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71及答案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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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171及答案解析(总分:48.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多项选择题(总题数:2,分数:4.00)1.孔某拖欠张某 100万元。张某请求孔某以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抵债时,孔某称其已把房屋作价 90万元卖给赖某,房屋钥匙已交,但产权尚未过户。该房屋市值为 120万元。关于张某权利的保护,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分数:2.00)A.张某可请求法院撤销孔某、赖某的买卖合同B.因房屋尚未过户,孔某、赖某买卖合同无效C.如张某能举证孔某、赖某构成恶意串通,则孔某、赖某买卖合同无效D.因房屋尚未过户,房屋仍属孔某所有,张某有权直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以实现其债权2.下
2、列哪些请求不适用诉讼时效( )(分数:2.00)A.当事人请求撤销合同B.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C.业主大会请求业主缴付公共维修基金D.按份共有人请求分割共有物二、简答题(总题数:3,分数:6.00)3.简述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分数:2.00)_4.简述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分数:2.00)_5.简述保证的设定条件。(分数:2.00)_三、辨析题(总题数:2,分数:4.00)6.我国民间有一种说法:“白纸黑字,不容抵赖。”请运用合同法理论知识对其加以辨析。(分数:2.00)_7.有人认为:“保证合同有效成立后,一旦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保证人即无条件承担保证责任。”请对这种观点加以辨
3、析。(分数:2.00)_四、法条分析题(总题数:5,分数:34.00)我国合同法第 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试分析:(分数:10.00)(1).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分数:2.00)_(2).如何理解本条(一)规定中的“假借”和“恶意”的含义?(分数:2.00)_(3).如何理解本条(二)规定的行为性质?(分数:2.00)_(4).举例说明本条(三)规定适用的情形?(分数:2.00)_(5)
4、.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后果?(分数:2.00)_我国合同法第 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请分析:(分数:6.00)(1).本条第 1款中“全面履行”的含义。(分数:2.00)_(2).本条第 2款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分数:2.00)_(3).本条第 2款中规定的义务是何种性质的义务?该义务与主合同义务有何区别?(分数:2.00)_我国合同法第 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
5、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请分析:(分数:6.00)(1).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分数:2.00)_(2).如何理解本条规定中的“同时履行”的含义?(分数:2.00)_(3).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分数:2.00)_我国担保法第 16条规定:“保证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证;(二)连带责任保证。”请分析:(分数:6.00)(1).何谓“一般保证”?何谓“连带责任保证”?(分数:2.00)_(2).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分数:2.00)_(3).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如何确定保证方式?(分数:2.00)_我国合同法第 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
6、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请分析:(分数:6.00)(1).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发生竞合的条件。(分数:2.00)_(2).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发生竞合的主要原因。(分数:2.00)_(3).根据本条规定分析对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竞合的处理。(分数:2.00)_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171答案解析(总分:48.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多项选择题(总题数:2,分数:4.00)1.孔某拖欠张某 100万元。张某请求孔某以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抵债时,孔某称其已把房屋作价 90万元卖给赖某,房屋
7、钥匙已交,但产权尚未过户。该房屋市值为 120万元。关于张某权利的保护,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分数:2.00)A.张某可请求法院撤销孔某、赖某的买卖合同 B.因房屋尚未过户,孔某、赖某买卖合同无效 C.如张某能举证孔某、赖某构成恶意串通,则孔某、赖某买卖合同无效D.因房屋尚未过户,房屋仍属孔某所有,张某有权直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以实现其债权 解析:解析:选项 A说法错误。合同法第 74条第 1款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
8、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合同法解释(二)第 19条第 2款规定,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本案中,将其市值 120万元的房屋以 90万元卖给赖某,不属于以明显低价转让,且题干也未明示受让人赖某对此知情。因此,张某不能以此为由请求法院撤销孔某与赖某之间的买卖合同。选项 B说法错误。合同法第 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物权法第 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
9、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据此可知,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与房屋产权是否过户无关。本题中,房屋买卖合同自双方达成合意时成立并生效,并不以房屋过户为生效要件。选项 C说法正确。合同法第 52条第(二)项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据此可知,如张某能举证孔某、赖某构成恶意串通,则孔某、赖某买卖合同无效。选项 D说法错误。本题中,房屋尚未过户,房屋产权仍属孔某所有,张某与孔某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可以通过协商、仲裁、起诉等方式进一步确认偿还方式,但张某无权直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以实现其债权。综上,本题
10、的答案为 ABD。2.下列哪些请求不适用诉讼时效( )(分数:2.00)A.当事人请求撤销合同 B.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 C.业主大会请求业主缴付公共维修基金 D.按份共有人请求分割共有物 解析:解析:按照民法理论,诉讼时效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形成权不适用诉讼时效。选项 A、B 正确。合同撤销权与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属于形成权,而非债权请求权,它们都不适用诉讼时效。其中,合同撤销权适用除斥期间的规定。选项 C正确。公共维修基金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单位售卖公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共同筹集,所有
11、权归购房人,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于公共维修基金涉及小区公共设施维修维护的特殊性,该请求权并非普通的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选项 D正确。物权法第 99条规定的共有物分割请求权,名为请求权,实为形成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综上,本题的答案为 ABCD。二、简答题(总题数:3,分数:6.00)3.简述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合同订立通常要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 (2)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3)承诺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解析:4.简述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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