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麦多课文档分享! | 帮助中心 海量文档,免费浏览,给你所需,享你所想!
麦多课文档分享
全部分类
  • 标准规范>
  • 教学课件>
  • 考试资料>
  • 办公文档>
  • 学术论文>
  • 行业资料>
  • 易语言源码>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麦多课文档分享 > 资源分类 > PDF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DB14 T 2242-2020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业务流程规范》.pdf

    • 资源ID:1503293       资源大小:3.83MB        全文页数:17页
    • 资源格式: PDF        下载积分:5000积分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000积分(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DB14 T 2242-2020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业务流程规范》.pdf

    1、ICS 13.100C 78 DB14山 西 省 地 方 标 准DB 14/T 2242 2020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业务流程规范 2020 -12- 08发布 2021- 03-08实施山 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4/T 22422020 I 目 次前 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业务流程规范框架 .15 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业务流程 .26 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业务流程 .57 重大安全隐患监管业务流程 .8 参考文献 .13 DB14/T 22422020 II 前 言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 标准

    2、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的规则起草。 本文件由山西省应急管理厅提出并监督实施。本文件由山西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山西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 尹英茹 、 王丽超 、 王延辉 、 杨李根 、 刘艳 、 王刚 、 柳媛媛 、 宋梅 、 王波 、 朱建国 。 DB14/T 22422020 1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业务流程规范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业务流程 、 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业务流程和重大安全隐患监管业务流程规范说明。 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范围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应用系统业务流程中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

    3、业务流程、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业务流程和重大安全隐患监管业务流程的处理。 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范围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开发方 、 建设方和其他相关单位使用 , 作为进行系统设计与建设的技术依据之一。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无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隐患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 以下简称事故隐患 ) 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 、 法规 、 规章 、 标准 、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 , 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定义中对事故隐患分为两类 , 一类是 “ 违反 ”

    4、型隐患 , 即所有违法 、 违标 、 违规等行为和状态均视为事故隐患 。 另一类是由于某些因素而引起的三种现实表现: 物的危险状态 、 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 的缺陷。三种表现中的物是指生产过程或生产区域内的物质条件 (如材料、工具、机器设备、成品、半成品 ),行为是指人在工作过程中的操作、指示或其他具体行为,管理是指各种生产活动的开展所必需的各种组织、协调等行动。 “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 可以简称 “ 隐患 ” ,与 “ 事故隐患 ” 、 “ 安全隐患 ” 同义。3.2 隐患分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 ,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 , 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

    5、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 , 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 , 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4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业务流程规范框架 DB14/T 22422020 2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业务流程规范框架如表 1所示。表 1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业务流程规范框架序号 规范名称 备注1 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业务流程 具体业务流程用流程图进行说明2 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业务流程 具体业务流程用流程图进行说明3 重大安全隐患监管业务流程 具体业务流程用流程图进行说明5 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业务流程5.1 业务流程描

    6、述5.1.1 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业务流程主要包括以下环节:企业安全隐患自查,安全隐患信息,可现 场消除的一般隐患 、 限期整改的一般隐患 、 重大隐患 , 现场消除 、 限期整改验收 , 登记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 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定期上报 , 隐患治理情况归档 。 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业务流程如图 1 所示。 图 1 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业务流程 DB14/T 22422020 3 5.1.2 企业安全隐患自查根据企业所属行业的安全隐患自查标准表, 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 安全隐患自查标准表见附录 。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对班组级 、 车间 ( 区队 ) 级和厂 ( 矿 、

    7、分公司 ) 级等管理层级进行日 、 周 、 月 、 季定期排查;针对各类专业、综合安全检查和上级检查及特殊时期进行不定期排查。5.1.3 安全隐患信息企业除建立包括企业资质证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 、 教育培训 、 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 安全生产投入 、 应急救援 、 特种设备基础管理 、 职业卫生基础管理 、 相关方基础管理 、 其他基础管理等方面存在缺陷的基础管理类隐患信息外; 更要注重建立包括特种设备现场管理 、 生产设备设施 、 场所环境 、 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 消防安全 、 用电安全 、 职业卫生现场安全 、 有限空间现场安全

    8、、 辅助动力系统 、 相关方现场管理 、 其他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缺陷的现场管理类隐患信息。每次隐患自查都要形成包括时间、地点、隐患类型、排查人、整改人、整改时间 、 整改措施等内容的安全隐患信息。5.1.4 立即整改的一般隐患企业对一些违章指挥 、 违章作业 、 违反劳动纪律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的一般隐患, 要求排查人员一旦发现 , 应当要求责任人立即整改消除, 并如实记录 , 对此类行为进行统计分析 , 确定是否为习惯性或群体性隐患 ; 对一些设备设施未启用安全装置、 现场环境管理混乱等物的不安全状态的一般隐患 , 也必须要求责任人现场立即整改消除,并记录备案。5.1.5 限期整改的一般隐患企业

    9、对一些难以做到立即整改的一般隐患, 则应限期整改 。 限期整改通常由排查人员或排查主管部门对隐患所属单位下发 “ 隐患整改通知书 ” , 书中需明确列出隐患情况的排查发现时间 、 地点 、 隐患情况详细描述 、 隐患发生原因分析 、 隐患整改责任认定 、 隐患整改负责人 、 隐患整改方法和要求 、 隐患整改完毕的时间要求等 。 限期整改需要全过程监督管理 , 除对整改结果进行 “ 闭环 ” 确认外 , 也要在整改 工作实施期间进行监督检查,以发现和解决可能临时出现的问题,防止拖延。5.1.6 重大隐患重大隐患含义见 3.2隐患分级,具体处理流程见第 6章。5.1.7 隐患现场消除、限期整改验收

    10、一般隐患整改结束后,由企业职能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验收销号。5.1.8 登记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企业按有关规定统计整理现场立即整改可消除的一般隐患 、 限期整改的一般隐患 、 以及隐患整改验收情况,并依据隐患排查治理变化情况,及时建立、更新隐患排查治理台账。5.1.9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经信息系统上报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和地方有关部门的要求 , 将企业一般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经信息系统及时上报。5.1.10 隐患排查治理资料归档 DB14/T 22422020 4 企业应按照应急管理部门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资料归档的有关规定及时归档,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5.2 业务流程

    11、参与者及职责5.2.1 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职责包括: 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负责组织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 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 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5.2.2 分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职责包括: 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各级机构 、 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责任制; 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培训计划和建档监控教育; 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标准, 亲自定期组织和参与检查 、 验收 , 及时准确把握情况,发出明确的指令,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负责 核实 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和资料,并按规定时间

    12、上报。5.2.3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包括: 负责编制有关制度 、 培训各类人员 、 组织隐患排查 、 下达整改指令 、 验证 评估整改效果等具体工作; 通过监督检查方式对各部门和下属单位及所有员工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面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解 , 纳入绩效考核 , 推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登记 、 建档 、 监控工作的全员 、 全方位和全过 程的全面开展; 负责组织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 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 。 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 , 应当上报企业负责人 ; 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企业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 , 应当采取撤离人员 、 停止作业、加强

    13、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5.2.4 操作人员按照岗位责任制 、 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中明确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 在日常工作中 , 要有高度的隐患意识 , 随时发现和处理各种隐患和事故苗头, 自己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 , 同时采取临时性的控制措施,并注意做好记录,为统计分析隐患留下资料。5.3 业务流程5.3.1 企业根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际要编制自查计划,严格按计划进行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计划中要包括参加人员 、 自查 周期 、 自查内容 、 自查安排 、 自查记录等内容 。 为提高效率也可以与日常安 全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自评工作或管理体系中的合规性评价和

    14、内审工作相结合。5.3.2 企业应当通过自查自报系统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情况进行填报,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 并分别于下一季度第一 个 15 日前和下一年 1 月 31 日前向 应急管理 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DB14/T 22422020 5 5.3.3 隐患自查工作要夯实准备工作基础,建立完善有效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纳入考核和持续改进 , 与预测预警密切结合 , 加强全员学习培训 。 编制排查计划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自身特点,排查要分出专项排查和日常排查,排查时必须及时、准确和全面地记录排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 ,并随时与被检查

    15、单位的人员做好沟通。5.3.4 对隐患排查结果要进行分析总结,具体如下: 评价本次隐患排查是否覆盖了计划中的范围和相关隐患类别; 评价本次隐患排查是否做到了 “全面 、 抽样 ”的原则 , 是否做到了重点部门 、 重点专业 、 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适当突出的原则; 确定本次隐患排查 发现 : 包括确定隐患清单 、 隐患级别以及分析隐患的分布 ( 包括隐患所在单位和地点的分布、种类)等; 做出本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结论。5.3.5 对隐患排查结果进行分级处理 , 本着 “三定四不推 ”( 三定为 : 定整改措施 、 定整改时间 、 定整改责任人和部门 。 四不推为 : 查出的隐患 , 个人能解决的

    16、不推到班组 、 班组能解决的不推到车间 ( 区队 ) 、 车间 ( 区队 ) 能解决的不推到厂 ( 矿 ) 、 厂 ( 矿 ) 能解决的不推到上级主管部门 ) 的原则进行整改和治理 。 整改和治理根据不同等级分别规定期限 , 可用 隐患整改通知书 的形式 。 对整改和治理结果应由安全 管理机构进行确认。5.3.6 所有排查治理的隐患必须按企业内部相应级别上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主管部门对上报信息进行统计分析 , 至少每季度和年度进行 , 季度和年度向应急管理部门报送 统计分析表 。 按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 ( 文名和号 ) 的要求 ( 具体条款 ) , 在信息管理系统相关平台上的专项功能部分

    17、中按时填报相关内容。6 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业务流程6.1 业务流程描述6.1.1 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业务流程主要包括以下环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企业建立管理台 账 ; 报告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 ; 企业制定安全隐患治理方案 ; 企业进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 ; 整改验收申请报告;通过重大隐患销号挂牌单位摘牌、不通过继续治理;重大安全隐患及排查治理资料归档 。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业务流程如图 2 所示。 DB14/T 22422020 6 图 2 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业务流程 DB14/T 22422020 7 6.1.2 发现重大隐患企业依据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从企业隐患自

    18、查出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监督管理 部门检查 ,可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另外其他单位、人员举报的重大安全隐患信息,也可发现重大安全隐患。6.1.3 建立台账企业将行政执法检查 、 企业自查和其他单位 、 人员举报过程中新发现的 、 正在整改的和已经整改完的重大安全隐患信息单独建立重大安全隐患信息管理台账,便于治理监控。6.1.4 报告 上级部门企业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向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 上报 。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 重大安全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 重大安全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方案。6.1.5 方案制定及实施对于重大安全隐患 , 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

    19、制定并实施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 。 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治理的时间和要求; 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6.1.6 隐患治理 企业应严格按照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进行整改治理, 在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 , 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 防止事故发生 。 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 , 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 , 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 , 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 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6.1.7

    20、 验收 申请报告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 , 有条件的企业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 其他企业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 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 , 企业应当向主管部门 、 应急管理部门和 企业职代会 提出书面 整改验收 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项目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6.1.8 验收结果经主管部门 、 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验收审查通过的, 企业可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销号摘牌。 不 通过的,则继续整改治理。6.1.9 资料归档企业应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

    21、理、 及时 归档。 DB14/T 22422020 8 6.2 业务流程参与者及职责业务流程参与者及职责同 5.2。此外还有下列职责: 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上报; 安全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 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过程的监督、 检查 、 监控 , 重大安全隐患信息的收集 、 整理 、 分析 、 建立单独管理台账 ; 负责编制验收申请报告并上报 , 参加验收、销号、摘牌工作;负责重大隐患排查治

    22、理相关资料的归档。6.3 业务流程6.3.1 重大安全隐患的自查同 5.3。6.3.2 重大安全隐患的上报,企业对新排查出的重大事安全隐患,应当立即通过自查自报信息系统进 行上报。7 重大安全隐患监管业务流程7.1 业务流程描述7.1.1 重大安全隐患通过企业的自查自报、群众举报和政府部门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时的发现上报主管部门 , 主管部门下达限期整改法律文书 , 企业建立重大安全隐患信息管理台账 , 制定安全隐患治理方案 , 然后实施隐患治理 ; 在此过程中 , 重大安全隐患需报告给行业主管部门 、 上级人民政府和同级安委会 , 并根据重大安全隐患情况及其涉及辖区分别交由县级 、 市级

    23、、 省级安委会进行挂牌督办 , 然后安委会对安全隐患单位 、 主管或应急管理部门 、 当地政府三方进行挂牌 , 登记重大安全隐患并网上公布 ,对企业的安全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督办 ; 企业安全隐患整改完毕后 , 提出复查验收申请 , 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查验收 , 验收通过则予以摘牌 、 销号 , 不通过则企业继续进行隐患治理 , 直到复查验收通过 。 最 后 , 应急管理部门对重大安全隐患资料进行归档 。 对逾期未整改的被挂牌单位 , 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 , 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对在整改期限内拒不进行整改 , 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重大安

    24、全隐患监管业务流程如图 3 所示。 DB14/T 22422020 9图 3 重大安全隐患监管业务流程图 DB14/T 22422020 10 7.1.2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依据执法工作计划及国家有关法律 、 法规 、 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 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的安全监督检查。 当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时 , 应立即对企业下达限期整改法律文书 。7.1.3 群众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重大事故隐患 , 均有权向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 举报 。 应急管理部门接到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后 , 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 ; 发现所报告 、 举报的

    25、重大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7.1.4 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和同级安委会应急管理部门对执法检查 、 企业自查自报 、 群众报告 、 举报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收集整理、 分析确 认后 , 应及时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和同级安委会。 安委会依据重大安全隐患涉及的范围进行挂牌督办。 企业采取措施能够消除的重大事故隐患, 由县级安委会负责挂牌督办 ; 重大安全隐患涉及市 、 县有关部门和企业 , 由市级安委会负责挂牌督办 ; 重大安全隐患涉及省 、 市有关部门和企业 , 由省安委会负责挂牌督办。7.1.5 挂牌督办、验收摘牌安委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 、 主管或监管部

    26、门 、 当地政府进行挂牌 , 安委会进行督办 , 并将登记的重大安全隐患上网公布 。 在重大隐患治理期间要进行监督检查 。 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结束后 , 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接到企业整改验收申请报告后, 组织审查验收 。 通过后 , 方可恢复生产经营 ; 否则 , 企业将转入对重大安全隐患再治理程序。 主管部门复查验收后 , 通过验收的 , 安委会将重大安全隐患销号,对三牌进行摘牌。7.1.6 资料归档 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对重大隐患及排查治理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 省安委会定期在媒体上公告重大安全隐患和整改销号情况。7.2 业务流程参与者及其职责7.2.1 企业 职责负责本

    27、单位重大安全隐患的自查自报、 重大安全隐患信息排查与认定 、 整改治理 、 收集重大安全隐患信息 、 建立管理台账 、 按照限期整改法律文书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进行治理 , 确保治理质量 、 期限和治理过程中的安全 , 治理结束后及时提交整改验收申请报告 , 重大安全隐患销号摘牌后及时将重大安全隐患及排查治理资料收集整理归档。7.2.2 应急管理部门 职责应急管理部门职责如下: 应当指导 、 监督企业按照有关法律 、 法规 、 规章 、 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 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 应当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 , 定期组织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

    28、检查; 应当加强对重点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 DB14/T 22422020 11 隐患 , 应当下达整改指令书 , 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 。 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的监督检查 , 依法查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非法和违法行为及其责任者; 发现属于其他有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的 , 应该及时将有关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对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 在其被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前, 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把重大事故

    29、隐患整改纳入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中加以治理 , 落实相应责任; 对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负责现场审查, 审查合格的 , 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 , 同意恢复生产经营;审查不合格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指令; 对整改无望或者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 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 依法提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 按规定时间负责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逐级上报。7.2.3 安委会 职责负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 各级主管或监管部门 、 当地政府进行挂牌督办 , 并将登记的重大安全隐患上网公布。省级安委会负责在媒体上定期将

    30、重大安全隐患和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告。7.2.4 报告、举报的其他企业和个人 职责任何企业和个人皆有权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向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或举报。7.3 业务流程7.3.1 企业应当每周通过自查自报系统将上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情况进行填报;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 并分别于下一季度第一个 15 日前和下一年 1 月 31 日前 向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 对排查出的重大事安全隐患 , 应当立即通过自查自报信息系统进行上报。7.3.2 应急管理部门对因重大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限期达到要求、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

    31、停止使用的企业提出复查申请或者整改 、 治理限期届满的 , 应当自收到申请或者限期届满之日起 10 日内进行复查,并填写复查意见书,由被复查单位和应急管理部门复查人员签名后存档。7.3.3 对逾期未整改、治理或者整改、治理不合格的企业,应急管理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7.3.4 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每季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逐级报至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 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每半年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7.3.5 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权限,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

    32、序,履行相关行政许可职责和执法检查。7.3.6 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年度安全监管计划、现场检查方案,对企业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 。 在监督检查中 , 发现企业存在安全生 产违法行为或者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采取相应的现场处理措施。7.3.7 应急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 , 发现企业存在的安全问题涉及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的 ,应当及时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报告或其有关部门通报。 DB14/T 22422020 12 7.3.8 应急管理部门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和程序,按照各自的管辖权限,对监督

    33、检查中发现的企业及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7.3.9 应急管理部门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7.3.10 应急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受理 、 调查和处理本部门法定职责范围内的报告 、 举报事项 , 并形成书面材料。 DB14/T 22422020 13 参 考 文 献 1 GB/T 33000-2016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2 AQ/T 3013-2008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3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 号) 4 煤 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监总局令第 85号) 5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局 2012 103号) 6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一 2017 98号) 7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试行 )(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 ) 8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试行 )(安监总管三 2017121 号 ) 9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 版)(安监总管四 2017 129号) 10 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晋政发200830 号) 11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2016_


    注意事项

    本文(DB14 T 2242-2020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业务流程规范》.pdf)为本站会员(towelfact221)主动上传,麦多课文档分享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麦多课文档分享(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