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麦多课文档分享! | 帮助中心 海量文档,免费浏览,给你所需,享你所想!
麦多课文档分享
全部分类
  • 标准规范>
  • 教学课件>
  • 考试资料>
  • 办公文档>
  • 学术论文>
  • 行业资料>
  • 易语言源码>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麦多课文档分享 > 资源分类 > PDF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DB11 T 2179-2023 河湖水系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范.pdf

    • 资源ID:1540578       资源大小:832.78KB        全文页数:19页
    • 资源格式: PDF        下载积分:5000积分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000积分(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DB11 T 2179-2023 河湖水系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范.pdf

    1、ICS 91.020 CCS P 01 DB11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21792023 河湖水系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范 Standard of construction of sponge sity river and lake system 2023-12-25 发布 2024-04-01 实施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DB11/T 21792023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5 目标与指标.4 防洪排涝.4 水质保护与改善.4 生态保护与修复.5 滨水景观塑造.5 雨水资源利用.5 6 技术措施.5 空间管控.5 防洪排涝.6

    2、水质保护与改善.6 生态保护与修复.7 滨水景观塑造.8 雨水资源利用.9 7 监测与标识.9 附录 A(资料性)北京市主要河道(段)防洪排涝标准.10 附录 B(资料性)河流生态护岸类型表.13 参考文献.16 DB11/T 2179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中关村海绵城市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清河管理处。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书函、战楠、严玉林、于

    3、磊、史海波、王志丹、卢亚静、张义、张跃武、石海贤、王宏伟、韩殿微、张蕾、杨兰琴、楼春华、熊瑛、时晓宁、曹文雪、韦明杰、孟凡臣、孔雪林、苏林青、吉利娜、薛知宜、李雪 DB11/T 21792023 1 河湖水系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河湖水系海绵城市建设的基本要求、目标与指标、技术措施等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及河湖绿化控制线之间区域内的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建设和治理,其它河湖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4、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 18921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GB 50179 河流流量测验规范 GB 50201 防洪标准 GB 50513 城市水系规划规范 GB 50707 河道整治设计规范 GB 50773 蓄滞洪区设计规范 GB/T 50805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GB 51174 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 GB 51222 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 GB/T 51345 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 SL/T 800 河湖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技术导则 DB11/685 海绵城市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DB11/T 75

    5、8 中小河道综合治理 规划导则 DB11/T 1436 海绵城市集雨型绿地工程设计规范 DB11/161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T 1673 海绵城市建设效果监测与评估规范 DB11/T 1720 城市雨水管渠流量监测基本要求 DB11/T 1722 水生态健康评价技术规范 DB11/T 1743 海绵城市建设设计标准 DB11/T 1888 海绵城市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DB11/T 1937 河道水环境维护和河道绿地管护分级作业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海绵城市 sponge city DB11/T 21792023 2 通过

    6、城市规划、建设的管控,从“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着手,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技术措施,统筹协调水量与水质、生态与安全、分布与集中、绿色与灰色、景观与功能、岸上与岸下、地上与地下等关系,有效控制城市降雨径流,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行为对原有自然水文特征和水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使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抵御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有利于达到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城市水资源、改善城市水环境、保障城市水安全、复兴城市水文化的多重目标。来源:DB11/685-2021,2.1.1 河湖水系海绵城市建设 th

    7、e sponge city construction in the rivers and lakes 在城乡建设中落实海绵城市理念,对河湖水系进行保障防洪排涝安全、水质保护与改善、生态保护与修复、雨水资源利用、滨水景观塑造、历史文化传承等的一系列活动。临水控制线 control line adjacent to water 为保障河势稳定、行洪安全和维护河流健康生命的基本要求,在河道上开口内临水一侧顺水流方向划定的控制线。一般为低标准洪水治导线或滩槽分界线。设计洪水淹没线 inundation line of design flood 河道治理标准洪水淹没范围的边界线,应根据一维或二维数学模型

    8、计算获得,有条件的可结合物模试验结论、历史洪痕调查成果等综合分析确定。河湖水系蓝线 blue line of rivers and lakes 城市规划确定的河道、湖泊、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包括地表水体的规划用地界线和保护与控制用地界线。河湖地表水体的规划用地界线以地表水体上开口线划定,河湖地表水体的保护与控制用地界线以地表水体绿化控制线进行划定。河湖管理范围 management scope of rivers and lakes 依法划定的河湖管理范围。有堤防的河湖,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含可耕地)、行洪区,岸边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湖泊,其管理

    9、范围根据设计洪水位或者参照历史最高洪水位确定。河湖保护范围 protection scope of rivers and lakes 在河湖管理范围的周围,根据河湖重要程度、保护河湖功能的需要,确定的河湖保护范围及具体边界。滨水建筑控制区 building control scope in waterfront area 河湖绿化控制线外至滨水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区域。DB11/T 21792023 3 滨水建筑控制线 building control line in waterfront area 河湖绿化控制线外滨水建筑区域界限,是保证滨水城市环境景观的共享性与异质性的控制区域。来源:GB 5

    10、0513-2016,2.0.9,有修改 河湖生态缓冲带 ecological buffer zone of rivers and lakes 陆地生态系统与河湖水域生态系统之间的连接带和过渡区,包括从河湖多年平均最低水位线向陆域延伸一定距离的空间范围,其主要功能是隔离人为干扰对河湖负面影响、保护河湖生物多样性、减少面源污染。河道防汛特征水位 river flood control characteristic water level 依据防护对象和堤防状况等要素划定的河道警戒水位和保证水位的统称。警戒水位是指江河堤防普遍临水,堤防可能发生险情,需要动员社会力量进行防守的起始水位;保证水位是保证

    11、堤防工程安全运行的上限水位。水生态空间 water ecological space 河流、湖泊、水库、湿地、蓄滞洪涝区的管理和保护范围,或淹没范围内的空间区域。生物滞留设施 bio-retention measure 在地势较低的区域通过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系统滞蓄、净化雨水径流的设施,由植物层、蓄水层、土壤层、过滤层(或排水层)构成。包括:雨水花园、雨水湿地等。来源:DB11/685-2021,2.1.21 植被缓冲带 grass buffer 指坡度较缓的植被区,经植被拦截和土壤下渗作用减缓地表径流流速,并去除径流中的污染物。来源:DB11/T 1743-2020,2.0.15 平原建设区

    12、河湖 rivers and lakes in plain construction area 位于北京市100米等高线以下(含延庆小平原)、城市开发边界以内的河湖。平原非建设区河湖 rivers and lakes in plain non construction area 位于北京市100米等高线以下(含延庆小平原)、城市开发边界以外的河湖。山区河湖 rivers and lakes in mountain area DB11/T 21792023 4 位于北京市100米等高线以上区域的河湖。4 基本要求 本文件所述河湖水系包括河流、湖泊和与其连接的湿地等自然或人工水体,不包括以供水为主要

    13、功能的河渠和湖、池、库。河湖水系海绵城市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河湖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应符合有关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水生态空间管控规划、城市水系规划、流域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和市、区两级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要求。河湖水系海绵城市建设应优先保障防洪排涝,并统筹采取水域空间管控、水质保护与改善、生态保护与修复、雨水资源利用、滨水景观塑造、历史文化传承等措施,注重保护原有的自然生态,尊重自然本底。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规划应按照海绵城市的理念,确定河湖水系的防洪排涝要求,水功能区划及水质保护目标,河湖治理及保护管理任务、措施和实施方案等内容。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应明确河湖水系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14、河湖水系海绵城市建设应遵循因地制宜、安全生态、水陆统筹、系统治理的原则,在划定的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开展,并对上游汇水区来水的量和质提出明确的要求。排入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的雨水排口汇水区,应采取有效的海绵城市建设措施,将排水的流量和水质控制在有关要求限定的范围内。有水文化遗产的河湖水系,应进行水文化遗产保护,根据需要适度修复和展示水文化遗产。河湖水系海绵城市建设应与周边的城市园林绿化系统、开放空间系统等有机融合,促进城市空间结构的优化。地表污染严重区域的雨水未经净化处理不应直接排入河湖。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不应堆放垃圾。5 目标与指标 防洪排涝 5.1.1 河湖水系海绵城市建设应保障河道的防洪

    15、和排涝能力达到现行防洪标准和排涝标准,并符合GB50201、GB/T 50805、GB 51222、DB11/T 1743 的要求和国土空间规划,缺乏资料时可参考附录 A 确定。5.1.2 河道海绵城市建设应使河道纵向畅通,横断面的行洪过流能力达到规划设计要求,不出现阻水段。水质保护与改善 5.2.1 河湖水系海绵城市建设应保障水体水质达到现行有关规划等文件确定的水质目标,并满足国、市控两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要求。DB11/T 21792023 5 5.2.2 排入河湖水系的排水口,水质应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雨水的水质控制指标应根据受纳水体的水功能区划标准和汇水区径流特点确定。5.2.3 再

    16、生水厂的补水水质不应低于河湖水系功能区水质要求。生态保护与修复 5.3.1 河湖水系海绵城市建设应以水生态健康程度达到 DB11/T 1722 的健康等级为目标。5.3.2 城市规划区内除生产性岸线及必要的防洪岸线外,新建、改建及扩建城市河湖水系的生态性岸线率不宜小于 70%。滨水景观塑造 5.4.1 应根据河段所在区位、两侧滨河空间功能、河道资源特色等,因地制宜塑造历史风貌型、公共活力型、自然生态型等形式的滨水景观。5.4.2 位于首都功能核心区的河湖水系,宜充分利用滨水历史遗存塑造历史风貌型滨水景观。5.4.3 位于平原建设区,周边以商业金融用地、文化娱乐用地、体育用地、旅游设施用地为主的

    17、河道,宜与滨水建筑控制区相结合,宜塑造益于全民共享的公共活力型滨水景观。5.4.4 位于山区或平原非建设区,周边以生态景观绿地、非建设用地为主的河道,宜塑造自然生态型滨水景观。雨水资源利用 5.5.1 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除主流区和巡河路以外,可绿化区域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应小于 90%,年径流污染削减率不应小于 70%。5.5.2 依据 DB11/T 1673,入河湖雨水排口雨水,悬浮物(SS)浓度小于 30mg/L 的部分,可计入资源化利用的雨水量,纳入排水区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的核算,可作为景观生态河道补水、用于绿地灌溉等。6 技术措施 空间管控 6.1.1 应依据划定的河湖的临水控制线、

    18、设计洪水淹没线、蓝线、滨水建筑控制线等控制性管理线,及确定的河湖管理范围、河湖保护范围和滨水建筑控制区和河湖水系的水生态空间范围,分析梳理空间用地、建设设施等基础信息及存在的问题,科学制定管控要求。6.1.2 临水控制线以内的河道主流区,不应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应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高秆作物;不应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6.1.3 临水控制线与设计洪水淹没线之间的滩地洪水淹没区,可建设必要的水利设施和穿(跨、临)河基础设施和不影响行洪的平台、步道等休憩设施,不应建设影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应种植阻碍行洪的稠密林木、高秆农作物。6.1.4 设计洪水淹没线与河道

    19、上开口线之间的滩地保护区不应进行生产生活等建设活动。6.1.5 河道上开口线与河道管理范围线之间的岸线管理区,不应开展影响堤防安全的生产、生活等建DB11/T 21792023 6 设活动,宜结合园林绿化等需求,共同营造滨水岸线景观。防洪排涝 6.2.1 河湖水系防洪工程建设应符合 GB/T 50805 中的相关规定。位于蓄滞洪区的河湖水系海绵城市建设,应符合 GB 50773 中的相关规定。6.2.2 应依据流域或河道的防洪排涝规划和 GB 50201、GB 50707 的有关规定,建设和完善河道防洪排涝工程设施。6.2.3 对于需要通过调整河道平面形态实现防洪排涝目标的河道,平面形态选择应

    20、符合以下要求:a)平原建设区河道平面形态应协调好与城市建设用地、城市道路、滨河绿地的关系,适度调整河道岸线形态,营造自然蜿蜒的河流走向,与沿线景观生态空间相得益彰;b)平原非建设区河道断面应保持或恢复河道的天然形态,宽窄结合,宜采用复式或梯形断面形式。滩地较宽阔的河段,结合两岸区位功能和需求特征,可适度布置不影响行洪的多样化活动设施。具备空间条件的平原建设区河道也可参照执行;c)山区河道应维持天然河道形态,河道断面应利用原有地形,以自然生态形式为主,减少人为干扰,保护原有生态系统。穿越村庄、基本农田等需重要保护的设施处,河道断面可适当调整进行避让或采取其他安全防护措施。水质保护与改善 6.3.

    21、1 河湖水系海绵城市建设应根据河湖水系的功能定位和水质目标评估水体水质达标情况,进行必要的水质保护与维护。6.3.2 河湖水系的水质保护应统筹开展入河点、面源控制、岸坡水土保持、水体内源治理和水体水质维护。6.3.3 控制入河点源污染应完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采取有效措施将污水全部截流到污水处理厂,污水不应直排入河,并控制混流雨水排放口、合流制溢流排放口的污染负荷。6.3.4 控制入河面源污染应对入河雨水排放口,按照 DB11/685、DB11/T 1888 在汇水区加强海绵城市源头减排设施建设,在汇流过程中建设调节减污设施,因地制宜在滨河绿化带建设末端净化设施,调节径流峰值流量,提高水质。6.

    22、3.5 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减控应选择采用调整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药化肥使用效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畜禽养殖专项治理等措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应符合 DB11/1612 的相关规定。6.3.6 对于城镇建设区应根据屋面、庭院、道路、绿地等不同下垫面特点以及排水管网和排水泵站的类型,采取绿化屋面、透水铺装、下凹式绿地、生物滞留、调蓄排放等措施,减控排放雨水的流量和污染负荷。6.3.7 应根据径流面源污染物向附近河湖水体的输移规律选用生态沟渠、土壤渗滤、前置塘、滨水缓冲带、小微水体修复等雨水净化技术进行污染物削减,雨水净化技术要求应符合 GB 50400 的相关规定。6.3.8 雨水排放口可设置拦污

    23、栅、拦污索等拦污设施,拦污设施的设置不应影响河道行洪排水能力,并应通过自动或人工方式定期进行污染物清理。DB11/T 21792023 7 6.3.9 合流制溢流排口应采取溢流污染控制措施,通过控制溢流频次和水质,降低溢流对河道的影响。具备改造条件的合流制溢流口,应首先考虑进行彻底分流改造;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应在末端通过合理设置截流坎、截流堰等截流设施,且在排口入河前设置调蓄设施进行调蓄,保证旱季合流制溢流口无污水排河,雨天降低合流制排口溢流次数,从而减少雨天入河溢流污染。6.3.10 合流制溢流排口应设置气味拦截帘或其它气味拦截装置。规模较大的排口应设置气味检测装置,必要时加装臭气处理装置。

    24、6.3.11 河道边坡应按照有关标准做好水土保持,防止水土流失,避免岸坡泥土被雨水和灌溉用水冲入河道。6.3.12 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河湖岸坡径流入河水量和污染负荷。在河湖岸坡应预留通过生态缓冲等措施净化雨水的排水路径。坡顶宜设置植草沟、下凹式绿地、岸肩挡墙、草石隔离带等措施,拦截削减外来地表径流和污染负荷。坡面宜分段设置排水管、水簸箕等排水设施并与坡顶截流设施连通。坡脚宜配套设置集水、沉沙和消力设施。6.3.13 内源治理包括底泥清淤处置、原位处理等。底泥清淤处置应满足下列规定:a)应在河湖底泥调查基础上明确污染底泥清淤范围和深度,进行无害化处理后采用合理的方式进行生态清淤和淤泥处置;b)可

    25、在合理分析基础上采用覆盖、固化、微生物等技术进行底泥原位处理。6.3.14 常年流水河道宜 35 年对淤泥进行一次勘测,内容应包括淤积厚度、泥质等,根据勘测结果进行淤泥评价。6.3.15 应对河湖水系中的水草种类、密度、高度等进行控制,构建益于水体自净的水生植物生境。6.3.16 河湖水体水质维护宜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有关要求,因地制宜选择人工曝气增氧、生物浮床、河道生物接触氧化、水系连通、活水循环、自然生物处理、除藻技术、生态沉床、湖泊生态系统构建等水环境治理修复技术,并应做好汛期使用管理,防止影响河道行洪。6.3.17 应根据河道所在的区域,按照 DB/T 1937 中的分类分级作业要求,进

    26、行河道水环境维护和河道绿地管护。生态保护与修复 6.4.1 应在河湖水系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划分生态保护与修复的区域,识别河湖岸带退化驱动因子和修复限制条件,确定生态修复目标,筛选修复措施,进行系统化的保护与修复。6.4.2 对于生态环境现状较好、无人为干扰或仅有轻度干扰的河段及岸带,宜采取封育与自然恢复措施,避免和减少人为干扰。对于已受人为干扰,存在不同程度生态退化,需要采取生态修复措施的河段及岸带,应采取适宜的生态修复措施。6.4.3 河湖水系生态修复应依据生态环境现状和修复限制条件,选择生态流量保障、形态修复、基底调整、植物群落修复、生境营造、生态岸线、物种配置等措施,使河湖管

    27、理和保护范围内的生态要素完整性、生物多样性、系统稳定性得以提升。6.4.4 对于规划有水的河道或河段,应按照 SL/T 800 计算生态流量,以目标不满足的控制断面为重点,采取生态水量优化配置,生态流量泄放及监控、生态流量调度与管理等措施保障生态流量。DB11/T 21792023 8 6.4.5 新开发建设区域的河湖水系应保持原有的自然形态和自然岸坡,宜宽则宽、宜弯则弯,不宜裁弯取直。河流形态应纵向坡度有缓急,横断面宜保留或恢复形式的多样性和不规则性。宜维持自然河床,保持河道垂向连通性。可利用既有砂石坑等设置深潭,在岸边营造浅滩、浅水湾,为水生动植物提供丰富多样的生存空间。6.4.6 基地调

    28、整对河道主流区和滩地淹没区,可选用生态疏浚、底泥掩蔽、底泥磷固定、垃圾清理及土壤换填等措施,其它区域可采用地形调整等措施。6.4.7 对于河道主流区和滩地淹没区,可通过种植适宜的沉水植物、浮叶植物、挺水植物进行植物群落修复。有防洪排涝需求的河段,不宜种植沉水植物、浮叶植物和大型木本植物。水位变动区植物应考虑河道及漫滩行洪要求,避免野生的乔灌木影响行洪效果,每年定期开展乔灌木清除。6.4.8 受人为活动影响大、河流地貌单元空间异质性差、水力条件单一、栖息地的退化或存在目标物种保护需求时,可采用生态堰、卵石群、固床技术等重建生态化的河道内地貌单元,具体方法参照 SL/T 800。6.4.9 重要水

    29、生生物栖息地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对象应为濒危、珍稀、特有水生生物及维持其生存繁衍所需的水文、水质、底质、植被等生境条件,主要措施应包括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保护与修复、洄游通道保护与恢复、增殖放流、替代生境、水温影响减缓、下泄饱和气体影响减缓等,具体方法参照SL/T 800。6.4.10 对于具有硬质护岸的河床和河道,在满足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宜依据场地条件、防冲要求、泥沙冲淤分析开展生态护岸修复改造,恢复河流自净能力与生态功能。常采用的生态护岸型式及材料类型示意见附录 B。护岸带主要是通过水生植物和湿生植物的合理构建来实现。有堤防的按堤防有关要求执行。6.4.11 设计洪水淹没线至河道绿化控制线

    30、的区域,宜分三个区进行植物配置:邻水区应选择根系发达、生长量大、固土力强、耐水湿水淹的乔灌树种;中间过渡区应选择根量多、根系分布广、改良土壤作用强,生长量大、生长稳定、抗逆性强的乔灌树种和草本植物;近陆区选择根系发达、生长旺盛、固土力强、氮磷营养物质吸收能力强的草本植物。6.4.12 山区河湖水系应尽量保持其自然生态本底,减少人工干预,确有必要时可通过恢复浅滩、河湾和深潭,鸟类及其他生物栖息地等措施提升生态功能,并应与清洁小流域建设相结合。6.4.13 对于平原建设区和非建设区河湖水系,应依据两岸空间、水面宽度、水体流速、水深、底泥等因素选择采用适宜的等水生态保护和修复措施。滨水景观塑造 6.

    31、5.1 城区河道在不妨碍行洪的前提下宜根据河道岸坡条件,设置亲水平台、水上栈道、沿水台阶等亲水设施。河道两侧空间局促且高差大时,可考虑在道路标高层设置二层观水平台,增加水体可视性;河道两侧空间充足、景观条件好的岸线,可采用亲水平台、栈道等设施提高亲水性,设计高程应高于警戒水位 50cm 以上。6.5.2 有条件的滨水岸边,可利用竖向高差形成循环水流,构建瀑布、跌水等,营造亲水景观。6.5.3 河道上开口线与滨水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区域内,符合透水条件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及广场等应设置为透水铺装地面。道路、广场及建筑物周边的绿地应设置下凹式绿地,充分发挥绿地对雨水的滞蓄、消纳和净化作用。DB11/T

    32、 21792023 9 6.5.4 宜结合滨水绿地优化滨水道路断面,打通空间断点,建立连续贯通的滨河慢行系统,提升垂直于河道的慢行通道密度,提升滨水空间慢行交通可达性,打造舒适宜人的滨水交通环境。雨水资源利用 6.6.1 河湖水系管理保护范围内的道路、绿地等下垫面所产生的雨水,应按照 DB11/685、DB11/T 1436、DB11/T 1743 的有关要求,选择采用湿地、生态沟、下凹式绿地、透水铺装、生态塘、生物滞留带等设施进行净化,并达到相关标准后排入河湖水体,作为资源化利用的水量。6.6.2 有条件的河湖宜通过拦蓄调度实现资源化利用。利用河湖进行雨水调蓄时,应按照 GB 51174 确

    33、定调蓄规模、调蓄水位和调蓄方式。7 监测与标识 接入河湖水系的排水口应按照 DB11/T 1720 设置或预留便于进行流量监测和水质采样的条件。排水口流量与水质监测设施宜设置或预留接入智慧水务等管理平台的条件。应在河道边坡设置标记,标明河道防汛特征水位线等。在洪涝风险区域及河段、内涝风险区域及河段应设置警示牌等标识,标明不同重现期的洪涝水位等信息。DB11/T 21792023 10 附录A (资料性)北京市主要河道(段)防洪排涝标准 A.1 北京市主要河道(段)的防洪排涝标准应以最新相关规划为准,本附录所列仅供参考。A.2 北京市五大干流河道规划防洪标准见表 A.1。表A.1 北京市五大干流

    34、河道规划防洪标准 干流名称河段 河长(km)河道治理 标准 堤防标准 左堤 右堤 永定河三家店卢沟桥 17.4 100 年 可能最大洪水(200 年)100 年 卢沟桥北天堂 6.7 200 年 100 年 北天堂梁各庄 53.9 100 年 100 年 北运河沙河闸北关闸 48.1 50100 年 50100 年 50100 年 北关闸榆林庄闸 19.5 100 年 100 年 100 年 榆林庄闸市界 15.9 50 年 50 年 50 年 潮白河汇合口牛栏山橡胶坝 19.1 50 年 50 年 50 年 牛栏山苏庄橡胶坝 21.5 50 年 50 年 苏庄兴各庄橡胶坝 27.9 50 年

    35、 50 年(100 年)兴各庄橡胶坝市界 20.8 50 年 50 年 泃河 海子水库下纸寨 15.3 20 年 20 年 20 年 下纸寨洳河口(新城段)11.1 50 年 50 年 50 年 洳河汇入口市界 9.7 20 年 20 年 20 年 拒马河拒马河 0.6 10 年 10 年 10 年 北拒马河 7.2 10 年 10 年 10 年 北支、中支 8.6 10 年 10 年 10 年 DB11/T 21792023 11 A.3 平原重要中小防洪河道规划防洪标准见表 A.2。表A.2 平原重要中小防洪河道规划防洪标准 序号河流水系河道名称流域面积(km2)平原河长(km)规划河段

    36、保护城镇 防洪标准 1 永定河 妫水河 682 18.5 永宁镇京新高速 重点镇 20 年 12.7 京新高速以下 延庆新城 50 年 2 西二道河50 12 莲花滩入妫水河 延庆新城 1020 年 3 古城河 129 24 后河入妫水河 村庄 20 年 4 门头沟 22 10.3 拉拉湖入永定河 门头沟新城 50 年 5 冯村沟 37 11 龙口灰库以下 门头沟新城 50 年 6 北运河 辛店一道河92 6.3 南口入河口 昌平新城 20 年 7 东沙河 265 13.2 水库坝下河口 昌平新城 50 年 8 北沙河 597 30.2 王家园水库沙河闸 昌平新城 20 年 9 高崖口沟163

    37、 32 温南路河口 昌平新城 20 年 10 幸福河 73 28 邓庄河口 昌平新城 20 年 11 蔺沟 377 4 京通铁路河口 一般镇 20 年 12 北运河 肖村河 71 6.5 铁路河口 一般镇 20 年 13 牤牛河(界)76 25 京引入蔺沟河口 顺义重点镇 20 年 14 南沙河 265 29 稻香湖闸以下 昌平新城 50 年 15 葫芦河 84.6 7.5 孟祖河分流口入蔺沟 昌平重点镇 20 年 16 孟祖河 34 21 南邵官高村以下 昌平新城 20 年 17 潮白河 怀河 994 10.9 怀柔水库入潮白河 怀柔新城 2050 年 18 雁栖河 328 11.3 北台上

    38、水库入怀河 怀柔新城 20 年 19 沙河 186 12 京引入雁栖河 怀柔新城 20 年 20 小泉河 36 9.4 红螺寺水库入怀河 怀柔新城 20 年 21 潮河 356 31 密云水库汇河口 密云新城 50 年 22 白河 118 27 密云水库汇河口 密云新城 50 年 23 泃河 洳河 496 19.2 新城界入泃河 平谷新城 50 年 24 小辛寨石河49 6.2 工业区北侧路河口 平谷新城 50 年 25 大清河 小清河 406 30 泄洪闸六环路 房山新城 2050 年 六环路市界 20 年 26 刺猬河 173 17 崇青水库入小清河 20 年 房山新城 50 年 27 哑

    39、叭河 67 4 京石高速河口 房山新城 20 年 28 大石河(琉璃河)1243 35 八十亩地大件路 房山新城 2050 年 大件路市界 已治理 20 年 29 丁家洼河25 11 圣地塑料厂大石河 房山新城 20 年 30 马刨泉河27 8.5 牛口峪水库入周口店河房山新城 20 年 31 夹括河 150 33 房易路河口 重点镇 1020 年 32 南泉水河74 16 南泉水河源头出境段 一般镇 1020 年 33 周口店河80 20 周口店河口 一般镇 20 年 DB11/T 21792023 12 A.4 重要河道排涝标准见表 A.3。表A.3 重要河道排涝标准 序号所属涝区 河道名

    40、称 流域面积(km2)河道长度(km)所属涝片 排涝城镇 排涝标准(年)1 永定河 永兴河 281 28.1 原天堂河 大兴新城 20 2 大龙河 142 23.2 龙河 大兴新城 20 平原区 3 小龙河 91 29.2 大兴重点镇 20 4 北运河 涝区 凤河 142 35.4 凤河 大兴重点镇 20 5 凤港减河 205 37.7 凤港减河 大兴新城、重点镇20 6 港沟河 118 8.3 港沟河 通州一般镇 20 7 新凤河 90.1 30.4 凤河 大兴新城 20 8 通惠排干 65 12.7 通惠排干以西 朝阳区、通州新城20 9 萧太后河 74.6 10.2 萧太后河 通州新城

    41、20 10 小中河 184 45.8 小中河 新城、首都机场 20 11 清河 174.828.7 中心城 中心城 50 12 坝河 154 22 50 13 通惠河 297 56 中心城、通州 1005014 凉水河 696.367 中心城、亦庄 50 15 潮白河 蔡家河 34.6 20 箭杆河 顺义重点镇 20 16 平原区 箭杆河下段 164 15.7 顺义重点镇 20 17 蓟运河 金鸡河 146 31.3 泃洳河以西顺义、平谷一般镇20 18 平原区 龙河 102 10 顺义、平谷一般镇20 DB11/T 21792023 13 附录B (资料性)河流生态护岸类型表 B.1 河流生

    42、态护岸类型见表 B.1。表B.1 河流生态护岸类型表 分类 生态护岸类型 适用条件 典型示意图 天然材料 植物护岸 适用于边坡土质条件较好、坡度平 缓(坡 比 1:2.5)、流 速1.0m/s 的河道。叠石护岸 适用于公园绿地、城镇段等景观要求较高区域的河道。石笼护岸 适用于水流流速较大、景观要 求一般的河道,根据岸后用地 条件,岸坡可陡可缓。木(竹)桩护岸 适用于岸坡稳定性尚可但需短 期坡脚防护、开挖受限需短期(一般考虑 3 年5 年)支护的小型河道。为延长木桩护岸的使 用期,桩顶宜尽量处于常水位 以下或对水位变动范围内桩体 进行环保防腐处理。DB11/T 21792023 14 表 B.1

    43、 河流生态护岸类型表(续)分类 生态护岸类型 适用条件 典型示意图 混凝土制品生态护岸 仿木桩护岸 适用于水力冲刷作用较小的中小河道。预制混凝土块护岸适用于水流流速一般、岸后用地条件好、生态景观要求一般的河道。预制混凝土块 挡墙护岸 适用于水流流速一般、不具备 缓坡条件、岸后为人群密集活 动区域,结构安全性、景观性要求较高的河道。生态混凝土、无砂混凝土护岸 适用于流速平缓的河道,用于水位变动区坡面护砌。土工合成 材料生态毯护岸 适用于岸坡坡度较缓、水流流 速平缓、对绿化率要求较高的 中小河道,风浪区可采用对应水土保护毯。DB11/T 21792023 15 表B.1 河流生态护岸类型表(续)分

    44、类 生态护岸类型 适用条件 典型示意图 生态袋护岸 适用于水流流速平缓、岸后用地条件好、生态景观要求较高的河道。土工格室护岸 适用于水流流速平缓、生态要求较高的郊野河道,根据岸后用地条件,可采用不同的铺设方式,岸坡可缓可陡。三维土工 网垫护岸 适用条件、主要特点、设计及施工技 术 要 点、检 验、管 养 要点。参见土工合成材料塑料三维土工网垫(GB/T 18744)。注:引自河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技术指南(环办水体函2021558 号)。DB11/T 21792023 16 参考文献 1 河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技术指南 2 北京滨水空间城市设计导则 3 北京市河道规划设计导则 4 北京市防洪排涝规划(京水务计2016196号附件)


    注意事项

    本文(DB11 T 2179-2023 河湖水系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范.pdf)为本站会员(inwarn120)主动上传,麦多课文档分享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麦多课文档分享(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