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7.060 A 47 DB35 福 建 省 地 方 标 准 DB35/T 12492020 代替DB35/T 12492012 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lightning protection of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2020- 08 - 24发布 2020 - 11 - 24实施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5/T 12492020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防雷分类及雷电防护区划分.2 5 雷电防护等级划分及雷电灾害风险评估.2
2、6 雷电防护设计及施工.2 7 检测要求.9 8 雷电防护日常管理.11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卫星通信系统和移动通信基站的地网布置.12 附录B(规范性附录) 电涌保护器的安装位置.14 参考文献.15 DB35/T 1249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5/T 12492012电子系统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与DB35/T 12492012相比主 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的内容(见第1章,2012版第1章); 修改了“电子信息系统”的术语和定义(见3.1,2012版3.1); 增加了“卫星通信系统”、“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
3、术语和定义(见3.2、3.3); 删除了部分术语和定义(2012版3.23.15); 修改了“防雷分类及雷电防护区划分”的内容(见第4章,2012版第4章); 删除了“检测项目”(2012版第5章); 增加了“雷电防护等级划分及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内容(见第5章); 增加了“雷电防护设计及施工”的内容(见第6章); 修改了“检测要求”的内容(见第7章,2012版第6章、第7章); 增加了“雷电防护日常管理”的内容(见第8章); 删除了“电涌保护器的测试”(2012版附录A); 增加了“卫星通信系统和移动通信基站的地网布置”(见附录A); 增加了“电涌保护器的安装位置”(见附录B)。 本标准由福
4、建省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FJ/TC 17)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华茂防雷装置检测中心、泉州市防雷中心、厦门市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 福建省南平市气象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蔡河章、陈承滨、郑松、武智君、张雷、陈琳、应凌云、李萍、程斌、林彬彬、 季芬琴、陈青娇、王开平、林锋、余婵丹、阮燕莲、黄双毅、黄幼萍、黄景杭、石祥南。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5/T 12492012。 DB35/T 12492020 1 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信息系统的防雷分类及雷电防护区划分、雷电防护等级划分及雷电灾害风险评 估、雷电防护设计及施工
5、、检测要求、雷电防护日常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的设计、施工及检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802.1 低压电涌保护器(SPD) 第1部分: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 性能要求和试验 方法 GB/T 18802.21 低压电涌保护器 第21部分:电信和信号网络的电涌保护器(SPD) 性能要求和 试验方法 GB/T 214312015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6、 503432012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DB35/T 7152018 防雷装置检测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 500572010、GB 50343201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 重复列出了GB 503432012中的一些术语和定义。 3.1 电子信息系统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由计算机、通信设备、处理设备、控制设备、电子电力装置及相关的配套设备、设施(含网络)等 的电子设备构成,按照一定应用目的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 统。 GB 503432012,定义2.0.1 3.2
7、卫星通信系统 satellite communication system 以卫星作为中继站转发微波信号,在多个地面站之间通信的一种微波通信。 注:本文件中卫星通信系统指地面微波站和卫星地球站的通信系统。 3.3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 urban rail transit system 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包括地铁、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 导向轨道、市域快速轨道系统。 DB35/T 12492020 2 4 防雷分类及雷电防护区划分 4.1 电子信息系统所在建筑物防雷分类应按照GB 500572010中第3章的规定确定,其中移动通信基 站、卫星通信系统、城市轨道交
8、通系统、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电子信息系统所在建筑物防雷类别应至 少划分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4.2 雷电防护区划分应按照GB 503432012中3.2.2的规定将需要保护和控制雷电电磁脉冲环境的建 筑物划分为LPZ0A、LPZ0B、LPZ1、LPZ2LPZn区,各雷电防护区定义见GB 503432012中的3.2.2。 5 雷电防护等级划分及雷电灾害风险评估 5.1 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的划分应按GB 503432012中4.1、4.2、4.3的规定确定,其中移动 通信基站、卫星通信系统、城市轨道交通、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应至少划 分B级。 5.2 爆炸和火灾危险
9、场所以及雷电防护等级为A级的电子信息系统应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 6 雷电防护设计及施工 6.1 接闪器 6.1.1 接闪器的布置,应符合表1的规定。布置接闪器时,可单独或任意组合采用接闪杆、接闪带、 接闪网。 表1 各类防雷建筑物接闪器的布置要求 建筑物防雷类别 滚球半径 接闪网网格尺寸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30 m 5 m5 m或6 m4 m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45 m 10 m10 m或12 m8 m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60 m 20 m20 m或24 m16 m 6.1.2 接闪器的材料规格、结构、最小截面和安装方式等应符合GB 500572010中4.2.4、4.3.1、 4.4.1及
10、5.2的规定。 6.1.3 安全防范系统置于户外的摄像机、移动通信基站和卫星通信系统的天线,应设置防直击雷的接 闪装置,使摄像机和天线处于LPZ0B区内。安全防范系统置于户外的摄像机接闪器滚球半径宜取45 m。 6.1.4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信号机房的建筑物顶部不得设置接闪杆,应设置接闪网,且接闪网应覆盖整 个建筑物顶部,网格尺寸不大于3 m3 m。车辆基地的室外信号设备集中区域,宜安装单杆或多杆接 闪杆保护,与信号设备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无设计要求的,单杆或多杆接闪杆与信号设备距离不应小 于20 m。 6.2 引下线 6.2.1 引下线的布置应符合GB 500572010中5.3的规定。 6.
11、2.2 引下线的材料、结构和最小截面应符合GB 500572010中表5.2.1的规定。 6.2.3 明敷引下线固定支架的间距应符合GB 500572010中5.2.6的规定。 6.2.4 各类防雷建筑物专设引下线平均间距应符合表2的规定。 DB35/T 12492020 3 表2 各类防雷建筑物专设引下线的平均间距 建筑物防雷类别 间距/m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12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18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25 6.2.5 移动通信基站的铁塔应采用40 mm4 mm的热镀锌扁钢作为引下线。当铁塔金属构件电气连接 可靠,可直接作为引下线。 6.3 接地装置 6.3.1 接地装置的布置应符合GB
12、 500572010中5.4.25.4.9的规定。 6.3.2 接地体的材料、结构和最小尺寸应符合GB 500572010中5.4.1的规定。 6.3.3 防跨步电压应符合GB 500572010中4.5.6的规定。 6.3.4 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在防雷电高电位反击时,间隔距离应符合GB 500572010中4.3.8 和4.4.7的规定。 6.3.5 各类电子信息系统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的设计要求见表3。 表3 接地电阻允许值 接地装置的主体 允许值/ 通信接入网和电话交换系统 4 信息网络系统 4 安全防范系统 4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4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 4 有线电视系
13、统 4 移动通信基站 10 卫星通信系统 10 轨道交通系统 1或4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当交流工作接地(4 )、交流保护接地(4 )、直流工作接地(按计算机系统具体要求 确定接地电阻值)、防雷接地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时,其接地电阻按其中最小值确定。 当土壤电阻率1 000 m的地区,主要考量地网面积的大小,可不对移动通信基站和卫星通信系统的地网工频 接地电阻予以限制。 轨道交通系统当采用综合接地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允许值取1 。车辆基地内未设综合接地系统或局部未设 时,信号设备可分散接地,分散接地电阻允许值取4 。 6.3.6 卫星通信系统和移动通信基站的地网布置还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6.4 等
14、电位连接 6.4.1 机房内电气和电子设备应作等电位连接。等电位连接的结构形式应采用S型、M型或它们的组 合,见GB 503432012中图5.2.1。机房等电位连接网络应与共用接地系统连接。 DB35/T 12492020 4 6.4.2 电气和电子设备的金属外壳、机柜、机架、金属管、槽、屏蔽线缆金属外层、电子设备防静电 接地、安全保护接地、功能性接地、电涌保护器接地端等均应以最短的距离与S型结构的接地基准点或 M型结构的网格连接。 6.4.3 在LPZ0A或LPZ0B区与LPZ1区交界处应设置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与接地 装置的连接不应少于两处;每层楼宜设置楼层等电位接地端
15、子板;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机房应设置局部等 电位接地端子板。 6.4.4 各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之间的连接导体应采用多股铜芯导线或铜带。连接导体最小截面积应符 合表4的规定。 表4 各类等电位连接导体最小截面积 名称 材料 最小截面积/mm2 垂直接地干线 多股铜芯导线或铜带 50 楼层端子板与机房局部端子板之间的连接导体 多股铜芯导线或铜带 25 机房局部端子板之间的连接导体 多股铜芯导线 16 设备与机房等电位连接网络之间的连接导体 多股铜芯导线 6 机房网络 铜箔或多股铜芯导体 25 移动通信基站的接地干线选用40 mm4 mm镀锌扁钢或截面积不小于95 mm2的多股铜芯导线,并在机房四边进行
16、多 点连接。移动通信基站的机房局部端子板之间选用截面积不小于70 mm2的多股铜芯导线相连。移动通信基站的机房网 络选用截面积不小于90 mm2的铜材或160 mm2的热镀锌扁钢。通信接入网和电话交换系统的配线架接地线选用截面积不 小于16 mm2的多股铜线接至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上。 6.4.5 各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应采用铜带,其导体最小截面积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各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最小截面积 名称 材料 最小截面积/mm2 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铜带 150 楼层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铜带 100 机房局部等电位连接端子板(排) 铜带 50 移动通信基站的机房局部等电位连接端子板(排)选用截面
17、积不小于400 mm100 mm5 mm的铜排,并预留相应的 螺孔。 6.4.6 等电位连接网络应利用建筑物内部或其上的金属部件多重互连,组成网格状低阻抗等电位连接 网络,并与接地装置构成一个接地系统。电子信息设备机房的等电位连接网络可直接利用机房内墙结构 柱主钢筋引出的预留接地端子接地。 6.4.7 某些特殊重要的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可设专用垂直接地干线。垂直接地干线由总等电位接地端 子板引出,同时与建筑物各层钢筋或均压带连通。各楼层设置的接地端子板应与垂直接地干线连接。垂 直接地干线宜在竖井内敷设,通过连接导体引入设备机房与机房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连接。音、视频 等专用设备工艺接地干线应通过
18、专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独立引至设备机房。 6.4.8 机房设备接地线不应从接闪带、铁塔、防雷引下线直接引入。 6.4.9 进入建筑物的金属管线(含金属管、电力线、信号线)应在入口处就近连接到等电位连接端子 板上。在LPZ1入口处应分别设置适配的电源和信号电涌保护器,使电子信息系统的带电导体实现等电 位连接。 DB35/T 12492020 5 6.4.10 移动通信基站安装在建筑物顶的天线、抱杆及室外走线架,其接地线宜就近与楼顶接闪带或预 留接地端子连接。射频拉远单元、天线和室外直流防雷箱可直接利用桅杆或抱杆的杆体接地,可不单独 设置接地线。桅杆或抱杆应直接与接闪带、楼顶接地端子焊接连通。桅杆及
19、抱杆不具备与建筑物接地的 电气连接时,天线、射频拉远单元、室外防雷箱应采用直径不小于8 mm镀锌圆钢直接与接闪带、楼顶 接地端子等就近连接。 6.4.11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地面设备(含信号机、地面计算机设备、信息传输设备、列车位置检测设 备、轨道旁定位设备、ATO接口设备等设备)的金属箱(盒)壳体接地应满足以下要求: a) 路基区段,地面设备金属箱(盒)壳体接地体应就近和贯通地线连接,金属箱(盒)壳体宜设 置独立的接地体; b) 高桥上,地面设备金属箱(盒)壳体接地体应就近和桥上预留的接地端子栓接后与贯通地线连 接。内有SPD的信号箱(盒)壳体内应设专用接地端子(板),供SPD接地,不应用钢
20、轨代替 接地体。 6.4.12 卫星通信系统的具有双向(收/发)通信功能且天线架设在高层建筑物的屋面时,天线架应通 过专引接地线(截面积大于或等于25 mm2绝缘铜芯导线)与卫星通信机房等电位接地端子板连接,不 应与接闪器直接连接。 6.4.13 当采取电气连接、等电位连接和跨接连接时,过渡电阻值不应大于0.2 。当爆炸和火灾危 险场所时,过渡电阻值不应大于0.03 。 6.5 屏蔽 6.5.1 建筑物的屏蔽宜利用建筑物的金属框架、混凝土中的钢筋、金属墙面、金属屋顶等自然金属部 件与防雷装置连接构成格栅型大空间屏蔽。 6.5.2 当建筑物自然金属部件构成的大空间屏蔽不能满足机房内电子信息系统电
21、磁环境要求时,应增 加机房屏蔽措施。屏蔽效果可按GB 503432012中的附录D规定的计算方法确定。专用屏蔽材料宜选 用钢材或铜材,选用板材时,其厚度宜为0.3 mm0.5 mm。 6.5.3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主机房宜选择在建筑物低层中心部位,其设备应配置在LPZ1区之后的后续雷 电防护区内,并与相应的雷电防护区屏蔽体及结构柱留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安全距离可按GB 50343 2012中的附录D规定的计算方法确定,且不应小于0.5 m。 6.5.4 屏蔽电缆的金属屏蔽层应两端接地,并宜在各雷电防护区交界处作等电位连接,并与防雷接地 装置相连。光缆的所有金属接头、金属护层、金属挡潮层、金属加强芯
22、等,应在进入机房处直接接地。 6.5.5 通信接入网和电话交换系统引入建筑物的室外铜缆应穿钢管敷设,钢管两端应接地。 6.5.6 安全防范系统的户外供电线路、视频信号线路、控制信号线路应有金属屏蔽层并穿钢管埋地敷 设,屏蔽层及钢管两端应接地。视频信号线屏蔽层应单端接地,钢管应两端接地。信号线与供电线路应 分开敷设。 6.5.7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的接地干线应采用铜芯绝缘线,并应穿管敷设接至本楼层或就近 的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6.5.8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的接地干线宜采用铜芯绝缘导线穿管敷设,并就近接至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6.5.9 有线电视系统传输网络的光缆、同轴电缆的承重钢绞线在建筑物
23、入户处应进行等电位连接并接 地。光缆内的金属加强芯及金属护层均应良好接地。 6.5.10 移动通信基站天馈线应从铁塔中心部位引下,同轴电缆在其上部、下部和经走线桥架进入机房 前,屏蔽层应就近接地。当铁塔高度大于或等于60 m时,同轴电缆金属屏蔽层还应在铁塔中间部位增 加一处接地。 DB35/T 12492020 6 6.5.11 移动通信基站机房天馈线入户处应设室外接地端子板作为馈线和走线桥架入户处的接地点,室 外接地端子板应直接与地网连接。馈线入户下端接地点不应接在室内设备接地端子板上,亦不应接在铁 塔一角上或接闪带上。 6.5.12 卫星通信系统设备通信和信号端口采用等电位连接和电磁屏蔽措
24、施,必要时可改用光纤连接。 站外引入的信号电缆屏蔽层应在入户处接地。 6.5.13 卫星通信系统天线的波导管应在天线架和机房入口外侧接地。 6.5.14 卫星通信系统天线伺服控制系统的控制线及电源线,应采用屏蔽电缆,屏蔽层应在天线处和机 房入口外接地。 6.6 综合布线 6.6.1 电子信息系统线缆宜敷设在金属线槽或金属管道内。电子信息系统线路宜靠近等电位连接网络 的金属部件敷设,不宜贴近雷电防护区的屏蔽层。 6.6.2 布置电子信息系统线缆路由走向时,应尽量减小由线缆自身形成的电磁感应环路面积。 6.6.3 电子信息系统线缆与其他管线的间距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电子信息系统线缆与其他管线
25、的间距 电子信息系统线缆与其他管线的间距 其他管线类别 最小平行间距/mm 最小交叉间距/mm 防雷引下线 1 000 300 保护地线 50 20 给水管 150 20 压缩空气管 150 20 热力管(不包封) 500 500 热力管(包封) 300 300 燃气管 300 20 当线缆敷设高度超过6 000 mm时,与防雷引下线的交叉间距取大于或等于0.05H(H为交叉处防雷引下线距地面的高度)。 6.6.4 电子信息系统信号电缆与电力电缆的间距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 电子信息系统信号电缆与电力电缆的间距 类别 与电子信息系统信号线缆接近状况 最小间距/mm 与信号线缆平行敷设 130
26、 有一方在接地的金属线槽或钢管中 70 380 V电力电缆容量小于2 kVA 双方都在接地的金属线槽或钢管中 10 与信号线缆平行敷设 300 有一方在接地的金属线槽或钢管中 150 380 V电力电缆容量2 kVA5 kVA 双方都在接地的金属线槽或钢管中 80 与信号线缆平行敷设 600 有一方在接地的金属线槽或钢管中 300 380 V电力电缆容量大于5 kVA 双方都在接地的金属线槽或钢管中 150 当380 V电力电缆的容量小于2 kVA,双方都在接地的线槽中,且平行长度小于或等于10 m时,最小间距取10 mm。 双方都在接地的线槽中,系指两个不同的线槽,也可在同一线槽中用金属板隔
27、开。 DB35/T 12492020 7 6.7 电涌保护器(SPD) 6.7.1 应使用符合GB/T 18802.1和GB/T 18802.21要求的SPD。 6.7.2 SPD安装的位置和等电位连接位置应在各防雷区的交界处,但当线路能承受预期的电涌电压时, SPD可安装在被保护设备处。 6.7.3 SPD应能承受预期通过它们的雷电流,并具有通过电涌时的电压保护水平和有熄灭工频续流的 能力。 6.7.4 当电源采用TN系统时,从总配电盘(箱)开始引出的配电线路和分支线路应采用TN-S系统。 选择220 V/380 V三相系统中的电涌保护器,最大持续运行电压Uc值应符合表8的规定。 表8 电涌
28、保护器取决于系统特征所要求的最大持续运行电压最小值 低压交流配电接地型式 电涌保护器连接 系统类型 TT系统 TN-C系统 TN-S系统 引出中性线的IT系统 无中性线引出的IT系统 每一相线和中性线之间 1.15U0 不适用 1.15U0 1.15U0 不适用 每一相线和PE线之间 1.15U0 不适用 1.15U0 3U0 相间电压 中性线和PE线之间 U0 不适用 U0 U0 不适用 每一相线和PEN线之间 不适用 1.15U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注:U0指低压系统相线对中性线的标称电压,即相电压220 V。 6.7.5 电源SPD的有效电压保护水平Up/f应低于被保护设备的耐冲击
29、过电压额定值Uw,Uw可参见表9。 表9 220 V/380 V三相系统各种设备耐冲击过电压额定值Uw 设备位置 电源处的设备 配电线路和最后分支线路的设备 用电设备 特殊需要保护设备 耐冲击过电压类别 类 类 类 类 耐冲击过电压额定值/kV 6 4 2.5 1.5 注:下列设备适用于各自类别耐冲击过电压: a) 类需要将瞬态过电压限制到特定水平的设备,如含有电子电路的设备,计算机及含有计算机程序的用 电设备; b) 类如家用电器(不含计算机及含有计算机程序的家用电器)、手提工具、不间断电源设各(UPS)、整 流器和类似负荷; c) 类如配电盘、断路器、包括电缆、母线、分线盒、开关、插座等的
30、布线系统,以及应用于工业的设备和 永久接至固定装置的固定安装的电动机等的一些其他设备; d) 类如电气计量仪表、一次线过流保护设各、波纹控制设备。 6.7.6 选择电子信息系统信号电涌保护器,工作电压Uc值应高于系统运行时信号线上的最高工作电压 的1.2倍,表10提供了常见电子系统的参考值。 DB35/T 12492020 8 表 10 常用电子系统工作电压与 SPD 额定工作电压的对应关系参考值 序号 通信线类型 额定工作电压/V SPD额定工作电压/V 1 DDN/X.25/帧中继 6或4060 18或80 2 xDSL 6 18 3 2 M数字中继 5 6.5 4 ISDN 40 80
31、5 模拟电话线 110 180 6 100 M以太网 5 6.5 7 同轴以太网 5 6.5 8 RS232 12 18 9 RS422/485 5 6 10 视频线 6 6.5 11 现场控制 24 29 6.7.7 SPD 两端的连线应符合相线采用黄、绿、红色,中性线用浅蓝色,保护线用绿/黄双色线的要求, 其截面积规格应符合表 11 的规定。SPD 两端的引线长度之和应不大于 0.5 m,SPD 应安装牢固。连接导 线的过渡电阻应不大于 0.2 。 表 11 SPD 两端的连接导体最小截面积 连接电涌保护器的导体 材料 截面/mm 2 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 6 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 2.5 电
32、气系统 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 1.5 D1类电涌保护器 1.2 电子系统 其他类的电涌保护器(连接导体的截面可小于1.2 mm 2 ) Cu(铜)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信息网络系统的设备处信号电涌保护器的接地线选用截面积不小于1.5 mm 2 的多股绝缘铜导线连接到机架或机房等 电位连接网络上。 6.7.8 电源 SPD 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在LPZ0 A或LPZ0 B区与 LPZl 区交界处,在从室外引来的线路上安装的 SPD 应选用符合 I 级分类 试验的电涌保护器,每一相线和中性线对 PE 之间 SPD 的冲击电流 Iimp值宜不小于 12.5 kA;采 用 3+1 形式时,中性线
33、与 PE 线间不宜小于 50 kA(10/35O s)。对多极 SPD,总放电电流 IToal 不宜小于 50 kA(10/35O s)。当进线完全在 LPZ0 B或雷击建筑物和雷击与建筑物连接的电力 线或通信线上的失效风险可忽略时,宜采用类试验的 SPD; b) 在 LPZl 区与 LPZ2 区交界处,分配电盘处或 UPS 前端宜安装第二级 SPD。其标称放电电流 In 不宜小于 5 kA(8/20 s); c) 在重要的终端设备或精密敏感设备处,宜安装第三级 SPD,其标称放电电流 In值不宜小于 3 kA (8/20 s)。无论是安装一级或二级,乃至三至四级 SPD,均应符合 6.7.1
34、6.7.3 的规定; d) 当在线路上多处安装 SPD 时,电压开关型 SPD 与限压型 SPD 之间的线路长度不宜小于 10 m, 若小于 10 m 应加装退耦元件。限压型 SPD 之间的线路长度不宜小于 5 m,若小于 5 m 应加装 退耦元件。当 SPD 具有能量自动配合功能时,SPD 之间的线路长度不受限制; DB35/T 12492020 9 e) 安装在电路上的SPD,其前端宜有后备保护装置。后备保护装置如使用熔断器,其值应与主电 路上的熔断电流值相配合,宜根据SPD制造商推荐的过电流保护器的最大额定值选择,或符合 设计要求。如果额定值大于或等于主电路中的过电流保护器时,则可省去。
35、 6.7.9 电信和信号网络SPD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 连接于电信和信号网络的SPD其电压保护水平Up和通过的电流Ip应低于被保护的信息技术设 备(ITE)的耐受水平; b) 在LPZ0A区或LPZ0B区与LPZ1区交界处应选用Iimp值为0.5 kA2.5 kA(10/350 s或10/250 s) 的SPD或4 kV(10/700 s)的SPD;在LPZ1区与LPZ2区交界处应选用Uoc值为0.5 kV10 kV (1.2/50 s)的SPD或0.25 kA5 kA(8/20 s)的SPD;在LPZ2区与LPZ3区交界处应选 用0.5 kV1 kV(1.2/50 s)的SPD或0.
36、25 kA0.5 kA(8/20 s)的SPD; c) 网络入口处通信系统的SPD,尚应满足系统传输特性; d) 信号电涌保护器(SPD)应设置在金属线缆进出(机房)的雷电防护区界面处,但由于工艺要 求或其他原因,受保护设备的安装位置不会正好设在雷电防护区界面处,在这种情况下,当线 路能承受所发生的电涌电压时,也可将信号电涌保护器(SPD)安装在保护设备端口处。信号 电涌保护器(SPD)与被保护设备的等电位连接导体的长度应不大于0.5 m,以减少电感电压 降对电压保护水平的影响。导线连接过渡电阻应不大于0.2 。 6.7.10 电涌保护器的安装位置还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7 检测要求 7.1
37、接闪器 应按DB35/T 7152018中7.2规定的方法对接闪器进行检测,并判定是否符合本标准6.1的规定。 7.2 引下线 应按DB35/T 7152018中7.3规定的方法对引下线进行检测,并判定是否符合本标准6.2的规定。 7.3 接地装置 7.3.1 首次检测时,应查看隐蔽工程记录;检查接地装置的结构型式和安装位置;检查接地体的埋设 间距、深度、安装方法;检查接地装置的材质、连接方法、防腐处理。 7.3.2 检查接地装置的填土有无沉陷情况。 7.3.3 检查有无因挖土方、敷设管线或种植树木而挖断接地装置。 7.3.4 接地装置的工频接地电阻值测量常用三极法和接地电阻表法,其测得的值为
38、工频接地电阻值。 三极法测量接地电阻的方法见GB/T 214312015中的附录D。 7.3.5 每次接地电阻测量宜固定在同一位置,采用同一型号仪器,采用同一种方法测量。测量中的常 见问题处理方法见GB/T 214312015中的附录E。 7.3.6 使用接地电阻表(仪)进行接地电阻值测量时,应按选用仪器的要求进行操作。 7.4 等电位连接 7.4.1 检测接地装置与总等位端子板之间接地线的材料规格,检查连接方法和质量。 7.4.2 检测接地干线的材料规格,检查连接方法和质量。 7.4.3 检测等电位接地端子板连接线的材料规格、敷设方式、连接方法和质量。 7.4.4 检测接地线与接地体、金属管
39、线之间的连接方法和质量。 DB35/T 12492020 10 7.4.5 检测等电位接地端子板(等电位连接带)的安装位置、材料规格、连接方法和质量。 7.4.6 检测等电位连接网络的安装位置、材料规格、连接方法和质量。 7.4.7 测量以下部位与机房等电位连接网络之间的电气连接情况,并检查连接导体的材料规格、连接 方法和质量: a) 配电柜(盘)内部的PE排及外露金属导体; b) UPS及电池柜金属外壳; c) 电子设备的金属外壳; d) 设备机架、金属操作台; e) 机房内消防设施、其他配套设施金属外壳; f) 线缆的金属屏蔽层; g) 光缆屏蔽层和金属加强筋; h) 金属线槽; i) 配
40、线架。 7.4.8 等电位连接的过渡电阻的测试采用空载电压4 V24 V,最小电流为0.2 A的测试仪器进行测量。 7.5 屏蔽 7.5.1 用毫欧表检查屏蔽网格、金属管(槽)、防静电地板支撑金属网格、大尺寸金属件、房间屋顶 金属龙骨、屋顶金属表面、立面金属表面、金属门窗、金属格栅和电缆屏蔽层的电气连接。 7.5.2 首次检测时,用游标卡尺测量专用屏蔽材料规格尺寸是否符合6.5.2的要求。 7.5.3 检查连接导体的材料规格、连接方法和质量。 7.5.4 计算利用钢筋或专门设置的屏蔽网的屏蔽效率,电磁场屏蔽的计算方法见GB 500572010中 6.3.2的规定。 7.5.5 用仪器检测电磁屏
41、蔽效能的方法参见GB/T 214312015中的附录F。 7.6 综合布线 7.6.1 检查电源线缆、信号线缆的敷设路由,是否符合6.6.1、6.6.2的要求。 7.6.2 测量电源线缆、信号线缆的敷设间距,是否符合6.6.3的要求。 7.6.3 测量电子信息系统线缆与电气设备的间距,是否符合6.6.4的要求。 7.7 电涌保护器 7.7.1 检测并记录各级SPD的安装位置,安装数量、型号、主要性能参数(如Uc、In、Imax、Iimp、Up等) 和安装工艺(连接导体的材质和导线截面,连接导线的色标,连接牢固程度)。 7.7.2 对SPD进行外观检查,SPD的表面应平整,光洁,无划伤,无裂痕和
42、烧灼痕或变形。SPD的标志 应完整和清晰。 7.7.3 测量多级SPD之间的距离和SPD两端引线的长度,应符合6.7.7和6.7.8中e)的要求。 7.7.4 检查SPD是否具有状态指示器。如有,则应确认状态指示与生产厂说明相一致。 7.7.5 检查安装在电路上的SPD限压元件前端是否有脱离器。如SPD无内置脱离器,则检查是否有过电 流保护器,检查安装的过电流保护器是否符合6.7.8中f)的要求。 7.7.6 检查安装在配电系统中的SPD的Uc值应符合表8的规定。 7.7.7 检查安装的电信、信号SPD的Uc值应符合表10的规定。 7.7.8 检测SPD安装工艺和接地线与等电位连接带之间的过渡
43、电阻。 DB35/T 12492020 11 7.7.9 对 SPD 的压敏电压 U1 mA进行测量,压敏电压 U1 mA与 SPD 的最大持续工作电压 Uc对应关系应符合 GB/T 214312015 中表 7 的规定。如无对应值时,交流 SPD 的压敏电压值 U1 mA与 Uc的比值不小于 1.5, 直流 SPD 的压敏电压值 U1 mA与 Uc的比值不小于 1.15。 7.7.10 对 SPD 的泄漏电流 Iie进行测量,泄漏电流 Iie的实测值应不超过生产厂标称的最大值,如生产 厂未声称泄漏电流 Iie时,实测值应不大于 20 A。 7.7.11 对 SPD 所有接线端与 SPD 壳体
44、间进行绝缘电阻测试,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 50 M。 7.8 检测作业要求 7.8.1 检测仪器应在检定合格有效期内使用。 7.8.2 检测土壤电阻率和接地电阻值宜在非雨天和土壤未冻结时进行。现场环境条件应能保证正常检测。 7.8.3 应具备保障检测人员和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雷雨天应停止检测,攀高危险作业应遵守攀高作 业安全守则。检测仪表、工具等不应放置在高处,防止坠落伤人。 7.8.4 检测时,接地电阻测试仪的接地引线和其他导线应避开高、低压供电线路,禁止高空抛线。 7.8.5 每一项检测应有两人以上共同进行,每一个检测点的检测数据应经复核无误后,填入原始记录表。 7.8.6 现场检测时,应严
45、格遵守受检测单位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7.8.7 检测配电房、变电所的防雷装置时,应着绝缘鞋、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垫,以防电击。 7.9 检测结果判定及报告 7.9.1 在现场的各项检测结果如实记入原始记录表,原始记录表应有检测人员、校核人员和委托方现 场负责人签名。 7.9.2 检测时,应绘制建筑物及电子信息系统机房防雷装置平面示意图。 7.9.3 用数值修约比较法将经计算或整理的各项检测结果与本标准的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判定各检测 项目是否合格,并出具检测报告。 7.9.4 检测报告不少于一式二份,一份送受检单位,一份由检测单位存档。存档应有纸质和电子版存 档两种形式。 8 雷电防护日常管
46、理 8.1 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装置投入使用后,应建立管理制度,包括定期维护和日常维护。应由熟悉雷电 防护技术的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维护管理。 8.2 每年在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进行一次全面防雷安全检测及维护。 8.3 日常维护应在每次雷击之后进行,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排除隐患。 8.4 雷击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查雷害损失,分析致害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上报主管部门。 DB35/T 12492020 12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卫星通信系统和移动通信基站的地网布置 A.1 卫星通信系统的地网布置 A.1.1 微波站的地网布置 A.1.1.1 微波站地网应由机房地网、铁塔地网和变压器地网
47、组成,同时应利用机房建筑物的基础(含 地桩)及铁塔基础内的主钢筋作为接地体的一部分。 A.1.1.2 微波铁塔位于机房旁边时,其地网面积应延伸到塔基四脚外1.5 m的范围,其周边应为封闭式, 并应将塔基地桩内钢筋与地网焊接连通;微波机房位于微波铁塔内或微波铁塔位于机房顶时,宜在机房 地网四角设置辐射式外引接地体。 A.1.1.3 电力变压器设置在机房内时,变压器地网可合用机房及铁塔组成的地网;电力变压器设置在 机房外,且距机房地网边缘30 m以内时,变压器地网与机房地网或与铁塔地网之间应每间隔3 m5 m 相互焊接连通,应至少有2处连通。 A.1.1.4 可敷设附加的集中接地装置,宜敷设35根垂直接地体。在土壤电阻率较高的地区,应敷设 多根放射形水平接地体。 A.1.1.5 在土壤电阻率较高的地区,应在地网外围增设一圈环形接地体,并应在地网或铁塔四角设置 向外辐射的水平接地体,其长度宜为20 m30 m。 A.1.1.6 环形接地装置应由水平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