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230CCS C 67DB50重庆市地方标准DB50/T 867.532023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第 53 部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2023-12-05 发布2024-03-05 实施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50/T 867.532023I目次前言.III引言.V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仓储设施.34.1 库房危险等级和计算药量.34.2 选址和外部距离.34.3 总平面布置和内部距离.44.4 建筑结构.55 安全设施.65.1 防雷接地设施.65.2 防静电设施.65.3 消防设施.65.4 视频监控系统.75.5 火灾报警系统.85.
2、6 安全防范系统.85.7 通信和控制室.95.8 安全标志.95.9 电气.96 安全作业.106.1 储存.106.2 装卸.106.3 运输和配送.117 安全管理.117.1 机构和职责.117.2 安全管理制度.127.3 安全操作规程.127.4 安全教育和培训.137.5 应急预案.147.6 安全生产投入.147.7 相关方管理.157.8 流向登记.157.9 文件和档案管理.15DB50/T 867.532023II8 安全检查.168.1 隐患排查治理.168.2 安全监督检查.169 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169.1 评定类别.169.2 评定内容.169.3 评定流
3、程.16附录 A(资料性)相关引用条款.18附录 B(规范性)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清单.21附录 C(规范性)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细则及监督检查清单.23DB50/T 867.532023I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DB50/T 867的第 X 部分。DB50/T 867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通用要求;第3部分:榨菜生产企业;第4部分:油气开采企业;第5部分:黑色金属铸造企业;第6部分:黑色金属冶炼企业;第7部分:黑色金属压延加工企业;第8部
4、分:烟草企业;第9部分:医药制造企业;第10部分:水利施工企业;第11部分:殡葬服务机构;第12部分:家具制造企业;第13部分: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企业;第14部分:星级饭店;第15部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第16部分:养老机构;第17部分:饮料制造企业;第18部分:木材加工企业;第19部分:建材制造企业;第20部分:有色金属冶炼企业;第21部分:旅游景区(点);第22部分:旅行社;第23部分:纺织企业;第24部分:粮食加工企业;第25部分: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第26部分:涂料制造企业;第27部分:水泥搅拌站;第28部分:皮鞋制造企业;第29部分:有色金属压力加工企业;第30
5、部分:有色金属铸造企业;第31部分:酒类制造企业;第32部分:小五金制造企业;第33部分:橡胶、塑料制品企业;第34部分:残疾人服务机构;DB50/T 867.532023IV第35部分: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市场;第36部分:仓储企业;第37部分:纸制品制造企业;第38部分:邮政快递企业;第39部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第40部分:幼儿园;第41部分:小学;第42部分:中学;第43部分:日化产品制造企业;第44部分:儿童福利机构;第45部分:高等学校;第46部分:服装制造加工企业;第47部分:饲料生产加工企业;第48部分:医疗机构;第49部分:加油站;第50部分:正餐服务企业;第51部分:
6、歌舞娱乐场所;第52部分: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本文件为DB50/T 867的第53部分。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重庆市应急管理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员:李华、朱丕凯、司荣军、赵井清、王磊、吴博、徐磊、王丽丽、单恩、牟声远、耿鹏、李瑞、王者鹏、曹恒将。DB50/T 867.532023V引言安全生产是永恒的主题,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它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所
7、以,搞好安全生产是取得经济效益的必要条件。充分运用标准化工具,制定合理的安全生产“标尺”(即安全生产标准),推行标准化作业,并用相应的“标尺”检查监督生产现场,达到规范现场作业行为目的,对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减少生产经营中因安全事故产生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具有重大意义。DB50/T 867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系列地方标准旨在结合重庆市各行业的安全生产经营现状,确定各典型行业的安全生产要求,拟由若干个部分构成:第1部分:总则。目的在于确立我市安全生产经营需要遵守的总体原则和总体要求。第2部分:通用要求。目的在于围绕安全生产经营的影响因素,梳理安全生产经营领域较通用的、常规的安全技术要求。第n部分:各
8、行业安全生产技术要求。目的在于结合各行业的实际情况和自身特点,编制更具操作性和适用性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要求。其中第1部分和第2部分提出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最基本和通用的要求、原则,在整个标准体系中起统领的作用,是整个标准体系的顶层设计,是其他行业安全生产规范的基础,各行业技术规范应遵循总则和通用要求中规定的一般要求,并在其基础上,结合各行业特点再进一步细化。DB50/T 867旨在通过梳理安全生产技术要求,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行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现规范化、标准化,提高企业的安全素质,将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在一线,将安全生产的关口前移,最终能够达到强化源头
9、管理的目的。本文件是落实安全生产领域的总体要求,做到安全生产管理“三标合一”,使企业自查和监督检查统一协调,有利于提高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安全生产的总体保障能力,提高全行业安全管理水平。DB50/T 867.5320231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第 53 部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仓储设施、安全设施、安全作业、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和监督检查等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企业的安全生产。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
10、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06312013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GB 116522012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T 212432007烟花爆竹危险等级分类方法GB/T 29639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38040烟花爆竹运输默认分类表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612022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 5034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 55029安全防范工程通用规范AQ 411
11、4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志AQ 4126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审查规范AQ/T 4127烟花爆竹工程竣工验收规范AQ 4131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辨识3术语和定义GB 10631、GB 11652、GB/T 21243、GB/T 38040、GB 5016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烟花爆竹fireworks以烟火药为主要原料加工制作,引燃后通过燃烧和(或)爆炸产生光、声、色、型、烟雾等视听效果,用于观赏、具有燃烧和(或)爆炸属性的物品。来源:GB 106312013,3.1,有修改DB50/T 867.53202323.2烟花爆竹产品类别category of fireworks根
12、据结构与组成、燃放运动轨迹及燃放效果,烟花爆竹产品分为9大类(爆竹类、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吐珠类、玩具类、礼花类、架子烟花类、组合烟花类)和若干小类。3.3烟花爆竹产品级别grade of fireworks按照药量及所能构成的危险性大小,烟花爆竹产品分为A、B、C、D四级。A级:由专业燃放人员在特定的室外空旷地点燃放、危险性很大的产品。B级:由专业燃放人员在特定的室外空旷地点燃放、危险性较大的产品。C级:适于室外开放空间燃放、危险性较小的产品。D级:适于近距离燃放、危险性很小的产品。3.4烟花爆竹消费类别consumption category of fireworks按照对燃放人员要求
13、的不同,烟花爆竹产品分为个人燃放类和专业燃放类。3.5定员personnel quota同一时间在库房内允许的最多人数。来源:GB 116522012,3.7,有修改3.6定量gunpowder weight quota在库房内允许存放(或滞留)的最大药物质量(烟花爆竹产品中的药物质量)。来源:GB 116522012,3.8,有修改3.7项别hazard division爆炸品按其危险性大小分类的各项,目前国际上分为1.1、1.2、1.3、1.4、1.5、1.6项。烟花爆竹分类为1.1、1.2、1.3、1.4项,1.5、1.6项不适用于烟花爆竹的危险等级分类。来源:GB/T 21243200
14、7,3.1,有修改3.8配装组compatibility group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物质或制品放在一起贮存或运输,不会增加发生偶然事故的概率,对于相同的运输量也不会增加这种偶然事故危害的程度,则可把这些货物定为同一配装组。烟花爆竹被划入G和S两个配装组。除非通过试验将产品划入1.4S,所有烟花爆竹产品都属于G配装组。来源:GB/T 212432007,3.2,有修改3.9烟花爆竹危险等级hazard classification of fireworks按照危险货物分类和编号、爆炸品配装组等规定以及烟花爆竹的危险类型和危险程度,将烟花爆竹分类为爆炸品并分别划入配装组G和配装组S。在按烟花爆竹相
15、应危险项别和配装组级别进行危险性组合基础上,将烟花爆竹危险等级具体划分为1.1G、1.2G、1.3G、1.4G和1.4S。3.10烟花爆竹库区fireworks general store area集中设置储存烟花爆竹成品的仓库区的区域。来源:GB 501612022,2.0.6,有修改3.11计算药量calculated quantity of explosiveDB50/T 867.5320233库房内储存的、能一次同时爆炸或燃烧的燃爆品最大药量。来源:GB 501612022,2.0.9,有修改3.12外部距离external safety distance库房与烟花爆竹库区外部各类目标
16、之间,在规定的破坏标准下所允许的最小安全距离。来源:GB 501612022,2.0.11,有修改3.13内部距离internal safety distance库房与相邻建(构)筑物之间,在规定的破坏标准下应满足的最小距离。来源:GB 501612022,2.0.12,有修改3.14安全出口emergency exit库房内的作业人员能直接疏散到室外安全地带的出口。来源:GB 501612022,2.0.17,有修改4仓储设施4.1库房危险等级和计算药量4.1.1储存定级为 1.3G、1.4G、1.4S 烟花爆竹成品的企业库房的危险等级为 1.3 级。4.1.21.3 级建筑物,为建筑物内的
17、危险品在储存、运输中具有较大的燃烧危险,或有较小爆炸或较小迸射危险,或两者兼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在建筑结构符合规范的前提下,其破坏效应局限于本建筑物内,对周围建(构)筑物影响较小。4.1.3库房内所有能同时爆炸或燃烧的危险品药量,均应计入该库房的计算药量。4.1.4当库房内已采取钢筋混凝土隔墙或通过计算的密实砖墙等分隔防护措施,危险品相互间不会引起同时爆炸或燃烧时,库房的计算药量可分别计算,但应取其最大值。4.1.5应按照库房面积、危险等级和内、外部安全距离核定库房的储存能力。4.2选址和外部距离4.2.1烟花爆竹库区选址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相关规划的要求,并应避开城镇建成区、居民点、学校
18、、工业区、旅游景区、铁路和公路运输线、机场、高压输电线、历史文物建筑等。4.2.2库房与其周围零散住户、居民点、企业、公共交通线路、高压输电线路、城镇规划边缘等的外部距离,应根据库房的危险等级和计算药量计算后取其最大值。外部距离应自库房的外墙面算起。4.2.3烟花爆竹库区 1.3 级库房的外部距离不应小于表 1 的规定。当计算药量为表中中间值时,外部距离采用线性插入法确定。表 11.3 级库房的外部距离(m)项目单栋库房计算药量(kg)500200030004000500060007000800090001000020000DB50/T 867.5320234续表 1项目单栋库房计算药量(kg
19、)5002000300040005000600070008000900010000 20000人数小于或等于50人或户数小于等于10户的零散住户边缘、职工总数小于或等于50人的企业围墙、无摘挂作业铁路中间站站界及建筑物边缘、llO kV架空输电线路3540454850555760657885人数大于50人的居民点边缘、职工人数大于50人的企业围墙、有摘挂作业的铁路车站站界及建筑物边缘、110 kV区域变电站围墙、220 kV架空输电线路40657580859095100105110140城镇规划边缘、学校、220 kV及以上的区域变电站围墙、220 kV以上的架空输电线路70110120130
20、140150160170180190250国家铁路线、省级以上公路用地外缘、通航的河流航道边缘4050505050505050535570非本企业的工厂铁路支线、县级公路用地外缘、35 kV架空输电线路35353840434548505355704.2.4企业展厅、办公室与库房的距离应按烟花爆竹库区外部距离规定确定。4.2.5当无线通信塔安装民用波段无线电设备发射天线、发射功率不大于 50 W,且设置在烟花爆竹库区围墙外时,无线通信塔与库房外墙距离不应小于 50 m。4.2.6与企业无关的电气线路和通信线路,严禁穿越、跨越库区。当在库区围墙外敷设时,20 kV 及以下电力架空线路和通信架空线路
21、与库房外墙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35 m。4.2.7与企业相关的 20 kV 及以下的架空高压线路、1 kV 以下的架空电气线路和通信线路,其轴线与1.3 级库房外墙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高度的 1.5 倍。4.3总平面布置和内部距离4.3.1烟花爆竹库区的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a)应根据库房的危险等级和计算药量结合地形布置;b)比较危险或计算药量较大的库房,不宜布置在库区出入口的附近;c)同一危险等级的库房宜集中布置,计算药量大或危险性大的库房宜布置在库区的边缘或其他有利于安全的地形处。4.3.2烟花爆竹库区的围墙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a)库区应设置高度不低于 2 m 的围墙;b)围墙与库房
22、之间的距离宜为 12 m,不应小于 5 m;c)围墙应为密砌墙,特殊地形设置密砌围墙有困难时,可设置刺丝网围墙。DB50/T 867.53202354.3.3库区的绿化,不宜种植针叶树或竹林,宜种植阔叶树。4.3.4距离库房外墙四周 5 m 范围内宜设置防火隔离带。4.3.5库区内应设置门卫室,不宜设置其他辅助用室。4.3.6库区内各库房之间的内部距离应按各库房的危险等级和计算药量分别计算后取其最大值。内部距离应自库房的外墙轴线算起。4.3.7烟花爆竹库区 1.3 级库房与邻近库房的内部距离应符合表 2 的规定。当计算药量为表中中间值时,内部距离应采用大值确定。表 21.3 级库房与邻近库房的
23、内部距离计算药量(kg)内部距离(m)500151000205000251000030150003520000404.3.8当库区设置 20 kV 及以下独立变电所时,独立变电所与 1.3 级库房的内部距离应符合本文件第4.3.7 条的规定,且不应小于 25 m。4.3.9库区值班室应结合地形布置,与 1.3 级库房的内部距离应符合表 3 的规定,当计算药量为表中中间值时,内部距离应采用大值确定。当值班室采取抗爆结构时,其与库房的内部距离应按设计确定。表 31.3 级库房与库区值班室的内部距离计算药量(kg)内部距离(m)50025100030500035100004020000504.3.1
24、0库区内有人值守的岗哨、厕所与库房的内部距离应按库房内部距离规定确定。4.4建筑结构4.4.1库房的耐火等级除应符合本文件第 4.4.2 条的规定外,均不应低于 GB 50016 规定的二级耐火等级。4.4.2建筑面积不超过 300 m的 1.3 级库房,除屋顶承重构件外,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 GB 50016 规定的三级耐火等级。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等级宜满足 GB 50016 规定的三级耐火等级。4.4.3库房室内梁或板中的最低净空高度不宜小于 3.8 m,并应满足正常的采光和通风要求。4.4.4距离库区围墙小于 12 m 的库房,面向围墙方向的外墙宜为实体墙;如设有门、窗或洞口时,应采取防火
25、措施。4.4.5库房应根据当地气候和存放物品的要求,采取防潮、隔热、通风、防小动物等措施。4.4.6库房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也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柱、梁承重结构或砌体承重结构。当采用钢筋混凝土柱、梁承重结构或砌体承重结构时,应在梁底或板底标高处,沿外墙和内纵、横墙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闭合圈梁,砌体承重结构的外墙四角及单元内、外墙交接处应设构造柱。DB50/T 867.53202364.4.7库房的屋盖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屋盖,也可采用轻质泄压或轻质易碎屋盖。1.3 级库房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屋盖时,宜多设置门和高窗或采用轻型围护结构等。4.4.8库房安全出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a)当库房或
26、储存隔间的建筑面积大于 100 m或长度大于 18 m 时,安全出口不应少于 2 个;b)当库房或储存隔间的建筑面积不大于 100 m,且长度不大于 18 m 时,可设 1 个安全出口;c)库房内任一点至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不应大于 15 m。d)库房安全出口外应设置有安全通道。4.4.9库房门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a)库房的门应向外平开,门洞的宽度不宜小于 1.5 m,不应设门槛;b)库房的门宜为双层,内层门为通风用门,外层门宜为防火门,两层门均应向外开启。4.4.10库房的窗宜设置可开启的高窗,并应配置铁栅和金属网。在勒脚处宜设置可开关的活动百叶窗或带活动防护板的固定百叶窗。4.4.11库房
27、的地面应符合 GB 50161 的规定。当危险品已装箱并不在库内开箱时,库房地面宜采用环氧树脂地坪,也可采用一般地面。地面应平整、坚实、无裂缝,要做好防潮处理。4.4.121.3 级库房单栋建筑面积不应超过 1000 m,每个防火分区面积不宜超过 500 m。防火分区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 h 的密实砖墙分隔,不应有门、窗和洞口相通。5安全设施5.1防雷接地设施5.1.11.3 级库房应采取防雷措施,防雷类别应符合 GB 50057 和 GB 50343 的有关规定。一类防雷建(构)筑物应设置独立的接闪装置,并应独立接地;接闪装置的基础边缘和接地极离开建(构)筑物的地中间隔距离不应小于
28、3 m。二类防雷建(构)筑物宜在屋面设置接闪带,并应组成网格;金属屋面板不应作为接闪装置。5.1.2变电所引至库房的低压供电系统宜采用 TN-C-S 接地形式。从建(构)筑物内总配电箱开始引出的配电线路和分支线路应采用 TN-S 系统。5.1.3库房内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防雷电感应等接地、防静电接地、信息系统接地等应共用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应取其中最小值。5.1.4库房内穿电线的钢管、电缆的金属外皮、除输送危险物质外的金属管道、建(构)筑物钢筋等设施均应等电位联结。5.1.5库房总配电箱内应设置电涌保护器(SPD)。引入库房的自动控制系统等线路应在进出库房处设置电涌保护器。5.1.6
29、防雷设施至少每半年检测合格。5.2防静电设施5.2.1库房中可导电的金属设备、金属管道、金属支架及金属导体均应进行直接静电接地。5.2.2静电接地系统应与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共用同一接地装置。5.2.3库房中无法直接接地的金属设备、装置等,应通过防静电材料间接接地。5.2.4库房入口处应设置人体静电释放装置,应与建(构)筑物接地装置连接在一起。5.3消防设施DB50/T 867.53202375.3.1库区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建筑的室外消防供水可采用室外消灭栓、手抬机动消防泵等方式。5.3.2消防给水利用天然水源时,应采取安全可靠的取水措施;采用自备水源井时,应设置消防水蓄水设施,消防水池的给水
30、管应根据其有效容积和补水时间确定,补水时间不宜大于 48 h。当水源来自市政给水且市政给水管网能够同时满足室内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和生产、生活最大用水量时,可不设置消防蓄水设施。5.3.3供消防车或手抬机动消防泵取水的消防水池和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 150 m。5.3.4单栋库房体积不大于 3000 m3时,消防给水系统流量应不小于 15 L/s;单栋库房体积大于 3000 m3时,消防给水系统流量应不小于 25 L/s。室外消火栓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 3.0 h。库区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体积最大的库房核定。5.3.5电动机驱动的消防水泵应选择电动机干式安装的消防水泵,柴油机消防水
31、泵应采用压缩式点火型柴油机。5.3.6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宜布置成环状。若受地形限制不能设计为环状管网时,可设计为枝状消防给水管网。5.3.7室外消火栓宜沿建筑周围均匀布置,且不宜集中布置在建筑一侧;建筑消防扑救面一侧的室外消火栓数量不宜少于 2 个。室外消火栓距库房外墙不宜少于 15 m。5.3.8室外消火栓处应就近配置消防水带、消防水枪和消防扳手。5.3.9室外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为 150 mm 或 100 mm 和两个直径为 65 mm 的栓口。室外消防给水管管道的直径应根据流量、流速和压力要求经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 DN100。5.3.10库房宜采用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其设置点宜位于
32、库房出入口附近。每个设置点应配备至少两具 5kg 及以上的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但不宜多于 5 具。灭火器应处于正常待用状态。5.3.11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应影响人员安全疏散。当确需设置在有视线障碍的设置点时,应设置指示灭火器位置的醒目标志。5.3.12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 1.50 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 0.08 m。灭火器箱不应上锁。5.4视频监控系统5.4.1库区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a)监视区域应全面覆盖危险作业场所,监控范围内应无死角;b)应采用与危险区域
33、相适应的防爆型固定式枪型网络高清彩色摄像头,摄像头分辨率不应低于1080P,应支持 H265 协议,并应能进行夜间拍摄;摄像头镜头应选用合适的焦距,呈现在机房内的图像应显示清晰,应无色差等现象,应标注好工(库)房编号、名称。c)显示设备的图像分辨率不应低于高清网络摄像机的分辨率。d)硬盘录像机应有双网口,记录的图像信息应具有原始性、实时性,且硬盘容量满足存储时间不应低于 90 d 的要求。e)危险区域内视频信号的传输应采用有线传输方式。f)信号线路 SPD 性能参数应为 C2 试验类型、额定冲击电流 5 kA、保护水平小于(5信号电压水平+20)V、传输速率 100 Mbit/s、插入损耗小于
34、 0.5 dB。5.4.2视频监控系统的覆盖程度,应符合下列规定:a)视频采集设备的摄像视场角应覆盖库区出入口、主要人员通道、危险品运输通道、库房装卸面、安全疏散口、监控机房、值班室、非实体围墙段。视频采集设备与监控目标之间不允许有影响摄像效果的遮挡物。DB50/T 867.5320238b)应重点监控作业场所、作业人员、作业行为和作业设备,库房装卸面的视频采集设备应采用固定式枪型网络高清彩色摄像头,数量不少于 2 台,分别安装在装卸面的两侧。c)被监控目标的照度应符合摄像机正常图像的照度要求,应使用具有夜视功能的视频监控探头。5.4.3视频监控系统的图像效果,应符合下列规定:a)视频监控终端
35、能对所有监控图像进行记录,多画面或轮回显示各监控图像;系统监视、存储、回放的视频图像帧率应不小于 25 fps。b)视频监控装置采集的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关注目标的活动情况、人员出入口处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车辆出入口处通行车辆的号牌。c)人员处于正常作业状态时,在采集、传输和处理的图像画面中,人员影像应不少于原始影像高度的 1/5,达到可清晰辨识人员数量的图像效果。需监督作业人员作业情况时,应能辨别作业行为。d)操作者与显示设备屏幕的距离宜为屏幕对角线的 46 倍,显示设备屏幕尺寸宜不小于 635 mm(25)。e)视频图像信息宜与相关音频信息同步记录、同步回放。5.4.4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管理,
36、应符合下列规定:a)视频监控系统的监控室可与库区 24 h 有人值班的值班室共用,监控室不应设置在岗哨内。值守人员履行值班、检查、报警等岗位职责,严格交接班制度,并保持监控设施有效、通信畅通。b)视频监控出现故障,应如实记录并在 48 h 内恢复功能,在修复期间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于 24 h 内上报。c)监控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发现超定员、超药量、违章作业、非法入侵等任何异常事件,应及时纠正或制止,情况较严重的,应及时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任何监控异常事件的处置和结果,均应记录备查,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 1 年。d)为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企业应制定视频监控系统维护保养制度,定期进行清洁
37、、检查、维护工作,并建立相应的保养记录。5.5火灾报警系统5.5.1库区应设置手动火灾报警装置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值班室的固定电话可兼作火灾报警装置。5.5.2当库区内 1.3 级危险品单库建筑面积大于 500 m时,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a)仅需要报警,不需要联动雨淋系统时,宜采用区域报警系统;需要报警的同时需要联动消防雨淋系统时,应采用集中报警系统,并应设置消防控制室。b)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选择响应时间不超过 50 ms 的感应探测器。5.5.3各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工作间或消防控制室内。5.5.4火灾报警系统设计除应符合本文件的规定外,还应符合 GB
38、50116 的规定。5.6安全防范系统5.6.1库区的安全防范措施应采用“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方式。5.6.2库区宜设置安全防范系统。5.6.3库区围墙周界和出入口宜设置入侵探测设备,探测、发现未经许可的进入情况,并在监控管理平台发出报警信息,显示入侵发生位置。DB50/T 867.53202395.6.4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除应符合本文件的规定外,还应符合 GB 55029、GB 50348 和 GB 50343 的有关规定。5.7通信和控制室5.7.1库区的值班室应设置能直接报警的固定电话。5.7.2电气危险场所内的通信电线及电缆应采用阻燃型,其绝缘强度不应低于工作电压,且绝缘试验电压
39、不应低于 500 V。通信电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 0.5 mm的铜芯绝缘电线,通信电缆应采用线芯直径不小于 0.5 mm 的铜芯电缆。5.7.3消防控制室、安全防范系统监控中心宜设置在库区值班室内,亦可附建在其他非危险性建筑物内。5.8安全标志5.8.1烟花爆竹库区应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标志样式应符合 AQ 4114 的有关规定。库区大门处至少应设置以下区域标志:“禁止烟火”、“禁带火种”等禁止标志;“防火”、“防爆”等警告标志。5.8.2烟花爆竹库区道路入口处和库区内应设置车辆限速标志,限速 15 km/h。5.8.3每栋库房外墙上应设置醒目的建(构)筑物标志,基本内容应包括:编号、用途、面
40、积、危险等级、定员、定量、安全责任人。5.8.4每栋库房外墙上应设置“禁止穿化纤衣服作业”、“禁止超员作业”等禁止标志;“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潮”等警告标志。5.8.5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志牌一般选用金属或塑料为底版。有触电危险场所的标志牌,应使用绝缘材料制作。5.8.6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志位置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明显地方并安装牢固,保证人们有足够的时间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5.8.7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志应定期清洗。如有变形、损坏、变色、图形符号脱落等现象应及时修理或更换。5.8.8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志由烟花爆竹企业设置和维护。5.9电气5.9.1危险场所应划分为 F0、F1
41、、F2 三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a)F0 类应为经常或长期存在能形成爆炸危险的黑火药、烟火药及其粉尘的危险场所。b)F1 类应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形成爆炸危险的黑火药、烟火药及其粉尘的危险场所。c)F2 类应为在正常运行时能形成火灾危险,而爆炸危险性极小的危险品及粉尘的危险场所。d)各类危险场所均应以工作间为单位。5.9.21.3 级库房电气危险场所为 F1 类。5.9.3F1 类危险场所电气设备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a)电气设备应选用不低 Db 或 Gb 级、IP65 的产品,且允许最高表面温度不应超过 135。b)门灯及安装在外墙外侧的开关应选用不低于 Dc 或 Gc 级、IP54 的产品,
42、且允许最高表面温度不应超过 135。5.9.4危险场所电气线路不应采用绝缘电线明敷或穿绝缘塑料管、槽敷设。5.9.5危险场所电气线路应采用铜芯阻燃绝缘电线或铜芯阻燃电缆。F1 类危险场所电气线路绝缘电线或电缆线芯的最小截面应满足:电力和照明不小于 2.5 mm2,控制按钮不小于 1.5 mm2。DB50/T 867.532023105.9.6危险场所电气线路穿钢管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a)穿电线的钢管应采用公称口径不小于 15 mm 的镀锌焊接钢管,钢管间应采用螺纹连接,且连接螺纹不应少于 5 扣。在有剧烈振动的场所应设置防松装置。b)电气线路与防爆电气设备连接处应做隔离密封。c)电气线路宜采用
43、明敷。5.9.7危险场所电气线路采用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a)电缆明敷时,应采用金属铠装电缆。b)电缆沿桥架敷设时,宜采用绝缘护套电缆;桥架应采用金属槽式结构。c)电缆不宜敷设在电缆沟内。当确需敷设在电缆沟内时,应采取防止水及危险物质进入沟内的措施,电缆沟在过墙处应设置隔板,并应对孔洞严密封堵。d)电力电缆不应有分支或中间接头。照明线路的分支接头应设置在接线盒内。e)在有机械损伤可能的部位应穿钢管保护。5.9.8库房内正常照明的照度标准宜为 50 lx。5.9.9企业设置的自动控制系统、消防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均应设置备用电源。5.9.10应急柴油发电机房不应附
44、建于库房,并应符合 GB 50161 的规定。5.9.11库区 20 kV 及以下的高压线路宜采用埋地敷设。引入库房的 1 kV 以下低压线路的敷设应符合GB 50161 的规定。6安全作业6.1储存6.1.1库区应保持环境整洁。库房内产品存放量不应超过该库房核定药量。库房内卫生整洁,无杂物、通道畅通。产品分品种堆码平稳、整齐。6.1.2库房内烟花爆竹堆垛应留有检查、清点、装运的通道。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0.7 m,堆垛距内墙壁距离不宜小于 0.45 m;通往安全出口的主通道宽度不应小于 1.5m。每个堆垛的边长不应超过10 m,高度不应超过 2.5 m。应在地面画定置线,在墙面画定高线。
45、6.1.3库房温度控制范围应为-20 45,相对湿度控制范围为 50%85%。库房内应有温、湿度计,每天对库房内温、湿度进行检测记录。6.1.4库内产品箱体上应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运输包装标志、销售包装标志、流向登记标签和专营封签。标志应附在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上不脱落。6.1.51.3 级库房不应储存定级为 1.1G、1.2G 的烟花爆竹成品,不应存放非法生产的、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过期、变质、收缴的烟花爆竹不应与正常产品同库存放,禁止在烟花爆竹库房储存不属于烟花爆竹的其他危险物品。6.1.6严禁在库区闲置房、废弃房、临时建(构)筑物等不属于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场所内储存
46、烟花爆竹。样品陈列室中的样品应是无药样品。6.1.7过期、收缴以及其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烟花爆竹,应及时、妥善销毁或有销毁计划和处置方案。6.2装卸DB50/T 867.532023116.2.1装卸前应打开库房相应的安全出口;机动车应熄火平稳停靠在库房门前 2.5 m 以外,严禁直接进入库内装卸。应单件装卸,不应有碰撞、拖拉、抛摔、翻滚、摩擦、挤压等操作行为,不应使用铁撬等铁质工具。6.2.21.3 级库房定员不超过 8 人。装卸烟花爆竹成品,进入库房人员不应超过该库房定员。6.2.3装卸人员应着棉麻质工作服,不应赤膊或穿着钉底鞋、拖鞋和产生静电积累、易燃的化纤衣服上岗作业。6.2.4严禁在
47、库房区域内进行钉箱、分箱、成箱等作业,烟花爆竹库区内物品应整箱(件)出入。6.2.5库房装卸使用的手推车、板车车(架)脚应为木质或包裹橡胶,车轮外沿应是橡胶制品,周边应安装围板,运送产品堆码高度不应超过运输工具围板。6.2.6来源不清和性质不明的烟花爆竹成品不应入库;如包装损坏需更换时,应在指定的安全地点操作。6.2.7烟花爆竹的装卸作业宜在白天进行,押运员应在现场监装,无关人员和车辆禁止靠近。6.2.8雷雨、暴风等恶劣天气,禁止进行装卸作业;路面有冰雪时,应采取防滑措施。6.2.9装卸作业结束后,作业场所应清理干净,防止遗留,并与库管员做好交接。6.3运输和配送6.3.1库区运输烟花爆竹的主
48、干道中心线与库房的距离不应小于 10 m。6.3.2库区内的道路纵向坡度应符合下列规定:a)汽车运输危险品,道路纵坡不宜大于 6%;山区受限区域,不应大于 8%。b)电瓶车运输危险品,道路纵坡不宜大于 4%;山区受限区域,不应大于 6%。c)手推车运输危险品,道路纵坡不宜大于 2%;山区受限区域,不应大于 4%。6.3.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均应取得道路运输许可,并按规定年检。6.3.4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应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6.3.5企业应向零售经营者或者零售经营场所提供烟花爆竹配送服务。企业不应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花爆竹,不应向零售经营者销售礼花弹
49、等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6.3.6配送烟花爆竹的车辆应采用烟花爆竹专用运输车,车辆配备灭火器,设置明显的爆炸危险品标志,安装卫星定位系统,且年检合格。配送车辆不应混装其它物品,除驾驶员和押运员外,不应有其他人员搭乘。6.3.7进入库区的车辆排气管应安装阻火器。车辆行车速度不超过 15 km/h。6.3.8对进出库区的从业人员、外来人员、车辆如实登记记录,随时掌握库区人员和车辆的情况。记录内容完整,字迹清晰,签字手续完备。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库区。7安全管理7.1机构和职责7.1.1企业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管理工作。7.1.2企业应组织
50、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安全生产检查计划),明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并将企业年度目标分解到各级组织(包括各个管理部门、班组),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定期考核目标完成情况。7.1.3企业应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并加强对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7.1.4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DB50/T 867.53202312a)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b)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c)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d)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