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模拟24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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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模拟24答案模拟 120单选题第1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市民政局是行政机关,其实施法律的过程就是法的执行过程。第2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元朝立国前的立法。元朝于立国前制定了一部反映蒙古习惯和社会禁忌以及风俗的汇编大札撒。该部法律汇编不属于元朝正式的立法活动。可见,A项是正确答案。至元新格、大元通制和元典章都是元朝立国后颁布的法律。因此,排除B项、C项和D项。第3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中华民国民法债编的内容。中华民国民法是我国第一部正式公布的民法典,该民法典采用了民商合一的民事立法原则,其结构是由总则、债、物权、亲属和继承五编构成。第一编总则分为
2、法例、人,物、法律行为、期日和期间、消灭时效、权利之行使,共七章;第二编债分通则、各种之债两章;第三编物权分通则、所有权、地上权、永佃权、地役权、抵押权、质权、典权、留置权、占有,共十章;第四编亲属分通则、婚姻、父母子女、监护、扶养、家、亲属会议,共七章;第五编继承分遗产继承人、遗产之继承、遗嘱,共三章。由于中华民国民法采取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因此,各种商法规范一般采取单行立法,如公司、海商、票据、保险等均采取单行立法形式。但是,由于商法总则和商行为等与民法总则和民事法律行为并无区别,因此,在立法上,中华民国民法将商法总则和商行为的内容统统归于民法债编,因此,在民法债编的通则中,就包括商行为和
3、商法总则。但是商业登记属于特殊商行为,采取单行立法,民法债编并不包括商业登记的内容。综上分析,B项是正确答案。第4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根据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5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取消人民检察院的设置”是1975年宪法。第6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革命根据地的法制。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是土地革命后期影响最大、实施地区最广、适用时间最长的土地法。由于受“左”倾思想的影响,在土地分配制度上实行“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政策。可见,A项表述正确,与题意不符,应予排除。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规定了“三三
4、制”的政权组织原则。可见,B硕表述错误,为应选项。1937年,陕甘宁边区制定了抗日救国十大纲领,最早提出了“减租减息”政策。可见,C项表述正确,与题意不符,应予排除。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规定了三项内容:第一,打倒蒋介石反动政府,逮捕和惩办内战罪犯;第二,没收四大家族和其他首要战犯的财产,废除封建土地剥削制度;第三,组成民族统一战线,建立民主联合政府。可见, D项表述正确,与题意不符,应予排除。第7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清末立宪的法律制度 1908年8月27日(清光绪三十四年八月初一日)清朝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共23条,内容包括“君上大权”和“臣民权利义务”两部分。该大纲以确保封建专制制度
5、、维护封建统治为根本目的,规定皇统永远世袭,皇权至高无上,不可侵犯,规定臣民只有纳税、当兵、遵守国家法律的义务,不许有言论、著作、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因此本题选B。第8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默示废止,是指在适用法规范出现新法和旧法冲突时,适用新法规范而使旧法规范在事实上废止。故应选B。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国际法优于国内法,不会导致后者的效力终止,只是后者的适用效力受到限制而已,若前者被取消,则后者的适用效力不再受前者限制。行政法规与法律抵触的,则归于无效,不会产生法律效力,自然也谈不上终止效力。第9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民族自治机关。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自治区,自治州、
6、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因此,C项是正确的;A项,B项、D项是错误的。第10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宋朝的中央司法机关。宋朝在中央司法机关的设置上沿用唐制,即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宋太祖建隆年间,为了加强对三法司的控制,宋太祖在皇宫中另行设立审刑院,使审刑院官吏决劾狱讼之事,从而使大理寺降为慎刑机关。另外,地方上报案件必须经审刑院备案,后移送大理寺、刑部复核,再经审刑院评议,最后交皇帝裁决。审刑院的设立对于宋朝皇帝控制司法、强化皇权起到了作用,这从司法意义上说明了北宋皇权的异常强大。综上分析,D项是正确答案。
7、在宋朝,枢密院是中央军事行政机关而非司法机关;在元朝,枢密院是军事行政机关并掌管军事审判的机关。无论如何,宋朝的枢密院不是司法机关,因此,排除A项。宣政院是元朝掌管宗教审判的机关,且宣政院也不是宋朝设置的机构,因此,排除B项。理藩院是清朝管理少数民族事务的机构,宋朝没有此机构,因此,排除C项。第11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的考查要点是法律的产生方式问题。制定和认可是法律产生的两种方式。其中,制定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通过立法活动产生法律规范。认可则是指国家对既存的行为规范予以承认,赋予其法律效力。经过比较不难看出,选项A实际上描述的是“制定”,而其他三个选项都是“认可”的具体方式。第12题:
8、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强行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相对,二者的区别在于后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者协商确定行为内容与方式。题干中的条文明显属于任意性规范。确定性规范与非确定性规范相对,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明确规定权利义务,而后者没有。非确定性规范包括准用性规范和委任性规范。题干中的条文具体规定了权利,故应属于确定性规范。答案为B第13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汉律规定:三人以上无故群饮,罚金四两。故本题应选A。第14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中华民国刑法的内容特点。南京国民政府1928年3月公布了第一部中华民国刑法,通称“旧刑法”,1935年1月公布第二部中华民国刑法,称“新刑法”。从时间效力上
9、看,“新刑法”采取“从新从轻主义”,但是保安处分采取“从新主义”和裁判后“附条件从新主义”,可见,A项表述错误。从空间效力上看,“新刑法”以属地主义为主,属人主义为辅,同时兼取特定犯罪的保护主义和世界主义,可见,B项表述错误。从刑罚体系上看,“新刑法”分主刑、从刑,主刑分为死刑、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从刑分为褫夺公权和没收,另有保安处分。但是,保安处分属于主刑,而不是从刑,可见,C项表述错误。从原则体例上看,“新刑法”均效法西方刑法,可见,D项是正确答案。第15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理性论认为法是人的理性的产物,法律要合乎自然规律,因而认为自然法高于实在法,故A选项正确。判决书等非规范性法律
10、文件仅针对具体的人和具体的事,故不能被反复适用,故B项错误。法律事件是指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事实,而并非是与人的意志无关的,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的行为是否与意志有关不是判断该法律事实是行为还是事件的标准,故C选项错误。法律的制定必须从最大多数人的最根本利益出发是民主性原则的要求,故D选项错误。第16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在我国只有最高司法机关有司法解释权,其他司法机关的解释都是非正式解释。第17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全国人大的违宪审查。第18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法系是根据历史传统,但不是英国普通法和欧洲大陆法典法的历史传统,对法所作的分
11、类,故A选项不正确。其余选项都正确。第19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明朝的立法形式律例合编体例。从立法状况上看,明朝除了大明律、明大诰和明会典之外,还有“律例”这一立法形式。明朝的“例”分为两种,一种是作为判案依据的典型判例,另一种是单行成例。“例”经过汇编并经朝廷认可,即可上升为有效的法律,从而与大明律及明大诰一样成为司法审判的依据。“例”比律更具有灵活性。明初“例”不单独使用,而“以类”附人律的正文。明宪宗成化以后,用“例”之风开始蔓延。明孝宗弘治年间,刑部删定问刑条例,“例”成为正式的法律,而后开始出现“律”、“例”并行的局面。明神宗万历年间,使将律,例合编为一书,律为正文,例
12、为附注,称为大明律集解附例,从而开创了律、例合编的法典编纂的先例,并影响了清朝。大清律集解附例、大清律集解和大清律例都是仿照此法典编纂体例编纂而成的可见,C项是正确答案。唐朝没有例,因此,排除A项。宋朝有例,称为“编例”,但是宋朝并没有将律、例合编,因此,排除B项。清朝晚于明朝,因此,排除D项。第20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唐律有关秋冬行刑的适用。按照唐律规定,死刑执行是在秋分以后,立春以前这段时间之内,但三谋(谋反、谋大逆、谋叛)和恶逆犯罪应处死刑的,不受时间限制。可见,D;项是正确答案。第21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根本政治制度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社
13、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是我国的国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政党制度。第22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效力 共产党的政策不属于法律的范畴,因此也不存在法律效力的问题,因此 A是错误的。以属地主义为主、以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为补充是法律对人的效力应该遵循的原则而不是法律的空间效力遵循的原则,因此B是错误的。根据我国法律的空间效力的规定,某些法律具有域外的效力,因此C是正确的。法律的时间效力是指法律何时生效、何时终止生效及法律对其颁布实施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具有溯及力的问题。因此D项的说法是错误的。第23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天坛宪草”
14、 “天坛宪草”是北洋政府时期的第一部宪法草案,于1913年10月31日由国会宪法起草委员会三读通过。它采用了资产阶级三权分立的宪法原则,确立了民主共和制度。秉承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精神。第24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原选举单位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罢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经原选举单位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经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可以罢免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个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因此,B项是正确的;A项、C项、D项是错误的。第25题:
15、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对一些知识点的理解和判断。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法律制裁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法者(或违约者)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法律责任的追究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的,但这并不等于说一切法律责任的实现均有国家强制力直接介入。选项B的说法也是错误的,因为英美法系的检察官不尽相同,且职责、权限、任命方式也有差异。在英国,检察官一般分为总检察长、副总检察长、检察长、皇家检察官等。美国的联邦总检察长就是司法部部长。与英美法系国家不同,大陆法系国家不独立设置检察机关,检察机关附属于法院系统或隶属于司法部。选项D的错误在于:首先,法律的基本细胞是法律规范,而不是法律
16、条文。法律条文与法律规范之间是一种载体与内容的关系:一个法律条文可能就是一个法律规范;一个法律条文也有可能包含了若干个法律规范;一个法律规范还有可能是由若干个法律条文共同组成的。判断一个法律条文是不是一个法律规范,主要看它是否具备完整的法律规范逻辑构成。法律的三要素分别是法律规范、法律概念和法律原则。第26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我国国家主席的职权包括公布法律、发布命令权,任免权,外交权,荣典权。紧急状态决定权是国务院的职权。第27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基本法律 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是全国人大的职权之一。基本法律是为实施宪法而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最重要的法律,主要包括民刑法律、诉讼法、组
17、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有关特别行政区的立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1979年7月1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1979年7月1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7月1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9年 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1994年5月12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第28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总理负责制的具体内容 总理负责制的具体内容包括:总理提名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任
18、免;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常委会议,并对所议事项有最终决定权;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等,都由总理签署;总理代表国务院向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汇报工作。A、B、D项错误,C项正确。第29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受庇护权 宪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根据这一规定,受庇护权只给予提出申请要求的外国人,故A表述正确;外国人向我国政府提出要求避难,必须是出于政治原因,不包括一般刑事罪犯,故B亦表述正确;我国政府对提出外国人的避难要求,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因
19、而C表述错误;被给予受庇护权利的外国人,不被引渡或驱逐,对他们在华的居住、迁移和行动管理方面,原则上按照一般外国侨民的待遇对待,故D表述正确。第30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特别行政区 宪法第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第31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法的反复适用性是法的概括性、抽象性的反映,而非程序性、连续性、效率性的反映。第32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国家结构形式。若干主权独立的国家以条约为基础而结成的松散的国家联盟是邦联。因此,B项是正确的;A项、C项、D项是错误的。第33题:参考答案:D答
20、案解析:有些情况下仅凭调整对象难以对法律规范进行划分,这时采用另一标准即以调整方法为标准,就可以划分出刑法这个法律部门。民法、刑法等法律部门都是按照其调整的对象所作的划分。第34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本条是关于法律概念的规定。第35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唐朝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中央司法机关。在唐朝,御史台是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中央司法机关,因此,C项是正确答案。在唐朝,大理寺是中央最高审判机关,刑部主持司法行政和复核工作;吏部作为六部之一,主要职责是负责职官的任命,考课、管理等项工作。上述机构都不受理行政案件,因此,A项、B项和D项均应排除。第36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
21、点是刺配刑的历史沿革。刺配刑始创于宋朝,宋太祖赵匡胤为了标榜“慎刑”,创立“刺配刑”,以宽待死刑。但是宋朝以后的统治者很快违背初衷,滥施刺配刑,实际上复活了肉刑,被后人讥笑为“六刑”。可见,B项是正确答案,排除A、C项和D项。清末沈家本修律,颁布大清现行刑律,废除了刺配刑,第37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我国现阶段分配方法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这是由我们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多种生产方式并存的实际状况决定的。故本题应选A。第38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形式的发展变化。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形式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形成了律、令
22、、科、比、格、式相互为用的立法格局。其中,“式”,指的是公文程式,西魏编有大统式,在中国历史上最早使用了“式”的法律形式。这种法律形式的出现,对隋唐时期新的法律形式的形成有重大影响。可见,D项是正确答案。需要注意的是,秦朝也有“式”,被称为“封诊式”,但是这种“式”,严格说来不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形式,而是具有司法性质的文件,属于记载司法机关审理案件的原因、治狱程式、调查勘验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因此不能认为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形式的“式”起源于秦朝。A项,B项和C项与历史事实不符,应予排除。第39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
23、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因此,D项是正确的;A项、B项、C项是错误的。第40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二者在社会目标上是相同的,即都是维护阶级统治。第41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因此,A项是正确的;B项、C项、D项是错误的。第42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宪法的法治原则。潘恩说过,在专制政府中国王便是法律,同样地,在自由国家中法律便应该成为国王。其核心思想在于依法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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