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64及答案解析.doc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64及答案解析.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64及答案解析.doc(8页珍藏版)》请在麦多课文档分享上搜索。
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164及答案解析(总分:56.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1,分数:22.00)1.所有权人在其财产上为他人设立他物权后,虽然占有等权能与所有人发生分离,但所有权并不消灭,当他物权消灭后,所有权恢复到圆满状态。上述说法指的是所有权的何种特性( )(分数:2.00)A.全面性B.整体性C.弹力性D.恒久性2.下列关于不动产所有权与动产所有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分数:2.00)A.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所有权的变动原则上以登记为生效要件B.基于法律行为的动产所有权变动原则上以交付为生效要件C.先占的所有权取得方式只适用于动产所有权D
2、.动产所有权和不动产所有权均涉及相邻关系3.关于所有权原始取得中的先占,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分数:2.00)A.先占的物须为无主物B.先占的物须为动产C.行为人须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物D.我国物权法规定了先占需要具备的条件4.在我国,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 )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分数:2.00)A.1个月B.3个月C.6个月D.1年5.在动产所有权的善意取得中,动产的交付方式不能是( )(分数:2.00)A.现实交付B.简易交付C.指示交付D.占有改定6.遗失物原则上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权利人有权追回被他人占有的遗失物,权利人对无权占有人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期间是( )(分
3、数:2.00)A.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 1年内B.自标的物遗失之日起 1年内C.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 2年内D.自标的物遗失之日起 2年内7.引起所有权绝对消灭的原因是( )(分数:2.00)A.所有权的客体不复存在B.抛弃所有权C.国家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D.所有权的主体消灭8.下列不属于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方式的是( )(分数:2.00)A.买卖B.善意取得C.赠予D.互易9.下列关于共有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分数:2.00)A.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对同一项财产享有所有权B.在共有关系中,共有人的权利是平等的C.共有是一种新的所有权类型D.共有关系的内容包括双重权利、双
4、重义务10.关于按份共有,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分数:2.00)A.按份共有并不是将共有财产分割从而各自独享财产所有权B.按份共有人按照预先确定的比例、数量、标准享有权利C.按份共有人享有的权利以其在共有财产中的份额为依据D.按份共有的份额直接按照各共有人的出资额决定11.下列不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的是( )(分数:2.00)A.复合性B.整体性C.成员权的主导性D.客体的多元性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9,分数:18.00)12.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包括( )(分数:2.00)A.添附B.先占C.互易D.继承13.下列选项中,可以以不动产为客体的是( )(分数:2.00)A.所有权B.抵押
5、权C.质权D.留置权14.下列选项中,只能以不动产为客体的是( )(分数:2.00)A.土地承包经营权B.建设用地使用权C.宅基地使用权D.地役权15.李某去世后,其子小李继承了李某名下的一处房产,后来小李把房产卖给了朋友。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分数:2.00)A.小李自继承房产时取得该房产的物权B.小李对该房产享有的物权不需要经过登记就具有法律效力C.小李转让房产的行为,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D.小李继承房产后需要经过登记方可取得房产的物权16.甲将其所有的一辆自行车租给乙使用,租期 2个月。1 个月后,甲将自行车出售给知情的丙,并通知乙把自行车交付给丙。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6、(分数:2.00)A.甲交付自行车的方式为简易交付B.甲交付自行车的方式为指示交付C.乙可以继续使用自行车直至租期届满D.乙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将自行车交付给丙17.适用恢复原状的物权保护方法的条件是( )(分数:2.00)A.存在财产损坏的事实B.财产的损坏系出于他人的违法行为C.损坏的财产有修夏的可能D.损坏财产的人为合法使用人18.不动产的变动登记包括( )(分数:2.00)A.首次登记B.变更登记C.转移登记D.注销登记19.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的情形包括( )(分数:2.00)A.不动产预售B.不动产买卖C.以预购的商品房设定抵押权D.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0.下列物权中采用登记
7、对抗主义的是( )(分数:2.00)A.土地承包经营权B.建设用地使用权C.动产抵押权D.地役权三、简答题(总题数:2,分数:4.00)21.简述与债权比较,物权具有的特征。(分数:2.00)_22.简述请求恢复原状应具备的条件。(分数:2.00)_四、辨析题(总题数:1,分数:2.00)23.有人说:“物权法定主义和法定物权是一回事。”试运用民法学的知识和理论对其加以辨析。(分数:2.00)_五、法条分析题(总题数:2,分数:10.00)我国物权法第 5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请分析:(分数:4.00)(1).本条文规定的是物权法的哪项基本原则?其内涵和意义是什么?(分数:
8、2.00)_(2).本条文中“法律”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哪些?(分数:2.00)_我国物权法第 6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请分析:(分数:6.00)(1).如何理解本条规定中的“登记”和“交付”的含义?(分数:2.00)_(2).试分析登记和交付的适用范围及效力。(分数:2.00)_(3).本条规定的意义。(分数:2.00)_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164答案解析(总分:56.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1,分数:22.00)1.所有权人在其财产上为他人设立他物权后,虽
9、然占有等权能与所有人发生分离,但所有权并不消灭,当他物权消灭后,所有权恢复到圆满状态。上述说法指的是所有权的何种特性( )(分数:2.00)A.全面性B.整体性C.弹力性 D.恒久性解析:解析:所有权的特征是全面性、整体性、弹力性、排他性、恒久性。其中,整体性又称为单一性,所有权并非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各种权能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整体的权利,所有人对于标的物有统一的支配力。弹力性又称为归一性,所有权人在其所有的财产上为他人设定他物权后,虽然占有等权能与所有权人发生分离,但所有权并不消灭,当所有物上设定的其他权利消灭,所有权的负担除去以后,所有权恢复其圆满的状态。2.下列关于不动产所有权与动
10、产所有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分数:2.00)A.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所有权的变动原则上以登记为生效要件B.基于法律行为的动产所有权变动原则上以交付为生效要件C.先占的所有权取得方式只适用于动产所有权D.动产所有权和不动产所有权均涉及相邻关系 解析:解析:相邻关系只发生在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是所有权的延伸,因此,本题的答案为 D。3.关于所有权原始取得中的先占,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分数:2.00)A.先占的物须为无主物B.先占的物须为动产C.行为人须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物D.我国物权法规定了先占需要具备的条件 解析:解析:先占是指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
11、事实。先占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1)须为无主物; (2)须为动产; (3)须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物。 我国物权法并没有规定先占的条件。因此,本题的答案为 D。4.在我国,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 )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分数:2.00)A.1个月B.3个月C.6个月 D.1年解析:解析:本题为记忆性题目,此类知识点只能通过反复记忆进行掌握。5.在动产所有权的善意取得中,动产的交付方式不能是( )(分数:2.00)A.现实交付B.简易交付C.指示交付D.占有改定 解析:解析:占有改定是指出让人在转让物权后,仍需要继续占有出让的动产的,由出让人与受让人订立合同,使出让人由原来的所有人的占
12、有改变为非所有人的占有,而受让人已取得物权,只是将占有权交出让人行使一定时间,在约定期限届满时,出让人再按约定将该动产交还受让人直接占有。在占有改定的情形下,无权处分人仍然占有动产,因此所有权人更容易追回被无权处分的动产,不适用善意取得。因此,本题的答案为 D。6.遗失物原则上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权利人有权追回被他人占有的遗失物,权利人对无权占有人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期间是( )(分数:2.00)A.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 1年内B.自标的物遗失之日起 1年内C.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 2年内 D.自标的物遗失之日起 2年内解析:解析:物权法第 107条专门对遗失物作了规定:权利人
13、有权追回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时,权利人可以要求无权处分人赔偿损失,也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请求返还原物,如果受让人是通过拍卖或向具有经营资格的人购买而来,则须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该规则对漂流物、埋藏物或隐藏物也适用。因此,本题的答案为 C。7.引起所有权绝对消灭的原因是( )(分数:2.00)A.所有权的客体不复存在 B.抛弃所有权C.国家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D.所有权的主体消灭解析:解析:所有权的绝对消灭是指因一定法律事实的发生使所有权的客体不复存在。所有权的相对消灭是指因一定法律事实的发生导致原所有人丧失所有权,但原物依然存在,只是更换了新的所有人。引起所有权相对消
- 1.请仔细阅读文档,确保文档完整性,对于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带来的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 2.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 3、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归上传者、原创作者;如果您是本文档原作者,请点此认领!既往收益都归您。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5000 积分 0人已下载
下载 |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考研 试卷 法律硕士 专业 基础课 民法学 模拟 164 答案 解析 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