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4401/T 10.302020ICS 13.310CCS A 90 DB4401广 州 市 地 方 标 准 DB4401/T 10.302020反恐怖防范管理 第 30 部分:金融机构 Anti-terrorism precaution management Part 30: Financial institution 2020-12-04发布 2021-01-19实施联合发布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DB4401/T 10.30 2020 I 目 次前 言 .引 言 .V1 范 围 .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3 术 语 和 定 义 .24 反 恐
2、 怖 防 范 总 体 要 求 .25 防 范 分 类 及 等 级 划 分 .25.1 防 范 分 类 .25.2 非 常 态 反 恐 怖 防 范 等 级 .2 6 反 恐 怖 防 范 重 要 部 位 .27 常 态 反 恐 怖 防 范 .27.1 人 防 .27.2 物 防 .47.3 技 防 .57.4 制 度 防 .108 非 常 态 反 恐 怖 防 范 .108.1 非 常 态 反 恐 怖 防 范 启 动 .108.2 非 常 态 反 恐 怖 防 范 实 施 .108.3 非 常 态 反 恐 怖 防 范 措 施 .118.4 非 常 态 反 恐 怖 防 范 的 人 防 、 物 防 和 技
3、 防 配 置 .129 应 急 准 备 要 求 .129.1 总 体 要 求 .12 9.2 应 急 预 案 .129.3 应 急 队 伍 .129.4 预 案 演 练 .1210 监 督 、 检 查 .12附 录 A( 规 范 性 ) 金 融 机 构 反 恐 怖 防 范 工 作 检 查 实 施 .13参 考 文 献 .15 DB4401/T 10.30 2020 前 言本 文 件 按 GB/T 1.1 202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 : 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 。本 文 件 为 DB4401/T 10的 第 30 部 分 。
4、 DB4401/T 10已 经 发 布 了 以 下 部 分 :第 1部 分 : 通 则 ;第 2部 分 : 党 政 机 关 ;第 3部 分 : 广 电 传 媒 ;第 4部 分 : 涉 外 机 构 ;第 5部 分 : 教 育 机 构 ;第 6部 分 :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第 7部 分 : 商 场 超 市 ;第 8部 分 : 酒 店 宾 馆 ; 第 10部 分 : 园 林 公 园 ;第 18部 分 : 宗 教 活 动 场 所 ;第 21部 分 : 公 交 客 运 站 场 ;第 24部 分 :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第 25部 分 : 水 务 系 统 ;第 26部 分 : 电 力 系 统
5、 ;第 27部 分 : 燃 气 系 统 ;第 29部 分 : 粮 食 和 物 资 储 备 仓 库 ;第 31部 分 : 电 信 互 联 网 ;第 32部 分 : 邮 政 物 流 ;第 34部 分 : 民 用 爆 炸 物 品 ;第 35部 分 : 核 与 放 射 性 物 品 。本 文 件 由 广 州 市 反 恐 怖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和 广 州 市 公 安 局 内 保 支 队 提 出 。本 文 件 由 广 州 市 反 恐 怖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归 口 。 本 文 件 由 广 州 市 公 安 局 内 保 支 队 负 责 具 体 解 释 和 实 施 情 况 收 集
6、 。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 : 广 州 市 公 安 局 内 保 支 队 、 广 州 市 公 安 局 反 恐 怖 支 队 、 广 州 市 标 准 化 协 会 、 广 州计 量 检 测 技 术 研 究 院 、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广 州 分 行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广 州 分 行 、 万 联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中国 平 安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分 公 司 。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 : 李 文 中 、 廖 俊 斌 、 吴 志 强 、 唐 小 军 、 程 胜 、 马 果 、 陈 淑 宜 、 吴 朝 阳 、 林 嘉欣 、 王 昊 昱
7、、 李 起 、 戴 司 雄 、 王 健 、 高 涛 、 李 敏 、 林 洁 芙 、 黄 杨 清 。 DB4401/T 10.30 2020 V 引 言恐 怖 主 义 是 人 类 社 会 的 公 敌 , 面 对 恐 怖 主 义 的 肆 虐 , 无 人 可 以 独 善 其 身 。 近 年 来 , 国 际 恐 怖 主 义 活动 持 续 活 跃 , 严 重 威 胁 世 界 和 平 与 发 展 。 我 国 将 反 恐 怖 斗 争 作 为 当 前 维 护 国 家 安 全 和 社 会 政 治 稳 定 的 重要 工 作 , 明 确 确 立 “ 专 门 工 作 与 群 众 路 线 相 结 合 , 防 范 为 主
8、 、 惩 防 结 合 和 先 发 制 敌 、 保 持 主 动 ” 的 反 恐工 作 原 则 , 积 极 构 建 全 民 参 与 的 反 恐 怖 防 范 体 系 , 主 动 防 范 暴 力 恐 怖 袭 击 及 其 危 害 。 在 此 背 景 下 , 如 何建 立 安 全 、 周 密 、 可 靠 、 有 效 的 城 市 反 恐 怖 防 范 标 准 体 系 , 为 反 恐 怖 防 范 工 作 提 供 可 靠 的 技 术 指 导 和 决策 支 撑 , 成 为 当 前 反 恐 怖 工 作 的 重 要 课 题 和 必 须 解 决 的 难 题 。广 州 作 为 广 东 省 省 会 城 市 , 是 我 国 重
9、 要 的 中 心 城 市 、 国 际 商 贸 中 心 和 综 合 交 通 枢 纽 , 也 是 华 南 地 区的 政 治 、 经 济 、 文 化 和 科 教 中 心 , 其 不 仅 是 我 国 重 要 的 战 略 要 地 , 更 是 我 国 通 往 世 界 的 “ 南 大 门 ” , 始终 面 临 着 恐 怖 主 义 的 威 胁 , 反 恐 怖 斗 争 形 势 严 峻 复 杂 。 随 着 全 面 融 入 “ 一 带 一 路 ” 和 粤 港 澳 大 湾 区 建 设, 广 州 市 “ 枢 纽 +” 效 应 越 加 凸 显 , 加 速 其 对 外 交 流 与 融 合 , 也 给 广 州 城 市 安 全
10、 反 恐 防 范 工 作 带 来 更 多 的风 险 与 挑 战 。 党 的 十 九 大 以 来 , 广 州 全 面 贯 彻 落 实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关 于 新 时 代 反 恐 怖 工 作 的 系 列 指 示 批 示 精 神 , 深刻 理 解 和 把 握 总 体 国 家 安 全 观 , 坚 持 底 线 思 维 、 问 题 导 向 、 精 细 管 理 和 法 治 精 神 , 秉 持 “ 借 力 、 嵌 入 、融 合 ” 与 “ 共 建 共 治 共 享 ” 的 社 会 治 理 理 念 , 以 建 设 全 球 最 安 全 稳 定 、 最 公 正 正 义 、 法 治 环 境 最 好 的 国际 化
11、 超 大 城 市 为 总 目 标 , 以 “ 世 界 一 流 、 国 内 领 先 、 广 州 气 派 ” 为 总 要 求 , 以 提 升 反 恐 重 点 目 标 反 恐 防恐 能 力 为 主 线 , 以 “ 人 防 、 物 防 、 技 防 、 制 度 防 ” 的 反 恐 标 准 为 抓 手 , 努 力 探 索 构 建 地 方 性 反 恐 怖 防 范标 准 体 系 , 扎 实 推 进 新 时 代 城 市 安 全 治 理 体 系 和 治 理 能 力 现 代 化 。 为 此 , 广 州 市 委 将 反 恐 怖 地 方 标 准 体系 建 设 作 为 广 州 市 全 面 深 化 改 革 重 点 项 目
12、之 一 督 办 , 广 州 市 反 恐 怖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坚 持 顶 层 设 计 , 着 力 从法 律 法 规 及 通 用 基 础 标 准 、 工 作 标 准 、 技 术 标 准 和 管 理 标 准 等 4大 门 类 30多 个 方 面 入 手 , 逐 一 研 究 、 精心 谋 划 、 分 类 制 定 , 在 通 则 的 基 础 上 全 面 完 成 各 项 分 则 的 编 制 工 作 , 初 步 建 立 形 成 广 州 市 反 恐 怖 防 范 地方 标 准 体 系 , 为 我 市 相 关 行 业 及 领 域 落 实 开 展 反 恐 怖 防 范 各 项 工 作 举 措 提 供 了 系
13、统 详 实 先 进 可 行 的 遵 循和 依 据 。DB4401/T 10 反 恐 怖 防 范 管 理 原 计 划 分 为 38个 部 分 , 现 调 整 为 以 下 33个 部 分 。 以 后 根 据 反 恐 怖防 范 工 作 需 要 , 再 视 情 况 进 行 调 整 。第 1部 分 : 通 则 。 第 2部 分 : 党 政 机 关 。第 3部 分 : 广 电 传 媒 。第 4部 分 : 涉 外 机 构 。第 5部 分 : 教 育 机 构 。第 6部 分 :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第 7部 分 : 商 场 超 市 。第 8部 分 : 酒 店 宾 馆 。第 10部 分 : 园 林 公 园
14、 。第 11部 分 : 旅 游 景 区 。第 12部 分 : 城 市 广 场 和 步 行 街 。第 14部 分 : 大 型 专 业 市 场 。第 15部 分 : 体 育 场 馆 。第 16部 分 : 影 视 剧 院 。第 17部 分 : 会 展 场 馆 。 第 18部 分 : 宗 教 活 动 场 所 。第 20部 分 : 港 口 码 头 。第 21部 分 : 公 交 客 运 站 场 。第 22部 分 : 隧 道 桥 梁 。 DB4401/T 10.30 2020 VI 第 24部 分 :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第 25部 分 : 水 务 系 统 。第 26部 分 : 电 力 系 统 。第
15、27部 分 : 燃 气 系 统 。第 29部 分 : 粮 食 和 物 资 储 备 仓 库 。第 30部 分 : 金 融 机 构 。第 31部 分 : 电 信 互 联 网 。第 32部 分 : 邮 政 物 流 。第 33部 分 : 危 险 化 学 品 。第 34部 分 : 民 用 爆 炸 物 品 。第 35部 分 : 核 与 放 射 性 物 品 。第 36部 分 : 传 染 病 病 原 体 。第 37部 分 : 大 型 活 动 。第 38部 分 : 高 层 建 筑 。 其 中 反 恐 怖 防 范 管 理 第 1 部 分 : 通 则 的 目 的 在 于 搭 建 系 列 标 准 的 标 准 框 架
16、, 明 确 了 重 点 目标 普 遍 适 用 的 反 恐 防 范 要 求 。 其 余 部 分 在 通 则 的 基 础 上 , 根 据 行 业 的 特 点 , 增 加 行 业 反 恐 特 殊 要 求 、细 化 通 则 的 有 关 内 容 , 使 其 更 有 针 对 性 、 有 效 性 和 可 行 性 。本 文 件 为 反 恐 怖 防 范 管 理 的 第 30 部 分 , 适 用 于 金 融 机 构 类 反 恐 怖 防 范 重 点 目 标 的 防 范 工 作 和管 理 。 本 文 件 的 金 融 机 构 是 指 依 法 定 程 序 设 立 、 经 营 金 融 业 务 的 机 构 , 包 括 银 行
17、 业 金 融 机 构 、 证 券 业金 融 机 构 、 保 险 业 金 融 机 构 等 , 其 具 有 现 金 多 、 票 据 多 、 人 员 密 集 、 社 会 影 响 大 等 特 点 , 使 之 易 受 恐怖 袭 击 , 造 成 重 大 人 员 伤 亡 和 财 产 损 失 ; 与 此 同 时 , 银 行 等 金 融 机 构 亦 是 恐 怖 活 动 融 资 、 洗 钱 等 行 为的 主 要 渠 道 之 一 , 国 家 明 确 金 融 机 构 均 负 有 反 洗 钱 、 反 恐 融 资 义 务 。本 文 件 将 金 融 机 构 的 反 恐 怖 防 范 重 要 部 位 根 据 性 质 及 防 范
18、 要 求 的 不 同 分 为 金 库 类 、 综 合 办 公 大 楼类 和 数 据 中 心 类 ; 其 中 , 对 金 库 的 定 义 进 行 了 修 改 , 将 押 运 公 司 的 业 务 库 纳 入 了 管 理 范 围 。 此 外 本 文件 根 据 目 前 银 行 营 业 网 点 的 实 际 情 况 及 业 务 发 展 趋 势 , 针 对 个 人 防 护 装 备 、 公 共 防 护 设 施 、 出 入 口 控制 系 统 、 安 全 检 查 及 探 测 系 统 等 几 方 面 强 化 了 要 求 。 在 信 息 安 全 方 面 , 对 银 行 、 证 券 、 保 险 等 金 融 机构 涉 及
19、 国 计 民 生 的 核 心 系 统 , 将 信 息 安 全 等 级 提 升 到 第 四 级 结 构 化 保 护 级 ; 针 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反恐 怖 主 义 法 中 金 融 机 构 涉 恐 融 资 信 息 报 送 要 求 , 对 金 融 机 构 建 立 涉 恐 信 息 报 送 、 保 密 制 度 作 出 要 求 , 同 时 细 化 了 报 送 时 效 、 原 则 。 DB4401/T 10.302020 1 反恐怖防范管理 第30 部分:金融机构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金融机构反恐怖防范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反恐怖防范总体要求、防范分类及等级划分、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
20、、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准备要求和监督、检查。 本文件适用于金融机构类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的防范工作和管理,金融机构类反恐怖防范一般目标可参照执行。 注: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确定。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GB 10408.1 入侵探测器 第 1部分:通用要求GB 10408.3 入侵探测器 第 3部分: 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GB 10408.4 入侵探测器 第 4部分: 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GB
21、 10408.5 入侵探测器 第 5部分: 室内用被动红外探测器GB 10408.6 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GB/T 10408.8 振动入侵探测器GB 12663 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 控制指示设备GB 12899 手持式金属探测器通用技术规范GB 15208.1 微剂量 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B 15209 磁开关入侵探测器GB 15210 通过式金属探测门通用技术规范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40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GB/T 25724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G
22、B/T 2818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32581 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B/T 37078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GB 50198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 5039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6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A 38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T 72 楼寓对讲电控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A/T 36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394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GA/T 501 银行保管箱 GA/T 644 电子
23、巡查系统技术要求GA/T 669.1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技术标准 第 1 部分: 通用技术要求GA/T 678 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GA 858 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要求 DB 440 1 DB4401/T 10.30 2020 2 GA/T 1127 2013 安 全 防 范 视 频 监 控 摄 像 机 通 用 技 术 要 求DB4401/T 10.1 2018 反 恐 怖 防 范 管 理 第 1 部 分 : 通 则DB4401/T 43 反 恐 怖 防 范 管 理 防 冲 撞 设 施3 术 语 和 定 义DB4401/T 10.1 2018和 GA 38界 定 的 以 及 下 列
24、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3.1 金 融 机 构 financial institution依 法 定 程 序 设 立 、 经 营 金 融 业 务 的 机 构 , 包 括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 证 券 业 金 融 机 构 、 保 险 业 金 融 机构 等 。3.2 金 库 vaults中 央 银 行 货 币 发 行 库 、 商 业 银 行 的 业 务 库 、 为 金 融 机 构 提 供 金 融 业 务 服 务 的 业 务 库 。 4 反 恐 怖 防 范 总 体 要 求4.1 金 融 机 构 的 反 恐 怖 防 范 应 坚 持 “ 属 地 负 责 , 逐 级 监 管
25、 ” “ 谁 主 管 , 谁 负 责 ” “ 谁 经 营 , 谁 负 责 ”的 工 作 原 则 。4.2 金 融 机 构 的 反 恐 怖 防 范 工 作 应 在 反 恐 怖 主 义 工 作 领 导 机 构 统 一 领 导 和 指 挥 下 开 展 , 公 安 机 关 、 金融 机 构 主 管 ( 监 管 ) 部 门 ( 简 称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 履 行 安 全 管 理 、 指 导 、 监 督 和 检 查 责 任 。4.3 金 融 机 构 是 反 恐 怖 防 范 的 责 任 主 体 , 应 按 照 反 恐 怖 主 义 法 等 相 关 要 求 履 行 职 责 , 建 立 并 实 施 金 融
26、机 构 反 恐 怖 防 范 系 统 。5 防 范 分 类 及 等 级 划 分5.1 防 范 分 类反 恐 怖 防 范 按 防 范 管 理 性 质 分 为 常 态 反 恐 怖 防 范 和 非 常 态 反 恐 怖 防 范 两 类 。5.2 非 常 态 反 恐 怖 防 范 等 级 非 常 态 反 恐 怖 防 范 等 级 按 恐 怖 威 胁 预 警 响 应 的 要 求 分 为 4 个 等 级 :a) 四 级 非 常 态 反 恐 怖 防 范 , 级 ( 一 般 ) , 用 蓝 色 表 示 ;b) 三 级 非 常 态 反 恐 怖 防 范 , 级 ( 较 大 ) , 用 黄 色 表 示 ;c) 二 级 非
27、常 态 反 恐 怖 防 范 , 级 ( 重 大 ) , 用 橙 色 表 示 ;d) 一 级 非 常 态 反 恐 怖 防 范 , 级 ( 特 别 重 大 ) , 用 红 色 表 示 。6 反 恐 怖 防 范 重 要 部 位金 融 机 构 的 反 恐 怖 防 范 重 要 部 位 应 符 合 DB4401/T 10.1 2018 中 第 6 章 的 要 求 , 可 分 为 以 下 几类 : a) 金 库 重 要 部 位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与 外 界 相 连 的 出 入 口 、 守 库 室 、 出 入 库 通 道 、 出 入 库 交 接 场地 、 票 币 清 分 场 地 、 金 库 库 体
28、、 供 电 房 、 安 防 监 控 中 心 、 周 界 ;b) 综 合 办 公 大 楼 重 要 部 位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主 要 出 入 口 、 服 务 大 厅 、 现 金 服 务 区 、 现 金 交 接 区域 、 现 金 清 分 场 所 、 保 管 箱 库 、 档 案 库 、 供 电 房 、 安 防 监 控 中 心 、 贵 金 属 展 示 区 、 银 行 自 助设 备 处 ; c) 数 据 中 心 、 清 算 中 心 重 要 部 位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出 入 口 、 机 房 、 供 电 房 、 监 控 室 、 通 风 系 统 。7 常 态 反 恐 怖 防 范7.1 人 防
29、 DB4401/T 10.302020 3 7.1.1 基本要求7.1.1.1 应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标准对安保力量的要求。7.1.1.2 金融机构应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工作性质及地理位置、单位面积、工作人员数量、重要部位分布等反恐怖防范工作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安保岗位和配备足够的安保力量。 注:安保力量指专职保卫干部、保安员、押运员及其他安保工作人员。7.1.2 人防组织7.1.2.1 金融机构应设置或确定承担与反恐怖防范任务相适应的反恐怖防范工作机构,明确第一责任人和责任部门,指定联络员,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反恐怖防范的具体工作。7.1.2.2 金融机构应明确金融机
30、构反恐怖防范重要岗位,重要岗位主要包括: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金融机构安保部门责任领导、联络员、技防岗位、网管岗位、安保岗位等。 注:上述岗位工作人员即为重要岗位人员。7.1.3 人防配置 7.1.3.1 金融机构反恐怖防范应按照表 1 的规定进行人防配置。 表 1 人防配置表序号 项目 配设要求 设置标准1 工作机构 健全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应设2 责任领导 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应设3 责任部门 安保部门兼任或独立设置 应设4 专职联络员 指定金融机构保卫部门负责人 1名 应设5 安保力量 技防岗位 重要技防设施 应设6 固定岗位 与外界相连的出入口、守库室、主要出入口、安防监控中心
31、 应设7 巡查岗位 出入口、守库室、金库库体外围、供电房、安防监控中心、网络机房、服务大厅、现金清分场所、保管箱库、档案库、贵金属展示区、银行自助设备处、通风系统、周界等 应设8 网管岗位 机房、网络安全维护 应设 9 机动岗位 备勤 应设7.1.3.2 金融机构的反恐怖防范常态安保力量应按以下原则进行配备:a) 守库室、主要出入口配备的安保力量不少于 1人;b) 安防监控中心配备的安保力量不少于 2 人,视频监控系统的值班监看人员配备宜与监看显示画面数量相适应;c) 巡查时每班配备的安保力量不少于 2人。7.1.3.3 金融机构配备安保力量除符合表 1 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如下要求:a) 重点
32、目标总人数 200人(含本数)以下的,专职保卫干部不少于 1 人,安保力量不少于单位人员总数 5%;b) 200人以上 500人(含本数)以下的,专职保卫干部不少于 2 人,安保力量不少于单位人员总数 5%;c) 500人以上 2000人(含本数)以下的,专职保卫干部不少于 3 人,安保力量不少于单位人员总数 5%; d) 2000人以上的,专职保卫干部不少于 4 人,安保力量不少于单位人员总数的 4%。注:专职保卫干部指负责本重点目标反恐安全保卫工作的保卫干部。7.1.4 人防管理7.1.4.1 金融机构应建立与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公安机关的工作联系,定期报告反恐怖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互通
33、信息、完善措施。发现可疑人员、事件、违禁和管制物品及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同时报告公安机关,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7.1.4.2 金融机构应加强人防管理,按 DB4401/T 10.12018 中 7.1.4.2的要求执行: DB 440 1 DB4401/T 10.30 2020 4 a) 金 融 机 构 负 责 领 导 、 责 任 部 门 负 责 人 应 签 订 反 恐 怖 防 范 目 标 责 任 书 , 重 要 岗 位 的 从 业 人 应 签订 相 应 的 反 恐 怖 防 范 承 诺 书 ;b) 开 展 重 要 岗 位 人 员 背 景 审 查 , 建 立 人 员 档 案
34、 , 并 向 公 安 机 关 备 案 , 确 保 用 人 安 全 ;c) 加 强 反 恐 怖 防 范 教 育 宣 传 , 在 人 员 活 动 密 集 场 所 张 贴 有 关 维 护 秩 序 的 法 律 法 规 和 文 件 , 悬 挂加 强 金 融 机 构 安 全 防 范 工 作 宣 传 标 语 , 提 高 工 作 人 员 安 全 防 范 意 识 ;d) 金 库 类 金 融 机 构 应 加 强 出 入 口 来 访 人 员 管 理 , 核 对 、 查 验 、 登 记 来 访 人 员 、 车 辆 信 息 , 必 要时 对 来 访 人 员 进 行 安 全 检 查 及 身 份 核 验 ;e) 应 确 保
35、 外 部 人 员 访 问 重 要 部 位 前 得 到 授 权 和 审 批 , 限 制 和 监 控 其 活 动 范 围 , 并 登 记 在 案 。7.1.4.3 金 融 机 构 应 指 定 专 职 联 络 员 , 联 络 员 应 确 保 24 小 时 通 信 畅 通 ; 联 络 员 的 配 置 和 变 更 , 应 及时 向 管 辖 的 公 安 机 关 和 反 恐 怖 主 义 工 作 领 导 机 构 的 办 事 机 构 备 案 。7.1.5 安 保 力 量 要 求反 恐 怖 安 保 力 量 应 符 合 DB4401/T 10.1 2018中 7.1.5的 要 求 , 并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
36、 :a) 应 掌 握 重 要 部 位 的 地 理 环 境 和 主 要 设 施 布 局 , 熟 悉 周 边 环 境 和 各 类 疏 散 途 径 ; b) 积 极 应 对 金 融 机 构 相 关 涉 恐 突 发 事 件 , 协 助 、 配 合 反 恐 怖 主 义 工 作 领 导 机 构 、 公 安 机 关 和 行业 主 管 部 门 开 展 应 急 处 置 工 作 ;c) 安 保 负 责 人 应 熟 悉 反 恐 怖 防 范 工 作 情 况 及 相 关 规 章 制 度 、 职 责 及 分 工 、 涉 及 的 应 急 预 案 等 。7.2 物 防7.2.1 基 本 要 求7.2.1.1 应 符 合 国
37、家 、 省 、 市 的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 规 章 及 有 关 标 准 对 工 程 建 设 的 要 求 。7.2.1.2 应 纳 入 重 点 目 标 工 程 建 设 规 划 , 新 建 、 改 建 和 扩 建 项 目 应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步 设 计 、 同 步 建 设 、同 步 运 行 。7.2.1.3 使 用 的 设 备 和 设 施 应 符 合 相 关 标 准 要 求 , 并 经 检 验 或 认 证 合 格 。7.2.2 物 防 组 成重 点 目 标 物 防 包 括 实 体 防 护 设 施 、 个 人 应 急 防 护 装 备 、 公 共 应 急 防 护 装 备 等 。7.2.3 物 防 配 置 金 融 机 构 反 恐 怖 防 范 重 要 部 位 应 按 照 表 2的 规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