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模拟25答案.doc
《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模拟25答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模拟25答案.doc(19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模拟25答案模拟 120单选题第1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我国古代法制的综合考查。我国法制史上第一部以“律”命名的封建成文法典是秦律,而不是九章律。因此,A项表述错误。从隋朝到清末司法改革以前,中央司法机关一般以三法司为主体,隋唐宋时期的三法司是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明、清时期则为大理寺,刑部和都察院。但有一个朝代是一个例外,那就是元朝,因为元朝取消子大理寺的设置,故没有完整的“三法司”制度。所以B项表述过于绝对,因此是错误的。关于“违契不偿”的法律正式规定于唐律疏议中,而不是宋刑统中。所谓“违契不偿”,是指对“负债”,违反契约而不予赔偿的情形。有关“违契不偿”的
2、规定属于民事规范的范畴,规定在唐律疏议杂律中。可见,C项表述错误。唐律五刑分为二十等,其中,笞刑、杖刑和徒刑各为五等,流刑三等(流二千里、流二千五百里、流三千里),不包括加役流(流三千里并劳役二年),死刑二等。可见,D项是正确答案。第2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我国国家元首的设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作为集体成为我国的国家元首。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不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机关,不是国家元首,而只是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过在实际上中央人民政府主席行使了一部分属于国家元首的职权。第3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三国、两晋、南北
3、朝时期的司法制度 北齐时期,中央司法机关的名称与前朝发生了变化,正式将以前的中央审判机关“廷尉”更名为“大理寺”。第4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与经济的关系 法律是随着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一定生产关系的性质及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着以该生产关系为基础的法律的本质和特征,并且是法律本质的唯一决定因素,因此B、C项错误。法律的本质由经济基础决定,但是法律的内容和具体表现形式等要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社会、经济和历史条件等。故A项正确,D项错误。第5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法的强制作用的对象仅限于违法犯罪行为。本人行为是法的指引作用的对象,他人行为是法的预测作用的对象,一般人的行为是
4、法的教育作用的对象。第6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法律意识的分类问题。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人们关于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根据法律意识的政治属性,可以把法律意识分为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和不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根据认识过程的两个阶段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可以把法律意识分为法律心理和法律思想体系,根据主体的不同,可以把法律意识分为个人法律意识、群体法律意识和社会法律意识;根据法律意识的专业化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意识分为职业法律意识和群众法律意识。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第7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结社自由。公民的结社因目的不同,可以分
5、为两种:(1)以营利为目的的结社。如商业结社中的公司、集团、中心等,通常由民法、商法、公司法来调整其权利义务关系。(2)非营利性的结社。其中又分为:政治性结社,如政党、政治团体等;非政治性结社,如宗教、慈善、文化艺术等团体。行业协会属于非政治性结社。因此,B项是正确的;A项、C项、D项是错误的。第8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由国务院批准。第9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的考核要点是考生对一些基本理论的掌握。选项A和B的表述完全正确,它们阐述了“法律具有利益性”和“法律是权利和义务的结合体”。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
6、,其他社会规范通常为人们设定义务,而不是权利,例如道德、宗教等。之所以说“法律的强制力具有潜在性和间接性”,是因为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并不意味着法律实施过程的任何时刻都需要直接运用强制手段。当人们自觉遵守法律时;法律的强制力并不显露出来,而只是间接地起作用,这种强制性只在人们违反法律时才会降临在行为人身上,选项C的表述之所以不正确,是因为国家强制并不是法律实施的唯一保证力量,法律的实施还可以依靠诸如道德、人性、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因素。第10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唐朝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中央司法机关。在唐朝,御史台是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中央司法机关,因此,C项是正确答案。在唐朝,大理寺是
7、中央最高审判机关,刑部主持司法行政和复核工作;吏部作为六部之一,主要职责是负责职官的任命,考课、管理等项工作。上述机构都不受理行政案件,因此,A项、B项和D项均应排除。第11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 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有在宪法规定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而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B、C、D项不符合题目要求,答案为 A。第12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我国国
8、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实行梢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因此,D项是正确的;A项、B项、C项是错误的。第13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明大诰入为了贯彻“刑乱国用重典”的方针,明太祖特颁布明大诰。大诰是明太祖朱元璋为扭转世风,警戒臣民而亲自编定的一部特别刑事法规,内容主要由明朝建立以后施用严刑峻法惩治官民的案例、律法之外的峻令和明太祖的训诫组成。明大诰有四篇:御制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大诰武臣。明大诰是中国法制史上空前晋及的法规。明大诰的颁布,使得朱元璋时期讲读明大诰之风盛行
9、,但是朱元璋死后,明大诰逐渐被臣民忘却。可见,D项是正确答案,排除A项、B项和C项。第14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中华民国时期的制宪活动和宪法性文件。中华民国宪法草案)是北洋政府统治时期的第一部宪法草案,由于该宪法草案是于1913年在北京天坛祈年殿进行起草活动的,因此又称为“天坛宪草”。 “天坛宪草”采用了资产阶级三权分立的宪法原则,确认了民主共和制度,因此可以说它体现了们临时约法的宪法精神。“天坛宪草”体现了国民党在野派势力企图通过制宪限制袁世凯权力的意图。首先,在政权体制上,它继续肯定了临时约法中的责任内阁制。其次,它规定了国会对总统行使重大权力的牵制权。再次,限制总统的任期。
10、这些限制使袁世凯气急败坏,竭力破坏宪法草案的制定工作,并于 1914年解散国会,“天坛宪草”遂成为废纸。因此,C项是正确答案。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又称为“五五宪草”,是1936年5月5日由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宪法草案,它主要秉承了训政纲领的宗旨,不可能确立三权分立的宪法原则。因此,排除A项。中华民国约法又称为“袁记约法”,是袁世凯一手操纵、刻意炮制出来的,它是军阀专制全面确立的标志。从其本质上看,也不可能采取三权分立的宪法原则。因此,排除B项。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是南京国民政府于1931年公布的宪法性文件,该部宪法性文件确立了国民党一党专制,根本不可能确立三权分立的宪法原则。因此,排除D项,第15题
11、: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国务院的职权。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撒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因此,C项是正确的;A项、B项、D项是错误的。第16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明大诰 朱元璋因为非常看重他亲手制定的大诰,在颁布时做出了题目中所说的规定,并令各级学校讲授大诰,科举考大诰,乡民集会宣讲大诰等。答案为C。第17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法经的主要内容。法经是战国时期李悝制定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法经由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和具法六篇组成。其中,盗法是关于侵犯财产的规定,后世法典有关侵犯财产类犯罪相关篇目,都沿
12、袭法经,如秦律、汉律的盗律,开皇律、大业律、唐律疏议、宋刑统中的贼盗律等。所以,A项是正确答案,排除B项、C项和D项。第18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宪法分类 根据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可以将宪法分为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根据宪法有无严格的制定、修改机关和程序,可将宪法分为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根据宪法制定机关的不同,可以将宪法分为钦定宪法、协定宪法与民定宪法;根据宪法的作用和功能,可以将宪法分为纲领性宪法、确认性宪法与中立性宪法。第19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新民主主义政权宪政制度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于1931年11月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它是中国共
13、产党领导人民制定的第一部宪法性文献,它首次以宪法形式确认了劳动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制度和人民民主权利,并指出了今后的奋斗目标和各项施政方针。确定红色政权的性质和基本政治制度;确定以彻底实现反帝反封建的革命纲领作为工农民主政权的基本任务;确定工农劳动群众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的各项基本权利;确认了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原则;规定苏维埃政权对外政策的基本方针。因此本题选B。第20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代表资格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41条第 1项的规定,地方各级人大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终止。故 D项正确。第21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十
14、恶” “十恶”是指隋、唐、宋时期直接危及君主专制政权、封建统治秩序和严重破坏封建伦理纲常关系的重大犯罪行为。隋朝开皇律在北齐律“重罪十条”的基础上,正式形成“十恶”制度。故答案为A。第22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元朝立国前的立法。元朝于立国前制定了一部反映蒙古习惯和社会禁忌以及风俗的汇编大札撒。该部法律汇编不属于元朝正式的立法活动。可见,A项是正确答案。至元新格、大元通制和元典章都是元朝立国后颁布的法律。因此,排除B项、C项和D项。第23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这一规范没有给行为人的行为选择留有余地,因而是强行性规范。同时该条规则提供的行为模式应该是不得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
15、,故是禁止性规则,B选项错。第24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法律制定的科学性原则主要是指法律制定必须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总结借鉴和科学预见相结合。法律制定应合理吸收、借鉴历史和外国的经验正是这一要求的体现,故D选项正确。A选项、C选项是民主性原则的要求,B选项是法制统一原则的要求。第25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因而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而不是相反。故A表述错误。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而不是一切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都是法律关系,如没有法律上权利义务内容的朋友关系等就不是法律关系。B表述错误。法律
16、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合法(符合法律规范)关系,具有合法性。故C表述正确。法律关系不同于法律规范所调整或保护的社会关系本身。庞大的社会关系体系中,有些领域是法律所调整的,有些是不属于法律调整或法律不宜调整的。即使那些受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也不能完全视为法律关系。如民事关系(财产关系和身份关系)也只有经过民法的调整(即立法、执法和守法的运行机制)之后,才具有了法律上的意义,成为一类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故D表述错误。第26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事实的种类划分 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各种事实的总称。按照法律事实是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可以把法律事实分为法律
17、事件和法律行为。法律事件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法律行为,则是指与当事人有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作为和不作为。第27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集体所有制经济 我国现行宪法修正案第15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故A项正确。第28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差遣制 宋代的官制和其他朝代有很大的区别,有“官”、“职”、“差遣”之分,历史上称为“差遣制”。其中官名只表示官位和俸禄的高低,叫做正官、寄禄官,简称为“官”。其他一些文官还有学士、直阁等头衔,是一种荣誉称号,叫做“贴职”,简称为“
18、职”。而担任的实际职务叫做“差遣”或“职事”,有实际权力。但是前边还要加上“判”、“知”等限制词,表示其官职是暂时的,随时可以撤换,这是宋朝加强中央集权的表现。第29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秦朝的法律形式。秦朝的法律形式有律、令、法律答问、封诊式和廷行事五种形式。其中,封诊式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工作的程序、原则以及有关公文程式的法律文件。法律答问是指国家对法律条文、术语、律义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类似于后世的“律疏”。廷行事是司法机关判案的成例,可以作为同类案件判决的依据。决事比是汉朝的法律形式,它是指律无正条规定时,比照最接近的律令条文,或者同类典型判例处断。廷行事不同于决事比,
19、廷行事类似于判例,而决事比则是“比附断罪”。可见,A项是正确答案,排除B项、C项和D项。第30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南京临时政府行使最高审判权的机关。根据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规定,行使最高审判权的机关是最高法院,因此,C项是正确答案。根据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规定,行使最高审判权的机关是临时中央审判所(或称为临时中央裁判所),因此,排除A项。清末司法改革,将刑部改为法部;执掌全国司法行政事务,法部不是审判机关,而是司法行政机关,排除B项。大理院是清末和北洋政府的最高审判机关,排除D项。第31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对一些知识点的理解和判断。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法律
20、制裁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法者(或违约者)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法律责任的追究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的,但这并不等于说一切法律责任的实现均有国家强制力直接介入。选项B的说法也是错误的,因为英美法系的检察官不尽相同,且职责、权限、任命方式也有差异。在英国,检察官一般分为总检察长、副总检察长、检察长、皇家检察官等。美国的联邦总检察长就是司法部部长。与英美法系国家不同,大陆法系国家不独立设置检察机关,检察机关附属于法院系统或隶属于司法部。选项D的错误在于:首先,法律的基本细胞是法律规范,而不是法律条文。法律条文与法律规范之间是一种载体与内容的关系:一个法律条文可能就是一个法律规范
21、;一个法律条文也有可能包含了若干个法律规范;一个法律规范还有可能是由若干个法律条文共同组成的。判断一个法律条文是不是一个法律规范,主要看它是否具备完整的法律规范逻辑构成。法律的三要素分别是法律规范、法律概念和法律原则。第32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直接选举。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在直接选举的地方,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1名至3名代表划分。因此,A项是正确的;B项、C项、D项是错误的。第33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法的历史类型的划分标准主要是其所依附的经济基础及其体现的国家意志的性质,不同的经济基础也就是不同的社会形态,故C项正确。以法的历史渊源及外部特征对某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
22、所作的分类结果是不同的法系。第34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神意论的代表人物 神意论的代表人物是托马斯阿奎那,他认为神的智慧是一切法律的渊源。上帝是万物的创造者,又是智慧的化身。神的智慧本身具有法律性质。第35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大清民律草案的颁行。清末修律过程中,在沈家本主持下,在俞廉三、刘若曾等人的参与下,在日本法学家松岗义正的指导下,制定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草案大清民律草案,该草案将民律分为总则、物权、债权、亲属和继承五编,总则、物权、债权三编由松岗义正起草,亲属编和继承编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大清民律草案的颁行,使得民事法律规范最终从诸法合体状态分化出来
23、。可见,B项是正确答案,排除A项、C项和D项。第36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社会监督与国家监督相对,是指非国家机关所进行的监督,故选项A正确。社会监督也有实质作用,故选项B错误。法律监督不仅可以在监督对象做出行为后进行,也可以在监督对象做出行为之前进行,比如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在生效前,必须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查,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批准亚热带 才能生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审查就属于事先监督,故选项C错误。法律监督不能根绝违法行为,只能纠正违法行为,故选项D错误。第37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要点是法经。法经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无论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2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法律硕士 联考 综合 模拟 25 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