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7.080.01B31 DB5306昭 通 市 地 方 标 准DB5306/T 42019代 替 DG5306/T 4 2012盐 津 县 乌 骨 鸡 养 殖 技 术 规 程 2019-11-15发 布 2019- 11-15实 施昭 通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5306/T 42019 I 前 言本 规 程 按 GB/T 1.1 2009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部 分 : 标 准 的 结 构 和 编 写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 。本 规 程 由 盐 津 县 农 业 农 村 局 提 出 。本 规 程 由 昭 通 市 农 业 农 村 局 归 口 。本
2、 规 程 由 盐 津 县 畜 牧 兽 医 站 起 草 。本 规 程 主 要 起 草 人 : 代 世 银 、 唐 仲 林 、 涂 云 凤 、 王 顺 富 、 普 春 。本 规 程 代 替 了 DG5306/T 4 2012。 DB5306/T 42019 1 盐 津 县 乌 骨 鸡 养 殖 技 术 规 程1 范 围本 规 程 规 定 了 盐 津 乌 骨 鸡 的 养 殖 环 境 、 鸡 场 的 选 址 与 建 设 , 引 种 与 雏 鸡 选 择 , 雏 鸡 和 育 成 鸡 的 饲 养管 理 技 术 及 所 需 禽 舍 环 境 、 饲 料 、 兽 药 、 免 疫 、 消 毒 、 废 弃 物 处 理
3、、 检 疫 、 运 输 、 生 产 记 录 等 。本 规 程 适 用 于 盐 津 县 乌 骨 鸡 养 殖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GB 7959 1987 粪 便 无 害 化 卫 生 标 准GB 8978-2002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GB 13078 饲 料 卫 生
4、 标 准GB 14554-93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GB 16548 病 害 动 物 和 病 害 动 物 产 品 生 物 安 全 处 理 规 程GB 16549 畜 禽 产 地 检 疫 规 范GB/T 18407.3-2001 农 产 品 安 全 质 量 无 公 害 畜 禽 肉 产 地 环 境 要 求NY 5027 无 公 害 食 品 畜 禽 饮 用 水 水 质NY 5027 2001 无 公 害 食 品 畜 禽 饮 水 水 质NY 5032 无 公 害 食 品 畜 禽 饲 料 和 饲 料 添 加 剂 使 用 准 则NY/T 388-1999 畜 禽 场 环 境 质 量 标 准N
5、Y/T 5295-2004 无 公 害 食 品 产 地 环 境 评 价 准 则 饲 料 和 饲 料 添 加 剂 管 理 条 例 饲 料 药 物 添 加 剂 使 用 规 范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动 物 防 疫 法 3 术 语 和 定 义3.1 盐 津 乌 骨 鸡盐 津 乌 骨 鸡 , 因 主 产 于 昭 通 市 盐 津 县 而 得 名 , 属 肉 蛋 兼 用 型 地 方 品 种 。 以 皮 肤 、 眼 、 冠 、 髥 、 耳 、脸 、 喙 、 跖 、 趾 、 骨 、 肉 和 内 脏 均 为 乌 ( 黑 ) 色 为 特 征 。 成 年 鸡 ( 300日 龄 ) 平 均 体 重 : 公 鸡
6、2.5-3.5kg;母 鸡 2.2-2.6kg。 年 产 蛋 120 160枚 , 蛋 重 平 均 51.03克 。 肉 质 嫩 美 , 营 养 丰 富 , 食 药 兼 用 。 1988年 以来 , 先 后 育 成 黑 、 白 、 黄 、 红 羽 四 个 品 系 。3.2 雏 鸡 指 0 60日 龄 的 鸡 。 DB5306/T 420193.3 育 成 鸡从 61日 龄 开 始 到 150日 龄 的 鸡 叫 育 成 鸡 。3.4 规 模 养 鸡 场指 年 出 栏 3000只 以 上 的 养 鸡 场 。3.5 净 道供 鸡 群 周 转 、 工 作 人 员 进 出 、 运 送 饲 料 的 专 用
7、 道 路 。3.6 污 道 运 送 粪 便 、 废 弃 物 、 病 死 乌 骨 鸡 及 淘 汰 乌 骨 鸡 出 场 的 道 路 。3.7 废 弃 物主 要 包 括 饲 养 盐 津 乌 骨 鸡 产 生 的 粪 尿 、 死 鸡 和 孵 化 室 废 弃 物 ( 蛋 壳 、 死 胚 等 ) 。3.8 全 进 全 出 制同 一 鸡 舍 或 同 一 养 殖 农 户 同 一 批 次 的 鸡 , 同 时 进 场 , 同 时 出 场 的 管 理 制 度 。3.9 生 态 放 养指 白 天 将 鸡 放 于 自 然 生 态 环 境 (林 地 、 草 地 、 果 园 等 )中 , 采 食 昆 虫 及 野 生 嫩 草
8、、 草 籽 等 , 并 辅 之 以棚 (圈 )舍 给 予 鸡 休 息 过 夜 和 适 当 补 饲 , 放 养 地 用 铁 丝 网 、 尼 龙 网 等 围 栏 , 防 止 鸡 走 失 , 且 在 棚 (圈 )舍 及入 口 要 道 处 喂 养 鹅 或 栓 养 狗 防 止 野 鸟 和 野 生 动 物 侵 害 鸡 群 的 一 种 饲 养 方 式 。 3.10 带 鸡 消 毒用 高 效 、 无 毒 、 无 害 的 消 毒 剂 , 喷 洒 鸡 体 表 面 的 消 毒 。4 总 体 要 求4.1 环 境 质 量产 地 环 境 质 量 ( 饮 用 水 、 空 气 等 ) 符 合 GB/T 18407.3-20
9、01要 求 。4.2 选 址鸡 场 选 址 应 在 地 势 高 燥 、 背 风 向 阳 、 排 水 良 好 和 交 通 较 为 便 利 的 地 方 。 鸡 场 周 围 3 内 无 大 型 化 工厂 、 矿 厂 、 距 离 其 他 畜 牧 场 应 至 少 1 以 外 。 鸡 场 距 离 交 通 主 干 线 、 城 市 、 村 镇 居 民 点 至 少 1 以 上 。 鸡场 不 应 建 在 水 源 保 护 区 上 游 和 食 品 加 工 厂 上 风 方 向 。 4.3 规 模 养 鸡 场 布 局 、 工 艺 要 求 及 设 施4.3.1 严 格 执 行 生 产 区 和 生 活 区 相 隔 离 的 原
10、 则 。 场 内 人 员 、 动 物 和 物 品 运 转 应 采 取 单 一 流 向 , 净 道 和污 道 不 交 叉 , 防 止 污 染 和 疫 病 传 播 。4.3.2 鸡 场 设 置 相 应 的 消 毒 设 施 、 更 衣 室 、 兽 医 室 及 有 效 的 病 禽 、 污 水 及 废 弃 物 无 公 害 化 处 理 设 施 。鸡 舍 建 筑 应 符 合 防 疫 卫 生 要 求 , 墙 面 、 地 面 应 光 滑 平 整 , 并 耐 酸 或 耐 碱 消 毒 液 , 墙 面 不 易 脱 落 , 耐 磨 损 ,不 含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 DB5306/T 42019 3 4.3.3
11、鸡 舍 应 具 备 良 好 的 排 水 、 通 风 换 气 、 防 鼠 、 防 虫 及 防 鸟 设 施 及 相 应 的 清 洗 消 毒 设 施 和 设 备 。4.3.4 养 殖 地 应 设 置 防 止 渗 漏 、 径 流 、 飞 扬 且 具 一 定 容 量 的 专 用 储 存 设 施 和 场 所 , 设 有 粪 尿 污 水 处 理设 施 , 畜 禽 粪 便 处 理 后 应 符 合 GB7959 和 GB14554的 规 定 , 畜 禽 病 害 肉 尸 及 其 产 品 无 害 化 处 理 应 符 合GB16548的 有 关 规 定 , 排 放 出 的 生 产 废 水 应 符 合 GGB8978-
12、2002的 有 关 规 定 。4.3.5 养 鸡 设 备 如 鸡 笼 、 网 、 架 、 饮 水 器 、 料 桶 、 料 糟 等 用 具 要 经 常 清 扫 、 清 洗 、 消 毒 , 并 符 合 卫 生检 验 要 求 。4.4 饲 养 方 式根 据 实 际 情 况 , 可 采 用 地 面 平 养 、 网 上 平 养 、 笼 养 和 生 态 放 养 等 饲 养 方 式 。 生 态 放 养 可 用 铁 丝 网 、尼 龙 网 围 护 , 网 高 于 1.5m。4.5 饲 养 周 期 盐 津 乌 骨 鸡 饲 养 日 龄 建 议 为 150天 ; 用 于 食 疗 和 药 膳 时 , 建 议 采 用 3
13、00日 龄 以 上 的 成 年 鸡 。5 引 种 与 鸡 苗 选 择5.1 种 鸡 应 来 自 具 有 盐 津 乌 骨 鸡 种 畜 禽 生 产 经 营 许 可 证 和 工 商 营 业 执 照 , 而 且 无 国 家 规 定 的 一 、二 类 家 禽 传 染 病 的 种 鸡 场 , 或 由 该 类 鸡 场 提 供 种 蛋 所 生 产 的 经 过 产 地 检 疫 的 健 康 雏 鸡 。5.2 所 引 鸡 苗 应 具 有 盐 津 乌 骨 鸡 的 品 种 特 征 。 不 同 日 龄 段 的 鸡 具 有 不 同 的 体 型 外 貌 特 征 和 体 重 。 各 期体 重 见 附 录 A。6 雏 鸡 的 饲
14、 养 管 理6.1 育 雏 前 准 备 6.1.1 用 具育 雏 前 一 天 将 育 雏 舍 内 的 温 度 升 到 35 。 准 备 好 料 盘 、 料 桶 、 饮 水 器 、 保 温 设 备 、 清 扫 用 具 、 消 毒用 具 、 兽 医 器 械 、 干 湿 球 温 度 计 等 工 具 , 工 具 使 用 前 应 消 毒 , 数 量 应 满 足 饲 养 需 要 , 设 备 卫 生 条 件 按 照NY/T 473-2001 绿 色 食 品 动 物 卫 生 准 则 执 行 。6.1.2 垫 料采 用 地 面 平 养 育 雏 的 , 应 在 地 面 上 铺 设 锯 末 、 砻 糠 等 垫 料
15、。 要 求 干 燥 、 无 霉 变 、 无 异 味 。 首 次 用 量以 育 雏 舍 地 面 铺 厚 度 7cm 10cm。 饲 养 过 程 中 及 时 加 以 更 换 和 添 加 , 保 持 垫 料 干 燥 。6.1.3 消 毒进 雏 前 , 应 对 育 雏 舍 地 面 、 墙 体 、 天 花 板 、 用 具 等 进 行 清 扫 、 清 洗 和 消 毒 。 鸡 舍 内 先 用 2%烧 碱 溶 液进 行 墙 面 、 地 面 喷 洒 消 毒 , 晾 干 后 , 密 闭 房 舍 , 在 较 大 的 搪 瓷 、 陶 瓷 或 砂 罐 内 用 高 锰 酸 钾 与 福 尔 马 林 ( 40% 甲 醛 )
16、按 1:2混 合 熏 蒸 消 毒 ( 每 立 方 米 的 空 间 用 量 : 高 锰 酸 钾 21 g、 福 尔 马 林 42 ml; 注 意 : 应 先 把 装 好高 锰 酸 钾 的 器 皿 放 在 需 烟 熏 消 毒 的 鸡 舍 内 , 然 后 加 入 福 尔 马 林 。 两 种 药 品 混 合 时 会 产 生 大 量 的 热 和 迅 速产 生 甲 醛 气 体 , 要 注 意 保 护 眼 睛 等 。 ) , 密 封 熏 蒸 24小 时 后 再 开 门 窗 通 风 换 气 。 鸡 舍 入 口 的 消 毒 池 中 撒 DB5306/T 42019生 石 灰 或 2%的 烧 碱 或 3%的 来
17、苏 尔 水 。 料 桶 、 饮 水 器 等 用 具 用 3%的 来 苏 尔 水 消 毒 , 然 后 用 干 净 水 冲 洗 , 晒干 备 用 。6.1.4 其 他 准 备备 足 一 周 用 小 鸡 料 ; 常 规 疫 苗 ( 马 立 克 、 新 支 H120、 法 氏 囊 、 新 支 H52、 鸡 痘 ) ; 药 品 ( 葡 萄 糖 、电 解 多 维 、 多 西 环 素 、 高 锰 酸 钾 、 氟 笨 尼 考 、 地 克 珠 利 ) 及 育 雏 记 录 表 格 等 。6.2 饲 养 密 度地 面 平 养 1 2周 龄 为 35只 /平 方 米 , 3 4周 龄 为 30只 /平 方 米 , 5
18、 6周 龄 为 25只 /平 方 米 , 7 8周 龄为 20只 /平 方 米 , 9 13周 龄 15只 /平 方 米 。 6.3 开 饮雏 鸡 出 壳 后 12-24小 时 内 先 饮 水 , 第 1 2天 每 公 斤 水 中 加 入 葡 萄 糖 50克 , 维 生 素 C 1克 , 饮 水 温 度 为15 , 第 3-5天 每 公 斤 饮 水 中 加 入 电 解 多 维 和 多 西 环 素 原 粉 各 1克 , 饮 水 符 合 NY5027 2001 无 公 害 食 品畜 禽 饮 水 水 质 。6.4 开 食雏 鸡 出 壳 后 24 36小 时 , 饮 水 3小 时 后 , 将 准 备
19、好 的 饲 料 如 碎 玉 米 撒 在 料 盘 里 或 反 差 大 的 硬 纸 上 连喂 两 天 , 2天 后 改 为 全 价 配 合 饲 料 。 饲 料 符 合 NY 5032 无 公 害 食 品 畜 禽 饲 料 和 饲 料 添 加 剂 使 用 准 则 。6.5 温 度在 育 雏 的 第 一 周 , 温 度 为 35 , 随 着 日 龄 的 增 大 , 每 周 降 低 2 , 直 至 室 温 21-22 。 温 度 计 应 距 离热 源 50厘 米 和 地 上 5厘 米 。 6.6 湿 度育 雏 期 内 雏 鸡 适 宜 的 湿 度 是 : 1-14日 龄 的 为 70%-65%, 14日 龄
20、 以 后 为 65%-60%。6.7 通 风 换 气通 风 换 气 的 时 间 最 好 选 择 睛 天 中 午 前 后 , 缓 慢 进 行 , 门 窗 升 起 度 从 小 到 大 , 最 后 呈 半 开 状 , 不 可 突然 将 门 窗 大 开 , 让 冷 风 直 吹 , 使 室 温 突 然 下 降 , 切 忌 穿 堂 风 、 间 隙 风 。6.8 光 照幼 雏 , 前 2天 采 用 48小 时 连 续 光 照 。 开 放 式 鸡 舍 采 用 自 然 光 照 。 3-7日 龄 , 每 天 光 照 19 20小 时 , 以后 每 周 递 减 2小 时 , 逐 步 过 渡 到 自 然 光 照 。
21、1周 龄 的 雏 鸡 按 每 15平 方 米 的 鸡 舍 , 在 2米 高 的 位 置 挂 一 个 40瓦 的 灯 泡 。 从 第 二 周 开 始 使 用 25瓦 灯 泡 。 灯 泡 与 灯 泡 之 间 的 距 离 为 灯 泡 高 度 的 1.5倍 。6.9 料 量 1 10日 龄 为 10克 /天 /只 , 11 20日 龄 为 15克 /天 /只 , 21 30日 龄 25克 /天 /克 , 31 40日 龄 35克 /天 /只 , 41 60日 龄 45克 /天 /只 , 61 80日 龄 为 60克 /天 /只 。 每 天 加 料 3次 , 自 由 采 食 。6.10 喂 砂 粒砂 粒
22、 洗 净 后 用 0.05%的 高 锰 酸 钾 浸 泡 消 毒 晒 干 备 用 , 砂 粒 用 料 桶 盛 装 让 鸡 自 由 采 食 , 每 周 补 喂 一 次 。6.11 断 喙 DB5306/T 42019 5 雏 鸡 断 喙 在 9 12日 龄 进 行 , 断 喙 切 除 部 位 是 上 喙 从 喙 尖 至 鼻 孔 的 1/2处 , 下 喙 是 从 喙 尖 至 鼻 孔 的 1/3形 成 上 短 下 长 的 喙 。 断 喙 尽 量 在 凉 爽 天 气 进 行 , 断 喙 前 后 在 饲 料 中 加 入 维 生 素 K粉 , 免 疫 期 间 不 作 断 喙 。6.12 脱 温雏 鸡 脱 温
23、 日 龄 根 据 天 气 情 况 而 定 , 春 季 28日 龄 , 夏 季 20日 龄 , 秋 季 30日 龄 , 冬 季 35日 龄 。6.13 日 常 消 毒鸡 舍 内 外 设 施 每 周 消 毒 一 次 , 凡 进 入 育 雏 室 内 人 员 需 消 毒 处 理 。7 育 成 鸡 的 饲 养 技 术 规 程7.1 密 度 每 群 以 200 300只 为 宜 。 每 平 方 米 : 8 9周 龄 18 20只 , 10 12周 龄 16 18只 , 13 16周 龄 14 12只 , 17 20周 龄 10 8只 。7.2 饲 料育 成 鸡 每 只 每 天 采 食 80 120克 饲
24、料 , 饲 料 应 符 合 NY 5032 无 公 害 食 品 畜 禽 饲 料 和 饲 料 添 加 剂 使 用准 则7.3 饲 养 方 式盐 津 乌 骨 鸡 厩 养 到 13周 龄 , 进 行 公 、 母 分 群 , 种 鸡 按 1: 8-10, 在 果 园 、 山 地 、 荒 山 中 进 行 生 态 放养 。7.4 喂 砂 粒厩 养 鸡 , 10周 龄 开 始 用 料 桶 盛 装 让 鸡 自 由 采 食 , 生 态 放 养 不 加 喂 砂 粒 。 8 疫 病 防 治8.1 防 疫坚 持 全 进 全 出 的 饲 养 管 理 制 度 。8.2 免 疫 接 种盐 津 乌 骨 鸡 结 合 当 地 实
25、 际 , 对 危 害 性 大 , 感 染 率 高 的 鸡 传 染 病 如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 鸡 新 城 疫 、 鸡 霍乱 、 鸡 支 气 管 炎 、 鸡 痘 等 , 有 选 择 地 进 行 了 疫 病 的 预 防 接 种 工 作 , 采 用 的 免 疫 程 序 见 附 录 B。8.3 鸡 群 发 生 传 染 病 的 紧 急 防 疫 措 施 。8.3.1 查 明 原 因立 即 隔 离 病 鸡 , 指 定 专 人 处 理 , 养 鸡 场 地 严 格 封 锁 。 在 不 能 确 诊 时 , 应 将 病 鸡 或 刚 死 的 鸡 装 在 密 封 的 容 器 内 , 立 即 送 上 级 兽
26、医 部 门 检 验 , 同 时 通 知 邻 近 的 养 鸡 农 户 做 好 预 防 工 作 。8.3.2 封 锁 病 鸡 场 地 DB5306/T 42019对 鸡 舍 、 用 具 彻 底 消 毒 , 鸡 苗 、 种 蛋 、 鸡 肉 等 禁 止 上 市 , 两 周 后 无 鸡 病 蔓 延 彻 底 消 毒 后 解 除 封 锁 。8.3.3 紧 急 预 防 接 种当 确 珍 为 鸡 新 城 疫 、 禽 霍 乱 或 鸡 痘 等 疫 病 时 , 对 体 温 正 常 且 无 症 状 的 健 康 鸡 群 , 进 行 紧 急 预 防 接 种 。当 确 诊 发 生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时 , 鸡 场
27、应 配 合 当 地 畜 牧 兽 医 管 理 部 门 , 对 鸡 群 实 施 严 格 隔 离 、 扑 杀 措 施 ,彻 底 清 洗 消 毒 , 病 死 或 淘 汰 乌 骨 鸡 的 尸 体 按 GB l6548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理 。8.4 兽 药饮 水 或 拌 料 方 式 添 加 兽 药 , 应 符 合 NY 5032的 要 求 。9 产 品 检 疫 9.1 雏 鸡 或 育 成 鸡 出 售 前 4h 8h应 停 喂 饲 料 , 自 由 饮 水 。9.2 雏 鸡 或 育 成 鸡 出 售 前 按 GB l6549 的 规 定 进 行 产 地 检 疫 。10 运 输运 输 工 具 应 利 于
28、家 禽 产 品 防 护 、 消 毒 , 并 防 止 排 泄 物 漏 洒 。 运 输 前 需 进 行 清 洗 和 消 毒 。11 生 产 记 录建 立 生 产 记 录 档 案 , 包 括 引 种 记 录 、 培 训 记 录 、 饲 养 管 理 记 录 、 饲 料 及 饲 料 添 加 剂 采 购 和 使 用 记 录 、废 弃 物 记 录 、 消 毒 记 录 、 兽 药 使 用 记 录 、 免 疫 记 录 、 病 死 或 淘 汰 鸡 的 尸 体 处 理 记 录 、 检 疫 检 测 记 录 、 销售 记 录 等 。 记 录 应 在 鸡 出 售 或 清 群 后 保 存 2年 以 上 。 DB5306/T
29、 42019 7 AA附 录 A( 资 料 性 附 录 )各 周 龄 盐 津 乌 骨 鸡 雏 鸡 体 重周 龄 公 母统 计 只 数( 只 ) 平 均 体 重( g) 标 准 差 ( ) 统 计 只数( 只) 平 均 体 重( g) 标 准 差 ( )初 生 重 100 35.2 2.50 100 35 2.70 1周 100 81 9.66 100 81 6.252周 100 141 16.81 100 134 10.343周 100 189 22.54 100 179 13.814周 100 247 29.45 100 228 17.595周 100 344 41.02 100 297 2
30、2.916周 100 445 53.06 100 362 27.937周 100 558 66.54 100 521 40.198周 100 645 85.00 100 621 126.009周 100 783 93.36 100 581 69.3810周 100 1010 120.43 100 677 80.8511周 100 1053 125.56 100 753 89.9212周 100 1185 131.30 100 854 101.98 13周 100 1330.4 113.00 100 1030 123.00 DB5306/T 42019 BB附 录 B( 资 料 性 附 录 )盐
31、 津 乌 骨 鸡 免 疫 程 序日 龄 商 品 鸡 种 鸡 接 种 方 法1 马 立 克 马 立 克 颈 部 皮 下 注射5-7日 新 -支 二 联 苗 H120 新 -支 二 联 苗 H120 滴 鼻 点 眼11-14日 法 氏 囊 法 氏 囊 饮 水 19-21 新 -支 二 联 苗 H52 新 -支 二 联 苗 H52 饮 水26-28 法 氏 囊 中 毒 苗 法 氏 囊 中 毒 苗 饮 水28-31 鸡 痘 鸡 痘 刺 种40-45 禽 流 感 禽 流 感 颈 部 皮下 注 射60-80 鸡 I系 鸡 I系 肌 注立 秋 前 加 防 一 次 鸡 痘 鸡 痘 刺 种90 禽 霍 乱 禽 霍 乱 肌 注95 多 价 大 肠 杆 菌 多 价 大 肠 杆 菌 皮 下 注 射( 疫 区 ) ( 疫 区 )120 鸡 I系 新 -支 -减 三 联 苗 肌 注注 : 具 体 使 用 量 按 疫 苗 使 用 说 明 执 行 , 以 后 每 2月 进 行 一 次 新 城 疫 的 防 疫 , 鸡 上 市 前 一 个 月 内 不 得 进 行 疫 苗 注 射 。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