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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42 T 1651-2021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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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42 T 1651-2021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要求.pdf

    1、 ICS 91.010.01 CCS P 09 DB42 湖北省 地方标准 DB42/T 1651 2021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 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 要求 Requirements for the investigation and treatment of potential production accidents in housing construction and municipal infrastructure projects 2021-03-03 发布 2021-06-01 实施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 北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联 合 发 布 D

    2、B42/T 16512021 I 目 次 前言 . III 引言 . V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事故隐患排查 . 2 4.1 基本要求 . 2 4.2 事故隐患排查类型 . 2 4.3 事故隐患排查频次 . 2 5 事故隐患分级 . 3 6 事故隐患治理 . 4 6.1 治理目的 . 4 6.2 基本要求 . 4 6.3 事故隐患分级治理要求 . 4 7 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档案 . 5 附录 A( 规范 性 )各类事故隐患系数数值表 . 6 表 A.1 管理体系类隐患数值表 . 6 表 A.2 文明施工类隐患数值表 . 8 表 A.3 施工用

    3、电类隐患数值表 . 11 表 A.4 施工机具类隐患数值表 . 13 表 A.5 高处作业类隐患数值表 . 16 表 A.6 施工升降机隐患数值表 . 19 表 A.7 物料提升机隐患数值表 . 21 表 A.8 塔式起重机隐患数值表 . 24 表 A.9 门式起重 机隐患数值表 . 26 表 A.10 起重吊装隐患数值表 . 28 表 A.11 基坑隐患数值表 . 30 表 A.12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隐患数值表 . 32 表 A.13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隐患数值表 . 34 表 A.14 门式钢管脚手架隐患数值表 . 35 表 A.15 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隐患数值表 . 36 表 A.16

    4、 悬挑式脚手架隐患数值表 . 37 表 A.17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隐患数值表 . 38 表 A.18 双排脚手架隐患数值表 . 40 表 A.19 满堂脚手架隐患数值表 . 42 表 A.20 模板支架隐患数值表 . 44 表 A.21 梁柱式模板支撑架隐患数值表 . 45 DB42/T 16512021 II 表 A.22 吊篮隐患数值表 . 48 表 A.23 大模板隐患数值表 . 50 表 A.24 滑动模板隐患数值表 . 52 表 A.25 液压爬升模板隐患数值表 . 54 表 A.26 矿山法隧道隐患数值表 . 56 表 A.27 盾构法隧道隐患数值表 . 59 表 A.28 移动模

    5、架隐患数值表 . 62 表 A.29 顶管隐患数值表 . 65 表 A.30 沉井隐患数值表 . 68 表 A.31 钢围堰隐患数值表 . 71 表 A.32 土石围堰隐患数值表 . 73 表 A.33 栈桥平台隐患数值表 . 75 表 A.34 悬壁 挂篮隐患数值表 . 77 表 A.35 架桥机隐患数值表 . 80 表 A.36 猫道隐患数值表 . 83 表 A.37 缆索起重机隐患数值表 . 85 表 A.38 人工挖孔桩隐患数值表 . 88 参考文献 . 90 DB42/T 16512021 I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

    6、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的 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提出。 本文件由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宜昌市建筑市 场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黄冈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 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广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华中科技大学,智慧工匠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员:叶兵、杨碧华、 周

    7、伟、石世华、郭陆、刘红、蔡济、陆亚飞、杨劼、杨道合、 牛力、陈荣、王俊生、姜晓峰、严双梁、刘威、李波波、罗定军、王公堂、王洪永、李新峰、熊金鹏、 朱江、毛兰美、汪炜、王章成、方志军、张开蓝、杨龙威、孙治、王尔、罗汉林、洪宁。 本文件在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 027-68873088,邮箱: 。 对本文件的有关修改 意见和建议请 反馈至 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 456号新时代商务中心 19楼 1902,邮编: 430060) , 联系电话: 027-67120972, 邮箱: 。 DB42/T 16512021 IV

    8、DB42/T 16512021 V 引 言 为建立健全本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企业落实事 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积极防范和有效遏制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工程建设安全 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 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文件。 DB42/T 16512021 VI DB42/T 16512021 1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要求

    9、,事故隐患的 基本类型、判定标准和治理要求。 本 文件 适用于湖北省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 建设、施工、 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按此文件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制度,完善企业安 全生产管理体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工程参建各方 all parties involved in the project 房屋建筑和市 政基础设施 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 3.2 事故隐患 accidents 工程参建各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

    10、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 他因素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 状态、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 3.3 事故隐患排查 potential accident screening 工程参建各方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安全 检查,并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等级登记 ,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的活动。 3.4 事故隐患分级 classification of hidden danger 根据其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及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和消除的难度进行分级的活动。 3.5 事故隐患治理

    11、potential accident control DB42/T 16512021 2 工程参建各方对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消除的活动。 4 事故隐患排查 4.1 基本要求 4.1.1 建设单位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负首要责任,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全面组织、 参与、协调、督促施工、监理等单位开展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工作。不具备事故隐患排查能力的,可 委托 依法设立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为其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但安全生产责任仍由建 设单位承担。 4.1.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决策、管理、实施的机 构、岗位及工作职责。 4.1.3

    12、 施工单位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应配备必要的检查、测试器具。 4.1.4 工程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负责协调各分包单位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 作。各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具体负责分包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1.5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情况 严重的, 应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2 事故隐患排查类型 事故隐患排查的类型包括日常事故隐患排查、定期事故隐患排查、季节性及重大节日前后事故隐患 排查、专项事故隐患排

    13、查、事故类比事故隐患排查等 : a) 日常事故隐患排查:施工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工程项目部专职 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的日常性事故隐患排查,重点是对关键装置、关键环节的检查和巡查; b) 定期事故隐患排查:根据工程规模、性质及地区气候、地理环境等因素制定的周期 性事故隐患 排查计划,定期组织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的全面性事故隐患排查; c) 季节性及重大节日前后事故隐患排查:根据工程所在地区的气候环境特点,组织的高温、汛期、 冰冻等恶劣天气和重大活动及节日前后开展的事故隐患排查; d) 专项事故隐患排查:对某个专项问题或在施工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的单项定性

    14、或定量 事故隐患排查; e) 事故类比事故隐患排查:是企业内或同类企业发生事故后,或某一类事故隐患频繁出现而进行 的类比事故隐患排查。 4.3 事故隐患排查频次 4.3.1 工程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结合施工动态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每天不少 于 1 次,并留有记 录。 4.3.2 工程项目部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应按照岗位责任制要求,每周不少于 1 次专项事故隐患排查,并 建立隐患排查台账。 4.3.3 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岗位责任制要求,每月组织不少于 1 次事故隐患排查,并建立隐患排查 台账。 4.3.4 总承包工程项目部应组织各分包单位每周进行不少于 1 次事故隐患排查,并建立隐患排查台账。

    15、DB42/T 16512021 3 4.3.5 施工企业应对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每月进行不少于 1 次事故隐患排查,针对事故 隐患排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安全生产状况较差的工程项目,组织专项隐患检查,并建立 事故隐患排查台账。 4.3.6 施工企业应针对承建工 程所在地区的气候与环境特点,组织季节性的事故隐患排查,并建立隐 患排查台账。 4.3.7 当获知同类企业发生伤亡及设备、火灾、爆炸等事故,或当企业某一类隐患在检查中频繁出现 时,应举一反三,及时进行事故类比事故隐患排查。 4.3.8 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施工单位应及时组织进行相关专业的事故隐患排查: a) 颁布实施有

    16、关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 b) 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的; c) 施工工艺、设备设施、技术方案、地质条件或施工队伍发生重大改变的; d) 外部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e) 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 识的; f) 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的; g) 中止施工后再次恢复施工的。 4.3.9 对于办公区、生活区、已完工区域等不经常发生变化的,可依据实际变化情况确定排查周期, 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进行事故隐患排查。 5 事故隐患分级 5.1 为科学有效的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据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主要影响因素

    17、 以及事故隐患可能导致的后果严重程度,制定事故隐患分级判定公式如下: L=D C Rn 式中: L 事故隐患特征值(等级); D 事故隐患系数,发生事故所导致的后果的严重程度; C 事故隐患发生的部位 和类别; Rn 事故隐患发生的相对数量。 5.2 事故隐患特征值(等级)判定标准应按照如下规则判定: a) 当 24 L,判定为一级事故隐患; b) 当 12 L 24,判定为二级事故隐患; c) 当 4 L 12,判定为三级事故隐患; d) 当 L 4 时,判定为四级事故隐患。 5.3 事故隐患系数( D)的取值 应符合 附录 A 的规定 。 5.4 按事故隐患发生的部位和类别( C)划分为:

    18、 a) 一般分部分项工程事故隐患 ,对应系数为 1; b)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事故隐患,对应系数为 4; c)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事故隐患,对应系数为 8。 5.5 按事故隐患在相对范围内存在的 数量( Rn)划分为: a) 个别,指发现的同类事故隐患数量少量存在,或低于受检样本数量的 20%(不含),对应系数 为 1; b) 部分,指发现的同类事故隐患数量较多,或占受检样本数量的 20% 50%(不含)以内,对应 系数为 1.5; DB42/T 16512021 4 c) 普遍,指发现的同类事故隐患数量大量存在,或高于受检样本数量的 50%,对应系数为 2.0。 6

    19、事故隐患治理 6.1 治理目的 事故隐患治理的目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a) 事故隐患治理目的应达到消除或减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 b) 处置危险有害物,并降低到国家规定的限值内; c) 预防生产设备装置失灵和操作失误产生的危 险、有害因素; d) 有效地预防重大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 e) 发生意外事故时,能为遇险人员提供自救和互救的条件等相关要求。 6.2 基本要求 6.2.1 事故隐患治理要做到方案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责任到人、限期完成。 6.2.2 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首先保障人员的安全,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必要时应当派 人值守,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消除前或者

    20、消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 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 6.2.3 施工单位应编制事故隐患治理专项方案,专项方案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治理 的目标和任务; b)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c)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d) 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e)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f) 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6.2.4 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施工单位应根据事故隐患级别的不同,提出立即整改、限期整改 等措施要求,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直至消除事故隐患。 6.2.5 工程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检查施

    21、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 建立及运行情况,并定期参加建设、施工等有关单位组织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6.2.6 建设单位应定期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抽查,并应根据事故隐患治理复 杂程度 要求相关责任单位组织进行整治效果专家论证。 6.3 事故隐患分级治理要求 6.3.1 一级事故隐患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落实事故隐患的治理工作,并 报送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分管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并抽查相关记录台 账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事故隐患治理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复核。 6.3.2 二级事故隐患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落实事故

    22、隐患的治理工作,并报送建设 单位或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并抽查相关记录台 账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事故隐 患治理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复核。 6.3.3 三级事故隐患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落实事故隐患的治理工作,并报送 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并抽查相关记录台账 。 监理单位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事故隐患治理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复核。 DB42/T 16512021 5 6.3.4 四级事故隐患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落实事故隐患的治理工作, 并报送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

    23、。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安全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并抽查相关 记录台账 。监理单位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事故隐患治理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复核。 6.3.5 施工现场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大型施工机械设备、高大脚手架等出现的事故隐患,无 法及时消除并危及施工现场及毗邻 区域地下管线、重要道路及建(构)筑物安全或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 施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工程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7 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档案 7.1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档案的管理制度,规范隐患排查与治 理资料的形成、收集、整理、组卷等工作,并应随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同步形成。

    24、7.2 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档案应真实有效、及时完整。应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活动的开展及整改治 理等 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7.3 事故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按隐患类别分类记录,定期统计分析,对多发和重大隐 患类别,制定长效治理措施。 7.4 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档案应包含: a)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及计划; b) 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c) 事故隐患排查记录; d) 事故隐患整改治理结果; e) 定期对事故隐患进行统计分析; f) 针对性的长效治理措施。 7.5 鼓励工程参建各方使用现代信息化技术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数据统计分析,提高事故隐患排查与 治理工作效率。 DB42/T 1651

    25、2021 6 附 录 A ( 规范 性 ) 各类事故隐患系数数值表 管理体系类隐患数值的相关信息见表 A.1。 表 A.1 管理体 系类隐患数值表 序号 目录 管理体系类隐患内容 数值 ( D) 1 责任制度 与目标管理 未按标准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3 2 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1 3 未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2 4 未进行目标分解 2 5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 2 6 未对项目管理人员定期进行考核 2 7 未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2 8 未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 1 9 未按规定使用安全文明措施费 1 10 未建立费用登记台账 1 11 施工组织设计 与专项施工 方案 未

    26、编制施工 组织设计 3 12 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3 13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进行设计计算 3 14 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 2 15 未按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 3 16 未按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方案实施 3 17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3 18 单位资质 与人员配备 施工单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 19 未设置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项目安全专 职管理机构 2 20 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未与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无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2 21 未按规

    27、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22 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相应执业资格 2 23 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职务 2 24 特种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资格证 2 25 安全技术 交底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 26 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 2 27 未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 28 未将操作规程挂设在作业场所显著位置 1 29 未按施工工序、施工部位及施工环境等因素分部分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 DB42/T 16512021 7 表 A.1 管理体系类隐患数值表 (续) 序号 目录 管理体系类隐患内容 数值 ( D) 30 安全教育 与班前活

    28、动 未按规定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 31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技术施工时,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 32 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作业人员在重新上岗前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 33 未明确具体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1 34 施工人员入场时未按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2 35 每年度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次数不符合规定 1 36 未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2 37 无安全活动记录 1 38 应急管理 未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3 39 危险源的辨识无文字记录 2 40 未制定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3 41 应急预案不全面、无针对性 2 42 未定期组织员

    29、工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2 43 未按救援预案要求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及设备 2 44 安全检查 未建立安全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3 45 未有效开展日常、定期、季 节性安全检查和安全专项整治或无检查记录 2 46 工程项目部未每天结合施工动态实行安全巡查 2 47 总承包工程项目部未组织各分包单位每周进行安全检查 2 48 施工企业未每月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行至少一次安全生产情况检查 2 49 事故隐患的整改未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2 50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未按期整改和复查 3 51 工程项目未配备必要的检查、测试器具 2 52 未建立安全检查档案 1 53 生产安全 事故处理

    30、未建立工伤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2 54 安全事故 、险情发生后未及时上报 2 55 未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2 56 未建立安全事故档案 1 57 未依法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保险 1 58 分包单位 管理 分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资格不符合要求 2 59 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2 60 分包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签字盖章手续不全 1 61 未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或未配备专职安全员 2 64 安全标示 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标志布置图 1 65 施工现场未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1 66 施工现场入 口及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未设置相对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1 67 施

    31、工现场安全警示牌移动、损坏未及时复原 1 DB42/T 16512021 8 文明施工类隐患数值的相关信息见表 A.2。 表 A.2 文明施工类隐患数值表 序号 目录 文明施工类隐患内容 数值 ( D) 1 现场围挡 市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未设封闭围挡,围挡高度低于 2.5 m 2 2 一般路段的施工现场未设封闭围挡,围挡高度低于 1.8 m 2 3 围档基础不坚实、牢固 2 4 围挡立面不顺直、整洁、美观 2 5 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进出口未设置大门 3 6 大门未设 置门卫值班室 2 7 施工现场未建立门卫值守制度或未配备门卫值守人员 1 8 施工机械、外来人员出入未登记 1 9 施工人员进

    32、入施工现场未按规定佩戴工作卡或其他有效证件 1 10 扬尘防治 施工现场道路不通畅、路面不平整坚实 2 11 施工现场未按规定安装电子监控设施 2 12 现场主要道路、出入口和材料加工区地面未进行硬化处理 2 13 施工现场未设置喷淋降尘措施 2 14 施工现场出入口处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2 15 裸露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无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2 16 绿色施工 无排水设施或排水不通畅 1 17 无防止泥浆、污水、废弃物污染环境或堵塞下水(河)道的措施 2 18 温暖季节无绿化布置 2 19 施工现场未设置吸烟区 1 20 材料管理 建筑材料、构件未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分类堆放 2 21

    33、建筑材料堆码不整齐或未悬挂标志牌,标志牌未标明名称、规格 1 22 材料堆码未采取防火、防锈蚀、防雨等措施 2 23 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或堆放混乱 1 24 防火管理 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储藏在专用库房内 3 25 库房安全距离不符 合标准要求 2 26 未制定防火措施 2 27 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 28 制度内容不完善 2 29 临时用房和作业场所的防火设计不符合标准要求 3 30 未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 3 31 消防通道、消防水源设置不符合标准要求 2 32 施工现场灭火器材布局、配置不合理或灭火器材失效 2 DB42/T 16512021 9 表 A.2 文明施工类隐患数值表

    34、(续) 序号 目录 文明施工类隐患类容 数值 ( D) 33 防火管理 动火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或无动火监护人 2 34 动火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 2 35 未定期组织火灾疏散演练或无相关记录 1 36 现场办公 与住宿 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未采取隔离措施 2 37 伙房、库房、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兼作宿舍使用 3 38 宿舍未设置可开启窗户 2 39 宿舍未设置床铺、床铺超过 2 层或通道宽度小于 0.9 m 1 40 宿舍人均面积或居住人数不符合规定 2 41 宿舍内违章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和明火 2 42 宿舍无冬季保暖、夏季消暑、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 2 43 住宿、

    35、办公用房使用前未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 ,办理验收手续 2 44 职工宿舍未实行集中管理 2 45 住宿人员信息未实行登记管理 2 46 生活用品摆放凌乱或环境卫生较差 1 47 交通疏导 占用、挖掘道路未按规定设置交通疏解告示、行人绕行提示、文明施工用语等标志 1 48 道路、基坑边围墙外侧未设置防止来车碰撞墩或交通警示灯 2 49 基坑上车行便桥未设置限载、限速和禁止超车、停车等标志 2 50 临时改道未按规定设置导向、减速设施及标志标线 2 51 施工现场 标牌 施工现场出入口未标有企业名称或企业标志 1 52 未在施工现场大门口处明显位置设置公示标牌,公示标牌内容不全面 1 53 标牌不规

    36、范、整齐、统一 1 54 未设置禁止标志、警示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未配以相应的安全标语 1 55 未设置宣传栏、黑板报、读报栏 1 56 保健急救 无急救措施,未配保健备医药箱和急救器材 1 57 未配备经培训合格的急救人员 1 58 未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 1 59 生活设施 未设置文体活动室、职工夜校等设施 1 60 未设置淋浴室或淋浴室不满足现场人员需求 1 61 食堂未建立责任制 和卫生管理制度 1 62 食堂未设排烟、隔油设施 1 63 燃气罐未单独设置存放间 2 64 燃气罐存放间通风条件不好 1 65 食堂与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的距离不符合规定 1 66 食堂无卫生许

    37、可证 2 DB42/T 16512021 10 表 A.2 文明施工类隐患数值表 (续) 序号 目录 文明施工类隐患类容 数值 ( D) 67 生活设施 炊事人员无身体健康证 1 68 食堂生熟食未分开存放 1 69 食堂未采取防蝇、蚊、鼠、蟑螂等措施 1 70 生活区未设置开水炉、电热水器或饮用水保温桶 1 71 厕所内的设施数量、布局、卫生、排放不符合标准要求 1 72 生活垃圾未装入密闭式容器或未及时清理 1 73 社区服务 施工现场未制定防粉尘、防噪音、防废气措施 1 74 施工单位未对古树名木、文物采取保护措施 1 75 夜间施工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1 76 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

    38、、恶臭的物质 1 77 施工现场未制定施工不扰民措施 1 78 工程竣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拆除临时设施、恢复道路 1 DB42/T 16512021 11 施工用电类隐患数值的相关信息见表 A.3。 表 A.3 施工用电类隐患数值表 序号 目录 施工用电类隐患内容 数值 ( D) 1 外电防护 在外电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材料物品 3 2 当安全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时,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3 3 防护设施和外电线路架设不坚固、稳定 2 4 在外电线路电杆附近开挖作业时,未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加固措施 2 5 接零保护 与防雷 配电系统未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 3 6 配电系统未采用同一保护系统 3 7 保护零线装设开关、熔断器或通过工作电流 3 8 未单独敷设保护零线 1 9 保护零线的材质、规格和 颜色标记不符合标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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