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220.20 R 80 DB12 天津市 地 方 标 准 DB12/T 947 2020 城市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layout of urban road traffic guide signs 2020 - 06 - 29发布 2020 - 08 - 01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 DB12/T 947 2020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规定 . 2 5 一般道路指路标志 . 5 6 快速路指路标志 . 8 7 重要地点及旅游区标志 . 12
2、8 慢行交通指引标志 . 14 9 特色标志 . 15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交通指引标志制作图示例 . 16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交通指引标志位置示例 . 39 附录 C(资料性附录) 交通指引标志常用名词中英文对照 . 43 DB12/T 947 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公安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淼、秦健、申婵、王海燕、郑利、孙峣、寇飞、李豹、于士元、张健、田晓 楠、丁磊、邓博、屈士超、王志昊、刘明林、刘岩、宋洋、王蔚。 DB12/T
3、 947 2020 1 城市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 1 范围 本 标准 规定了城市道路交通指引标志的设置原则、版面格式、设置位置、支撑方式等。 本 标准 适用于天津市 市域范围内各级城市道路的主要指引标志及特色标志的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68(所有部分)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T 8416 视觉信号表面色 GB 17733 地名 标志 GB/T 18833 道路交通反光膜 GB/T 23827 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
4、撑件 GB/T 30240.2 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 第 2部分:交通 GB/T 31446 LED主动发光道路交通标志 GB 51038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GA/T 1548 城市道路主动发光交通标志设置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 文件 。 3.1 指引标志 guide sign 表示道路信息、重要地点及旅游区的交通指引,为驾驶者提供去往目的地所经过的道路、沿途相关 城镇、重要公共服务设施、旅游区、地点、距离和行车方向等信息。 注: 本 标准 中主要指引标志,包括一般道路指路标志、快速路指路标志、重要地点及旅游区标志、慢行交通指引标 志等。 3.2 一般道
5、路 road 除快速路外的城市道路,包括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支路。 3.3 重要地点 important locations 天津市市域范围内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交通、体育等重要公共服务设施。 3.4 旅游区 tourist area 国家旅游局及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批准设立的 3A级及以上的旅游区。 DB12/T 947 2020 2 3.5 慢行交通指引标志 slow traffic guide sign 服务于步行及非机动交通参与者,为步行及非机动交通参与者提供道路名称、重要区域及旅游区等 信息。 3.6 交叉口分车道告知标志 intersection lane guide
6、sign 分向行驶车道 标志和交叉口告知标志的合并设置,用于指示交叉口各个车道 行驶方向和道路信息。 4 基本规定 4.1 设置原则 4.1.1 指引标志应依据道路等级、交通流特性及街道景观环境等因素系统布局,标志信息应连续,重 要的信息宜重复设置,避免出现信息不足或信息过载现象。 4.1.2 指引标志应兼顾慢行交通,根据不同的服务对象差别化设计。 4.1.3 指引标志与其他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所传递的信息应一致,互为补充。 4.1.4 指引标志应根据交通组织变化及时调整。 4.1.5 指引标志的设置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2 标志 颜色 4.2.1
7、一般道路指路标志为蓝底、白字、白图形、白边框、蓝色衬边。标志下部设置白色条形区域, 区域内为蓝字。 4.2.2 快速路指路标志为绿底、白字、白图形、白边框、绿色衬边。 4.2.3 旅游区标志为棕底、白字、白图形、白边框、棕色衬边。 4.2.4 慢行交通指引 标志 指引 地点为旅游区 时为棕底、白字、白图形、白边框、棕色衬边,指引 地点 为 重要地点时为蓝底、白字、白图形、白边框、蓝色衬边。 4.2.5 特色标志设置于一般道路时,为蓝底、白字、白图形、白边框、蓝色衬边,标志下部设置白色 条形区域,区域内为蓝字;设置于快速路时,为绿底、白字、白图形、白边框、绿色衬边。 4.3 版面形状及尺寸 4.
8、3.1 指引标志的形状一般为长方形。 4.3.2 指引标志的尺寸应根据版面字数、文字高度及排列情况综合确定。 4.3.3 指引标志版面尺寸应与字符数量、图形符号、其他文字及版面美化等因素相协调,版面样式应 符合标志的具体规定。常用标志版面尺寸如表 1 所示。 表 1 常用标志版面尺寸 尺寸( m) 适用范围 主要指向信息 3.66 快速路的主路路侧、中央分隔带,互 通式立交桥 主要交通节点、快速路 、 主干路、 次干路 、立交桥、跨河 桥、重要地点、旅游区等 2.85 快速路及设计车速大于等于 40km/h的主干路、次干路 2.254 设 计车速小于 40km/h次干路、支路 23 一条互通式
9、立交桥匝道 匝道连接道路以及能到达的快速路 、 主干路、 次干路 、立 交桥、跨河桥、重要地点、旅游区等 24 两条互通式立交桥匝道 1.53 快速路、主干路、 次干路 快速路出入口、重要地点、旅游区等 DB12/T 947 2020 3 0.72.5 支路 相交道路 12/0.61.5 支路、重要交通枢纽 相交道路、周边道路、重要地点、旅游区等 4.3.4 常用指引标志制作图 示例 参见附录 A。 4.4 标志套用 4.4.1 重要地点及旅游区标志可套用于指引标志中。 4.4.2 当禁令标志、指示标志套用于指引标志上时,不 得替代相应的禁令标志、指示标志,应在必要 位置另行设置相应的禁令、指
10、示标志。 4.4.3 指引标志上套用禁令标志、指示标志表示禁止、限制或指示的信息时,一个方向上不应多于 1 条,整块标志上不应多于 2 条。 4.4.4 相同底色标志套用时,应使用边框;不同底色标志套用时,套用的标志不使用边框;道路编号 标志套用于指路标志时,应使用边框。 4.4.5 不同颜色的标志套用时,套用的信息应与原标志类型的颜色,文字,图形相同。 4.5 标志设置 4.5.1 指引标志的设置位置应符合 GB 5768、 GB 51038 的规定,为道路使用者提供发现、判读及采取 行动所需要的时间。 4.5.2 指引标 志的设置应避免遮挡,快速路标志之间间距不宜小于 100m,其他道路在
11、路段上的标志最 小间距不宜小于 30m。当不能满足最小设置距离时,应采用互不遮挡的支撑结构形式。 4.5.3 指引标志一般情况下应设置在道路行进方向右侧或车行道上方,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左侧, 或左右两侧同时设置。 4.5.4 路侧指引标志应尽可能与道路中线垂直或成一定角度( 0 10), 道 路上方指引标志的板面应 垂直于道路行车方向,并且板面宜倾斜 0 15。 4.5.5 指引标志设置位置应符合本规范对各个标志设置的具体规定。 4.5.6 常用指引标志位置示例参见附录 B。 4.6 净空要求 4.6.1 标志支撑 结构的任何部分不得侵入道路建筑限界以内。 4.6.2 位于路侧的各类标志板
12、边缘及标志支撑结构边缘至车行道路面边缘的侧向距离,应大于等于 25cm。 4.6.3 路面上方的各类标志,其标志板及支撑结构下缘至路面的高度应大于该道路规定的净空高度。 悬臂式、门架式、附着式标志板下缘距路面的高度,在快速路上不得低于 600cm,在其他道路上不得低 于 550cm。 4.6.4 路侧的标志,设置在有行人、非机动车路侧的柱式、附着式标志,标志下缘距路面的高度宜为 220cm, 设置在隔离带、绿化带、快速路等非行人通行的地点时,安装高度宜为 120cm。 4.6.5 多个标志左右并列 设在同一支撑结构时,标志的下缘高度应保持一致。 4.7 支撑结构 4.7.1 道路交通标志的支撑
13、方式有柱式、悬臂式、门架式和附着式四类。当城市快速路或主干路出现 需要指引的信息较多 、需分车道指引或避免遮挡等情况时,宜采用门架式支撑方式。 4.7.2 在满足标志设置原则及结构设计的情况下,标志与标志、信号灯、监控设施等市政设施宜合并 设置,多杆合一。 4.7.3 常用指引标志对应的支撑方式见表 2。 DB12/T 947 2020 4 表 2 常用指引标志支撑方式 尺寸( m) 支撑方式 3.66 , 2.85 , 2.254 , 0.72.5 悬臂式 23 , 24 双柱式 1.53 , 12 , 0.61.5 单柱式 4.8 版面文字 4.8.1 指引标志中的文字应使用规范汉字。根据
14、需要,可并用汉字和英文。汉字应位于英文上方。 标 志的英文,地名用汉语拼音,相关规定应符合 GB 17733 的规定。专用名词用英文,第 一个字母大写, 其余小写,也可根据需要全部大写。指引标志常用名词 的中英对照参见附录 C。 4.8.2 指引标志的汉字、拼音字母、拉丁字母、数字等采用道路交通标志字体(简体)。汉字、字母、 数字的字高、间隔、行距等应符合 GB 5768、 GB 51038 的规定。 4.8.3 一般道路指路标志、支路网指路标志下部白色条形区域中的文字字高宜为规定值 的 0.5 倍 0.8 倍。 4.8.4 指引标志版面中的距离小于 1km 时,宜以 m 为单位,采用 50m
15、 的倍数值;当指引标志版面中的 距离大于或等于 1km 并小于 10km 时 , 宜以 km 为单位,采用 0.1km 的倍数值;当指引标志中版面的距离 大于或等于 10km 时 , 宜以 km 为单位,采用 1km 的倍数值。同一标志版面宜采用相同单位量纲;支路网 指路 标志 宜以 m 为单位。 4.8.5 当数字表示距离时,小数点前面的数字一般与汉字同高,小数点后面的数字高度为数字字高的 0.75 倍。距离单位符号均采用英文小写字符,字高为数字字高的 0.5 倍。若小数点前面的数字为零, 小数点后面的数字高度为数字字高。 4.8.6 当需要版面信息优化时,可根据优先顺序采用 表 3 的 措
16、施 , 如仍不满足 , 应另外制定版面尺寸。 表 3 版面信息 优化 采用的措施 优先顺序 措施 1 减去图标 2 使用简称 3 根据情况减去英文和距离 4 减小高宽比,最小高宽比为 1: 0.75 5 字母和数字高度最小可采用低限值的 0.8倍 6 字高、间隔及行距采用低限值 4.9 版面材料 4.9.1 指引标志应当具有良好的夜间视认性,应采用逆反射材料制作版面,也可根据地形、观测角度、 日照及实际需求增加主动发光式标志。 4.9.2 标志版面宜采用 IV 类及以上反光 膜,并符合 GB/T 18833 的规定。 4.9.3 标志版面材料应符合 GB/T 23827 的规定。 4.10 主
17、动发光标志 4.10.1 隧道内的指引标志应采用主动发光标志。快速路出 入 口、主次干路交叉口等需要提高指路信息 视认性的地点宜设置主动发光标志。 4.10.2 标志视认性较差的地点应设置主动发光标志。 4.10.3 LED 主动发光标志白天和夜间的颜色、形状等应保持一致 , 主动发光标志应符合 GB/T 31446 和 GA/T 1548 的规定。 DB12/T 947 2020 5 4.11 可变信息标志 4.11.1 可变信息标志一般可用于速度控制、车道控制、道路状况、气象状况及其他内容的显示。可变 信息标志不应显示与交通无关的信息。 4.11.2 结合路网交通管理需求,在快速路出入口前
18、、潮汐车道起始路段及可变导向车道进入路口前可 设置可变信息标志。 4.11.3 可变信息标志的版面布置应符合本规范和 GB 5768、 GB 51038 的规定。 5 一 般道路指路标志 5.1 一般规定 5.1.1 城市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应设置指路标志。指路标志的设置应根据道路等级、设计速度及道 路宽度等因素统筹考虑,合理设置。 5.1.2 本规范对交叉口告知标志、地点距离标志、立体交叉告知标志、街道名称标志、桥梁名称标志 进行规定。 5.1.3 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设置宜符合表 4 的规定。 表 4 一 般道路指路标志的设置 相交道路 主线道路 主干路 次干路 支路 主干路 交叉口告知标志
19、 地点距离标志 街道名称标志 交叉口告知标志 街道名称标志 (地点距离标志) 交叉口告知标志 街道名称标志 次干路 交叉口告知标志 街道名称标志 交叉口告知标志 街道名称标志 交叉口告知标志 街道名称标志 支路 交叉口告知标志 街道名称标志 交叉口告知标志 街道名称标志 交叉口告知标志 街道名称标志 注: 括号里内容为可根据需要设置的标志。 5.1.4 指路标志指示信息应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道路的服务对象和功能设置,信息的分层及选取应 符合 GB 51038 的规定。 5.2 交叉口告知标志 5.2.1 基本要求 城市道路交叉口进口道应设置交叉口告知标志,交叉口告知标志根据道路等级及车道数不同
20、分为干 路交叉口告知标志、支路交叉口告知标志和交叉口分车道告知标志。 5.2.2 干路交叉口告知标志 5.2.2.1 干路交叉口前应设置干路交叉口告知标志,用于指示前方交叉路口形式、交叉道路名称、通 往方向 等 信息。 5.2.2.2 干路交叉口告知标志宜设置在距交叉口停止线 50m 80m 处,宜设置于道路行车方向的右上 方,版面应面对来车方向。 5.2.2.3 干路交叉口告知标志宜采用悬臂式支撑结构。 DB12/T 947 2020 6 5.2.2.4 干路交叉口告知标志白色底边信息为当前相交道路名称。白色底边中的箭头指向,应根据实 际情 况与道路走向相对应,可不标注 ,见图 1。 ( a
21、) ( b) ( c) 图 1 干路 交叉口告知标志 5.2.3 支路交叉口告知标志 5.2.3.1 支路交叉口前应设置支路交叉口告知标志,用于指示前方交叉道路名称。 5.2.3.2 支路交叉口告知标志宜设置在距交叉口停止线 30m 50m 处,宜设置于道路行车方向的右上 方,版面应面对来车方向。 5.2.3.3 支路交叉口告知标志宜采用悬臂式支撑结构,宜与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支路网指路 标志 等 合杆设置。 5.2.3.4 支 路交叉口告知标志为当前相交道路名称。 标志中 的箭头指向,应根据实际情况与道路走向 相对应,可不标注 ,见图 2。 ( a) ( b) 图 2 支路交叉口告知标志 5
22、.2.4 交叉口分车道告知标志 5.2.4.1 当交叉口进口道车道数大于等于 3 条车道时,应设置交叉口分车道告知标志。当交叉口间距 小于等于 300m 时,宜单独设置交叉口分车道告知标志;当交叉口间距大于 300m 时,可分开设置车道行 驶方向标志与交叉口告知标志。 5.2.4.2 交叉口分车道告知标志宜设置在距交叉口导向车道前的适当位置,宜采用悬臂式支撑结构。 5.2.4.3 交叉口分车道告知标志白色底边信息应为当前相交道路名 称 , 白色底边中的箭头指向,应根 据实际情况与道路走向相对应,可不标注 , 见图 3。 ( a) ( b) ( c) 图 3 交叉口 分 车道 告知 标志 5.3
23、 地点距离标志 DB12/T 947 2020 7 5.3.1 指示前方所要经过的城市重要地区、旅游区、重要交通枢纽、重要道路名称和距离,可设置地 点距离标志。 5.3.2 地点距离标志宜设置在交叉口下游或路段的适当位置,宜采用悬臂式支撑结构。 5.3.3 地点距离标志的信息应由近及远,按自上而下的顺序排列,宜设置三条信息,白色底边信息应 为当前道路名称 ,见图 4。 ( a) ( b) 图 4 地点距离标志 5.4 立体交叉告知标志 5.4.1 基本要求 城市立交桥应设置立体交叉告知标志。立体交叉告知标志分为立交桥告知标志和匝道告知标志。 5.4.2 立交桥告知标志 5.4.2.1 设置在立
24、交桥前适当位置,用于指示立交形式及通达主要道路名称等信息,宜采用悬臂式支 撑结构。 5.4.2.2 立交桥告知标志白色底边信息应为当前相交道路名称 或桥梁名称 ,见图 5。 ( a) ( b) 图 5 立交桥 告知标志 5.4.3 匝道告知标志 5.4.3.1 设置在互通式立交桥 匝道入口处,指示通达主要道路及 地点的名称、距离及连接的道路名称 等 信息 ,宜采用悬臂式或柱式支撑结构。 5.4.3.2 匝道告知标志白色底边信息应为匝道连接的道路名称 ,见图 6。 DB12/T 947 2020 8 ( a) ( b) ( c) 图 6 匝道告知标志 5.5 街道名称标志、桥梁名称标志 5.5.
25、1 城市道路宜设置街道名称标志,街道名称标志宜设置在交叉口下游 30m 处,位于车行道上方或 右侧,面向来车方向。 5.5.2 街道名称标志版面中,左上角的箭头指向道路前方的方向,文字应按自左至右或自上至下的方 式排列,文字排列应保证路名易于识认 ,见图 7。 ( a) ( b) 图 7 街道名称标志 5.5.3 城市桥梁宜设置桥梁名称标志,桥梁名称标志设置在立交桥、跨河桥、跨线桥的上桥处及桥上。 5.5.4 桥梁名称标志版面文字宜采用竖排,并标识桥梁所在位置 ,见图 8。 图 8 桥梁名称标志 5.5.5 街道名称标志和桥梁名称标志宜与标志牌、信号灯等合杆设置,宜采用附着式或柱式支撑结构。
26、6 快速路指路 标 志 6.1 一般规定 DB12/T 947 2020 9 6.1.1 城市快速路必须设置快速路指路标志,设置在快速路主路和匝道上的标志不得相互影响 。 6.1.2 单独设置在主干路、次干路或支路上的快速路指路标志,应采用快速路指路标志相同颜色。无 条件单独设置时,可与一般道路指路标志套用。 6.1.3 若快速路路名作为专有名词,被标识在主干路、次干路或支路上的指路标志版面上时,快速路 路名也应采用绿底、白字。 6.2 入口预告标志 6.2.1 快速路入口附近的主干路、次干路、支路或交叉口处应设置入口预告标志。 6.2.2 入口预告标志应按预告距离由远及近,依次分为邻近路网交
27、叉口预告、 500m 和 200m 入口预告、 连接线交叉口预告 ,见图 9。 ( a) ( b) 图 9 入口预告标志 6.2.3 入口预告标志宜采用悬臂式或柱式支撑结构。 6.3 入口标志 6.3.1 在快速路入口,需要告知前方快速路道路或立交桥名称时,应设置入口标志。 6.3.2 入口标志应设置于快速路入口端部,应结合经过选取的快速路交通管理信息,一并设置于快速 路入口端部。 6.3.3 入口标志的版面信息应与入口预告标志一致 ,见图 10。 ( a) ( b) 图 10 入口标志 6.3.4 入口标志宜采用悬臂式或柱式支撑结构。 6.4 地点距离标志 6.4.1 在快速路上,当需要提供
28、车辆在当前路网或行 驶道路中相对位置信息,并预告快速路前方所要 经过的重要出口、立交桥、地点的名称和距离时,应设置地点距离标志。 DB12/T 947 2020 10 6.4.2 快速路入口之间的距离大于 2km 小于等于 10km 时,应设置地点距离标志。地点距离标志宜设置 于快速路互通式立体交叉或入口加速车道渐变段终点以后 1km 以上路段的合适位置处。 6.4.3 地点距离标志中目的地信息应选用重要地名、交通枢纽信息、高速公路、旅游区、重要公共设 施等地点名称。 6.4.4 地点距离标志宜设置三条信息,地点信息由近及远按自上而下的顺序排列,信息的选取应符合 GB 51038 要求 ,见图
29、 11。 图 11 地点距离标志 6.5 路名 标志、桥梁名称标志 6.5.1 当快速路主路上需提示、确认当前行驶的快速路名称或桥梁名称时,宜设置路名标志或桥梁名 称标志。 6.5.2 路名标志用于指示城市快速路的名称,设置于城市快速路入口加速车道渐变段终点处,也可在 快速路主线上重复设置 ,见图 12。 图 12 路名标志 6.5.3 桥梁名称标志用于指示城市快速路桥梁的名称,设置于城市快速路桥梁的上桥处或桥上 ,见图 13。 图 13 桥梁名称标志 6.5.4 路名标志和桥梁名称标志宜采用附着式或柱式支撑结构,宜结合地理方向标志、限速标志或辅 助标志合并设置。 6.6 出口预告标志 6.6
30、.1 快速路出口应设置出口预告标志 , 出口预告标志用 于预告出口连接的道路名称、可到达的重要 道路及重要地点名称等 ,见图 14。 DB12/T 947 2020 11 ( a) ( b) ( c) 图 14 出口预告标志 6.6.2 出口预告标志应分级设置,应选用距基准点前 2km、 1km、 500m、 200m 及基准点位置设置出口预 告标志。 6.6.3 当相邻的出口间距小于 2km 时,应至少设置两级预告。 6.6.4 出口预告标志宜采用悬臂式或柱式支撑结构。 6.7 出口标志 6.7.1 出口标志用于指示城市快速路出口名称和方向,设置于出口分岔点端部,宜采用悬臂式或柱 式 支撑结
31、构。 6.7.2 出口标志指示内容应与出口预告标志中所传达的信息连续、一致 ,见图 15。 ( a) ( b) 图 15 出口标志 6.8 地点、方向标志 6.8.1 当需要分别指示快速路两个不同行驶方向的相关信息时,应设置地点、方向标志 ,见图 16。 ( a) ( b) 图 16 地点、方向标志 6.8.2 地点、方向标志设置在快速路匝道分岔点端部,通常设置两块版面,宜采用双悬臂式支撑结构。 6.8.3 地点、方向标志设置在快速路出入口处时,其版面内容应与出入口预告标 志的信息相对应。 DB12/T 947 2020 12 6.9 快速路立交桥告知标志 6.9.1 快速路立交桥应设置快速路
32、立交桥告知标志。快速路立交桥告知标志用于指示前方立交的形式 及通达的主要道路名称等信息 ,见图 17。 图 17 快速路立交桥告知标志 6.9.2 快速路立交桥告知标志设置于快速路立交桥 前适当位置,宜采用悬臂式支撑结构。 7 重要地点及旅游区标志 7.1 一般规定 7.1.1 重要地点及旅游区标志宜与指路标志套用设置,可单独设置。其设置不得影响交叉口指路标志 的设置,并应与指路标志相互配合、相互补充。 7.1.2 重要地点及旅游区中文名称超过 6 个字时或套用于指路标志时宜采用简称。英文名称应小写, 首字母大 写,英文名称超过中文名称长度时可按照英文惯例缩略简写。 7.1.3 重要地点及旅游
33、区标志的尺寸、文字和图形符号应符合本规范和 GB 5768 的规定。 7.1.4 重要地点及旅游区标志最多可设置三条信息。距离标志和方向距离标志的信息应由近及远,按 照自上而下的顺序排列;方向标志按自上而下依次为左转、直行、右转的顺序。 7.1.5 标志版面中的图形符号应符合 GB 51038 的 要求 ,高度宜采用字高的 1.2 倍 1.5 倍。 7.2 距离标志 7.2.1 当在快速路上,需预告前方所要经过的重要地点及旅游区时,宜设置距离标志 ,见图 18。 ( a) ( b) 图 18 距离 标志 7.2.2 距离标志宜设置在快速路路段上,宜采用悬臂式或柱式支撑结构。 7.3 方向距离标
34、志 DB12/T 947 2020 13 7.3.1 当一般道路交叉口前,需要告知重要地点及旅游区的行驶方向,且当前地点与重要地点及旅游 区的距离大于 500m 时,应设置方向距离标志 ,见图 19。 ( a) ( b) ( c) ( d) 图 19 方向距离标志 7.3.2 方向距离标志宜套 用于交叉口告知标志,单独设置时,宜设置在交叉口告知标志上游,宜采用 悬臂式或柱式支撑结构。 7.4 方向标志 7.4.1 当快速路出口前需要告知重要地点及旅游区的行驶方向时,应设置方向标志 ,见图 20。 ( a) ( b) ( c) 图 20 方向标志 7.4.2 当一般道路交叉口前,需要告知重要地点
35、及旅游区的行驶方向,且当前地点距离重要地点及旅 游区的距离小于 500m 时,应设置方向标志。 7.4.3 方向标志宜套用于快速路出口标志或一般道路交叉口告知标志,单独设置时,宜设置在快速路 出口基准点预告标 志或交叉口告知标志上游,宜采用悬臂式或柱式支撑结构。 7.5 到达标志 7.5.1 到达标志用于指示重要地点及旅游区的入口或停车场的位置 ,见图 21。 DB12/T 947 2020 14 ( a) ( b) ( c) ( d) 图 21 到达标志 7.5.2 到达标志设置在重要地点及旅游区的入口或停车场附近,宜采用附着式或柱式支撑结构。 8 慢行交通指引标志 8.1 一般规定 8.1
36、.1 慢行交通指引标志服务于步行及非机动交通参与者,为步行及非机动交通参与者提供道路名称、 重要区域及旅游区等信息。 8.1.2 慢行交通指引标志分为两类,分别为支路网指路标志和地点指引标志。 8.2 支路网指路标志 8.2.1 支路网指路标志宜设置于支路交叉口前 30m 处,用于指示附近道路名称、方向和距离等信息。 8.2.2 支路网指路标志应采用附着式或柱式支撑结构,宜与其他设施合杆设置 ,见图 22。 图 22 支路网指路标志 8.3 地点指引标志 8.3.1 地点指引标志用于指示重要地点及旅游区的名称和方向 ,见图 23。 ( a) ( b) ( c) ( d) 图 23 地点指引标志
37、 8.3.2 重要地点及旅游区附近的公共交通枢纽应设置地点指引标志,采用柱式支撑结构。 DB12/T 947 2020 15 9 特色标志 9.1 特色标志用于提醒道路交通安全。 9.2 特色标志宜设置于悬臂 式交通指引标志背面。 9.3 设置于一般道路的特色标志,标志牌版面分为上下两部分,上部分为图形区,颜色为蓝底白字白 图形;下部分为文字区,颜色为白底蓝字。设置于快速路上的特色标志,标志版面为绿底白字白图形 , 见图 24。 ( a) 一般道路特色标志 ( b) 快速路特色 标志 图 24 特色标志 9.4 特色标志版面尺寸与悬臂式指路标志的尺寸相同。 DB12/T 947 2020 16
38、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交通指引标志制作图示例 交通 指引 标志制作图示例见图 A.1 图 A.47, 单位 均 为厘米。 图 A.1 干路交叉口告知标志 ( a) 图 A.2 干路交叉口告知标志 ( b) DB12/T 947 2020 17 图 A.3 干路交叉口告知 标志 ( c) 图 A.4 支路交叉口告知标志 ( a) 图 A.5 支路交叉口告知标志 ( b) DB12/T 947 2020 18 图 A.6 交叉口分车道告知标志 ( a) 图 A.7 交叉口分车道告知标志 ( c) DB12/T 947 2020 19 图 A.8 地点距离标志 ( a) 图 A.9
39、地点距离标志 ( b) DB12/T 947 2020 20 图 A.10 立交桥告知标志 ( a) 图 A.11 立交桥告知标志 ( b) DB12/T 947 2020 21 图 A.12 匝道告知标志 ( a) 图 A.13 匝道告知标志 ( b) DB12/T 947 2020 22 图 A.14 匝道告知标志 ( c) 图 A.15 街道名称标志 ( a) DB12/T 947 2020 23 图 A.16 街道名称标志 ( b) 图 A.17 桥梁名称标志 DB12/T 947 2020 24 图 A.18 入口预告标志 ( a) 图 A.19 入口预告标志 ( b) DB12/T
40、 947 2020 25 图 A.20 入口标志 ( a) 图 A.21 入口标志 ( b) DB12/T 947 2020 26 图 A.22 地点距离标志 图 A.23 路名标志 DB12/T 947 2020 27 图 A.24 桥梁名称标志 图 A.25 出口预告标志 ( a) DB12/T 947 2020 28 图 A.26 出口预告标志 ( b) 图 A.27 出口标志 ( a) DB12/T 947 2020 29 图 A.28 出口标志 ( b) 图 A.29 地点、方向标志 ( a) DB12/T 947 2020 30 图 A.30 地点、方向标志 ( b) 图 A.31
41、 快速路立交桥告知标志 DB12/T 947 2020 31 图 A.32 距离标志 ( a) 图 A.33 距离标志 ( b) DB12/T 947 2020 32 图 A.34 方向距离标志 ( a) 图 A.35 方向距离标志 ( b) DB12/T 947 2020 33 图 A.36 方向距离标志 ( c) 图 A.37 方向距离标志 ( d) DB12/T 947 2020 34 图 A.38 方向标志 ( a) 图 A.39 方向标志 ( b) DB12/T 947 2020 35 图 A.40 方向标志 ( c) 图 A.41 到达标志( a) DB12/T 947 2020
42、36 图 A.42 到达标志 ( d) 图 A.43 支路网指路标志 DB12/T 947 2020 37 图 A.44 地点指引标志( a) 图 A.45 地点指引标志( d) DB12/T 947 2020 38 图 A.46 一般道路特色标志 图 A.47 快速路特色标志 DB12/T 947 2020 39 B B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交通指引标志位置示例 交通 指引 标志 位置 示例见图 B.1 图 B.7。 图 B.1 支路交叉口指路标志位置示例图 图 B.2 干路交叉口指路标志位置示例图 a DB12/T 947 2020 40 图 B.3 干路交叉口指路标志位置示例图
43、b 图 B.4 有中央分隔带的干路交叉口指路标志位置示例图 DB12/T 947 2020 41 图 B.5 快速路入口标志位置示例图 图 B.6 快速路出口标志位置示例图 DB12/T 947 2020 42 图 B.7 快速路互通 式 立交桥出口标志位置示例图 DB12/T 947 2020 43 C C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交通指引标志常用名词中英文对照 表 C.1 交 通指引标志常用名词中英文对照 序号 中文 英文 1 环路 Ring Road 2 高速 Expressway( Expwy) 3 公路 Highway 4 路 Road( Rd) 5 大道 Avenue( Ave) 或 Road( Rd) 6 街、 大街 Street( St) 7 桥、 大桥 Bridge 8 机场 Airport 9 火车站 Railway Station 10 东 East 11 南 South 12 西 West 13 北 North 14 中 Middle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