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1.040A00 DB5 3 0 5保 山 市 地 方 标 准DB 5305/ T33 2019保 山 市 村 ( 社 区 ) 综 合 文 化 服 务 中 心建 设 规 范 2019-05-31发 布 2019-06- 0 1 实 施保 山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5 3 0 5 / T3 3 2 0 1 9 DB5 3 0 5 / T3 3 2 0 1 9 I 前 言本 标 准 按 GB/T1.1给 出 的 规 则 编 写 。本 标 准 由 保 山 市 文 化 和 旅 游 局 提 出 并 归 口 。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 : 保 山 市 文 化 和 旅 游
2、局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艾 怀 森 、 穆 梓 旺 、 张 华 、 兰 军 赢 。本 标 准 附 录 A为 规 范 性 附 录 。 DB5 3 0 5 / T3 3 2 0 1 9 II 引 言习 近 平 总 书 记 在 十 九 大 报 告 中 指 出 “ 增 进 民 生 福 祉 是 发 展 的 根 本 目 的 。 ” 保 山 市 作 为 全 国 首 批 国 家公 共 文 化 服 务 体 系 示 范 区 , 在 2011年 至 2013年 创 建 示 范 区 过 程 中 , 使 保 山 公 共 文 化 服 务 设 施 建 设 迈 出了 一 大 步 , 基 本 建 成 了 市
3、、 县 、 乡 、 村 四 级 设 施 网 络 ; 同 时 , 加 大 服 务 力 度 、 提 高 服 务 水 平 , 彰 显 保 山特 色 , 打 造 了 保 山 典 型 经 验 , 在 西 部 地 区 验 收 中 名 列 前 茅 , 为 全 国 同 类 地 区 提 供 了 典 型 示 范 。 村 ( 社 区 )公 共 文 化 设 施 建 设 得 到 了 快 速 发 展 , 综 合 服 务 功 能 得 到 提 升 , 为 保 山 广 大 城 乡 群 众 享 受 基 本 公 共 文 化 服务 提 供 了 保 障 , 成 为 公 共 文 化 服 务 体 系 网 络 化 建 设 的 重 要 组 成
4、 部 分 , 走 在 了 全 国 前 列 。随 着 基 层 群 众 对 文 化 需 求 的 日 益 增 长 和 新 形 势 下 公 共 文 化 服 务 供 给 侧 改 革 , 公 共 文 化 服 务 职 能 逐 渐拓 展 , 服 务 内 容 不 断 丰 富 、 延 伸 , 因 此 , 对 当 前 村 ( 社 区 ) 文 化 建 设 发 展 的 整 体 状 况 、 需 求 和 问 题 , 必须 要 有 相 应 统 一 的 要 求 予 以 规 范 。 根 据 保 山 市 加 快 构 建 现 代 公 共 文 化 服 务 体 系 的 实 施 意 见 ( 保 办 发 2017 53号 ) 保 山 市 人
5、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推 进 基 层 综 合 性 文 化 服 务 中 心 建 设 的 实 施 意 见 ( 保 政办 发 2017 109号 ) 及 “ 十 三 五 ” 时 期 保 山 贫 困 地 区 公 共 文 化 服 务 体 系 建 设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保文 广 联 2017 5号 ) 等 相 关 文 件 的 指 导 和 要 求 , 进 一 步 完 善 示 范 区 后 续 建 设 中 的 基 层 公 共 文 化 设 施 网络 , 补 齐 短 板 , 打 通 公 共 文 化 服 务 的 “ 最 后 一 公 里 ” , 规 范 村 ( 社 区 ) 综 合 文 化 服
6、务 中 心 建 设 工 作 。 从硬 件 建 设 、 组 织 构 建 、 服 务 内 容 、 科 学 管 理 等 方 面 对 村 ( 社 区 ) 综 合 文 化 服 务 中 心 进 行 规 范 指 导 , 解 决多 头 指 挥 、 资 源 分 散 、 职 能 缺 位 、 效 能 不 高 等 问 题 , 增 加 基 层 公 共 文 化 产 品 和 服 务 供 给 , 丰 富 群 众 精 神文 化 生 活 , 充 分 发 挥 文 化 凝 聚 人 心 、 增 进 认 同 、 化 解 矛 盾 、 促 进 和 谐 的 积 极 作 用 , 有 利 于 统 筹 利 用 资 源 ,促 进 共 建 共 享 ,
7、提 升 基 层 公 共 文 化 服 务 效 能 。 为 充 分 发 挥 村 ( 社 区 ) 综 合 文 化 服 务 中 心 在 社 会 主 义 先 进文 化 建 设 中 的 积 极 作 用 , 在 今 后 一 段 时 期 为 我 市 村 ( 社 区 ) 文 化 事 业 发 展 提 供 依 据 , 特 制 定 本 规 范 。 DB5 3 0 5 / T3 3 2 0 1 9 III 保 山 市 村 ( 社 区 ) 综 合 文 化 服 务 中 心 建 设 规 范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村 ( 社 区 ) 综 合 文 化 服 务 中 心 建 设 的 术 语 和 定 义 、 总 体 要 求
8、、 服 务 中 心 站 舍 建 设 、 文化 阵 地 服 务 、 宣 传 教 育 、 群 众 文 化 活 动 开 展 、 辅 导 和 培 训 、 文 化 遗 产 保 护 、 文 化 市 场 管 理 及 监 督 、 群 众业 余 文 化 体 育 团 队 建 设 、 服 务 中 心 管 理 等 内 容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保 山 市 村 ( 社 区 ) 综 合 文 化 服 务 中 心 ( 以 下 简 称 服 务 中 心 ) 建 设 工 作 。2 术 语 和 定 义2.1 村 ( 社 区 ) 综 合 文 化 服 务 中 心 是 指 以 村 ( 社 区 ) 文 化 活 动 室 为 主 体 , 整
9、 合 党 建 、 宣 传 、 文 化 、 体 育 、 科 技 、 国 土 、 民 政 、 民 宗 、卫 生 计 生 、 工 会 、 团 委 、 妇 联 等 系 统 资 源 , 拓 展 综 合 文 化 服 务 中 心 功 能 的 场 所 。2.2 公 共 文 化 服 务是 指 由 政 府 主 导 、 社 会 力 量 参 与 , 以 满 足 公 民 基 本 文 化 需 求 为 主 要 目 的 而 提 供 的 公 共 文 化 设 施 、 文化 产 品 、 文 化 活 动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服 务 。2.3 阵 地 综 合 服 务是 指 服 务 中 心 根 据 当 地 群 众 的 需 求 , 向
10、 群 众 开 展 与 设 施 的 功 能 、 特 点 相 适 应 的 服 务 活 动 , 如 党 建 活动 、 综 合 便 民 服 务 、 书 报 借 阅 、 阅 读 推 广 、 文 艺 培 训 、 举 办 展 览 、 文 体 活 动 、 电 影 放 映 、 广 播 电 视 技 术咨 询 与 指 导 、 体 育 健 身 等 服 务 。2.4 文 化 技 能 是 指 村 ( 社 区 ) 文 化 专 兼 职 从 业 人 员 掌 握 和 运 用 文 化 艺 术 、 广 播 电 视 设 备 技 术 支 持 的 能 力 , 包 括 音乐 、 舞 蹈 、 美 术 、 摄 影 、 书 法 等 文 艺 创 作
11、 、 表 演 和 电 脑 操 作 维 护 、 文 体 活 动 组 织 策 划 及 广 电 设 施 设 备 常见 故 障 排 除 等 技 能 。2.5 文 艺 辅 导是 指 村 ( 社 区 ) 文 化 专 兼 职 从 业 人 员 对 群 众 文 艺 骨 干 和 文 艺 团 队 所 进 行 的 文 化 艺 术 知 识 、 排 演 的 教学 和 指 导 , 提 高 其 文 化 艺 术 水 平 的 活 动 过 程 。2.6 广 播 电 视 影 视 服 务是 指 村 ( 社 区 ) 文 化 专 兼 职 从 业 人 员 对 群 众 提 供 “ 村 村 通 ” 、 “ 户 户 通 ” 技 术 咨 询 , 开
12、 展 农 村 数 字电 影 放 映 和 应 急 广 播 的 服 务 。2.7 群 众 业 余 文 化 体 育 团 队 是 指 以 自 愿 为 原 则 , 以 业 余 爱 好 为 基 础 , 以 文 化 、 体 育 活 动 为 表 现 方 式 的 基 层 群 众 文 化 体 育 骨 干 组织 , 是 活 跃 基 层 文 化 体 育 工 作 的 社 会 力 量 。 DB5 3 0 5 / T3 3 2 0 1 9 IV 2.8 文 物是 指 人 类 在 历 史 发 展 过 程 中 遗 留 下 来 的 、 具 有 历 史 、 艺 术 、 科 学 价 值 的 遗 物 、 遗 迹 。2.9 非 物 质
13、文 化 遗 产是 指 各 民 族 人 民 世 代 相 传 并 视 为 其 文 化 遗 产 组 成 部 分 的 各 种 传 统 文 化 表 现 形 式 , 以 及 与 传 统 文 化 表现 形 式 相 关 的 实 物 和 场 所 。2.10 数 字 文 化 信 息 服 务是 指 依 托 全 国 文 化 信 息 资 源 共 享 工 程 , 进 行 文 化 信 息 的 数 字 化 采 集 、 存 储 、 处 理 和 传 输 , 实 现 网 上图 书 馆 、 网 上 文 化 馆 、 网 上 博 物 馆 等 数 字 文 化 服 务 , 推 进 公 共 文 化 发 展 、 文 化 惠 民 的 文 化 服
14、务 。2.11 服 务 绩 效 是 指 服 务 中 心 在 开 展 公 共 文 化 服 务 过 程 中 所 产 生 的 成 效 , 包 括 公 共 文 化 资 源 供 给 、 群 众 文 化 生 活 质量 、 便 民 综 合 服 务 水 平 和 社 会 影 响 等 指 标 的 评 估 结 果 。2.12 健 身 路 径健 身 路 径 是 指 在 社 区 、 公 园 等 公 共 场 合 设 置 的 , 供 民 众 健 身 、 娱 乐 使 用 的 一 系 列 体 育 器 械 。3 总 体 要 求以 习 近 平 新 时 代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思 想 为 指 引 , 全 面 贯 彻 党
15、的 十 九 大 和 和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考 察 云 南 重要 讲 话 精 神 ,按 照 党 中 央 、 国 务 院 和 省 委 、 省 政 府 的 决 策 部 署 , 以 保 障 群 众 基 本 文 化 权 益 为 根 本 , 以 市 、县 、 乡 级 人 民 政 府 为 主 导 , 以 强 化 资 源 整 合 、 创 新 管 理 机 制 、 提 升 服 务 效 能 为 重 点 , 主 要 依 托 村 党 组 织活 动 场 所 、 城 乡 社 区 综 合 服 务 设 施 、 文 化 活 动 室 、 闲 置 中 小 学 校 、 新 建 住 宅 小 区 公 共 服 务 配 套 设 施 以
16、及其 他 城 乡 综 合 公 共 服 务 设 施 , 在 明 确 产 权 归 属 、 保 证 服 务 连 续 的 基 础 上 , 加 强 服 务 中 心 硬 件 建 设 , 明 确 基 本 功 能 设 置 ; 开 展 文 化 阵 地 服 务 、 宣 传 教 育 、 群 众 文 化 活 动 、 辅 导 和 培 训 、 文 化 遗 产 保 护 、 文 化 市 场管 理 及 监 督 、 群 众 业 余 文 化 体 育 团 队 建 设 等 服 务 ; 规 范 服 务 中 心 人 员 管 理 , 明 确 经 费 保 障 , 开 展 检 查 、监 督 和 评 估 , 建 设 满 足 群 众 文 化 需 求
17、 的 综 合 文 化 服 务 中 心 。4 组 织 机 构 与 人 员 要 求4.1 组 织 机 构4.1.1 原 则 上 1 个 村 ( 社 区 ) 设 立 1 个 服 务 中 心 , 为 村 ( 居 ) 民 委 员 会 设 立 的 群 众 性 自 治 综 合 文 化 服务 机 构 。4.1.2 服 务 中 心 由 村 ( 居 ) 委 员 会 管 理 , 县 ( 市 、 区 ) 文 化 行 政 部 门 、 乡 镇 ( 街 道 ) 人 民 政 府 进 行 工作 指 导 并 进 行 监 督 和 检 查 。 县 ( 市 、 区 ) 文 化 馆 、 图 书 馆 、 乡 镇 ( 街 道 ) 综 合 文
18、 化 站 等 相 关 文 化 单 位 负责 对 服 务 中 心 开 展 对 口 业 务 指 导 和 辅 导 。 4.2 人 员 配 备4.2.1 服 务 中 心 由 村 ( 居 ) 委 会 确 定 1 名 专 兼 职 工 作 人 员 , 工 作 人 员 通 过 县 、 乡 两 级 统 筹 和 购 买 服 务等 方 式 解 决 。 推 广 部 分 地 区 基 层 文 化 体 育 设 施 设 立 文 化 管 理 员 、 社 会 体 育 指 导 员 等 经 验 。 鼓 励 大 学 毕 业生 、 大 学 生 村 官 、 志 愿 者 等 人 员 从 事 服 务 中 心 管 理 服 务 专 兼 职 工 作
19、 。 统 筹 建 设 一 支 由 党 组 织 、 村 ( 居 ) DB5 3 0 5 / T3 3 2 0 1 9 V 委 会 、 学 校 、 科 技 、 工 、 青 、 妇 、 老 、 合 作 社 、 企 业 、 专 业 户 、 文 艺 骨 干 、 民 族 民 间 艺 人 、 文 化 志 愿 者等 相 关 人 才 力 量 构 成 的 服 务 中 心 队 伍 。4.2.2 服 务 中 心 专 兼 职 从 业 人 员 应 热 爱 文 化 事 业 , 善 于 组 织 群 众 开 展 文 化 活 动 ; 能 熟 练 掌 握 基 层 文 化体 育 业 务 知 识 , 具 有 一 定 的 文 艺 特 长
20、 , 热 情 主 动 、 文 明 礼 貌 、 勤 奋 刻 苦 、 善 于 创 新 。5 服 务 中 心 硬 件 建 设5.1 选 址服 务 中 心 应 选 在 人 口 集 中 、 交 通 便 利 、 方 便 群 众 参 与 、 易 于 疏 散 、 无 安 全 隐 患 的 地 点 或 与 便 民 服 务设 施 等 有 关 的 公 共 设 施 合 并 建 设 。5.1.1 已 建 成 投 入 使 用 的 文 化 服 务 中 心 , 在 保 障 便 利 性 和 规 模 、 功 能 不 减 的 情 况 下 , 通 过 整 合 各 类 资源 或 改 扩 建 的 方 式 , 共 建 共 享 , 提 高 资
21、 源 使 用 效 率 。 5.1.2 新 建 服 务 中 心 , 应 按 照 本 标 准 建 设 。5.1.3 受 条 件 限 制 暂 时 不 能 同 步 建 设 服 务 中 心 的 应 留 足 建 设 用 地 。5.2 建 筑 面 积服 务 中 心 房 屋 建 筑 面 积 : 村 ( 社 区 ) 常 住 人 口 2000人 , 房 屋 建 筑 面 积 300 ; 1000人 常 住人 口 2000人 , 建 筑 面 积 200 ; 常 住 人 口 1000人 , 房 屋 建 筑 面 积 100 。5.3 服 务 中 心 室 内 基 本 功 能 设 置5.3.1 服 务 中 心 室 内 基 本
22、 功 能 设 置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功 能 : 1个 文 化 活 动 室 、 1 个 电 子 阅 览 室 (农 民素 质 网 络 培 训 学 校 )、 1 个 图 书 阅 览 室 (农 家 书 屋 )、 1个 棋 牌 室 、 1个 多 功 能 厅 ( 党 员 教 育 、 科 普 、 普 法教 育 、 广 电 技 术 服 务 、 道 德 讲 堂 、 村 民 议 事 等 ) 、 1个 文 化 体 育 广 场 。5.3.2 根 据 建 筑 规 模 和 群 众 需 求 选 择 增 加 相 关 功 能 设 置 , 例 如 : 非 物 质 文 化 遗 产 展 览 展 示 室 、 村 史 室
23、、妇 女 之 家 、 便 民 厅 、 健 身 房 等 。 5.3.3 在 保 证 基 本 功 能 的 前 提 下 , 可 根 据 实 际 灵 活 整 合 各 功 能 室 。 如 : 电 子 阅 览 室 ( 农 民 素 质 网 络 培训 学 校 ) 和 图 书 阅 览 室 ( 农 家 书 屋 ) 整 合 ; 文 化 活 动 室 与 多 功 能 厅 整 合 等 。5.3.4 各 功 能 室5.3.4.1文 化 活 动 室文 化 活 动 室 是 开 展 各 类 文 艺 活 动 的 主 要 场 所 , 主 要 用 于 文 艺 创 作 、 演 出 排 练 、 文 艺 辅 导 培 训 等 服 务 ,配 备
24、 基 本 的 演 奏 乐 器 、 演 出 服 装 、 道 具 、 灯 光 音 响 等 , 建 筑 面 积 50 。5.3.4.2电 子 阅 览 室电 子 阅 览 室 是 依 靠 全 国 文 化 信 息 资 源 共 享 工 程 技 术 平 台 , 利 用 现 代 网 络 技 术 和 计 算 机 多 媒 体 手 段 为当 地 群 众 提 供 文 化 信 息 资 源 共 享 、 电 子 阅 读 服 务 , 开 展 农 民 素 质 网 络 培 训 的 场 所 , 开 通 网 络 , 配 备 电 脑2台 以 上 , 建 筑 面 积 30 。 5.3.4.3 图 书 阅 览 室 DB5 3 0 5 / T
25、3 3 2 0 1 9 VI 图 书 阅 览 室 ( 农 家 书 屋 ) 是 培 养 群 众 读 书 兴 趣 和 阅 读 能 力 , 提 供 阅 读 、 学 习 、 资 料 查 阅 等 服 务 的 场所 , 配 备 图 书 、 书 架 、 桌 椅 、 照 明 设 备 等 , 图 书 、 期 刊 不 少 于 2000册 , 每 年 进 行 更 新 、 补 充 。 建 筑 面 积 30 。5.3.4.4棋 牌 室棋 牌 室 主 要 用 于 群 众 开 展 棋 牌 游 戏 的 娱 乐 、 竞 赛 活 动 , 配 备 各 类 棋 牌 、 桌 椅 等 。 建 筑 面 积 30 。5.3.4.5多 功 能
26、 厅多 功 能 厅 主 要 用 于 开 展 党 员 活 动 、 宣 传 教 育 、 培 训 讲 座 、 科 普 、 普 法 、 道 德 讲 堂 、 村 民 议 事 、 文 艺演 出 、 游 艺 活 动 、 展 览 展 示 等 服 务 , 配 备 桌 椅 、 投 影 、 电 子 大 屏 、 灯 光 、 音 响 、 话 筒 等 设 备 。 建 筑 面 积 80 。5.3.4.6非 物 质 文 化 遗 产 展 览 展 示 室 、 村 史 室 、 妇 女 之 家 等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进 行 设 置 。 服 务 中 心 可 设 立 30 的 综 合 展 室 , 收 集 丰 富 实 物 。 配 置
27、 举 办 展 览 展 示 所必 需 的 灯 光 及 活 动 展 板 、 展 架 、 展 台 等 设 备 。5.3.4.7 广 播 电 视 电 影 服 务 点 , 配 有 应 急 广 播 等 设 备 。5.3.4.8管 理 设 施服 务 中 心 管 理 用 房 可 与 村 (居 )民 委 员 会 办 公 用 房 整 合 使 用 , 也 可 单 独 设 置 , 并 配 有 电 话 、 电 脑 、 打印 机 、 传 真 机 、 扫 描 仪 、 数 码 相 机 ( 摄 像 机 ) 等 基 本 业 务 装 备 , 以 及 桌 椅 、 文 件 档 案 橱 柜 等 基 本 设 备 。提 供 互 联 网 上
28、网 条 件 , 满 足 信 息 化 管 理 。5.4 服 务 中 心 室 外 设 施5.4.1 室 外 文 体 广 场 : 面 积 600 , 并 配 建 有 文 化 墙 , 设 置 有 阅 报 栏 等 , 配 备 1套 体 育 健 身 路 径 、建 设 1 个 篮 球 场 , 配 备 1 副 篮 球 架 、 2张 乒 乓 球 台 。5.4.2 舞 、 台 (戏 台 ): 面 积 80 120 , 配 备 灯 光 音 响 等 演 出 设 备 。5.4.3 宣 传 栏 : 服 务 中 心 应 在 方 便 群 众 阅 览 的 地 方 设 立 不 少 于 15 面 积 的 宣 传 橱 窗 、 板 报
29、 栏 。 5.4.4 服 务 中 心 应 设 置 卫 生 厕 所 , 有 条 件 的 应 提 供 机 动 车 车 位 。5.4.5 服 务 中 心 应 在 醒 目 位 置 设 置 统 一 标 识 :“ 村 ( 社 区 ) 综 合 文 化 服 务 中 心 ” , 样 式 见 附 录 A;设 置 服 务 目 录 和 内 容 、 管 理 人 员 、 文 化 志 愿 者 等 公 示 牌 。6 文 化 阵 地 服 务6.1 文 化 阵 地 服 务 要 求服 务 中 心 应 做 好 公 共 文 化 阵 地 管 理 和 服 务 工 作 , 并 做 到 以 下 几 点 : 按 照 国 务 院 令 第 382号
30、 公 共 文 化 体 育 设 施 条 例 要 求 , 充 分 利 用 公 共 文 化 体 育 设 施 , 传 播 有益 于 提 高 民 族 素 质 、 有 益 于 经 济 发 展 和 社 会 进 步 的 科 学 技 术 和 文 化 知 识 , 开 展 文 明 、 健 康 的 文化 体 育 活 动 ; 坚 持 公 益 性 , 实 行 免 费 开 放 ; 建 立 、 健 全 公 共 文 化 阵 地 管 理 制 度 , 完 善 服 务 条 件 , 积 极 开 展 丰 富 多 彩 、 群 众 喜 闻 乐 见 的 文 化体 育 活 动 ; 每 周 开 放 时 间 应 在 30 小 时 以 上 , 节 假
31、 日 开 放 时 间 适 当 延 长 , 开 放 时 间 应 与 当 地 群 众 的 工 作 时间 、 学 习 时 间 适 当 错 开 ; 学 校 寒 暑 假 期 间 , 应 增 设 适 合 学 生 特 点 的 文 化 体 育 活 动 内 容 ; DB5 3 0 5 / T3 3 2 0 1 9 VII 在 醒 目 位 置 标 明 公 共 文 化 体 育 阵 地 开 放 时 间 、 服 务 内 容 、 使 用 方 法 、 注 意 事 项 等 ; 加 强 公 共 文 化 体 育 阵 地 活 动 的 安 全 管 理 , 保 证 公 共 文 化 体 育 设 施 完 好 , 确 保 参 与 活 动 群
32、 众 的 安全 。6.2 文 化 阵 地 服 务 内 容6.2.1 图 书 报 刊 借 阅图 书 阅 览 室 为 当 地 群 众 提 供 图 书 报 刊 阅 读 服 务 , 图 书 借 阅 实 行 流 动 机 制 ; 定 期 推 荐 优 秀 读 物 , 每 年应 至 少 开 展 2次 阅 读 推 广 活 动 。 有 条 件 的 可 以 开 展 盲 文 服 务 、 数 字 阅 览 服 务 等 。 建 立 流 通 书 库 , 月 平 均流 通 图 书 馆 资 料 应 不 少 于 50册 次 。6.2.2 文 娱 活 动利 用 文 化 活 动 室 、 多 功 能 厅 、 室 外 文 体 广 场 和
33、舞 台 为 当 地 群 众 常 态 化 提 供 文 艺 演 出 、 文 化 活 动 等 文 娱 服 务 。 充 分 调 动 业 余 文 艺 演 出 队 、 群 众 演 艺 协 会 等 组 织 丰 富 群 众 业 余 文 化 生 活 。6.2.3 文 化 展 示每 年 举 办 村 情 ( 史 ) 展 及 贴 近 群 众 的 需 求 的 美 术 、 摄 影 、 书 法 等 展 览 展 示 在 1次 以 上 。 配 合 文 化 站 、县 ( 市 、 区 ) 利 用 传 统 节 日 和 当 地 民 俗 活 动 开 展 非 物 质 文 化 遗 产 活 态 展 示 展 演 活 动 。6.2.4 体 育 健
34、 身 活 动为 当 地 群 众 常 态 化 开 展 体 育 健 身 活 动 提 供 服 务 。6.2.5 广 播 电 视 电 影 服 务为 群 众 提 供 “ 村 村 通 ” 、 “ 户 户 通 ” 广 播 电 视 技 术 咨 询 、 “ 1村 1月 1场 ” 农 村 数 字 电 影 放 映 和 应 急广 播 等 服 务 。 6.2.6 数 字 文 化 信 息 服 务依 托 公 共 电 子 阅 览 室 , 以 基 层 群 众 需 求 为 导 向 , 开 展 电 子 图 书 、 网 络 信 息 等 服 务 。7 宣 传 教 育7.1 宣 传 教 育 内 容7.1.1 普 及 科 学 文 化 知
35、识服 务 中 心 结 合 村 情 , 适 时 对 广 大 群 众 开 展 市 场 经 济 知 识 、 现 代 农 业 技 术 知 识 、 社 会 发 展 知 识 、 环 境保 护 知 识 、 健 康 卫 生 知 识 、 现 代 科 学 常 识 、 防 灾 减 灾 、 反 恐 应 急 演 练 、 反 邪 教 、 民 族 团 结 和 文 化 知 识 的宣 传 教 育 , 促 进 科 学 文 化 知 识 的 普 及 , 以 提 高 广 大 群 众 的 科 学 文 化 素 质 , 为 群 众 求 知 致 富 服 务 , 提 高 公民 人 身 安 全 意 识 , 促 进 当 地 经 济 建 设 服 务
36、。 7.1.2 时 事 政 策 宣 传服 务 中 心 应 根 据 年 度 乡 镇 、 村 ( 社 区 ) 的 宣 传 思 想 文 化 工 作 要 点 , 结 合 党 委 政 府 的 中 心 工 作 , 适 时开 展 时 事 政 策 宣 传 教 育 活 动 , 引 导 广 大 群 众 理 解 和 执 行 党 和 政 府 的 相 关 政 策 , 积 极 参 与 党 和 政 府 的 中 心工 作 。7.1.3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DB5 3 0 5 / T3 3 2 0 1 9 VIII 服 务 中 心 应 协 同 乡 镇 司 法 所 等 单 位 , 运 用 典 型 案 例 , 结 合 民 主
37、法 治 村 ( 社 区 ) 建 设 , 对 广 大 群 众 开展 法 律 常 识 的 宣 传 教 育 , 增 强 群 众 法 治 观 念 , 促 进 社 会 和 谐 。7.1.4 公 民 道 德 教 育服 务 中 心 应 运 用 多 种 形 式 开 展 以 为 人 民 服 务 为 核 心 的 社 会 主 义 核 心 价 值 观 、 社 会 公 德 、 职 业 道 德 、家 庭 美 德 和 爱 祖 国 、 爱 人 民 、 爱 劳 动 、 爱 科 学 、 爱 社 会 主 义 的 公 民 道 德 宣 传 教 育 。7.2 宣 传 教 育 方 式7.2.1 举 办 展 览服 务 中 心 应 通 过 图
38、 文 并 茂 、 生 动 形 象 的 图 片 , 或 者 运 用 相 关 实 物 , 每 年 举 办 至 少 2期 科 学 文 化 知 识 、时 事 政 策 、 法 律 知 识 等 综 合 性 或 专 题 性 展 览 , 进 行 宣 传 教 育 。7.2.2 举 办 讲 座 服 务 中 心 应 定 期 举 办 科 普 、 “ 三 农 ” 知 识 、 经 济 信 息 、 体 育 健 身 知 识 、 康 体 保 健 、 文 学 艺 术 等 讲 座 ,并 做 好 讲 座 人 员 、 听 众 的 组 织 工 作 。7.2.3 组 织 文 体 活 动服 务 中 心 应 通 过 表 演 、 比 赛 等 形
39、 式 融 入 党 的 方 针 政 策 、 社 会 主 义 核 心 价 值 观 开 展 文 体 活 动 。7.2.4 设 立 宣 传 栏服 务 中 心 应 每 月 根 据 党 委 、 政 府 的 中 心 工 作 更 新 宣 传 内 容 , 每 季 度 不 少 于 1期 。7.2.5 专 题 宣 传 教 育 活 动充 分 利 用 世 界 读 书 日 、 世 界 环 境 日 、 文 化 遗 产 日 、 博 物 馆 日 、 法 治 宣 传 日 、 安 全 教 育 月 、 交 通 安 全日 、 科 普 日 、 全 民 健 身 日 、 禁 毒 防 艾 等 主 题 活 动 日 开 展 宣 传 教 育 活 动
40、 。 8 群 众 文 化 活 动 开 展8.1 综 合 性 群 众 文 化 活 动8.1.1 综 合 性 群 众 文 化 活 动 类 型综 合 性 群 众 文 化 活 动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地 域 内 文 化 艺 术 节 ; 群 众 文 艺 汇 演 或 比 赛 ; 跨 辖 区 文 化 联 谊 活 动 ; 传 统 节 日 和 民 俗 礼 仪 活 动 。8.1.2 群 众 文 化 活 动 开 展 要 求服 务 中 心 应 根 据 当 地 传 统 节 庆 、 重 要 集 会 及 群 众 需 要 , 每 年 组 织 开 展 2次 以 上 具 有 一 定 规 模 的 综 合 性 群 众 文 化
41、 活 动 ( 民 族 聚 居 区 必 须 有 1次 地 方 民 族 传 统 节 庆 活 动 ) , 积 极 开 展 跨 辖 区 文 化 联 谊 活 动 。 开展 群 众 参 与 较 多 的 大 型 文 化 活 动 , 事 先 应 与 有 关 部 门 取 得 联 系 , 制 定 活 动 应 急 预 案 , 做 好 安 全 防 范 工 作 ,确 保 活 动 安 全 。8.2 地 方 特 色 文 化 活 动 DB5 3 0 5 / T3 3 2 0 1 9 IX 服 务 中 心 组 织 开 展 群 众 文 化 活 动 应 注 重 弘 扬 地 方 文 化 特 色 , 应 用 当 地 特 色 文 化 资
42、 源 , 积 极 开 展 “ 一村 一 品 ” 特 色 文 化 活 动 培 育 工 作 , 建 立 特 色 文 化 活 动 机 制 , 形 成 拥 有 连 续 举 办 三 届 以 上 、 群 众 广 泛 参 与的 特 色 文 化 活 动 品 牌 ; 应 积 极 编 排 反 映 当 地 风 土 人 情 的 特 色 文 艺 节 目 , 至 少 拥 有 1个 能 代 表 当 地 特 色 的文 艺 节 目 。8.3 群 众 性 体 育 活 动服 务 中 心 应 适 应 全 民 健 身 的 需 要 , 每 年 举 办 单 项 性 的 群 众 体 育 活 动 2次 以 上 , 有 条 件 的 村 ( 社
43、区 ) 、村 组 应 组 织 举 办 群 众 运 动 会 。9 辅 导 和 培 训9.1 辅 导 和 培 训 对 象 服 务 中 心 开 展 辅 导 和 培 训 的 主 要 对 象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群 众 业 余 文 艺 骨 干 ; 宣 传 文 化 员 ; 文 化 能 人 ( 非 物 质 文 化 遗 产 传 承 人 、 民 族 民 间 艺 人 等 ) ; 文 化 志 愿 者 ; 社 会 体 育 指 导 员 和 群 众 体 育 活 动 骨 干 ; 文 化 市 场 经 营 人 员 。9.2 辅 导 和 培 训 主 要 内 容9.2.1 文 化 艺 术 辅 导 培 训服 务 中 心 应
44、积 极 配 合 文 化 站 对 村 文 化 骨 干 、 宣 传 文 化 员 、 文 化 能 人 、 文 化 志 愿 者 等 开 展 综 合 性 或 单项 性 的 文 艺 辅 导 培 训 , 其 中 每 年 开 展 面 向 村 范 围 内 文 化 骨 干 的 集 中 辅 导 培 训 应 在 2 次 以 上 。 服 务 中 心 辅 导 培 训 以 讲 座 、 培 训 班 、 作 品 加 工 、 技 艺 传 承 等 方 式 完 成 , 一 般 由 文 化 站 业 务 工 作 人 员 、上 级 文 化 行 政 部 门 及 行 业 专 家 担 任 授 课 老 师 。9.2.2 群 众 体 育 知 识 辅
45、 导 培 训服 务 中 心 应 结 合 文 化 站 综 合 业 务 对 社 会 体 育 指 导 员 和 群 众 体 育 活 动 骨 干 进 行 体 育 知 识 、 群 众 体 育 活动 组 织 开 展 、 群 众 健 身 知 识 和 健 身 室 ( 点 ) 健 身 器 材 管 理 等 业 务 指 导 和 培 训 。 每 年 辅 导 培 训 应 在 1次 以上 。9.2.3 其 他 培 训服 务 中 心 应 面 向 社 会 各 基 层 群 体 开 展 培 训 工 作 , 主 动 与 共 青 团 组 织 、 妇 联 和 学 校 等 联 合 举 办 多 种 类型 的 辅 导 培 训 活 动 。 每
46、年 举 办 各 类 公 益 性 培 训 、 讲 座 应 不 少 于 2期 。9.3 村 文 化 创 建 指 导 服 务 中 心 应 做 好 辖 区 内 村 文 化 活 动 中 心 、 自 然 村 文 化 大 院 、 文 化 礼 堂 、 文 化 示 范 户 、 优 秀 业 余 文 艺演 出 队 、 群 众 体 育 先 进 村 等 创 建 工 作 的 业 务 指 导 , 并 做 好 创 建 后 的 日 常 业 务 指 导 工 作 ; 指 导 村 “ 农 家 书屋 ” 的 业 务 开 展 。10 文 化 遗 产 保 护 DB5 3 0 5 / T3 3 2 0 1 9 X 10.1 文 物 保 护1
47、0.1.1 文 物 普 查服 务 中 心 应 在 各 级 文 化 行 政 ( 文 物 ) 部 门 、 文 化 站 布 置 指 导 下 , 配 合 开 展 文 物 普 查 计 划 制 定 、 业 务培 训 、 资 料 收 集 、 建 立 档 案 等 工 作 。 发 现 珍 贵 文 物 和 出 土 文 物 应 及 时 报 告 县 ( 市 、 区 ) 文 化 ( 文 物 ) 行政 部 门 。10.1.2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 点 ) 保 护 与 管 理服 务 中 心 应 配 合 文 化 站 , 依 法 做 好 辖 区 内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 点 ) 的 保 护 与 管 理 工 作 ,
48、建 立 档 案 和 保 护标 志 , 协 助 签 订 保 护 责 任 书 。服 务 中 心 应 配 合 文 化 站 对 辖 区 内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 点 ) 每 年 进 行 不 少 于 2 次 的 文 物 安 全 检 查 , 发 现 文物 被 盗 、 被 破 坏 、 被 损 坏 等 情 况 , 应 立 即 报 告 县 ( 市 、 区 ) 公 安 部 门 和 文 化 ( 文 物 ) 行 政 部 门 。服 务 中 心 应 配 合 文 化 站 做 好 尚 未 公 布 为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 点 ) , 但 已 列 入 不 可 移 动 文 物 名 录 单 位 ( 点 ) 的 保 护
49、管 理 工 作 。10.1.3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申 报服 务 中 心 应 配 合 文 化 站 、 县 ( 市 、 区 ) 文 化 ( 文 物 ) 行 政 部 门 做 好 重 要 文 物 申 报 市 级 、 省 级 和 国 家级 文 化 保 护 单 位 ( 点 ) 工 作 。10.2 非 物 质 文 化 遗 产 保 护10.2.1 非 物 质 文 化 遗 产 调 查服 务 中 心 应 配 合 文 化 站 、 县 ( 市 、 区 ) 文 化 行 政 部 门 , 开 展 辖 区 内 非 物 质 文 化 遗 产 调 查 , 掌 握 分 布状 况 和 生 存 现 状 , 进 行 文 字 和 影 像 记 录 , 建 立 档 案 或 数 据 库 。 调 查 中 应 收 集 属 于 非 物 质 文 化 遗 产 组 成 部分 的 代 表 性 实 物 , 并 妥 善 保 存 。10.2.2 名 录 项 目 保 护 服 务 中 心 应 配 合 文 化 站 、 县 ( 市 、 区 ) 文 化 行 政 部 门 , 做 好 辖 区 内 各 级 非 物 质 文 化 遗 产 名 录 项 目 的保 护 工 作 , 落 实 责 任 单 位 、 责 任 书 签 订 、 工 作 方 案 制 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