幅值、相位相同)的方法,对两套保护同时进行作用于两组跳闸线圈的试验。 5.5.11 保护装置整组传动验收时,应检查各套保护与跳闸连接片及相关一次设备的一一对应关系。 5.5.12 保护装置整
15、组传动验收时,应在最大(动态)负荷下,测量电源引出端(含自保持线圈和接点) 到断路器分、合闸线圈的电压降,不应超过额定电压的 10%。 5.5.13 保护装置整组传动验收时,应分别测量主保护和后备保护动作时间、操作箱出口时间以及带断 路器传动的整组动作时间。 3 Q/GDW 1914 2013 5.5.14 保护装置整组传动验收时,应按照实际主接线方式,检验保护装置之间的相互配合关系和断路 器动作行为正确,同时检验故障录波启动、监控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继电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 等信息正确。 5.5.15 纵联保护进行系统功能联调验收时,应包括两侧(含发电企业或用户侧)主保护、辅助保护及 近
16、后备保护的功能验收,并验证线路两侧的相应保护动作行为正确。 5.5.16 应核对正式定值通知单中的电流互感器变比与设备实际变比一致。 5.5.17 保护装置整组传动验收前,应对保护定值区号及保护定值进行核对;保护装置投运前,应对保 护定值区号及保护定值进行核查、打印并签字存档。 5.5.18 保护装置整组传动验收结束后,未经验收人员许可,不能改动保护装置硬件设置、定值区号、 保护定值和二次回路接线;如果确实需要变更,应履行相关手续,重新进行试验并验收;特别是有关电 流、电压、跳闸等重要回路的变更,应再次通过整组试验重新验证其功能完整性。 5.5.19 保护装置时钟应与授时系统一致,当失去直流电
17、源时,装置内部时钟应能正常工作,且其时间 精度应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5.5.20 保护装置投入运行前,应用不低于电流互感器额定电流 10%的负荷电流及工作电压进行检验, 检验项目包括装置的采样值、相位关系和差电流(电压)、高频通道衰耗等,检验结果应按照当时的负 荷情况进行计算,凡所得结果与计算结果不一致时,应进行分析,查找原因,不能随意改动保护回路接 线。若实际送电时负荷电流不能满足要求时,可结合现场实际进行上述工作,但应在系统负荷电流满足 要求后,对以上有关数据进行复核。 5.5.21 竣工验收时,应按设计要求对保护装置网络打印功能进行验收。 6 验收管理 6.1 建设管理单位负责组织保护
18、装置各个阶段验收工作,各级继电保护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其管辖范围 内保护装置验收工作的专业管理。 6.2 运行维护单位是验收责任主体,验收单位应根据本标准和有关规程、规定编制验收方案和细则开 展验收工作。 6.3 建设管理单位应在验收前一个月向验收单位提供验收需要的图纸、装置技术(使用)说明书等资 料。 6.4 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程、规定进行安装、调试,按本标准进行自查验收并收集、完善验收资料。 6.5 施工单位自查验收合格后,应提供安装、调试记录(报告) 、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相关设备出厂资料 等,并负责提出竣工验收申请,配合验收。 6.6 验收单位收到竣工验收申请后,应依据编制的验收方案和细则,结
19、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验 收程序,完成验收报告并存档。验收报告应包括工程项目名称、验收范围和项目、验收标准和依据,验 收开始及结束时间,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复验结果,验收结论,验收负责人签名等内容。 6.7 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建设管理单位应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后,验收单位应及时复验。 6.8 新设备投运前,施工单位应向运行维护单位移交技术资料、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等。调试报告 应在设备投运后一个月内提交相关单位,调试报告的数据应真实、可靠。 6.9 建设管理单位应在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移交工程竣工图纸及其电子版,并应向设备运行单位、设 备检修单位各提供竣工图纸一份。设计、施工和验
20、收单位应共同确认竣工图纸正确,并与现场实际情况 一致。 7 出厂验收 出厂验收项目包括出厂资料验收、屏(柜)工艺验收、装置硬件、元器件指标验收;保护装置配置 验收;单体功能(含技术性能)验收等。 4 Q/GDW 1914 2013 验收出厂项目及内容见附录 A。 8 隐蔽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宜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确定验收项目和内容。 等电位接地网连接示意图见附录 B。 9 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项目包括资料验收、备品备件验收、屏(柜)安装工艺验收、电流电压互感器验收、二次 回路验收、单体功能(含技术性能)验收和系统功能验收等。 a) 资料验收内容及要求见附录 C C.1。 b) 备品备件验收内容
21、及要求见附录 C C.2。 c) 装置屏(柜)安装工艺验收内容及要求见附录 C C.3。 d) 电流、电压互感器验收内容及要求见附录 C C.4。 e) 二次回路验收内容及要求见附录 C C.5。 f) 保护装置单体功能(含技术性能)验收内容及要求见附录 C C.6。 g) 线路保护(含辅助保护)系统功能验收内容及要求见附录 C C.7。 h) 变压器(电抗器)保护系统功能验收内容及要求见附录 C C.8。 i) 母线保护系统功能验收内容及要求见附录 C C.9。 j) 故障录波器系统功能验收内容及要求见附录 C C.10。 k) 安全自动装置系统功能验收内容及要求见附录 C C.11。 l)
22、 继电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功能验收内容及要求见附录 C C.12。 m) 保护装置投运验收内容及要求见附录 C C.13。 5 Q/GDW 1914 2013 附 录 A ( 规范性附录) 出厂验收内容及要求 表 A.1 出厂验收内容及要求 项 目 内容及要求 验收方式 屏(柜)工艺 满足订货合同、技术协议要求 工厂检验 满足订货合同、技术协议要求 出厂装置的型号及软件版本与动模试验报告中装置一致,试验项目和设备功能 满足技术协议和有关规程、规定要求 出厂资料 出厂装置的型号及软件版本与型式试验报告中装置一致,逻辑功能试验项目满 足技术协议和有关规程、规定要求 查阅资料 装置硬件使用工业级及
23、以上的芯片、电容器和其他元器件 装置硬件及 元器件指标 使用年限应满足最新标准要求,逆变电源模件应单独标明使用年限 查阅资料 保护配置 屏(柜)中装置的型号、规格、配置、软件版本号、校验码和程序生成时间等 与技术协议一致 工厂检验 单体功能 (含技术性能) 编制验收方案和细则,对装置功能和控制策略进行验收,结果满足要求 工厂检验 6 Q/GDW 1914 2013 附 录 B ( 规范性附录) 等电位接地网连接示意图 图 B .1 等电位接地网连接示意图 7 Q/GDW 1914 2013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竣工验收内容及要求 C.1 资料验收 资料验收内容及要求见表 C.1 表 C
24、.1 资料验收内容及要求 项目 分 项 内容及要求 验收方式 包括原理接线图(设计图)、二次回路安装图,电缆清册,断路器机 构二次图,电流、电压互感器端子箱图及二次回路分线箱图等全部设计 图纸 设计单位发出的相关设计变更通知单 施工设计图 所有相关的技术协议 查阅资料 二次设备 所有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出厂报告、合格证、出厂图纸资料、 技术(使用)说明书等齐全,开箱记录与装箱记录一致,装置出厂图纸 资料及技术(使用)说明书数量满足合同要求 查阅资料 技术 资料 相关一次设备 所有相关一次设备铭牌参数完整,装置说明书、出厂试验报告、合格 证齐全 查阅资料 所有绕组的极性 所有绕组(抽头)变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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