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麦多课文档分享! | 帮助中心 海量文档,免费浏览,给你所需,享你所想!
麦多课文档分享
全部分类
  • 标准规范>
  • 教学课件>
  • 考试资料>
  • 办公文档>
  • 学术论文>
  • 行业资料>
  • 易语言源码>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麦多课文档分享 > 资源分类 > PDF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NB T 10338-2019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界定规范.pdf

    • 资源ID:1519794       资源大小:1.35MB        全文页数:28页
    • 资源格式: PDF        下载积分:5000积分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000积分(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NB T 10338-2019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界定规范.pdf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P NB/T 10338-2019 代替 DL/T 5376-2007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界定规范 Code for Defining Land Requisition Treatment Scope of Hydropower Projects 2019-12-30发布 2020-07-01实施 国家能源局 发布 ICS 27.140 P 59 NB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界定规范 Code for Defining Land Requisition Treatment Scope of Hydropower Projects

    2、 NB/T 10338-2019 代替 DL/T 5376-2007 主编部门:水电水利规划 设计总院 批 准 部 门 : 国 家 能 源 局 施行日期: 2020 年 7 月 1 日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020 北京 国家能源局 公告 2019 年 第 8 号 国家能源局批准小水电机组励磁系统运行及检修规程等 152 项能源行业标准(附件 1)、 Code for Safe and Civilized Construction o f Onshore Wind Power Projects等 39项能源行业标准英文版(附件 2), 现予以发布。 附件: 1. 行业标准目录 2. 行业标准英

    3、文版目录 国家能源局 2019年 12月 30日 附件 1: 行业标准目录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 采标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 13 NB/T 10338-2019 水电工 程 建设 征地 处理范围 界定规范 DL/T 5376-2007 2019-12-30 2020-07-01 . 前言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 2015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国能科技 2015 283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 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水库淹没影响区、枢纽工程建设区、建设征地移 民界线、界桩布置设计、阶

    4、段工作要求及成果。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增加了 备用料场处理的内容 。 增加了电站运行维护 阶段 新增处理 对象 和范围界定技术要求的内容。 删除了影响待观区的相关内容。 删除了滑坡、塌岸、浸没等影响区地质判定方法的相关内容。 完善了设计洪水计算、水库影响区、枢纽工程建设区的相关内容。 完善了建设征地移民界线的技术要求。 完善了阶段工作要求及成果的内容。 本规范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并负责日常管 理,由能源行业水电规划水库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执行 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水电水 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 六铺炕北小街 2号

    5、,邮编: 100120)。 本规范主编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刘焕永 张江平 刘映泉 江燮华 席景华 李湘峰 翟洪光 徐开寿 陈 敬 徐 静 代 磊 刘玉含 李重庆 姜正良 李红远 朱兆才 唐良霁 余 琳 吴立恒 王小聪 杨昌定 张 勇 鞠 琳 本规范主要 审查人员:龚和平 王 奎 张一军 郭万侦 杨德权 王春云 王祝安 姚英平 廖 蔚 王 鹏 李勇信 宇文振国 汪正涛 尹忠武 郑顺祥 何 伟 王晓岚 卞炳乾 钟广宇 赵社义 春光魁 刘

    6、洋魏 利 波 李添虎 张国平 鲜恩伟 潘尚兴 朴 苓 李仕胜 目次 1 总则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2 水库淹没影响区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2.1 一般规定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2.2 水库淹没区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2.3 水库影响区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3 枢纽工程建设区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4 建设征地移民界线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5 界桩布置设计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6 阶段工作要求及成果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本规范用词说明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引用标准名录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附: 条文说明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C

    7、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 1 2 Reservoir-Inundated Area and Impoundment-Affected Area. 2 2.1 General Requirements . 2 2.2 Reservoir-InundatedArea . 2 2.3 Impoundment-Affected Area . 4 3 Project Construction Area . 6 4 Boundary of Land Requisition and Resettlement . 7 5 Boundary Pillar Arrangemen

    8、t Design . 8 6 Requirements and Outcomes of Staged Works . 10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 11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 12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 13 1 1 总则 1.0.1 为规范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界定工作,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的界定。 1.0.3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应包括水库淹没影响区和枢纽工程建设区。移民安置 迁建、复建项目用地的范围应 执

    9、行 国家和有关省级人民政府,以及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1.0.4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界定的任务应明确各淹没对象设计洪水标准,分析确 定水库淹没 影响 区 和 枢纽工程建设区 的 征收 、 收回和 征 用范围,绘制建设征地移民界线, 开展界桩布置设计。 1.0.5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 处理范围界定应遵循 下列 原则: 1 用地规划应根据工程建设和运行的需要,提高土地利用率,合理界定建设征地 处理范围。 2 宜减小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对周边区域的影响,避让有地质灾害的区域,安全 用地。 3 节约用地,少占耕地。 1.0.6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界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 置

    10、规划设计规范 DL/T 5064的有关规定。 1.0.7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界定,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 准的规定。 2 2 水库淹没影响区 2.1 一般规定 2.1.1 水库淹没影响区应包括水库淹没区和水库影响区。 2.1.2 水库淹没区应包括水库正常蓄水位以下的 淹没 区域,以及水库正常蓄水位以上受 水库洪水回水、风浪和船行波、冰塞壅水等临时淹没的区域。 2.1.3 水库影响区应包括由蓄水引起的滑坡、塌岸、浸没、变形库岸、内涝、水库渗漏 等 需要处理 的 区域 , 以及 减水河段、失去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库周 和 孤岛 等 其他受水库 蓄水影响 需要处理 的区域。 2

    11、.2 水库淹没区 2.2.1 水库正常蓄水位以下的淹没区域应 以坝轴线为起始断面, 按正常蓄水位高程 水平 延伸至与 天然河道多年平均流量水面线相交处。 2.2.2 水库洪水回水区域应选择不同淹没对象设计洪水标准, 计算分期洪水回水水面线, 合理 确定回水末端 。 2.2.3 淹没对象设计洪水标准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淹没对象设计洪水标准 应根据淹没对象的重要性、耐淹程度、结合水库调节性 能及运用方式,在安全、经济和考虑其原有防洪标准的原则下分析确定。 2 铁路、公路、电力、电信、水利、文物古迹等淹没对象的设计洪水标准应按现 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 GB 50201 及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确定

    12、。标准无规定的,可根 据淹没对象的重要性研 究确定设计洪水标准。 3 不同淹没对象设计洪水标准应 宜 按表 2.2.3所列设计洪水重现期的上限选取,如 果选取其他标准应进行分析论证。 表 2.2.3 不同 淹没对象设计洪水标准 淹没对象 洪水频率( %) 重现期(年) 耕地、园地 50 20 2 5 林地、草地,未利用地 正常蓄水位 农村居民点、集 镇、一般城市、一般工矿区 10 5 10 20 比较重要城市、中等工矿区 5 2 20 50 重要城市、重要工矿区 2 1 50 100 3 2.2.4 设计洪水回水水面线计算 除 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电工程水库回水计算规范 NB/T 35093的

    13、有关规定 外 , 还 应 符合 下列规定: 1 水库汛期、非汛期洪水回水水面线应根据水库调度运行方式分别计算。 2 分期蓄水的工程应根据需要计算分期蓄水的回水水 面线 。施工工期较长、洪水 位较天然改变较大的工程应根据需要计算施工期的回水水 面线 。 3 当库区有 大支流汇入或支流内有重要淹没对象的,应考虑支流发生水库淹没标 准洪水时 干流发生相应洪水 、 干流发生水库淹没标准洪水 时 支流发生相应洪水两种组 合,分别计算回水水位。回水水面线应按两种组合的外包线确定。 4 水库回水应考虑泥沙淤积的影响。泥沙淤积年限应根据河流泥沙特性、水库运 行方式及受淹对象的重要程度,在 10年 30年范围内

    14、选用。 5 回水计算断面应与水库泥沙冲淤计算采用的计算断面一致,有重要淹没对象的 河段和回水末端,回水计算断面应根据需要适当加密。 6 设计洪水回水水面线应以坝址以上同一频率的分期洪水回 水位组成外包线的沿 程回水高程确定。 7 两断面之间回水高程差较大时,宜通过直线内插法计算确定。 2.2.5 设计洪水回水末端断面及淹没处理终点位置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库回水末端断面应选择设计洪水回水水面线与同频率天然洪水水面线差值等 于 0.3m处为计算断面。 2 水库回水末端断面上游 的 淹没处理终点位置应为 回水 末端 断面 设计洪水 高 程 水 平延伸至与天然河道多年平均流量水面线相交处。 3

    15、 在居民迁移 回水末端断面 上游 ,出现 耕园地 设计 洪水 线 高程 高于居民迁移 设计 洪水 高程时,应按 耕园 地 设计 洪水 线确定居民迁移范围 和 淹没处理终点 位置 。 2.2.6 风浪爬高计算应考虑风速、吹程等因素。当岸坡在 45以下,波浪垂直吹程在 30km 以下和风速在 7级以下,风速在 14m/s 17m/s时,风浪爬高宜按下列经验公式计算: hp=3.2Khtan ( 2.2.6-1) h=0.0208V5/4D1/3 ( 2.2.6-2) 式中: hp风浪爬高( m); K与岸坡粗糙情况有关的系数, 对于光滑均匀的人工坡面,如块石或混凝土 4 板坡面, K取为 0.77

    16、 1.00;对于农田坎高小于 0.5m, K取为 0.5 0.7; 岸坡坡度 ( ) ; h岸坡前波浪高度( m); V岸坡垂向库面风速( m/s); D岸坡迎风面波浪吹程( km),指岸坡此岸垂直到彼岸的最大直线距离 。 2.2.7 有通航要求的水库应按水运行业的有关规 定计算船行波波浪爬高。 2.2.8 冰塞壅水淹没范围应按冰花大量出现时的水库平均水位和平均入库流量及通过 的冰花量结合河段封河期、开河期计算的壅水曲线确定。 2.2.9 水库安全超高值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库安全超高的范围应从安全角度考虑,分析库周耕地和居民点淹没影响程度, 可根据水库因风浪、船行波影响等因素综合确定

    17、。 2 不同的淹没对象可根据其重要程度确定不同的水库安全超高值。 3 在回水影响不显著的坝前段,风浪爬高和船行波波浪爬高 应 根据计算 确定 ,取 两者中的大值作为水库安全超高值。耕地的水库 安全超高计算值小于 0.5m的应按 0.5m 确定,居民点的水库安全超高计算值小于 1.0m的应按 1.0m确定。 2.2.10 阶段性蓄水的 水库淹没 区 应根据枢纽工程建设和水库蓄水计划,考虑上游围堰 挡水情况和枢纽工程分期蓄水位,按 各淹没对象洪水标准推算的洪水回水水面线确定 。 工程围堰截流淹没区超出水库 淹没区的部分不应纳入建设征地处理范围。 2.2.11 水库淹没区通过垫高措施恢复原用途的土地

    18、应作为临时用地处理。 2.2.12 水库淹没区应按水库正常蓄水位以下的 淹没 区域,以及 水库正常蓄水位以上受 水库洪水回水、风浪和船行波、冰塞壅水等临时淹没的区域的外包线确定。 2.3 水库影响区 2.3.1 由 水库 蓄水引起的滑坡、塌岸、浸没、变形库岸、内涝、水库渗漏等 需要 处理的 区域 的判别 , 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电工程水库影响区地质专题报告编制规程 NB/T 10129的有关规定, 并 在 水库影响区地质 专题 报告 评价 成果的基础上 ,根据影响对象的 重要性和受危害程度分别 界 定。 2.3.2 影响对象的重要性分类应符合表 2.3.2 的规定 , 受危害程度 划分 应 符

    19、合现行行业 5 标准水电工程水库影响区地质专题报告 编制规程 NB/T 10129的有关规定。 表 2.3.2 影响对象的重要性分类 重要性 影响对象 重要 建筑物、重要构筑物、重要基础设施 次要 一般基础设施、耕地、园地 2.3.3 在滑坡、变形库岸 的 区 域 , 分布有 重要影响对象 或 受 危害 程度 高 的 一般基础设施 , 应认定为相应对象的处理区域。 2.3.4 在塌岸区 域 分布有 重要 对象 或 次要对象 , 应认定为相应对象的处理区域。 2.3.5 在浸没、 内涝、水库渗漏 的 区域 , 分布有 重要 对象或次要对象 , 且 受 危害 程度 高 的,应认定为相应对象的处理区

    20、域。 2.3.6 减水河段、失去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库周及孤岛 等 , 应按影响成因、 影响对象的 损失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处理区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认定为其他受水库蓄水影响 需要 处理 的区域: 1 工程引水导致河段减水,造成生产生活引水、航运设施使用困难等情况而 应 采取处理措施的影响区域。 2 水库蓄水后,失去基本生产、生活条件而 应 采取处理措施的库周及孤岛等区 域。 2.3.7 阶段性蓄水涉及的水库影响区 范围 宜 按本规范第 2.3.1 2.3.6条的规定 界定 。 6 3 枢纽工程建设区 3.0.1 枢纽工程建设区应主要包括料源料场、渣场、场内交通、施工生产设施、营地及 工程管理

    21、区。按用途确定用地属性,应分为临时用地区和永久占地区。 3.0.2 枢纽工程建设区应根据施工总布置设计成果,考虑用地属性、土地利用条件,结 合移民安置需要分析确定。 3.0.3 工程枢纽建筑物,对外交通衔接道路,上坝、进厂、厂坝连接、营地及工程管理 区等永久与临时结合交通道路,现场运行管理营地,生态保护工程管理区等区域应划为 枢纽工程永久占地区。料源料场,渣场,施工生产设施,枢纽工程施工弃渣、料场开采、 大坝填筑、混凝土运输以及连接施工生产设施、承包商营地等主要临时交通,建设期管 理营地,承包商营地等应划为枢纽工程临时用地区。备用料场不宜纳入枢纽工程建设区。 3.0.4 枢纽工程建设区与水库淹

    22、没区重叠部分,应纳入水库淹没区,可按用地时序要求 归入枢纽工程建设区先行处理。 7 4 建设征地 移民界线 4.0.1 建设征地移民界线应包括居民迁移线和土地界线,应根据确定的水库淹没影响区 和枢纽工程建设区分析划定。 4.0.2 居民迁移线应根据水库淹没影响区和枢纽工程建设区拆迁房屋的要求确定。 4.0.3 土地界线应按用地性质划分为土地征收或收回范围线 、 土地征用范围线 、 土地处 理范围线,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土地征收或收回范围线应主要包括水库淹没区内的土地、枢纽工程建设区内的 永久占地区域。 2 土地征用范围线应主要包括水库淹没范围内的垫高防护区的土地、枢纽工程建 设区内的临时用

    23、地区域。 3 土地处理范围线应包括土地征收或收回、征用范围线外其他需处理的范围。 8 5 界桩布置设计 5.0.1 居民迁移线、土地界线应以界桩实地标识,界桩可分为临时界桩和永久界桩。 5.0.2 临时界桩及标识布置应根据实物指标调查的实际需要现场测设,可采用木桩,或 在树干、岩石、墙壁等上作标识。 5.0.3 永久界桩 可分为 主桩和加密桩 , 按 类型可分为 钢筋混凝土界桩、雕刻界桩、钢管 界桩 、 水位标志牌 。 永久界桩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混凝土界桩宜为菱柱体, 主桩规格宜为顶部 10cm10cm,下部 20cm20cm, 高度 100cm140cm; 加密桩规格宜为顶部 5

    24、cm5cm,下部 10cm10cm,高度 50cm70cm。 2 雕刻界桩应在不可移动的岩体上雕刻完成,规格宜为 40cm8cm的雕刻槽。 3 钢管界桩由混凝土和钢管制作而成,界桩规格宜为顶部 10cm10cm,高度 100cm140cm。 4 水位标志牌规格宜为 5m3m或 3m2m。 5.0.4 永久界桩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设征地处理范围的控制点应埋设主桩, 并设置为控制性界 桩。 2 主桩间距应为 500m1000m,加密桩间距应为 50m200m,相邻两桩之间应相互 通视。建设征地处理范围的各转折点应埋设界桩。 3 永久 界桩 埋 设 应采用混凝土浇注或素土夯实。永久主桩地面出

    25、露高度宜为 15cm25cm,加密桩地面出露高度宜为 10cm15cm。 永久主桩埋设高程允许误差应小于 10cm,加密界桩埋设高程允许误差应小于 30cm。 4 永久界桩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界桩 、 雕刻界桩 、钢管界桩 ,城市、集镇和重要的 专业项目等敏感地段应增设水位标志牌。 5.0.5 界桩及标识 的 编号标注应满足下 列要求: 1 临时界桩及标识可设临时编号。 2 钢筋混凝土界桩和钢管界桩编号应采用凹字标注于界桩顶部 。雕刻界桩应刻画 高程横线并标注编号。钢筋混凝土界桩、钢管界桩及雕刻界桩编号应统一。 水位 标志牌 应标注明显的水位线和文字。 3 永久界桩编号应根据占地范围、处理方式、实

    26、物对象、干支流、左右岸的区分, 采用拼音字母和数字对 主桩和加密桩分别编号。 9 5.0.6 界桩测量技术要求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水电工程测量规范 NB/T 35029的有关规 定执行。 10 6 阶段工作要求及成果 6.0.1 预可 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应初步拟定水库淹没影响区和枢纽工程建设区。水库淹没 区可在初选的正常蓄水位基础上,按初步选定的不同淹没对象设计洪水标准,计算洪水 回水成果,坝前平水段考虑一定安全超高予以拟定;水库影响区可根据 水库区工程地质 评价初步结论和其他影响因素初步拟定; 枢纽工程建设区宜按初拟的施工总布置设计成 果拟定;阶段性蓄水水库淹没影响范围可不予考虑。预可行性研究报告

    27、阶段应绘制水库 淹没影响区和枢纽工程建设区示意图。 6.0.2 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应在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报告中界定建设征 地处理范围,主要工作及成 果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依据正常蓄水位选择专题、水库影响区地质专题、施工总布置设计专题 结合 影响 对象情况分析确定水库淹没影响区、枢纽工程建设区。 2 应 编写建设征地处理范围篇章。 3 应 绘制水库淹没影响区和枢纽工程建设区示意图。 4 应绘制水库淹没区移民界线图,标识各阶段蓄水对应的居民迁移线、土地界线, 提出水库淹没区回水及处理高程。绘制水库影响区移民界线图,标识居民迁移线、土地 界线,提出拐点坐标。绘制枢纽工程建设区移民

    28、界线图,标识永久占地区和临时用地区, 提出拐点坐标。 5 应 根据实物指标调查需 要,提出临时界桩布置技术要求。 6.0.3 移民安置实施阶段应进行永久界桩布置设计 、 提出界桩测设报告 、 绘制界桩分布 图。建设征地范围发生变化的,应复核建设征地处理范围,调整建设征地处理范围图及 建设征地移民界线图。对因蓄水引起的滑坡、变形库岸影响区分布的耕园地应根据实际 破坏情况确定耕园地处理范围。 6.0.4 运行维护 阶段 ,对于因水库蓄水新增的水库影响区,应根据影响实际情况及水库 影响区界定技术要求, 分析确定需要 处理的对象和范围。 11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

    29、求严格程度不同的 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 “必须 ”,反面词采用 “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 “应 ”,反面词采用 “不应 ”或 “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 “宜 ”,反面词采用 “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 “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 “应符合 的 规定 ”或 “应按 执 行 ”。 12 引用标准名录 防洪标准 GB 50201 水电工程水库影响区地质专 题报告编制规程 NB/T 1012

    30、9 水电工程测量规范 NB/T 35029 水电工程水库回水计算规范 NB/T 35093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 DL/T 5064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界定规范 NB/T 103382019 代替 DL/T 5376-2007 条文说明 14 修订说明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界定规范 NB/T 10338-2019,经国家能源局 2019 年 12 月 30 日以第 8 号 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是在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界定规范 DL/T 5376-2007的基础上修订 而成,上一版的起草单位是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水电顾问集团

    31、成都勘测设计研 究院,主要起草人员是:郭万侦、张一军、蔡频、刘映泉、何贤佩、刘焕永、尹显科、 黄爱平、张江平、胡平、翟洪光、徐静、杨建成、徐开寿。 本规范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了实践经验,同时参 考了 国内有关标准 。 为 便于 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 执行条文规定,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 界定规范 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 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 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 规范规定的参考。 15 目次 1 总则

    32、 . 16 2 水库淹没影响区 . 17 2.2 水库淹没区 . 17 2.3 水库影响区 . 17 3 枢纽工程建设区 . 19 4 建设征地移民界线 . 20 5 界桩布置设计 . 21 16 1 总则 1.0.3 本规范规定的建设征地处理范围仅限于水电工程涉及的水库淹没影响区和枢纽 工程建设区。移民安置迁建、复建项目用地不属于水电工程用地范畴,其建设征地处理 范围已在其行业设计规范中有相应规定,本规范不再规定。 1.0.4 鉴于配合 相关 专业开展正常蓄水位选择、坝址坝型选择和施工总布置设计的工作 内容已在相关设计规范中有具体规定 ,本次修订删除了参与、配合工作相关内容。 1.0.5 节

    33、约用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水电工程建设往往涉及大量用地,因此本条规定水 电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界定 在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和用地安全的前提下,遵循节约用地 的原则。 17 2 水库淹没影响区 2.2 水库淹没区 2.2.3 衔接防洪标 准 GB 50201 2014,结合水库移民工作实际调整淹没对象的表述 方式。 设计洪水标准强调了选取上限标准的原则 ,对于 选取 非上限 标准 的 需要论证。 2.2.4 衔接水电工程水库回水 计算规范 NB/T 35093 2017,简化 水电工程建设征 地处理范围界定规范 DL/T 5376-2007回水计算的具体规定,调整了干支流汇口处以上 干支流回水计算的规

    34、定。将原条文说明关于水库回水两断面之间的取值的规定纳入正 文。 2.2.5 水库回水末端断面具有唯一性,当设计洪水回水水面线与同频率天然洪水水面线 差值为 0.3m 时的计算断面即为水库回水末端断面。当计算末端断面介于相邻两个布设 断面之间时,一般采用 直线 内插法确定其位置。 2.2.6 按现行规范编制要求将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界 定规范 DL/T 5376-2007 条文说明的风浪爬高计算公式作为正文规定。 2.2.10 考虑规范衔接,将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界定规范 DL/T 5376-2007第 4.0.10条的 “分期蓄水 ”调整为 “阶段性蓄水 ”,并明确了围堰截流淹没区

    35、大于水库正常淹没 区的范围界定处理原则。对工程围堰截流淹没区超出水库正常蓄水后淹没区的部分,属 于工程建设期可能出现的临时淹没,具有不确定性,所以本规范未纳入建设征地处理范 围,实际工作中可视具体情况按临时应急方式处理。 2.2.12 外包线是指取水库洪水回水、 风浪、船行波、冰塞壅水的大值与正常蓄水位叠 加后的范围线。 2.3 水库影响区 2.3.1 衔接 水电工程水库影响区地质专题报告编制规程 NB/T 10129-2019关于 水电 工程水库影响区地质判别技术要求 ,在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界定规范 DL/T 5376-2007第 5.0.1条的基础上增加 “变形库岸 ”影响区,将

    36、“坍岸 ”调整为 “塌岸 ”。 2.3.2 表中 建筑物指受水库影响的有人生活或工作的工业建筑、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等。 表中 重要构筑物主要指 桥梁、堤坝、隧道等破坏后可能造成较大不利影响的构筑物。 表 18 中 重要基础设施主要指铁路、公路、水电水利、电力、水运等破坏后可能造成较大不利 影响的专门设施。 19 3 枢纽工程建设区 3.0.1 衔接水电工程施工总布置设计规范 NB/T 35120-2018,对枢纽工程区建设区范 围包含内容进行了修订,其中营地及工程管理区包括建设期管理营地、承包商营地、现 场运行管理营地、工程枢纽建筑物、生态保护工程管理区。将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处理 范围界定 规

    37、范 DL/T 5376-2007第 6.0.3条中用地性质的规定纳入本条款。用地属性 是按 电站建设用地需要划分,对于结合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将临时用地改为永久占地的,不按 最终用途确定用地属性。 3.0.3 结合工程实践, 备用料场的使用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前期纳入建设征地处理范围 可能造成实施阶段移民安置工作被动,因此 备用料场不纳入建设征地处理范围,实施阶 段根据需要纳入。 3.0.4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 21010-2017将水库水面由建设用地调整为农用地, 为减少枢纽工程建设用地规模,将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界定规范 DL/T 5376-2007枢纽工程建设区与水库淹没区重叠部

    38、分的处理方式进行了调整。 20 4 建设征地移民界线 4.0.2 居民迁移线包括城市、集镇、农村的居民迁移范围,根据不同迁移对象对应的洪 水标准分别确定。 4.0.3 “其他需处理的范围 ”主要指水库影响区。 21 5 界桩布置设计 5.0.2 结合水电工程测量规范 NB/T 35029 2014规定对临时界桩的标识方法进行了 调整。测设临时界桩主要 是为满足前期设计中建设征地处理范围实物指标调查的要求, 具体采取何 种形式的临时界桩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5.0.3 结合水电工程测量规范 NB/T 35029 2014规定将永久界桩由原来的三类增加 为四类,增加钢管界桩,并增加钢管界桩的解释和尺寸说明;对永久界桩尺寸进行相应 调整。


    注意事项

    本文(NB T 10338-2019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界定规范.pdf)为本站会员(孙刚)主动上传,麦多课文档分享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麦多课文档分享(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