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310A 90DB3301浙江省杭州市地方标准DB 3301/T 65.32019代替 DB3301/T 65.32016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第 3 部分:旅游景区2019-07-30 发布2019-08-30 实施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3301/T 65.320191前 言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由通则(第1部分)和各分则(第2至第28部分)组成。通则是反恐怖防范目标的通用管理要求,可以独立使用;分则是特定反恐怖防范目标的特殊管理要求,应与通则配套使用。本次发布DB3301/T 65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分为28个部分,以后根据反恐怖防范工作需要,再视情增补。第 1 部
2、分:通则;第 2 部分:党政机关;第 3 部分:旅游景区;第 4 部分:水利工程;第 5 部分:城市公共客运;第 6 部分:城镇燃气供储;第 7 部分:公共供水;第 8 部分:燃油供储;第 9 部分:桥隧设施;第 10 部分:民爆物品;第 11 部分:医院;第 12 部分:广电传媒;第 13 部分:旅游饭店;第 14 部分:商场超市;第 15 部分:输变电能;第 16 部分:公共活动广场;第 17 部分:危险化学品;第 18 部分:危险货物运输;第 19 部分:长途道路客运;第 20 部分:特殊管理药品;第 21 部分:火力发电;第 22 部分:电信;第 23 部分:学校;第 24 部分:博物
3、馆;第 25 部分:城市轨道交通;第 26 部分:水路客运;第 27 部分:商业综合体;第 28 部分:反恐怖防范目标硬质隔离设施建设规范。本部分为DB3301/T 65的第3部分。本部分代替DB 3301/T 65.32016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 第3部分:旅游景区,与DB3301/T65.3201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 2018 年发布的 2 个部分(见前言);DB3301/T 65.320192修正了引用的“DB3301/T 65.1”文件号;补充完善了安保力量要求的相关内容(见 7.1.4);补充完善了技防组成的相关内容(见 7.2.1);修改了表 2 技防配
4、置表的相关内容(见 7.2.2);修改了表 3 物防配置表的相关内容(见 7.3.2);增加了“安保装备基本配置”(见 7.3.4);增加了“装备配置要求”(见 7.3.5);增加了“联动机制”(见 8);增加了“发布”(见 9.1)。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杭州市园林文物局提出。本部分由杭州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归口。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市园林文物局、杭州市公安局反恐怖工作支队。本部分参与起草单位:浙江广信智能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安全技术质量检
5、验中心、杭州市公安局科技通信管理局、杭州市公安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公安分局、杭州市雷峰塔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景区分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军、汪少华、倪志刚、黄辉、李美强、徐云、詹德佑、金维东、黄涛、王镭、欧阳燕、姚刚。本部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DB3301/T 65.32016。DB3301/T 65.320193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第 3 部分:旅游景区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旅游景区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防范原则、等级划分、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要求和监督、检查。本部分适用于旅游景区的反恐怖防范管理和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
6、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7775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A/T 594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DB3301/T 65.1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 第1部分:通则3术语和定义DB3301/T 65.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3.1旅游景区具有吸引国内外游客前往游览的明确的区域或场所,能够满足游客游览观光、休闲度假、康乐健身、科考求知等旅游需求,有统一的经营管理机构并提供必要的服务设施的地域空间。3.2封闭式旅游景区有独立围墙或有出入口管理,相对封闭的旅游景区。3.3开放式旅游景
7、区呈全开放、无出入口管理,除封闭式旅游景区以外的旅游景区。3.4旅游景区管理单位是指某一区域、范围旅游景区的管理部门或经营、服务单位。4旅游景区反恐怖防范原则4.1反恐怖防范应遵循“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4.2旅游景区管理单位是反恐怖防范的主体责任单位,旅游景区的行业主管(监管)职能部门应实施反恐怖防范管理、检查、监督,反恐怖部门应进行反恐怖防范的指导、协调和检查。DB3301/T 65.3201944.3旅游景区管理单位应建立并实施反恐怖防范系统。5旅游景区反恐怖防范等级划分5.1参照 GB/T 17775 的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标准,结合杭州范围内旅游景区的数
8、量、开放性程度、管理状况、游客人流量以及遭受恐怖袭击后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等为要素,对旅游景区进行反恐怖防范等级划分。5.2旅游景区划分为三个等级,具体为:a)日均人流量 10000 人(含)以上的封闭式旅游景区或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级目标;b)日均人流量 5000 人(含)至 10000 人的或旅游景区内有城市标志性建筑物的封闭式旅游景区为级目标;c)其他旅游景区为级目标。6旅游景区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旅游景区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主要包括:监控中心、配电房、游客密集的景点、游客主要出入口、车站、码头、停车场、大型游乐设施、文娱场所、重点文物及库房、餐厅、购物场所等,以及DB3
9、301/T65.1第6章中规定的其它部位。7常态反恐怖防范7.1人防7.1.1人防组织7.1.1.1旅游景区管理单位应设置或确定承担与反恐怖防范任务相适应的反恐怖防范工作机构,明确第一责任人和责任部门,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7.1.1.2旅游景区管理单位应根据景区地理位置、面积、旅客流量、重要部位等情况配备安保力量,明确常态安保力量人数。7.1.2人防管理7.1.2.1旅游景区管理单位应建立与反恐怖部门、行业主管(监管)职能部门的防范与应急联动,实现涉恐信息的实时报送、更新、交互和对接。7.1.2.2旅游景区管理单位应建立并实施人防管理制度,并做好相应的记录。7.1.2.3人防管理制度应符合
10、 DB3301/T 65.1 第 7.1.2.3 条的要求。7.1.3人防配置旅游景区管理单位反恐怖人防按表1的规定配置。表 1人防配置表序号项目配设要求设置标准1反恐怖防范工作机构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应设应设应设DB3301/T 65.3201952反恐怖防范第一责任人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应设应设应设3反恐怖防范责任部门安保部门兼任或独立应设应设应设4安保力量技防监控中心,技防设施操作应设应设应设5固定岗景区出入口、重要文物部位、展厅、库房应设应设应设6巡逻以客流密集处、通道、游步道为主应设应设应设7备勤机动应设应设宜设7.1.4安保力量要求反恐怖安保力量应符合反恐怖防范工作需要,同时还
11、应符合下列要求:a)保安员应按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 GA/T 594 的要求,承担保安职责;b)熟悉旅游景区地理环境、重要部位分布、消防通道和各类疏散途径;c)应对旅游景区相关涉恐突发事件,配合职能部门工作;d)反恐怖防范工作机构设置、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配备、专职保安员的聘用及管理情况应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e)其他需承担的反恐怖防范工作。7.2技防7.2.1技防组成旅游景区反恐怖技防设施包括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停车库管理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公共广播系统、防爆安检系统、通讯显示记录系统、无人驾驶航空器防御系统、监控中心、泛感知采集系统等。7.2.2技防配置
12、旅游景区反恐怖技防按表2的规定配置。表 2技防配置表序号项目安装区域或覆盖范围设置标准1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摄像机景区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通道应设应设应设2景区内广场、户外活动的固定区域宜设宜设宜设3景区内主要通道应设应设宜设4游客密集的景点应设应设应设5大型游乐设施、文娱场所应设应设宜设6游客车站、码头应设应设宜设7重点文物及库房应设应设应设8购物场所、餐厅宜设宜设宜设9摄像机售票处、游客接待、服务处应设应设应设10游客物品寄存处应设应设应设11配电房应设应设应设12停车场(库)出入口及主要通道应设应设应设13监控中心应设应设宜设DB3301/T 65.32019614控制、记录与显示装
13、置监控中心应设应设应设15声音复核装置重要文物库房应设应设宜设16游客接待、服务处、售票处宜设宜设宜设17人脸识别系统监控中心、图像采集前端应设宜设宜设18机动车牌照识别系统停车库(场)、监控中心、图像采集前端应设宜设宜设19入侵报警系统入侵探测器封闭景区周界应设应设宜设20配电房应设应设宜设21景区内排气通道、地下大型管道应设应设宜设22重要文物保护装置、文物库房应设应设应设23紧急报警装置游客接待、服务处应设宜设宜设24检票处应设应设应设25保安值班室应设应设宜设26文物库房应设应设应设27监控中心应设应设应设28报警控制器监控中心应设应设应设29终端图形显示装置监控中心应设应设应设30出
14、入口控制系统监控中心、文物库房应设应设应设31停车库管理系统机动车停车场(库)宜设宜设宜设32电子巡查系统主要通道应设应设应设33重要部位、文物库房周界应设应设应设34公共广播系统景区各区域、值班室,各警卫点应设应设应设35防爆安检系统X 射线安全检查装置景区出入口,游客物品寄存处应设宜设宜设36金属探测仪景区出入口应设应设应设37通讯显示记录系统对外服务、咨询电话、总机应设应设应设38监控中心应设应设应设39无人驾驶航空器防御系统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应设宜设宜设40泛感知采集系统反恐怖职能部门指定部位宜设宜设宜设7.2.3技防要求旅游景区反恐怖技防所采用的设施应符合 DB3301/T 65.
15、1 第 7.2.3 条的要求。7.3物防7.3.1物防组成旅游景区反恐怖物防设施包括实体防护设施、应急用品、行包寄存设施等。7.3.2物防配置旅游景区反恐怖物防按表3的规定配置。表 3物防配置表DB3301/T 65.320197序号项目安放区域或位置设置标准1机动车阻挡装置主要出入口(无实体防护屏障)应设宜设宜设2实体防护设施防盗安全门、金属防护门或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监控中心应设宜设宜设3文物库房宜设宜设宜设4围墙和栅栏封闭景区周界应设应设应设5游船停泊处等危险部位应设应设应设6大型娱乐设施应设应设应设7应急用品防爆毯保安执勤岗亭、监控中心应设应设应设8毛巾、口罩便于领取的部位宜设宜设宜设
16、盾牌、钢叉(长棍)、急救包人员密集区、商铺应设应设宜设9行包寄存设施检票处附近应设应设宜设7.3.3物防要求旅游景区反恐怖物防所采用的防护器材与设施应符合DB3301/T 65.1第7.3.3条的要求。7.3.4安保装备基本配置反恐怖防范目标安保装备按照表4的要求配置。表 4安保装备基本配置表序号项目装备设置标准1个人装备对讲机、警棍、强光电筒、自卫喷雾剂、约束警绳、防刺背心、防割手套应设2公用装备应急照明灯、安全钢叉、防护盾牌、手持金属探测仪、防暴头盔、长棍、防爆毯应设7.3.5装备配置要求反恐怖防范目标安保装备的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a)安保装备配置应结合安保岗位据实分配;b)装备佩戴和放置
17、应按照快速高效原则,公用装备应按照重要部位的设置和岗位设置实行分散布点,便于快速领用。8联动机制8.1旅游景区应与反恐怖部门签订反恐怖工作责任书,落实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建立与公安机关的安全预警机制,在内部建立安全信息员,建立举报奖励制度。8.2公安机关要根据高峰时段、密集区域开展重点守护,及时发现和应对处置旅游景区的暴力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加强与旅游景区的工作联动,为反恐怖防范目标人员核查、预警通报、情报互通做好指导和服务。8.3旅游景区的主管(监管)部门要适时对目标的安全防范工作开展风险评估,与公安机关建立通报整改反馈工作机制;加强对旅游景区日常防范工作的指导、检查,协调相关部门加大
18、安全防范投入,提升旅游景区的安全防范能力。DB3301/T 65.3201989非常态反恐怖防范9.1发布非常态防范的启动和停止由反恐部门发布,由公安机关及行业主管(监管)职能部门监督落实。9.2三级非常态应在符合本部分第7章、第8章的基础上(在常态反恐怖防范的基础上),同时应开展以下工作措施:a)安保部门负责人带班组织防范工作;b)安保力量在常态防范基础上增派 30%以上;c)检查各类防范、处置装备、设施;d)加强出入口控制和重要部位的巡视、值守,保持通信联络畅通;e)封闭式旅游景区视情启用安检门、探测仪等安检设备;开放式旅游景区应加大巡查力度和密度;f)对可疑人员、车辆、物品,应开展安全检
19、查,必要时请属地公安部门协助;g)联系属地职能部门指导防范工作;h)根据反恐怖部门、行业主管(监管)职能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防范措施。9.3二级非常态应在符合本部分第9.2条的基础上(在三级非常态的基础上),同时应开展以下工作措施:a)单位负责人带班组织防范工作;b)安保力量在常态防范基础上增派 50%以上;c)各类防范、处置装备、设施处于待命状态;d)保持有线、无线通讯畅通,专人收集、通报情况信息;e)进一步加强出入口控制和重要部位的巡视、值守;监控中心布置 2 名以上安保力量值守;f)封闭式旅游景区启用安检门、探测仪等安检设备,对进入区域的人员、车辆、物品进行安全检查;g)开放式旅游景区应进行卡口限流措施,对区域内的人员车辆、物品进行安全检查;h)停止在旅游景区内举办各类大型活动;i)联系属地职能部门派员指导或参与防范工作。9.4一级非常态应在符合本部分第9.3条的基础上(在二级非常态的基础上),同时应开展以下工作措施:a)单位负责人 24h 带班组织防范工作;b)安保力量在常态防范基础上增派 100%以上;c)启动反恐怖应急指挥部,救援器材、保障和处置力量进入临战状态;d)安保力量 24h 严守岗位;e)旅游景区停止开放,疏散无关人员;f)配合反恐怖部门、行业主管(监管)职能部门开展工作。10应急预案要求和监督、检查按DB3301/T 65.1第10章、第11章的要求进行。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