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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15 T 2069-2021 口岸反恐怖防范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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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15 T 2069-2021 口岸反恐怖防范要求.pdf

    1、 ICS 13.310 CCS A 90 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 20692021 口岸反恐怖防范要求 Anti-terrorist precaution requirements for port 2021-01-25发布 2021-02-25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5/T 20692021 I 目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体要求 . 1 5 口岸分类 . 2 6 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 . 2 7 常态反恐怖防范 . 2 7.1 人防 . 2 7.2 技防 . 5 7.3 物防 . 9

    2、 8 非常态反恐怖防范 . 11 8.1 基本要求 . 11 8.2 人防 . 11 8.3 技防 . 11 8.4 物防 . 12 9 应急处置预案 . 12 10 检查整改 . 12 DB15/T 20692021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口岸管理办公室、内蒙 古自治区标准化院、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

    3、永刚、王建国、郭学华、杨常青、陈武林、田雨丰、王冰洁、蒋柠、籍江波、 张铎、王东彦、马继超。 DB15/T 20692021 1 口岸反恐怖防范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口岸反恐怖防范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口岸分类、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常态反 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处置预案及检查整改。 本文件适用于自治区内所有口岸(含陆路口岸、航空口岸)的反恐怖防范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4、 15208 (所有部分) 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GB 155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及相关地点代码 GB 20815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 GB/T 31488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系统技术要求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A 69 防爆毯 GA 871 防爆罐 GA 594 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 GA/T 1093 出入口控制人脸识别系统技术要求 GA 1279 保安员装备配备与管理要求 DB15/T 1188-2017 反恐怖防范要求 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GB 15514、GB 50348和DB15/T 1188-2017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5、4 总体要求 4.1 反恐怖主义工作在自治区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遵循“属地负责、逐级监 管”,“谁主管、谁负责”,防范工作 “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 4.2 自治区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制定反恐联防 联控合作机制,并根据机构变化随时更新。 4.3 新建口岸的反恐怖防范系统建设和管理应纳入口岸建设总体规划,并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 步运行,已建口岸应参照本文件逐步改造升级。 4.4 反恐怖防范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既要适应非传统安全的特点,重视重要目标单体的防护,更要注意 口岸区域内部的联防和全局的协调配合,与消防安全管理相协调,与社

    6、会治安防控体系相衔接,统筹安 排,科学管理,综合利用,避免重复建设。 4.5 坚持防范与处置并重的原则,综合实施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DB15/T 20692021 2 5 口岸分类 自治区内的所有口岸按照交通运输方式及地域环境的实际情况,分为2类:陆路(含公路和铁路) 口岸和航空口岸。 6 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 口岸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见表1。 表1 口岸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 口岸类型 口岸区域 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 陆路口岸 公路口岸 运输工具检查区 登临检疫/查验区、核生化处置区、先期作业机检区、人工检查作业区、检 疫处理区/车位等 旅客及携带物品检查区 卫生检疫区(现场监

    7、测作业区、现场排查处置作业区)、行李物品监管区(申 报区、旅客通道、查验区、处置区)、边检通关区、电梯轿厢、咨询台等 快件检查区 仓库、分拣区、海关查验作业区、暂存区等 边民(互贸)区 互贸区市场、互贸区至边境线专用通道、交通运输工具待检区及停车场、旅 检大厅、综合贸易体封闭区等 铁路口岸 运输工具检查区 登临检疫/查验区、核生化处置区、先期作业机检区、人工检查作业区、检 疫处理区/车位等 旅客及携带物品检查区 卫生检疫区(现场监测作业区、现场排查处置作业区)、行李物品监管区(申 报区、旅客通道、查验区、处置区)、边检通关区、电梯轿厢、咨询台等 航空口岸 运输工具查检区 航空器查验场地、航空器

    8、停放区、机场围界、登临检疫/查验区、检疫处理 区/车位等 旅客及携带物品检查区 安检区、卫生检疫区(现场监测作业区、现场排查处置作业区)、行李先期 机检区、行李物品监管区(申报区、旅客通道、查验区、处置区)、旅客中 转区、过境区、边检通关区、电梯轿厢等 快件检查区 仓库、分拣区、海关查验作业区、暂存区等 7 常态反恐怖防范 7.1 人防 7.1.1 人防组织 口岸责任主体单位应设立或确定承担与反恐怖防范任务相适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 门、联络人及联系方式,并根据人事变动等情况及时更新信息。人防职能职责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人防职能职责 序号 项目 配置要求 配置标准 1 工作机

    9、构 健全组织体系、明确组织领导、责任部门、联络人及联系方式 应设 2 责任领导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反恐怖防范工作第一责任人 应设 3 责任部门 安保部门兼任或独立 应设 4 联络人 责任主体单位安全管理人员 应设 7.1.2 人防配置 7.1.2.1 陆路口岸人防配置 7.1.2.1.1 公路口岸人防配置 DB15/T 20692021 3 公路口岸人防配置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公路口岸人防配置表 序号 项目 口岸区域 配置要求 配置标准 1 安保(检) 力量 边防检查站 运输工具检查区 登临检疫/查验区、核生化处置区、先期作业机检 区、人工检查作业区、检疫处理区/车位 应设 旅客及

    10、携带物品检查区 卫生检疫区(现场监测作业区、现场排查处置作业 区)、行李物品监管区(申报区、旅客通道、查验 区、处置区)、边检通关区 应设 边民(互贸)区 互贸区市场、互贸区至边境线专用通道、交通运输 工具待检区及停车场、旅检大厅、综合贸易体封闭 区 应设 2 海关 运输工具检查区 登临检疫/查验区、核生化处置区、先期作业机检 区、人工检查作业区、检疫处理区/车位 应设 旅客及携带物品检查区 卫生检疫区(现场监测作业区、现场排查处置作业 区)、行李物品监管区(申报区、旅客通道、查验 区、处置区)、边检通关区 应设 快件检查区 仓库、海关分拣区、海关查验作业区、暂存区 应设 边民(互贸)区 互贸

    11、区市场、互贸区至边境线专用通道、交通运输 工具待检区及停车场、旅检大厅、综合贸易体封闭 区 应设 3 属地公安 公路口岸各区域 设立反恐事件处置力量应急处置公路口岸各类突 发事故 应设 4 外聘保安 公路口岸各区域 由相关单位视情况安排 宜设 7.1.2.1.2 铁路口岸人防配置 铁路口岸人防配置应符合表4的要求。 表4 铁路口岸人防配置表 序号 项目 口岸区域 配置要求 配置标准 1 安保(检) 力量 边防检查站 运输工具检查区 登临检疫/查验区、核生化处置区、先期作业机检 区、人工检查作业区、检疫处理区/车位 应设 旅客及携带物品检查区 卫生检疫区(现场监测作业区、现场排查处置作业 区)、

    12、行李物品监管区(申报区、旅客通道、查验 区、处置区)、边检通关区 应设 2 海关 运输工具检查区 登临检疫/查验区、核生化处置区、先期作业机检 区、人工检查作业区、检疫处理区/车位 应设 旅客及携带物品检查区 卫生检疫区(现场监测作业区、现场排查处置作业 区)、行李物品监管区(申报区、旅客通道、查验 区、处置区)、边检通关区 应设 3 铁路公安 铁路口岸各区域 设立反恐事件处置力量应急处置铁路口岸各类突 发事故 应设 4 外聘保安 铁路口岸各区域 由相关单位视情况安排 宜设 7.1.2.2 航空口岸人防配置 航空口岸人防配置应符合表5的要求。 DB15/T 20692021 4 表5 航空口岸

    13、人防配置表 序号 项目 口岸区域 配置要求 配置标准 1 安保(检) 力量 边防检查站 旅客及携带物品检查区 安检区、卫生检疫区(现场监测作业区、现 场排查处置作业区)、行李先期机检区、行 李物品监管区(申报区、旅客通道、查验区、 处置区)、旅客中转区、过境区、边检通关 区、电梯轿厢 应设 2 海关 运输工具检查区 航空器查验场地、航空器停放区、机场围界、 登临检疫/查验区、检疫处理区/车位 应设 旅客及携带物品检查区 安检区、卫生检疫区(现场监测作业区、现 场排查处置作业区)、行李先期机检区、行 李物品监管区(申报区、旅客通道、查验区、 处置区)、旅客中转区、过境区、边检通关 区、电梯轿厢

    14、应设 快件检查区 仓库、分拣区、海关查验作业区、暂存区 应设 3 机场公安 航空口岸各区域 设立反恐事件处置力量应急处置航空口岸各 类突发事故 应设 4 外聘保安 航空口岸各区域 由相关单位视情况安排 宜设 7.1.3 人防要求 7.1.3.1 应符合DB15/T 1188-2017中7.1.3的要求。 7.1.3.2 口岸责任主体单位应建立并实施人防管理制度,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7.1.3.3 组织口岸反恐怖防范应急处置专家力量,各成员单位专家应纳入反恐怖防范专家队伍。 7.1.3.4 人防管理制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a) 人员背景审查制度:在招录外聘保安时,应严格落实背景审查制度,核实犯罪记

    15、录情况,按 照“一人一档”要求建立台账,属地公安机关应给予协助指导; b) 教育培训制度:每年应至少组织1次反恐怖防范与应急知识的全员教育培训;参加过人防培 训的人员,应经过考核,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并从事相关工作; c) 巡查制度:应确定口岸区域内巡查路径和方式,明确巡查的要求和措施; d) 检查督导制度:定期开展反恐怖防范督导、检查、考核工作,落实反恐怖防范措施;每年应 至少进行1次反恐怖防范工作检查; e) 考核与奖惩制度:定期对安保员的反恐怖防范工作进行考核、奖惩; f) 隐患排查制度:应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并建立台帐; g) 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制度:定

    16、期对系统进行维护保养,及时排除故障,保持系统处于良好 的运行状态;安全防范设施出现故障时,应在24 h内修复,在恢复前应采取有效的应急防范 措施。 7.1.4 安保力量要求 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各口岸责任主体单位应根据出入境流量、地域面积、建筑分布、场地设置等情况,结合口岸 安全防范工作实际,配备专职保安员; b) 保安员应熟悉口岸地理环境、消防通道、各类疏散途径及口岸安全管理、治安保卫相关法律 法规、安全标准和规章制度; c) 宜从保安服务企业购买保安员服务,有特殊原因的可自聘保安员;在岗保安员应具备处置突 发事件、履行口岸日常安保职责的身体素质和专业技能,并应符合GA/T 594 和G

    17、A/T 1279的 相关要求; DB15/T 20692021 5 d) 保安员应经专业技能培训且合格后方能上岗; e) 每年至少组织1次保安员反恐怖防范与应急知识教育培训;保安员每周开展不少于2 h的应 急防护器材的技能训练; f) 安检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g) 口岸客流高峰时段,应采取以下措施疏导和指引旅客: 1) 增加安保力量,加强对现场旅客的疏散工作; 2) 加大对现场的安全巡查力量; 3) 加大对特定群体(如过境学童)的安全保障工作; 4) 加大对重要区域的人流管控。 7.2 技防 7.2.1 技防组成 包括视频监控系统、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非入侵式安全检查系统、危爆物

    18、及化学毒剂监(检)测 设备、核辐射与放射性物质检测设备、生物战剂(含生物气溶胶)监测设备、人脸识别系统、反无人机 主动防御系统等。 7.2.2 技防配置 7.2.2.1 公路口岸技防配置 公路口岸技防配置应符合表6的要求。 表6 公路口岸技防配置表 序号 项目 口岸区域 重点部位 配置标准 1 视频监 控系统 彩色摄像机 和处理、控制、 记录、显示设备 运输工具检查区 登临检疫/查验区、核生化处置区、先期作业机 检区、人工检查作业区、检疫处理区/车位 应设 旅客及携带物品检查区 卫生检疫区(现场监测作业区、现场排查处置作 业区)、行李物品监管区(申报区、旅客通道、 查验区、处置区)、边检通关区

    19、、电梯轿厢、咨 询台 应设 快件检查区 仓库、分拣区、海关查验作业区、暂存区 应设 边民(互贸)区 互贸区市场、互贸区至边境线专用通道、交通运 输工具待检区及停车场、旅检大厅、综合贸易体 封闭区 应设 2 入侵和 紧急报 警系统 入侵探测器和 紧急报警装置 运输工具检查区 核生化处置区 应设 旅客及携带物品检查区 卫生检疫区(现场监测作业区、现场排查处置作 业区)、咨询台 应设 快件检查区 仓库、分拣区、海关查验作业区、暂存区 应设 边民(互贸)区 综合贸易体封闭区 应设 3 非入侵 式安全 检查系 统 车辆/集装箱检 查系统(钴60或 电子直线加速 器)、X光机 运输工具检查区 登临检疫/查

    20、验区、先期作业机检区 应设 X光机、太赫兹人 体检测仪 旅客及携带物品检查区 行李物品监管区(申报区、旅客通道、查验区、处 置区)、边检通关区 应设 X光机 快件检查区 海关查验作业区 应设 DB15/T 20692021 6 表6 公路口岸技防配置表(续) 序号 项目 口岸区域 重点部位 配置标准 3 非入侵式 安全检查 系统 X光机 边民(互贸)区 互贸区市场、互贸区至边境线专用通道、交通运输 工具待检区及停车场、旅检大厅 应设 CT机、太赫兹人体 检测仪 互贸区市场、互贸区至边境线专用通道、交通运输 工具待检区及停车场、旅检大厅 宜设 4 危爆物及 化学毒剂 监(检)测 设备 (1)毒品

    21、危爆物 品痕量检测仪 (2)危、爆物品 检测仪 (3)化学毒剂探 测仪 运输工具检查区 登临检疫/查验区、先期作业机检区 应设 旅客及携带物品检查区 行李物品监管区(申报区、旅客通道、查验区、处 置区)、边检通关区 应设 快件检查区 分拣区、海关查验作业区 应设 边民(互贸)区 交通运输工具待检区及停车场、旅检大厅 应设 5 核辐射与 放射性物 质检测设 备 (1)车辆通道式 核辐射监测系统 (2)行人通道式 核辐射监测系统 (3)手持式核素 识别仪 (4)、表面 污染检测仪 (5)个人剂量计 运输工具检查区 登临检疫/查验区、先期作业机检区、核生化处置 区 应设 旅客及携带物品检查区 行李物

    22、品监管区(申报区、旅客通道、查验区、处 置区)、边检通关区 应设 快件检查区 分拣区、海关查验作业区 应设 边民(互贸)区 互贸区市场、交通运输工具待检区及停车场、旅检 大厅 应设 6 生物战剂 (含生物 气溶胶)监 测设备 生物有害因子快 速检测箱 运输工具检查区 登临检疫/查验区、先期作业机检区、核生化处置 区 应设 旅客及携带物品检查区 行李物品监管区(申报区、旅客通道、查验区、处 置区)、边检通关区 应设 快件检查区 分拣区、海关查验作业区 应设 边民(互贸)区 互贸区市场、交通运输工具待检区及停车场、旅检 大厅 应设 7 人脸识别系统 运输工具检查区 登临检疫/查验区、先期作业机检区

    23、 应设 旅客及携带物品检查区 行李物品监管区(申报区、旅客通道、查验区、处 置区)、边检通关区 应设 边民(互贸)区 互贸区市场、旅检大厅 应设 8 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 口岸区域 监控中心、大数据中心 应设 7.2.2.2 铁路口岸技防配置 铁路口岸技防配置应符合表7的要求。 表7 铁路口岸技防配置表 序号 项目 口岸区域 重点部位 配置标准 1 视频监控系统 彩色摄像机和处理、控 制、记录、显示设备 运输工具检查区 登临检疫/查验区、核生化处置区、 先期作业机检区、人工检查作业 区、检疫处理区/车位 应设 旅客及携带物品检 查区 卫生检疫区(现场监测作业区、现 场排查处置作业区)、行李物品

    24、监 管区(申报区、旅客通道、查验区、 处置区)、边检通关区、电梯轿厢、 咨询台 应设 2 入侵报警系统 入侵探测器和紧急报 警装置 运输工具检查区 核生化处置区、检疫处理区/车位 应设 旅客及携带物品检 查区 卫生检疫区(现场监测作业区、现 场排查处置作业区)、咨询台 应设 3 非入侵式安全 检查系统 车辆/集装箱检查系统 (钴60放射源或电子 直线加速器)、X光机 运输工具检查区 登临检疫/查验区、先期作业机检 区、人工检查作业区、检疫处理区 /车位 应设 DB15/T 20692021 7 表7 铁路口岸技防配置表(续) 序号 项目 口岸区域 重点部位 配置标准 3 非入侵式安 全检查系统

    25、 X光机 旅客及携带物品检 查区 行李物品监管区(申报区、旅客通 道、查验区、处置区)、边检通关 区 应设 CT机、太赫兹人体检测 仪 宜设 4 危爆物及化 学毒剂监 (检)测设备 (1)毒品危爆物品痕 量检测仪 (2)危爆物品检测仪 (3)化学毒剂探测仪 运输工具检查区 登临检疫/查验区、先期作业机检 区 应设 旅客及携带物品检 查区 行李物品监管区(申报区、旅客通 道、查验区、处置区)、边检通关 区 应设 5 核辐射与放 射性物质检 测设备 (1)车辆通道式核辐 射监测系统 (2)行人通道式核辐 射监测系统 (3)手持式核素识别 仪 (4)、表面污染 检测仪 (5)个人剂量计 运输工具检查

    26、区 登临检疫/查验区、先期作业机检 区、核生化处置区 应设 旅客及携带物品检 查区 行李物品监管区(申报区、旅客通 道、查验区、处置区)、边检通关 区 应设 6 生物战剂(含 生物气溶胶) 监测设备 生物有害因子快速检 测箱 运输工具检查区 登临检疫/查验区、先期作业机检 区、核生化处置区 应设 旅客及携带物品检 查区 行李物品监管区(申报区、旅客通 道、查验区、处置区)、边检通关 区 应设 7 人脸识别系统 运输工具检查区 登临检疫/查验区、先期作业机检 区 应设 旅客及携带物品检 查区 互贸区市场、旅检大厅 应设 8 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 口岸区域 监控中心、大数据中心 应设 7.2.2.

    27、3 航空口岸技防配置 航空口岸技防配置应符合表8的要求。 表8 航空口岸技防配置表 序号 项目 口岸区域 重点部位 配置标准 1 视频监控系 统 彩色摄像机和 处理、控制、记 录、显示设备 运输工具检查区 航空器查验场地、航空器停放区、 机场围界、登临检疫/查验区、检疫 处理区/车位 应设 旅客及携带物品检查 区 安检区、卫生检疫区(现场监测作 业区、现场排查处置作业区)、行 李先期机检区、行李物品监管区(申 报区、旅客通道、查验区、处置区)、 旅客中转区、过境区、边检通关区、 电梯轿厢 应设 快件检查区 仓库、分拣区、海关查验作业区、 暂存区 应设 2 入侵报警系 统 入侵探测器和 紧急报警

    28、装置 运输工具检查区 年旅客吞吐量200万以上的机场应 设置机场围界入侵报警系统 应设 快件检查区 仓库、暂存区 应设 DB15/T 20692021 8 表8 航空口岸技防配置表 (续) 序号 项目 口岸区域 重点部位 配置标准 3 非入侵式 安全检查 系统 车辆/集装箱检查 系统(钴60放射源 或电子直线加速 器)、X光机 运输工具检查区 登临检疫/查验区、检疫处理区/车位 应设 X光机 旅客及携带物品检查 区 安检区、行李先期机检区、行李物品 监管区(申报区、旅客通道、查验区、 处置区) 应设 CT机、太赫兹人体 检测仪 宜设 X光机、CT机 快件检查区 海关查验作业区 应设 4 危爆物

    29、及 化学毒剂 监(检) 测设备 (1)毒品危爆物品 痕量检测仪 (2)危爆物品检测 仪 (3)化学毒剂探测 仪 运输工具检查区 登临检疫/查验区、检疫处理区/车位 应设 旅客及携带物品检查 区 安检区、现场排查处置作业区、行李 先期机检区、行李物品监管区(申报 区、旅客通道、查验区、处置区) 应设 快件检查区 海关查验作业区 应设 5 核辐射与 放射性物 质检测设 备 (1)车辆通道式核 辐射监测系统 (2)行人通道式核 辐射监测系统 (3)手持式核素识 别仪 (4)、表面污 染检测仪 (5)个人剂量计 运输工具检查区 航空器查验场地、航空器停放区、登 临检疫/查验区、检疫处理区/车位 应设

    30、旅客及携带物品检查 区 安检区、卫生检疫区(现场监测作业 区、现场排查处置作业区)、行李先 期机检区、行李物品监管区(申报区、 旅客通道、查验区、处置区)、边检 通关区 应设 快件检查区 海关查验作业区 应设 6 生物战剂 (含生物 气溶胶) 监测设备 生物有害因子快速 检测箱 运输工具检查区 航空器查验场地、航空器停放区、登 临检疫/查验区、检疫处理区/车位 应设 旅客及携带物品检查 区 安检区、卫生检疫区(现场监测作业 区、现场排查处置作业区)、行李先 期机检区、行李物品监管区(申报区、 旅客通道、查验区、处置区)、边检 通关区 应设 快件检查区 海关查验作业区 应设 7 人脸识别系统 运

    31、输工具检查区 安检区、登临检疫/查验区、边检通关 区 应设 旅客及携带物品检查 区 安检区、登临检疫/查验区、边检通关 区 应设 快件检查区 海关查验作业区 应设 8 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 口岸区域 监控中心、大数据中心 应设 7.2.3 技防要求 7.2.3.1 应符合DB15/T 1188-2017中7.2.3要求。 7.2.3.2 视频监控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每幅监控记录应保存90 d以上。同一单位所有监控摄像装置时钟记录的时间与北京时间偏差 不得超过2 s; b) 摄像机安装应牢固,且应固定焦距和方向,并减少或避免图像出现逆光; c) 摄像机工作时,监视范围内的平均照度宜不小于

    32、200 Lx; DB15/T 20692021 9 d) 出入口安装的摄像机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不能有盲区; 2) 通过显示屏24 s内均能清楚地显示出入人员面部特征、机动车牌号; 3) 出入人员面部的有效画面不小于显示画面的1/60; 4) 系统应能切换图像,并具有时间、日期的字符叠加、记录功能,时间误差应在30 s以内。 字符叠加不应影响图像记录效果; 5) 系统应采用硬盘录像机进行图像记录,并与营业(工作)时间同步。图像记录帧速不少 于25 frame/s,记录保存时间应不少于90 d。硬盘录像机应符合GB 20815的要求; 6) 声音复核应与图像记录同步,回放应清晰。 7.2.3

    33、.3 入侵报警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紧急报警装置应设置为不可撤防模式,并具有防误触发措施,触发报警后应能立即发出紧急 报警信号并自锁,复位需采用人工操作方式; b) 紧急报警装置使用专用电缆传输报警信号时报警响应时间应不大于3 s,使用公共电话网络传 输时报警响应时间应不大于20 s; c) 紧急报警采用公共电话网传输的系统,不应在通讯线路上挂接其它通信设施; d) 防盗报警控制器应能接收入侵探测器和紧急报警装置发出的报警及故障信号,报警时应启动 报警区域的灯光联动,并启动现场声光报警器。报警器报警声压不小于80 dB(A),报警持续 时间不小于5 min; e) 入侵报警系统应具有布防

    34、和撤防、不可撤防模式。外出与进入延迟的设置和编程,以及自检、 防破坏、声光报警、报警记录与储存、打印输出、密码操作保护等功能,系统应能准确地识 别报警区域,实时显示发生报警的区域、日期、时间及报警类型等信息; f) 入侵报警、紧急报警系统应与所在地公安“110”接处警中心联网; g) 入侵报警系统的布防、撤防、报警、故障等信息的存储应不少于30 d; h) 入侵报警系统的备用电源应满足8 h正常工作。 7.2.3.4 非入侵式安全检查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a) X光机应符合 GB 15208.1、GB 15208.2、GB 15208 .3、GB 15208.4、GB 15208.5中的要求;

    35、 b) 其他非入侵式安全检查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7.2.3.5 人脸识别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系统应能采集监控现场人脸图像数据进行人脸注册; b) 系统应能批量导入人脸图像数据进行人脸注册; c) 系统应能对人脸比对产生的相似度值进行分析,并根据设定的阈值输出告警信息; d) 其他具体要求应按照 GB/T 31488 和GA/T 1093 执行。 7.3 物防 7.3.1 物防组成 包括实体防护、防护服、放射性防护装备、应急防护器材等。 7.3.2 物防配置 7.3.2.1 陆路口岸物防配置 7.3.2.1.1 公路口岸物防配置 公路口岸物防配置应符合表9的要求。 DB15/T

    36、20692021 10 表9 公路口岸物防配置表 7.3.2.1.2 铁路口岸物防配置 铁路口岸物防配置应符合表10的要求。 表10 铁路口岸物防配置表 序号 项目 重点部位 配置标准 1 实体防护 防冲撞设施 铁路口岸限定区域交通运输 工具通道卡口、登临检疫/ 查验区 应设 铁路口岸限定区域周界封闭设施 铁路口岸限定区域周界沿线 应设 隔离墩、隔离警戒带、警示标识 铁路口岸限定区域交通运输 工具通道卡口、铁路口岸限 定区域周界沿线 应设 钢窗栅栏 验讫章室、装备室、核心机 房 应设 2 防护服 化学毒剂 A级防护服、B级防护服、C级防护服、防毒面罩 核生化处置区 应设 生物制剂 A级防护服、

    37、B级防护服、C级防护服、防毒面罩 放射性物质 铅服、钽服 3 放射性 防护装 备 器具 反射性物质收纳屏蔽容器、化学采样箱、生物有 害物质安全转运箱、长柄工具杆 核生化处置区 应设 洗涤装备 核生化洗消装备、试剂 4 应急防 护器材 个人 对讲机、强光手电、防暴警棍、自卫喷雾剂 监控中心、安保室 应设 公共 毛巾、口罩、装备箱(防暴盾牌、防暴头盔、防 割手套、约束叉、防刺服)、防爆毯、防爆罐 监控中心、安保室、旅检大 厅 应设 7.3.2.2 航空口岸物防配置 航空口岸物防配置应符合表11的要求。 序号 项目 重点部位 配置标准 1 实体防护 防冲撞设施 公路口岸限定区域交通运输 工具通道卡口

    38、、登临检疫/ 查验区 应设 公路口岸限定区域周界封闭设施 公路口岸限定区域周界沿线 应设 隔离墩、隔离警戒带、警示标识 公路口岸限定区域交通运输 工具通道卡口、公路口岸限 定区域周界沿线 应设 钢窗栅栏 核生化处置区、验讫章室、 装备室、核心机房 应设 2 防护服 化学毒剂 A级防护服、B级防护服、C级防护服、防毒面罩 核生化处置区 应设 生物制剂 A级防护服、B级防护服、C级防护服、防毒面罩 放射性物质 铅服、钽服 3 放射性防 护装备 器具 反射性物质收纳屏蔽容器、化学采样箱、生物 有害物质安全转运箱、长柄工具杆 核生化处置区 应设 洗涤装备 核生化洗消装备、试剂 4 应急防护 器材 个人

    39、 对讲机、强光手电、防暴警棍、自卫喷雾剂 监控中心、安保室 应设 公共 毛巾、口罩、装备箱(防暴盾牌、防暴头盔、 防割手套、约束叉、防刺服)、防爆毯、防爆罐 监控中心、安保室、旅检大 厅 应设 DB15/T 20692021 11 表11 航空口岸物防配置表 序号 项目 重点部位 配置标准 1 实体防护 防冲撞设施 航空口岸限定区域交通运输 工具通道卡口、登临检疫/查 验区 应设 航空口岸限定区域周界封闭设施 航空口岸限定区域周界沿线 应设 隔离墩、隔离警戒带、警示标识 航空口岸限定区域交通运输 工具通道卡口、航空口岸限定 区域周界沿线 应设 钢窗栅栏 验讫章室、装备室、核心机房 应设 2 防

    40、护服 化学毒剂 A级防护服、B级防护服、C级防护服、防 毒面罩 核生化处置区 应设 生物制剂 A级防护服、B级防护服、C级防护服、防 毒面罩 放射性物 质 铅服、钽服 3 放射性防护 装备 器具 反射性物质收纳屏蔽容器、化学采样箱、 生物有害物质安全转运箱、长柄工具杆 核生化处置区 应设 洗涤装备 核生化洗消装备、试剂 4 应急防护器 材 个人 对讲机、强光手电、防暴警棍、自卫喷雾 剂 监控中心、安保室 应设 公共 毛巾、口罩、装备箱(防暴盾牌、防暴头 盔、防割手套、约束叉、防刺服)、防爆 毯、防爆罐 监控中心、安保室、旅检大厅 应设 7.3.3 物防要求 7.3.3.1 应符合DB15/T

    41、1188-2017中7.3.2的要求。 7.3.3.2 风险部位安装的110联动报警装置应与110报警中心联网,并伴有警铃,安装位置应尽量隐 蔽且易于报警。 7.3.3.3 围墙/围栏/围网顶端应选用外倾或Y形结构防攀爬围栏,铺设螺旋刀/刺网。封闭设施总体高 度(含防攀爬围栏、螺旋刀/刺网)不得低于2.5 m。 7.3.3.4 防爆毯应符合GA 69中的要求;防爆罐应符合GA 871中的要求。 8 非常态反恐怖防范 8.1 基本要求 在满足第7章常态反恐怖防范要求的基础上,制定更为严密的反恐怖防范措施。 8.2 人防 8.2.1 反恐工作部门负责人带班组织防范工作,其他人员保持24 h通信畅通

    42、。 8.2.2 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求,在常态防范基础上增派一定数量的安保力量。 8.2.3 组织开展安保防恐动员和宣传教育。 8.2.4 随时注意摸排职工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并杜绝不良苗头。 8.2.5 保持指挥通信畅通,专人收集、通报情况信息。 8.2.6 必要时可申请派驻武警部队等专业力量加强风险部位重点区域的守护工作。 8.3 技防 DB15/T 20692021 12 8.3.1 对技防设施、设备运转情况提前进行细致检查,确保运转正常。 8.3.2 根据当地相关部门的要求,采取其他必要的技防措施。 8.4 物防 8.4.1 检查各级风险部位门、窗、锁、栅栏、防撞柱、破胎器等物防设施,确保无安全隐患。 8.4.2 对出入厂区、库区的人员、车辆所携带的物品实行严格的检查、登记制度,限制无关人员、车 辆进出。 8.4.3 做好消防设备、救援器材、应急物资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正常使用。 9 应急处置预案 应符合DB15/T 1188-2017中第9章的规定。 10 检查整改 应符合DB15/T 1188-2017中第10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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