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模拟13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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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模拟13答案模拟 120单选题第1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我国现阶段分配方法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这是由我们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多种生产方式并存的实际状况决定的。故本题应选A。第2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因此,C项是正确的;A项、B项、D项是错误的。第3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取消人民检察院的设置”是1975年宪法。第4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的考核要点是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的产生规律。选项A的表述是错误
2、的,因为并不是所有国家的资产阶级都是通过暴力革命取得国家政权的,如英国就不是,且英国的资本主义法律因此而具有很浓厚的封建色彩。选项B的表述是错误的,因为商法的出现才是带有资本主义因素的法的产生的标志之一。选项C的表述是错误的,因为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法律从性质上看属于社会主义类型的法,但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性质的法,这个时期的法还是过渡性的,它以过渡时期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结构为前提。第5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宪法部门是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的法律,律师法不在宪法部门之列。第6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以法律的部门进行划分,法学可分为宪法学、民法、刑法学等。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是从认识论的
3、角度划分的。法学本科和法学边缘学科是从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角度划分的。国内法学;国际法学等是从各种类别的法律这一角度划分的。第7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法律事实和法律责任。法律事实分为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两类。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须具备三个要件:第一,主体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二,须有真实的意思表示,第三,不违反公共利益和有关法律、法规。甲杀害其父以获得遗产的行为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事件包括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第8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选民登记是对选民资格的法律认可,是关系到公民是否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能否行使选举权的重大问题。第9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
4、析:考查要点是中华民国的制宪活动与宪法性文件。钦定宪法大纲是清政府于 1908年颁布的宪法性文件,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钦定宪法大纲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皇帝专权、人民无权。其实质在于给封建君主制度披上“宪法”的外衣,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君主的绝对权力,体现了清朝贵族企图继续维护专制统治的意志和愿望。因此,不能称其为“宪法”。排除A项。十九信条是清政府于1911年在武昌起义爆发后抛出的又一个宪法性文件,它是清朝统治者立宪骗局最后破产的记录。十九信条虽然在形式上被迫缩小了皇帝的权力,相对扩大了国会和总理的权力,但强调“大清帝国皇统万世不易”,“皇帝神圣不可侵犯”,而对于人民的权利只字未提。因此,
5、该宪法性文件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宪法,况且, 十九信条还未及公布,清朝统治者就土崩瓦解了。因此,排除B项。中华民国宪法又称为“贿选宪法”,是北洋政府于1923年公布的,因系曹锟为掩盖“贿选总统”丑名,继续维护军阀专政而授意炮制的宪法,故名。它是中国近代史上公布的第一部正式“宪法”,其主要特点是:企图以漂亮的词藻和虚伪的民主形式掩盖军阀专制的本质。为了平衡各军阀之间的关系,对“国权”和“地方制度”作了专门规定。可见,C项是正确答案。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是南京国民政府于1931年公布的,是蒋介石集团为巩固其独裁统治而制定的,排除D项。第10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我国宪法所规定的经济制度 宪
6、法修正案第1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第11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言论免责权。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因此,D项是正确的;A项、B项、C项是错误的。第12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法的分类 解决一般法与特别法冲
7、突的原则时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故A项错误。实体法和程序法是根据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而作的分类。故B项错误。英美法系法律的基本分类是普通法和衡平法。故C项错误。法的历史类型是根据法所处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以及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不同而对法所作的分类,法的渊源是根据法所具有的不同效力等级对法所作的分类,法系是根据法律传统的不同对法所作的分类,故D项正确。第13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法学的产生和发展 法学的产生较晚,在法律现象的材料有了一定积累并出现法学家阶层后才产生了法学,故A项错误。在西方,法学最早源于古希腊,后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到古罗马共和国时期,法学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故B项正
8、确。我国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和儒家并非专门研究法律问题的学派,C项错误。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法和国家都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阶级的消灭,国家和法都将消亡,而剥削阶级法学家才把法律视为永恒和超历史的。因此,D项错误。第14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国家结构形式 国家结构形式是指特定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一定的原则采取的调整国家整体与部分、中央与地方相互关系的形式,是从纵向角度表现国家政权体系。从横向角度表现国家政权体系的是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因此,答案为D。第15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的制定 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律是
9、统治阶级或取得胜利并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统治阶级利用掌握国家政权这一政治优势,有必要、也有可能将本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然后体现为国家的法律。法律制定也称为法的创制或立法,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认可法律的一项专门性活动。因此对照四个选项,只有A是正确的。第16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渊源 当代中国大陆的法律渊源是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为主体的法律渊源。故A项错误。在我国,作为法律渊源之一的“法律”一词是在狭义上使用的,专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制定的规范性
10、文件。故B项错误。民族自治区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故C项错误。我国现行法律体系是指国内法体系,故国际法不属于我国现行法律体系的组成部门,但是,我国签订或加入的国际条约是我国的法律渊源之一。故D项正确。第17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理性论认为法是人的理性的产物,法律要合乎自然规律,因而认为自然法高于实在法,故A选项正确。判决书等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仅针对具体的人和具体的事,故不能被反复适用,故B项错误。法律事件是指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事实,而并非是与人的意志无关的,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的行为是否与意志有关不是判断该法律事实是行
11、为还是事件的标准,故C选项错误。法律的制定必须从最大多数人的最根本利益出发是民主性原则的要求,故D选项错误。第18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C选项的错误在于,执法是法的实施过程和环节,实际上是把法律作用于社会生活的过程,因而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活动,而立法是从个别到抽象,从具体到概括的过程。第19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选举制度 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在实行直接选举的地方,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赞成票即为当选。本题中,应参加选举的选民过半数,即 12501人以上参加选举,选举方为有效,但实际参加选举的选民只有12350人,不足选区全体选民
12、的过半数,因而选举无效,任何候选人也不能当选。第20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为铲除封建制度的束缚,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了以自然法理论为基础的社会契约论。因此,C项是正确的;A项、B项、D项是错误的。第21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清代的中央司法机构 刑部是清代重要的中央司法机构,主要负责全国的案件审理,处理地方上诉案件和秋审事宜。第22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守法 守法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的规定,行使权利(权力)和履行义务(职责)的活动。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在中国境内的外国组织、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也必须遵守我国法律
13、,在我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各种活动。因此A是错误的。守法的范围是指守法主体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的种类,在我国,守法的范围主要是各种制定法,此外,有些非规范性文件如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等也属于守法的范围。因此B是错误的。守法既包括履行法律义务,也包括行使法律权利,因此C的说法也是错误的。D的说法是正确的。第23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运输合同形成的法律关系中,其客体是运输行为非运输物。判断行为还是物的关键看双方的利益之焦点在何处,该处就是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运输合同中最明显。的是托运人的所支付的报酬是运送行为这一劳务而非运送物。第24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
14、、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社会监督、法律原则等综合知识 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有法律制裁和补偿两种形式,法律制裁是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法律责任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但承担法律责任不一定会受到法律制裁,如刑法条文中规定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并不表示违法者不承担法律责任,只是由于情节较轻等原因免予处罚;又如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公安机关仅仅对相对人给予批评教育而免予行政处罚,所以A错。道德和法律调整人们行为的范围不同。道德所调整的人们行为规范的范围比法律更为广泛,所以违反道德的行为不一定是违法行为,所以B错。法律规则具有可操作性较强、确定性程度较高的特点,而法律原则相对于法律规则来说则具有综合性、
15、不确定性。D所描述的特点恰恰是法律规则的特点,该选项混淆了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政党、社会团体、人民群众的监督属于社会监督,中国共产党也是政党,它对法律实施的监督也是社会监督,故选C。第25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A选项中所述虽然看似有非法拘禁的嫌疑,但实际上是迫于形势,属于自助免责。B选项为时效免责。C选项由于是合法行为因而不产生法律责任,无所谓免责的问题。 D选项如果是正当防卫,不产生法律责任,自无免责问题;如果是防卫过当则能够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第26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中华民国时期的宪政制度 “袁记约法”,即北洋政府于 1914年5月1日公布的中华民国约法。因系袁世凯一手操
16、纵、炮制而成,故称“袁记约法”,共10章68条。“袁记约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彻底否定了临时约法所确立的民主共和制度,而代之以袁世凯的个人独裁。“袁记约法”完全否定和取消了临时约法所规定的责任内阁制,实行总统独裁的政治体制,它还取消了临时约法规定的国会制,规定设立有名无实的立法院。它的出笼使辛亥革命的成果丧失殆尽,成为军阀专制全面确立的标志。因此此题选 B。第27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法经。法经是战国时期魏相李悝制定的,可见,A项表述正确,与题意不符,应予排除。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可见, B项表述正确,与题意不符,应予排除。法经一共六篇,其中的第六篇具法相当
17、于近现代刑法典的总则篇,但是该篇目并不是列在法典之首,而是放在法典之尾。首次开创成文法典刑法总则篇目为首的编纂体例的法典是曹魏律,而不是法经,因此,C项表述错误,是正确答案。法经首次开创了成文法典编纂的先河,这为以后中华法系的独树一帜奠定了基础。可见,D项表述正确,与题意不符,应予排除。第28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言论自由,是公民通过各种语言形式宣传自己思想和观点的自由,宪法中主要指政治言论自由,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有效形式,在政治权利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是民主政治的基础,具有政治监督作用。本题应选C。第29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适用于特别行政区的全国性法律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
18、本法附件三的规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有: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命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其中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故答案为D。第30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唐朝的刑罚适用原则。唐律规定,共同犯罪以造意为首,即对于共同犯罪,采取区分首从的处断原则,可见,A项表述错误。按照唐律规定,斩等减刑一等,应当减为流刑三千里,而不是绞刑,可见,B项表述错误。唐律规定,自首者原其罪,即对于自首的,不
19、追究刑事责任,可见,C项是正确答案。唐朝对于化外人处罚实行属人主义为原则,属地主义为补充,可见,D项表述错误。第31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西周时期的借贷契约。西周时期的契约形式有两种:买卖契约和借贷契约。买卖契约称为“质剂”,借贷契约称为“傅别”。可见,B项是正确答案,排除A项。“券书”是汉朝买卖契约的称谓,因此,排除C项。“出举”是唐朝附带计息的消费借贷契约的称谓,因此,排除D项。第32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丧要点是人民法院的审判独立。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因此,B项是正确的;A项、C项、D项是错误
20、的。第33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 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因此,该水流属于国家所有,C为正确答案。第34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公民的人身自山。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
21、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因此,D项是正确的;A项、B项、C项是错误的。第35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凡法律规范的内容不具确定性,又规定依其他法者为准用性规范。依其他国家、机关制定的法行为的为委任性规范。委任性规范和准用性规范都是不确定性规范,义务性规范是确定性规范。第36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元朝的中央司法机关。元朝的中央司法机关比较混乱,司法机关重叠,职权不分,严重扰乱了司法秩序。元朝一改前朝的“三法司”制度,撤销了大理寺,以刑部取代大理寺,自此,刑部成为中央主审机关。元朝仍以御史台作为中央最高监察机关。 元朝设置大宗政府,专理蒙古王公贵族案件。元朝设置宣政
22、院,主持全国宗教的审判。可见,A项是正确答案,排除B项、C项和D项。第37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明朝监察六部的机关。明太祖朱元璋为了加强对六部的控制,特设了专门监察六部的机关- 科给事中,即六部中每一部都设一名给事中,作为监察机构。六科给事中是明代特设的法律监察机关。明朝的六科直接隶属于皇帝。可见,C项是正确答案。都察院是明朝最高中央监察机关,它不是专门监督六部的机关,而是综合性监察机关,其权限要比六科广泛。故排除A项。提刑按察司由宋朝的提点刑狱司演变而来,是明朝省一级的监察机关,而不是监察六部的机关。故排除B项。清吏司是刑部下设的职能部门,不是监察机关。故排除D项。第38题:参
23、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选举的程序。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因此,B项是正确的,A项、C项、D项是错误的。第39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选举的组织和程序 我国选举法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选举法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如果只选一人,候选人应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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