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 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 4246-2022 最险性较大的分部 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监理导员tGuideline for site safet y management of h igh risk 酬1rks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监理导则 由2022J实施2曲22-12-2费提布2串22甲骨羁2费革是布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书 书 书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危 险 性 较 大 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安 全 管 理监 理 导 则 犇 犅 犜 主 编 部 门:安 徽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批 准 部 门:安 徽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施 行 日 期:年 月
2、 日 合肥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危 险 性 较 大 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安 全 管 理 监 理 导 则 犇 犅 犜 安 徽 省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设 计 办 公 室 组 织 出 版 发 行(合 肥 市 紫 云 路 号安 徽 省 城 乡 规 划 建 设 大 厦,邮 编:)开 本:毫 米 印 张:字 数:千 字 年月 第 一 版 年月 第 一 次 印 刷印 数:册安 徽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公告第 号安 徽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关 于 批 准 发 布“区 域 性 地 震 安 全 性 评 价 技 术 规 范”等 项 地 方 标 准 的 公 告安 徽 省 市 场
3、 监 督 管 理 局 依 法 批 准“区 域 性 地 震 安 全 性 评 价技 术 规 范”等 项 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现 予 以 公 布。安 徽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年月 日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清 单序号地 方 标 准编号标 准 名 称代替标 准 号批 准 日 期 实 施 日 期 危 险 性 较 大 的 分 部 分 项工 程 安 全 管 理 监 理 导 则制 定 公 共 建 筑 节 能 改 造 节能 量 核 定 规 程制 定 建 筑 风 貌 设 计 导 则 编制 指 南制 定 既 有 多 层 住 宅 加 装 电梯 技 术 标 准制 定 民 用 建 筑 绿 色 设
4、计 标 准 制 定 低 运 量 导 轨 式 胶 轮 系统 设 计 规 程第 部 分:导 轨 梁 式制 定 低 运 量 导 轨 式 胶 轮 系统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程第 部 分:导 轨 梁 式制 定 前 言根 据 安 徽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关 于 下 达 城 市 再 生 水 管 网工 程 技 术 标 准 等 项 地 方 标 准 计 划 的 通 知(皖 市 监 函 号)的 要 求,导 则 编 制 组 开 展 了 广 泛 的 调 查 研 究,总结 安 徽 省 危 险 性 较 大 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安 全 管 理 的 监 理 工 作 经验,在 参 考 国 内 其 他 省
5、市 相 关 标 准 并 广 泛 征 求 意 见 的 基 础 上,制 订 本 导 则。本 导 则 共 分 章,主 要 内 容 是:总 则;术 语;基 本 规定;危 大 工 程 识 别 管 理;专 项 施 工 方 案 审 查;专 项 监 理 实施 细 则;动 工 条 件 审 查;专 项 巡 视 检 查;危 大 工 程 验 收;事 故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的 监 理 工 作;专 项 监 理 文 件 资 料 管理。本 导 则 由 安 徽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负 责 归 口 管 理,由 合 肥工 大 建 设 监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负 责 具 体 技 术 内 容 的 解 释。
6、执 行过 程 中 如 有 意 见 或 建 议,请 寄 合 肥 工 大 建 设 监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地 址:安 徽 省 合 肥 市 包 河 区 花 园 大 道 号 合 肥 工 业 大 学 智能 制 造 研 究 院区楼,邮 箱:,联 系 电 话:孙 克、冯 晖)。主 编 单 位:合 肥 工 大 建 设 监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安 徽 省 建 设 监 理 协 会安 徽 省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协 会参 编 单 位:安 徽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工 程 质 量 安 全 监 管 处恒 泰 工 程 咨 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宿 松 县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7、 设 局马 鞍 山 市 建 筑 管 理 处芜 湖 市 建 筑 工 程 管 理 处安 徽 省 建 设 监 理 有 限 公 司安 徽 省 建 科 建 设 监 理 有 限 公 司安 徽 远 信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合 肥 康 达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合 肥 市 工 程 建 设 监 理 有 限 公 司国 华 工 程 科 技(集 团)有 限 责 任 公 司滁 州 市 诚 信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安 徽 省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安 徽 省 金 田 建 筑 设 计 咨 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主 要 编 写 人 员:孙克冯晖王 章 虎
8、周 建 威吴翔管 昌 义丰 建 国刘群丁 永 生张 磊 乐谢磊杨 金 来郁磊陈 贤 亮杨 家 琴陈立苗青夏 伦 传方 桂 玲余勇陶 其 升郑 津 津程 建 云黄 锦 千张 庆 凯刘成徐 国 平杨 会 兵任 本 杰张 仙 明刘灯方 国 琼汪 婷 婷王飞翟 合 欢刘坤郭 维 刚闫标孟磊刘 毛 方主 要 审 查 人 员:梁 德 江王 晓 弘胡 泓 一赵 南 平李 德 俊陈雷陈 国 福目次总则 术语 基 本 规 定 危 大 工 程 识 别 管 理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审 查 一 般 规 定 审 查 要 求 超 危 大 工 程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专 家 论 证 专 项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9、动 工 条 件 审 查 专 项 巡 视 检 查 危 大 工 程 验 收 事 故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的 监 理 工 作 专 项 监 理 文 件 资 料 管 理 附 录危 大 工 程 与 超 危 大 工 程 范 围 附 录危 大 工 程 安 全 监 理 补 充 表 格 附 录基 坑 工 程 安 全 监 理 要 点(资 料 性 附 录)附 录混 凝 土 模 板 支 撑 工 程 安 全 监 理 要 点(资 料 性 附 录)附 录起 重 吊 装 及 起 重 机 械 安 装 拆 卸 工 程 安 全 监 理 要 点(资 料 性 附 录)附 录脚 手 架 工 程 安 全 监 理 要 点(资 料 性 附
10、录)附 录建 筑 幕 墙 安 装 工 程 安 全 监 理 要 点(资 料 性 附 录)附 录钢 结 构 安 装 工 程 安 全 监 理 要 点(资 料 性 附 录)附 录装 配 式 建 筑 混 凝 土 预 制 构 件 安 装 工 程 安 全 监 理 要 点(资 料 性 附 录)本 导 则 用 词 说 明 引 用 标 准 名 录 条 文 说 明 总则 为 贯 彻 国 家 安 全 发 展、高 质 量 发 展 政 策,落 实 危 险 性 较大 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安 全 管 理 规 定,规 范 危 险 性 较 大 的 分 部 分 项工 程 安 全 管 理 的 监 理 工 作,制 定 本 导
11、则。本 导 则 适 用 于 安 徽 省 内 房 屋 建 筑 和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工 程新 建、扩 建、改 建、拆 除 施 工 阶 段 危 险 性 较 大 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安全 管 理 的 监 理 工 作。危 险 性 较 大 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安 全 管 理 的 监 理 工 作 除 应符 合 本 导 则 外,尚 应 符 合 国 家 和 地 方 现 行 有 关 标 准 的 规 定。术语 危 险 性 较 大 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房 屋 建 筑 和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工 程 在 施 工 过 程 中,容 易 导 致 人员 群 死 群 伤,或 者 造 成 重 大
12、 经 济 损 失 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简 称 危大 工 程。超 过 一 定 规 模 的 危 险 性 较 大 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简 称 超危 大 工 程。安 全 生 产 管 理 的 监 理 工 作 工 程 监 理 单 位 受 建 设 单 位 委 托,根 据 法 律 法 规、工 程 建 设标 准、勘 察 设 计 文 件 及 合 同,在 施 工 阶 段 履 行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产 管 理 法 定 职 责 的 服 务 活 动。简 称 安 全 监 理。专 项 施 工 方 案 施 工 单 位 在 施 工 组 织 总 设 计 的 基 础 上,针 对 危 大 工 程 特 点编 制
13、的 施 工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文 件。专 项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项 目 监 理 机 构 针 对 危 大 工 程 特 点,结 合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审 查意 见 而 编 制 的 安 全 监 理 操 作 性 文 件。安 全 生 产 基 本 条 件 根 据 法 律、法 规 等 规 定,施 工 单 位 和 工 程 施 工 项 目 应 具 备的 保 障 安 全 生 产 的 基 本 条 件。专 项 动 工 条 件 根 据 法 律、法 规 等 规 定 及 有 关 规 范 标 准 的 要 求,危 大 工 程动 工 前 应 满 足 的 前 置 性 条 件。专 项 巡 视 检 查 项 目 监 理
14、 机 构 对 危 大 工 程 施 工 及 使 用 过 程 的 专 项 检 查 活 动。危 大 工 程 验 收 危 大 工 程 施 工 达 到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明 确 的 相 关 验 收 节 点 时,对 该 验 收 节 点 施 工 质 量 或 建 筑 安 全 技 术 实 施 是 否 符 合 相 关 标准 要 求 进 行 确 认 的 活 动。验 收 节 点 危 大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按 有 关 规 定 应 组 织 验 收 活 动 的 停 止点。按 有 关 规 定 可 以 由 专 业 监 理 工 程 师 确 认 验 收 结 论 的 验 收节 点 称 为 一 般 验 收 节 点;应
15、由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确 认 验 收 结 论 的 验收 节 点 称 为 重 要 验 收 节 点。安 全生 产 事故隐 患 指 施 工 单 位 违 反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规 范 标 准 和 安 全 生 产管 理 制 度 的 规 定,或 者 因 其 他 因 素 在 施 工 活 动 中 存 在 可 能 导 致事 故 发 生 的 物 的 危 险 状 态、人 的 不 安 全 行 为 和 管 理 上 的 缺 陷。简 称 事 故 隐 患。事 故 隐 患 分 为 一 般 事 故 隐 患 和 重 大 事 故 隐 患。一 般 事 故隐 患,是 指 危 害 和 整 改 难 度 较 小,发 现 后
16、 能 够 立 即 整 改 排 除 的隐 患。重 大 事 故 隐 患,是 指 危 害 和 整 改 难 度 较 大,应 当 全 部 或者 局 部 停 工,并 经 过 一 定 时 间 整 改 治 理 方 能 排 除 的 隐 患,或 者因 外 部 因 素 影 响 致 使 施 工 单 位 自 身 难 以 排 除 的 隐 患。电 信 报 告 方 式 利 用 有 线 电 话、无 线 电 话、已 建 立 相 互 联 系 的 互 联 网 系 统(如、微 信、项 目 信 息 化 管 理 系 统)等 通 信 方 式 进 行 报 告。专 项 监 理 文 件 资 料 项 目 监 理 机 构 在 危 大 工 程 安 全
17、监 理 工 作 中 收 集 整 理 的 以一 定 形 式 记 录、保 存 的 文 件 资 料。基 本 规 定 监 理 单 位 应 建 立 包 括 危 大 工 程 的 安 全 监 理 责 任 制 度,明 确 监 理 单 位、项 目 监 理 机 构、监 理 人 员 的 安 全 监 理 职 责。项 目 监 理 机 构 应 按 法 律、法 规、规 章 的 规 定 及 监 理 合 同的 约 定 建 立 安 全 监 理 工 作 体 系,实 施 相 应 监 理 工 作,履 行 下 列危 大 工 程 安 全 监 理 职 责:编 制 包 含 危 大 工 程 安 全 监 理 的 监 理 规 划;在 工 程 开 工
18、 前 识 别 危 大 工 程,审 查 施 工 单 位 编 制 的 危大 工 程 清 单;审 查 危 大 工 程 专 项 施 工 方 案,提 出 审 查 意 见;参 加 由 施 工 单 位 组 织 召 开 的 超 危 大 工 程 专 项 施 工 方 案专 家 论 证 会;结 合 危 大 工 程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编 制 相 应 专 项 监 理 实 施 细 则;审 查 施 工 单 位 上 报 的 危 大 工 程 动 工 条 件 报 审 表;对 危 大 工 程 施 工 组 织 专 项 巡 视 检 查,对 需 要 旁 站 的 实施 旁 站 监 理;对 按 规 定 需 要 组 织 验 收 的 危
19、大 工 程,参 加 危 大 工 程 验收,提 出 监 理 意 见;在 开 展 危 大 工 程 安 全 监 理 工 作 中,发 现 施 工 单 位 未 按专 项 施 工 方 案 施 工 等 事 故 隐 患 时,应 签 发 监 理 通 知 单,要 求 其整 改;情 节 严 重 的,应 签 发 工 程 暂 停 令,要 求 其 暂 停 施 工,并 及时 报 告 建 设 单 位;施 工 单 位 拒 不 整 改 或 不 停 止 施 工 的,及 时 报告 建 设 单 位 和 工 程 所 在 地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主 管 部 门;危 大 工 程 发 生 险 情 或 者 事 故 时,与 有 关 单 位 配
20、 合 施 工单 位 开 展 应 急 抢 险 救 援 工 作,并 在 抢 险 救 援 结 束 后,配 合 事 故调 查、参 与 由 建 设 单 位 组 织 的 工 程 恢 复 方 案 制 定 和 应 急 抢 险 后评 估 工 作;按 国 家、行 业 及 地 方 相 关 规 定,建 立 危 大 工 程 安 全 监理 档 案,收 集、整 理 并 归 档 危 大 工 程 专 项 监 理 文 件 资 料,将 危 大工 程 识 别、专 项 施 工 方 案 审 查、专 项 监 理 实 施 细 则、动 工 条 件 审查、专 项 巡 视 检 查、危 大 工 程 验 收 及 事 故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等 有
21、 关资 料 纳 入 专 项 监 理 文 件 资 料。项 目 监 理 机 构 应 按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规 范 的 规 定,根 据 危 大 工 程 的 特 点、难 点、重 点,结 合 项 目 监 理 机 构的 组 织 形 式,确 定 各 级、各 类 监 理 人 员 危 大 工 程 安 全 监 理 工 作内 容 和 职 责,并 在 专 项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中 明 确。监 理 人 员 危 大 工程 安 全 监 理 职 责 分 工 见 表。表 监 理 人 员 危 大 工 程 安 全 监 理 职 责 分 工 表工 作 内 容职 责 分 工总 监 理 工 程 师 专 业 监 理 工 程 师
22、监 理 员审 查 施 工 单 位 编 制的 危 大 工 程 清 单组 织 参 加审 查 专 项 施 工 方 案组 织,审 核 并 盖执 业 印 章参 加,提 出 审查 意 见超 危 大 工 程 专 项 施工 方 案 专 家 论 证 会参 加 参 加专 项 监 理 实 施 细 则编 制组 织 编 制 并 审 批 编 制审 查 危 大 工 程 动 工条 件组 织 审 查 协 助 审 查专 项 巡 视 检 查 组 织 实 施 协 助 实 施危 大 工 程 验 收参 加 重 要 验 收 节点 验 收,签 署 验收 意 见参 加,提 出 验收 意 见宜 参 加应 急 救 援 抢 险组 织 有 关 监 理
23、 人员 参 加参 加 宜 参 加专 项 监 理 文 件 资 料管 理组 织 实 施 协 助 管 理 危 大 工 程 识 别 管 理 危 大 工 程 及 超 危 大 工 程 的 识 别 应 符 合 有 关 规 定,危 大工 程 与 超 危 大 工 程 范 围 见 本 导 则 附 录。在 工 程 开 工 前,项 目 监 理 机 构 应 对 建 设 单 位 的 危 大 工程 前 期 保 障 工 作 进 行 核 查,提 出 核 查 意 见,并 书 面 告 知 建 设 单位。建 设 单 位 为 危 大 工 程 提 供 的 前 期 保 障 主 要 包 括:依 法 提 供 真 实、准 确、完 整 的 工 程
24、 地 质、水 文 地 质、地 上(下)建(构)筑 物 及 管 线、工 程 周 边 环 境 等 资 料,并 办 理 书 面 移交 手 续;审 核 确 认 勘 察 文 件,要 求 勘 察 单 位 根 据 工 程 实 际 及 工程 周 边 环 境 资 料,在 勘 察 文 件 中 说 明 不 良 地 质 条 件 可 能 造 成 的工 程 风 险,提 出 安 全 技 术 控 制 措 施 等 方 面 的 建 议;审 核 确 认 设 计 文 件,要 求 设 计 单 位 在 设 计 文 件 中 注 明涉 及 危 大 工 程 的 重 点 部 位 和 环 节,提 出 保 障 工 程 周 边 环 境 安 全和 工
25、程 施 工 安 全 的 意 见,必 要 时 进 行 专 项 设 计;组 织 工 程 勘 察、设 计 等 单 位 在 施 工 招 标 文 件 中 列 出 危大 工 程 清 单,要 求 施 工 单 位 在 投 标 时 补 充 完 善 危 大 工 程 清 单 并明 确 相 应 的 安 全 管 理 措 施;按 照 施 工 合 同 约 定 及 时 支 付 危 大 工 程 施 工 技 术 措 施 费以 及 相 应 的 安 全 防 护 文 明 施 工 措 施 费,保 障 危 大 工 程 施 工 安全;委 托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条 件 第 三 方 监 测 单 位 对 按 规 定 需 要进 行 第 三 方
26、 监 测 的 危 大 工 程 进 行 监 测;在 申 请 办 理 施 工 许 可 手 续 时 同 时 提 交 危 大 工 程 清 单 及其 安 全 管 理 措 施 等 资 料。承 担 勘 察、设 计 及 招 投 标 阶 段 相 关 服 务 时,项 目 监 理 机构 应 按 合 同 约 定 协 助 建 设 单 位 对 本 导 则 第 条 所 述 工 作进 行 管 理。项 目 监 理 机 构 应 审 查 施 工 单 位 提 交 的 危 大 工 程 清 单,签 署 监 理 意 见 并 报 建 设 单 位 确 认。相 关 工 作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在 收 到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本
27、导 则 第 条 所 述 前 期 保障 条 件 资 料 后,督 促 施 工 单 位 做 好 相 应 的 调 查 核 实 工 作;督 促 施 工 单 位 在 前 期 招 投 标 阶 段 初 步 拟 定 的 危 大 工 程清 单 基 础 上,结 合 设 计 文 件、施 工 组 织 设 计、施 工 现 场 地 质 条 件和 周 围 环 境 等 情 况,识 别 危 大 工 程 的 范 围 及 项 目 内 容,按 工 程所 在 地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规 定 的 格 式 编 制 或 调 整 完 善 危大 工 程 清 单。没 有 具 体 规 定 时,可 采 用 本 导 则 附 录 表补危
28、 大 工 程 清 单 报 审 表;总 监 理 工 程 师 组 织 各 专 业 监 理 工 程 师 对 危 大 工 程 清 单进 行 审 查,签 认 审 查 意 见 并 提 交 建 设 单 位 确 认。项 目 监 理 机 构 应 在 监 理 规 划 中 列 明 危 大 工 程 清 单,提出 危 大 工 程 专 项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编 制 清 单 及 相 关 监 理 工 作 计 划。施 工 过 程 中,项 目 监 理 机 构 应 建 立 跟 踪 管 理 台 账,对 各个 危 大 工 程 的 实 施 范 围、施 工 及 其 使 用 状 态 等 进 行 持 续 跟 踪 管理。并 在 监 理 月
29、 报 等 文 件 中 反 映 危 大 工 程 实 施 动 态。常 用 跟踪 管 理 台 账 可 参 考 本 导 则 附 录。当 工 程 发 生 变 更、施 工 工 艺 改 变 等 情 况 造 成 原 有 危 大工 程 清 单 变 化 时,项 目 监 理 机 构 应 协 助 建 设 单 位 向 工 程 所 在 地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重 新 办 理 报 备 手 续,并 在 相 关 监 理 工作 中 作 相 应 调 整。当 危 大 工 程 施 工 及 其 使 用 过 程 结 束 后,项 目 监 理 机 构应 会 同 施 工 单 位 进 行 风 险 评 估,确 认 危 大 工
30、程 相 关 内 容 已 结束、风 险 已 解 除,并 在 危 大 工 程 管 理 台 账 中 进 行 销 项 标 识。专 项 施 工 方 案 审 查 一 般 规 定 危 大 工 程 动 工 前,项 目 监 理 机 构 应 审 查 施 工 单 位 报 审的 专 项 施 工 方 案,参 加 由 施 工 单 位 组 织 召 开 的 超 危 大 工 程 专 项施 工 方 案 专 家 论 证 会。总 监 理 工 程 师 应 组 织 相 关 专 业 监 理 工 程 师 审 查 经 施 工单 位 内 部 通 过 审 查 的 危 大 工 程 专 项 施 工 方 案,应 根 据 危 大 工 程的 内 容 及 特
31、 点,从 程 序 性、完 整 性、符 合 性 及 针 对 性 等 方 面 进 行审 查,并 按 下 列 要 求 处 理:专 业 监 理 工 程 师 审 查 后 在 报 审 表 中 签 署 审 查 意 见 并 提交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审 核;不 符 合 规 定 要 求 的,应 在 报 审 表 中 指 出不 符 合 项 和 存 在 问 题;总 监 理 工 程 师 审 核 认 为 符 合 规 定 要 求 的,在 报 审 表 中提 出 认 可 意 见,签 字 并 加 盖 执 业 印 章 后 反 馈 施 工 单 位 并 提 交 建设 单 位 备 案,按 规 定 或 合 同 约 定 须 由 建 设
32、单 位 审 批 的 应 经 建 设单 位 代 表 审 批;不 符 合 规 定 要 求 的,在 报 审 表 中 指 出 不 符 合 项和 存 在 问 题,要 求 施 工 单 位 整 改、完 善 后 重 新 报 审,并 报 告 建 设单 位。当 出 现 下 列 情 形 时,项 目 监 理 机 构 应 要 求 施 工 单 位 修改、调 整 专 项 施 工 方 案,并 对 修 改、调 整 后 的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进 行审 查。工 程 规 划 及 工 程 勘 察、设 计 文 件 发 生 重 大 修 改;工 程 施 工 环 境 发 生 重 大 改 变;主 要 施 工 方 法 或 主 要 施 工 资
33、 源 配 置 发 生 重 大 调 整;有 关 法 律、法 规 及 标 准 的 颁 布 实 施、修 订 或 废 止 而 确 需调 整 相 关 内 容。对 按 规 定 应 委 托 第 三 方 监 测 的 危 大 工 程,项 目 监 理 机构 应 接 收 监 测 单 位 提 交 备 案 的 监 测 方 案。按 规 定 需 组 织 专 家论 证 的,总 监 理 工 程 师 及 相 关 专 业 监 理 工 程 师 宜 参 加 专 家 论 证会。相 关 监 理 人 员 应 了 解、熟 悉 监 测 方 案。工 程 所 在 地 住 房 和城 乡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规 定 要 求 监 理 单 位 审 查
34、第 三 方 监 测 方 案 或参 加 监 测 方 案 专 家 论 证 会 的 应 执 行 其 规 定。审 查 要 求 项 目 监 理 机 构 应 对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的 编 制、施 工 单 位 内审、勘 察 设 计 审 查、毗 邻 区 域 关 联 影 响、专 家 论 证 等 程 序 是 否 符合 规 定 要 求 进 行 审 查,这 些 程 序 性 要 求 包 括:施 工 单 位 应 当 在 危 大 工 程 施 工 前 组 织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编制 专 项 施 工 方 案。危 大 工 程 实 行 施 工 总 承 包 的,专 项 施 工 方 案应 当 由 施 工 总 承 包 单 位
35、 组 织 编 制。危 大 工 程 实 行 分 包 的,专 项施 工 方 案 可 由 相 关 专 业 分 包 单 位 组 织 编 制;专 项 施 工 方 案 由 施 工 单 位 技 术 负 责 人 审 核 签 字 并 加 盖单 位 公 章;实 行 分 包 并 由 分 包 单 位 编 制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的,先 由分 包 单 位 技 术 负 责 人 审 核 签 字 并 加 盖 分 包 单 位 公 章,后 由 总 包单 位 技 术 负 责 人 审 核 签 字 并 加 盖 总 包 单 位 公 章;按 规 定 须 经 勘 察、设 计 单 位 复 核 确 认 的 专 项 施 工 方 案,应 送 勘
36、 察、设 计 单 位 复 核 并 签 字 盖 章 确 认;按 规 定 应 办 理 移 交 手 续 或 采 取 保 护 措 施 的 毗 邻 建(构)筑 物 和 地 下 管 线 等 应 核 查 相 关 手 续;对 周 边 范 围 内 有 隧 道、地铁、公 路、河 道、高 压 电、燃 气 管 道 等 有 特 殊 要 求 的 工 程,专 项 施工 方 案 应 按 工 程 所 在 地 各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的 相 关 规 定 报 请 相 关管 理 部 门 批 准;超 危 大 工 程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由 施 工 单 位 组 织 召 开 专 家 论证 会。实 行 施 工 总 承 包 的,由 总
37、 承 包 单 位 组 织 召 开 专 家 论 证会。专 家 论 证 前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应 当 通 过 施 工 单 位 审 核 和 总 监理 工 程 师 审 查。项 目 监 理 机 构 应 对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编 制 内 容 的 完 整 性、符 合 性 与 针 对 性 进 行 审 查,审 查 内 容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工 程 概 况:包 括 危 大 工 程 概 况 和 特 点、施 工 平 面 布 置、场 地 及 周 边 环 境 情 况、施 工 要 求 和 技 术 保 障 条 件 等;编 制 依 据:包 括 相 关 法 律 法 规、规 范 性 文 件、规 范、标准、操
38、作 规 程、施 工 图 设 计 文 件、施 工 组 织 设 计 等;施 工 计 划:包 括 施 工 进 度 计 划、材 料 与 设 备 供 应 计 划 等;施 工 工 艺 技 术:包 括 技 术 参 数、工 艺 流 程、施 工 方 法、操作 要 求、检 查 要 求 等;施 工 安 全 保 证 措 施:包 括 组 织 保 障 措 施、技 术 措 施、监测 措 施 等;施 工 管 理 及 作 业 人 员 配 备 和 分 工:包 括 项 目 负 责 人、施工 管 理 人 员、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特 种 作 业 人 员、其 他 作 业人 员 等;验 收 方 案:包 括 验 收 节
39、点、验 收 项 目、验 收 标 准、验 收 程序、验 收 内 容、验 收 人 员 等。验 收 方 案 应 满 足 本 导 则 第 条 的 规 定;应 急 处 置 措 施:包 括 事 故 风 险 分 析、应 急 工 作 职 责、应急 处 置 程 序、现 场 应 急 处 置 具 体 措 施、应 急 处 置 注 意 事 项、有 关应 急 部 门、机 构 或 人 员 的 联 系 方 式、应 急 物 资 装 备 的 名 录 或 清单、关 键 的 路 线、标 识 和 图 纸 等;计 算 书、有 关 施 工 图 纸 及 节 点 详 图:计 算 书、有 关 施 工图 纸 及 节 点 详 图 应 完 备,并 与
40、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各 章 节 内 容 保 持 一 致。项 目 监 理 机 构 应 对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中 的 验 收 方 案 进 行 重点 审 查,审 查 要 点 如 下:专 项 施 工 方 案 中 的 危 大 工 程 验 收 方 案 应 依 据 该 项 危 大工 程 涉 及 的 有 关 管 理 规 定、规 范、标 准、设 计 文 件 并 结 合 项 目 具体 情 况 确 定;危 大 工 程 施 工 可 涉 及 多 个 验 收 节 点,验 收 方 案 中 应 列出 所 有 验 收 节 点 并 将 各 类 验 收 节 点 划 分 为 一 般 验 收 节 点 和 重 要 验 收 节
41、 点。危 大 工 程 验 收 节 点 宜 按 下 列 要 求 划 分:)材 料、构 配 件、设 备、防 护 用 品 等 的 进 场 检 验 为 一 般 验收 节 点。其 取 样 方 式、检 验 频 率、认 可 标 准 等 应 符 合 有关 产 品 质 量 标 准、试 验 检 测 标 准、专 业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及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规 定;)危 大 工 程 关 联 的 工 程 实 体 质 量 验 收,其 验 收 单 元 划 分及 相 关 验 收 程 序 应 按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统 一 标准 及 有 关 专 业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执 行,
42、检 验批、分 项 工 程 为 一 般 验 收 节 点,分 部 工 程、单 位 工 程 为重 要 验 收 节 点;)施 工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实 施 验 收 应 按 建 筑 施 工 安 全 技 术统 一 规 范 及 有 关 专 业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的 规 定执 行。可 以 分 为 一 般 验 收 节 点、重 要 验 收 节 点。对 验 收 方 案 审 查 与 施 工 单 位 存 在 不 同 意 见 时,应 与 建设 单 位 共 同 协 商 确 定,必 要 时 征 求 工 程 所 在 地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主 管 部 门 或 其 监 督 机 构 的 意 见。基 坑 工 程 等
43、 常 见 类 型 危 大 工 程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审 查 要 点可 参 考 本 导 则 附 录 附 录的 相 关 说 明。超 危 大 工 程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专 家 论 证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应 按 本 导 则 第、节 的 规 定,组 织 相关 专 业 监 理 工 程 师 对 超 危 大 工 程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进 行 预 审。符合 规 定 要 求 的,总 监 理 工 程 师 在 报 审 表 中 签 署 同 意 组 织 召 开 专家 论 证 会 的 意 见,签 字 并 加 盖 执 业 印 章;不 符 合 规 定 要 求 的,应要 求 施 工 单 位 按 预 审 意
44、 见 修 改、完 善 后 重 新 报 审。超 危 大 工 程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未 经 施 工 单 位 技 术 负 责 人 和总 监 理 工 程 师 审 核 签 字 的,施 工 单 位 不 得 组 织 召 开 专 家 论 证会;未 经 专 家 论 证 会 论 证 通 过 的 超 危 大 工 程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不 得实 施。总 监 理 工 程 师 应 组 织 有 关 专 业 监 理 工 程 师 参 加 专 家 论 证 会。专 家 论 证 会 应 当 形 成 论 证 报 告,对 超 危 大 工 程 专 项 施工 方 案 提 出 通 过、修 改 后 通 过 或 者 不 通 过 的 一
45、 致 意 见。专 家 对论 证 报 告 负 责 并 签 字 确 认。项 目 监 理 机 构 应 跟 踪 专 家 论 证 结论 意 见 的 落 实 情 况,主 要 包 括:专 家 论 证 报 告 结 论 为“通 过”的,施 工 单 位 是 否 已 参 考专 家 意 见 自 行 修 改 完 善;专 家 论 证 报 告 结 论 为“修 改 后 通 过”的,施 工 单 位 是 否按 照 专 家 意 见 进 行 修 改,提 请 专 家 组 长 签 字 确 认,并 按 本 导 则、节 规 定 程 序 重 新 履 行 审 核 手 续;专 家 论 证 报 告 结 论 为“不 通 过”的,施 工 单 位 是 否
46、 修 改后 按 规 定 重 新 组 织 召 开 专 家 论 证 会 进 行 论 证。专 项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项 目 监 理 机 构 应 结 合 危 大 工 程 的 工 程 特 点、施 工 环 境、施 工 工 艺 等 编 制 专 项 监 理 实 施 细 则。编 制 内 容 应 具 有 针 对 性、可 行 性。专 项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的 提 交 时 间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施 工 单 位 报 审 的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已 获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审 核通 过;如 该 项 危 大 工 程 需 要 进 行 第 三 方 监 测,第 三 方 监 测 单位 提 交 的 监
47、测 方 案 已 获 得 建 设 单 位 审 批 并 在 项 目 监 理 机 构 备 案;该 项 危 大 工 程 动 工 前。专 项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由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组 织 相 关 专 业 监 理工 程 师 编 制,总 监 理 工 程 师 审 批 后 实 施。实 施 前 宜 进 行 以 下 工 作:向 相 关 监 理 人 员 交 底;将 专 项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发 送 施 工 单 位,并 宜 向 施 工 单 位相 关 管 理 人 员 进 行 交 底;按 建 设 单 位 要 求 向 其 报 备。专 项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编 制 内 容 主 要 包 括:危 大 工
48、程 概 况:包 括 整 个 工 程 的 基 本 情 况、已 批 准 的 专项 施 工 方 案 要 点、该 项 危 大 工 程 的 特 殊 性、重 点 部 位、环 节 及 风险 点 等;编 制 依 据:)有 关 法 律、法 规 及 工 程 建 设 规 范、标 准;)工 程 勘 察、设 计 文 件 及 其 中 涉 及 危 大 工 程 的 说 明;)已 识 别 确 认 的 危 大 工 程 清 单;)已 批 准 的 监 理 规 划;)已 批 准 的 施 工 组 织 总 设 计;)已 通 过 审 查 的 专 项 施 工 方 案;)已 在 项 目 监 理 机 构 备 案 的 危 大 工 程 第 三 方 监
49、 测 方 案(如 有)。危 大 工 程 施 工 准 备 阶 段 监 理 工 作 概 述:包 括 编 制 专 项监 理 实 施 细 则 前 已 完 成 的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审 查、超 危 大 工 程 专 家论 证、安 全 生 产 基 本 条 件 预 审 等 相 关 内 容;监 理 工 作 流 程:包 括 危 大 工 程 监 理 工 作 的 节 点、顺 序、内 容 等;监 理 工 作 方 法 及 措 施:针 对 该 危 大 工 程 特 点,明 确 监 理工 作 重 点、难 点 和 重 要 部 位、主 要 节 点 及 风 险 点 的 各 项 监 理 工作 要 求:)明 确 动 工 条 件 复
50、 核 内 容;)明 确 专 项 巡 视 检 查 的 内 容、频 率、时 段 及 要 求,明 确 旁站 点 的 设 置、旁 站 内 容 与 要 求;)按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中 的 验 收 方 案 明 确 相 应 监 理 工 作 要 求;)列 明 上 述 各 项 工 作 的 记 录 格 式。监 理 人 员 的 工 作 分 工 与 职 责:详 细 列 明 各 级 监 理 人 员在 该 项 危 大 工 程 各 项 监 理 工 作 中 的 具 体 分 工 与 职 责;危 大 工 程 应 急 监 理 措 施:对 该 项 危 大 工 程 可 能 出 现 的风 险、事 故 隐 患、事 故 等 应 急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