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080.20 CCS A 14 DB3305 浙江省湖州市地方标准 DB3305/T 170 2020 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协商议事规范 2020 - 10 - 20发布 2020 - 10 - 21实施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305/T 170 2020 I 目 次 前言 .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 义 . 1 4 服务原则 . 2 4.1 党建引领 . 2 4.2 广纳信息 . 2 4.3 多方参与 . 2 4.4 技术协同 . 2 5 人员资质 . 2 6 制度建设 . 2 7 专业服务 . 3 7.1 前期准备 . 3 7.2
2、 会议执行 . 3 7.3 总结反馈 . 3 7.4 其他服务 . 3 8 持续改进 . 4 附录 A(规范性 ) 协商议事前期评估 表 . 5 附录 B(规范性 ) 协商议事会议流程图 . 6 参考文献 . 7 DB3305/T 170 2020 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湖州 市 民政局提出。 本文件由湖州市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 本文件起草单位:吴兴区民政局、湖州市民政局、湖州市仁与公益组织发展中心、湖州市社会工作 联合会、浙江工商大学、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州市标准化研究院
3、。 主要起草人 :耿斌、姚新芳、 郑荣华、俞丽颖、邱亚平 、臧培峰、 吴丽月、濮敏雅、李嘉惠、李乐 。 DB3305/T 170 2020 1 标准名称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协商议事的术语和定义、服务原则、人员资质、制度建设、专业 服务、持续改进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社会工作者参与城乡社区治理中的协商议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 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0647.1 社区服务指南 第 1部分:总则 MZ T 071 社区社会工
4、作服务指南 DB3305/T 57 幸福邻里中心建设与服务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社会工作者 social worker 秉持“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综合运用社会工作知识、方法和技能,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扶 贫济困、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 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扶、人口计生、应急处置、群众文化等领域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的专业人员。 3.2 社区 community 居住在一定地域内的人们所组成的多种社会关系的生活共同体。 注: 来源于 GB/T 20647.1-2006 术语和定义 3.1 3.
5、3 社区协商议事 community consultation 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 、社区居民为主体,通过广泛的社区居民参与搭建社区协商议事制度与平台, 针对基层社区中存在的制度政策型问题、公共事务型问题、基层社会矛盾型、居民纠纷等展开充分讨论 与分析,并提出问题解决策略,整合社区资源,利用群策群力的方式达到问题解决的具有广泛群众代表 性的一种社区居民议事机制。 DB3305/T 170 2020 2 3.4 社会组织 social organization 由公民、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自愿组成或举办,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或备案的,依照章程约 定从事非营利性活动的社会群体,社会组织分为社会团
6、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三种类型。 3.5 三社联动 Three social interaction 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一种 社区 服务 机制 。 注: 来源于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2016-2020年) 4 服务原则 4.1 党建引领 社会工作者应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坚持依法协商、坚持民主集中制,引导社区居民有序参与协商议 事。 4.2 广纳信息 社会工作者应通过广泛收集与定向收集的方式,结合协商议事主题,收集协商议事议题信息。 4.3 多方参与 以基层党建 (社区两委 )引领、以居民(业主)为主体、物业等社区服务企业等重点参与的基础上, 引进专业
7、化社 会组织(社会工作者),通过多方参与的方式,共同商议社区的重大事项。同时,广泛征 求有关专业人士的意见。 4.4 技术协同 社会工作者应协助社区开展协商议事,做出的决定应符合绝大多数居民的意愿,形成最大的共识; 若无法达成 “全体一致”,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未达成共识的,条件不成熟的不强行协商, 意见不统一的不强行决策,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二次或多次协商。 5 人员资质 5.1 社会工作者在参与社区协商议事时,其中起主导作用的社会工作者应持有社工证。 5.2 社会工作者应每年参与至少 2次的协商议事相关培训。 5.3 社会工作者每年应接受至少 4次 以上的督导,并保留有督导记录。
8、6 制度建设 6.1 社会工作者应协助社区建立协商议事机制、工作运行制度,可建立协商议事委员会或工作小组。 6.2 社会工作者应协助社区定期召开协商议事制度专题会议,根据工作报告和群众满意情况等对社区 协商议事阶段工作进行综合评定并提出改进意见。专题会议应至少半年一次。 DB3305/T 170 2020 3 6.3 社会工作者应开展有关技术培训,组织协商相关的多方参与主体,学习协商议事相关的政策法规、 专业知识和技能技巧等。技能培训应至少半年举办一次。 7 专业服务 7.1 前期准备 7.1.1 收集信息 7.1.1.1 社会工作者应组织社会志愿者、两代表一委员、在职党员等定期走访社 区,了
9、解居民需求。 7.1.1.2 社会工作者应组织定期走访慰问困难群众、特殊群体、弱势群体、困难群众等。 7.1.1.3 社会工作者应根据社区已有的社区协商议事主题,定向收集信息,为协商议事做准备。 7.1.2 前期评估 7.1.2.1 在具体 开展 实施 协商议事前,进行 前期调研和协调沟通等工作 。前期评估应完成的主要工作 见附录 A。 7.1.3 确定议题 7.1.3.1 社会工作者应根据前期评估情况,走访有关协商主体,至少征求一半以上可能参加协商主体 的意见。 7.1.3.2 确定议题前,应将拟定议题报备给社区及上级党组织批准。 7.1.4 会议准备 7.1.4.1 通知参会人员以及与有关
10、利益主体进行会前沟通; 7.1.4.2 做好场地准备、物资准备(如:记 录用纸、音响设备等)、人员分工等工作。 7.2 会议执行 会议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签到、会议主持、 会议发言、会议小结、会议协商、 会议记录等内容。 可以利用小组工作法、团体辅导等相关专业手法主持会议有效开展。会议流程图见附录 B。 应与参会人员共同制定会议规则 ,并宣导有效执行; 应尽量保障每一位参会人员有平等的发言机会和时间; 应及时记录发言者的主要内容并现场核对; 应倡导 “一事一议”,围绕核心议题达成协商结果; 应维护会议现场 “理性平和、友好协商”的气氛。 7.3 总结反馈 7.3.1 社会工作者或会议主持者应对
11、协商议事会议进行一次总 结,会议总结阶段包括整理会议纪要、 阐述会议的结论、议事主体签字等。 7.3.2 社会工作者应协助社区建立协商议事结果落实的反馈机制,及时公布协商议事成果落实情况。 7.3.3 根据议题紧急情况,持续跟进并反馈协商结果落实情况,一般性事项应在 7个工作日内反馈落 实进度,最长不超过 1个月。 7.4 其他服务 DB3305/T 170 2020 4 7.4.1 按实际需要采取合适的协商形式,一般以会议形式协商,还可以采用线上、线上线下相结合的 方式,充分利用 QQ群、微信群等渠道进行网上协商、线上协商。 7.4.2 运用社区论坛、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开
12、展社区协商议事活动。 7.4.3 通过多种渠道的宣传,传 递和培育社区公共意识,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理念,倡导多 元主体参与社区协商议事,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 7.4.4 利用图片、文字、视频等形式,记录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协商议事的过程,积累优秀案例,形 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7.4.5 建立协商议事公开平台:及时定期更新公示协商议事工作,收集到的协商议事议题、协商议事 进程、协商议事结果、追踪落实情况等。 8 持续改进 8.1 社会工作者、社区应采用自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的方式,对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协商议事工作 进行评估,包括目标评估、过程评估、结果评估和影响评估。 8.2
13、社会工作者应积极采纳相 关建议,做好有关沟通,持续提升工作质量。 DB3305/T 170 2020 5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协商议事前期评估表 表 A给出协商议事前期评估表。 表 A.1 协商议事前期评估表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社区 社区联系人 联系方式 协商主题 议题类型 物业管理 居民纠纷 社区环境 其他 涉及居民数量 2-3人 3-20人 20-100人 100人以上 涉及部门 城管 住建 交通 环保 卫生 教育 民政 司法 人社 文化 其他: 可能参加的 协商主体 相关背景 问题概况 (主要意见组成;目前进展情况;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物业等对事件的参与程度及 评价
1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需求评估 现实需求 潜在需求 必要性 (可行性) 填表人: 反馈人: DB3305/T 170 2020 6 B 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协商议事会议流程图 图 B.1 协商议事会议流程图 DB3305/T 170 2020 7 参 考 文 献 1 中办发 2015 41号 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 2 中发 2017 13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 3 民发 2017 191号民政部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 4 浙委发 2018 11号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 5 浙委办发 2018 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6 湖委办 2017 45号关于深入推进城 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 7 湖委发 2018 20号关于深化城乡社区建设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 8 湖政办发 2018 37号关于推进幸福邻里中心建设和服务管理的意见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2018年 12月 29日修正)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2018年 12月 29日修正 ) 11 国发办 2011 61号关于印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建设规划( 2011-2015年)的通知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