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43.140 Y 14 DB32 江苏省 地 方 标 准 DB 32/T 3872 2020 电动滑板车安全技术规范 Safety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lectric scooter 2020 - 10 - 13 发布 2020 - 11 - 13 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轻型电动车及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 验中心 、 南京快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常州爱尔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江阴市速风
2、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常州花 田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丰、 叶险、 叶震涛 、张天龙、周挺 、 刘峰 、 柏冬成、林彦、刘景华、张力格、 唐立军、潘龙 、 陈炎、杨昌春、余豪。 DB32/T 3872-2020 1 电动滑板车安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滑板车的整车安全、机械安全、电气安全、环境适应性能的主要技术要求及相应 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非车载充电器的电动滑板车,不适用于儿童用电动滑板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3、)适用于本文件。 GB/T 4208 2017 外壳防护等级 (IP代码 ) GB 4706.1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池充电器的特殊要求 GB/T 12742 自行车检测设备和器具技术条件 GB 17761 2018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GB/T 36972 2018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 QB/T 2946 电动自行车用电动机及控制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动滑板车 electric scooter 以蓄电池为动力,由直流电机驱动,由操纵杆、车轮、踏板等组成的,可踏地滑行的低速车辆。(见 图 1) 图 1 电动滑板车示意图 DB32/T 3
4、872-2020 2 4 总则 4.1 在正常使用、合理可预见的误用以及故障情况下,电动滑板车应保证不会发生危险。危险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情形: a) 产生的热量造成材料变质或人员烫伤; b) 在充电、行驶等过程中引起燃烧、爆炸、触电等; c) 因整车或部件发生断裂、松动、变形及运动干涉等情形而导致的人身伤害。 4.2 电动滑板车的踏板应采用防滑结构。 4.3 电动滑板车的电机超速、短时过载、低温、高温、恒定湿热、防淋水、振动、冲击性能应符合 QB/T 2946 的规定。 4.4 电动滑板车的锂离子蓄电池应装有保护装置;在不拆除保护装置的状态下, 应符合 GB/T 36972 2018 中安全要
5、求、保护能力要求、组合外壳安全要求的规定。 4.5 电动滑板车的充电器应符合 GB 4706.18 的规定,且应与电动滑板车的蓄电池系统兼容;充电器用 于连接到电动滑板车充电端口的连接器,应防止错位和反向 接插。 5 整车安全 5.1 最高车速 最高车速应不大于 25 km/h。 5.2 制动性能 电动滑板车应有两个制动系统;一个制动前轮,一个制动后轮。 电动滑板车的干态制动距离应符合表 1规定, 在相应的制动距离内平稳安全地停住。 表 1 制动性能 试验速度 km/h 使用的制动系统 制动距离 m 0.9倍最高车速 同时使用前后制动 115/1.0 2VV 单用前制动 70/1.0 2VV
6、注 1: 如果两个制动系统是联动的结构,可不进行 “单用前制动”试验; 注 2: V 为 0.9倍最高车速,单位为千米每小时( km/h)。 示例: 当电动滑板车的最高车速为 25 km/h时,使用前后制动的 干态制动距离 应不大于 6.5 m,单用前制动的 干态 制动距离 应不大于 9.5 m。 5.3 锐利边缘 在正常骑行、搬运和维修时,凡骑行者的手、腿等可能触及之处均不应有外露的锐边。 5.4 突出物 DB32/T 3872-2020 3 经组装后,凡长度大于 8 的刚性外露突出物,其尾端均应倒圆,倒圆半径应不小于 6.3 ,这 类突出物的大端尺寸应大于 12.7 ,小端尺寸应大于 3.
7、2 。 螺钉的外露突出部分,应限制在与螺母旋紧之后小于螺钉的大 径尺寸。 5.5 警示装置 电动滑板车前部、后部、侧面都应具有光信号装置或反射器等警示装置。 5.6 鸣号装置 电动滑板车应装有鸣号装置,鸣号装置的声压级应为 70 dB(A) 95dB(A)。 6 机械安全 6.1 车把 6.1.1 把横管 把横管末端应装有把套或把盖,他们应能承受 70 N 的拉脱力。 对于快拆式把手,沿把手快拆方向施加 90 N的力,把手不应与把横管分离。 6.1.2 车把强度 把横管承受向下、向上、向前、向后四个方向 500 N的负载,车把应无明显变形,锁定机构应正常 工作。 6.1.3 车把疲劳强度 按规
8、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后,车把各部位不得有可见裂纹、破损、明显变形和松动。 6.1.4 锁定装置 折叠机构的锁定装置应符合如下要求: a) 锁定装置通过两种独立的动作,才可以开启,如安全锁扣; b) 锁定装置应能清晰地表明机构是处于松脱还是锁紧位置;如处于锁紧位置时,锁定装置不应 在骑行时发生意外松开或解锁; c) 锁定装置承受 250 N 的锁紧力,锁定装置不应断裂或有永久变形; d) 锁定装置处于锁紧状态时,沿松动方向松开扳杆,所需的力应大于 50 N; e) 在骑行过程中,锁定装置不应触碰运动部件。 6.1.5 伸缩机构 伸缩机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每个伸缩机构应有一个锁定装置; b) 伸
9、缩机构不应有超过 5 的缝隙; c) 伸缩机构锁紧后,沿伸缩方向施加 250 N 的力, 1 min 后折叠、伸缩机构应无相对位移。 DB32/T 3872-2020 4 6.1.6 踏板静态强度 踏板部位承受 3倍明示负载,踏板应无明显变形。 6.1.7 跌落 按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后,电动滑板车不应起火、爆炸、漏液,其主要承载结构应无明显损伤。 6.1.8 整车疲劳强度 按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后,车架的任何部分都不应有可见的裂纹、断裂,并且悬架的任何部分不应 分离。即使发现有很大的间隙,组件依然能工作;如果这些间隙不涉及用户的安全,那么他们是可接受 的。如果是有折叠 机构的锁紧装置,在进行疲劳
10、强度试验后,若产生间隙,不应影响组件工作和用户安 全。 7 电气安全 7.1 最大输出电压 电动滑板车最大输出电压不超过 60 V。 7.2 短路保护 电动滑板车的充电线路和电池输出端中应装有熔断丝等保护装置,其规格应符合 产品明示的规定。 7.3 绝缘电阻 常态下,电动滑板车的电源电路、控制电路与外露可导电部件之间,绝缘电阻值应大于 2 M。 7.4 制动断电 具有机械制动结构的电动滑板车,其电气控制系统应具有制动断电功能。 7.5 防失控功能 电动滑板车的电气控制系统应具有防失控保护功能,当调速指令异常时,动力电路应断流。 7.6 充电锁止 在充电过程中,电动滑板车不应电动行驶。 7.7
11、内部布线 内部布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固定牢固,不应承受过度压力,不应松散; b) 两条以上同一走向的导线一起捆扎; c) 导线不应放置在有锐角、锐边和发热零部件上,并应有效地防止与活动部件接触; d) 导线联接处应套有绝缘套管,能防止由于电动滑板车在正常运行的振动下产生松动而导致危险 事故; DB32/T 3872-2020 5 e) 当绝缘导线穿过金属孔时 , 有绝缘套管固定在开口处; f) 导线的所有接头在插拔方向上应能承受 10 N 的拉脱力。 8 环境适应性能 8.1 淋水性能 按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后,电动滑板车不应丧失其正常行驶功能,各电器部件功能正常,绝缘电阻 值应大于 1
12、M。 8.2 高温性能 按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后 , 电动滑板车 不应丧失其正常行驶功能,各电器部件功能正常。 8.3 低温性能 按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后 , 电动滑板车 不应丧失其正常行驶功能,各电器部件功能正常。 8.4 恒定湿热 按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后,电动滑板车不应丧失其正常行驶功能,各电器部件功能正常 ,绝缘电阻 值应大于 1 M。 9 试验方法 9.1 试验条件 9.1.1 试验环境 如无其他规定,试验样品应在下述条件下检测: a) 环境温度: 18 28 ; b) 空气相对湿度: 45% 75%; c) 大气压力: 86 kPa 106 kPa。 9.1.2 仪器精度 除另有规定外
13、,检测设备和器具应符合 GB/T 12742的有关规定。 电气测量仪表(兆欧表除外)精度 不应低于 0.5 级 ; 温度测量仪精度 不应低于 0.5 %。 9.1.3 道路试验条件 试验 条件 按下列 规定: a) 道路试验环境:温度为 -5 35 ;风速不大于 3 m/s;试验应避免在雨、雪天气时进行; b) 试验路面:平坦的沥青或混凝土路面,路面应坚硬,无松软的尘土或砾石;干燥路面与轮胎之 间的最小摩擦系数应为 0.5; c) 车速检测设备:准确度 2 %,分辨率 0.1 km/h; d) 骑行者的质量应为 75 kg,不足时配重至 75 kg; DB32/T 3872-2020 6 e)
14、 试验时蓄电池的容量应不小于其额定容量的 90 %; f) 充气轮胎应按标注在外胎上的最大推荐压力充足气,压力偏差为 10 kPa。 9.2 整车安全 9.2.1 最高车速 在电动滑板车上,安装道路测试仪。 电动滑板车从静止开始加速行驶,调速转把应保持在最大开度,电动滑板车行驶速度到达最高速度 且保持不变,通过 2 m的测试区间,记录通过该测试区间的速度值,试验往返进行 2次,取平均值。 9.2.2 制动性能 制定性能试验示意图见图 2,按如下 步骤进行制动性能试验: a) 将被试电动滑板车在辅助行驶区加速,在车速测试区内达到 0.9倍的制造商规定的最高车速; b) 当电动滑板车以 0.9倍最
15、高车速行至制动距离测试区时,驾驶者应紧急制动,直至电动滑板车 完全停止。测量从制动初始点至电动滑板车完全停止的距离,即为实测制动距离; c) 连续测试 4次,其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即为电动滑板车制动距离,数据保留一位小数。 试验中电动滑板车出现任一下述情况时,所进行的试验无效: a) 制动试验时任一车轮着地点超出试验通道边线,试验通道宽度为 2 m; b) 每次往返的修正制动距离偏 差率超过 20 %。 图 2 制动性能试验示意图 9.2.3 锐利边缘 用手触摸 电动滑板车的可触及之处。 9.2.4 突出物 取电动滑板车使其呈直立状态。手 持外露突出物测试圆柱棒(见图 3),以各种可能的姿态靠
16、近样 车突出物。凡圆柱棒中间 75 段能触及的突出物,均属于外露突出物,使 用游标卡尺、半径规测量其 尾端尺寸。 DB32/T 3872-2020 7 图 3 外露突出物测试圆柱棒 9.2.5 警示装置 采用目测法检查。 9.2.6 鸣号装置 按 GB 17761 2018中 7.3.3.3条规定进行。如采用车铃结构,在 6 s 0.5 s内连续扳动车铃 10次, 并间隔地将这一过程重复 2遍,取其算术平均值。 9.3 机械安全 9.3.1 车把 9.3.1.1 把横管 试验方法按下列规定: a) 固定把横管,在把套端面与把横管相接处作出标记; b) 按把横管外径选取相应专用的 检具(见图 4
17、),套住把 套或把盖,用测力计沿把套脱卸方向, 无冲击的施加 70N 拉脱力; c) 沿把手快拆方向施加( 90 5) N 的力,保持 5 min。 图 4 把横管拉脱力 9.3.1.2 车把强度 车把强度试验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抗向下力:把电动滑板车水平固定,使其在测试中保持垂直。在每个把手中间位置施加( 250 5) N 的垂直负载,保持 5 min; DB32/T 3872-2020 8 b) 抗向上力:将电动滑板车倒置固定。在每个把手中间位置施加( 250 5) N 的垂直负载,保持 5 min; c) 抗向前力:把电动滑板车水平固定,使其在测试中保持垂直。在每个把手中间位置施加(
18、 250 5) N 的向前负载,保持 5 min; d) 抗向后力:把电动滑板车水平固定,使其在测试中保持垂直。在每个把手中间位置施加( 250 5) N 的向后负载,保持 5 min; e) 试验后,车把及锁定装置应无裂纹或断裂,且能够正常的操作及锁紧。 9.3.1.3 车把疲劳强度 把电动滑板车水平固定,使 其不能移动,且前轮不能围绕转轴转动。 在向前、向后方向,施加一个 267 N的力至两个把手上距离端部 25 处,然后再以相反的方向施加。 重复 5000 次,每次不超过 1 s。 9.3.2 锁定装置 锁定装置试验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a) 操作检查锁定装置; b) 目测检查锁定装置标识
19、; c) 沿锁定装置的施力方向,施加 250 N 的压力,检查锁定装置是否断裂或变形; d) 沿锁定装置的松脱方向,施加 50 N 的压力,检查锁定装置是否松开; e) 试骑行,目测检查锁定装置是否与运动部件触碰。 9.3.3 伸缩机构 使用 5 试规、压力计,检查伸缩机构的结构、间隙、位移。 9.3.4 踏板静态强度 通过截面尺寸为 150 150 的支撑件,向踏板中心点施加三倍于制造商规定上 限负载(见图 5), 并保持 30 s。 图 5 静态强度检测示意图 DB32/T 3872-2020 9 9.3.5 跌落 在电动滑板车踏板上,施加制造商明示载荷。从车轮距离试验表面 150 的高度
20、上跌落在混凝土或 类似硬度的试验表面上,重复跌落三次。 测试完成后,目视检查主要承载结构,观察有无异常;按制造商规定的参数对被试电动滑板车进行 一次放充电循环,并开机检测其是否可正常开机和正常行驶。 9.3.6 整车疲劳强度 在电动滑板车踏板中心放置明示载荷,在手把或操纵杆上放置 10 kg载荷。电动滑板车后轮固定, 前轮置于直径不小于 700 的滚轮上,在滚轮上均匀安装 3块高度为 15 的凸台(顶部宽度 20 mm,上 坡方向为 17、下坡方向为 45),滚轮以 1 m/s速度匀速行驶 25 km;也可采用等同的试验方法进行测 试。试验后,检查电动滑板车各部位是否有异常现象。 9.4 电气
21、安全 9.4.1 最大输出电压 将蓄电池充足电后,静放 2 h后,用直流电压表测量其电压。 9.4.2 短路保护 检查在电动滑板车充电线路中是否装有 熔断丝或断路器保护装置 ,电池输出端电路中是否 接入 熔断 丝或断路器保护装置。 检查熔断丝或断路器的规格、参数 是否符合制造商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9.4.3 绝缘电阻 用 500 V兆欧表进行测量 ; 断开蓄电池电路,将兆欧表“ L”端接 连接电动滑板车线路的正极或负极, 将“ E”端依次接车架 、车把 和电动机的外壳,察看是否达到要求的绝缘值。 9.4.4 制动断电 将电动滑板车放置地面,驱动轮离地, 采用直流稳压电源代替蓄电池,串联一直流电
22、流表,接通电 路并将电压调至标称电压,驱动电动机运转,然后握闸制动,观察直流电流表,确认驱动电动机是否断 电。试验也可用示波器等其他设备进行。 9.4.5 防失控功能 将电动滑板车放置地面,驱动轮离地, 采用直流稳压电源代替蓄电池,串联一 直流电流表,并联一 直流电压表,接通电路并将电压调至标称电压,调节调速转把至最大开度,电动机正常运行,当速度指 令线或调速指令线断开时,观察电路是否断流。试验也可用示波器等其他设备进行。 9.4.6 充电锁止 电动滑板车对处于关机状态,用标配充电器对电动滑板车充电。充电过程中检查电动滑板车是否能 开机;如能开机,则检测其是否可行驶。 9.4.7 内部布线 D
23、B32/T 3872-2020 10 布线采用目测法检查。 拉脱力采用测力计检测;选取适宜的挂钩 , 对接线柱上的导线用手在任意方向测试。 9.5 环境适应性能 9.5.1 淋水性能 将电动滑板车垂直放置,使驱动轮离地,试验前接通电路。 用 GB/T 4208 2017中 IP 4 规定的喷头洒水装置 ,以( 10 0.5) L/min流量,向电动滑板车作全 方位的喷淋洒水,持续时间为 5 min。 试验后,检测电动滑板车的行驶功能、电器部件工作情况;并按 9.4.3条规定进行 绝缘电阻 测量。 9.5.2 高温性能 将电动滑板车在关机状态,放入高温试验箱中,升温至( 60 2)后, 历时 2
24、 h。然后取出在常温 下置 2 h。 检查 电动滑板车是否能正常电动骑行,并检查电器部件功能是否正常。 9.5.3 低温性能 将电动滑板车在关机状态,放入低温试验箱中,降温温至( -10 1 )后, 历时 2 h。然后取出在 常温下放置 2 h。 检查 电动滑板车是否能正常电动骑行,并检查电器部件功能是否正常。 9.5.4 恒定湿热 将电动滑板车在关机状态,放入恒定湿热试验室,在温度 ( 40 2)、湿度 ( 93 3) %试验条 件,历时 48 h进行恒定湿热试验。 试验后, 立即测量 绝缘电阻,试验方法按 9.4.3进行;随 即 检查 电动滑板车是否能正常电动骑行, 并检查电器部件功能是否正常。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