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 4203 T 139—2019 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管理规范.pdf
《DB 4203 T 139—2019 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管理规范.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 4203 T 139—2019 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管理规范.pdf(10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 ICS 03.160 A 12 DB4203 十 堰 市 地 方 标 准 DB 4203/ T 139 2019 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管理规范 2019 -06 - 18发布 2019 - 06 - 20实施 十堰市 市场监督管理 局 发布 DB4203/T 139 2019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十堰市信息与标准化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红梅、明亮、邵义琴 、朱轶、程卓、贺翔 。 本标准由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解释。 DB4203/T 139 201
2、9 1 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条件、处置程序和异常处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管理,包括公车拍卖、报废和划拨。市直事业单位应参照 本标准执行。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公务用车 党政机关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包括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 技术用车、机要通信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3 处置条件 3.1 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 8年且行驶里程达到 20万公里以上的可 以处置,达到处置条件仍能继续使用 的,应当继续使用。 3.2 因安全等原因确需提前处置的
3、,向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会同市财 政局选取政府采购定点维修机构出具车辆状况说明。 4 处置程序 5.1 拍卖 5.1.1 申报 车辆处置单位准备处置申请、加盖公章的车辆行驶证和里程表复印件,填报十堰市市级党政机关 公务用车处置申报表(见附录 A)(后简称申报表) 5.1.2 审批 经处置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在申报表上加盖公章。 DB4203/T 139 2019 2 凭处置申请、申报表、加盖公章的车辆行驶证和里程表复印件向市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 审批同意,在申报表上加盖公章。 凭处置申请和申报表向市财政局提出申请,市财政局审批同意,在申报表上加盖公章,提出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5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 4203 1392019 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管理规范 139 2019 党政机关 公务用车 处置 管理 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