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160 CCS A 00 3305 浙江省湖州市地方标准 DB 3305/T 2192021 城市精细 化管理规 范 2021-12-28 发布 2022-1-1 实 施 湖州市市 场监督 管 理局 发 布 DB 3305/T 219 2021 I 目 次 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2 4 基 本原 则.3 5 管 理要 求.3 5.1 市政 公用 设施.3 5.2 市容 环境.10 5.3 照明 管理.16 5.4 环卫 管理.18 5.5 园林 绿化.24 5.6 交通 秩序.26 5.7 犬类 管理.29 5
2、.8 小区 管理.30 5.9 建设 施工.31 5.10 农贸(专 业)市场.36 6 评价.36 附录A(资 料性)城市 精细化 管理 评价 体系.37 参考文献.48 DB 3305/T 219 2021 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 文件 的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规 定起草。本文件 由湖 州市 综合 行政 执法局 提出 并归 口。本 文 件 起草 单 位:湖 州市综 合 行 政执 法 局、湖 州市住 房 和 城乡 建 设局、湖州市 公 安 局交 通 警察 支队、杭 州方 量企 业管 理有 限公司。本 文 件 主要 起 草人
3、:徐一青、褚 利兵、丁磊、沈洋、张 艳 雯、陈 伟林、曹建丽、张勇、杨 敏东、赵梦梦。DB 3305/T 219 2021 III 引 言 城 市 管 理是 城 市经 济 和社会 发 展 的重 要 组成 部 分,是 加 快 城市 化 进程 和 建设现 代 化 城市 的 重要 保障,是构 建 和谐 社 会的 基础 性 工作。随着 城 市发 展、社 会进 步,城 市 管理 逐渐 从 粗放 型 管理 向 集约化管理转变,为了实 现 无 缝 隙、全 覆 盖、无 死 角 的 城 市 精 细 化 管 理,提 高 城 市 管 理 效 能,改 善 城 市 生产、生 活环 境,提升 城市 品位,需要 对城 市管
4、 理的 各方面 内容 进行 标准 化。浙 江 省 先行 建 设共 同 富裕示 范 区,湖州市作为“绿水 青 山 就是 金 山银 山”理念 的 诞 生地,要做 好践行该 理 念 的模 范 生,成为 全 省领 先 的城 市 精细 化“标 杆城 市”。湖 州市 坚持 以 人民 为 中心、以绿色为 底 色,推 进数 字 化改 革,完 善功 能 布局,优化 公共 服 务,探 索构 建 智慧 城市 实 践创 新 体系,推动共同富裕。本 文件 将 湖州 市的 城市 精细化 管 理 划分 成十 个 部分,并以 提 供参 考评 价 指标 的 方式 指 导标准实施效 果的 监测。DB 3305/T 219 202
5、1 1 城 市精细 化管理规 范 1 范围 本 文 件 规定 了 城市 精 细化管 理 的 术语 和 定义、基本原 则、管理 要 求和 评 价的内 容,其中 管 理要 求规定了 市 政 公 用 设 施、市 容 环 境、照 明 管 理、环卫管理、园 林 绿 化、交 通 秩序、犬类管理、小 区 管理、建 设施 工和 农贸(专 业)市 场 的 内容。本文件 适用 于 城 市精 细化 工作的 管理。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 列 文 件中 的 内容 通 过文中 的 规 范性 引 用而 构 成本文 件 必 不可 少 的条 款。其中,注 日期 的 引用 文件,仅该 日 期对 应 的版 本适 用 于本 文
6、件;不 注日 期的 引 用文 件,其 最 新版 本(包 括所 有 的修 改 单)适用于本 文件。GBJ 124 道路 工程 术语 标 准 GB 5749 生活 饮用 水卫 生 标准 GB 7959 粪便 无害 化卫 生 要求 GB/T 10001.9 公共 信息 图形符 号 第9部 分:无障 碍设施 符号 GB 10070 城市 区域 环境 振 动标准 GB 12523 建筑 施工 场界 环境噪 声排 放标 准 GB 14554 恶臭 污染 物排 放标准 GB 18483 饮食 业油 烟排 放标准 GB 18485 生活 垃圾 焚烧 污染控 制标 准 GB/T 18772 生 活垃 圾卫 生填
7、埋 场环 境监 测技 术要 求 GB 22337-2008 社 会生 活 环境噪 声排 放标 准 GB/T 32063 城 镇供 水服 务 GB 50009 建筑 结构 荷载 规范 GB 50180 城市 居住 区规 划设计 标准 GB 50243 通风 与空 调工 程施工 质量 验收 规范 GB/T 50280 城市 规划 基 本术语 标准 GB 50763-2012 无 障碍 设 计规范 GB 50869 生活 垃圾 卫生 填埋处 理技 术规 范 GB/T 50893 供 热系 统节 能改造 技术 规范 GB 51038-2015 城 市道 路 交通标 志和 标线 设置 规范 CJJ 58
8、 城 镇供 水厂 运行、维护 及安 全技 术规 程 CJJ 68 城 镇排 水管 渠与 泵站运 行、维护 及安 全技 术规程 CJJ/T 82 园林 绿化 工程 施工及 验收 规范 CJJ 88 城 镇供 热系 统安全 运行 技术 规程 CJJ 90 生 活垃 圾焚 烧处 理工程 技术 规范 CJJ 92 城 市供 水管 网漏 损控制 及评 定标 准 CJJ 99 城 市桥 梁养 护技 术规范 DB 3305/T 219 2021 2 CJJ 134 建筑 垃圾 处理 技术 标准 CJJ/T 174 城 市水 域保 洁 作业及 质量 标准 CJJ 203 城镇 供热 系统 抢 修技术 规程 C
9、JJ 207 城镇 供水 管网 运 行、维 护及 安全 技术 规程 CJJ/T 226 城 镇供 水管 网 抢修技 术规 程 CJJ/T 287 园 林绿 化养 护 标准 JGJ/T 163 城 市夜 景照 明 设计规 范 QC/T 935-2013 餐 厨垃 圾 车 DB33/T 700 户 外广 告设 施技术 规范 DB3305/T 193 餐 饮业 专 用烟道 加装 实施 规范 3 术语和 定义 GB/T 50280、GBJ 124 界 定 的以及 下列 术语 和定 义适 用于本 文件。3.1 城市精 细化 管理 urban refined management 通 过 城 市管 理 中
10、规 则 的系统 化 和 精细 化,运 用 程序化、标 准化 和 数据 化 的手段,使 城市 管 理各 单元精准、高 效、协同 和持 续运行。3.2 行进盲 道 directional indicator 表 面 呈 条状 形,使 视 觉障碍 者 通 过盲 杖 的触 觉 和脚感,指引 视 觉 障碍 者 可直接 向 正 前方 继 续行 走的盲道。来源:GB 50763-2012,2.0.3 3.3 提示盲 道 warning indicator 表 面 呈 圆点 形,用 在 盲道的 起 点 处、拐 弯处、终点处 和 表 示服 务 设施 的 设置 以 及 提 示视 觉 障碍 者前方将 有不 安全 或
11、危 险状 态 等,具有 提醒 注意 作用 的盲道。来源:GB 50763-2012,2.0.4 3.4 缘石坡道 curb ramp 位 于 人 行道 口 或人 行 横道两 端,为了 避 免人 行 道路缘 石 带 来的 通 行障 碍,方便 行 人 进入 人 行道 的一种坡 道。来源:GB 50763-2012,2.0.1 3.5 城市家 具 urban furniture 城 市 中 各种 户 外环 境 设施,包 括 信息 设 施,卫 生设施,安 全设 施,娱 乐 服务设 施,交通 设 施以 及艺术景 观设 施。3.6 城市 道 路照 明设 施 urban road lighting faci
12、lities 道 路 照 明的 光 源、灯 具及配 件、灯杆、配电 箱、地上 地 下 管线、工作 井、变压 器、配电 室、附 属设备等 设施。3.7 户外招 牌 outdoor signboard DB 3305/T 219 2021 3 临街单 位和 店铺 设置 的用 于表明 本单 位或 经营 店铺 名称的 设施。3.8 户外广 告设 施 outdoor advertising facilities 利 用 建 筑物、构筑 物、场地 设 置 的灯 箱、霓 虹 灯、电 子 显 示装 置、展 示 牌、实 物 造 型广 告 以及 其他形式 的向 户外 空间 发布 广告的 设施。4 基本原 则 4.
13、1 科学性。分 析与 把握 管理 的规律 和特 点,采取 定性 和定量 相结 合的 方式,提 升精细 化管 理水 平。4.2 系统性。评 估与 改进 管理 的环节 和内 容,开展 全时 空、全 流程、全 覆盖 的精 细化管 理工 作。4.3 实用性。将精 细化 管理理 念与具 体工作 要 求 相结合,将城 市管理 与市 民需求 精准对 接,着 力 解 决城市管 理问 题,切实 提升 城市环 境品 质。4.4 前瞻性。以城 市发 展为导 向,以 数字化 改革 为引领,不断 创新管 理方 式和手 段,提 升城市 管 理 服务能力。5 管理要 求 5.1 市政公 用设 施 5.1.1 道路 5.1.
14、1.1 总则 5.1.1.1.1 道路占 用、挖 掘应 经过行 政审批 并按审 批内 容进行 道路开 挖,主 管部 门应进 行日常 巡查 工作,巡查 中 发现 违 章占 道、挖 掘行 为 或与 审 批事 项不 符 等情 况,应 及 时制 止并 上 报,严 肃追 究 施工单位责任。5.1.1.1.2 城市道路 应定期进 行日常 巡查、检 测评价,并应根 据评价结 果制定年 度维修 计划及中 期 道路养护 规划。5.1.1.2 基本要 求 5.1.1.2.1 车行道 5.1.1.2.1.1 道路纵 线直 顺,纵 横坡适 当,路 面平整 无碎 裂、无 沉陷坑 槽、无 突起 高差等 病害,道 路结构满
15、 足行 车承 载要 求。5.1.1.2.1.2 主、次 干道 完好 率 100%,支路、街 巷完 好率 99%。5.1.1.2.1.3 路肩稳 定密 实,无积 水、沉陷。5.1.1.2.1.4 车行道 主次 干道 面层 以及 支路、街巷 面层 平整 度标 准差不 应超 过 10 mm(用 3 m 直尺 测量)。5.1.1.2.1.5 井盖、雨水口 等道 路附属 设施无 明显 缺 失、损坏 和 松动;与路面 平行,无明显 突出、下陷,井 框高 差5 mm;排 水功能 完好,无 堵塞;车 辆、行 人通 过时 不动,无 明显声 响。5.1.1.2.1.6 道路相 关的 标志、标 牌、标线应 无破 损
16、、无缺 失。5.1.1.2.1.7 涵洞及 其构 筑物 应完 好、排水应 通畅。5.1.1.2.2 人行道 5.1.1.2.2.1 人行道 路表面 平整,横坡 适当,无 明显 松动、沉陷 坑槽、缺损、突起 高差等 现象,平整DB 3305/T 219 2021 4 度标准 差不 应超 过 5 mm(用3 m 直 尺测 量),人 行道完 好率 99%。5.1.1.2.2.2 道板与 道沿 顶面 平整,无 积水现 象。道板 间灌 缝饱 满,不 应有 翘动 现象。5.1.1.2.2.3 道沿外 边线直 顺,无缺角、掉面 现象,勾缝 严密、整洁坚 实,与 雨水 井衔接 处应安 砌 牢固、位 置准 确;
17、路沿 不应 阻水。5.1.1.2.2.4 道沿不应 有 混凝 土、石板、铁架 等引 坡。5.1.1.2.2.5 树池应 形状 规则 统一,边 线直顺;新 建树 池 的 长和 宽均不小于 1.5 m。5.1.1.2.2.6 宜在人 行道 口设 置警 示桩,发现 警示 桩毁 坏应 及时 修复。5.1.1.2.2.7 盲道型 材表 面应 防滑,盲 道的纹 路应 凸出 路 面 4 mm。5.1.1.2.2.8 盲道铺 设应 连续,应 避开 树木(穴)、电线 杆、拉线 等障碍 物,其他 设施 不应 占用盲 道。5.1.1.2.2.9 盲道的 颜色 宜与 相邻 的人 行道铺 面的 颜色 形成 对比,宜采
18、用中 黄色。5.1.1.2.2.10 盲道上 的导 向砖、止 步砖、缘石 坡道 位置 安装 正确,设施 完好。5.1.1.2.2.11 盲道按 其使用 功能分 为行 进盲道 和提示 盲道。行进 盲 道的 宽度宜 为 250 mm 500 mm,距围墙、绿化 带、树池边 缘 250 mm500 mm。如 无 树池,行进盲 道与 路缘石 上沿在 同一水 平面 时,距路缘石 不应 小 于 500 mm,行进盲 道比 路缘 石上 沿低 时,距 路缘 石不 应小 于 250 mm。行进 盲道 在起 点、终 点、转弯 处及 其 他有 需要 处 应 设提 示盲 道,当 盲道 的 宽 度不 大于 300 mm
19、 时,提 示盲 道的 宽 度应 大于行进 盲道 的宽 度。5.1.1.2.2.12 轮椅坡道的坡面应 平整、防滑、无反光。轮 椅坡道 应设置无障碍标志,无障 碍标志应符合GB/T 10001.9 要求。无障碍 标志 应纳 入城 市环 境或建 筑内 部的 引导 标志 系统,形成 完整 的系 统。5.1.1.2.2.13 缘石坡 道应 符合 下列 规定:a)缘石坡 道的 坡面 应平 整、防滑;b)石道的 坡口 与车 行道 之间 宜没有 高差,当 有高 差时 高出车 行道 的地 面不 应大 于 10 mm;c)宜优先 选用 全宽 式单 面坡 缘石坡 道。5.1.1.2.2.14 缘石坡 道的 坡度
20、应符 合下 列规定:a)全宽式 单面 坡缘 石 坡 道的 坡度不 应大 于1:20;b)三面坡 缘石 坡道 正面 及侧 面的坡 度不 应大 于 1:12;c)其他形 式的 缘石 坡道 的坡 度均不 应大 于 1:12。5.1.1.2.2.15 缘石坡 道的 宽度 应符 合下 列规定:a)全宽式 单面 缘石 坡道 的宽 度应与 人行 道宽 度相 同;b)三面坡 缘石 坡道 的正 面坡 道宽度 不应 小 于 1.2 m;c)其他形 式的 缘石 坡道 的坡 口宽度 均不 应小 于 1.5 m。5.1.1.2.3 地下通 道 5.1.1.2.3.1 地下通 道应 保持 洁净,无 痰迹 及 散落 垃圾,
21、无 积水,无积 尘,地面 见本 色。5.1.1.2.3.2 阶梯(含电梯 阶梯 及其侧 面)、扶手栏 杆、墙面、天花板 等应整 洁美 观,墙 面无陈 旧 破损的广 告。5.1.1.2.3.3 果壳箱 外观 整洁,无 污迹,无漫 溢垃 圾,分类 准确。5.1.1.2.3.4 人行地 道雨 水井 沟槽(含 地沟)应通 畅干 净。5.1.1.2.3.5 指示牌 整洁 无污 迹;消防 器材 功 能完 好,保持 清洁,无积 灰。5.1.1.2.3.6 照明设 施完 好,能正 常运 行,保 持清 洁。5.1.1.3 维护要 求 5.1.1.3.1 修复人 行道时 应用 同材质、同色 彩、同 规格 的修复
22、材料。修复材 料除 符合强 度要求 外,还应具有 防滑、耐 磨性 能。DB 3305/T 219 2021 5 5.1.1.3.2 道路维护作业应减少对交通的干扰和影响,避开交通高峰期,根据交通条件采取局部封闭。5.1.1.3.3 城市道 路路 面维 修铣 刨期 间,应 采取 洒水 等降 尘措 施,并 在铣 刨 后 48 小时 内 摊铺沥 青。5.1.1.3.4 养护维 修人员 进行 养护维 修作业 时,应 保证 行人通 行畅通,做好 绕行、避让 的提示;应 穿着 统 一的 安 全标 志 服,作业 场 所应 围 挡规 范、安 全标 志 醒目;围挡 外 设置 公示 牌,明 确 联系 方 式与监督
23、 电 话;夜 间施 工 设置 警示 灯;现 场 材料、设备 整齐 有 序;控 制扬 尘 措施 到位。施工 完 毕后 应 及时平整现场、恢 复路 面、拆除 防护设 施。5.1.1.3.5 道路巡 查频 率按 道路 养护 等级制 定,符合 表 1 的 规 定。当 雨季、遇 自然 灾害 或突发 事件 时应适当 增大 巡查 频率。表1 道路巡 查频 率 城镇道路养护等级 道路类型 巡查频率 等 快速路、主干路、广场、商业繁华街道、重要生产区 道路、外事活动路线、游览路线 1 次/每日 等 除等养护以外的次干路、步行街及支路中的商业街道 1 次/每2 日 等 除、等以外的支路 1 次/每3 日 5.1.
24、1.3.6 道路维 护作业 根据 道路养 护等级 应在 2 日5 日 内 完工。其中 等养 护等 级 2 日内 修复完毕,、等养 护等 级 5 日内 修复完 毕。遇突发 性特殊 情况可 顺延,影响 交通和 安全的 情况 应采 取临时处 理措 施。5.1.2 桥梁 5.1.2.1 基本要 求 5.1.2.1.1 钢梁桥、拱桥等特殊结构桥梁,涂装应工序齐全、粉刷层保持整洁,无脱落,构件无锈蚀。5.1.2.1.2 桥面保持平整,结构完好,无裂缝、坑槽、拥包、车辙、积水、沉陷、碎边、桥头跳车等。5.1.2.1.3 人行道 方砖 无松 动、损坏;墩台 混凝 土无 剥落、露 筋。5.1.2.1.4 防撞墩
25、、防 撞墙、搭 板、挡墙、翼墙、护 坡无 损坏、塌陷、倾 斜等。5.1.2.1.5 栏杆、防撞护栏、防护网等设施完好,无污秽、破损、缺失、露筋、锈蚀、断裂、松动等。5.1.2.1.6 伸缩装 置完 好、状态 稳定,无连 接松 动、异常 变形、破损、脱 落、漏水、阻 塞等。5.1.2.1.7 桥面泄 水孔、排 水管 应完 好、畅 通,桥体 无牛 皮癣 及污秽,桥 梁清 洁。5.1.2.1.8 桥铭牌、标 志、标牌、限 载标志 及交 通标 志设 施应 完好、干净,安 装牢 固、正确。5.1.2.1.9 声屏障 牢固 有效,整 洁美 观,无 锈蚀、缺 损、变形、松动 等,吸声 孔无 堵塞。5.1.2
26、.1.10 桥梁上 部结 构和 下部 结构 无异常 变化、缺 陷、变形、沉降、位 移等。5.1.2.1.11 墩台或 桥身 无树 根影 响,未长树。5.1.2.2 维护要 求 5.1.2.2.1 城市桥 梁维护 应符 合 CJJ 99 规定 的要 求,对 桥梁 进 行经常 性、周 期性 和系统 性的检 查,系 统 掌握 桥 梁技 术 状况,定 期 进行 评 定和 评 估,实施 相 应养 护 维修 措 施,保证 行 车安 全 通畅,延长桥DB 3305/T 219 2021 6 梁使用 寿命。5.1.2.2.2 城 市 桥 梁 常 规 定期 检 测 应每 年 1 次,可 根 据 城 市桥梁 实
27、际 运 行 状 况和 结 构 类型、周 边 环境 等 适当 增 加检 测 次数,如 当 年已 安 排实 施 结构 检测 的,可 不 再进 行 常规 定期 检 测,检 测结 论 与建议以结构 检测 为准。5.1.2.2.3 结 构 定 期 检 查 时间 按 养 护等 级 划 分:类养 护 的 城市 桥 梁 为 3 年 5 年,关键 部 位 可 设置仪器 监控 测试;类 类养 护的 城市 桥梁 为6 年10 年。5.1.2.2.4 城市桥 梁维护 中修、大修 及 改善 工程状 态时,应根 据道路 等级、交通 管制、季节因 素及 其他要求 合理 确定 工期。各 种问题 的日 常小 修维 护应 按照下
28、 列时 限要 求。a)桥面坑凼、拥包;人行道方砖松动、损坏;墩台混凝土剥落、露筋;防撞墩、防撞墙、搭板、挡 墙、翼墙、护 坡等 损坏应 在发 现之 日 起 2 日 内完成。护 栏损 坏应 在发 现后立 即采 取 措施消除 安全 隐患。b)墩台编 号损 坏、限高、限 载牌遗 失等,应 在发 现之 日起 5 日 内完 成。c)水 箅 子、井 盖等 遗失 存 在重 大 安全 隐 患的,应 在 当日 内 通知 产 权单 位处 置,泄 水 孔水 箅子应在当日 补完。5.1.2.2.5 养护维 修人员 进行 养护维 修作业 时,应 保证 行人通 行畅通,做好 绕 行、避让 的提示;应穿着 统 一的 安 全
29、标 志 服,作业 场 所应 围 挡规 范、安 全标 志 醒目;围挡 外 设置 公示 牌,明 确 联系 方 式与监督 电 话;夜 间施 工 设置 警示 灯;现 场 材料、设备 整齐 有 序;控 制扬 尘 措施 到位。施工 完 毕后 应 及时平整现场、恢 复路 面、拆除 防护设 施。5.1.3 城市隧 道 5.1.3.1 基本要 求 5.1.3.1.1 隧道结构设施完好,路面平整,排水设施通畅,洞口减光设施有效、照明设施完好。通风、监 控、消防 设施 完好 有效,各类 标志、标 线齐 全完好。5.1.3.1.2 通道内 无积 尘、无积 水、无污渍,无 乱涂、乱 张贴、乱刻 画现 象。5.1.3.1
30、.3 路面无 坑槽、破 损,平顺 无跳车 现象。5.1.3.1.4 防撞墩(防 撞栏 杆)完好、无露 筋裂 缝,无破 损、松动、脱落、变 形。5.1.3.1.5 隧道衬 砌 不应 有大 于 20 mm 的变 形,裂 缝开 裂 不应 大于 5 mm,无渗漏、下 沉、腐蚀、脱落。5.1.3.2 维护要 求 5.1.3.2.1 对城市 隧道 土建 结构 进行 经常性 检查、定 期检 测和 特殊检 测。5.1.3.2.2 经常性 检查:由专 职隧道 工程技 术人员 负责,以目 测为主;各类 问题 应填写 备案,登记 所检查城 市隧道 的缺 损类型、维护 工程量、并 提出养 护措施。等 养护 的城市 隧
31、道应 重点养 护,应 1 天1 巡;等养 护的 城市 隧 道应有 计划 的养 护,应不 超过 3 天1 巡。隧 道养 护 等级应 根 据 CJJ 99 中 的相关规定 进行 划分。5.1.3.2.3 定 期 检 测 应 每 年 1 次,可 根 据 实 际 运 行 状 况 和 结 构 类 型、周 边 环 境 等 适 当 增 加 检 测 次数。5.1.3.2.4 特殊检 测:特 殊检 测应根 据经常 性检查 和定 期检测 的结构,对结 构的 破坏或 病害的 详细 情况 进 行更 深 入的 专 门检 测。定 期检 测、特 殊 检测 应由 具 备相 应 资质 的 专业 单位 承 担,主 要检 测 人员
32、应具有5 年以 上隧 道专 业工 程师资 格。5.1.3.2.5 隧道养 护单 位应 在雨 季、汛期前 后对 隧道 进行 全面 检查,并对 查出 的隐 患及 时进行 处置。5.1.3.2.6 养护维 修人员 进行 养护维 修作业 时,应 保证 行人通 行畅通,做好 绕行、避让 的提示;应 穿着 统 一的 安 全标 志 服,作业 场 所应 围 挡规 范、安 全标 志 醒目;围挡 外 设置 公示 牌,明 确 联系 方 式与监DB 3305/T 219 2021 7 督 电 话;夜 间施 工 设置 警示 灯;现 场 材料、设备 整齐 有 序;控 制扬 尘 措施 到位。施工 完 毕后 应 及时平整现场
33、、恢 复路 面、拆除 防护设 施。5.1.4 城市家 具 5.1.4.1 基本要 求 5.1.4.1.1 各类杆 柱、箱、柜、检查 井、监 控、通 信基 站、交 通指引 装置、广告、公共 信息标 志牌 等设施保 持完 好,无破 损、无锈蚀、无 污渍、无 灰尘。5.1.4.1.2 隔离路 障设 施无 重复、整 洁。5.1.4.1.3 城市道 路两 侧的 门牌、路 名牌、地名 牌 整 洁完 好,无明显 弯曲 卷边、倾 斜、脱落 等 现象。5.1.4.1.4 经许可 设置的 书报 亭、售 货亭 无 缺失、破损、倾斜,锈蚀 等现象,并 做到“十无”;未 经许可设 置的 书报 亭、售货 亭应依 法取 缔
34、。注:“十 无”指 无 擅 自 改 建、扩 建、增 加 面 积 及 其 他 设 施;无 店 外 经 营;无 乱 贴 宣 传 广 告,保 持 亭 体 整 洁 透 明;无 亭 外 乱 堆 放 物 品 和 用 具;无 乱 扯 乱 挂;无 现 场 烹 制 食 品;无 乱 泼 污 水;无 乱 倒 垃 圾;经 营 者 无 袒 胸 露 背现象,服饰整齐;无聚众打牌下棋。5.1.4.1.5 公交车 站、候 车亭、值班 亭、公 用电话 亭、阅报栏、邮政 信箱、分类 垃圾收 集容器、消 防栓等公 用设 施应 规范 设置,并保 持完 好、整洁,无 乱涂写、乱 张贴、乱 刻画 现象。5.1.4.1.6 将交通监控、交
35、通标牌、道路照明、公安监控、传感器等相关设备进行整合设计,实现“多杆 合一”、“多 头合 一”、“多 箱合 一”。5.1.4.1.7 城市雕 塑、街 景小 品、休 闲设施 等应根 据区 域特点,因地 制宜,并保 持功能 正 常、整洁 美观。5.1.4.2 维护要 求 定 期 巡 查维 护,清 除 乱涂写、乱 张贴、乱刻 画 现象时 不 应 破坏 材 质原 貌,不留 痕 迹,及 时 清理 地面遗留 物,不污 染、破坏 周边的 环境、不 伤害 或危 害周边 动植 物。5.1.5 供水 5.1.5.1 基本要 求 5.1.5.1.1 城市供 水应保 障居 民基本 生活用 水,医 院、消防等 特殊单
36、位及时 不间 断供水(因水 源短 缺或 不 可抗 力 引起 突 然爆 管造 成 局部 地 区出 现 降压 断水 的 情况 除 外),提高 设施 运 行安 全、节 能、节水性能,同时 供水 水质 应符 合 GB 5749 的规 定。5.1.5.1.2 城市公 共供 水管 网干 线末 梢的服 务压 力不 应低 于 0.14 MPa。管 网压 力合 格率 应达 到 96 以 上(不 含 因水 源 短缺 或不 可 抗力 引 起突 然 爆管 造成 局 部地 区 出现 降 压断 水的 情 况),防止 局 部管网压力过 高引 发的 爆管 事故。5.1.5.1.3 供水企 业应根 据城 乡供水 主管部 门确定
37、 的保 护范围 和保护 要求,对城 乡供水 主干管 道及 其相 关 设施 设 立明 显 保护 标志。在保 护 范围 内,不 应擅 自 建造 建(构)筑物、埋 设 线杆,禁止 从 事挖坑取土、种植 树木 等危 害城 乡供水 主干 管道 及其 相关 设施的 活动。5.1.5.2 维护要 求 5.1.5.2.1 供水企 业应对 取水 设施、泵站、净水厂、贮 水、加 压设施、输(配)水管道、阀门 等供 水设施定 期检 查维 修,确保 安全正 常运 行,减少 漏损。检漏 周期 应符 合CJJ 92 的有关 规定。5.1.5.2.2 供水企 业应根 据供 水管道 材 质和 使用情 况,对陈旧、破损 的供水
38、 管道 制定更 新改造 计划 并组织实 施。DB 3305/T 219 2021 8 5.1.5.2.3 供水企 业由于 工程 施工、设备维 修等原 因需 计划性 停水或 降低水 压时,应提 前 24 小时 通知受影 响的 客户,并 按时 恢复供 水。停水 或降 压超 时应再 次通 知客 户。5.1.5.2.4 供水单 位受理 客户 反映的 问题后 应在 2 小时 内做 出 响应,处理期 限应 符合 表 2 的规 定。对在规 定的 处理 期限 内不 能解决 的问 题,应向 客户 说明原 因,并承 诺解 决的 时间。表2 问题处 理期 限 序号 项目 处理期限 1 临时停水 不超过24 小时 2
39、 水质问题 不超过24 小时 3 管道漏水 漏水不超过24 小时;爆管 4 小时内止水并抢修 4 井盖缺损 不超过24 小时 5 其他服务 不超过 5 个工作日 注:处理期限也可根据客户要求进行约期,并在约期内处理。5.1.5.2.5 供水设 施维 修、抢修 应符 合 CJJ/T 226、CJJ 58、CJJ 207 和 GB/T 32063 的 有关规 定 5.1.5.2.6 突发爆 管等事 故造 成停水 时,供 水单位 应在 组织抢 修的同 时告知 客户。连续 超过 24 小时不能恢 复正 常供 水的,供 水单位 应当 采取 应急 供水 措施,保证 居民 生活 用水 的需要。5.1.5.2
40、.7 城市供 水主管 部门 应当制 定城镇 供水应 急预 案,提 高供水 应急保 障能 力,应 对供水 突发 事件。5.1.6 排水 5.1.6.1 基本要 求 5.1.6.1.1 城市排 水主管 部门 应当会 同有关 部门划 定城 市排水 与污水 处理设 施保 护范围,并向 社会 公布。在保 护 范围 内,有 关单 位 从事 爆 破、钻 探、打桩、顶进、挖掘、取土 等可 能 影响 城 市排 水 与污水处理设 施安 全活 动的,应 当与运 营单 位等 共同 制定 设施保 护方 案,并采 取相 应的安 全防 护措 施。5.1.6.1.2 城市雨 洪行泄 通道 及易发 生内涝 的道路、下 沉式立
41、交桥区 等区域 应设 置警示 标识和 报警 系统,配 备应 急设 施及 专职 管理人 员,保证 暴雨 期间 人员的 安全 撤离,避 免安 全事故 的发 生。5.1.6.1.3 雨水井 应在 路段 的相 对低 点,并 与路 沿衔 接平 顺。交叉口 应设 双室 雨水 井或 三室雨 水井。5.1.6.1.4 污水排 放 应 符合 下列 要求:a)无污水 直排 现象;b)在雨水、污 水分 流地 区,不应将 污水 排入 雨水 管网;c)不应利 用雨 水排 放口 排放 工业废 水和 生活 污水;d)不应利 用暗 管等 方式 排放 污水,无责 任主 体的 排污 口应予 以封 堵。5.1.6.2 维护要 求
42、5.1.6.2.1 管渠检 查方 法及 使用 范围 应符 合 CJJ 68 的规 定。5.1.6.2.2 排水管 渠巡视 人员 在巡视 中发现 井盖和 雨水 篦缺失 或损坏 后,应 立即 设置警 示标志,当 相关 排 水 管理 单位 接 报井 盖和 雨 水 篦缺 失或 损 坏信 息后,应 在 20 分钟内安 放护 栏 和 警示 标志,缺失 和损坏均 应在 24 小时 内 修 补恢复。5.1.6.2.3 排 水 管 渠 功 能 状况 检 查 的普 查 周 期 应为 1 年 2 年进 行 一 次,易 积水 点 应 每年 汛 前 进 行功能状 况检 查。结构 状况 检查的 普查 周期 应 为5 年
43、10 年进 行1 次。5.1.6.2.4 因城市 排水设 施维 护或者 检修可 能对排 水造 成影响 的,运 营单位 应当 提前 24 小时通 知相DB 3305/T 219 2021 9 关 排 水户;可能 对 排水 造成 严 重影 响 的,应 当事 先向 城 市排 水 主管 部 门报 告,按 照居 民 生活 排 水优先的原则 采取 应急 处理 措施,并向 社会 公告。排 水户 应当服 从调 度,不应 强行 排水。5.1.6.2.5 城市排 水与污 水处 理设施 运营单 位应在 突发 事件发 生后立 即启动 相应 的应急 预案,采取 安全 防 护措 施,组 织 抢修 和抢 险,并 按 应急
44、等 级的 规定 时 限向 城 市排 水 主管 部门 和 其他 相 关部 门 报告。可能影 响公 共安 全时,应 及时告 知受 影响 的单 位和 公众。5.1.6.2.6 在雨季 来临前 和雨 季中,应 增加 排水设 施的 检修和 维护管 理频率,以 保障设 施正常、安 全运行。5.1.6.2.7 发生暴 雨、台 风、洪水等 自然灾 害前后 或设 施遭受 人为损 坏后,应开 展特别 巡查,及时 修复 受 损设 施,确 保 排水 畅通、运行 安 全。暴 雨或 台风 等 自然 灾 害期 间 进行 现场 巡 视或 操 作时,应有 2 人及以 上同 时进 行,应采 取安全 防范 措施,保 持通 讯状况
45、良好,并 做好 随时 撤离的 准备。5.1.6.2.8 台风、暴雨 等自 然灾 害天 气来临 前应 对现 场进 行全 面检查,应 检查 下列 主要 内容:a)确保大 型调 节、调蓄 设施 等处于 正常 状态,没 有安 全隐患;b)确认所 有检 查井 盖已 关闭,有破 损 或 损坏 的 应 及时 更换;c)确认终 端池 进出 水正 常,水泵、风机 正常 工作,对 栅栏进 行加 固,清除 现场 杂物;d)对湿地 等设 施中 花草 树木 采取防 护措 施,进行 必要 的加固 和防 雨水 冲刷 处理 措施。5.1.6.2.9 城市排 水 设施 运行 维护应 不断积 累运行 维护 数据,不断提 高信息
46、化水 平,形 成可追 溯的 城市 排水 设 施 运行 维 护信 息数 据,通 过 实时 监 控及 监测 数 据评 估 城市 排 水 设 施运 行 状态,根据 反 馈信息及时改 进运 行维 护周 期及 维护方 案。5.1.7 其他设 施 5.1.7.1 消防设 施应 保持 运行 良好,并符 合以 下要 求:a)城镇消 防站 门前 应确 保消 防车辆 通行 无阻,周 边应 干净整 洁;b)消防通 道应 保持 畅通,路 面设施 完好;c)消防栓 应定 期维 修保 养,完好无 缺损,无 污渍、无 锈蚀、无乱 涂写、乱 张贴、乱刻 画现 象。5.1.7.2 民防设 施应 保持 良好 的使 用状态 和防
47、护能 力,主要 包括以 下内 容:a)安排专 人维 护管 理;b)每年定 期对 设施 的主 体结 构、设 备进 行自 查;c)建立维 护保 养记 录;d)民防设 施应 设置 引导 指示 牌;e)民 防 及附 属 设施 应完 好 无缺 损,无 污 渍、无锈 蚀、无 杂 物堆 放、无 乱涂 写、乱 张 贴、乱刻画现象。5.1.7.3 防汛设 施应 保持 运行 良好,并符 合以 下要 求:a)应加强 日常 维护,保 证其 安全运 行;b)应设立 警示 标志,保 护区 范围内 无违 法搭 建、无影 响安全 的行 为;c)应完好 无破 损,无乱 涂写、乱张 贴、乱刻 画现 象。5.1.7.4 电力电 信
48、设 施应 符合 以下 要求:a)电 力、通 信 等架 空或 填 埋设 置 的缆 线 应根 据道 路 规划,结合 周 边商 业分 布 情况,合理 设置,保持规 范、有序,不 应乱 拉乱设;b)入室入 地的 线路 应有 病媒 生物防 治设 施。临街 无废 弃电杆、电 箱及 管线;c)电 力 电信 设 施应 安全 可 靠、终 端设 备 可正 常使 用,设 施 完好 无 破损,外 观 干净 整 洁;电力电信设施周围应无易燃、易爆物品、无乱堆乱放现象、无强电磁干扰(大型雷达站、发射电台、变 电站)等 设备 设施,且不 应与 水泵 房及 水池 毗邻,保持 干净 整洁;d)通信箱 体应 设置 明显 标识,箱
49、体 无锈 蚀、破损。DB 3305/T 219 2021 10 5.1.7.5 燃气设 施的 管理 应符 合下 列要求:a)燃气经营企业应 制 定 燃 气 管 道 设 施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处 置 预 案 和 开 展 演 练,向 社 会 公 布 抢 险 电话;b)燃气经营企业应在燃气管道设施上设置燃气管道安全警示标志,标明保护范围和“燃气管道”字 样,在燃 气管 道设 施转角 处设 置的,需 标明 走向;c)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不应新 建、扩 建 建(构)筑 物,不应 开 挖 沟 渠 或 种 植 深 根 植物,不应 打 桩或 顶进 作 业,不应 动 用 明火 作业,不应 抛 锚、拖
50、 锚、掏沙、挖泥,不应 从事爆破 作 业,不应 放 置、碾 压易 燃 易爆 物 或者 倾倒、排放 腐 蚀性 物 品,不应 从 事其 他 损坏 燃气管道设施 或危 害燃 气管 道设 施安全 的行 为;d)燃气管 道设 施的 维修、保 护人员 应具 备相 关专 业知 识,取 得相 关职 业资 格证 书;e)瓶装燃 气充 装应 当在 储配 站内按 照操 作规 程作 业。5.1.7.6 供热设 施的 管理 应符 合下 列要求:a)供热企 业应 制定 供热 设施 突发事 件 等 应急 处置 预案 和开展 演练,向 社会 公布 抢险电 话;b)对高温 高压 等重 要供 热设 施,应 按规 定设 置明 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