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模拟29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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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模拟29答案模拟 120单选题第1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表明A选项是正确的。法律与道德的一个重要区分是实施方式不同,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道德则主要靠社会舆论和社会风俗习惯保障实施,故B项错误。法律的最终内容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故C项错误。政策对法律具有指导作用,法律对政策实施具有保障作用,故D项错误。第2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此规范所规定的行为模式是可为模式,故表现在法的作用上就是有选择的指引。第3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狭义的立法活动相应于狭义的法律范围,即指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的立法。其中应特别注意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活动
2、”的形式具有多样性,包括法的创立、修改、废止,以及对法律的解释。第4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法律与国家的关系问题。法律与国家,具有共生性(都是伴随着私有制的出现而出现的,都是社会分裂为阶级的产物,都是为了控制和调整社会与个人之间、集团之间、阶级之间的利益冲突的有力工具)和一致性(都是统治阶级借以维护统治秩序和实现阶级利益的工具)。除此之外,法律与国家之间还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互为条件、相互依存。一方面,法律离不开国家,国家是法律存在和发展的政治基础;另一方面,国家离不开法律,法律是实现国家职能、保障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重要工具。选项A体现的是法律对实现国家职能的保障作用,因此,本题的
3、正确答案是A项。第5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法系是根据历史传统,但不是英国普通法和欧洲大陆法典法的历史传统,对法所作的分类,故A选项不正确。其余选项都正确。第6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判例法是最典型的归纳推理,但我国不存在判例法,因此在法律适用过程中较少采用归纳推理,而多用演绎推理。第7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由于C项甲虽已年满10岁,但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因此只能进行与其年龄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而购买价值1000元的自行车显然已超出其相应的能力,故不能形成法律关系。第8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A项是人道主义免责;B项是时效免责;D项是协议免责;C项是正当防卫,属合法行为,不存在减免责的
4、问题。第9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的考核要点是考生对一些基本理论的掌握。选项A和B的表述完全正确,它们阐述了“法律具有利益性”和“法律是权利和义务的结合体”。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其他社会规范通常为人们设定义务,而不是权利,例如道德、宗教等。之所以说“法律的强制力具有潜在性和间接性”,是因为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并不意味着法律实施过程的任何时刻都需要直接运用强制手段。当人们自觉遵守法律时;法律的强制力并不显露出来,而只是间接地起作用,这种强制性只在人们违反法律时才会降临在行为人身上,选项C的表述之所以不正确,是因为国家强制并不是法律实施的唯一保证力量,法律的实施还可以依靠诸如
5、道德、人性、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因素。第10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国家与法同时产生,共存亡,因此说国家的存在以法的存在为前提是错误的,但若说法的存在以国家的存在为前提,则正确。第11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司机白某驾车途中因突发心脏病而违规停车,却未受到处罚,正是对这种特殊情况下的“违规”是否违法这个事实前提确定的过程,其实是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矛盾时所作出的一个辩证选择过程,是典型的实质推理,A项正确。B选项中,前一句的子女应解释为未成年或未具完全行为能力的子女,第二句的父母应限为丧失劳动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父母,故是限制解释。因他杀而引起婚姻关系终结,这一他杀由于与夫妻双方的意志无关,
6、故属于法律事件。外国人在国外对我国公民和国家利益造成损害,是法的效力对人的效力中的保护主义,由于这里的非法印刷人民币行为侵犯了我国国家利益,故若适用中国法律,就是我国法对人的效力中的保护主义。第12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法律效力是指法律的适用范围具体指法律对哪些人,在什么空间、时间范围内起作用,而法律的实效是指法律被人们实施的状态和程度,侧重于结果。由此可见,法的效力无所谓强调秩序和公平的问题,法的实效既强调秩序也强调公平,故A选项表述错误。法律具有统一的效力,对一国主权范围内的人平等适用,而法的实效恰好具有多样性,即适用统一的法律,不同的对象所产生的效果肯定是不一样的,故不可能具有统一性
7、,故B项表述正确。C选项明显正确。法的效力重在关心法律应该在什么范围内起作用;而法律实效重在关注结果,因而是“实然”状态。第13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非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的代表人物。在西方法学史上,许多非马克思主义思想家和法学家对法的本质问题进行过严肃的探讨和认真的研究,概括起来,较具代表性的学说主要有神意论、理性沦、规范论、意志论、自由论、事物性质论、民族精神论、利益论、社会控制论等。其中,法国思想家卢梭是意志论的代表人物,他认为,法律是人民自己意志的记录,人民服从法律就是服从自己的意志。第14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司法的形式性。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
8、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适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司法具有五个方面的主要特点:被动性、中立性、形式性、专用性和终极性。司法的形式性是指司法活动以制定法的既定规则为标准,以现有诉讼中的证据为条件,以相对间隔于社会具体生活的程序为形式,作出相对合理的判断。民事诉讼必须遵循法定程序,体现的是司法的形式性。第15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法律起源的原因,也就是人类社会为什么会出现法律这一社会现象。A,B、C三个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D选项之所以是错误的,是因为法律的产生既有经济因素,也有政治因素的作用,这两者缺一不可。第16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我国选举的民主程序。投票是选
9、民行使选举权的最后环节。在实行直接选举的地方,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即为当选。因此,A项是正确的;B项、C项、D项是错误的。第17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宪法的权力制衡原则。在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中,权力制衡原则主要表现为分权原则。1789年的法国人权宣言宣称“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 就没有宪法”。因此,C项是正确的;A项、B项、D项是错误的。第18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选举的民主程序。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公布,实行凭选民证参加投票选举的,应当发给选民证。因此,C项是正确
10、的; A项、B项、D项是错误的。第19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我国宪法中的外国人的权利。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因此,A项是正确的;B项、C项、D项是错误的。第20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每一聚居的少数民族都应有代表参加当地的人民代表大会。人口特少的其他聚居民族,至少应有代表1人。因此,D项是正确的,A项、B项、C项是错误的。第21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
11、,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因此,A项是正确的;B项、C项、D项是错误的。第22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我国法律体系的冲突解决机制。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因此,D项是正确的,A项、 B项、C项是错误的。第23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议案,在交付大会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对该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因此,C项是正确的;A项、B项、D项是错误的。第24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选举的民主程序。根据
12、我国法律的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差额选举。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1/3至1倍;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1/5至1/2。因此,B项是正确的;A项、C项、D项是错误的。第25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人民法院的组织系统。各级人民法院院长任期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相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由它选出的人民法院院长。在地方两次人民代表大会之间,如果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人民法院院长需要撤换,须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报经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因此,D项是正确的;A项、马项、C
13、项是错误的。第26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各专门委员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任命专家若干人为顾问;顾问可以列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发表意见。顾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因此,B项是正确的,A项、C项、D项是错误的。第27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原选举单位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罢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经原选举单位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经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可
14、以罢免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个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因此,B项是正确的;A项、C项、D项是错误的。第28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根据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29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因此,B项是正确的;A项、C项、D项是错误的。第30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我国宪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第31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我国公民享有从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有益于身心健康和社会精神财
15、富积累的活动的自由,它们都属于文化权利和自由。第32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我国第一部成文法的制订者。春秋时期,郑国执政者子产铸刑书,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可见,A项是正确答案。春秋时期,邓析私刻“竹刑”,当时的执政驷颛,以邓析私造刑书有违法禁为由将其杀死,但却公布并沿用了邓析的“竹刑”。但“竹刑”公布的时间晚于“铸刑书”。因此,排除B项。战国时期,李悝制定了法经,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封建成文法典。但法经的公布时间更晚于“铸刑书”。因此,排除C项。商鞅变法时间更晚。因此,排除D项。第33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法经。法经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
16、文法典。无论从律典体例、篇章结构、立法宗旨、内容实质等各个方面,法经都成为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要标志,对后世二千多年的各代立法产生了深远影响。此后秦国商鞅变法,即在法经六篇基础上,“改法为律”而制定秦律。“汉承秦制”,萧何又以秦律为基础增律三章,制定九章律,为魏晋以后各代成文法典所宗。因此,法经作为中国古代成文法典之源头,开创了中华法系独树一帜的立法先河。可见,B项为正确答案,排除A项、C项和D项。第34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汉朝法律的儒家化。汉朝法律的儒家化表现在;(1)在立法指导思想上,实行“德主刑辅”;(2)在刑罚适用原则上,实行恤刑、亲亲得相首匿;(3)在刑事审判上,实
17、行“春秋决狱”;(4)在刑罚执行上,实行“秋冬行刑”;(5)在监狱管理上,实行录囚(虑囚)制度。可见,A项、B项和C项都是汉朝法律儒家化的表现。诬告反坐原则是指对诬告者定其所诬告别人的罪名,以加强对诬告者的惩罚,该原则在秦朝就已经存在,后世王朝沿用了此原则,只不过内容有相对的变化。诬告反坐原则与儒家思想无关,因此, D项是正确答案。第35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首创“十恶”制度的封建成文法典。开皇律基本内容和篇章体例,较以往的封建法典有较大改革,表现之一就是首次确立“十恶”罪。开皇律在北齐“重罪十条”基础上正式形成了“十恶”制度。可见,C项是正确答案,排除A项、B项和 D项。注意:
18、虽然北齐律首次规定“重罪十条”,但不能将“重罪十条”混淆为“十恶”。第36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曹魏政权的特殊司法机构。曹魏政权在中央司法机关中设律博士,以教授法律、培养司法官吏为职责。因此,A项是正确答案。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司法机构基本沿用汉制,中央司法机关仍为廷尉,北齐将廷尉改为大理寺,以大理寺卿为最高长官,并扩大了编制。北周政权垂涎于周朝天下八百载,故将大理寺改为秋官大司寇,后又被隋朝改回大理寺的名称。因此,排除B项和C项。尚书台为西晋政权首设,该制度为隋唐时期尚书省的渊源。尚书台不是司法机构,而是行政机构,因此,排除D项。第37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唐朝受
19、理行政诉讼案件的中央司法机关。在唐朝,御史台是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中央司法机关,因此,C项是正确答案。在唐朝,大理寺是中央最高审判机关,刑部主持司法行政和复核工作;吏部作为六部之一,主要职责是负责职官的任命,考课、管理等项工作。上述机构都不受理行政案件,因此,A项、B项和D项均应排除。第38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宋朝的立法。北宋中期以后,“盗贼”问题相当严重,统治者于是加强了对盗贼的镇压,并制定了重法。宋仁宗嘉枯年间创立了窝藏重法,严惩窝藏盗贼的重犯。宋英宗继位后,除了继承窝藏重法外,还另设重法。宋神宗熙宁年间,又颁布盗贼重法,规定:“非重地,亦以重论。”从而扩大了重刑惩治盗贼的地
20、域。可见,B项是正确答案。注意:考生不要混淆重法、盗贼重法和窝藏重法的颁布时期。第39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元朝的中央司法机关。元朝的中央司法机关比较混乱,司法机关重叠,职权不分,严重扰乱了司法秩序。元朝一改前朝的“三法司”制度,撤销了大理寺,以刑部取代大理寺,自此,刑部成为中央主审机关。元朝仍以御史台作为中央最高监察机关。 元朝设置大宗政府,专理蒙古王公贵族案件。元朝设置宣政院,主持全国宗教的审判。可见,A项是正确答案,排除B项、C项和D项。第40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明朝的廷议制度。廷议,即廷臣会议,是明代朝廷的议事制度。明朝廷议之事都属于利害大事,廷议的具体方
21、式多为按部门以商讨问题的形式进行。重要的廷议,如明世宗嘉靖皇帝有关“杨一清受宦官张永贿”廷议,以及明熹宗天启皇帝“兵部尚书王礼光大集廷臣议战事”,以此来阻挠主战抗清的熊廷弼、袁崇焕等人。可见,C项是正确 答案,排除A项、B项和D项。第41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唐律有关秋冬行刑的适用。按照唐律规定,死刑执行是在秋分以后,立春以前这段时间之内,但三谋(谋反、谋大逆、谋叛)和恶逆犯罪应处死刑的,不受时间限制。可见,D;项是正确答案。第42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清朝对例的纂修。清朝继承明朝对律典采取律例合编的编纂方式,大清律例就是采用这种编纂体例。一般而言,清朝将制定的例附
22、在律文之后,成为正式律典。清朝制定的例很多,但却没有“判例”这种提法,因此,排除C项。清朝的例有条例(如西宁番子治罪条例)、事例(如光绪会典事例)、成例(如西宁青海番夷成例)、则例(如理藩院则例、都察院则例、钦定户部则例)等,在各种例中,则例最多,地位也最重要。因此,B项是正确答案。第43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清末在华领事裁判权制度的确立。清末在华领事裁判权正式确立于 1843年7月22日在香港公布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及税则及随后签订的虎门条约中,并在其后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中得以扩充。清末领事裁判权制度,从狭义角度讲,仅指上述条约规定的内容。从广义上讲,在华领事裁判权的内容还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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