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9及答案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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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29 及答案解析(总分:66.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23,分数:46.00)1.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分数:2.00)_2.尚书康诰载:“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自作不典,式尔,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这里的“非眚”是指( )(2018 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33 题)(分数:2.00)A.故意B.过失C.惯犯D.偶犯3.春秋时期,最早打破“不预设刑”“临事议制”法律传统的诸侯国是( )(2012 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15题)(
2、分数:2.00)A.郑国B.齐国C.楚国D.秦国4.法经中规定对博戏行为进行处罚的篇目是( )(2017 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34 题)(分数:2.00)A.杂法B.网法C.盗法D.具法5.秦简法律答问记载:“甲小未盈六尺,有马一匹自牧之,今马为人败,食人稼一石,问当论不当?不当论及偿稼。”依照该解答,秦律判断责任能力的标准是( )(2017 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35 题,2017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16 题)(分数:2.00)A.智识B.身高C.年龄D.财产6.汉成帝时,甲杀人,告之其养子乙,乙藏匿甲。问乙何论?(2016 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34 题)(分数:2.00)A.坐杀人共犯
3、B.坐窝藏C.上请D.不当坐7.据魏书刑罚志记载,北魏延昌三年,冀州阜城之民费羊皮为葬母而卖女为婢,按律当死。此案在朝野引起巨大争议,后经宣武帝权衡各方意见,做出最终裁决:“羊皮卖女葬母,孝诚可嘉,便可特原。”关于此案判决所遵循的法律原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13 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36 题)(分数:2.00)A.亲属相犯,罪不至死B.为申张孝道,可特赦罪责C.诏令与律条冲突时,须依律断案D.子女的人格从属尊长,不受法律保护8.在唐朝,皇帝针对“百官有司之所常行之事”临时颁发的各种敕令,经过编录之后成为“禁违止邪”的“永为法则”。这种法律形式是( )(2008 年综合课单选第 42
4、 题)(分数:2.00)A.律B.令C.格D.式9.下列选项中,依唐律可以适用自首减免刑罚原则的犯罪行为是( )(2016 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38 题,2016 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17 题)(分数:2.00)A.私习天文B.偷渡关卡C.侵害人身D.脱漏户籍10.在唐律中,规定“负债违契不偿”的篇且是( )(2018 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34 题)(分数:2.00)A.名例律B.户婚律C.斗讼律D.杂律11.据某著名武侠小说:北宋年间,有人向官府告发称,丐帮帮主乔某杀害其师父。经官府审理,控告属实。又查明乔某系辽国人,其师傅系北宋人。根据宋朝法律,对乔某的行为应适用的法律是( )(201
5、5 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37 题)(分数:2.00)A.宋刑统B.辽国法律C.宋刑统或辽国法律D.被告人可选择的第三国法律12.元朝统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的中央国家机构是( )(2017 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40 题)(分数:2.00)A.尚书省B.中书省C.门下省D.宣政院13.明清时期被称为“风宪衙门”的中央机构是( )(2015 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33 题)(分数:2.00)A.都察院B.大理寺C.尚书省D.刑部14.清朝创立的发遣刑,其适用的对象是( )(2017 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42 题)(分数:2.00)A.犯强盗罪的民人B.犯杀伤罪的军人C.犯徒罪以上的文武
6、官员D.犯徒罪以下的旗人15.清政府于辛亥革命爆发后制定的宪法性文件是( )(2012 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42 题)(分数:2.00)A.谘议局章程B.钦定宪法大纲C.资政院院章D.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16.在清末变法修律中,法理派和礼教派围绕大清新刑律等法典的修订原则产生了激烈争论,学界称之为“礼法之争”。下列选项中,法理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 )(2017 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43 题,2017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20 题)(分数:2.00)A.张之洞B.劳乃宣C.刘坤一D.沈家本17.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的法律依据是( )(2011 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34 题)(分数:2.
7、00)A.中华民国临时约法B.中华民国约法C.中华民国宪法D.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18.北洋政府普通法院系统实行的司法审级制度是( )(2010 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42 题)(分数:2.00)A.四级二审制B.四级三审制C.三级二审制D.三级三审制19.颁布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民法典的政权是( )(2010 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34 题)(分数:2.00)A.晚清政府B.南京临时政府C.北洋政府D.南京国民政府20.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的政治制度是( )(2013 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16 题)(分数:2.00)A.人民代表会议制B.参议会制C.人民委员会制D.工农兵代表大会
8、制21.人民代表会议制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渊源,该政权组织形式确立于( )(2013 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45 题)(分数:2.00)A.土地革命时期B.抗日战争时期C.解放战争时期D.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22.下列关于中国土地法大纲主要内容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0 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44 题)(分数:2.00)A.实行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政策B.规定土地改革的执行机关是县、乡人民政府C.确定以乡村为单位、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的原则D.废除封建土地制度,但农民对所分得的土地只享有使用权23.人民民主政权时期,在解放区的刑事立法中创设的新刑种是( )(2017 年非法学综合
9、课单选第 45 题)(分数:2.00)A.管制B.拘役C.没收D.罚金二、多选题(总题数:4,分数:8.00)24.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分数:2.00)_25.下列关于春秋决狱的表述,正确的有( )(2016 年法学综合课多选第 29 题)(分数:2.00)A.春秋决狱是贾谊倡导的B.春秋决狱的实质是原心定罪C.春秋决狱盛行于秦汉,直到隋唐时期才退出历史舞台D.春秋决狱是将儒家经典的原则适用于案件审理的特殊审判方式26.宋初为强化皇帝对司法权的控制,增设的机构包括(
10、 )(2014 年非法学综合课多选第 62 题)(分数:2.00)A.审刑院B.制勘院C.都察院D.推勘院27.南京临时政府颁布的社会改革法令包括( )(2011 年非法学综合课多选第 60 题)(分数:2.00)A.禁烟令B.禁赌令C.剪辫令D.劝禁缠足令三、分析题(总题数:2,分数:12.00)28.分析题第 67-69 小题。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分数:6.00)_苏州民张朝之从兄以枪戳死朝父,逃去,朝执而杀之。审刑、大理当朝十恶不睦,罪死。案既上,参知政事王安石言:“朝父为从兄所杀,而朝报杀之,罪止加役流,会赦,应原。”帝从安石议,特释朝不问
11、。 宋史卷二百一刑法三根据上述史料,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回答以下问题:(分数:6.00)(1).案犯张朝为什么被审刑院和大理寺判处十恶中的不睦罪?(分数:2.00)_(2).十恶罪刑罚适用的特点是什么?(分数:2.00)_(3).张朝为什么最终被免除刑事责任?(2017 年法学综合课分析第 38 题)(分数:2.00)_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29 答案解析(总分:66.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23,分数:46.00)1.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分数:2
12、.00)_解析:2.尚书康诰载:“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自作不典,式尔,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这里的“非眚”是指( )(2018 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33 题)(分数:2.00)A.故意 B.过失C.惯犯D.偶犯解析:解析:西周区分故意和过失犯罪,过失被称为“眚”,故意即是“非眚”,惯犯被称为“惟终”,偶犯称为“非终”。因此本题选 A。3.春秋时期,最早打破“不预设刑”“临事议制”法律传统的诸侯国是( )(2012 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15题)(分数:2.00)A.郑国 B.齐国C.楚国D.秦国解析:解析:本题选 A,郑国子产铸刑鼎是第一次公布成文法,打破“不预设刑”“临事议制”法律传统
13、。4.法经中规定对博戏行为进行处罚的篇目是( )(2017 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34 题)(分数:2.00)A.杂法 B.网法C.盗法D.具法解析:解析:法经中的杂法是关于“盗贼”以外的其他犯罪与刑罚的规定,主要规定了“六禁”,即淫禁、狡禁、城禁、嬉禁、徙禁、金禁等。博戏行为属于嬉戏,规定在杂法中,A 项正确。5.秦简法律答问记载:“甲小未盈六尺,有马一匹自牧之,今马为人败,食人稼一石,问当论不当?不当论及偿稼。”依照该解答,秦律判断责任能力的标准是( )(2017 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35 题,2017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16 题)(分数:2.00)A.智识B.身高 C.年龄D.财产解析
14、:解析:秦律规定,未成年者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或减轻刑事处罚。秦朝确立了以身高为承担刑事责任的标准,即男六尺五寸、女六尺二寸以上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本题中“甲小未盈六尺”的意思是甲小身高不足六尺,按照秦朝的规定,不需要负刑事责任,本题选 B。6.汉成帝时,甲杀人,告之其养子乙,乙藏匿甲。问乙何论?(2016 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34 题)(分数:2.00)A.坐杀人共犯B.坐窝藏C.上请D.不当坐 解析:解析:汉朝法律规定,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以外的罪行,均可因互相隐匿犯罪行为而免于刑罚。汉宣帝时明确规定:子女隐匿父母,妻子隐匿丈夫,孙子隐匿祖父母的罪行,皆不追究刑事责任
15、;父母隐匿子女,丈夫隐匿妻子,祖父母隐匿孙子罪行的,一般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所隐匿罪为死罪,则上请廷尉,由其决定是否追究首匿者的罪责。本题是子女隐匿父母,所以乙不被追究刑事责任,选 D。7.据魏书刑罚志记载,北魏延昌三年,冀州阜城之民费羊皮为葬母而卖女为婢,按律当死。此案在朝野引起巨大争议,后经宣武帝权衡各方意见,做出最终裁决:“羊皮卖女葬母,孝诚可嘉,便可特原。”关于此案判决所遵循的法律原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13 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36 题)(分数:2.00)A.亲属相犯,罪不至死B.为申张孝道,可特赦罪责 C.诏令与律条冲突时,须依律断案D.子女的人格从属尊长,不受法律
16、保护解析:解析:费羊皮卖女葬母的行为触犯法律,但是出于孝道,事出有因,符合儒家伦理精神,皇帝对其赦免。B 项正确。8.在唐朝,皇帝针对“百官有司之所常行之事”临时颁发的各种敕令,经过编录之后成为“禁违止邪”的“永为法则”。这种法律形式是( )(2008 年综合课单选第 42 题)(分数:2.00)A.律B.令C.格 D.式解析:解析:唐朝法律形式主要为律、令、格、式四种:律是关于定罪量刑的基本法典;令是有关国家政权组织制度与行政管理活动的法规,涉及范围较为广泛;格用以“禁违止邪”,是皇帝针对“百官有司之所常行之事”临时颁发的各种敕令,经过汇编后上升为普遍适用的法律,称为“永格”;式是国家机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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