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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33 T 2511-2022 互联网平台企业竞争合规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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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33 T 2511-2022 互联网平台企业竞争合规管理规范.pdf

    1、 ICS 03.100.01 CCS A 02 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 2511 2022 互联网平 台企业竞 争合规管 理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competition compliance management of internet platform enterprises 2022-07-05 发布 2022-08-05 实施 浙 江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33/T 2511 2022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1 3 术语 和定 义.1 4 分类.2 5 基本 要求.2 6 组织 管理.3 领导

    2、.3 6.1 竞 争合 规管 理机 构.3 6.2 员工.4 6.37 风险 管理.4 总 体要 求.4 7.1 风 险识 别.4 7.2 风 险评 估.5 7.3 风 险提 醒.5 7.4 风 险控 制.5 7.5 风 险处 置.6 7.68 保障 措施.7 9 评价 与改 进.7 绩 效评 价.7 9.1 持 续改 进.7 9.2附录A(资 料性)竞争 合 规管理 过程 中需 关注 的重 点领域、重 点环 节和 重点 人员.8 附录B(资 料性)常见 的 平台内 经营 者竞 争合 规风 险及风 险控 制措 施.9 附录C(资 料性)具有 平 台企业 特性 的竞 争违 法行 为.10 附录D

    3、(资 料性)具有 平 台企业 特性 的高 风险 敏感 行为.11 附录E(资 料性)平台 企 业潜在 竞争 合规 风险.12 DB33/T 2511 2022 II 前 言 本标准 按照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 文件 的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规 定起草。请注意 本标 准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本标 准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专利 的责任。本标准 由浙 江省 市场 监督 管理局 提出、归 口 并 组织 实施。本标准 起草 单位:浙 江省 标准化 研究 院、浙江 理工 大学、杭州 网易 严选 贸易 有限公 司、华世 信 合 智能科技(浙江)

    4、有 限公 司、浙江盘 石信 息技 术股 份有 限公司。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马利 华、施 扬、孙雅 和、王健、阙菊 华、郑培、吴 琼、沈斌莉、吴 璐璐、房 树仁、宋 侃侃、王 先娟。DB33/T 2511 2022 1 互 联网平 台企业竞 争合规 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 界定 了互 联网 平台 的分类,规定 了互 联网 平 台企业 竞争 合规 的组 织管理、风险 管理、保障 措施、评 价与 改进 等方 面的 要求。本标准 适用 于各 类互 联网 平台企 业开 展竞 争合 规管 理活动。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 本 标准 必 不

    5、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 本标 准;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标准。GB/T 35770 合 规管 理体 系 指南 3 术语和 定义 GB/T 35770 界定 的以 及下 列术语 和定 义适 用于 本标 准。3.1 互联网 平台 企业 internet platform enterprises 向自然 人、法人 及其 他市 场主体 提供 经营 场所、交 易撮合、信 息交 流等 互联 网 平台 服务 的企业。3.2 平台内 经营 者 operators in the platform

    6、 在互联 网平 台内 提供 商品 或者服 务的 经营 者。3.3 竞争合 规 competition compliance 互联网 平台 企业 及其 员工 的经营 管理 行为 符合 中 华人民 共和 国 反 垄断 法 中华人 民共 和国 反不正当竞 争法 等 法律、法 规、规 章及 其他 规范 性文 件(以 下统 称竞 争法)规 定的要 求。3.4 竞争合 规风 险 competition compliance risk 互联网 平台 企业 及其 员工 因违反 竞争 法,引发 法律 责任、造成 经济 或者 声誉 损失以 及其 他负 面 影 响的可能 性。3.5 最高管 理者 top manag

    7、ement 在最高 层指 挥和 控制 组织 的一个 人或 一组 人。注1:最高管理者在组织中拥有授权和提供资源的权力。DB33/T 2511 2022 2 注2:若管理体系的范围仅覆盖组织的一部分,则最高管理者是指那些指挥和控制组织该部分的人员。来源:GB/T 35770 2017,定义2.3 4 分类 根据 连 接对 象和 主要 功能,互联 网平 台(以 下简 称“平台”)可 分为 网络 销 售类、生活 服务 类、社交娱乐 类、信息 资讯 类、金融服 务类、计 算应 用类 等六类 平台(见表1)。表1 互联网 平台 分类 平台类别 连接对象 主要功能 示例 网络销售类平台 连接人与商品 交易

    8、功能 综 合 商 品 交 易 类、垂 直 商 品 交 易 类、商超团购类等 生活服务类平台 连接人与服务 服务功能 出 行 服 务 类、旅 游 服 务 类、配 送 服 务类、家政服务类、房屋经纪类等 社交娱乐类平台 连接人与人 社交娱乐功能 即 时 通 讯 类、游 戏 休 闲 类、视 听 服 务类、直 播 视 频 类、短 视 频 类、文 学 类等 信息资讯类平台 连接人与信息 信息资讯功能 新 闻 门 户 类、搜 索 引 擎 类、用 户 内 容生成(UGC)类、视听资讯类、新闻机构类等 金融服务类平台 连接人与资金 融资功能 综 合 金 融 服 务 类、支 付 结 算 类、消 费金融类、金融资

    9、讯类、证券投资类等 计算应用类平台 连接人与计算能力 网络计算功能 智 能 终 端 类、操 作 系 统 类、手 机 软 件(APP)应用商店类、信息管理 类、云计 算 类、网 络 服 务 类、工 业 互 联 网 类等 5 基本要 求 互联网 平台 企业(以 下简 称“平台 企 业”)应 依据 竞争法 相关 规定 和自身 实际,结合 GB/T 35770 5.1 和 本标 准 的 要求 建立 竞争 合规管 理体 系,包括 但不 限于开 展以 下工 作:a)根据 自 身的 业务 规模、平 台功能、商 业模 式和 主要 风险来 源,建立 覆盖 平台 企业 各 业务 领 域、部门、分支 机构 的竞 争

    10、合 规管理 制度;有 涉外 经营 业务的 平台 企业,宜 根据 自身的 业务 规 模、市场情 况、所在 司法 辖区 的监管 政策 等,制定 专项 的涉外 竞争 合规 管理 制度;b)建立竞 争合 规的 职责 分工 和违规 问责 制度,明 确部 门和人 员的 职责 范围 以及 承担的 责任;c)建立竞 争合 规承 诺制 度,明确以 下事 项:1)最 高 管理 者、中 高 层管 理者 应 公开 作 出并 履行 竞 争合 规 承诺,其他 重点 风 险岗 位 员工 应作出并 履行 相应 的竞 争合 规承诺;2)督促平 台内 经营 者知 悉并 承诺遵 守竞 争合 规政 策;3)有关人 员违 反竞 争合

    11、规承 诺的后 果。d)建立竞 争合 规 风 险识 别机 制和审 核机 制,全面 系统 梳理经 营管 理活 动中 存在 的竞争 合规 风 险,规 章 制度 制 定、重大 事 项决 策、重 要 合同 签订、重大 项 目运 营 等经 营管 理 行为 应 通过 竞争合规审核,防 范典 型性、普 遍性和 可能 产生 较严 重后 果的风 险;DB33/T 2511 2022 3 e)开 展 竞争 合 规管 理体 系 评估,定期 对 竞争 合规 管 理体 系 的有 效 性进 行分 析,对 重 大或 反复出现 的 竞争 合 规风 险和 违 规问 题,查 找 根源,完 善 相关 规章 制度,加 强过 程 管控,

    12、持续 改进提升。平台企 业应 根据 外部 环境 变化,结合 自身 实际,在 全 面推进 竞争 合规 管理 的 过 程中关 注 重 点领 域、5.2 重点环 节和 重点 人员(见 附录 A),加强 竞争 合规 审查和 监督 检查 管理,防 范竞争 合规 风险。有涉外 经营业 务的 平 台企 业 应关 注 涉外 经营 行为的 竞争合 规管理,研 究 所在 国(地 区)经 营 活 动 5.3 相关的 竞争 法律 法规 及国 际规则,全 面掌 握禁 止性 规定,明确 境外 投资 经营 的竞争 合规 行为 和 竞争法相关要求,规 范并 购交 易等 经营活 动。6 组织管 理 领导 6.1 6.1.1 最

    13、高管 理者 应通 过下 列方 式对竞争 合 规管 理工 作负 责:a)确保平 台企 业的 竞争 合规 目标与 战略 方向 保持 一致;b)确保竞 争合 规管 理要 求与 平台企 业的 业务 流程 相融 合;c)确保竞 争合 规管 理所 需的 资源 配 置到 位;d)确保建 立竞 争合 规的 考核 和奖惩 机制;e)持续推 进竞 争合 规目 标 实 现;f)持续改 进竞 争合 规管 理;g)作出竞争 合 规承 诺。6.1.2 中高层 管理 者应 通过 下列 方式对 其职 责范 围内 的竞争 合规 管理 工作 负责:a)将竞争 合规 管理 的要 求融 入分管 业务 流程;b)配合与 支持 竞争 合

    14、规 管理 工作,推动 其分 管 业 务领 域的员 工共 同参 与 竞 争合 规管理;c)培 养 员工 的 竞争 合规 意 识,提 高员 工 竞争 合规 能 力,持 续推 进 其分 管业务 领域 内 的 全 部员工遵守平 台企 业 竞 争合 规 的 理念、目标 和 相 关程 序;d)鼓励并 支持 员工 对平 台企 业内可 能违 反 竞 争法 的事 项进行 内部 举报;e)根据要 求积 极参 与 竞 争合 规 相关 事件 和问 题的 处理 和解决;f)作出竞 争 合 规承 诺。竞争合 规 管 理机 构 6.2 6.2.1 平台企 业应根 据自 身的业 务规模、员工 数量 等设置 专门的 竞争合 规

    15、管 理机构;尚不 具备条 件 设立专门 竞争 合规 管理 机构 的,由 法务、风 险防 控等 部门履 行竞 争合 规管 理职 责,配 备竞 争合 规专 员。6.2.2 竞争合 规管理 机构、竞争 合规专 员应具 备足 够的专 业性、独立性 和权 威性,能够有 效完成 竞 争合规管 理工 作,并具 备以 下条件:a)获 得 必要 的 管理 权限,包括 但 不限 于 接触 所有 因 竞争 合 规管 理 需要 接触 的 人员、文件 信息和数据的 权限;b)获取足 够的 资金、设 施设 备 等资 源;c)配备具 有适 当能 力的 员工。6.2.3 竞争合 规管 理机 构主 要职 责包括:a)制定平台

    16、企 业内 部竞 争合 规 制度 体系,并 推动 其贯 彻实施;b)监督竞 争合 规管 理工 作的 落实,并就 工作 落实 情况 向中高 层管 理者 或者 最高 管理者 报告;c)及时就 出现 的竞 争合 规风 险向中 高层 管理 者或 者最 高管理 者报 告;DB33/T 2511 2022 4 d)向员工 提供 关于 竞争 合规 管理、反垄 断、反不 正当 竞争 等 方面 的建 议和 指导;e)组织或 者协 助业 务、人事 等部门 开展 竞争 合规 培训;f)针对员 工行 为提 出制 定和 实施竞 争合 规相 关奖 惩制 度的建 议;g)开展国 内外 竞争 法律 与政 策的 学 习和 研究,

    17、充 分理 解 竞争 执法 机构 和专 家的 意见 与 建议;h)履行 经 营 者反 垄断 合 规指 南 浙 江省 平台 企 业竞 争 合规 指 引 规定 的 其他 竞 争合 规管理相关职责;i)就相关 法律、法 规、规范 和标准 的适 用性 征求 专家 意见。员工 6.3 平台企 业全 体员工 的 行为 应符合 如下 要求:a)遵守平 台企 业的 竞争 合规 管理要 求;b)按照 要 求参 加竞 争合 规培 训并签 收竞 争合 规 相 关文 件;c)充分了解 竞 争合 规管 理的 重要性;d)充分了 解 自 身岗 位与 竞争 合规的 关系;e)充分了解 不 符合 竞争 合规 管理要 求的 后果

    18、 与责 任;f)充分了解 竞 争合 规管 理的 内部举 报流程;g)发现有 潜在 竞争 合规 风险 的产品 或业 务时,依 照流 程及时 提请 开展 竞争 合规 风险 评 估。7 风险管理 总体要 求 7.1 7.1.1 平台企 业应定 期识 别、分 析和评 估自身 竞争 合规 风 险,并 在平台 企业 所处环 境发生 重大变 化 及其他特 殊事 项发 生时 进行 再评估。7.1.2 在进行 竞争 合规 风险 识别 过程中,平 台企 业应 将竞 争 合规管 理与 经营 活动 等相 关方面 进行 联系,并应评 估与 第三 方相 关的 竞争 合 规风 险。7.1.3 应对竞 争合规 风险 实施控

    19、制,并 对相关 控制 的措施 进行维 护、定 期评 审和测 试,以 确保其 持 续有效。7.1.4 应 履行 平台企业 主 体责任,健全 完善平 台管 理措施,强化 对平台 内经 营者的 竞争合 规 培训、监督、违规 惩罚 等管 理措 施 和 机制,优化 公平 有 序 的 平台内 经营 环境。常见 的 平台内 经营 者竞 争合 规风 险及风险 控制 措施 见附录 B。风险识 别 7.2 7.2.1 可 采用 实地 调研、访 谈、问 卷调查、公 开信 息搜 集与 查询、风险 点清 单、数 据图 表分析 等方 法,进行风 险识 别。7.2.2 应 根据 自身实际,采用 持 续跟踪 竞争法 立法、执

    20、法、司法 的最新 进展 等方式 准确识 别 相关 法律风险。7.2.3 平台企 业应 注意 识别 包括 但不限 于以 下竞 争合 规风 险:a)垄断协 议行 为风 险:与其 他企业 达成、实 施或 者组 织平台 内经 营者 达成、实 施垄断 协议;注:平台企业 与其他企业达成垄断协议,可以是 书面、口头等形式的协议或决定,也可以是虽未明确订立协议或决定,但通过数据 和算法、技术、平台规则或其他方式实质上存在协调一致的行为。DB33/T 2511 2022 5 b)滥 用 市场 支 配地 位 行为风险:具有 市 场支 配地 位 的平 台 企业,以不 公平 的 高价 销 售或 以不公平的低 价购

    21、买商 品(服务),或 无正 当理 由地 以低 于成本 价格 销售 商品(服 务)或 拒绝 交 易、限定交 易、搭售 商品(服 务)或 附加 其他 不合 理交 易条件,实 行差 别待 遇等;c)经 营 者集 中 行为 风险:达到 国务 院 关于 经营 者 集中 申 报标 准 的规 定 的申 报标准 未 申报或其他宜 申报 未申 报,申报 后但在 获得 国务 院反 垄断 执法机 构批 准前 实施 集中 的情形;d)不 正 当竞 争 行为 风险:实施 市场 混 淆 行为、商 业 贿赂、虚假 或 引人 误解 的 商业 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不 正当 有奖 销售、商业 诋毁 以及 网络 领域 不正当 竞争

    22、 行为。7.2.4 具有平 台企 业特 性的 竞争 违法行 为和 高风 险敏 感行 为见附 录C 和附 录D。7.2.5 不同类 型平 台企 业潜 在竞 争合规 风险 见附录 E。风险评 估 7.3 7.3.1 平台企 业应 建立 风险 评估 体系,确定 风险 评估 程序 和标准。7.3.2 平台企 业 应在 识别 风险内 容的基 础上,根据 自身经 营规模、组织 管理 体系、业务内 容以及 市 场环境,定性、定 量分 析和 评估已 识别 的竞 争合 规风 险 发生 的可 能性、后 果的 严重性 等,对已识别的竞争合规风 险 进 行分 级。风险提 醒 7.4 应根据 不同职 位、级别和 工作范

    23、 围的员 工面 临的竞 争合规 风险,对岗 位开展 风险评估 和风 险分 级,对员工 进行 风险 提醒。风险控 制 7.5 7.5.1 垄断协 议风 险控制 为有效 控制 垄断 协议 风险,平台 企业 可 结 合自 身实 际,选 择采 取 包 括但 不限 于以下 措施:a)明确交 流沟 通的 禁止 性事 项;b)在 与 具有 竞争 关 系的 平台企 业(以下 统称“竞 争 者”)直 接 沟通 或参 加行 业 相关会议时,当竞争 者 有意 讨 论价 格、成 本、数 量、库 存量、交 易 条件、交易 对 象、销售 市 场、限 制新 技术新产品等 竞争性 敏 感信 息 时,保 持高 度 警惕,明 确

    24、 拒绝 或 离开,及时 向平台 企业 竞 争合 规管理机构报告,并 做 好拒 绝与 避席的 相关 证据 记录;注:竞争性敏感信息为涉及 平台企业及其竞争对手的可能导致竞争者之间协调彼此经营行为的信息,但已公开披露或者通过公开渠道可获得的信息除外。c)组织协调 平 台内 经营 者 对 其经营 行为 开展 竞争 合规 排查;d)在签订 协议 前,事先 咨询 竞争合 规管 理机构 该 行为 是否具 有违 法风 险;e)在与平 台内 经营 者、主播、上下 游企业 签 署的 合作 协议中 增加 竞争 合规 承诺;f)全面排 查所 有商 业合 作模 式是否 存在 排他 合作 协议;g)全 面 排查 是 否

    25、存 在 利 用 数据 和 算法、平台 规则、技术 手 段达 成 固定 价格、分割 市 场、限制产(销)量、限制 新技 术新 产品、联合 抵制 交易 等垄 断协议;h)全面排 查是 否存 在限 制交 易相对 人的 转售 价格 或设 定最低 销售 价格 的行 为。7.5.2 滥用市 场支 配地 位行 为风 险控制 为有效 控制 滥用 市场 支配 地位行 为风 险,平台 企业 可结合 自身 实际,选 择采 取 包括 但不 限于 以 下 措施:DB33/T 2511 2022 6 a)全 面 排查 是 否存 在 利 用 资本、流量、数据 等优 势 以低 于 成本 价 格销 售 商 品 或服 务 的情

    26、形,对低于成 本价 格销 售的,应 重点关 注 并 开展 审核;b)全 面 排查 技 术算 法等 方 面的 规 则,当 存在 平台 对 特定 经 营者 的 网址、链 接、图 片、页 面、小程序等 不合 理的 限制 时,重点关 注 上 述限 制 并 开展 审核;c)建立透 明的 规则 和处 罚公 示机制,将 规则 和处罚 结 果向用 户公 开;d)建立 搜索 算 法的 管理 制 度,严 格控 制 调整 算法 逻 辑的 操 作权 限,无 正当 理 由,不 得 人 为干预搜索结 果;e)建立数 据与 信息 管理 制度,明确 收集 和记 录的 范围,规范 使用 要求;f)建立营 销活 动招 商规 则和

    27、 公示程 序,确保 活动 规则 公开透 明、申报 条件 公平 合理;g)建 立 监督 检 查制 度,不 定期 对 搜索 算 法调 整和 执 行情 况、平 台 营销 活动 申 报审 核 和资 源分配展示 等 进行 检查 和审 计;h)建立用户 投 诉举 报信 息收 集和处 置流 程,实现 产品 和规则 的合 规管 理闭 环。7.5.3 经营者 集中 行为 风险 控制 为有效 控制 经营 者 集 中行 为风险,平 台企 业 应 采取 以下措 施:a)实 施 经营 者 集中 前,如 达到 国 务院 规 定的 申报 标 准,应 依法 事 先向 国务 院 反垄 断 执法 机构进行申报;未达 到 申 报标

    28、 准 的经营 者集 中,但 有证 据 表明该 经营 者集 中具 有或 者可能 具有 排除、限制竞 争效 果的,可 主动 向国务 院反 垄断 执法 机构 申报;b)经营者 集中 申报 前,如 有 必要,可 向国 务院 反垄 断 执法机 构或 省级 反垄 断执 法机构 申请 商谈,寻求法 律指 导。7.5.4 不正当 竞争 行为 风险 控制 为有效 控制 不正 当竞 争 行 为风险,平 台企 业可 结合 自身实 际,选择 采取 包括 但不限 于以 下措 施:a)建 立 虚假 交 易、恶意 评 价的 识 别防 控 模型,及时 向竞争 执法 机 构 报 告违 法 违规 行 为线 索,实现源头 治理;b

    29、)建立规 范评 价排 序展 示行 为的竞 争合 规指 引,避免 对消费 者产 生误 导;c)建立规 范员 工商 业行 为的 准则,降低 发生 商业 贿赂 的可能 性;d)建 立 收费 定 价评 审规 则 和价 格 发布 机 制,优化 平 台价 格 标签 和 价格 标示 形 式,加 大对 价格违规行为 的惩 罚力 度;e)建 立 对搬 运、盗 取短 视 频、音 频等 内 容的 行为 管 理规 则,规 范 短视 频、音 频等 内 容的 发布程序,加 大对 恶意 侵权 行为 的惩罚 力度;f)对赠品 市场 价格 进行 监测,确保 赠品 价格 的合 理性;g)对电子 邮件 建立 制约 管理 制度,降低

    30、 商业 秘密 泄露 的可能 性;h)加强平 台投 诉举 报渠 道建 设,规 范处 理 投 诉举 报程 序,及 时处 置并 告知 处置 结果;i)督促平 台内 经营 者正 当经 营,不 应 实施7.2.3 d)项 规定的 行为。通过 平台 规 则、技术 手段 等,完善不 正当 行为 处理 机制,对平 台内 经营 者的 各项 不正当 行为 及时 进行 处置;j)不 应 擅自 使 用与 他人 有 一定 影 响的 域 名主 体部 分、网 站、网 页、网 店、自 媒体、应用 软件或交互界 面、网络 产品 等的 名称、页面 设计、图 标、形状等 相同 或近 似的 标识。风险处 置 7.6 7.6.1 建立

    31、风 险处置 机制,对评 估中发 现的竞 争合 规风险 事项,应采取 有效 措施及 时降低 该风险。宜及时寻 求外 部专 家顾 问获 取合规 意见 与指 导,必要 时停止 该风 险行 为。7.6.2 通过书 面形式 实名 举报并 提供相 关事实 和证 据的,竞争合 规管理 机构 应进行 必要的 调查。调 查DB33/T 2511 2022 7 过程应 确保 独立、公 平、公 正,同时 保留 有关 调查 的文件 化信 息。7.6.3 平台企 业在发 现违 法违规 风险时 应立即 停止 实施相 关行为,宜主 动向 竞争执 法机构 报告,并 提供竞争 执法 机构 未掌 握的、对启 动调 查起 到关 键

    32、性 作用的 证据。竞 争执 法机 构已经 立案 并启 动 调 查 程 序时,平台 企业 可提 供 竞 争 执法机 构 未 掌握 的、对 认 定 垄断 协议 起到 关键 性作 用的证 据,并 应持 续配 合 竞争执法 机构 的调 查。8 保障措 施 应培育 竞争合 规文 化,通 过 制定 发放 竞 争合 规相关 文件、签订 竞 争合 规承诺 书、召 开竞争 合 规 会 8.1 议等方 式,督 促全 体员 工 践行合 规 经 营、公 平竞 争 的价值 观,不 断增 强平 台 企业维 护平 台经 济领 域公 平竞争的 自律 意识。应建立 专业化、高 素质的 竞争合 规管理 队伍,根据 业务规 模、竞

    33、 争合 规风险 水平等 因素配 备 竞 争 8.2 合规人 员:a)管理人 员具 备较 高的 竞争 合规意 识,带头 依法 依规 开展经 营管 理活 动;b)重要风 险岗 位人 员熟 悉并 严格 遵 守业 务涉 及的 竞争 法相关 规定;c)竞争合 规专 员充 分掌 握我 国和业 务开 展所 在 国(地 区)竞争 法 相关 规定。应 建立 制度化、常 态化培 训机制,对员 工和 平台内 经营者 开展有 针对 性的竞 争合规 教育培训,并 8.3 将参加 竞争 合规 培训 作为 竞争合 规专 员等 重点 人员 任职、上岗 的必 备条 件。竞争合 规培 训 包 括:a)对一般 人员 进行 必要 的

    34、相 关培训,确 保其 知悉 不合规 的事 项以 及正 确的 应对 处置方 式;b)对 负 责销 售、采 购、招 商、销 售网 络 管理、联 络 行业 协 会及 参 加行 业活 动、价 格 及商 务政策制定、并购 管理 等重 要风 险岗位 人员 设置 更为 细致 而 深入 的专 门培 训。应建立 竞争合 规咨 询机制,明确 业务部 门及 其员工 向竞争 合规管 理机 构 咨询 竞争合 规风险 的方式 8.4 和流程。竞 争合 规管 理机 构可 根 据需 要聘 请外 部专 家或第 三方 机构 协助 开展 合规咨 询,也可 向 竞争执法机构进 行合 规咨 询。应 建立 竞争合 规考 核机制,将竞 争

    35、合规 管理 情况纳 入对相关 部门 和所 属企业 负责人 的年度 综 合 考 8.5 核。宜 对 所属 企业 和员 工 竞争合 规职 责履 行 情 况进 行评价,并将 结果 作为 相 关岗位 员工 评优 评先、职 务任免、职务 晋升 以及 薪酬 待遇等 工作 的重 要依 据。应建立 内部竞 争合 规举报 机制,明确内 部竞争 合规 举报政 策,畅 通举 报渠道,对举 报人的 信 息 保 8.6 密,不 对举 报人 采取 任何 不利措 施。宜 开展 竞争 合规 管理 信息 化建设,通 过信 息化 手段 优化管 理流 程,记录 和保 存相关 信息。8.7 9 评价与 改进 绩效评 价 9.1 9.

    36、1.1 应对竞 争合规 管理 活动及 其绩效 进行检 查与 评价,对存在 的问题 采取 有效的 纠正措 施。检 查 评价过程 应客 观公 正,频次 宜 与平 台企 业竞 争合 规 管 理的成 熟度 相适 宜。9.1.2 应自行 或委托 第三 方专业 机构定 期评价 竞争 合规管 理体系 运行的 科学 性。当 业务发 生重大 变 化或面临 的经 营环 境、竞争 法 发生 变化 时,应及 时评 价竞争 合规 管理 体系 的有 效性。持续改 进 9.2 应根据 绩效 评价 结果,持 续更新 和完 善竞 争合 规管 理体系。DB33/T 2511 2022 8 附录A(资料 性)竞争合 规管 理过 程

    37、中 需关 注的 重 点领 域、重点 环节 和重点 人员 A.1 平台企 业在 竞争 合规 管理 过程中 需关 注的 重点 领域 包括但 不限 于以 下领域:a)与竞争 者或 组织 竞争 者就 商业安 排、市场 信息 等进 行直接 或间 接的 接触、沟 通;b)参与行 业协 会或 其他 有关 机构组 织的 涉及 竞争 性敏 感信息 的同 行业 会议;c)与交易 相对 人就 转售 价格 进行沟 通或 者安 排;d)在 可 能被 推 定或 被认 定 具有 市 场支 配 地位 的情 况 下,与 交易 相 对人 作出 不 公平 价 格行 为、低于 成 本销 售、拒 绝交 易、限 定 交易、搭售 或者 附

    38、 加不 合 理交 易 条件、差 别 待遇 等 方面 的商业安排;e)在 收 购兼 并、设 立合 营 企业、资产 收 购等 交易 中 涉及 的 经营 者 集中 申报 以 及其 他 竞争 合规问题。A.2 平台企 业在 竞争 合规 管理 过程中 需关 注的 重点 环节 包括但 不限 于以 下 环 节:a)各项规 章制 度、战略、方 案等重 要文 件的 制定;b)经营决 策过 程,尤其 是 对 重大决 策事 项的 论证,如 项目投 资立 项与 可行 性研 究;c)经营活 动重 点流 程,如产 品(服 务)研发 与设 计、合同签 订 等。A.3 平台企 业在 竞争 合 规 管理 过程中 需关 注的 重

    39、点 人员 包括:a)管理人 员,如 最 高管 理者 或者其 授权 委托 人、中高 层管理 者等;b)重 要 风险 岗 位人 员,如 负责 销 售、采 购、招商、销售 网 络管 理、联 络行 业 协会 及 参加 行业活动、价 格及 商务 政策 制定、并购 管理 等人 员;c)其他需 要重 点关 注人 员。DB33/T 2511 2022 9 附录B(资料 性)常见的 平台 内经 营者 竞争 合规风 险及 风险 控制 措施 B.1 常见的 平台 内经 营者 竞争 合规风 险包 括但 不限 于以 下情形:a)具 有 一定 市 场力 量的 平 台内 经 营者 限 定其 品牌 下 游经 销 商在 平 台

    40、内 转售 商 品的 价 格,或其他交易条 件;b)具 有 一定 市 场力 量的 平 台内 经 营者 以不 正 当理 由 对条 件 相同 的 交易 相对 人 在交 易 价格 等交易条件上 实行 差别 待遇;c)具 有 一定 市 场力 量的 平 台内 经 营者 以不 正 当理 由 限定 其 他平 台 内经 营者 只 能与 其 进行 交易或者只能 与 其 指定 的经 营者 进行交 易;d)具 有 一定 市 场力 量的 平 台内 经 营者 在 与消 费者 或 其他 平 台内 经 营者 交易 时,以 不 正当 理由附加不合 理的 交易 条件;e)平 台 内经 营 者相 互交 流 价格、成本、数量、库 存

    41、 量等 竞 争性 敏 感信 息,联 合控 制 价格 等交易条件;f)平台内 经营 者销 售恶 意抢 注商标 的商 品,或可 能造 成消费 者混 淆误 认商 标 的 商品;g)平 台 内经 营 者通 过虚 假 交易、虚假 评 论等 不正 当 手段,增加 其 商业 信誉,扰乱 平 台内 竞争秩序;h)平 台 内经 营 者通 过恶 意 投诉、举报、评价 等 不正当 手段,干 扰、妨 碍或 破 坏其 他 平台 内经营者的正 常经 营;i)平台内 经营 者通 过虚 假宣 传 等不 正当 手段,增 强 其 竞争优 势 或 增加 交易 机会;j)平 台 内经 营 者通 过非 法 手段 获 取其 他 平台 内

    42、经 营 者的 商 品或 服 务信 息,并 用于 其 销售 商品或提供服 务;k)平台内 经营 者其 他排 除、限制或 扰乱 平台 竞争 秩序 的行为。B.2 为有效 控制平 台内 经营者 竞争合 规风险,平 台企业 可 根据 实际情况,选择采 取包括 但不限 于 以 下措施:a)加 强 对平 台 内经 营者 关 于履 行 竞 争合规 承诺 方 面 的培 训,引 导 平台 内经 营 者依 法 合规 开展市场竞争;b)加 强 平台 算 法模 型和 大 数据 分 析的 能 力建 设,及 时发 现 平台 内 经营 者涉 嫌 违反 竞 争合 规要求的异常 行为 和情 况;c)建立内 部竞 争合 规举 报

    43、机 制,畅 通举 报渠 道;d)建立平 台内 经营 者竞 争合 规问题 的处理 机 制,明确 处罚措 施。DB33/T 2511 2022 10 附录C(资料 性)具有平 台企 业特 性的 竞争 违法行 为 具有平 台企 业特 性的 竞争 违法行 为包 括但 不限 于:a)利用平 台收 集并 且交 换价 格、销 量、成本、客 户等 敏感信 息;b)利 用 数据 和 算法、平 台 规则、技术 手 段达 成 固 定 价格、分割 市 场、限制 产(销)量、限制新技术(产品)、联合 抵制 交易等 横向 垄断 协议;c)利 用 数据 和 算法、平 台 规则、技术 手 段达 成固 定 转售 价 格、限 定

    44、最 低转 售 价格 等 纵向 垄断协议;d)组织或 者协 调平 台内 经营 者达成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反垄断 法 禁止 的垄 断协 议;e)通 过 组织 虚 假交 易、编 造用 户 评价、删除 不利 评 价、流 量造 假、虚 假增 加 访问 量、伪 造物流单据等 方式,帮 助 其 他经 营者 进 行虚 假或 者引 人误 解的商 业宣 传;f)在 提 供网 络 服务、网 上 购物 等 经营 活 动中,为 招 揽广 告 客户、提高 网站 知 名度 及 提高 登录者的 点 击率 等 商业 目的,附带 性 地提 供 超出 法律 规 定限 度 的物 品、金 钱或 者 其他 经 济上 的利益行为;g)

    45、怂恿或 者通 过提 供技 术支 持等方 式帮 助平 台用 户搬 运其他 平台 数据、音 视频 内容等 行为;h)违 背 用户 意 愿下 载、安 装、运 行应 用 程序,影 响 其他 经 营者 合 法提 供的 设 备、功 能或 者其他程序正 常运 行;i)对 非 基本 功 能的 应用 程 序不 提 供卸 载 功能 或者 对 应用 程 序卸 载 设置 障碍,影响 其他 经 营者 合法提供 的设 备、功能 或者 其他程 序正 常运 行;j)非法获取 其他 经 营者 的数 据,导 致其他 经 营者 无法 提供商 品或 者不 合理 地增 加其成 本;k)破坏 其他 经 营者 设置 的 有效 技 术保 护

    46、 措施,获 取 其依 法 收集 的 非公 开数 据,减 损 其数 据的安全性。DB33/T 2511 2022 11 附录D(资料 性)具有平 台企 业特 性的 高风 险敏感 行为 具有平 台企 业特 性的 高风 险敏感 行为 包括 但不 限于:a)利 用 资本、流量、数 据 等优 势 以低 于 成本 价格 销 售商 品 或者 提 供服 务,排 挤竞 争 对手 抢占市场行为;b)在 平 台规 则、算 法、技 术、流 量分 配 等方 面设 置 不合 理 的限 制 和障 碍,使 交易 相 对人 难以开展交易;c)控制平 台经 济领 域必 需设 施,拒 绝与 交易 相对 人以 合理条 件进 行交 易

    47、;d)通 过 屏蔽 店 铺、搜索 降 权、流 量限 制、技 术障 碍、扣 取 保证 金 等惩 罚性 措 施实 施 的限 定交易行为;e)利 用 格式 条 款、弹窗、操作 必 经步 骤 等交 易相 对 人无 法 选择、更改、拒 绝 的方 式,将 不同商品进行 捆绑 销售;f)以搜索 降权、流 量限 制、技术障 碍等 惩罚 性措 施,强制交 易相 对人 接受 其他 商品或 者服 务;g)强制收 集非 必要 用户 信息 或者附 加与 交易 标的 无关 的交易 条件、服 务项 目;h)基 于 大数 据 和算 法,根 据交 易 相对 人 的支 付能 力、消 费 偏好、使用 习惯 等,实 行 差异 性交易

    48、价格或 者其 他交 易条 件;i)要求平 台内 经营 者在 商品 价格、数量 等方 面向 其提 供优于 其他 竞争 性平 台的 交易条 件 的 行 为;j)利 用 服务 协 议、交易 规 则手 段,对 平 台内 经营 者 在平 台 内交 易、交 易价 格 以及 与 其他 经营者的交易 进行 不合 理限 制或 附加不 合理 条件,或 者向 平台内 经营 者收 取不 合理 费用;k)在电子 设备 预装 软件 或应 用软件 分发 中,对 应用 软 件开发 者实 施差 别待 遇、拒绝或 延迟 上架、虚 假 安全 提 示、恶意 干 扰其 他 渠道 的 软件 下载 及 安装、强制 应 用内 支付、要求 不

    49、 合理 的分成比例等 行为;l)在开放 数据 和服 务接 口时,对交 易条 件相 同的 交易 相对人 实施 差别 待遇;m)在搜索 流量 分配 中对 交易 条件相 同的 交易 相 对 人实 施差别 待遇;n)将 其他 经营者 的 内容、信息、服务 形 式等 直接 复 制用 于 向交 易 相对 人提 供 服务,使交 易相对方误以 为是 通过 该平 台企 业完成 交易,但 在交 易相 对人下 单后 实际 依赖 被复 制平台 完 成 履 约;o)优先展 示自 身产 品或 弱化 显示竞 争对 手产 品、对竞 争对手 产品 搜索 降级;p)在相同 或相 似市 场条 件下,以明 显高 于其 他同 类业 务

    50、平台 企业 的价 格销 售商 品或者 提供 服 务;以 明 显高 于 成本 增长 幅 度而 大 幅提 高 商品 销售 或 者服 务 价格;或者,在 服 务成 本 基本 稳定的情况下,大 幅提 高平 台服 务价格 的抽 成比 例;q)无正当 理由 对 其 他经 营者 合法提 供的 网络 产品 或者 服务实 施拦 截、过 滤、修 改、关闭、卸 载、下架、覆盖 内容 等干 扰行 为,妨 碍用 户下载、安装、运行、升 级、转发、传 播等。DB33/T 2511 2022 12 附录E(资料 性)平台企 业潜 在竞 争合 规风 险 不同类 型平 台企 业潜 在的 常见竞 争合 规风 险见 表E.1。表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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