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模拟23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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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模拟23答案模拟 120单选题第1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行政区域变更的法律程序 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故答案为C。第2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准确理解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只要紧抓国家意志性、物质制约性两方面即可。因此法律不可能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故A选项错误。法律的最终决定因素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故C选项错误。法要符合客观规律,故D选项错误。第3
2、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法经的主要内容。法经是战国时期李悝制定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法经由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和具法六篇组成。其中,盗法是关于侵犯财产的规定,后世法典有关侵犯财产类犯罪相关篇目,都沿袭法经,如秦律、汉律的盗律,开皇律、大业律、唐律疏议、宋刑统中的贼盗律等。所以,A项是正确答案,排除B项、C项和D项。第4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由于C项甲虽已年满10岁,但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因此只能进行与其年龄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而购买价值1000元的自行车显然已超出其相应的能力,故不能形成法律关系。第5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根据国籍法的规定,我国对出
3、生国籍采用以血统主义为主、出生地主义为辅的原则。甲具有A国的国籍,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因此甲不具有中国国籍。第6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人民法院的组成。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由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因此,D项是正确的,A项、B项、C项是错误的。第7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北齐律的编纂体例 北齐在武成帝河清三年(公元564年),由封述等人在总结十余年的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北齐律,使之成为当时具有最高水准的封建法典。北齐律体例12篇949条。其篇目为名例、禁卫、婚户、擅兴、违制、诈伪、斗讼、贼盗、捕断、毁损、厩牧、杂律。它是我
4、国历史上首次采用十二篇编纂体例的封建法典。魏明帝太和三年(公元229年)的曹魏律为18篇;晋武帝泰始三年(公元267年)的晋律为 20篇;隋文帝开皇元年(公元581年)的开皇律以北齐律为基础,虽调整了篇目内容,但沿袭了北齐律十二篇的体例。第8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民族自治机关。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因此,A项是正确的;B项、C项、D项是错误的。第9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美国宪法中体现的原则有人民主权原则和有限政府原则,权力分立和制约与平衡原则,联邦与州的分权原则,对军队的文职控制原则。在上述原则中,权力分立和
5、制约与平衡原则体现得最为具体、科学和富有特点。第10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关系客体与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区别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又称权利客体、义务客体或权义客体。要成为法律关系客体应满足下述三个条件:(1)必须是一种资源,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因而被认为具有价值;(2)必须具有一定的稀缺性,因而不能被需要它的人毫无代价地占有和利用; (3)必须具有可控制性,因而可以被需要它的人为一定目的而加以占有和利用。本题选项中,只有“物”才符合上述条件,故选 A。而另外几个选项,原告、被告和未成年人,都是法律关系主体,即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
6、的人,与题意不符。第11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国务院的职权。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因此,C项是正确的;A项、B项、D项是错误的。第12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明朝的会审制度。明朝会审制度得到初步的发展,最主要的会审制度包括三司会审、九卿会审(又称为“九卿圆审”),会官审录、朝审、大审和热审。九卿会审是由六部尚书、通政使司的通政使、都察院的左都御史和大理寺卿等九人会审皇帝交办的案件或者已经判决但囚犯仍然翻供不服的案件。会官审录由五军都督府、六部,都察院、六科给事中、通政使司、詹事府
7、、驸马郎尉等会审大案重囚的案件。可见,A项与题意不符,应予排除。朝审是每年霜降后由三法司会同公、侯、伯等官员,在吏部尚书主持下会审秋后重案囚犯的会审制度。可见,D项是正确答案。大审即司礼监会同三法司在大理寺共审囚徒的会审制度。可见,C项与题意不符,应予排除。热审是明朝在暑热季节来临前对在押未决囚犯进行清理发落的会审制度。可见,匕项与题意不符,应予排除。注意:考生在复习明朝会审制度时应当重点掌握各会审制度的含义及参与九卿圆审的官员。第13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正因为法具有了规范性,具有确定性、明确性,因而人们可以依此对自己未来的行为作出事先预测。第14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适用于特
8、别行政区的全国性法律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的规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有: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命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其中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故答案为D。第15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由国务院批准。第16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我国的法律体系。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
9、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因此,A项是正确的,B项,C项、D项是错误的。第17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属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全国性法律,理由有二:一是从制定机关看,基本法由全国人大制定,而全国人大的管辖权及于全国;二是从内容看,基本法不仅规定了特别行政区的制度和政策,还规定了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这意味着基本法也调整中央国家机关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及特别行政区的活动,故基本法的效力及于全国。故选项A不正确,而选项D正确。 根据香港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
10、基本法第11条,特别行政区的制度和政策,包括社会、经济制度,有关保障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制度行政管理、立法和司法方面的制度,以及有关政策,均以基本法的规定为依据;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任何法律,均不得同基本法相抵触。故选项B正确。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制定基础是宪法第31条,故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制定不能与宪法第31条的精神相抵触。第18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旨在考查法律解释。法律解释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三种形式。国家行政机关和最高司法机关为了更好地协调和配合,统一认识,提高工作效率,有时需要联合对法律具体应用中具有共性的问题进行解释。这种解释由于解释主体的联合而兼具行政解释
11、和司法解释的性质,被视为具有普遍法律效力的文件。第19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第20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中华民国时期的宪法性文件。“天坛宪草”是北洋政府时期的第一部宪法草案,于1913年三读通过。该部宪法草案采用资产阶级三权分立的宪法原则,确认了民主共和制度,实行责任内阁制,该部宪法草案是北洋政府统治时期唯一的一部反映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性质的宪法草案,由于该部草案对袁世凯构成制约,袁世凯于是在1914年解散国会,“天坛宪草”成为废纸;可见,该部宪法草案没有确立军阀专制的政治体制,因此,排除A项。“袁记约法”即中华民国约法,是袁世凯为了给其复辟帝制做充分的法律准备,而一手操纵,刻
12、意炮制出来的,以便实施个人的军事独裁,可见,“袁记约法”是军阀专制全面确立的标志。因此,B项是正确答案。 “贿选宪法”即中华民国宪法 (1923年),作为中国近代史上公布的第一部“正式宪法”,是为继续维持军阀专制而刻意炮制的,其意图在于继续维持军阀专制,而不是在于确立军阀专制,因此,排除C项。“五五宪草”即中华民国宪法草案,该草案并未付诸实施,谈不上确立军阀专制的政治体制,因此,排除D项。第21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居民委员会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第22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
13、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因此,B项是正确的;A项、C项、D项是错误的。第23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 我国宪法规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中,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民族平等原则,有利于反映各族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巩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故B项正确。第24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选民登记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26条第 2款的规定,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因此A项是正确的。
14、第25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旨在考查法律规则的种类。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它分为两种:(1)命令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积极义务,即人们必须或应当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2)禁止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消极义务(不作为义务),即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的规则。第26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在我国,第一次把人格尊严写入宪法的是1982年宪法。因此,D项是正确的,A项、B项、C项是错误的。第27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题干中指明“预见”二字,而该“预见”的对象是“自己和他人行为”故应选C。第28题:参考答案
15、: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公民的人身自山。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因此,D项是正确的;A项、B项、C项是错误的。第29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廉政公署,独立工作,对行政长官负责。因此,D项是正确的;A项、B项、C项是错误的。第30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技术规范 规范分为社会规范和技术规范。其中,技术规范是调整人与
16、人之间关系的规范,当然,作为社会规范之一的法,有时也吸纳部分的技术规范,但这并不改变法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属性。当技术规范成为技术法规之后,就带有国家的意志性,同时,通过规范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来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故A项正确, BCD错误。第31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我国的经济制度。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因此,D项是正确的;A项、B项、C项是错误的。第32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都是资本
17、主义经济关系的产物,其阶级本质相同,其法律的主要原则和内容也相同,但是受不同历史条件的影响而形成了一些差别,故A项错误。在大陆法系国家,制定法占重要地位,判例并不是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B项正确。英美法系国家判例法占重要地位,但是也有以法典形式出现的立法,故C项错误。而在哲学倾向上,大陆法系倾向于理性主义,英美法系则倾向于经验主义,D项观点正好相反。第33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南京国民政府的“六法”体系。南京国民政府的、“六法”体系不仅包括具体的“六法全书”,而且包括与“六法全书”相配套的关系法规、判例和解释例。可见,A项和C项表述错误。国民党政权的法律制度属于大陆法系,以成文法
18、为基本的法律渊源。可见,B项表述正确,为应选项。具体的“六法全书”是指宪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法等六法,该六法中,行政法不能编纂成法典形式,其余五法都是法典。可见,D项表述错误。第34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违宪审查制度。各国的宪政体制不同,违宪审查制度也有所不同。最早建立宪法法院的国家是奥地利。因此,D项是正确的;A项、B项、C项是错误的。第35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辛亥革命胜利后,各省都督府代表会议通过的关于筹建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纲领性文件。该文件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宣告废除封建帝制。以美国的
19、国家制度为蓝本,确立了总统制的共和政体,规定实行三权分立原则。这个大纲为1912年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蓝本。因此,B项是正确答案。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南京临时政府于1912年3月公布的一部重要的宪法性文件。它的颁布晚于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因此,排除A项。“贿选宪法”即中华民国宪法(1923年),作为中国近代史上公布的第一部正式“宪法”,是为继续维持军阀专制而刻意炮制的,其意图在于继续维持军阀专制,而不是在于确立军阀专制,因此,排除C项。十九信条是清政府于1911年在武昌起义爆发后抛出的又一个宪法性文件,它是清朝统治者立宪骗局最后破产的记录十九信条虽然在形式上被迫缩小了皇帝的权力,相对扩大
20、了国会和总理的权力,但强调“大清帝国皇统万世不易”,“皇帝神圣不可侵犯”,而对于人民的权利只字未提。因此,该宪法性文件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宪法,况且,十九信条还未及公布,清朝统治者就土崩瓦解了。因此,排除D项。第36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中华民国刑法的内容特点。南京国民政府1928年3月公布了第一部中华民国刑法,通称“旧刑法”,1935年1月公布第二部中华民国刑法,称“新刑法”。从时间效力上看,“新刑法”采取“从新从轻主义”,但是保安处分采取“从新主义”和裁判后“附条件从新主义”,可见,A项表述错误。从空间效力上看,“新刑法”以属地主义为主,属人主义为辅,同时兼取特定犯罪的保护主义
21、和世界主义,可见,B项表述错误。从刑罚体系上看,“新刑法”分主刑、从刑,主刑分为死刑、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从刑分为褫夺公权和没收,另有保安处分。但是,保安处分属于主刑,而不是从刑,可见,C项表述错误。从原则体例上看,“新刑法”均效法西方刑法,可见,D项是正确答案。第37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方面的自由,是公民表达自己政治意愿的自由,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方面的自由是言论自由的延伸。因此,D项是正确的,A项、B项、C项是错误的。第38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和行政管理相对人可以即享有权利,也承担
22、义务,故选项A错误。某些权利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比如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为抵押权法律关系的客体;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可以作为质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故选项B错误。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一方当事人的权利对应对方当事人的义务,一方当事人的义务对应对方当事人的权利,但这并非表明权利义务可以替换,故选项C错误。在宪法中,劳动、受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故选项D的说法正确。第39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法的反复适用性是法的概括性、抽象性的反映,而非程序性、连续性、效率性的反映。第40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国家对各种教育形式的政策 宪法第19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
23、科学文化水平。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第41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封建制五刑和开皇律。封建五刑制的确立有一个较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夏、商、西周时期,奴隶制五刑(墨、劓、(图片)、宫、大辟)已经相当完备。到了汉代,奴隶制五刑开始发生变化,即通过汉文帝和汉景帝的刑制改革,使得奴隶制五刑中的墨刑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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