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93.160 P 55 DB3311 浙 江 省 丽 水 市 地 方 标 准 DB3311/T 117 2019 小水电 生态 建设技 术 规范 2019 - 12 - 23发布 2020 - 01 - 23实施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311/T 117 2019 I 目 次 前 言 .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3 5 厂坝间减脱水河段 生态流量保障 . 3 5.1 一般 要求 . 3 5.2 生态流量 . 4 5.3 生态 流量泄放 设施 . 4 5.4 生态流量监测 . 5 6 厂坝间 减脱水河段 生态 治
2、理 . 7 6.1 一般 要求 . 7 6.2 堰坝 设置 . 8 6.3 岸坡治理 . 8 6.4 河道疏浚 . 8 7 生态建设验收 . 9 8 长效管理 . 9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小水电生态流量核定办法 . 10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泄流能力计算 . 11 参考文献 . 16 DB3311/T 117 2019 II 前 言 本标准 依据 GB/T 1.1 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 丽水市水利局提出并 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丽水市 水利水电管理站 、 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 。 本标准起草人: 沈春玲 、 周丽娜 、 秦俊虹 、 崔振华 、
3、 金华频 、 肖妮 、 徐立尉 、 张华 、 干超 、 林旭 新 、 董大富 、潘丽枫 、 徐彬 、 项红英 、 吴庆锋 、 丁敏冲 。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DB3311/T 117 2019 1 小水电 生态 建设 技术 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小水电 生态建设 的 基本 要求 、 厂坝间 减脱水河 段 生态流量保障 、厂坝间 减脱水 河 段 生 态 治理 、 生态建设验收 及 长效管理 。 本标准适用于 规划、新建和已建的 小水电 生态建设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 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4、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181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 50201 防洪标准 NB/T 35091 水电工程生态流量计算规范 SL 17 疏浚与吹填工程技术规范 SL 167 水库渔业资源调查规范 SL 219 水环境监测规范 SL 252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SL 358 农村水电站施工环境保护导则 SL 492 水利水电 工程 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SL 525 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 SL 613 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规程 SL 655 2014 水利水电工程调压室设计规范 SL 709 河湖生态保护与修
5、复规划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3.1 小水电生态建设 以维护和改善河流生态环境 为目标 , 通过改造或增设水电站生态 流量 泄放设施和监测设施、水电站 厂坝间 减脱水河段 生态 治理 、水电站周边生态环境保护等措施, 科学利用水资源而开展 的 小 水电生态综 合治理 。 3.2 生态 流量 满足 水电工程下游河段保护目标生态需水基本要求的流量 及 过 程 。 NB/T 35091定义 DB3311/T 117 2019 2 3.3 最小生态流量 维持河流基本形态和生态功能、防止河道断流的最小流量。 3.4 厂坝间 减脱水 河段 水电站建设及运行引起 厂坝间 河段 内水量较自然条件下减少或断流的现
6、象 。 3.5 生态泄流管(孔) 通过泄流管(孔)下泄生态流量的 无节制 泄放 设施 。 3.6 生态泄流阀 通过 阀门 控制 下泄 生态 流量的 泄放设施 。 3.7 生态 泄流闸 通过调节闸门开度控制下泄 生态 流量的 泄放 设施 。 3.8 生态 虹吸管 通过虹吸管下泄生态流量的泄放 设施 。 3.9 生态机组 以泄放生态流量为目的的发电机组 。 3.10 生态堰坝 以改善河流水生态为目的的堰坝。 3.11 生态护坡 采用工程及植被措施对河道 岸坡进行防护 ,形成有效的由植物或工程与植物相结合的综合护坡系 统。 3.12 DB3311/T 117 2019 3 实时流量 监测 生态流量泄
7、放口 安装流量计量装置记录连续生态流量泄放量, 同时, 安装摄像头实时全天候录像, 保存生态流量动态泄放过程 ,生态流量监测值和视频能够实时上传 至 指定 后台 监 管 系统 。 3.13 动态视频 监测 生态流量泄放口 安装摄像头,实时全天候录像,保存生态流量动态泄放过程 ,生态流量视频能够实 时上传 至 指定 后台 监 管 系统 。 3.14 静态图像 监测 保存生态流量泄放的静态 图像 记录 ,能够实现 定期 上传 至指定 后台 监管 系统 。 4 基本 要求 4.1 应 根 据 生态保护 要求 实施 小水电生态保护 和生态修复措施 。 4.2 生态保护措施应遵循技术可行、经济合理、便于
8、实施、有效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原则。 生态保护措 施设计方案应满足 SL 492 规定要求,并经过比选论证。 4.3 对于规划水电站,应按照水电规划和流域环境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及其对河 流生态用水的需求,根据水电工程对下游河段水文情势、水环境、水生生态等的影响范围,合理确定水 电站坝(闸)下游生态保护目标和保护措施方案。 4.4 对于新建水电站, 生态保护措施应与 建设项目主体 工程同时 设计 、 同时 施工 和 同时 投产使用 ,施 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 施 应符合 SL 358 规定要求。 4.5 对于已建水电站,应按照河道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结合减脱水河段的生态变化状况,科学核
9、定河 道最小生态流量,明确生态流量泄放措施和监测方式。 4.6 河道 生态修复应遵循“尊重自然,保护优先”和“以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原则。 人 工辅助工程措施宜与河道微地形改造相结合,与河道岸线景观相协调。 5 厂坝间减脱水河段生态流量保障 5.1 一般 要求 5.1.1 坝式水电站的生态流量核定断面为 坝(闸)河道断面或发电 尾水 下游 河道断面 , 混合式和引水 式 水电站生态流量核定断面为电站取水河道断面 ; 具有多个 坝(闸)址 河道断面的水电 站生态流量应分 别核定。 5.1.2 当水 电站坝 (闸) 址上下游生态要求发生变化 或流域规划调整需要 时,应重新核定其生态流量。
10、 5.1.3 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应布置在水电站坝(闸) 内或其 附近位置,其泄流能力应满足在最不 利工况时不小于核定的最小生态流量。 5.1.4 对于以供水、灌溉等为主的电站水库 泄放生态流量 ,应优先满足供水、灌溉需求 。 5.1.5 应按照 安全、 可行、实用、经济的原则选择生态 流量泄放 设施 。 5.1.6 对于新建水电站,应设置生态流 量泄放设施 。 5.1.7 对于已建水电站, 可利用 现有设施 改 造 为 生态 流量泄放 设施 ; 不具备改造条件 的, 应新 建 生态 流量泄放 设施 。 DB3311/T 117 2019 4 5.1.8 生态 流量泄放 设施改造或新建涉及工
11、程重大设计改造 时 应获得 有 审批权的单位批准。 5.1.9 水电站 生态流量泄放设施 改造时,宜同步建立生态流量监测 系统 , 生态流量监测系统宜与水电 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结合。 5.1.10 数据监测设备的流量数 据格式参照 SZY 206。 5.2 生态流量 5.2.1 生态流量核定 5.2.1.1 生态流量计算方法 可 根据 SL 525、 SL 613及 NB/T 35091 等 技术规范,根据地方生态流量核 定相关指导意见 , 可 参照附录 A生态流量核定办法 ,在满足生活用水的前提下,统筹考虑生产、生态用 水需求,结合河流特性、水文气象条件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核定 生态 流量
12、 。 5.2.1.2 核定水电站生态流量时应当体现流量过程,反映河道天然来水丰 、 枯变化,且最小生态流量 不宜小于 90%频率最枯月 平均流量的要求。 5.2.1.3 生态流量计算成果应与流域综合规划、水能资源开发规划及规划环评、项目水资源论证(取 水许可)、项目环评等文件规定相协调。 5.2.1.4 有特殊生态需求的 水电站生态流量,应组织专题论证。 5.2.1.5 对于生态敏感区,应提出敏感时期需水总量和需水过程的敏感生态需水需求。当 涉及 两种以 上生态敏感对象时,应分别计算各敏感对象的生态需水量及过程,可按各生态需 水过程的外包线确定总 的生态流量。 5.2.2 生态流量 泄放 要求
13、 5.2.2.1 水电站应 按 要求正常下泄生态流量,下泄流量值应不小于核定的最小生态流量。 5.2.2.2 水电站 应优先考虑优化运行调度方案保障下泄生态流量。 5.2.2.3 水电站生态流量应按以下原则泄放: a) 生态流量应保证连续泄放 , 当天然来流量小于 核定 的生态流量时,有调节能力的,宜采取运行 调度措施;无调节能力的,应按坝址处天然实际来 水 流量进行 泄放; b) 对于坝式水电站, 可 通过机组运行 下泄 生态流量; c) 防洪、抗旱、应急调度等特殊情况下可根据相关要求暂停泄放或分时段泄 放,无脱水段河道电 站可根据总量控制原则分时段泄放 。 5.3 生态 流量泄放 设施 5
14、.3.1 生态 流量泄放设施类型 5.3.1.1 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包括 并不限于: a) 生态泄流管(孔); b) 生态泄流阀; c) 生态泄流闸; d) 生态虹吸管; e) 生态机组; f) 鱼道。 5.3.1.2 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改造或新建选择尺寸断面时可参照附录 B 中公式 计算确定。 5.3.2 生态 泄流 管(孔) 5.3.2.1 泄流 管( 孔 )按 流道是否承压,可分为无压 泄流 管( 孔 ) 和有压 泄流 管( 孔 ) 。适用于坝体 或两岸岸坡内易于开孔且水位变幅较小的情况 。 DB3311/T 117 2019 5 5.3.2.2 利用 坝(闸) 原有的孔口 结构,如导流底孔
15、、冲沙孔、放空孔等,对孔口原有的封堵结构或 控制系统进行改造,成为泄流 管( 孔 ) 。 5.3.2.3 无压 泄流 管( 孔 ) 是采用表孔堰流的方式泄放生态流量,具有自由液面。 5.3.2.4 对于渠道 引水式电站,可在近坝渠道的适当位置埋设管道下泄生态流量 。 5.3.2.5 有压 泄流 管(孔) 应根据水电站工程特性,确定布置 方案, 其轴线可水平布置,也可倾斜布 置。进水口宜避开泥沙含量高、容易聚集污物的回流区、流冰或漂木可能直接撞击处,孔口 应位于 坝(闸) 前 最低水位以下不小于 1.5 m。 5.3.2.6 泄流 管(孔) 均 可根据需要设置多孔,孔口 宜 具有相同 尺寸和布置
16、 高程。 5.3.2.7 泄流 管(孔) 管材的选择应综合考虑工作压力、防 腐、 防 锈 、防火、降噪、安装方便以及经 济性等因素,宜采用铁管、钢管、不锈钢管和高密度聚乙烯管等材料 。 5.3.3 生态 泄流阀 5.3.3.1 泄流阀的流道布置与有压 泄流 管( 孔 ) 类似,阀门宜布置在厂房内或泄流 管 末端等易于控制 和监控的部 位。泄流阀可分为闸阀、锥形阀 、蝶阀、球阀 等。锥形阀可调节,闸阀 、蝶阀和球阀 不可调 节。 5.3.3.2 泄流阀 及 泄流 管 ( 孔 ) 径选择应满足 最低水位 且 阀门全开时的泄流流量不小于下游河道 所需 最小 生态流量。 5.3.3.3 采用 可调节
17、泄流阀时,应根据 泄流阀相连接的孔口阻力及阀门过流特性,计算出不同水位情 况时满足生态流量泄放要求的阀门开度,绘制水位开度曲线(表),作为运行控制的依据。 5.3.3.4 泄流 管道应易于与阀门连接,材质选择应考虑 5.3.1.7 中相关因素。 5.3.4 生态 泄流 闸 5.3.4.1 生态泄流闸适用于水头较低、通过闸门下泄 生态 流量的水电站。 5.3.4.2 当 生态 流量较小,已有单孔闸门尺寸较小、启闭控制方便时,单孔闸门可直接作为生态 泄流 闸使用 。 5.3.4.3 应根据 闸孔泄流公式计 算 一定生态流量下不同水位的闸门开度 ,绘制水位开度曲线(表) , 作为水电站调度控制下泄流
18、量的依据 , 闸门开度应根据预先绘制的水位开度曲线(表)进行控制 。 5.3.5 生态 虹吸管 5.3.5.1 虹吸管 适用于坝体不宜开孔且上游 最低 水位至坝顶跨越高度 不高于 8 m 的水电站。 5.3.5.2 与有压 泄流 管 ( 孔 ) 类似,虹吸管宜采用单一特性的圆形断面管道 。 5.3.5.3 虹吸管 顶部下弯起点处(最高位置、最低压力)应设置排气和充水设施, 出水口宜设置控制 阀, 过流管道 应 易于与阀门连接 , 材质 选择应考虑 5.3.1.7 中相关因素 。 5.3.6 生态机组 5.3.6.1 生态机组适 用 于 有挡水建筑物 并 形成一定水头 的 水电站 。 5.3.6
19、.2 生态 机组选型应结合 水 电站自身特点,选择与 水 电站基本参数相匹配的机型,且发电引用流 量宜恒定 ,并大于核定的最小生态流量 。 5.3.6.3 生态机组检修 、故障停机 等 不运行情况 时 , 应有生态流量泄放方案与泄放措施。 5.4 生态 流量监测 5.4.1 生态流量 监测断面 DB3311/T 117 2019 6 5.4.1.1 生态流量监测类型分为 实时流量 、动态视频 和 静态图像 。监测方式包括在线监测和离线监测 。 5.4.1.2 生态 流量 监 测 应在 水 电 站 生态流量泄放口 设立流量 监测断面 。 5.4.1.3 不同 型式水电站应按照以下原则布置生态流量
20、监控断面: a) 引水式和混合式水电站的生态流量监测断面布置在 坝(闸) 生态流量泄放口 或靠 近大坝下游的 河道上;若大坝至发电厂房尾水出口之间有支流或其他来源补水的,生态流量监测断面应布置 在支流或其他来源补水汇入口的上游。 b) 坝式水电站的生态流量监测断面布置在 坝(闸) 下游或发电厂房尾水下游。 c) 对于部分大坝交通、供电、通信不便的偏远水电站,其监测断面可设置在厂房尾水上游侧河道, 但需 根据厂坝间区间汇流情况 核定该断面河道的生态流量值。 5.4.2 生态流量 监测 设备 施工 运行环境 5.4.2.1 生态流量监测设备工程施工及设备安装应 操作 简单 ,易于维护, 电源、网络
21、、 POE等 应 采取 相应的接地防雷措施 ,满足 抗 8kV 浪涌电压冲击 的要求 。 5.4.2.2 生态流量监测设备应供电可靠,保障正常运行。 有条件的地区采用 220V 市电供电,无条件的 地区可采用太阳能板加蓄电池浮冲供电。 5.4.2.3 室外安装的视频及图像监测设备,应满足 IP66 级以上的防护等级,图片 宜 为 JPG格式 ;宜具 备红外星光级及以上夜视功能; 宜选配具备视频或图像智能识别生态流量功能的设备 ; 应具备定时拍照、 保存、推送图像至指定服务器的功能,支 持 GB/T 28181视频传输协议。 5.4.2.4 视频及图像监测设备应安装在能看清电站各 生态流量泄放口
22、 、水位值的位置上。监测视频(图 像)应达到以人眼直观分辨出是否有下泄流量的程度,水流画面占据监测图像整体十分之一面积以上。 5.4.2.5 不具备网络传输条件 的电站 , 宜采用 静态图像监测, 优先采用 摄像头抓拍方式 保存生态流量 泄放的图片、视频或监测数据 等静态记录 , 抓拍周期不大于 1小时, 并具备定期 上传 至指定监管平台的 功能。采用人工拍照方式进行图像监测的,应在照片上记录拍摄地点经纬度坐标和 GPS时间戳 ,拍照周 期不大 于 7天 。静态记录 上传 监管平台 时间间隔 应 不超过 30天。 5.4.2.6 具备通信条件的电站,宜采用动态视频监测,将数据(图像) 实时 传
23、输到指定的监管平台。 5.4.2.7 采用实时流量 监测 的水电站为保证夜间有较好的可视效果应安装照射距离 50 m及以上的白光 补光设备;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接口应具有扩展功能、模块化结构设计,可根据使用要求,增加输入、输 出通道的数量,以满足用户多个断面监控的功能要求;对于有多个监控点( 生态流量泄放口 )的水电站, 流量监测设备应能进行汇总处理,并能够真实反映水电站的实际总下泄流量。 5.4.3 生态流量测流 方法 5.4.3.1 应采用与监测断面特点、水流特性及生态流量泄放措施相适宜的测流 方法 。 5.4.3.2 生态流量测流 方法 包括并不限于: a) 流速仪法 ; b) 多普勒超声波
24、测流法 ; c) 实时雷达波测流 法 ; d) 流量计法; e) 水工建筑物法 ; f) 功率转换法 。 5.4.3.3 对测流精度要求不高的监测断面 ,可 在监测断面安装水位自动监测设施设备, 可采 用流速仪 法,率定该监控断面的水位流量关系,通过水位推求流量 。 5.4.3.4 通过 有压 泄流管、泄流阀或虹吸管泄放生态流量的, 可采用流量计法, 在 满流管道上安装 电 磁流量计 或 超声波流量计 ,且 安装距离 均 应选择上游大于 10倍管径、下游大于 5 倍管径的直管段 。 DB3311/T 117 2019 7 5.4.3.5 对于 管道、明渠等 泄放生态流量 的, 可采用多普勒超声
25、波测流法, 在监测断面的水面、河底 或水面以下某一位置布置定点式多普勒仪( ADCP),测定垂线或断面的分层流速,推求全断面流速,并 通过率定流量系数,推求监测断面的泄流量。 5.4.3.6 对于 规则长断面泄放生态流量的,可采用实时雷达波测流法, 根据监测断面的流速分布情况, 布设一个或多个雷达流速仪探头,实时监测水流的表面流速,并通过率定流量系数,推 求监测断面的泄 流量。 5.4.3.7 通过 矩形渠道 、 量水堰 、 巴歇尔槽 、 泄 流 堰 、 泄 流 闸 等 水工建筑物或设施 泄放生态流量的, 可采用水工建筑物法 ,通过安装超声波液位计,利用下泄流量与水位、标准断面的宽度关系, 结
26、合综合 流量系数推求下泄流量 。 5.4.3.8 通过机组发电泄放生态流量的, 可采用功率转换法 , 根据机组的发电功率、工作水头或实测 水头等参数推求下泄流量 。 5.4.3.9 生态流量测流方式 宜 以实时在线监测为主,其他人工比测率定为辅,应能客观、准确反映泄 放流量。 5.4.3.10 生态流量监测数据整理 要求 可 参照 SL 247 的规定 执行 。 6 厂坝间 减脱水 河 段 生态 治理 6.1 一般 要求 6.1.1 厂坝间 减脱水 河段 生态 治理 应根据河道特性和功能需求,制定河道 生态 治理 方案。 6.1.2 生态 治理 方案应以流域综合规划及专业规划为依据,兼顾干支流
27、、上下游、左右岸利益,协调 防洪、排涝、灌溉、供水、航运、水力发电、文化景观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关系。 6.1.3 应严格控制缩窄、填埋、改道、裁弯取直等对天然河势改变较大的工程措施。 6.1.4 当发生下述情况 无法 通过 水电站 运行调度保障坝(闸)下游河道生态需水时, 或 在下泄河道生 态流量后其下游 减脱水 河段生态功能自然修复仍存在困难的,在完成 水 电站 生 态流量泄放 设施改造的基 础上,可对下游 减脱水河段 采取辅助工程 措施 予以治理 : a) 当天然来 水 量小于 核定 的生态流量,而水电站 配套水库 又不具备 调节能力 时; b) 减脱水 河段河床覆盖层厚、枯期按规定下
28、泄流量后,仍无法形成有效地表径流的; c) 有供水或防汛抗旱调度要求,某些时段无法按要求下泄生态流量的。 6.1.5 减脱水河段 生态 治理应以 河流连通性恢复及生境修复为重点, 并 符合下列要求 : a) 应符合 GB 50201、 SL 252的有关要求,以 不影响防洪安全 为 前提 ; b) 在增加水域面积,解决河道连通的同时,不应增加新的阻隔; c) 河道改造应保持局部弯道、深潭、浅滩、以及洲滩湿地 、河漫滩 等自然景观的多样性特征, 避 免 改变 河道平面 轨迹和河槽的断面形状; d) 应考虑河道生态对水质的要求; e) 应与河道自然景观相协调,可把景观修复与治理工程相结合,但不能以
29、景观表象代替生态修复; f) 当需要修复的 河段 较长时,应以保护河流自然多样性特征为主要目标,选择多种辅助工程 措施 进行优化组合; g) 辅助工程 措施 的建设宜就地选材, 结构型式、施工工艺应充分考虑河道内各种生物生境要求。 6.1.6 辅助工程 措施 选择应遵循安全可靠、因地制宜、技术合理、经济适用的原 则 , 并进行技术论证。 辅助工程 措施 包括 不限于 生态堰坝 、 岸坡治理、 河道 疏浚 等 。 6.1.7 对于 河道 主槽稳定,枯水期来水较少、河道较宽且蒸发量大,以及区间鱼类等水生生物对河道 水深有一定要求的减脱水 河段 的修复 ,结合地形条件,可在 河段 上设置 纵向深槽
30、。 DB3311/T 117 2019 8 6.1.8 对 于 河道 底坡较陡、水流流速较快、河道内鱼类等水生生物对水流条件有特殊要求的 减脱水 河 段,可在河道上设置阶梯深潭系统 。 6.2 堰坝 设置 6.2.1 河面较宽、 有鱼类洄游的顺直河段 可设置 生态堰坝。 6.2.2 生态堰坝应能维持其保护河段的生态环境水位或最小水深,应不造 成河道主槽裸 露 ,满足河流 纵向连通性要求。 6.2.3 生态 堰坝 设置 不能形成新的阻隔,且考虑鱼类通行,堰(坎)顶高程一般按最小水深要求设置。 6.2.4 生态堰坝 宜 沿河道横断面方向布置,应视 控制断 面最小水深、河道底坡、 河道的水流特性及生
31、 物习性确定,可采取以下型式 和 结构: a) 堰坝宜两端高,中间低,在汛期来流较多时,跌坎整体处于淹没状态,增加泄流能力, 同时减 少主流对两岸冲刷 ;在枯期来流较少时,中间较低处形成过流主槽,保障上下游连通; b) 坝脚充分利用原河道河谷漫滩的自然地貌,构造采用柔性结构的高低错落的坡脚; c) 堰坝型式和堰体结构宜结合生态修复工程及生态水文化景观需要布置 ,并考虑与周边环境的结 合 相 适应,注重其生态性,尊重河流自然走势。高度小于 1 m的堰坝可采用坦水堰或宽顶堰, 高度大于 2 m 的堰坝宜采用多级跌水堰或滚水堰,满足鱼类洄游要求。 6.2.5 生态堰坝可设置多级,多级生态堰坝的组成和
32、构造与单级生态堰坝相同,多级堰坝的分级数目 和各级落差大小,应根据地形、地质、工程量大小等具体情况综合分析确定。 6.2.6 生态堰坝宜就地取材,采用鹅卵石、块石等天然建筑材料构建。以大粒径为主要构架,并辅以 小粒径填充,以获得最佳孔隙率。石材的容重及大小应考虑汛期防冲要求,当设计流速较大,大粒径建 筑材料获取困难时 ,也可采用铅丝石笼,不 宜 使用浆砌石、混凝土预制块、模袋混凝土及联锁板等材料 和结构。 6.3 岸坡治理 6.3.1 减脱水河段 岸坡治理 应 兼顾防洪和生态保护要求 ,根据水流特性 、岸坡情况 ,以及地形地质、 施工条件和 河道 功能 要求,宜采用 具有透水性和多孔性特性的生
33、态型岸坡防护材料和结构,以易于水体 入渗、植物生长和鱼类产卵 。 6.3.2 对于滩岸受水流作用会发生冲刷破坏的河段,应采取防护工程措施 。 6.3.3 对已实行硬质护岸的河道岸坡,宜实行生态化改造。 6.3.4 厂坝间 减脱水 河段 为城镇河段 的护岸应考虑景观休闲和亲水安全的需要。 6.3.5 厂坝间河道为乡村河段的护岸应结合水土保持和 坡面植物措施。山丘区河段或流速较大的河段, 宜采用耐冲刷的生态护坡形式 。 6.3.6 生态护坡 除应符合 SL 709 等规范要求,还应满足 以下 要求: a) 满足岸坡稳定和防冲刷要求; b) 宜推广种植或保留对水体污染物有降解作用和对堤岸有保护作用的
34、护堤植物; c) 宜采用本土植物,慎用外来植物; d) 用于治理的人工植被应与自然植被相适应,保护植被的自然特征; e) 水位变化范围内的,应为水陆两生物种。 6.4 河道疏浚 6.4.1 厂坝间河道疏浚应根据水资源条件、生态环境特点,结合河流水系演变规律,统筹考虑河势稳 定、防洪安全和河道功能 等因素 进 行疏浚。 6.4.2 应实行生态型清淤,并保护与修复湿地区域内洼地、高岗、河漫滩等自然地貌特点。 DB3311/T 117 2019 9 6.4.3 河道疏浚设计、施工技术要求应满足 SL 17 规定。 6.4.4 有条件的河道 疏浚 宜 采用环保型绞吸装置,绞吸时产生的悬浮物扩散范围应符
35、合设计和规范要 求。 6.4.5 淤泥处理、利用宜采用河道淤泥制砖和淤泥的资源化利用等技术, 应避免 受污染的河道底泥对 环境 产生二次污染 ,并减少疏浚土方 堆放 对农田的占用 。 7 生态 建设 验收 7.1 对于新建水电站,生态建设验收 应 与水电站工程验收同步进行 ;对于已建水电站, 根据 改造内容 和投资主体,实行专项验收。 7.2 生态建设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a) 生态流量泄放 设施 完整性 和可靠性 ; b) 生态流量 泄放情况 ; c) 生态流量 监测设施 完整性 和可靠性 , 监测数据 (图像) 的真实性和连续性 ; d) 厂坝间 减脱水 河段 生态 治理 情况 (如有
36、) 。 8 长效管理 8.1 水电站 应 按照“电调服从水调”原则, 根据已核定的生态流量和坝址处天然来水量, 综合考虑水 库综合功能及水库运行期和检修期间的要求, 制定 以保障下游河道生态流量泄放和生态保护要求为目标 的运行调度方案 。 8.2 水电站应将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及其监测、监控设施的运行维护纳入日常工作中, 按要求泄放生态 流量, 制定生态流量泄放管理制度, 建立 生态流量泄放台账, 负责 生态流量数据 (图像) 的 记录、 存储、 上传和整理 等 工作 。 8.3 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测数据、视频(图像)均应上传至生态流量后台监管系统, 生态流量 后台 监管 系统应 满足下列要求: a
37、) 应 具备数据采集、保存、上传、导出等功能,应具备按河流展示数据、自动考核、自动统计(包 括按日统计的监测设备在线率、泄放达标率等指标)、自动生成流量曲线和报表等功能 ; b) 应具备甄别生态流量泄放是否达到核定值、自动保存的功能,对于生态流量泄放不达标的情况, 系统应能自动报警; 修改、删除数据和影像资料必须在监管系统留有记录,且记 录不得删除 ; c) 其 生态流量监测数据资料和佐证图像资料应保存 2年 及 以上,视频资料应保存不少于 3个月 ; d) 应具备报送数据至河湖长制信息系统的接口;应具备接入水利部、生态环境部等信息管理系统 的接口,实现实时监管和数据共享 。 8.4 水 行政
38、主管 部门 应建立以生态保护目标为核心的生态流量管理措施, 宜 建立生态 流量 监测计划 和 后评价 机制 ,根据生态 流量 监测和评估结果, 对 水量配置、流量调度、监督管理等 各项管理措施 进行动 态调整 。 8.5 小水电 生态建设验收后应建立日常运营维护的保障措施,持续进行后期的管护、养护、监管等工 作,确保水电站生态 建设发挥最大效益 。 DB3311/T 117 2019 10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小水电生态流量 核定办法 A.1 小水电生态流量核定宜选择多年平均流量的 10%、频率( 90%)最枯月平均流量法和日平均流 量历时曲线法频率( 95%)三种计算方法 进行分类核
39、定 。 A.2 对水电站取水点以上集水面积 200 km2 及以上或有特殊生态需求的断面,宜采用多年平均流 量 10%核定 。 注: 有特殊生态需求的断面是指位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城镇及重要乡村、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省市级河流、重 要交通公路沿线等的断面;涉及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珍稀濒危物种或开发区域等有特殊用水要求的河段,应 专题论证核定其生 态流量。 A.3 对水电站取水点以上集水面积 30(含) km2200 km2的断面 可 采用 日平均流量历时曲线法频 率( 95%) 核定 。 A.4 对水电站取水点以上集水面积 30 km2以下的断面 可 采用 频率( 90%)最枯月平均流量法 核
40、定。 DB3311/T 117 2019 11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小水电 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泄流能力计算 B.1 无压 生态泄流 管( 孔 )管( 孔 ) 口过流断面尺寸 可 按 式 ( B.1) 式( B.3) 经试算确定。 302= gHmBQ ( B.1) gvHH 2+= 200 0 ( B.2) xaB Qv =0 ( B.3) 式中: Q 水电站应下泄的最小流量, m3/s; , , m 淹没系数 , 侧收缩系数 , 流量系数, 可按经验取值或经试验确定 ; H、 H0 堰上水头、堰上总水头,按可能的最小值计算, m; B 溢流宽度, m; g 重力加速度, m/s2; 0
41、 行进流速系数,通常 取 1.0; v0 行进流速, m/s; a, Bx 行进流速断面河道水深 , 行进流速断面河道宽度 , m。 下游水位(自由出流) 下游水位(淹没出流) 上游水位 最低 水位 (a)横剖面图 (b)纵剖面图 H v B /3 B /3 B /3 a b a) 横剖面图 b) 纵剖面图 图 B.1 无压 生态泄流 管(孔)布置示意图 B.2 在近坝渠道的适当位置埋设管道下泄生态流量, 管(孔) 口过流断面尺寸可按上式 ( 1) 经试算确 定。 B.3 有压 生态泄流 管(孔) 孔口过流断面尺寸 可 按 式 ( B.4) 式( B.6) 经 试算确定 。 DB3311/T
42、117 2019 12 223/4 2 2 2 gA xAR LnQH ( B.4) 4/DR ( B.5) 4/2DA ( B.6) 式中: H 管(孔) 口 最小作用水头,淹没出流时为上下游水位差,自由出流时 为上游水位与出口中心 高程的差, m; L 长度, m; n 糙率,可按 SL 655 2014 表 A.1.1 取值 ; R 水力半径, m; A 断面面积, m2; 局部水头损失系数,可按 SL 655 2014表 A.2.1-1取值; x 出流 系数,淹没出流时取 0,自由出流时取 1; D 直径 (对于圆形管道,取内径) , m。 库水位 尾水位 生态泄流孔 Q (a )淹没
43、出流 库水位 尾水位 H Q (b )自由出流 H 生态泄流孔 D L D L Z U Z D Z D Z U a) 淹没 出流 b) 自由 出流 图 B.2 有压 生态泄流 管(孔)布置示意图 B.4 生态泄流阀应选择与泄流孔(洞)相匹配的尺寸 ,最低水位、阀门全开时的泄流流量应不小于下 游河道所需生态流量。全开时阻力特性可按式 ( B.7) 式( B.8) 试算确定。 223/4 2 2 2 gA xAR LnQH k ( B.7) 2 22 r rk KQHgA ( B.8) 式中 : k 阀门全开时的阻力系数; DB3311/T 117 2019 13 Hr 阀门全开时的作用水头, m
44、; Qr 阀门全开时的过流流量, m3/s; K 大于 1的系数,宜取 K 1.1。 库水位 尾水位 Q (a)淹没出流,阀门在坝体内 库水位 尾水位 H Q (b)自由出流,阀门在管道末端 H D L D L 阀门 阀门 Z U Z D Z D Z U a) 淹没 出流 , 阀门在坝体内 b) 自由 出流 , 阀门在管道末端 图 B.3 生态泄流阀布置示意图 B.5 生态泄流 闸的开度可 按 式( B.9)经试算确定。 02gHeBQ ( B.9) 式中: 闸孔 流量系数, 可按经验取值或经试验确定; e 闸门开度, m。 下游水位(自由出流) 下游水位(淹没出流) 上游水位(最低) 最低水位 横剖面图 纵剖面图 下游水位 上游水位(最低) 横剖面图 纵剖面图 e c H H h s e 上游水位 H 平板闸门或 弧形闸门 (b ) 生态泄流闸- 闸顶开启(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