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18487.3-2001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交流直流充电机(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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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B/T 18487.3-2001( 2001-11-02 批准, 2002-05-01 实施) 前 言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 IEC/CDV 61851-2-2: 1999电动车辆交流充电站和 IEC/CDV 61851-2-3: 1999电动车辆直流充电站两个标准内容,补充了根据我国电动车辆充电技术研究和充电设备生产、运行的成果及经验,同时修改了不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有关内容,例如与已发布的国家标准不一致、相矛盾的内容,对指标、过严要求也进行适当调整。 本标准也参考了日本 JEVS G101-1993 标准和美国的 SAE-J 1772-1996 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
2、为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清华大学。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方交通大学、北京兆维集团、信息产业部电子第十八研究所、保定金风帆蓄电池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齐国光、刘中仁、孙晓民、周希德、王长青、曲晓红、许长洪等。 IEC 前言 1)国际电工委员会( IEC)是一个由所有国家的电工委员会( IEC 国家委员会)组成的国际性标准化组织。 IEC 的目标是为了促进电气和电子领域中与标准化有关的所有问题的国际合作。为此目的,除了开展一些其他活动外, IEC 出版了许多国际标准。这些标准委托有关技术委员会进行编制,对所
3、涉及主题感兴趣的任何 IEC 国家委员会都可以参加其准备工作。与IEC 有联系的国际性组织、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也可以参加编制工作, IEC 与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按照两个组织之间协议所确定的条件,密切地进行合作。 2) IEC 有关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议或协议,是由代表对这些问题十分关切的所有国家委员会的技 术委员会作出的。这些决议或协议尽可能地表达了对所涉及问题在国际上的一致意见。 3)这些决议或协议以标准、技术报告或导则的形式出版,以推荐的形式供国际上使用,并在此意义上为各国家委员会所接受。 4)为了促进国际上的统一, IEC 国家委员会应尽最大可能地采用 IEC 国际标准作为他们的国家标
4、准或地区标准。 IEC 标准和相应的国家标准或地区标准之间的任何差异都应该在国家或地区标准中明确地指出。 5) IEC 并未制定表明其认可的标记程序,任何设备宣称其符合 IEC 某项标准, IEC 将不承担责任。 6)要注意本国际标准的某些成分可能是专利保护的对象,但 IEC 没有责任去识别任何或所有这样的专利权。 国际标准 IEC 61851-2-2 和 IEC 61851-2-3 是由 IEC 的 7B 技术委员会提出的。 本标准 IEC 61851-2-2 和 IEC 61851-2-3 是系列标准 IEC 61851 中第二部分的第 2 部分及第 3 分部分。 已发布的这个系列标准在结
5、构上划分成下列几个部分: 第一部分:电动车辆( EV)传导充电系统的一般性要求。 第二部分:电动车辆传导耦合所用设备的结构、电气 及性能要求。 第二部分进一步细分成以下几个部分(这些部分己作为国际标准发布): 部分 2-1:电动车辆与交流 /直流电源的连接要求。 部分 2-2:电动车辆交流充电站。 部分 2-3:电动车辆直流充电站。 第三部分:电动车辆充电站和电动车辆之间的通信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GB/T 18487.3-2001 电动车辆交流 /直流充电 机(站) Electric vehicle conductive charging system A.C
6、./D.c. Electric vehicle charging station 1 范围 本标准与 GB/T 18487.1 结合,给出传导连接到电动车辆的交流 /直流充电机(站)(按GB 156-1993,交流电压最大值为 660 V,直流电压最大值为 1000 V)的具体要求。 对于交流充电站,本标准不包括不具有充电控制功能的盒式装置,它配有给电动车辆提供能源的插座。 根据 GB/T 18487.1 规定,电动车辆直流充电机(站)充电模式为模式 4。 本标准不包括与维护有关的其它安全要求。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
7、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56-1993 标准电压 GB/T 2423.1-1989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 A:低温试验方法( eqv IEC 60068-2-1: 1974) GB/T 2423.2-1989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 B:高温试验方法( eqv IEC 60068-2-2: 1974) GB/T 2423.3-199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 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 eqv IEC 60068-2-3: 1984) GB/T 2423.4-199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
8、验规程 试验 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 eqv IEC 60068-2-30: 1980) GB/T 2423.18-1985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 Kb:交变盐雾试验方法(氯化钠溶液)( idt IEC 60068-2-52: 1996) GB/T 2423.22-1987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 N:温度变化试验方法( eqv IEC 60068-2-14: 1984) GB/T 2423.24-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二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Sa:模拟地面上的太阳辐射( idt IEC 60068-2-5: 1975) GB 4208-1993 外壳防
9、护等级( IP 代码)( eqv IEC 60529: 1989) GB/T 6113.1-1995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规范( eqv CISPR 16-1: 1993) GB/T 6113.2-1998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方法( eqv CISPR 16-2: 1996) GB 7251.1-1997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一部分:型式试验和部分型式试验成套设备( idt IEC 60439-1: 1992) GB 9254-1998 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制和测量方法( idt CISPR 22: 1997) GB 16895.5-2000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 4
10、部分:安全防护 第 43 章:过电流保护( idt IEC 60364-4-43: 1990) GB/T 16935.1-1997 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第 1 部分:原理、要求和试验( idt IEC 60664-1: 1992) GB 17478-1998 低压直流电源设备的特性和安全要求( eqv IEC 61204: 1993) GB 17625.1-1998 低压电气及电子设备发出的谐波电流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 16 A)( eqv IEC 61000-3-2: 1995) GB/T 17626.1-199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抗扰度试验总论( idt IEC 6100
11、0-4-1:1995) GB/T 17626.2-199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idt IEC 61000-4-2: 1995) GB/T 17626.3-199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idt IEC 61000-4-3: 1995) GB/T 17626.4-199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 群抗扰度试验( idt IEC 61000-4-4: 1995) GB/T 17626.5-1999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idt IEC 61000-4-5: 1995) GB/T 17626
12、.11-1999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 idt IEC 61000-4-11: 1994) GB/T 17627.1-1998 低压电气设备的高电压试验技术 第一部分:定义和试验要求( eqv IEC 61180-1: 1992) GB/T 18487.1-2001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一般要求( eqv IEC 61851-1: 2001) IEC 60364.4-443: 1995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 4 部分:安全防护 第 44 章:过压保护 第443 节:防大气放电或由开关切换引起的过电压的保护 IEC 61000-2-2: 1990
13、电磁兼容 第 2 部分:环境 第 2 章:公共低压供电系统中低频传导骚扰和信号传输的兼容性 IEC 61036: 1990 交流电流静态有效能量瓦 -时表( l 级和 2 级)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 GB/T 18487.1 定义及下列定义。 车辆充电控制单元 vehicle charging control unit( VCCU) 嵌入在电动车辆中用来控制非车载充电机充电参数的系统。 4 总则 4.1 交流充电机(站) 电动车辆交流充电机(站)指具有特殊控制充电功能、用来给电动车辆交流供电的所有设备,它们都安装在一个壳体之中。 电动车辆交流充电机(站)和电动车辆之间可采用上种不同的连接方式:
14、 方式 A:供电电缆和插头永久性固定于电动车辆( EV)上; 方式 B:使用带有电动车辆连接器和电源连接器的独立活动电缆; 方式 C:供电电缆和连接器永久性固定于充电机(站)上。 电动车辆交流充电机(站)可有一个或多个插头一插座 /连接器。 4.2 直流充电机(站) 用电源线和连接器同电动车辆连接,电源线和连接器永久地固定在充电机(站)上 GB/T 18487.1-2001 中的连接方式 C)。 总之,对于交流 /直流充电机(站),不论室内或室外,电动车辆交流 /直流充电机(站)应连接到电动车辆上,在正常条件下充电功能的操作应保证安 全,在室内或室外即使正常使用中的误操作,也不应危害人身或周围
15、环境。 通过履行本标准中规定的有关要求,并且按照所有相关测试要求进行测试,来检查符合性。电动车辆充电机(站)总体要求也可以参考 GB 7251.1。 5 实际使用操作和安装的标准条件 交流电源电压的额定电压值最大为 660 V(参见 GB 156),允许电压波动范围为标称电压 10 ,额定频率为 50 Hz 1 Hz 。 环境温度在 -20 +50 之间时设备应可以正常运行(严寒地区 -30 。在此温度范围之外,充电机(站)的使用 应在厂家和用户之间进行协商)。 相对湿度在 5 93之间。 6 交流输入和直流输出电压及电流的额定值 6.1 交流电压 /电流输入 推荐的额定电压和额定电流值应以国
16、家标准为依据。 首选输出电压额定值和电流额定值见表 1,也可以使用较低的电流值。 表 1 输出方式 交流电压及电流 A 单相 220V, 16A B 单相 /三相 220/380V, 32A C 三相 38OV,最大 250A 6.2 直流电压 /电流输出 输出额定电压和额定电流最大允许值为 1000 V, 400 A。 7 总体测试要求 7.1 在本标准中所有测试为型式试验。 7.2 除非另作声明,只对由厂商交付和说明确认的一个单个抽样产品进行测试。 7.3 除非另作声明,应按本标准的条文和于条文顺序进行测试。 7.4 在正常使用时,应只对样品进行测试,或肯对它的任何可侈动部分放在可能出现的
17、最不利的位置进行测试。 7.5 测试应在通风、空旷处进行。除非另作说明,环境温度一般为 20 5 。 7.6 测试用 50 HZ 交流电压的参数应与 GB/T 17627.1 的要求一致。 8 功能和要求 8.1 控制功能 对采用允电模式 3 的允电机(站)应提供 GB/T 18487.1-2001 中 6.2 所列举的功能。 对采用充电模式 4 充电的电动车辆直流充电机(站)应提供 GB/T 18487.1-2001 中 6.2所列举的功能。 8.2 安全连接检查 连续检查接地连接,只有在电动车辆连接完好无误的情况下才允许进行充电。 8.3 紧急处理 应安装一个紧急断开设备用以将电动车辆交流
18、或直流充电机(站)与交流电网隔离开,以防电击、起火或爆炸。断开设备应有一定的保护装置,以防偶然断开。 8.4 允许温度 在 40 环境温度下,电动车辆交流直流充电机(站)可用手接触部分允许最高温度应是: 金属部分, 50 ; 非金属部分, 60 。 可以用手接触但不必紧握的部分,在同样条件下允许的最高温度应为: 金属部分, 60 ; 非金属部分, 85 。 8.5 充电机(站)防护等级( IP) 8.5.1 当插座(如果需要)被锁定后,根据 GB 4208,不论充电机(站)处于工作或非工作状态时充电机(站)的防护等级都应符合 IP44 的要求。 8.5.2 电 动车辆直流充电机(站)应遵守 I
19、P32(在室内)或 IP54(在室外),充电机(站)必要时按照 GB 4208 的规定确定是否提高防护等级。连接方式的保护级别应符合 GB/T 18487.1有关条目。 8.6 连接器放置的位置 在连接方式 A或连接方式 B插头一插座安装中,要求其中较低部分与地面距离在 0.4m1.5m 左 右。 在连接方式 C 中,应提供连接器套。当充电完成后连接器的安放位置也应满足前面的要求。电动车辆直流充电机(站)应提供一种方式表明在断开连接后连接器放置是否正常。 8.7 电动车辆 交流 /直流充电机(站)电缆的放置 电动车辆交流 /直流充电机(站)应提供一种方式确保电缆在断开连接后能妥善存放。 8.8
20、 扩展电缆 使用扩展电缆是为了禁止在电动车辆和电动车辆充电机(站)之间使用任何不安全(有过载危险,缺少保护性导体的)的连接部件。 8.9 计量 如果有需要应对充电机定期计量,相关的测试按 IEC 61036 进行。 8.10 直流电压 /电流输出 对于直流充电机(站)有关直流输出所有值的分条目应当是直流充电机(站)、电动车辆可接受的综合值。有关参考可以在 GB 17478 中找到。 8.10.1 额定输出和最大输出功率 直流充电机(站)应能够在允许的电压范围、允许的电流范围内,在 40 环境温度时最大功率条件下给电动车辆输送直流电压。 8.10.2 输出电压和电流误差 直流充电机(站)输出的直
21、流电压和电流与电动车辆发送的设定电压、电流值相比,电压误差不应大于 1,电流误差不大于 5。 8.10.3 周期和随机偏差 直流充电机(站)在允许的最小、最大电流的范围内,输出电流的周期和随机偏差不能大于实际电流峰 -峰值的 10。 8.10.4 接通冲击电流(交流或直流侧) 开关接通时冲击电流的峰值应限制在充电机(站)额定电流最大值的 10以内。 8.10.5 关断电压的过渡过程 开关断开时电压的峰值不应超过实际工作电压的 140。 8.10.6 对电动车辆发送设定值的响应时间 对由电动车辆送来的一个阶跃电压信号(在设定点 10 90之间的上升时间),直流充电机(站)输出的上升时间应小于 5
22、s,超调量应小于 10,在接收到关机命令后,直流充电机(站)电流降到 0A 的时间应小于 50 ms。 8.10.7 输出的过电压保护 应提供带有 20 ms 延迟的过电流保护命令,使电动车辆在考虑全局参数而设定的允许的最大电池电压时关断直流充电机(站)。 8.10.8 输出的过流保护 应提供带有 1 s 延迟的过电压保护命令,使电动车辆在考虑全局参数而设定的最大电池电流时关断充电机(站)。 9 电气安全 一般的电气安全要求应符合在国家标准 GB/T 18487.1 的规定,另外应满足包括下列要求。 9.1 故障情况(非接触式)下的电击防护 漏电保护装置( RCD)不应自动复位。手动复位装置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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