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麦多课文档分享! | 帮助中心 海量文档,免费浏览,给你所需,享你所想!
麦多课文档分享
全部分类
  • 标准规范>
  • 教学课件>
  • 考试资料>
  • 办公文档>
  • 学术论文>
  • 行业资料>
  • 易语言源码>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麦多课文档分享 > 资源分类 > PDF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DB50 T 1022-2020 “四访”工作规范.pdf

    • 资源ID:1505486       资源大小:507.90KB        全文页数:12页
    • 资源格式: PDF        下载积分:5000积分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000积分(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DB50 T 1022-2020 “四访”工作规范.pdf

    1、ICS 03.160A 00 DB50重 庆 市 地 方 标 准DB 50/T 1022 2020“ 四 访 ” 工 作 规 范 2020 -08- 04发 布 2020- 09-01实 施重 庆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50/T 10222020 I 目 次前 言 .II1 范 围 .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3 术 语 和 定 义 .14 总 体 要 求 .15 工 作 要 求 .26 保 障 措 施 .67 监 督 检 查 .7 参 考 文 献 .8 DB50/T 1022 2020 2 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B/T 1.1-2020 标 准 化 工

    2、 作 导 则 第 1部 分 : 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 起草 。 本 文 件 由 重 庆 市 奉 节 县 扶 贫 开 发 办 公 室 提 出 。本 文 件 由 重 庆 市 扶 贫 开 发 办 公 室 归 口 。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 : 中 国 共 产 党 奉 节 县 委 员 会 、 重 庆 市 奉 节 县 人 民 政 府 、 重 庆 市 奉 节 县 扶 贫 开 发 办 公室 、 中 共 重 庆 市 奉 节 县 委 组 织 部 、 重 庆 市 奉 节 县 教 育 委 员 会 、 重 庆 市 奉 节 县 卫 生 健 康 委 员 会 、 重 庆 市 奉节

    3、 县 农 业 农 村 委 员 会 、 重 庆 市 奉 节 县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 重 庆 市 质 量 和 标 准 化 研 究 院 。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 : 向 城 钢 、 周 洪 刚 、 熊 宣 林 、 余 力 、 陈 绪 安 、 余 立 金 、 昌 世 华 、 彭 涛 、 杨 李 、 周为 成 、 张 陇 平 、 杨 洋 、 龚 庆 、 张 锐 。 DB50/T 10222020 1 四 访 工 作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 四 访 ” 工 作 的 总 体 要 求 、 工 作 要 求 、 保 障 措 施 、 监 督 检 查 方 面 的 内 容 。本

    4、文 件 适 用 于 区 ( 县 ) 开 展 扶 贫 帮 扶 工 作 中 为 群 众 服 务 的 干 部 走 访 、 教 师 家 访 、 医 生 巡 访 、 农 技 随访 工 作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本 文 件 没 有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 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3.1 干 部 走 访各 级 党 员 干 部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通 过 见 面 交 谈 、 电 话 交 流 等 形 式 , 为 走 访 对 象 解 答 群 众 疑 惑 , 帮 助 群 众解 决 实 际 困 难 的 一 种 工 作 方 式 。3.2 教 师

    5、家 访教 师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通 过 入 户 交 流 、 电 话 沟 通 等 形 式 , 为 家 访 对 象 开 展 家 庭 教 育 指 导 的 一 种 工 作 方 式 。 3.3 医 生 巡 访医 护 人 员 不 定 期 通 过 见 面 问 询 、 电 话 沟 通 等 形 式 , 为 巡 访 对 象 开 展 诊 疗 和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的 一 种 工 作方 式 。3.4 农 技 随 访农 技 人 员 通 过 开 展 线 上 线 下 技 术 服 务 指 导 , 为 随 访 对 象 解 决 农 业 产 业 发 展 困 难 的 一 种 工 作 方 式 。4 总 体 要 求 4.1

    6、“ 四 访 ” 工 作 主 体 应 以 入 户 为 主 要 方 式 为 工 作 对 象 服 务 。 DB50/T 1022 2020 2 4.2 “ 四 访 ” 工 作 主 体 应 发 挥 宣 传 教 育 引 导 作 用 。4.3 “ 四 访 ” 工 作 主 体 应 推 动 相 关 惠 民 政 策 落 实 。4.4 “ 四 访 ” 工 作 主 体 应 帮 助 工 作 对 象 解 决 “ 两 不 愁 三 保 障 ” 等 生 产 生 活 具 体 问 题 。4.5 “ 四 访 ” 工 作 主 体 应 采 用 适 宜 的 方 式 向 工 作 对 象 公 布 联 系 方 式 。5 工 作 要 求5.1

    7、干 部 走 访5.1.1 走 访 主 体5.1.1.1 区 ( 县 ) 市 管 领 导 干 部 。5.1.1.2 区 ( 县 ) 级 部 门 、 乡 镇 ( 街 道 ) 、 村 ( 社 区 ) 干 部 。5.1.1.3 国 有 企 事 业 等 单 位 承 担 走 访 任 务 的 干 部 。 5.1.2 走 访 对 象辖 区 内 常 住 居 民 和 暂 住 居 民 。5.1.3 走 访 方 式走 访 方 式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方 式 : 入 户 走 访 ; 召 开 群 众 会 ; 电 话 联 系 ; 网 络 通 讯 。5.1.4 责 任 体 系5.1.4.1 建 立 “ 区 ( 县

    8、 ) 、 乡 镇 ( 街 道 ) 、 村 ( 社 区 ) 、 片 区 ” 四 级 网 格 化 管 理 体 系 。 5.1.4.2 区 ( 县 ) 、 乡 镇 ( 街 道 ) 、 村 ( 社 区 ) 网 格 按 行 政 区 划 进 行 划 分 。 片 区 网 格 按 村 民 ( 居 民 )小 组 、 集 中 连 片 区 域 或 者 楼 栋 ( 单 位 ) 进 行 划 分 。5.1.4.3 区 ( 县 ) 、 乡 镇 ( 街 道 ) 、 村 ( 社 区 ) 负 责 人 按 照 联 系 分 工 任 各 级 网 格 长 , 村 ( 社 区 ) 干 部 、本 土 人 才 及 驻 村 工 作 队 成 员

    9、任 网 格 员 ,分 级 负 责 走 访 工 作 。5.1.4.4 走 访 主 体 应 按 网 格 化 要 求 走 访 。5.1.4.5 每 户 居 民 应 有 网 格 员 联 系 。5.1.5 工 作 内 容5.1.5.1 宣 传 党 和 国 家 的 方 针 、 政 策 、 法 律 法 规 。5.1.5.2 了 解 群 众 生 产 生 活 状 况 , 帮 助 解 决 实 际 困 难 。5.1.5.3 促 进 惠 民 惠 农 政 策 落 实 , 解 答 群 众 疑 惑 。5.1.5.4 教 育 引 导 群 众 增 强 发 展 的 内 生 动 力 , 自 力 更 生 , 脱 贫 致 富 。 5.

    10、1.6 走 访 要 求5.1.6.1 区 ( 县 ) 党 委 书 记 每 三 年 应 遍 访 脱 贫 攻 坚 任 务 重 的 乡 镇 ( 街 道 ) 和 贫 困 村 , 区 ( 县 ) 其 他 市管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 应 每 年 遍 访 辖 区 内 乡 镇 ( 街 道 ) 。5.1.6.2 区 ( 县 ) 级 部 门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每 年 应 遍 访 部 门 结 对 帮 扶 的 村 ( 社 区 ) 小 组 2 次 。 DB50/T 10222020 3 5.1.6.3 乡 镇 ( 街 道 ) 党 政 主 要 负 责 人 每 季 度 应 遍 访 辖 区 村 ( 社 区 ) 1

    11、次 ; 有 扶 贫 任 务 的 , 每 年 应 访遍 辖 区 贫 困 户 不 少 于 1 次 。5.1.6.4 乡 镇 ( 街 道 ) 其 他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每 月 应 遍 访 所 联 系 村 ( 社 区 ) 的 小 组 1 次 , 每 年 应 访 遍 联 系村 ( 社 区 ) 居 民 户 不 少 于 1 次 。5.1.6.5 村 ( 社 区 ) 党 组 织 书 记 、 主 任 每 季 度 应 访 遍 辖 区 贫 困 户 不 少 于 1 次 ; 其 他 村 ( 社 区 ) 干 部 每月 应 访 遍 网 格 内 的 贫 困 户 不 少 于 1 次 。5.1.6.6 其 他 走 访 主

    12、体 每 月 应 访 遍 所 联 系 户 1 次 。5.1.6.7 建 立 走 访 对 象 户 情 档 案 , 实 行 动 态 管 理 。5.1.6.8 干 部 应 如 实 记 录 走 访 情 况 ,对 走 访 发 现 的 问 题 应 按 以 下 方 式 进 行 解 决 并 及 时 反 馈 处 理 结 果 : 对 情 况 明 确 、 政 策 规 定 清 楚 的 , 应 当 场 进 行 答 复 、 解 决 ; 对 通 过 自 治 方 式 能 解 决 的 , 应 引 导 群 众 采 取 自 行 商 议 的 方 式 解 决 ; 对 情 况 复 杂 、 不 能 当 场 答 复 解 决 的 , 应 按 规

    13、 定 逐 级 上 报 解 决 。 5.2 教 师 家 访5.2.1 家 访 主 体辖 区 内 所 有 学 校 ( 幼 儿 园 ) 在 岗 教 师 和 行 政 管 理 人 员 。注 : 学 校 包 括 : 中 小 学 、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 特 殊 教 育 学 校 。5.2.2 家 访 对 象5.2.2.1 辖 区 内 幼 儿 园 至 高 中 阶 段 在 校 学 生 及 其 家 长 、 监 护 人 。5.2.2.2 具 备 辖 区 户 籍 且 因 身 体 原 因 无 法 随 班 就 读 的 适 龄 儿 童 少 年 及 其 家 长 、 监 护 人 。5.2.3 家 访 方 式家 访 方 式

    14、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方 式 : 入 户 家 访 ; 电 话 联 系 ; 网 络 通 讯 。5.2.4 责 任 体 系5.2.4.1 建 立 以 区 ( 县 )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 片 区 ( 学 区 ) 教 育 管 理 中 心 、 学 校 ( 幼 儿 园 ) 、 教 师 为 主 体的 四 级 责 任 体 系 。5.2.4.2 教 师 及 时 向 学 校 反 馈 家 访 情 况 , 学 校 定 期 向 片 区 ( 学 区 ) 教 育 管 理 中 心 汇 报 家 访 情 况 , 片 区( 学 区 ) 教 育 管 理 中 心 定 期 向 区 ( 县 )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15、汇 报 辖 区 内 学 校 的 家 访 情 况 , 片 区 ( 学 区 ) 教 育 管理 中 心 和 区 ( 县 )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对 辖 区 内 学 校 的 家 访 工 作 开 展 情 况 进 行 随 机 抽 查 , 及 时 通 报 问 题 并 督 促整 改 。5.2.5 工 作 内 容5.2.5.1 积 极 宣 传 党 的 教 育 方 针 ,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教 育 相 关 政 策 。 5.2.5.2 让 家 长 了 解 孩 子 在 校 ( 在 园 ) 的 生 活 、 学 习 情 况 。5.2.5.3 指 导 学 生 家 长 或 监 护 人 树 立 科 学 育

    16、 儿 观 , 掌 握 科 学 育 儿 方 法 及 技 巧 。5.2.5.4 听 取 家 长 或 监 护 人 的 意 见 建 议 , 邀 请 “ 进 学 堂 、 进 课 堂 、 进 食 堂 ” , 不 断 优 化 育 人 方 式 。 DB50/T 1022 2020 4 5.2.5.5 组 织 教 师 为 贫 困 家 庭 学 生 、 孤 儿 、 留 守 儿 童 、 困 境 儿 童 等 定 期 进 行 学 习 成 长 指 导 和 心 理 健 康辅 导 。5.2.5.6 组 织 教 师 对 因 身 体 原 因 无 法 到 校 接 受 义 务 教 育 的 学 生 进 行 送 教 上 门 。5.2.6

    17、家 访 要 求5.2.6.1 班 主 任 对 每 名 学 生 每 学 期 应 家 访 或 家 校 沟 通 1 次 , 对 结 对 的 贫 困 家 庭 学 生 每 月 应 与 其 家 长 沟通 不 少 于 1 次 。5.2.6.2 对 送 教 上 门 对 象 定 期 保 持 沟 通 联 系 , 每 周 送 教 上 门 或 远 程 送 教 应 不 少 于 1 次 。5.2.6.3 学 校 ( 幼 儿 园 ) 负 责 人 及 行 政 管 理 人 员 应 带 头 参 与 家 访 , 重 点 对 5.2.5.5 所 提 及 的 特 殊 学 生群 体 家 庭 进 行 家 访 。5.2.6.4 学 校 应

    18、建 立 家 访 档 案 资 料 , 家 访 主 体 应 详 实 记 录 家 访 情 况 。5.2.6.5 家 访 档 案 资 料 应 “ 一 班 一 档 ” , 分 时 段 整 理 。 5.3 医 生 巡 访5.3.1 巡 访 主 体巡 访 主 体 包 括 但 不 仅 限 于 : 区 ( 县 ) 级 医 疗 卫 生 单 位 医 护 人 员 ; 乡 镇 卫 生 院 、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中 心 医 护 人 员 ; 乡 村 医 生 。5.3.2 巡 访 对 象巡 访 对 象 主 要 包 括 辖 区 内 的 以 下 常 住 人 员 : 重 大 疾 病 患 者 及 卧 床 不 起 患 者 ; 高

    19、 血 压 患 者 、 糖 尿 病 患 者 、 严 重 精 神 障 碍 患 者 、 肺 结 核 患 者 等 慢 性 病 人 群 ; 65岁 及 以 上 老 年 人 、 孕 产 妇 、 0 6 岁 儿 童 等 重 点 人 群 ; 建 档 立 卡 贫 困 人 口 ; 计 生 特 殊 家 庭 、 特 困 人 员 、 残 疾 人 ; 出 院 病 人 ; 有 健 康 管 理 签 约 服 务 需 求 的 其 他 人 群 。5.3.3 巡 访 方 式巡 访 方 式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方 式 : 入 户 巡 访 ; 门 诊 ; 电 话 联 系 ; 网 络 通 讯 。5.3.4 责 任 体 系 5.

    20、3.4.1 以 区 ( 县 ) 级 医 疗 卫 生 单 位 、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为 主 体 , 组 建 区 ( 县 ) 、 乡 镇 ( 街 道 ) 、 村( 社 ) 三 级 医 生 巡 访 团 队 。5.3.4.2 构 建 “ 区 ( 县 ) 级 专 家 巡 回 指 导 、 乡 镇 ( 街 道 ) 医 生 诊 疗 服 务 、 乡 村 ( 社 区 ) 医 生 落 实 管 理 ”三 级 巡 访 责 任 体 系 。 DB50/T 10222020 5 5.3.5 工 作 内 容5.3.5.1 宣 传 卫 生 健 康 政 策 和 解 读 服 务 内 容 。5.3.5.2 提 供 公 共

    21、 卫 生 服 务 。5.3.5.3 提 供 家 庭 医 生 签 约 服 务 。5.3.5.4 邀 请 市 级 专 家 、 组 织 区 ( 县 ) 级 专 家 到 乡 镇 ( 街 道 ) 场 镇 不 定 期 开 展 义 诊 活 动 。5.3.5.5 对 巡 访 中 发 现 需 要 转 诊 的 患 者 , 由 家 庭 医 生 联 系 上 级 医 院 , 预 约 挂 号 , 建 立 绿 色 通 道 。5.3.6 巡 访 要 求5.3.6.1 对 重 大 疾 病 患 者 及 卧 床 不 起 患 者 , 根 据 病 情 需 要 及 时 上 门 巡 访 。5.3.6.2 对 65岁 及 以 上 老 年 人

    22、 、 孕 产 妇 、 0 6岁 儿 童 等 重 点 人 群 和 高 血 压 患 者 、 糖 尿 病 患 者 、 严 重精 神 障 碍 患 者 、 肺 结 核 患 者 等 慢 性 病 人 群 应 按 国 家 基 本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规 范 要 求 进 行 巡 访 。5.3.6.3 对 在 家 且 有 签 约 意 愿 的 建 档 立 卡 贫 困 人 口 每 半 年 应 巡 访 1 次 , 签 约 巡 访 率 应 达 到 100%。 5.3.6.4 对 残 疾 人 、 计 生 特 殊 家 庭 和 特 困 供 养 人 员 、 城 乡 低 保 人 员 每 年 应 巡 访 1 次 。5.3.6.5

    23、 对 出 院 病 人 1 周 内 应 电 话 巡 访 1 次 。5.3.6.6 应 作 好 巡 访 工 作 记 录 , 动 态 管 理 居 民 健 康 档 案 。5.4 农 技 随 访5.4.1 随 访 主 体随 访 主 体 包 括 但 不 仅 限 于 : 农 业 产 业 发 展 专 家 团 ; 农 业 技 术 服 务 队 ; 到 户 产 业 指 导 员 。5.4.2 随 访 对 象 随 访 对 象 包 括 : 基 层 辖 区 内 农 业 企 业 、 农 民 合 作 社 、 家 庭 农 场 等 农 业 经 营 主 体 ; 基 层 辖 区 内 的 农 户 。5.4.3 随 访 方 式随 访 方

    24、式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方 式 : 入 户 随 访 ; 定 期 指 导 ; 电 话 联 系 ; 网 络 通 讯 。5.4.4 责 任 体 系5.4.4.1 根 据 产 业 发 展 需 求 , 聘 请 相 关 专 家 组 建 产 业 发 展 专 家 团 , 与 对 应 的 农 业 企 业 、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 家 庭 农 场 等 经 营 实 体 实 行 结 对 服 务 。5.4.4.2 以 区 ( 县 ) 、 乡 镇 ( 街 道 ) 农 技 推 广 单 位 为 主 体 , 构 建 技 术 服 务 队 , 选 派 到 户 产 业 指 导 员 ,定 点 包 村 指 导 。5

    25、.4.5 工 作 内 容 DB50/T 1022 2020 6 5.4.5.1 宣 传 农 业 产 业 发 展 政 策 。5.4.5.2 帮 助 村 ( 社 区 ) 、 农 户 科 学 规 划 产 业 项 目 。5.4.5.3 开 展 农 业 产 业 技 术 培 训 、 技 术 指 导 、 技 术 答 疑 等 服 务 。5.4.5.4 监 督 指 导 村 ( 社 区 ) 、 农 户 合 理 使 用 产 业 资 金 , 指 导 使 用 扶 贫 小 额 信 贷 。5.4.5.5 推 广 使 用 “ 中 国 农 技 推 广 ” APP等 农 业 信 息 化 平 台 。5.4.5.6 帮 助 农 户

    26、拓 宽 农 产 品 市 场 销 售 渠 道 。5.4.6 随 访 要 求5.4.6.1 产 业 发 展 专 家 团 成 员 每 年 应 为 结 对 对 象 开 展 2 次 以 上 现 场 技 术 指 导 服 务 , 解 答 农 户 在 “ 中 国农 技 推 广 ” APP等 线 上 所 提 疑 问 。5.4.6.2 区 ( 县 ) 级 技 术 服 务 队 成 员 应 对 定 点 村 ( 社 区 ) , 每 年 开 展 1 2 期 集 中 技 术 培 训 , 每 半 年 到村 开 展 2 3 次 技 术 指 导 服 务 。5.4.6.3 村 ( 社 区 ) 级 技 术 服 务 队 成 员 应 统

    27、 筹 本 村 ( 社 区 ) 的 技 术 培 训 工 作 , 定 期 入 户 开 展 技 术 指 导 , 收 集 反 馈 农 户 问 题 , 向 农 户 推 广 使 用 “ 中 国 农 技 推 广 ” APP, 利 用 QQ、 微 信 等 方 式 在 线 解 答 农 户 疑 问 。5.4.6.4 各 产 业 发 展 团 队 宜 通 过 向 农 户 发 放 生 产 技 术 手 册 等 方 式 , 精 确 指 导 农 户 的 生 产 和 管 理 。5.4.6.5 到 户 农 业 产 业 指 导 员 应 对 贫 困 户 开 展 重 点 帮 扶 。5.4.6.6 应 建 立 “ 农 技 随 访 ” 工

    28、 作 台 账 和 贫 困 户 产 业 发 展 台 账 。6 保 障 措 施6.1 网 格 管 理6.1.1 按 照 5.1.4 的 要 求 建 立 “ 四 访 ” 网 格 管 理 体 系 。6.1.2 网 格 长 职 责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内 容 : 统 筹 网 格 内 “ 四 访 ” 工 作 相 互 衔 接 , 有 序 进 行 ; 督 促 协 调 相 关 单 位 和 人 员 开 展 “ 四 访 ” 工 作 ; 解 决 “ 四 访 ” 工 作 中 发 现 的 各 种 问 题 ; 定 期 不 定 期 对 网 格 内 的 “ 四 访 ” 工 作 情 况 进 行 综 合 分 析 , 有

    29、 针 对 性 、 预 见 性 地 解 决 问 题 。6.1.3 网 格 员 职 责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内 容 : 具 体 开 展 干 部 走 访 、 农 技 随 访 工 作 , 统 筹 、 配 合 做 好 教 师 家 访 、 医 生 巡 访 工 作 ; 及 时 解 决 或 上 报 “ 四 访 ” 工 作 中 发 现 的 各 种 问 题 ; 采 取 电 话 、 微 信 等 方 式 , 与 网 格 内 居 民 保 持 良 好 的 信 息 沟 通 ; 动 态 管 理 居 民 户 情 信 息 , 统 计 网 格 内 的 相 关 数 据 ; 应 定 期 走 访 贫 困 户 或 重 点 户

    30、, 及 时 收 集 、 解 决 、 反 馈 问 题 。6.2 保 障 制 度6.2.1 问 题 调 度 制 度6.2.1.1 建 立 “ 四 访 ” 三 级 网 格 问 题 调 度 机 制 。 6.2.1.2 调 度 采 取 会 议 形 式 进 行 。6.2.1.3 各 级 网 格 长 负 责 本 级 网 格 的 问 题 调 度 。6.2.1.4 村 ( 社 区 ) 应 每 两 周 召 开 1 次 调 度 会 。6.2.1.5 乡 镇 ( 街 道 ) 应 每 月 召 开 1 次 调 度 会 。6.2.1.6 区 ( 县 ) 应 每 季 度 召 开 1 次 调 度 会 。 DB50/T 1022

    31、2020 7 6.2.1.7 调 度 应 采 取 自 下 而 上 的 方 式 进 行 。6.2.1.8 调 度 宜 采 用 清 单 管 理 方 式 , 由 各 级 网 格 长 负 责 督 促 落 实 。6.2.2 联 席 会 议 制 度6.2.2.1 由 区 ( 县 ) 确 定 的 “ 四 访 ” 工 作 牵 头 部 门 组 织 召 开 工 作 联 席 会 议 。6.2.2.2 联 席 会 议 成 员 单 位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部 门 : 区 ( 县 ) 党 委 、 政 府 办 公 室 ; 区 ( 县 ) 党 委 组 织 、 宣 传 等 部 门 ; 区 ( 县 ) 扶 贫 、 教

    32、 育 、 卫 生 健 康 、 农 业 农 村 等 部 门 。6.2.2.3 联 席 会 议 宜 每 季 度 召 开 1 次 , 有 重 大 事 项 商 议 时 , 可 随 时 召 开 。6.2.2.4 联 席 会 议 内 容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部 分 : 听 取 相 关 单 位 “ 四 访 ” 工 作 情 况 汇 报 , 研 判 “ 四 访 ” 工 作 推 进 情 况 , 统 筹 安 排 “ 四 访 ” 工 作 ; 协 调 解 决 “ 四 访 ” 工 作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 总 结 推 广 宣 传 “ 四 访 ” 工 作 中 的 先 进 经 验 和 做 法 。7 监 督

    33、检 查7.1 应 对 “ 四 访 ” 工 作 开 展 情 况 进 行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督 查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形 式 : 入 户 调 查 ; 电 话 抽 查 ; 明 查 暗 访 。7.2 监 督 检 查 结 果 纳 入 单 位 、 个 人 考 核 ( 考 评 ) 的 重 要 内 容 。 DB50/T 1022 2020 8 参 考 文 献1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关 于 打 赢 脱 贫 攻 坚 战 三 年 行 动 的 指 导 意 见 ( 2018年 6月 )2 中 共 重 庆 市 委 、 重 庆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打 赢 打 好 脱 贫 攻 坚 战 三

    34、 年 行 动 的 实 施 意 见 (渝 委 发 2018 51号 )3 中 共 重 庆 市 委 、 重 庆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在 解 决 “ 两 不 愁 三 保 障 ” 突 出 问题 座 谈 会 上 重 要 讲 话 精 神 的 实 施 意 见 (渝 委 发 2019 15号 )4中 共 重 庆 市 委 组 织 部 、 重 庆 市 扶 贫 开 发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的 通 知 ( 渝 委 组 202025号 )5重 庆 市 扶 贫 开 发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干 部 结 对 帮 扶 工 作 的 通 知 ( 渝 扶 组 办 发202044号 )6重 庆 市 扶 贫 开 发 领 导 小 组 印 发 重 庆 市 脱 贫 攻 坚 总 攻 “ 十 大 ” 专 项 行 动 方 案 ( 2020年 5月 )7中 共 奉 节 县 委 办 公 室 奉 节 县 “ 四 访 ” 管 理 办 法 ( 奉 节 委 办 发 201911号 ) 8中 共 奉 节 县 委 组 织 部 奉 节 县 “ 四 访 ” 工 作 网 格 管 理 办 法 ( 奉 节 组 发 201984号 )_


    注意事项

    本文(DB50 T 1022-2020 “四访”工作规范.pdf)为本站会员(李朗)主动上传,麦多课文档分享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麦多课文档分享(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