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40 CCS B 61 64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 64/T 19342023 园林绿地养护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maintenance of garden green space 2023-09-28 发布2023-12-28 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发 布 DB 64/T 19342023 I 目次 前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养护要求.1 养护分级.1 养护内容及质量要求.2 养护频次.2 5 灌水.2 树木.2 花卉与地被.2 草坪.3 水生植物.3 竹类
2、.3 6 施肥.3 树木.3 花卉与地被.3 草坪.4 水生植物.4 竹类.4 7 修剪.4 树木.4 花卉与地被.6 草坪.7 水生植物.7 竹类.7 8 病虫害防治.7 树木.7 花卉及地被.7 草坪.7 水生植物.8 竹类.8 9 松土除草.8 树木.8 花卉与地被.8 草坪.8 DB 64/T 19342023 II 水生植物.8 竹类.8 10 改植与补植.8 树木.9 花卉与地被.9 草坪.9 水生植物.9 竹类.9 11 植物防护.9 防风.9 防寒.9 防日灼.10 防涝.10 防雪.10 防杨柳飞絮.10 12 绿地保洁与防火.10 绿地保洁.10 绿地防火.10 13 景观
3、水体管理.10 14 附属设施维护.11 园林建筑及构筑物.11 道路、广场铺装.11 假山、叠石、雕塑等园林小品.11 其他设施维护.11 15 技术档案建立.11 技术档案内容.11 档案管理.12 附录 A(规范性)植物养护质量要求.13 附录 B(规范性)绿地管理质量要求.16 附录 C(资料性)各等级绿地植物年度养护频次要求.19 附录 D(资料性)树木单次施肥量.20 附录 E(资料性)落叶乔木常见树形修剪.21 附录 F(资料性)主要病虫害防治方法.22 参考文献.29 DB 64/T 19342023 I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
4、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银川市园林管理局提出。本文件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银川市绿化二处、宁夏宁苗生态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林业(园林)技术推广站、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宁夏科美园林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岳艳玲、伍会萍、吴中梅、鄂海霞、秦治兵、张强华、张敬云、段林、张滢、鲁昱、徐开晴、化荣、任刘阳、白璐、洪雪婷、诸雯瑜、韩伟、唐海波、辛颖、郝永富、马亮亮。DB 64/T 19342023 1 园林绿地养护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园林绿地养
5、护要求、灌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改植与补植、植物防护、绿地保洁与防火、景观水体管理、附属设施维护、技术档案建立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区内城镇建成区的各类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绿地、附属绿地的养护,区域绿地的养护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 25499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水水质 GB/T 51168 城市古树名木养护和复壮工程技术规范 CJJ 7
6、5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CJJ/T 287 园林绿化养护标准 NY/T 1276 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 DB64/T 485 平原城镇园林绿化种植工程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 养护要求 养护分级 建成区园林绿地按所处位置、功能和养护管理水平分为一级、二级、三级,见表1。表1 园林绿地养护分级 养护等级 执行范围 一级 具有较大影响,且能满足游憩、景观、文化、防灾等功能的各类公园,广场绿地,主干(重要次干)道附属绿地,主干道出入口交通设施附属绿地等 二级 满足一定区域居民休闲游憩需求的各类公园、广场绿地、次干道附属绿地、次干道出入口交通设施附属绿地等
7、三级 建成区除主次干道以外的道路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等 居住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业、公用设施等的附属绿地养护管理等级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DB 64/T 19342023 2 养护内容及质量要求 4.2.1 养护内容 4.2.1.1 园林绿地养护包括植物养护和绿地管理。4.2.1.2 植物养护主要包含对乔木、灌木、木质藤本、花卉与地被、草坪、水生植物、竹类、古树名木等采取的灌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改植与补植、植物防护等措施。4.2.1.3 绿地管理主要包含绿地保洁与防火、景观水体管理、附属设施维护等。4.2.1.4 古树名木养护应按照 GB/T 51168 中的规定
8、执行。4.2.2 质量要求 4.2.2.1 植物养护质量要求按附录 A 执行。4.2.2.2 绿地管理质量要求按附录 B 执行。养护频次 各等级绿地植物年度养护频次见附录 C。5 灌水 树木 5.1.1 灌水用水水质应符合 GB/T 25499 中的规定,使用再生水时,应设置明显标志。5.1.2 灌水时应安排专人看管,每次灌水应湿透根系层,灌水结束及时停水。5.1.3 春秋季全天可浇灌。夏季应避开高温时段,在清晨、傍晚或夜间浇灌。5.1.4 冬春如有降雪,可将积雪就近堆入绿地中,不应将撒有融雪剂的积雪堆入。5.1.5 每年 3 月中旬至 4 月上旬,土壤解冻时灌足返青水。生长季节根据天气、植物
9、生长情况及土壤墒情及时灌水。南部山区 8 月中下旬控水,其他地区 9 月中旬开始控水,不灌、或灌水 1 次。10 月底至 11 月底,土壤即将封冻前,灌足封冻水。5.1.6 林下无草坪、地被、色带的树木可采用滴灌、管灌、漫灌等灌水方式。5.1.7 林下有草坪、地被、色带的树木灌水采用喷灌或微喷,可根据树木生长情况人工拉管补灌。5.1.8 树木宜设有下沉式树穴。乔木树穴直径 80cm120cm,灌木、木质藤本树穴直径 60cm80cm 或冠幅垂直投影的 1/2 处,树穴深度 10cm15cm。5.1.9 行道树采用水车灌水时,应接软管缓流浇灌,一次浇足浇透。分车带采用水车灌水时,有条件路段应采用
10、两侧交替灌水。主要道路灌水应避开交通高峰期。5.1.10 补植、新植的树木栽植后立即灌足第一遍水,3d5d 灌足第二遍水,8d10d 灌足第三遍水,之后根据土壤墒情和天气灌水,并根据需要对树木进行叶面喷水。花卉与地被 5.2.1 灌水应符合第 5.1.15.1.4 中的相关规定。5.2.2 灌水采用喷灌或微喷,不能覆盖的区域,用人工拉水管或微喷带补灌。5.2.3 球根花卉(如郁金香、百合等)土壤解冻 2 周后或顶芽萌动时灌足返青水,其他宿根花卉及地被土壤解冻时及时灌足返青水。生长季节根据天气、植物生长情况及土壤墒情及时灌水。10 月初开始控水,不灌、或灌水 12 次。10 月底至 11 月底,
11、土壤即将封冻前,灌足封冻水。5.2.4 补植、新植花卉或地被应立即灌足第一遍水,2d3d 灌足第二遍水,5d7d 灌足第三遍水,灌DB 64/T 19342023 3 足三遍水后松土保墒,之后转入正常灌水。草坪 5.3.1 灌水应符合第 5.1.15.1.4 中的相关规定。5.3.2 冬季灌水应选择最高气温 1以上的晴天,于上午 10:00 到下午 15:00 之间灌水,结束后管道要及时泄水。5.3.3 灌水方式宜采用喷灌,不能覆盖的区域用人工拉水管或微喷带补灌。5.3.4 每年 3 月中旬至 4 月上旬,土壤解冻时灌足返青水。生长季节根据天气情况和土壤墒情及时灌水。10 月初开始控水,灌水
12、12 次。10 月底至 11 月底,土壤即将封冻前,灌足封冻水。冬季如无降雪,可在 1 月底或 2 月初灌水 1 次。5.3.5 补植、新植的草坪,采用播种时每天进行灌水,保持土壤湿润,草种萌发 30d 后转入正常灌水;采用铺种草皮时,碾压后应灌足一遍水,草皮下土壤渗水深度 15cm20cm 为宜,10d14d 每天灌水一遍,之后转入正常灌水。水生植物 5.4.1 生长季节根据植物种类、种植方式及时灌水,保持正常生长水位。荷花适宜水深 60cm80cm,芦苇适宜水深 20cm60cm,水葱适宜水深 20cm40cm,菖蒲、香蒲等适宜水深 20cm50cm,睡莲适宜水深 60cm80cm,荇菜适
13、宜水深 30cm80cm,千屈菜(湿生种植)适宜水深 5cm10cm。5.4.2 入冬前应及时灌水,确保休眠期水生植物根茎在冰冻层以下。竹类 5.5.1 灌水应符合第 5.1.15.1.5 中的相关规定。5.5.2 灌水宜采用喷灌或管灌。6 施肥 树木 6.1.1 每年施肥 13 次。6.1.2 秋末或早春休眠期施腐熟的有机肥,常用商品有机肥。生长季可根据需要进行追肥,以复合肥为主,进入秋季停施含氮量高的复合肥。亦可根据树木缺肥症状,选择绿化专用肥或微生物肥。土壤追肥后应及时灌水。6.1.3 树木采用穴施、沟施、撒施、叶面喷施等方式施肥。穴施、沟施宜交替使用,也可持续采用同一种施肥方式,需变换
14、施肥位置。6.1.4 绿篱、色带宜采用撒施、叶面喷施的方式施肥。6.1.5 行道树、庭荫树等以观叶、观形为主的大乔木,宜于春夏追施含氮为主的复合肥。6.1.6 以观花、观果为主的小乔木,开花前及花后宜追肥。开花前多施磷、钾为主的复合肥,花后施含磷、氮为主的复合肥。6.1.7 针叶树追肥以含低氮、高磷的复合肥为主,也可根据需要施用微生物肥。6.1.8 树池内无法穴施的行道树,春夏可用高压注水设备进行根部注入水溶复合肥。水肥浓度为0.1%0.3%,施入量为 0.10m/株0.15m/株。6.1.9 树木单次施肥量见附录 C。花卉与地被 DB 64/T 19342023 4 6.2.1 每年施肥 1
15、2 次。6.2.2 一、二年生花卉栽植时结合场地整理施入商品有机肥或复合肥,商品有机肥施肥量 0.5kg/1kg/,复合肥施肥量 0.015kg/0.03kg/。6.2.3 宿根花卉、球根花卉及地被植物,可结合灌返青水条状沟施商品有机肥,施肥量 0.5kg/1kg/。6.2.4 生长期应撒施或叶面喷施至少 1 次。生长初期宜撒施或叶面喷施含氮量高的肥料,开花前宜撒施或叶面喷施含磷钾量高的复合肥。撒施施肥量为 0.015kg/0.03kg/。叶面喷施以尿素、磷酸二氢钾等为主,浓度控制在 0.1%0.3%,上午 10:00 前或下午 4:00 以后进行。草坪 6.3.1 每年施肥 24 次。6.3
16、.2 春季宜施尿素或含氮量高的复合肥,夏季宜施含磷钾量高的复合肥,秋季宜施含钾量高的复合肥。尿素施肥量 0.01kg/0.015kg/,复合肥施肥量 0.015kg/0.03kg/。6.3.3 施肥以撒施为主。水生植物 6.4.1 水生植物种植时施入基肥。观叶水生植物种植后不施肥,观花水生植物开花前后根据需要可进行叶面喷施磷钾类复合肥。叶面喷施用磷酸二氢钾,或者掺尿素,浓度控制在 0.1%0.3%。6.4.2 大塘荷花、睡莲每间隔 35 年早春时应清塘一次。清塘后可施商品有机肥,施肥量 0.5kg/1kg/。6.4.3 水池中盆栽荷花、睡莲应每年春季发芽前结合翻盆,施入商品有机肥一次。施肥量与
17、种植土比例为 1:101:15。竹类 6.5.1 每年施肥 12 次。6.5.2 早春竹笋发芽前施有机肥,春夏生长旺季追施复合肥。6.5.3 商品有机肥施肥量 0.5kg/1kg/,复合肥施肥量 0.15kg/0.2kg/。6.5.4 施肥以穴施为主。7 修剪 树木 7.1.1 修剪时期 7.1.1.1 休眠期修剪以整形为主,进行疏枝、回缩或短截,可重剪。生长期修剪以调整树势为主,剪除过长、过密枝条,进行抹芽、摘心、去残花、根糵等,宜轻剪。7.1.1.2 干枯枝、病虫枝、直立枝、细密枝、交叉枝、内膛枝、重叠枝、断枝、影响交通安全枝条等,可随时修剪。7.1.1.3 针叶树、抗寒力差及易抽干的阔叶
18、树种,修剪期修剪宜在早春新叶抽梢前;有伤流的树种修剪应避开伤流期。7.1.2 修剪顺序 修剪按照以下顺序进行:DB 64/T 19342023 5 a)一通膛:去除干枯枝,包括干橛等;b)二净身:清除主干、主枝上细弱枝、病虫枝等;c)三去密:剪除过密枝、交叉枝、重叠枝、直立枝等;d)四掐短:短截一年生枝、回缩多年生枝;e)五清运:清运修剪下来的植物垃圾;f)六处理:对修剪后直径超过 2cm 的剪(锯)口,及时涂抹伤口保护剂。7.1.3 针叶乔木 7.1.3.1 顶端优势明显的树木应确保顶端优势不被破坏。轮生枝过多,适当剪除轮生枝,使保留的轮生枝分布均匀。7.1.3.2 修剪干枯枝、病虫枝、生长
19、衰弱枝。7.1.3.3 修剪清理树脚下垂枝。7.1.3.4 修剪应留 1cm2cm 桩橛,于当年秋季剪除。7.1.4 落叶乔木 7.1.4.1 修剪以自然树形为主,亦可根据生长发育特性定向塑形,将树冠修剪成一定形状。有明显主干的树种应保持中央领导枝,适当剪除侧枝。若原中央主干受损、折断,应利用顶端侧枝重新培养新的主干。无明显主干、枝条茂密的落叶乔木,可对主干的侧枝进行适当短截或疏枝,保持自然树形。7.1.4.2 树体出现偏冠、倾斜时,应对倾斜的一方适当疏枝,对另一方回缩或短截,以平衡树势。7.1.4.3 嫁接的树木,及时抹除砧木萌蘖芽(枝)。7.1.4.4 剪除直径在 10cm 以上的大枝时,
20、应采取以下方法:a)第一步在距截口 10cm15cm 处自下而上锯一浅伤口(深达枝干直径的 1/31/2);b)第二步在距此伤口前或后 5cm 处自上而下将枝干的大部分锯掉;c)第三步在靠近树干的截口处自上而下锯掉残桩,并用利刃将截口修整光滑,然后涂抹伤口保护剂。7.1.4.5 同一条路段行道树树形和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且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在交通路口 30m范围内的树冠不能遮挡交通信号灯,路灯和变压设备附近的树枝保留的安全距离应符合 CJJ 75 中的规定。7.1.4.6 春季开花的观花树种整形修剪以花后 12 周为宜,夏季开花的观花树种整形修剪以休眠期为宜。7.1.4.7 修剪作业安全
21、要求按照 CJJ/T 287 中的规定执行。7.1.4.8 落叶乔木常见树形修剪参照附表 D 执行。7.1.5 灌木 7.1.5.1 单株栽植的有主干多分枝灌木,修剪时主干上选留分布均匀的 3 个分枝,每个主枝保留 34 个侧枝。7.1.5.2 无主干灌木,选留 45 个分布均匀、生长正常的丛生枝。及时剪除干基部多余的萌蘖、砧木及冠丛内干枯枝、病虫枝、细弱枝、徒长枝等,内膛枝、萌生枝应适量剪除或短截,簇生枝或轮生枝应分次进行剪除,折损枝应剪至分生枝或壮芽处。7.1.5.3 冠形整齐的单株灌木,修剪应使内高外低,形成自然丰满的形态;成片栽植同一种类(品种)多株丛植,修剪应形成中间高四周低或后面高
22、前面低的形态;多种类(品种)栽植的灌木丛,修剪时应突出主栽种类(品种)。DB 64/T 19342023 6 7.1.5.4 丛生灌木,应“留新去老”进行更新,培养徒长枝或逐年剪除衰老枝。对多年不修剪,或者多年修剪不当,树形过高、偏冠或光腿严重灌木,进行回缩更新。7.1.5.5 春花灌木,休眠期以疏枝为主,剪除干枯枝、病虫枝、细弱枝、萌蘖枝及无花芽枝条;生长期宜在花后 12 周内修剪。顶生花芽开花的灌木,夏季后不宜修剪过多顶稍枝条。老枝开花的灌木,应保护老枝。拱形姿态灌木,不宜短截修剪,可疏枝与回缩相结合。7.1.5.6 夏秋花灌木,在不影响整体造型的前提下,早春萌芽前进行重剪,回缩、短截与疏
23、剪相结合,应在生长健壮枝条处保留 35 个芽,进行短截,促发新枝。生长期修剪以抹芽、去蘖、去残花为主。7.1.5.7 月季类一年多次开花的灌木,可于花后及时剪去残花,在新梢壮芽处短截(通常在花梗下方第 23 芽处),促使再次开花。大花品种月季及抗寒月季(冬季不防护)落叶后于初冬做轻短截修剪,来年春天再重短截。地被月季(越冬埋土)初冬重短截。7.1.5.8 观果类灌木,休眠期轻剪,保留开花枝;生长期以剪除过密枝、交叉枝和病虫枝为主;结实过密时,可适当疏果。7.1.5.9 观枝类灌木早春萌芽前重剪,生长期轻剪为主。7.1.6 木质藤本 7.1.6.1 休眠期剪除干枯枝、病虫枝、密生枝、细弱枝等。生
24、长期定期翻蔓,清除枯枝,去除老弱藤蔓。7.1.6.2 栽植初期重短截,使其发生数条强壮主蔓,然后将主蔓引于棚架、篱垣或墙面。覆满棚架、篱垣或墙面后,休眠期剪除干枯枝、病虫枝、密生枝、细弱枝等。7.1.6.3 树体过大或衰老时,休眠期可进行疏枝和回缩修剪。7.1.7 整形植物 7.1.7.1 造型树木 7.1.7.1.1 修剪以维持原设计造型为主,保持外形轮廓清晰,外缘枝叶紧密。7.1.7.1.2 休眠期剪除对造型无影响的干枯枝、病虫枝、衰老枝、过密内膛枝。7.1.7.1.3 生长期定期进行常规修剪,依造型方案在每次抽梢之后轻剪一次,对造型以外的部分要短截,在缺少枝条的部位通过牵引诱导、短截或回
25、缩促生分枝来补充枝条。7.1.7.1.4 垂枝型树木,休眠期在生长良好的主枝上选留 23 个延长枝,长度 15cm 左右,在枝条弯曲处最高点背上芽的外侧 2cm3cm 处短截。生长期修剪,7 月份将当年下垂枝短截 2/3 或 3/4。7.1.7.2 绿篱、色带 7.1.7.2.1 修剪时间在每年 4 月下旬至 9 月下旬,每月修剪 12 次。7.1.7.2.2 绿篱、色带生长期每次修剪高度应较前一次修剪提高 1cm2cm,翌年首次修剪时再剪至设计要求高度。7.1.7.2.3 道路交叉口安全视距三角形范围内的绿篱、色带修剪高度不超过 70cm。花卉与地被 7.2.1 花卉应根据生长习性和用途进行
26、摘心、除芽。7.2.2 不具有观果价值的品种应及时修剪残花,枯枝黄叶随时剪除。7.2.3 有二次开花习性的品种(如一串红、萱草、鼠尾草、千屈菜等)应在花后进行修剪。7.2.4 低矮类型地被(如早开堇菜、紫花地丁、蛇莓、青绿苔草等),以粗放管理为主,生长期不需修剪。DB 64/T 19342023 7 7.2.5 长势过高的地被(如紫花苜蓿),花后进行第一次修剪,后期高度控制在 40cm 以下,每年修剪24 次,每次修剪后留茬高度为 5cm 左右。7.2.6 入冬前,一、二年生花卉植株及根部全部清除,秸秆可粉碎还田,其他花卉与地被地上部分全部刈割,并及时清理。草坪 7.3.1 修剪前应清除草坪上
27、的硬物、杂物等。7.3.2 修剪应在灌水前及无露水时进行,避免在正午阳光直射时进行。7.3.3 用草坪机修剪时,同一草坪要避免多次在同一行列、同一方向修剪。用割灌机修剪时,注意避免割草时打到乔灌木根茎部分。7.3.4 草坪修剪高度根据草种、季节、环境、景观等因素而定。草坪生长季留茬高度一般为 3cm5cm,夏季适当提高修剪高度 1cm2cm。7.3.5 修剪下的草屑及残留在坪面上的草屑,应及时清理。水生植物 7.4.1 生长期及时剪除水面以上的枯黄部分,不具有观果价值的开花水生植物花后剪去残枝、花蒂。7.4.2 同一水池混合栽植时,及时去除繁殖过快的种类,保持主栽种优势。7.4.3 生长期及时
28、剪除过密或衰弱的挺水植物。浮叶植物叶面过大或叶面相互叠压时,应适当去除老株或分株。7.4.4 入冬后剪除水上部分枯死的植株,并及时清理。竹类 随时剪除竹林中的枯死、病虫严重和倒伏竹秆。8 病虫害防治 树木 8.1.1 优先采用物理防治、栽培防治、生物防治。化学防治时宜采取灌根、钻孔注药、喷洒、涂抹等方法。8.1.2 化学防治应符合 NY/T 1276 的规定,实施前需进行安全提醒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喷药时间在上午 10:00 前和下午 16:00 后,大风、雨天不宜进行。不同农药应交替使用,一种农药连续施用不宜超过 2 次。8.1.3 药剂或农药施用后的废容器或废包装应集中处理,不能随地丢弃。
29、8.1.4 病虫害发生后,应及时清理带病虫的枝条、落叶、杂草等,并集中处理。8.1.5 早春 3 月初树木萌芽前喷施 35 度石硫合剂进行普防,主要病虫害防治方法见附录 F。花卉及地被 8.2.1 防治方式采取栽培防治、化学防治等。8.2.2 防治应符合第 8.1.28.1.4 的相关规定。8.2.3 主要病虫害防治方法参见附录 F。草坪 DB 64/T 19342023 8 防治方法见8.2。水生植物 8.4.1 应尽量选用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方式防治。8.4.2 防治应符合第 8.1.38.1.4 的相关规定。8.4.3 化学防治应选用对水中生物和水质影响小的药剂,主要病虫害防治方法见附录
30、 F。竹类 防治方法见8.2。9 松土除草 树木 9.1.1 生长季除草 35 次,结合除草松土至少 1 次。9.1.2 无地被、草坪的树丛、片林下藤蔓性杂草要及时清除,不影响景观的杂草可采用刈割,留茬高度 3cm5cm。9.1.3 压实或板结的土壤应经常松土,使表层种植土壤保持疏松,松土不能伤及根系和造成树木根系裸露。9.1.4 松土以不影响根系和损伤树皮为限,乔木深度 10cm20cm,灌木深度 5cm10cm。花卉与地被 9.2.1 生长季除草 46 次,地被郁闭前结合除草松土 23 次。9.2.2 松土深度为 3cm5cm。草坪 9.3.1 生长季除草 46 次。9.3.2 人工除杂草
31、要彻底,不留草根,并压平目的草。9.3.3 化学除草前必须进行除草试验,方法行后再应用。9.3.4 除草后若形成一些局部斑块,应尽快补植。9.3.5 三年以上土壤板结的草坪,于早春或夏末秋初打孔松土,每年 1 次。水生植物 9.4.1 浮叶植物、挺水植物覆盖水体的面积不宜超过总水体的 1/3(专类水生植物种植池除外),及时清理超出景观范围的水生植物。9.4.2 69 月期间,可通过人工打捞、割除等方式,控制水体中繁殖扩散能力较强的杂草等。竹类 9.5.1 生长季松土除草 23 次。9.5.2 松土深度为 10cm20cm,去除死鞭及砍伐竹秆后的竹篼。10 改植与补植 DB 64/T 19342
32、023 9 树木 10.1.1 植物种类或品种搭配不合理、严重影响景观或者引起病虫害严重发生时,应及时改植。10.1.2 植株过密时,应及时疏密移植。10.1.3 对人、构筑物或电力等其他设施构成危险的,应及时移植。10.1.4 植物衰老、严重生长不良或已死亡时,应及时清除并补植。群植成荫林木内的缺株不需补植。10.1.5 改植或补植时,避免海棠类、梨树、苹果树与桧柏混合种植。10.1.6 夏季补植时需采用容器苗或非常规种植季节树木的种植技术。非常规种植季节树木的种植技术按照 DB64/T 485 中的规定执行。10.1.7 补植的树木需经过检疫部门检疫为健康苗木。花卉与地被 10.2.1 宿
33、根花卉种植于 23 年后春季进行分栽、移栽。10.2.2 及时清理死株,并按原品种、规格补栽。草坪 10.3.1 草坪出现斑秃或坏损的,选用与原种类相同的草皮或种子进行补植或补播。10.3.2 补植草块应顺次平铺、搭接紧密,切忌重叠铺植,铺完后用细沙溜缝、碾压,并及时灌水,保持土壤湿润至新叶萌发。10.3.3 补播种子宜在 5 月中上旬进行,场地耙松、整平后,均匀撒播。播种后用耙子横、竖细耙两遍,过碾压实后,及时灌水。如遇连续高温,应加覆盖物保湿至草种萌芽。水生植物 及时清理死株,并按原品种、规格补栽。竹类 竹林中零星枯死的植株,齐地剪除,不需补植。大面积死亡的植株,按原品种、规格补栽。11
34、植物防护 防风 浅根性、抗风能力弱或树体有倾斜的树木,应及时采取加固或支撑等保护措施。防寒 11.2.1 乔木应在每年秋末冬初进行树干涂白。涂白剂应掺有石硫合剂或杀虫、杀菌剂。分枝点高的乔木涂白高度不小于 1.2m,分枝点低于 1.2m 的乔木涂白至分枝点处,耐寒性较差的树种可以全株涂白。11.2.2 耐寒、抗风能力差的边缘树种(如大花品种月季、紫衫、造型海棠等),入冬前应搭设风障。风障设置一般为西北方向,高度应超过株高。11.2.3 耐寒性差且树皮较薄的树种(如合欢、悬铃木、玉兰等),入冬前应包裹无纺布或缠草绳等。包裹(或缠绕)前喷施杀菌剂或涂白后进行包裹(或缠绕),一般缠绕至主干高度 1.
35、8m 处或分枝点,胸径 20cm 以上的乔木缠绕至一级或二级分枝。11.2.4 春季枝条易抽干的树种,宜于树叶即将落叶前变色时全株喷施防冻剂,并于当年秋季及时控水,防止徒长。DB 64/T 19342023 10 11.2.5 地被月季等株型低矮、抗寒性较差的花灌木入冬前应根部培土,或用地膜(或落叶)覆盖后覆土。11.2.6 风障、树干防寒包裹物及根部培土等,应于春季连续 5 天平均气温大于 5时拆除,通常在 3月中下旬至 4 月初进行。风障未达到拆除条件时,当风障内温度达到 24及以上时,要及时通风,防止树木过早发芽。11.2.7 不耐寒的球根花卉(如大丽花、美人蕉等)土壤封冻前,应挖掘贮根
36、(球),晾干后沙藏或入库储藏。防日灼 硬化铺装地面上穴状种植的薄皮类行道树、庭荫树(如圆蜡2号、悬铃木等),在夏季太阳暴晒时易发生爆皮,应于每年入夏前将树干用无纺布包裹,一般包裹至主干高度1.8m处或分枝点。防涝 低洼地段不耐水湿植物,如遇大雨造成积水时,应及时排涝,积水时间不易超过12小时。防雪 如遇大雪,应及时清除常青树上的积雪。防杨柳飞絮 杨柳树飞絮时,应用雾炮车或高压水枪对树冠喷洒清水或物理覆膜剂,并及时清理地面飞絮。12 绿地保洁与防火 绿地保洁 12.1.1 绿地内应保持清洁,树木无飘挂物,地面无垃圾、杂物、石砾砖块、干枯枝叶、粪便、鼠洞和蚊蝇滋生地,水面无漂浮物。12.1.2 绿
37、地内生活垃圾和植物垃圾应分类收集清运,不应随意焚烧。12.1.3 保洁作业时应将垃圾归堆,生活垃圾、树叶和草屑须装袋,植物枝条分段截断后捆扎整齐。清理完毕后将保洁工具摆放在专门场所或隐蔽的地方。12.1.4 敞开式货车装运垃圾或树枝时,树枝需捆绑整齐,不得超高超宽,须用篷布覆盖以免沿途洒落。绿地防火 12.2.1 须全年加强防火安全巡护。杨柳飞絮发生时,及时做好清理工作;入冬前清除绿地内的杂草、枯枝及落叶,及时排除火灾隐患。12.2.2 劝导市民不在绿地中祭祀,发现绿地中有祭奠焚烧物及时清理。13 景观水体管理 及时清理影响景观的水草。定期检查安全警示设施、护栏等。驳岸有缺损要及时修整,池底淤
38、泥应定期清除。水质应符合 GB 3838 规定的 IV 类及以上标准。DB 64/T 19342023 11 设有喷泉或流动的水景,应定期检查保养。14 附属设施维护 园林建筑及构筑物 14.1.1 应保持外观及内部整洁,构件和各项设施完整无损。14.1.2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防止结构、装修和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进行安全维修时,应先对现场进行围合,并设置警示标志,再进行修复。14.1.3 园林绿地中的厕所应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和保洁,定期打扫、消毒,确保干净整洁、无异味。道路、广场铺装 14.2.1 绿地内各种铺装面、路沿石、台阶、斜坡等应保持无缺损、无积水、无积土、表面清洁,如有局部缺损、翘动、凹
39、陷等应采取警示防护措施,并及时维修。14.2.2 无障碍及应急设施须保持完好,应急通道须畅通无阻。假山、叠石、雕塑等园林小品 14.3.1 应保持结构完整、基础牢固、无安全隐患。不适于攀爬的假山、叠石等园林小品须有醒目标志和防护设备。14.3.2 做好日常保洁、油饰、防损、除锈、描字等维护工作。14.3.3 园林小品及周边不得有影响安全和景观的杂物、杂草。其他设施维护 14.4.1 娱乐健身、便民设施须有专人负责管理,每日清洁并检查机械运转情况,及时排查安全隐患,不得带故障运行。14.4.2 园桌、园凳、园椅定时保洁,保持整体外观整洁、功能完善。维修与油漆未干时,应设置明显标志。14.4.3
40、栏杆、护网应定期检查维护,保持外观整洁、构件完好无损,及时消除安全隐患。14.4.4 垃圾桶(箱)外观应保持整洁完整,内壁无污垢、陈渍,箱内无沉积垃圾,无臭味、无蚊蝇孳生。应安装分类桶(箱),做好分类标识。垃圾桶周围地面整洁,无垃圾掉落。14.4.5 公园或绿地中如有广播设施,应明确位置,便于游客求助使用。广播设施要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保证外观完好、正常运行。14.4.6 应保持给排水管道畅通、无污染、无渗漏,上水无污染,下水无堵塞外溢;对喷泉喷头、自动饮水设施及各类外露的给水设备,应随坏随修、随丢随装;窨井、排水口、涵洞、闸门、泵房等外露的排水设备应保持完整、清洁、无隐患,及时更新老化、损坏
41、、丢失的设施。14.4.7 冬季须对灌水设施采取防冻裂措施,绿地封冻水灌后须将管道内存水排空。14.4.8 绿地中各种灯具及电缆等照明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保持部件完整、表面清洁、安装稳固、运转正常;变压器、配电柜、控制柜(箱)等各种动力设备应注意用电安全,由专业人员操作。14.4.9 标识牌应当定期保洁维护,确保文字和图示清晰,如有丢失、损坏应当及时补设或更换。15 技术档案建立 技术档案内容 DB 64/T 19342023 12 绿地基本情况。绿地面积,植物种类(品种)、规格、数量;绿地土壤情况、病虫害现状、植物生长状况及评价;绿地建设竣工图;设施种类、数量及状况。各项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
42、台账,养护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及其处理结果。机械设备、车辆应专人管理并建立档案。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新产品等相关资料。档案管理 绿地养护技术档案应完整、规范,且每年分期整理,装订成册,分类归档。DB 64/T 19342023 13 A 附录A (规范性)植物养护质量要求 园林植物养护质量要求见表A.1。表A.1 园林植物养护质量要求 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景观 效果(1)树林、树丛群落结构合理,植株疏密得当,层次分明,林冠线和林缘线清晰饱满;孤植树树形优美,冠形丰满,无偏冠;同一路段行道树分枝点、树高、冠幅、规格一致,树干挺直,冠形完整,树干无蘖芽;树木保存率在 98%以上,重要节
43、点及行道树无缺株;(2)绿篱、色带植物轮廓清晰,线条整齐流畅、美观,上下丰满无脱脚,无缺株断档,满足设计要求;造型树木形体美观,表面平整、圆润平滑,不露捆扎物;(3)木质藤本形态优美,枝条分布均匀,疏密得当,牵引得当;(4)草本花卉整齐美观,盛花期开花植株95%以上;基本无枯枝残花,无落花落蕾现象;缺株倒伏的花苗小于 3%,花期一致,开花整齐;(5)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美观,基本无斑秃、枯草层、死株,无结籽串箭现象,覆盖率 98%以上;(6)水生植物景观效果美观,生长区域符合景观要求,枯死株率小于 5%;无残花、败叶漂浮;(7)竹竿挺直、枝叶青翠,死竹、枯竹率小于 8%(1)树林、树丛群落结构基
44、本合理,林冠线和林缘线基本整齐;孤植树树形较优美,冠形较丰满,无偏冠;同一路段行道树分枝点、树高、冠幅、规格基本一致,树干挺直,冠形较完整,树干蘖芽株不超过 2%;树木保存率在 95%以上;(2)绿篱、色带植物轮廓清晰,线条整齐,上下丰满无脱脚,基本无缺株断档,基本满足设计要求;造型树木形体美观,表面平整、圆润平滑,不露捆扎物;(3)木质藤本形态优美,枝条分布均匀,疏密得当,牵引合理;(4)草本花卉整齐美观,盛花期开花植株 90%以上;枯枝残花量小于 3%;缺株倒伏的花苗小于 7%,花期基本一致,开花基本整齐;(5)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美观,无明显斑秃、枯草层、死株,基本无结籽串箭现象,覆盖率
45、95%以上;(6)水生植物景观美观,枯死株率小于 10%;重要地段无残花、败叶漂浮;(7)竹竿挺直、枝叶青翠,死竹、枯竹率小于15%(1)树林、树丛基本具有完整的外貌,有一定的群落结构;孤植树树形基本优美;冠形基本丰满;同一路段行道树,树冠基本统一,树干基本挺直,树干蘖芽株不超过5%;树木保存率在 90%以上;(2)绿篱、色带植物轮廓基本清晰,高度基本一致;造型树木轮廓基本清楚,基本满足设计要求,无明显缺株断档;(3)木质藤本,枝条分布均匀,疏密得当;(4)草本花卉盛花期开花植株 80%以上;枯枝残花量小于 8%;缺株倒伏的花苗小于10%;(5)地被植物密度不影响生长,缺株率小于 5%;覆盖率
46、 85%以上;允许野草家养;(6)水生植物枯死株率小于 15%;重要地段无明显残花、败叶漂浮,无明显杂草 生长 势(1)植株生长健壮,枝繁叶茂,叶色正常,有光泽;(2)基本无枯枝,生长期无非正常落叶、落花、落果现象;(3)观花、观果植物正常开花结果,花繁果艳;(4)草本花卉,花繁叶茂,花色艳丽,株高一致;(5)草坪及地被生长季节无黄叶、病叶、畸形叶(1)植株生长较健壮,枝繁叶茂,叶色正常,有光泽,年生长量达到均值;(2)无明显枯枝,生长期无明显非正常落叶、落花、落果现象;(3)观花、观果植物正常开花结果;(4)草本花卉,株高一致;(5)草坪及地被生长季节无明显黄叶、病叶、畸形叶(1)植物生长正
47、常,叶色正常,年生长量略小于该树平均生长量;(2)观花、观果植物基本正常开花结果;(3)草本花卉,株高基本一致 DB 64/T 19342023 14 表A.1 植物养护质量要求(续)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灌水或补水 植物叶片有光泽,水分饱满 植物叶色正常,基本无失水萎蔫状 无明显失水萎蔫状 施肥 根据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情况适时科学施肥,无缺肥、肥害现象 根据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情况适时科学施肥,基本无缺肥、肥害现象 根据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情况适时科学施肥,无明显缺肥、肥害现象 修剪(1)乔木全年修剪至少 3 次,以保持自然树形为主,强度适宜,疏密得当,主侧枝条分布均匀;抹芽及时彻底;基本无病
48、虫枝、枯枝、伤损枝;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2)灌木每年修剪不少于 4 次;剪口平滑,不留杈口,留芽长势饱满;干枯枝、内膛枝、病虫枝修剪率达 98%以上;影响树势、树形的萌芽、萌蘖及时抹除,抹除率达 98%以上;(3)绿篱、色带新梢高度达到 8cm 时及时修剪,无徒长枝、萌蘖枝;造型树木修剪整齐均衡,外轮廓清晰,外缘枝叶紧密,无徒长枝、萌蘖枝;(4)木质藤本每年修剪应不少于 3 次,每年理藤应不少于 1 次;及时修剪徒长枝、下垂枝、枯枝、老弱藤蔓及过密枝;(5)草本花卉及时修剪残花败叶,入冬前清理地上枯死部分;(6)草坪修剪及时,1000 大面积草坪
49、高度控制在 8cm 以下,500 小面积重要节点控制在 6cm 以下,与各类苗木搭配种植时高度可控制在 10cm 以下;(7)低矮类型地被,生长季及时修剪干枯枝叶,入冬前清理地上枯死部分;生长过高的地被,经常修剪,高度保持在 40cm 以下,入冬前清理地上枯死部分;(8)及时清除水面及以上的枯黄部分;超过限定范围的植株及叶片,应及时清除;(9)随时清除竹林中的枯死、病虫严重和倒伏竹秆(1)乔木全年修剪至少 2 次,以保持自然树形为主,强度适宜,疏密得当,主侧枝条分布均匀;定期抹芽;无明显病虫枝、枯枝、伤损枝;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基本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2)灌木每年修剪不少
50、于 4 次;剪口平滑,不留杈口,留芽长势饱满;干枯枝、内膛枝、病虫枝修剪率达 95%以上;影响树势、树形的萌芽、萌蘖及时抹除,抹除率达 95%以上;(3)绿篱、色带新梢高度达到 10cm 时及时修剪,基本无徒长枝、萌蘖枝;造型植树木修剪基本整齐均衡,外轮廓清晰,外缘枝叶紧密,基本无徒长枝、萌蘖枝;(4)木质藤本每年修剪应不少于2次,每 2 年理藤应不少于 1 次;及时修剪徒长枝、下垂枝、枯枝、老弱藤蔓及过密枝;(5)草本花卉及时修剪残花败叶,入冬前清理地上枯死部分;(6)草坪修剪及时,1000 大面积草坪高度控制在 10cm 以下,500 小面积重要节点控制在 8cm 以下,与各类苗木搭配种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