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模拟33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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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模拟33答案模拟 120单选题第1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立法体制指一国对立法权限进行划分所形成的整体。第2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对一国所有的法律规范按一定标准和原则进行划分就形成了不同法律部门,因此法律部门的基本要素是同类法律规范,而不是规范性法律文件和法律条文,这是实质意义部门法的基本观点。第3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凡法律规范不明确规定而只规定依其他法律法规者为准用性规则。这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法律后果仅根据本条规则不能够确定,而必须要靠所准用的民法通则和合同法来确定,故为准用性规则。第4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根本法和普通法是
2、根据法的地位、效力、内容、创制主体和程序之不同,对法所作的分类。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是根据法的创制和存在方式的不同所作的分类;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划分根据是创制主体和适用主体。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分类根据是法的适用范围。第5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C选项的错误在于,执法是法的实施过程和环节,实际上是把法律作用于社会生活的过程,因而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活动,而立法是从个别到抽象,从具体到概括的过程。第6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类比推理是根据两个事物或对象的某些相同属性,推出它们在另一些属性方面也存在相同点的推理。这里甲规则适用于乙案件,丙案件在实质上与乙案件相似,因此甲规则也适用于丙案件是典型的类比推理。第
3、7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该条对毒品的范围作出意思较窄的解释,因而是限制解释。第8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尽管权利和义务不可分,一方的存在和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但权利、义务两者之中权利是居于第一位的,故有主次之分。因此义务的设定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是为了更好地享有权利。第9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的考查要点是法律的国家性的表现。法律是一种由专门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因此,法律必然具有国家性和普遍性。选项C实际上是法律的普遍性的一个表现。法律的国家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法律是以国家的名义创制的,法律的适用范围是一国的主权领域,法律的实施以国家强制力为保证
4、。第10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辩证推理的概念和特征。B、C、D三个选项都是辩证推理的特征,选项A中的“从个别事物或现象的知识推出该类事物或现象的一般原则的推理”指的是归纳推理。辩证推理应当是指:当作为推理的前提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互矛盾的法律命题时,借助于辩证思维从中选择出最佳的命题以解决法律问题的推理方式。第11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法律规则的有关知识点。判断一个法律条文是否构成一个法律规则,主要看它是否具备法律规则的完整逻辑结构。一个完整的法律规则应包括假定、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部分。“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一法律条文规定了较为明确的
5、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因此,这是一个法律规则。法律原则相较于法律规则要抽象得多,例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是一个法律原则。法律概念则是表述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工具”,如“公司”、“法人”。第12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对一些知识点的理解和判断。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法律制裁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法者(或违约者)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法律责任的追究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的,但这并不等于说一切法律责任的实现均有国家强制力直接介入。选项B的说法也是错误的,因为英美法系的检察官不尽相同,且职责、权限、任命方式也有差异。在英国,检察官一般分为总检察长、副总检察长、检察长、
6、皇家检察官等。美国的联邦总检察长就是司法部部长。与英美法系国家不同,大陆法系国家不独立设置检察机关,检察机关附属于法院系统或隶属于司法部。选项D的错误在于:首先,法律的基本细胞是法律规范,而不是法律条文。法律条文与法律规范之间是一种载体与内容的关系:一个法律条文可能就是一个法律规范;一个法律条文也有可能包含了若干个法律规范;一个法律规范还有可能是由若干个法律条文共同组成的。判断一个法律条文是不是一个法律规范,主要看它是否具备完整的法律规范逻辑构成。法律的三要素分别是法律规范、法律概念和法律原则。第13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旨在考查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
7、构成的。其中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或法人,通常又称为权利主体、义务主体或权义主体。D项是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又称权利客体、义务客体或权义客体。A项和u项是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间在特定条件下依照法律或约定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人们之间利益的获取或付出的状态。所以这三项都不是本题的正确答案。C项“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导致了法律关系的产生,属于法律事实。法律事实不属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第14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法律事实的分类和特点。法律事实的特点有三:法律事实是一种
8、规范性事实,法律事实是一种能用证据证明的事实,法律事实是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两类: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的区别在于,法律事件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而法律行为是在人的主观意志指导下进行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选项A描述的仅仅是法律事实中的一种法律事件。第15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对一些知识点的理解和判断。除了选项A以外,其他选项的说法都是正确的。选项A是错误的:关于法律反映了立法者的主观意志这一点,许多法学家都表 示了赞同,但对于法律反映的是谁的意志则有不同观点。主流观点认为,法律反映国家意志,而国家意志下面掩盖的
9、实际上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因此,法律的内容从形式上说是国家意志,从本质上说是统治阶级意志。第16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我国宪法规定,对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决定的人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3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l/10以上的代表的罢免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在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并经全体代表过半数的同意后,予以罢免。因此,D项是正确的;A项、B项、C项是错误的。第17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足宪法的分类。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是以宪法有无严格的制定、修改机关和程序为标准进行分类的。因此,B项是正确的;A项、C项、D项是错误的。第1
10、8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确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因此B项是正确的;A项、C项、D项是错误的。第19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因此,C项是正确的;A项、B
11、项、D项是错误的。第20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因此,D项是正确的;A项、B项、C项是错误的。第21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我国国务院的领导体制。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因此,C项是正确的;A项、B项、D项是错误的。第22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言论免责权。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
12、究。因此,D项是正确的;A项、B项、C项是错误的。第23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国务院的职权。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撒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因此,C项是正确的;A项、B项、D项是错误的。第24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丧要点是人民法院的审判独立。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因此,B项是正确的;A项、C项、D项是错误的。第25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法国的宪法保障机关是宪法委员会。第26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迄今为止,中国已经加入了21个世界人权公约。第27题:参考答案:
13、C答案解析:国务院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第28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据劳动法的规定,日劳动时间一般是8小时工作制,每日工休时间不少于半小时,每周工作日5天,每年享受法定的节假日,如果有加班,还要有不同数量的补贴或倒休制度。第29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特别行政区通用自己的货币,财政独立,收入全部用于自身需要,不上缴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不在特别行政区征税。第30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全国人大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均可向选举他的人大常委会提出辞职。第31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在现代宪政国家中,财产权与公
14、民的生命权、自由权一起构成了公民最基本的三大基本权利体系,集中体现着人的基本价值与尊严。第32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西周时期的婚姻制度。西周时期的婚姻制度包括婚姻三原则(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同姓不婚和一夫一妻制)、婚姻成立制度(六礼)和婚姻解除制度(七出、三不去),可见,排除H项、C项和D项。“义绝”属于唐朝婚姻制度的范畴,西周时期没有该制度,因此,A项是正确答案。第33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官当”人律。“官当”是指以官品折抵徒罪的制度,该制度是封建特权法获得发展的表现。“官当”首次规定在北魏律中,因此,B项是正确答案。在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只有两部法典规定了
15、“官当,:制度,即C魏律和陈律,因此,排除A项和C项。陈律的颁布时间晚于C魏律,因此,排除D项。“官当”制度为开皇律和唐律所继承。第34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秦朝的法律形式。秦朝的法律形式有律、令、法律答问、封诊式和廷行事五种形式。其中,封诊式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工作的程序、原则以及有关公文程式的法律文件,可见,A项与题意不符,应予排除。法律答问是指国家对法律条文、术语,律义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类似于后世的“律疏”,可见,B项与题意不符,应予排除。廷行事是司法机关判案的成例,可以作为同类案件判决的依据,因此,D项是正确答案。决事比是汉朝的法律形式,它是指律无正条规定时,比照最接
16、近的律令条文,或者同类典型判例处断。廷行事不同于决事比,廷行事类似于判例,而决事比则是“比附断罪”。可见,排除C项。第35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唐朝的考课制度。唐朝的考课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考核官员的品质、才能、勤劳、功过,分别等第据以升降赏罚的制度。唐朝考课的标准是“四善二十七最”,“四善”是国家对各级官吏的品行操守提出的四项共同要求:德义有闻,清慎明著,公平可称,恪勤匪懈,简称为“德,慎、公、勤”。“二十七最”则是根据不同的部门职掌、不同的业务性质,分别提出的27条具体的专业要求。综上分析,C项是正确答案。“身、言、书、判”是吏部择人之法,而不是考课之法,因此,排除A项。“八辟
17、之法”是“八议”制度的渊源,属于特权法的范畴,也是刑法原则的范畴,而不是行政立法的范畴,因此,排除B项。“三司推事”是隋唐时期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会同审理重大案件的会审制度,属于司法的范畴,因此,排除D项。第36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是封建成文法典的综合性考查。法经是我国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因此,我国封建成文法典发端于法经。中国历史上最后部封建成文法典是大清律例,而不是大清律集解附例。可见,A项表述错误。永徽律疏颁布于唐高宗永徽年间,该部法典在元朝以后被称为唐律疏议。该部法典浯言精练,立法技术高超,以后的封建成文法典,无论从内容、编纂体例,还是从立法技术上看,都不能与之相比。
18、可见,B项是正确答案。大清现行刑律颁布于清末,虽然该部法典不具有近代意义,但是该部法典却废除了许多残酷的封建刑罚和制度,并取消了“诸法合体”的编纂体例,因此,不能认定该部法典属于封建成文法典的体系,C项表述错误。iC齐律将法典篇目确定为十二篇,开皇律沿用。可见,篇章体例定型化于齐律,而不是开皇律,因此, D项表述错误。第37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法经。法经是战国时期魏相李悝制定的,可见,A项表述正确,与题意不符,应予排除。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可见, B项表述正确,与题意不符,应予排除。法经一共六篇,其中的第六篇具法相当于近现代刑法典的总则篇,但是该篇目并
19、不是列在法典之首,而是放在法典之尾。首次开创成文法典刑法总则篇目为首的编纂体例的法典是曹魏律,而不是法经,因此,C项表述错误,是正确答案。法经首次开创了成文法典编纂的先河,这为以后中华法系的独树一帜奠定了基础。可见,D项表述正确,与题意不符,应予排除。第38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唐律篇目的主要内容。唐律一共十二篇,500条。十二篇按照顺序及内容来看,分别为名例律、卫禁律、职制律、户婚律、厩库律、擅兴律、贼盗律、斗讼律、诈伪律、杂律捕亡律和断狱律。其中,名例律规定了唐律立法指导思想、基本精神以及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则,相当于近现代刑法典的总则篇。职制律是关于官吏职守、惩贪治赃和交通驿传
20、的法律。诈伪律是关于惩治欺诈和伪造的法律。杂律是关于不便列入分则内容的其他法律,如和奸、强奸罪等。“六赃”犯罪包括强盗、窃盗,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财物和坐赃,这六类犯罪都属于惩贪治赃的犯罪,通过对比可知,C项是正确答案。这里的其余三个选项迷惑性很强,希望考生能准确记忆唐律十二篇的基本内容。第39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第40题: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第41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清末司法改革。清末为了配合修律工作的进行,对司法制度也进行了改革,包括对司法机关的改革和诉讼审判制度的改革。其中,诉讼审判制度改革的表现之一就是初步规定了法官和检察官的考试任用制度。可见,
21、D项是正确答案,排除A项、B项和C项。第42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中华民国的制宪活动与宪法性文件。钦定宪法大纲是清政府于 1908年颁布的宪法性文件,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钦定宪法大纲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皇帝专权、人民无权。其实质在于给封建君主制度披上“宪法”的外衣,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君主的绝对权力,体现了清朝贵族企图继续维护专制统治的意志和愿望。因此,不能称其为“宪法”。排除A项。十九信条是清政府于1911年在武昌起义爆发后抛出的又一个宪法性文件,它是清朝统治者立宪骗局最后破产的记录。十九信条虽然在形式上被迫缩小了皇帝的权力,相对扩大了国会和总理的权力,但强调“大清帝国皇统
22、万世不易”,“皇帝神圣不可侵犯”,而对于人民的权利只字未提。因此,该宪法性文件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宪法,况且, 十九信条还未及公布,清朝统治者就土崩瓦解了。因此,排除B项。中华民国宪法又称为“贿选宪法”,是北洋政府于1923年公布的,因系曹锟为掩盖“贿选总统”丑名,继续维护军阀专政而授意炮制的宪法,故名。它是中国近代史上公布的第一部正式“宪法”,其主要特点是:企图以漂亮的词藻和虚伪的民主形式掩盖军阀专制的本质。为了平衡各军阀之间的关系,对“国权”和“地方制度”作了专门规定。可见,C项是正确答案。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是南京国民政府于1931年公布的,是蒋介石集团为巩固其独裁统治而制定的,排除D项。
23、第43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南京国民政府的宪法性文件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是蒋介石集团于1931年包办制定的宪法性文件,其主要内容有: (1)确立了国民党一党专政的国家制度。(2)规定“五院制”的政府组织形式。(3)罗列一系列“权利”与“自由”,(4)利用国家的名义,发展官僚资本,这里谈到的“五院制”,指的就是立法院、司法院、行政院、考试院和监察院。可见,B项是正确答案,排除A项、C项和 D项。注意:不要把训政纲领和训政时期约法混淆。第44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抗日民主政权时期的宪法性文件。抗日民主政权时期颁布了许多宪法性文件,其中较具有代表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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