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23.040C 78广 州 市 地 方 标 准DB4401/T 40.2 2020城 镇 燃 气 经 营 企 业 安 全 管 理 规 范第 2 部 分 : 管 道 燃 气 经 营 企 业 Code for safety management city gas conduct an enterprisePart 2 : pipeline gas conduct an enterprise2020-01-22 发 布 2020-03-01实 施 DB4401 广 州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4401/T 40.22020 I 目 次前 言 .1 范 围 .12 规 范
2、性 引 用 文 件 .13 术 语 和 定 义 .14 管 道 燃 气 经 营 企 业 安 全 管 理 .24.1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目 标 管 理 .24.2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 .24.3 人 员 配 备 要 求 .3 4.4 安 全 生 产 职 责 .44.5 安 全 生 产 投 入 .54.6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和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54.7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64.8 抢 险 与 应 急 管 理 .64.9 巡 线 管 理 .85 LNG气 化 站 安 全 管 理 .105.1 安 全 生 产 基 础 管 理 .105.2 现 场 安 全 管
3、理 .136 天 然 气 门 站 、 调 压 站 安 全 管 理 .206.1 安 全 生 产 基 础 管 理 .206.2 现 场 安 全 管 理 规 范 .23 7 液 化 天 然 气 瓶 组 用 户 安 全 管 理 .297.1 安 全 管 理 .297.2 气 瓶 组 及 气 化 装 置 .297.3 电 气 与 防 雷 设 施 .297.4 消 防 设 施 .29附 录 A 管 道 燃 气 经 营 企 业 安 全 监 督 检 查 标 准 和 要 求 .31附 录 B 政 府 燃 气 管 理 部 门 开 展 安 全 监 督 检 查 内 容 .58附 录 C 企 业 开 展 安 全 监
4、督 检 查 内 容 .65附 录 D 管 道 燃 气 场 站 开 展 安 全 自 检 内 容 . 75 DB4401/T 40.22020 III 前 言 城 镇 燃 气 经 营 企 业 安 全 管 理 规 范 由 以 下 3部 分 组 成 :第 1部 分 : 液 化 石 油 气 经 营 企 业 ;第 2部 分 : 管 道 燃 气 经 营 企 业 ;第 3部 分 : 汽 车 加 气 经 营 企 业 。本 部 分 为 城 镇 燃 气 经 营 企 业 安 全 管 理 规 范 第 2部 分 管 道 燃 气 经 营 企 业 。本 部 分 按 GB/T 1.1-2009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5、1部 分 : 标 准 的 结 构 和 编 写 的 规 定 编 制 。本 部 分 由 广 州 市 城 市 管 理 和 综 合 执 法 局 提 出 并 归 口 。本 部 分 起 草 单 位 : 广 州 市 城 市 管 理 和 综 合 执 法 局 , 广 东 铭 安 职 业 安 全 技 术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本 部 分 主 要 起 草 人 : 谢 亮 , 张 疆 , 崔 运 河 , 向 东 彪 , 彭 志 威 , 李 大 江 , 段 述 林 , 唐 明 贤 。 本 部 分 为 首 次 发 布 。 DB4401/T 40.22020 1 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第 2 部分:管道燃气经营
6、企业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广州市城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要求,适用于已正式投产运行的面向居民、商业、工业企业等领域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28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CJJ 51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
7、程3 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3.1 城镇燃气 city gas 从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中的地区性气源点,通过输配系统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公用性质的,且符合本规范燃气质量要求的可燃气体。城镇燃气一般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3.2 加臭剂 odorant一种具有强烈气味的有机化合物或混合物。3.3 调压装置 regulator device将较高燃气压力降至所需的较低压力调压单元总称。包括调压器及其附属设备。3.4 调压站 regulator station将调压装置放置于专用的调压建筑物或构筑物中,承担用气压力的调节。包括调压装置及
8、调压室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等。 3.5 调压箱(调压柜) regulator box将调压装置放置于专用箱体,设于用气建筑物附近,承担用气压力的调节。包括调压装置和箱体。悬挂式和地下式箱称为调压箱,落地式箱称为调压柜。3.6 DB 44 01 DB4401/T 40.22020 2 压 缩 天 然 气 compressed natural gas(CNG)指 压 缩 到 压 力 大 于 或 等 于 1OMPa且 不 大 于 25MPa 的 气 态 天 然 气 。3.7 压 缩 天 然 气 加 气 站 CNG fuelling station由 高 、 中 压 输 气 管 道 或 气 田 的 集 气
9、 处 理 站 等 引 入 天 然 气 , 经 净 化 、 计 量 、 压 缩 并 向 气 瓶 车 或 气 瓶组 充 装 压 缩 天 然 气 的 场 站 。3.8 压 缩 天 然 气 储 配 站 CNG stored and distributed station具 有 将 罐 车 、 槽 船 运 输 的 压 缩 天 然 气 进 行 卸 气 、 加 热 、 调 压 、 储 存 、 计 量 、 加 臭 , 并 送 入 城 镇 燃气 输 配 管 道 功 能 的 场 站 。3.9 液 化 天 然 气 liquefied natural gas(LNG)液 化 状 况 下 的 无 色 流 体 , 其 主
10、 要 组 分 为 甲 烷 。 采 用 低 温 液 体 储 罐 储 存 , 用 专 用 船 或 专 用 罐 车 运 输 。 3.10液 化 天 然 气 气 化 站 LNG vaporizing station具 有 将 罐 车 或 槽 船 运 输 的 液 化 天 然 气 进 行 卸 气 、 储 存 、 气 化 、 调 压 、 计 量 和 加 臭 , 并 送 入 城 镇 燃气 输 配 管 道 功 能 的 场 站 。3.11爆 炸 极 限 explosion limit指 可 燃 气 体 与 空 气 混 合 后 , 形 成 可 燃 性 混 合 气 , 在 混 合 气 中 可 燃 气 体 有 一 个
11、最 小 浓 度 值 , 低 于 这个 浓 度 值 对 混 合 气 进 行 点 燃 不 能 产 生 火 焰 传 播 ; 可 燃 气 在 混 合 气 中 有 一 最 大 浓 度 值 , 高 于 这 个 浓 度 值对 混 合 气 进 行 点 燃 时 也 不 能 产 生 火 焰 传 播 , 最 小 浓 度 值 称 为 爆 炸 下 限 , 最 大 浓 度 值 称 为 爆 炸 上 限 , 下限 上 限 之 间 的 浓 度 范 围 称 作 爆 炸 范 围 。 爆 炸 极 限 通 常 用 可 燃 气 体 在 混 合 气 中 的 体 积 百 分 比 ( V ) 表 示 ,粉 尘 的 爆 炸 极 限 用 g/m
12、3表 示 。4 管 道 燃 气 经 营 企 业 安 全 管 理4.1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目 标 管 理4.1.1 安 全 生 产 方 针企 业 应 坚 持 国 家 “ 安 全 第 一 , 预 防 为 主 , 综 合 治 理 ” 的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 主 要 负 责 人 应 依 据 国 家 法律 法 规 , 结 合 企 业 实 际 , 组 织 制 定 制 度 化 的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 政 策 。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政 策 应 满 足 :a) 符 合 或 严 于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b) 与 企 业 的 职 业 安 全 健 康 风 险 相
13、适 应 ;c) 形 成 文 件 , 并 得 到 本 单 位 所 有 从 业 人 员 的 贯 彻 和 实 施 ;d) 定 期 进 行 评 估 , 以 确 保 其 与 企 业 的 安 全 生 产 相 适 应 ; e) 员 工 及 公 众 易 于 获 取 。4.1.2 年 度 目 标 与 计 划4.1.2.1 企 业 应 确 定 量 化 的 年 度 安 全 工 作 目 标 , 逐 级 签 订 各 级 组 织 的 安 全 目 标 责 任 书 , 覆 盖 到 各 个 管理 层 级 和 岗 位 , 并 予 以 考 核 。4.1.2.2 企 业 应 制 定 年 度 安 全 工 作 计 划 , 以 保 证 年
14、 度 安 全 目 标 的 有 效 完 成 。4.2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 DB4401/T 40.22020 3 4.2.1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核准许可范围,无超范围或超期经营,无违规转让、出租证照等行为。4.2.2 企业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从业人员超过 100人的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应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4.2.3 企业应建立从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4.2.4 企业应层层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坚持党政同责,企业党委会应每半年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董事会应每季度研究一次。企业总经理每月召开不少于一次各
15、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企业分管负责人每周要组织分析研究、部署解决安全生产具体问题。安全生产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下发至公司各部门以及 LNG气化站、调压站、门站,各单位对相关要求进行落实。4.2.5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存档保存好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记录或纪要以及安全生产委员会决议落实情况的相关资料。4.3 人员配备要求4.3.1 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4.3.1.1 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应取得有效的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合格证书。4.3.1.2 安全管理部门应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
16、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或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合格证书。 4.3.1.3 技术部门负责人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a) 燃气、石油化工、化工机械、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b) 大专学历,从事相关行业 8 年以上工作经验,并经考核合格。c) 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行业 5 年以上工作经验,并经考核合格。4.3.1.4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宜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或持有效的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合格证书。4.3.2 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
17、员的配备应不少于表 1 要求。 表 1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配备表类别 规模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人)总数 其中: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人员(人) 30以下 1 130-100 2 1101-300 3 1301-1000 5 21001-3000 8 33000以上 11 5 门站、调压站和LNG气化站数量(个) 1-3 1 14-6 3 17-9 5 210以上 8 3DB 44 01 DB4401/T 40.22020 4 表 1 管 道 燃 气 经 营 企 业 专 职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数 量 配 备 表 ( 续 )类 别 规 模 专 职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18、 配 备 数 量 ( 人 )总 数 其 中 :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1 13 15 28 311 54.3.3 岗 位 人 员 数 量4.3.3.1 管 道 燃 气 企 业 应 配 备 2 名 以 上 电 工 。 4.3.3.2 门 站 岗 位 人 员 的 配 备 应 不 少 于 表 2 要 求 。4.3.3.3 调 压 站 岗 位 人 员 的 配 备 应 不 少 于 表 3 要 求 。4.3.3.4 LNG气 化 站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应 不 少 于 表 4 要 求 。表 2 门 站 岗 位 人 员 数 量 配 备 表人 员 数 量站 长 1安 全 员 1( 可 由 本 站 人
19、员 兼 职 )管 道 和 压 力 容 器 操 作 运 行 工 3电 工 1( 可 由 本 站 人 员 兼 职 )表 3 调 压 站 岗 位 人 员 数 量 配 备 表 人 员 数 量站 长 1安 全 员 1( 可 由 本 站 人 员 兼 职 )管 道 和 压 力 容 器 操 作 运 行 工 3电 工 1( 可 由 本 站 人 员 兼 职 )注 : 自 动 化 程 度 高 的 调 压 站 和 按 无 人 值 守 标 准 设 计 的 调 压 站 人 员 的 配 备 可 不 受 表 3 限 制表 4 LNG 气 化 站 岗 位 人 员 数 量 配 备 表人 员 数 量站 长 1 安 全 员 1( 可
20、 由 本 站 人 员 兼 职 )管 道 和 压 力 容 器 操 作 运 行 工 5电 工 1( 可 由 本 站 人 员 兼 职 )4.4 安 全 生 产 职 责4.4.1 企 业 应 建 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 制 定 安 全 生 产 委 员 会 ( 领 导 小 组 ) 和 各 部 门 的 安 全 职 责 , 制 定 各级 各 类 人 员 包 括 主 要 负 责 人 、 各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从 业 人 员 的 安 全 职 责 。 DB4401/T 40.22020 5 4.4.2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覆盖本单位所有部门和人员,做到“一职一责,一岗一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简练、实
21、用,符合岗位要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4.4.3 企业与政府燃气行政许可部门应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企业与内设安全管理等相关部门、下属分公司、子公司、站点均应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4.4.4 企业应对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每半年考核 1 次。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存档保存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定期考核记录。4.5 安全生产投入4.5.1 企业应提取符合要求的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a) 营业收入不超过 1000万的,按 4%提取;b) 营业收入超过
22、 1000 万至 1 亿元部分,按 2%提取;c) 营业收入超过 1 亿至 10 亿元部分,按 0.5%提取; d) 营业收入超过 10 亿元的部分,按 0.2%提取。企业安全费用应按照以下范围使用:a)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 库房、罐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 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b)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c)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d)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
23、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f)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g)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企业用户宣传可采用报纸、电视、进入社区、短信、海报等 形式;h) 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i)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4.5.2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科目,制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监督管理安全投入的有效使用。4.5.3 燃气供应企业应依法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4.6 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4.6.1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职责、
24、工作票制度、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动火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值班管理制度、场站安全标志设置管理办法、用户服务管理制度、消防工作管理办法、工伤事故管理办法、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办法、设备检修管理办法、高压天然气管线巡查管理规定、中压燃气管网巡检管理办法、天然气场站管理办法、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办法、燃气管网调压设备管理办法、 控险抢修调度管理制度等并正式发布。4.6.2 应根据燃气储存、输配和应用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的特点和危险性,编制作业操作规程。操 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
25、高压管道事故抢险规程、阴极保护系统操作规程、运行、维护和控险抢修技术规程、阴极保护系统操作规程、SCADA系统安全操作规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中控值班操作规程。4.6.3 企业应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并对员工进行宣贯培训。4.6.4 企业每季度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进行抽查考核。 DB 44 01 DB4401/T 40.22020 6 4.6.5 建 立 并 完 善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和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检 查 考 核 台 帐 , 记 录 考 核 时 间 、 考 核 部 门 、 被 考 核 人员 姓 名 、 工 作 部 门 、 考 核
26、 内 容 、 得 分 、 考 核 结 论 等 内 容 。4.6.6 企 业 应 根 据 安 全 检 查 反 馈 问 题 的 评 估 情 况 、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案 例 、 绩 效 评 定 结 果 等 , 对 安 全 生 产管 理 规 章 制 度 和 操 作 规 程 进 行 修 订 , 确 保 其 有 效 和 适 用 , 保 证 每 个 岗 位 所 使 用 的 为 有 效 版 本 。4.7 安 全 教 育 培 训4.7.1 企 业 应 严 格 执 行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制 度 , 依 据 国 家 、 地 方 及 行 业 规 定 和 岗 位 需 要 , 制 定 适 宜 的 安 全教
27、育 培 训 目 标 和 要 求 。 定 期 收 集 、 汇 总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需 求 ,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和 培 训 目 标 , 制 定 并 实 施 安全 教 育 培 训 计 划 。4.7.2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应 持 证 上 岗 , 应 具 备 与 本 单 位 所 从 事 的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相 适应 的 安 全 生 产 知 识 和 管 理 能 力 :a)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 、 安 全 生 产 第 一 责 任 人 、 安 全 生 产 直 接 责 任 人 经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考
28、核 合 格 取 得 有 效 的 燃 气 经 营 企 业 从 业 人 员 专 业 培 训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或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负 责 人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培 训 合 格 证 书 ;b) 专 职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宜 具 备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资 格 或 持 有 效 的 燃 气 经 营 企 业 从 业 人 员 专 业 培 训 考核 合 格 证 书 或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培 训 合 格 证 书 ;c) 主 要 负 责 人 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每 年 应 接 受 发 证 单 位 的 再 教 育
29、 培 训 。4.7.3 新 入 职 人 员 在 上 岗 前 应 经 过 三 级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 对 新 操 作 岗 位 人 员 进 行 公 司 级 、 部 门 或 场 站 级 、班 组 级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 经 考 核 合 格 后 , 方 可 上 岗 。 新 上 岗 的 从 业 人 员 三 级 安 全 教 育 安 全 培 训 时 间 不 得少 于 72 学 时 。4.7.4 在 岗 从 业 人 员 安 全 培 训在 岗 从 业 人 员 安 全 培 训 包 括 :a) 企 业 应 对 操 作 岗 位 人 员 进 行 安 全 教 育 和 生 产 技 能 培 训 , 使 其 熟
30、 悉 有 关 的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和安 全 操 作 规 程 , 并 确 认 其 能 力 符 合 岗 位 要 求 。 未 经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 或 培 训 考 核 不 合 格 的 从 业人 员 , 不 得 上 岗 作 业 。 b) 操 作 岗 位 人 员 每 年 应 接 受 再 培 训 , 再 培 训 时 间 不 得 少 于 20 学 时 。c) 操 作 岗 位 人 员 转 岗 或 离 岗 半 年 以 上 重 新 上 岗 者 , 应 进 行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 经 考 核 合 格 后 , 方 可上 岗 。4.7.5 在 新 工 艺 、 新 技 术 、 新 材 料
31、 、 新 设 备 设 施 投 入 使 用 前 , 应 对 有 关 操 作 岗 位 人 员 进 行 专 门 的 安 全教 育 和 培 训 , 经 考 核 合 格 后 , 方 可 上 岗 。4.7.6 企 业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应 按 有 关 规 定 参 加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 取 得 特 种 作 业 操 作 证 , 方 可 上 岗 作 业 , 并定 期 复 审 。4.7.7 企 业 应 对 相 关 方 的 作 业 人 员 进 行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 包 括 : 承 包 商 、 供 应 商 、 以 及 临 时 外 聘 人 员 。4.7.8 应 建 立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32、档 案 。 每 次 培 训 有 完 整 的 记 录 , 包 括 培 训 内 容 、 参 加 培 训 人 员 签 名 、 培 训照 片 等 。4.7.9 定 期 开 展 安 全 宣 传 : 企 业 每 半 年 至 少 组 织 开 展 1 次 安 全 宣 传 活 动 , 并 有 向 公 众 发 放 符 合 要 求 的宣 传 资 料 。 4.8 抢 险 与 应 急 管 理4.8.1 企 业 应 成 立 抢 险 队 , 抢 险 队 应 配 备 负 责 人 。 抢 险 人 员 应 经 过 专 业 技 能 培 训 并 考 核 合 格 。4.8.2 抢 险 队 伍 应 装 备 专 用 抢 险 车 , 其 核
33、 定 载 重 量 应 不 少 于 1200kg, 车 身 应 喷 涂 黄 色 并 标 注 燃 气 抢险 ( 或 工 程 救 险 ) 字 样 。 DB4401/T 40.22020 7 4.8.3 抢险队伍应配备防爆对讲机、防静电服、防冻服、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便携式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可燃气体分析仪、防爆抢险工具等。管道燃气企业抢险点、装备及人员应不少于表 5的要求。 表 5 抢险队伍配置要求项目 管线长度(km) 门站、调压站、LNG气化站数量(个)100 101-500 501-1000 1001-3000 3001-5000 5000 3 4-10 10抢险点数量 1 2 3 4
34、5 6 1 2 3 人员 6 12 18 24 30 36 6 12 18主要设备 抢险车辆(辆) 1 2 3 4 5 6 1 2 3数字式防爆对讲机(对) 2 4 6 8 10 12 2 4 6防静电服 2 4 6 8 10 12 2 4 6防冻服(负责LNG抢险)、鞋、手套(套) 2 4 6 8 10 12 2 4 6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台) 2 4 6 8 10 12 2 4 6便携式可燃气体浓度检测仪(台) 2 4 6 8 10 12 2 4 6 可燃气体分析仪 2 4 6 8 10 12 2 4 6防爆工具(套) 2 4 6 8 10 12 2 4 64.8.4 每月对抢险设施、设
35、备进行 1 次检查,保证抢险设施完好可用,并记录检查情况。4.8.5 企业应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实行分级管理。建立与安全生产规模和特点相适应的专职应急救援队伍,明确职责。企业应建立应急通讯录,相关应急单位、部门及人员的电话号码应置于明显位置,保证相关人员熟悉掌握。4.8.6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a) 依据 GB/ T 29639-2013的要求,制订完整的应急预案,包括总则、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预警机制、信息报送、应急响应、处置方案、应急程序、善后处置、应急保障等内容;b) 针对企业抢险遇到的燃气站点事故、燃气运输事故、燃气用户事故,建立完整的现场处置方 案; c) 企业应按要求向相关政府部门
36、备案;d) 企业应定期评审修订应急救援预案,至少每三年评审修订 1 次。4.8.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培训与演练:a) 企业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定期演练,评价演练效果,评估应急救援预 案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并形成记录,包括演练方案、演练总结评估、改进措施、参演人员签名、演练照片;b) 企业综合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 1 次演练,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组织 1次演练;c) 演练后及时进行演练效果评价,并对应急预案评审。 DB4 40 1 DB4401/T 40.22020 8 4.8.8 企 业 应 建 立 事 故 管 理 台 帐 , 明 确 事 故 报 告 程 序
37、 。 发 生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后 , 事 故 现 场 有 关 人 员 除 立即 采 取 应 急 措 施 外 , 应 按 规 定 和 程 序 报 告 本 单 位 负 责 人 及 有 关 部 门 。 企 业 有 关 部 门 和 负 责 人 接 到 事 故报 告 后 , 应 按 规 定 和 程 序 上 报 有 关 部 门 。 事 故 报 告 内 容 应 包 括 事 故 发 生 时 间 、 发 生 地 点 、 事 故 现 场 情况 、 事 故 的 简 要 经 过 、 事 故 造 成 的 伤 亡 人 数 与 经 济 损 失 、 已 经 采 取 的 措 施 等 。4.8.9 企 业 发 生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后 , 应 按 照 事 故 分 类 分 级 规 定 , 迅 速 启 动 相 应 的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 积 极 组织 抢 险 与 救 援 , 妥 善 处 理 , 控 制 事 态 , 减 少 人 员 伤 亡 和 财 产 损 失 。4.8.10 企 业 发 生 生 产 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