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61/T 13292020 I 目 次前 言 .II1 范 围 .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3 设 施 建 设 要 求 .14 设 备 及 用 品 要 求 .55 安 全 要 求 .6 DB61/T 13292020 II 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B/T 1.12009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 。本 标 准 由 陕 西 省 养 老 服 务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提 出 。本 标 准 由 陕 西 省 民 政 厅 归 口 。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 : 荣 华 养 老 服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陕 西 省 社 会 福 利 与 养 老 服 务 协 会 、
2、西 安 市 社 会 福 利与 养 老 服 务 协 会 、 西 安 市 老 龄 产 业 协 会 、 西 安 市 未 央 区 老 年 福 利 服 务 中 心 、 西 咸 新 区 沣 东 新 城 三 桥 老 年公 寓 、 横 山 县 社 会 福 利 总 公 司 ( 羊 中 王 集 团 )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郝 晓 婵 、 柏 玲 、 姚 华 平 、 费 红 英 、 陈 海 静 、 雷 声 浩 、 刘 晓 燕 、 狄 海 军 、 王 明 华 、曹 鹏 、 马 丽 娜 。本 标 准 由 荣 华 养 老 服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负 责 解 释 。 本 标 准 首 次 发 布 。
3、联 系 信 息 如 下 :单 位 : 荣 华 养 老 服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电 话 : 02989135840地 址 : 陕 西 省 西 安 市 未 央 区 凤 城 七 路 旭 辉 中 心 1号 楼 19层 荣 华 控 股邮 编 : 710021 DB61/T 13292020 1 养 老 机 构 设 施 、 设 备 及 用 品 配 置 规 范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养 老 机 构 设 施 、 设 备 及 用 品 配 置 的 设 施 建 设 、 设 备 及 用 品 和 安 全 的 内 容 与 要 求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新 建 、 改 ( 扩 ) 建 、 已 建 养 老
4、 机 构 设 施 、 设 备 及 用 品 的 配 置 管 理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仅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GB 57492006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 GB/T 10001.12012 公 共 信 息 图 形 符 号 第 1部 分 : 通 用 符 号GB/T 10001.92008 标 志
5、 用 公 共 信 息 图 形 符 号 第 9部 分 : 无 障 碍 设 施 符 号GB 13495.12015 消 防 安 全 标 志 第 1部 分 : 标 志GB 156301995 消 防 安 全 标 志 设 置 要 求GB 244362009 康 复 训 练 器 械 安 全 通 用 要 求GB 500162014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GB 500962011 住 宅 设 计 规 范 (附 条 文 说 明 )GB 502222017 建 筑 内 部 装 修 设 计 防 火 规 范GB 507632012 无 障 碍 设 计 规 范 (附 条 文 说 明 )JGJ 4502018
6、老 年 人 照 料 设 施 建 筑 设 计 规 范MZ/T 0322012 养 老 机 构 安 全 管 理MZ/T 1312019 养 老 服 务 常 用 图 形 符 号 及 标 志 养 老 机 构 医 务 室 基 本 标 准 ( 国 卫 办 医 发 【 2014】 57号 ) 养 老 机 构 护 理 站 基 本 标 准 ( 国 卫 办 医 发 【 2014】 57号 )3 设 施 建 设 要 求3.1 机 构 选 址3.1.1 养 老 机 构 应 选 在 地 质 稳 定 、 日 照 充 足 、 通 风 良 好 、 场 地 干 燥 、 排 水 通 畅 、 远 离 噪 声 和 污 染 源 以及
7、危 险 品 生 产 、 储 运 的 地 段 , 不 宜 在 自 然 灾 害 易 发 、 有 过 大 、 过 于 复 杂 的 高 差 地 域 。3.1.2 养 老 机 构 场 地 相 对 独 立 、 固 定 , 应 为 适 宜 老 年 人 居 住 的 专 用 场 所 。3.1.3 选 址 应 符 合 当 地 老 年 人 口 分 布 、 养 老 服 务 体 系 发 展 规 划 的 需 要 。3.1.4 场 地 宜 位 于 交 通 方 便 、 基 础 设 施 完 善 、 临 近 医 疗 等 相 关 服 务 设 施 和 公 共 绿 地 的 地 段 。3.2 房 屋 建 筑 DB61/T 1329202
8、0 2 3.2.1 老 年 人 居 住 房 屋 建 筑 设 计 应 符 合 GB 500962011、 JGJ 4502018、 GB 507632012 相 关 规 定 。应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防 火 、 防 灾 标 准 。3.2.2 老 年 人 居 住 建 筑 间 距 应 满 足 冬 日 日 照 3h 以 上 的 要 求 , 不 宜 选 择 高 层 及 地 下 室 。3.2.3 建 筑 单 体 布 局 远 离 噪 声 源 , 总 体 布 局 应 对 场 地 周 边 噪 声 源 采 取 缓 冲 或 隔 离 措 施 。3.2.4 应 根 据 服 务 需 要 合 理 设 置 老 年 人 用
9、 房 和 管 理 服 务 用 房 。 在 规 模 较 小 、 空 间 受 限 的 情 况 下 , 机 构应 充 分 考 虑 运 营 模 式 和 服 务 需 求 , 在 满 足 基 本 服 务 需 求 的 前 提 下 合 理 设 置 各 类 用 房 和 使 用 空 间 。3.2.5 老 年 人 用 房 包 括 生 活 用 房 ( 老 年 人 卧 室 起 居 室 、 浴 室 、 卫 生 间 等 ) 、 文 娱 与 康 复 用 房 ( 阅 览 、网 络 、 棋 牌 、 书 画 、 教 室 、 康 复 、 多 功 能 活 动 厅 等 ) 、 康 复 与 医 疗 用 房 ( 医 务 室 、 心 理 咨
10、询 室 、 评 估 室 、康 复 活 动 室 、 安 宁 疗 护 室 等 ) 。 根 据 服 务 需 求 合 理 设 置 医 务 室 ( 或 护 理 站 ) 、 理 发 室 、 公 共 浴 室 、 公 共卫 生 间 等 服 务 用 房 。3.2.6 管 理 服 务 用 房 包 括 接 待 室 、 值 班 室 、 员 工 休 息 室 、 办 公 室 等 。3.2.7 应 配 备 厨 房 、 洗 衣 房 、 储 藏 、 垃 圾 存 放 点 等 运 营 服 务 用 房 及 空 间 。 3.2.8 文 娱 与 康 复 用 房 总 使 用 面 积 不 应 小 于 2.00 m2/床 ( 人 ) ; 医
11、务 室 使 用 面 积 不 应 小 于 10 m2。3.2.9 根 据 养 老 机 构 服 务 功 能 不 同 , 老 年 人 居 室 可 设 置 成 单 人 间 、 双 人 间 、 三 人 间 、 多 人 间 :a) 老 年 人 养 护 院 每 间 卧 室 床 位 数 不 应 大 于 6 床 ; 养 老 院 每 间 卧 室 床 位 数 不 应 大 于 4 床 ;b) 自 理 、 半 自 理 老 年 人 的 房 间 不 超 过 4 张 床 位 , 失 能 老 年 人 房 间 不 超 过 6 张 床 位 , 失 智 老 年 人的 每 间 卧 室 床 位 数 不 应 大 于 4 床 , 并 宜 进
12、 行 分 隔 。3.2.10 按 套 型 设 计 的 , 套 型 内 应 设 卧 室 、 起 居 室 ( 厅 ) 、 厨 房 和 卫 生 间 等 基 本 功 能 空 间 。 自 理 老 人 居室 应 有 独 立 卫 生 间 。3.2.11 老 年 人 居 室 面 积 适 宜 , 床 位 平 均 使 用 面 积 不 低 于 6 m2, 卧 室 的 使 用 面 积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a) 单 人 卧 室 应 不 小 于 10 m 2;b) 双 人 卧 室 应 不 小 于 16 m2;c) 三 人 间 卧 室 应 不 小 于 20 m2。3.2.12 居 住 用 房 的 净 高 不 宜
13、低 于 2400 mm;当 利 用 坡 屋 顶 空 间 作 为 居 住 用 房 时 , 最 低 处 距 地 面 净 高 不应 低 于 2200 mm, 且 低 于 2400 mm 高 度 部 分 面 积 不 应 大 于 室 内 使 用 面 积 的 1/3。 居 住 用 房 内 床 边 应 留 有轮 椅 回 转 、 护 理 、 急 救 操 作 空 间 。 房 间 过 道 净 宽 不 应 小 于 1000 mm, 过 道 的 必 要 位 置 应 设 置 防 跌 装 置 。3.2.13 与 相 邻 房 间 室 内 地 坪 不 宜 有 高 差 ; 当 有 不 可 避 免 的 高 差 时 , 不 应 大
14、 于 15 mm, 且 应 以 斜 坡 过渡 。3.2.14 老 年 人 用 房 的 窗 、 阳 台 应 符 合 JGJ 4502018 中 5.7 的 规 定 , 居 室 门 净 宽 不 小 于 1100 mm, 卫生 间 浴 室 门 应 向 外 开 启 且 不 小 于 900 mm, 生 活 区 通 道 不 小 于 2400 mm。3.3 室 外 场 地 3.3.1 应 至 少 设 置 1 个 老 年 人 户 外 活 动 场 地 。3.3.2 因 地 制 宜 进 行 适 老 化 改 造 , 实 现 无 障 碍 环 境 。 活 动 场 地 不 宜 有 坡 度 , 应 局 部 设 置 台 阶
15、, 同 时 设置 轮 椅 坡 道 及 扶 手 。3.3.3 集 中 活 动 场 地 附 近 应 设 置 公 共 无 障 碍 洗 手 间 。3.3.4 步 行 道 路 、 活 动 场 地 、 台 阶 等 设 施 应 安 装 照 明 设 备 及 醒 目 的 标 识 标 志 。3.3.5 养 老 机 构 应 提 供 康 复 、 娱 乐 等 室 内 外 活 动 场 地 与 衣 物 晾 晒 等 场 地 : DB61/T 13292020 3 a) 室 外 活 动 场 地 应 采 光 、 通 风 良 好 , 并 应 防 止 烈 日 暴 晒 , 宜 配 置 揉 推 器 、 肋 木 等 康 复 器 材 , 座
16、 椅座 椅 、 阅 报 栏 等 设 施 , 布 局 宜 动 静 分 区 ;b) 晾 晒 场 应 配 备 晾 衣 杆 、 晾 衣 架 等 。3.3.6 室 外 绿 化 率 不 小 于 30 %。 院 内 设 置 观 赏 水 景 水 池 的 水 深 不 宜 大 于 500 mm, 水 池 周 边 应 设 置 警示 牌 、 栏 杆 等 安 全 提 示 和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3.4 公 共 空 间 设 施3.4.1 老 年 人 使 用 的 出 入 口 和 门 厅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a) 宜 采 用 平 坡 出 入 口 , 平 坡 出 入 口 的 地 面 坡 度 不 应 大 于 1/
17、20, 有 条 件 时 不 宜 大 于 1/30;b) 出 入 口 严 禁 采 用 旋 转 门 ;c) 出 入 口 的 地 面 、 台 阶 、 踏 步 、 坡 道 等 均 应 采 用 防 滑 材 料 铺 装 , 应 有 防 止 积 水 的 措 施 , 严 寒 、 寒冷 地 区 宜 采 取 防 结 冰 措 施 ; d) 出 入 口 附 近 应 设 助 行 器 和 轮 椅 停 放 区 。3.4.2 老 年 人 使 用 的 走 廊 , 通 行 净 宽 不 应 小 于 1800 mm, 确 有 困 难 时 不 应 小 于 1400 mm; 当 走 廊 的 通行 净 宽 大 于 1400 mm 且 小
18、于 1800 mm 时 , 走 廊 中 应 设 通 行 净 宽 不 小 于 1800 mm 的 轮 椅 错 车 空 间 。3.4.3 老 年 人 使 用 的 楼 梯 严 禁 采 用 弧 形 楼 梯 和 螺 旋 楼 梯 。 老 年 人 使 用 的 楼 梯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a) 梯 段 通 行 净 宽 不 应 小 于 1200 mm, 各 级 踏 步 应 均 匀 一 致 , 楼 梯 缓 步 平 台 内 不 应 设 置 踏 步 ;b) 踏 步 前 缘 不 应 突 出 , 踏 面 下 方 不 应 透 空 ;c) 应 采 用 防 滑 材 料 饰 面 , 所 有 踏 步 上 的 防 滑 条
19、、 警 示 条 等 附 着 物 均 不 应 突 出 踏 面 。3.4.4 电 梯 的 设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a) 两 层 及 以 上 设 老 年 人 居 住 及 活 动 空 间 的 建 筑 应 至 少 配 备 1 台 能 满 足 担 架 进 出 运 送 需 求 的 电梯 ;b) 十 二 层 及 十 二 层 以 上 的 老 年 人 居 住 建 筑 , 每 单 元 设 置 电 梯 不 应 少 于 2 台 , 其 中 应 有 1 台 为 医用 电 梯 。 候 梯 厅 应 设 置 扶 手 ; c) 电 梯 内 应 装 置 提 醒 老 人 安 全 进 出 延 长 报 警 按 钮 , 设
20、置 有 残 疾 人 坐 轮 椅 按 钮 ;d) 电 梯 内 应 有 监 控 及 扶 手 装 置 。3.4.5 扶 手 设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a) 建 筑 物 出 入 口 台 阶 两 侧 、 轮 椅 坡 道 、 轮 椅 坡 道 平 台 、 公 用 走 廊 、 楼 梯 梯 段 两 侧 均 应 设 置 连 续 扶手 。b) 扶 手 材 质 宜 选 用 防 滑 、 热 性 能 指 标 好 的 材 料 。c) 扶 手 高 度 应 为 850 mm 900 mm, 设 置 双 层 扶 手 时 , 下 层 扶 手 高 度 宜 为 650 mm 700 mm。 楼梯 及 坡 道 扶 手 端 部
21、 宜 水 平 延 伸 不 小 于 300 mm, 末 端 宜 向 内 拐 到 墙 面 , 或 向 下 延 伸 不 小 于 100mm。3.5 道 路 设 施3.5.1 道 路 系 统 设 计 宜 人 车 分 流 , 并 设 置 限 速 行 驶 标 识 和 路 面 减 速 设 施 。 3.5.2 老 年 人 使 用 的 交 通 空 间 应 清 晰 、 明 确 、 易 于 识 别 , 且 有 规 范 、 系 统 的 提 示 标 识 ; 失 智 老 年 人 使用 的 交 通 空 间 , 线 路 组 织 应 便 捷 、 连 贯 。3.5.3 道 路 系 统 应 保 证 救 护 车 辆 、 消 防 车
22、、 殡 葬 车 等 车 辆 可 停 靠 在 建 筑 的 主 要 出 入 口 处 。 DB61/T 13292020 4 3.5.4 步 行 道 路 宽 度 不 应 小 于 1400 mm, 局 部 宽 度 宜 大 于 1800 mm。 步 行 道 路 坡 度 不 宜 大 于 2.5 %,路 面 应 采 用 防 滑 材 料 铺 装 。 步 行 道 路 应 满 足 无 障 碍 通 行 要 求 , 当 地 面 有 高 差 时 , 应 设 轮 椅 坡 道 连 接 , 且坡 度 不 应 大 于 1/12。 当 轮 椅 坡 道 的 高 度 大 于 100 mm 时 , 应 同 时 设 无 障 碍 台 阶
23、。3.5.5 养 老 机 构 内 设 停 车 场 , 应 包 括 机 动 车 和 非 机 动 车 停 车 场 , 方 便 老 人 转 移 或 通 行 。3.6 给 水 排 水 设 施3.6.1 应 提 供 市 政 供 水 , 生 活 饮 用 水 应 符 合 GB 5749 2006 的 要 求 。3.6.2 老 年 人 生 活 用 房 应 定 时 供 应 热 水 , 水 温 可 调 节 。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应 有 防 烫 伤 措 施 , 冷 热 水 管 道 有明 显 标 识 。3.6.3 宜 配 有 雨 水 排 水 系 统 和 污 水 排 水 系 统 , 选 用 节 水 型 、 低 噪
24、 音 的 卫 生 洁 具 和 给 排 水 配 件 。3.7 暖 通 设 施 3.7.1 应 配 有 集 中 采 暖 系 统 和 空 调 降 温 设 备 。 设 置 集 中 空 调 系 统 的 , 宜 设 置 新 风 系 统 。3.7.2 卫 生 间 、 浴 室 应 设 置 机 械 通 风 设 施 。 居 室 、 活 动 室 、 走 廊 、 餐 厅 等 应 采 用 自 然 通 风 。3.7.3 厨 房 设 置 自 然 通 风 和 机 械 通 风 ,保 证 空 气 流 通 。3.7.4 散 热 器 、 热 水 辐 射 供 暖 分 集 水 器 等 应 有 防 止 烫 伤 的 保 护 措 施 。3.7
25、.5 厨 房 、 卫 生 间 、 浴 室 等 应 设 置 具 备 防 止 回 流 功 能 的 机 械 排 风 设 施 。3.8 电 气 设 施3.8.1 供 电 设 施 应 符 合 设 备 和 照 明 用 电 负 荷 的 要 求 , 重 点 保 障 区 域 应 有 备 用 电 源 。3.8.2 生 活 用 房 、 文 娱 与 康 复 用 房 及 辅 助 空 间 照 度 值 应 符 合 JGJ 4502018 中 表 7.3.2 的 规 定 。3.8.3 居 室 、 单 元 起 居 厅 、 餐 厅 、 文 娱 与 康 复 用 房 宜 设 置 备 用 照 明 。3.8.4 电 气 系 统 应 采
26、用 埋 管 暗 敷 , 宜 采 用 带 夜 间 指 示 灯 的 宽 板 开 关 , 入 户 过 渡 空 间 内 应 设 置 照 明 总 开 关 , 开 关 高 度 宜 距 地 面 1.10 m。3.8.5 卧 室 至 卫 生 间 的 过 道 应 设 置 脚 灯 , 脚 灯 距 地 面 宜 为 400 mm。 电 源 插 座 应 采 用 安 全 型 电 源 插 座 。常 用 插 座 高 度 宜 为 600 mm 800 mm。3.8.6 应 充 分 考 虑 发 展 需 要 , 宜 为 信 息 化 、 智 能 化 养 老 服 务 系 统 预 留 接 口 , 应 配 备 视 频 监 控 、 定 位
27、、呼 叫 、 计 算 机 网 络 、 有 线 电 视 、 电 话 等 系 统 。3.9 消 防 设 施3.9.1 消 防 设 施 配 置 应 达 到 GB 50016 2014、 GB 50222 2017 的 要 求 或 符 合 消 防 合 格 验 收 要 求 。3.9.2 消 防 安 全 标 志 设 置 原 则 与 设 置 要 求 应 符 合 GB 13495.1 2015、 GB 15630 1995 的 规 定 。3.10 标 识3.10.1 建 筑 物 各 功 能 区 域 、 道 路 、 方 向 均 应 设 置 各 类 提 示 标 识 , 且 符 合 MZ/T 1312019、 GB
28、/T 10001.1 2012、 GB/T 10001.9 2008 的 规 定 。3.10.2 公 共 走 廊 、 楼 梯 间 、 候 梯 厅 和 门 厅 等 公 共 空 间 均 应 设 置 疏 散 导 向 标 识 ,3.10.3 活 动 场 地 内 应 设 置 完 整 、 连 贯 、 清 晰 、 简 明 的 标 识 系 统 。3.10.4 失 智 老 年 人 居 住 房 间 宜 采 用 有 明 显 色 彩 或 图 案 的 标 识 。 DB61/T 13292020 5 4 设 备 及 用 品 要 求4.1 生 活 服 务4.1.1 居 室 设 备应 配 置 但 不 限 于 单 人 护 理
29、床 、 床 头 柜 、 床 头 牌 、 床 头 呼 叫 器 、 桌 椅 、 衣 柜 、 彩 电 等 , 宜 配 有 电 话 、饮 水 机 , 多 人 间 居 室 宜 有 隔 帘 。4.1.2 床 上 用 品应 配 置 但 不 限 于 床 单 、 床 褥 、 被 罩 、 枕 套 、 枕 巾 , 数 量 与 床 位 比 为 1:2为 宜 , 还 应 配 置 床 垫 、 枕 芯 、厚 薄 被 等 。4.1.3 卫 生 间 设 备 4.1.3.1 应 配 置 但 不 限 于 坐 式 便 器 、 洗 浴 器 、 洗 面 器 等 卫 生 洁 具 。 应 选 用 方 便 无 障 碍 使 用 的 洁 具 。4
30、.1.3.2 坐 便 器 高 度 不 应 低 于 400 mm。 旁 应 设 安 全 扶 手 和 摸 触 方 便 的 呼 叫 按 钮 。4.1.3.3 浴 盆 外 缘 高 度 不 宜 高 于 450 mm, 其 一 端 宜 设 可 坐 平 台 , 旁 边 安 装 扶 手 ; 淋 浴 器 宜 采 用 软 管淋 浴 器 , 与 喷 头 相 连 的 金 属 软 管 长 度 不 宜 小 于 1.5 m。 淋 浴 位 置 应 至 少 在 一 侧 墙 面 安 装 扶 手 , 并 设 置 坐姿 淋 浴 的 装 置 。4.1.3.4 宜 设 置 适 合 坐 姿 使 用 的 无 障 碍 洗 面 台 , 台 下
31、空 间 净 高 不 宜 小 于 650 mm, 且 净 深 不 宜 小 于 300mm, 方 便 在 轮 椅 上 使 用 。4.1.3.5 配 备 固 定 式 洗 漱 用 品 架 、 毛 巾 架 、 墙 面 镜 、 防 滑 垫 等 设 备 。 防 滑 垫 选 用 树 脂 环 保 、 背 面 带 吸盘 的 , 尺 寸 不 小 于 500 mm800 mm, 应 及 时 清 洗 消 毒 。4.1.3.6 宜 配 置 排 气 扇 , 设 可 双 向 开 启 的 插 销 。4.1.4 助 浴 设 施 设 备4.1.4.1 宜 配 置 需 护 理 老 年 人 的 干 湿 助 浴 区 。 4.1.4.2
32、应 配 有 热 水 器 、 沐 浴 器 ( 椅 ) 、 防 滑 的 沐 浴 垫 、 用 品 架 等 。4.1.4.3 宜 配 置 满 足 需 护 理 老 年 人 洗 浴 需 求 的 洗 澡 床 、 洗 澡 机 等 设 备 。4.1.5 清 洁 设 备应 配 置 理 发 器 具 、 指 甲 剪 、 吹 风 机 等 个 人 清 洁 用 品 。4.2 膳 食 服 务 设 备4.2.1 厨 房 应 配 置 清 洗 、 排 风 、 排 烟 设 备 , 且 各 种 设 备 配 置 和 要 求 应 符 合 相 关 规 定 。4.2.2 应 配 置 操 作 台 、 灶 具 、 炊 具 、 消 毒 柜 、 微
33、波 炉 、 烤 箱 、 留 样 柜 、 营 养 匀 浆 膳 等 设 备 , 并 配 置 保温 送 餐 车 , 燃 气 厨 房 应 设 燃 气 泄 漏 报 警 装 置 。4.2.3 餐 厅 应 配 置 能 够 满 足 老 年 人 就 餐 需 求 的 桌 椅 、 洗 手 池 、 防 蝇 等 设 备 。4.3 洗 涤 清 洁 4.3.1 应 根 据 养 老 机 构 的 规 模 配 置 洗 衣 机 、 消 毒 设 备 以 及 洗 涤 用 品 , 宜 配 置 烘 干 机 。4.3.2 应 设 置 污 物 处 理 间 , 配 备 清 洁 车 、 清 洁 用 具 等 清 洁 卫 生 设 备 。4.4 文 化
34、 娱 乐 DB61/T 13292020 6 4.4.1 应 配 备 媒 体 播 放 设 备 、 书 籍 、 报 刊 、 杂 志 、 棋 牌 等 。4.4.2 宜 配 置 适 合 老 年 人 特 点 的 文 化 娱 乐 设 备 。4.5 护 理4.5.1 按 失 能 老 年 人 比 例 配 置 各 类 护 理 床 、 防 压 疮 床 垫 、 床 边 洗 浴 设 备 等 。4.5.2 应 配 置 轮 椅 、 助 行 器 、 轮 椅 功 能 轮 椅 、 平 车 , 宜 配 备 升 降 移 位 设 备 等 。4.6 医 疗4.6.1 医 务 室 、 护 理 站 设 备 配 置 应 符 合 养 老 机
35、 构 医 务 室 基 本 标 准 、 养 老 机 构 护 理 站 基 本 标 准 相 关 规 定 。4.6.2 养 老 机 构 应 配 备 , 应 配 备 急 救 药 品 箱 、 吸 痰 设 备 、 便 携 式 氧 气 瓶 、 吸 氧 管 或 吸 氧 面 罩 、 血 压 计 、听 诊 器 、 体 温 计 、 绷 带 、 三 角 巾 、 夹 板 、 消 毒 液 、 棉 签 等 。 4.6.3 应 配 备 担 架 车 等 应 急 设 备 , 应 对 老 年 人 摔 倒 、 急 性 病 发 作 等 紧 急 状 况 发 生 。4.7 康 复 、 保 健4.7.1 应 配 备 助 行 器 、 电 动 直
36、 立 床 、 训 练 阶 梯 、 日 常 生 活 训 练 系 统 等 康 复 设 备 。4.7.2 宜 配 备 PT 床 、 减 重 步 态 训 练 器 、 慢 速 医 用 跑 台 、 言 语 治 疗 仪 等 康 复 设 备 。4.7.3 宜 配 备 运 动 训 练 、 物 理 疗 法 、 作 业 训 练 相 关 设 备 及 中 医 传 统 保 健 设 备 、 用 品 。4.7.4 各 种 康 复 设 备 的 安 装 应 符 合 GB 24436 2009 中 第 5 章 要 求 , 康 复 训 练 设 备 应 注 有 标 志 、 标 签 、警 告 标 记 与 注 意 事 项 , 应 符 合
37、GB 24436 2009 中 第 7 章 要 求 。4.8 办 公4.8.1 应 配 置 但 不 限 于 满 足 养 老 机 构 日 常 办 公 管 理 需 要 的 办 公 桌 ( 椅 ) 、 电 话 、 档 案 柜 、 文 件 柜 、 电脑 、 打 印 机 等 , 宜 配 置 照 相 机 、 摄 像 机 、 复 印 机 、 传 真 机 、 扫 描 仪 、 投 影 仪 等 。 4.8.2 根 据 机 构 规 模 , 宜 配 置 老 年 人 专 用 接 送 车 辆 。4.9 智 能 化4.9.1 应 设 置 互 联 网 、 内 部 无 线 网 络 , 配 置 覆 盖 工 位 的 对 讲 通 讯
38、 设 备 。4.9.2 宜 配 置 养 老 机 构 管 理 系 统 、 老 年 人 定 位 系 统 、 电 子 门 栏 报 警 系 统 、 智 能 一 卡 通 以 及 物 联 网 传 感系 统 等 智 慧 养 老 相 关 设 备 。5 安 全 要 求5.1 消 防 、 电 气 、 燃 气 、 特 种 设 备 、 康 复 器 材 、 安 全 标 志 要 求 应 符 合 MZ/T 032 2012 第 5 章 相 关 规定 。5.2 养 老 机 构 独 立 护 理 单 位 应 设 有 门 禁 , 设 置 可 回 放 监 控 系 统 , 监 控 范 围 应 做 到 重 点 区 域 全 覆 盖 、 无
39、 盲 区 。 设 置 监 控 系 统 的 机 构 应 设 置 监 控 室 并 有 人 员 24 h 值 班 。5.3 养 老 机 构 内 应 配 置 紧 急 呼 叫 系 统 , 居 室 床 头 、 卫 生 间 应 配 置 报 警 呼 叫 装 置 。5.4 餐 厅 、 公 共 走 廊 、 楼 梯 间 、 候 梯 厅 等 公 共 空 间 应 配 备 应 急 照 明 装 置 , 公 共 空 间 中 的 疏 散 门 宜 在 两侧 安 装 电 动 开 门 辅 助 装 置 , 辅 助 逃 生 装 置 应 与 消 防 监 控 系 统 相 连 。 DB61/T 13292020 7 5.5 应 封 闭 开 放
40、 式 阳 台 ,二 楼 以 上 的 外 窗 应 设 防 坠 落 装 置 ,走 廊 挑 空 部 位 需 增 加 不 小 于 1200 mm 高 的 防护 栏 等 。5.6 养 老 机 构 内 地 面 应 做 防 滑 处 理 , 地 面 防 滑 等 级 及 防 滑 安 全 程 度 应 符 合 JGJ 4502018 中 表 6.1.61和 表 6.1.62 的 规 定 。5.7 老 年 人 居 室 、 厕 所 、 走 廊 、 楼 梯 、 电 梯 、 室 内 活 动 场 所 应 保 持 地 面 干 燥 、 无 障 碍 物 。5.8 老 年 人 能 接 触 到 的 各 种 设 备 应 无 尖 角 凸 出 部 分 或 做 防 撞 处 理 。 老 年 人 经 过 及 使 用 的 公 共 空 间 应 沿墙 安 装 安 全 扶 手 , 并 宜 保 持 连 续 。5.9 养 老 机 构 宜 配 置 保 护 性 用 品 , 如 配 置 床 档 以 防 坠 床 。5.10 养 老 机 构 应 设 置 紧 急 避 难 场 所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