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91.140.90 CCS Q 78 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 15852021 代替DB35/T 15852016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安全管理规则 Safety management regulation for elevator use management unit 2021-11-23 发布 2022-02-23 实施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DB35/T 15852021 I 目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2 5 电梯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 . 4 6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 6 7 电
2、梯档案 . 6 8 电梯相关费用 . 7 9 电梯使用登记 . 8 10 停止使用 . 9 11 定期检验和定期检测 . 9 12 日常巡查和定期自行检查 . 10 13 维护保养监督 . 10 14 信息化 . 10 15 应急专项预案和事故处置 . 11 16 运行基本条件 . 12 17 电梯钥匙 . 12 18 标识 . 12 附录 A(规范性) 电梯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自行检查表 . 13 附录 B(规范性) 日常巡查记录表 . 14 附录 C(规范性) 定期自行检查记录表 . 16 附录 D(规范性) 电梯故障记录表 . 18 附录 E(规范性) 电梯故障统计表 . 19 附
3、录 F(规范性) 电梯维护保养监督记录表 . 20 附录 G(规范性) 电梯事故、相关事故信息报送表 . 21 附录 H(规范性) 电梯钥匙领用、归还记录表 . 22 参考文献 . 23 DB35/T 15852021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DB35/T15852016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范,与DB35/T 15852016相比,除结 构调整和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范围的部分内容(见第1章,2016版的第1章); 更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16版的第3章); 更改
4、了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界定的要求(见4.1,2016版的4.1.1); 增加了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义务(见4.2); 删除了电梯乘客的要求(见2016版的4.2); 删除了非专业人员的要求(见2016版的4.4); 增加了物业服务合同的要求(见4.3); 增加了电梯维护保养合同的要求(见4.4); 更改了电梯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要求(见第5章,2016版的5.1); 更改了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见第6章,2016版的5.2); 更改了电梯档案的要求(见第7章,2016版的5.10); 增加了电梯相关费用的要求(见第8章); 更改了电梯使用登记的要求(见第9章,2016版的5.3); 更改了停止
5、使用的要求(见第10章,2016版的第6章); 更改了定期检验和定期检测的要求(见第11章,2016版的5.4); 更改了日常巡查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要求(见第12章,2016版的5.5); 更改了维护保养监督的要求(见第13章,2016版的5.6); 增加了信息化的要求(见第14章); 更改了应急专项预案和事故处置的要求(见第15章,2016版的5.9); 增加了运行基本条件的要求(见第16章); 更改了电梯钥匙的要求(见第17章,2016版的5.8); 更改了标识的要求(见第18章,2016版的5.7)。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福建
6、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提出。 本文件由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林尧、陈洁、刘季能、朱延巍、黄思文、陈崇钰、陈旻、李伟程、郑晓蓓。 DB35/T 15852021 1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安全管理规则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电梯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电梯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电梯安 全管理制度、电梯档案、电梯相关费用、电梯使用登记、停止使用、定期检验和定期检测、日常巡查和 定期自行检查、维护保养监督、信息化、应急专项预案和事故处置、运行基本条件、电梯钥匙、标识等 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对曳引驱动电梯、
7、强制驱动电梯、液压驱动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 人行道、其他类型电梯(含防爆电梯、消防员电梯、杂物电梯)的安全管理。 本文件不适用于个人或单个家庭自用电梯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7024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 GB/T 7588.1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第1部分: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 GB/T 7588.2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第2部分:电梯部件的设计原则、计算和
8、检验 GB/T 16899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 21240 液压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 25194 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 26465 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 31094 防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7024、GB/T 7588.1、GB/T 7588.2、GB/T 16899、GB/T 25194、GB/T 26465、GB/T 21240和 GB/T 3109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 elevator use management unit 具有电梯管理
9、权利和义务的单位或个人。 3.2 主要负责人 principal person in charge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实际最高管理者。 3.3 电梯安全管理机构 elevator safety management agency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中承担电梯安全管理职责的内设机构。 DB35/T 15852021 2 3.4 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 person in charge of elevator safety management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最高管理层中主管电梯安全管理的人员。 3.5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elevator safety administrator 具体负责电梯使用安全
10、管理的人员。 3.6 电梯安全管理档案 elevator safety management file 电梯使用过程产生的管理性文件资料。 3.7 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elevator safety technical file 电梯出厂随机文件和安装、改造、修理、使用登记、维护保养、自行检查、检验、检测等过程产生 的技术性文件资料。 3.8 小额修理费用 minor repair cost 金额不大于合同约定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或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支付的部件更换及其修理费用。 3.9 定期检验 periodical inspection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根据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对在用电梯进行的检验。
11、注: 电梯定期检验是国家对电梯的生产、使用实行的技术监督措施。 3.10 定期检测 periodical test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对已调整检验检测方式的电梯,自行或委托符合条件的维护保养单位、经核准的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的检查和测试。 3.11 按需维保 maintenance as needed 通过基于物联网的电梯远程监测系统对电梯进行实时线上监测以及线下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根据 电梯故障、异常情况和运行状况信息,结合电梯使用年限和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需求,按需调整维保项 目和维保周期,对电梯实施针对性和有效性的维护保养。 4 基本要求 4.1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界定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
12、按下列规定确定,未明确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电梯,不应投入使用: a) 电梯安装后,建设单位尚未移交给电梯所有权人的,建设单位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 b) 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管理的,受托人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 c) 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权人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 d) 出租配有电梯的场所,租赁合同中应约定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明确相关责任义务;未约定或约 定不明的,所有权人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 e) 政府出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 所有权人应负责确定电梯使用管理单位; 未确定电梯使用管理 单位的,所有权人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 DB35/T 15852021 3 f) 电梯属于
13、所有权人共有且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权人应书面约定电 梯管理人,负责电梯的日常使用管理工作;无法明确电梯管理人的,按照福建省电梯安全管 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由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 的派出机关协调确定电梯使用管理单位。 4.2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义务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对本单位的电梯使用安全负责,应履行下列义务: a) 建立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 b) 应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电梯;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电梯; c) 应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保存人员 培训记录,详细的
14、规定见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 d) 办理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设备注销时交回使用登记证; e) 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护保养, 签订规范化电梯维护保养合同; 电梯维护保养合同有 效期满前,应与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重新签订电梯维护保养合同; f) 建立电梯安全管理档案和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g) 对电梯进行日常巡查和定期自行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h) 应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检测的要求,协助做好电梯检验、检测工作,详细 的规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与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 i) 制定电梯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发生事故及时
15、上报,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等; j) 停止使用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的电梯,设置停用标志,并立即组织修理;需要停止使用电 梯超过 24 h的,应公告停止使用的原因和预计修复时间; k) 不应短接安全回路,不应短接门锁回路以及其他安全保护装置,影响电梯安全运行; l) 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和值班电话号码、维护保养单位名称和救援电话 号码、电梯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等; m) 确保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 24 h 有效使用和值班人员在岗; n) 乘客被困电梯轿厢时, 应立即通知维护保养单位或专业救援队伍实施救援, 并及时做好被困人 员的安抚工作; o) 为电梯轿厢手机信号覆盖等通
16、信网络建设提供便利条件; p) 采取在机房安装空调等措施,保证电梯机房内温度保持在 540之间; q) 应为公共聚集场所和住宅小区的电梯配备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视频监控设施;其他场所宜 配备视频监控设施; r) 对配备视频监控设施的电梯运行状况实行实时监控,监控数据保存期限不应少于 1 个月; s) 对电梯轿厢进行装修的,应采用防火、环保的材料,装修重量未超过额定载重量 5%的,装修 后的电梯经维护保养单位安全性能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检测项目应至少包含平衡系数试验、 125%额定载重量制动试验和超载试验;装修重量超过额定载重量 5%的,应按照改造的相关要 求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
17、使用; t) 运载建筑材料、 建筑垃圾或大件物品时, 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或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管理 防止损坏电梯; DB35/T 15852021 4 u) 对使用年限达到 15 年以上的,和受水灾、火灾、地震灾害影响的,以及故障频率高,影响正 常使用的电梯,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技术评 估,根据评估意见增加维护保养频次和项目,或对电梯进行修理、改造、更新和报废; v) 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相关电梯标准以及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的其他职责。 4.3 物业服务合同的要求 电梯所有权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的,所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应包含电梯管理的
18、相关条款, 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a) 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和电梯所有权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b) 明确电梯日常运行费用(包含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费用)从物业服务费用中列支; c) 约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小额修理费用的具体金额,并从物业服务费用中列支; d) 约定修理费用(除小额修理费用外)的筹集原则。 4.4 电梯维护保养合同的要求 4.4.1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与维护保养单位签 订规范化的电梯维护保养合同,电梯维护保养合同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a) 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b) 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方式; c) 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19、d) 约定由维护保养单位承担的小额修理费用的具体金额。 4.4.2 电梯实施按需维保的,维护保养合同中还应包含以下内容: a) 明确实施按需维保的具体电梯; b) 明确按需维保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至少包含按需维保的项目、内容和基本要求等; c) 明确按需维保工作标准和质量目标,应至少包含电梯故障率、故障停梯修复时间、故障困人救 援时间、定期检验一次合格率、定期检测一次合格率等。 5 电梯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 5.1 电梯安全管理机构 管理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电梯的,或在公众聚集场所管理30台以上(含30台)电梯的,或管理电梯 总量50台以上(含50台)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
20、,负责电梯日常安全管理,落 实安全管理义务。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既可以是本单位内独立设置的部门,也可以是本单位内负有电梯安 全管理职责的部门(如设备管理部门、后勤管理部门等)。 5.2 管理人员 5.2.1 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配备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应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书面任命。 符合5.1要求应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 理人员证。 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DB35/T 15852021 5 a) 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本单位电梯安全的领导职责,确保本单位电梯的安全使用; b)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
21、种设备安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 c) 组织制定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协助主要负责人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 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d) 组织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e) 对本单位电梯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f) 组织进行隐患排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g) 当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报告电梯存在事故隐患应停止使用时, 立即做出停止使用电梯的决定, 并 及时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 h) 按照附录 A的要求对电梯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开展自行检查。 5.2.2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5.2.2.1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电梯的数量
22、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管理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电 梯的,或管理20台以上(含20台)电梯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至少配备1名专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其他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可以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电梯数量为40台的应至少配备两名电梯安全管理 人员,每增加20台应再增加1名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管理的电梯分布在多个楼盘时,按上述要求配备电梯安全管 理人员的同时,宜为每个楼盘配备1名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由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管理负责人书面任命。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取得特种设 备安全管理人员证。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电梯安全管理的相关知识和管理水平。 5.2.2
23、.2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应包括: a) 办理电梯使用登记; b) 组织建立电梯安全管理档案和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c) 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查,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制止不安全、不文明的乘梯行为; d) 组织开展定期自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e) 发现电梯出现故障或发生开门走梯、溜梯等异常情况的,应立即停止使用电梯,通知电梯维护 保养单位排查隐患、组织修理,并及时报告本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 f) 发现故障困人或接到故障困人报警时,应立即赶赴现场,做好被困人员的安抚工作,并同时通 知维护保养单位或专业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并做好相关记录; g) 妥善保管电梯钥匙,确保电梯安全注意事
24、项和安全提示牌等警示标志齐全清晰; h) 编制电梯定期检验、检测计划,督促落实定期检验、检测工作,及时组织整改不合格项目; i) 监督并配合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签字确认维修保养记录; j) 组织开展电梯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k) 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和负责人报告事故,参加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l) 履行法律法规、 规章、 安全技术规范、 相关电梯标准以及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的其他职责。 5.3 安全教育培训 5.3.1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制定并实施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计划,每年至少进行 1 次电梯 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具备教育培训能力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
25、宜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电梯安全管理人DB35/T 15852021 6 员进行培训教育。 5.3.2 教育培训的内容应至少包含:电梯基本知识、困人和事故应急处置措施、事故案例、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管理制度等。 6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6.1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按照电梯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 制度。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a) 电梯安全管理机构(需要设置时)、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b) 电梯维护保养、日常巡查、定期自行检查和有关记录制度; c) 电梯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定期检
26、测申请实施管理制度; d) 电梯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e)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和培训教育制度; f) 电梯改造、修理、报废等管理制度; g) 电梯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h) 电梯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i) 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6.2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的修订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变化,以及管理工作需 要和人员变更等情况,及时修订,确保制度的合法性、有效性。 7 电梯档案 7.1 电梯档案内容 电梯档案包含电梯安全管理档案和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7.2 电梯安全管理档案 电梯安全管理档案应按照不同楼盘分别建立。电梯安全管理档案应至少包含设备台账、电梯安
27、全管 理制度、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证、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和演练记录、电梯维护保养合同等管理性文件资料。 电梯安全管理档案的原件或复印件应存放在电梯所在楼盘, 便于监督检查、 定期检验、 定期检测时审阅。 7.3 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应逐台建立,档案内容应至少包含表1的要求,并按照表1存放单位或地点的要求 保存原件或复印件。 存放在电梯所在楼盘的安全技术档案应便于监督检查、 定期检验、 定期检测时审阅。 DB35/T 15852021 7 7.4 电梯档案移交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发生变更,原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在移交电梯时,应至少向新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移 交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和应急救援演练记录,存
28、放于电梯产权所有人的安全技术档案可不进行移交。新电 梯使用单位应重新建立电梯安全管理档案。 表1 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序号 档案内容 存放单位或地点 物业服务企业或产权所有人 电梯所在楼盘 1 使用登记证 2 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3 定期检验报告、定期检测报告 4 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报告 5 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6 电梯主要安全部件检修、更换记录 7 电梯故障记录表 8 电梯故障统计表 9 事故处理报告 10 日常巡查记录 11 制造许可证 12 电梯整机型式试验证书或报告 13 安装、改造或重大修理监督检验报告 14 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15 电气原理图 标注“”的表示应保存资料,标注“”的表示不
29、必保持资料 8 电梯相关费用 8.1 电梯日常运行费用 8.1.1 电梯日常运行费用包含电梯的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费用。 8.1.2 物业服务企业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电梯日常运行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从物业服务费用中支 付。 DB35/T 15852021 8 8.2 小额修理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电梯小额修理费用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或电梯维护保养合 同的约定支付。 8.3 电梯修理改造和更新费用 物业服务合同或电梯维护保养合同所约定的小额修理费用以外的住宅小区电梯修理、改造和更新 费用按照以下规定筹集和支付: a) 已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可按照规定程序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
30、列支; b) 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的, 由共有人依照法律、 法规以及国 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分摊相关费用,电梯共有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c) 对电梯费用筹集方案达不成一致意见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 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组织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所有权人代表协商解决。 8.4 紧急情况修理费用 在监督检查、检验、检测、安全性能技术评估、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中,发现电梯存在层门脱 槽风险、层门自动关闭失效、门锁失效、制动器失效、安全钳失效、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失效、轿厢意外 移动保护装置失效、 紧急报警装置失效, 非操纵逆转保护装置失效、
31、楼层板翻转等危及人身安全隐患的,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立即组织修理并消除隐患,修理费用宜由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先行垫付。 当电梯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运行,以及特种设备监管部门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时,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 及时组织修理、整改,尽快让电梯消除隐患恢复运行。 上述修理费用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或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关于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的有关规定进行筹集支付,详细的规定见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 8.5 住宅小区电梯相关费用的公示 8.5.1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至少每季度公示 1 次电梯日常运行费用、小额修理费用、修理费用、紧急 情况修理费用的收支情况。 8.5.2 公示信息宜张贴于管理区域
32、宣传栏、电梯基站候梯厅或电梯轿厢内便于阅读的位置。 9 电梯使用登记 9.1 首次使用登记 对新安装电梯,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电梯所在地设区的市或 其授权的县(区)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要求的资料,办理使用登记。 9.2 变更登记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持电梯所在地登记机关要求的资料,办理变更登记: a) 改造; b) 移装; c)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变更; d)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变更。 DB35/T 15852021 9 9.3 报废 9.3.1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停止使用,及时予以报废: a) 电
33、梯无法修复或者无改造、修理价值的; b) 电梯安全性能技术评估结论为报废的。 9.3.2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对报废电梯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梯投入使用,并在报废后 30日内持电 梯所在地登记机关要求的资料,办理使用登记注销手续。 10 停止使用 10.1 电梯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停止使用电梯: a) 发生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的; b) 电梯机房、轿厢、井道或底坑进水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 c) 日常巡查、定期自行检查、维护保养或定期检验、定期检测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 d)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停止使用的; e) 继续使用将导致危险后果的其他情况。 10
34、.2 电梯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需要停止使用时,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设置停用标志,并立即组织 修理;需要停止使用超过 24 h 的,应公告停止使用原因和预计修复时间。 10.3 电梯拟停止使用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如切断主电源),并设置明显警 示标志防止电梯使用;停用时间跨过下次定期检验或定期检测日期的,在停止使用 30 日内应持登记机 关要求的资料,告知登记机关。 10.4 重新启用前,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停用时间跨 过下次定期检验日期的,应进行一次定期检验,合格后方可启用,其中已调整检验检测方式的电梯,停 用时间跨过下次定期检测日
35、期的,还应在定期检验之前进行一次定期检测,检测无不符合项或不符合项 整改合格后方可启用。 11 定期检验和定期检测 11.1 定期检验 11.1.1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在电梯定期检验有效期满前 1 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 申请,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其中已调整检验检测方式的电梯,还应提供上次定期检验以来的定期检测 报告。 11.1.2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及时组织整改电梯定期检验中发现的问题。 11.1.3 电梯经定期检验合格后,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及时更换电梯使用标志。 11.2 定期检测 11.2.1 已调整检验检测方式的电梯,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在下次定期检测有效期满前 1 个月按
36、照 11.2.2 的要求开展定期检测。 11.2.2 电梯定期检测工作可由符合条件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行定期检测,也可由电 梯使用管理单位委托符合条件的维保单位或委托经核准的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定期检测。 11.2.3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及时组织整改定期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定期检测结果、存在的问题DB35/T 15852021 10 以及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应张贴于管理区域宣传栏、电梯基站候梯厅或电梯轿厢内便于阅读的 位置。采用张贴纸质文本的方式公示时,文本上应有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公章,在公示期内出现撕毁、 覆盖或污损等情况时,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及时再次张贴。 12 日常
37、巡查和定期自行检查 12.1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在每周内对所管理的电梯至少完成 1 次日常巡查工作,巡查内容不少于附 录 B 要求的内容,发现问题或违规使用电梯的情况应立即处理,并做好记录。 12.2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在每月内对所管理的电梯至少完成 1 次定期自行检查工作,检查内容不少 于附录 C 要求的内容,发现问题或违规使用电梯的情况应立即处理,并做好记录。 12.3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按照附录 D 做好电梯故障记录,每季度按照附录 E 的要求做好电梯故障统 计工作。 13 维护保养监督 13.1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按照附录 F 的要求,监督维护保养单位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并在维护保养
38、单位填写的维护保养、故障维修等工作记录上进行签字确认。 13.2 电梯维护保养人员应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13.3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督促维护保养单位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13.4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变更时,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做好相关衔接工作,确保电梯由取得相应资质的 单位进行维护保养。 14 信息化 14.1 信息化建设 有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宜建立电梯信息化管理系统。电梯信息化管理系统 至少包括设备台账、检验检测、日常巡查和定期自行检查、运行故障、事故、维护保养、修理、查询统 计等管理模块。 14.2 设备台账 用于记录电梯的基本信息。基本信息至少包含:监
39、察识别码、设备类别、设备品种、产品名称、设 备代码、型号、出厂编号、制造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单位内部编号、电梯使用地点、投入使用日 期、安全管理人员及联系电话、维护保养单位及其联系电话等。 14.3 检验检测 用于记录电梯的检验、检测情况。记录信息至少包含:检验机构、检测机构、检验日期、检验报告 编号、检验结论、下次检验日期、检测日期、检测报告编号、检测结论、下次检测日期等。 14.4 日常巡查和定期自行检查 用于记录电梯日常巡查和定期自行检查的情况。记录信息至少包含:巡查或检查的项目、人员、时 间、结果、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下次巡查或检查的时间等。 DB35/T 15852021 11
40、 14.5 运行故障 用于记录电梯运行故障信息。记录信息至少包含:故障发生时间、故障现象、故障原因、故障处理 人、故障处理时间、故障处理结果等。 14.6 事故 用于记录电梯关联的事故信息。记录信息至少包含:事故发生时间、事故现象、事故原因、事故处 理人、事故处理时间、事故处理结果、事故逐级报告情况、事故现场的视频(若有时)等。 14.7 维护保养 用于记录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信息。记录信息至少包含:维护保养类型、维护保养日期、维护保养 人员、维护保养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下次维护保养日期等。 14.8 修理 用于记录电梯的修理情况。记录信息至少包含:修理单位、修理时间、修理内容、修理费用等。
41、14.9 数据记录的要求 采用信息化技术实现日常巡查记录、定期自行检查记录、运行故障记录、事故记录等无纸化的,其 记录格式、内容和要求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其数据在保存过程中不应有任何程度和任何形式的 更改,确保储存数据的公正、客观和安全,并可实时进行查询。 15 应急专项预案和事故处置 15.1 应急专项预案和演练 15.1.1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电梯品种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应包含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应急处置基本原则、组织机构和职责、预防和预警、信息报告程序、应急处 置、应急物资和装备保障等内容。 15.1.2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每年应至少完成 1 次电梯
42、应急救援演练,住宅小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对 所管理的每个楼盘每年至少完成 1 次电梯应急救援演练,并做好记录,演练应覆盖有机房曳引驱动电 梯、有机房强制驱动电梯、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无机房强制驱动电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或自动人 行道等不同品种电梯。 15.2 困人和事故应急处置 15.2.1 乘客被困在电梯轿厢时,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做好被困人员的安抚工作,同时 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或专业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并做好相关记录。 15.2.2 电梯发生事故后,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按照规定启动事故应急专项预案,采取措施组织抢救, 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履行保护事故现场和有关
43、证据的义务。 15.3 事故报告 15.3.1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负责人报告,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负 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于 1 h 内向事故发生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DB35/T 15852021 12 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先向事故发生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报告事故后出现 新情况以及对事故情况尚未报告清楚的,应及时续报。 15.3.2 采用电话方式报告事故情况的应在 24 h 内补报文字材料。报告、续报格式应符合附录 G 的要 求。 16 运行基本条件 16.1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采取在机房安装空调等通风降温措
44、施,确保机房内温度保持在 5 40 之间。 16.2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保证通往机房和各层门的通道畅通。机房门、层门、安全门外加装卷帘门或 防盗门等可能影响救援通道畅通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通知电梯所有权人恢复原状,电梯所有权人不 配合的,应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6.3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保障轿厢照明功能有效,确保电梯控制面板和轿厢地板 1 m 以上的位置照 度不小于 100 lx。轿厢内应具有自动再充电紧急电源供电的应急照明,其容量能够确保在轿厢报警触 发装置处与轿厢中心地板以上 1 m处提供至少 5 lx 的照度且持续 1 h。 17 电梯钥匙 17.1 电梯钥匙(包含机房钥匙、轿内操纵盘钥匙、驻停钥匙以及层门钥匙)应由电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