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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1410 T 105—2019 非公企业党建基本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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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1410 T 105—2019 非公企业党建基本管理规范.pdf

    1、DB1410山 西 省 临 汾 市 地 方 标 准DB1410/T 105 2019非 公 企 业 党 建 基 本 管 理 规 范 2019-12-19 发 布 2020-01-19 实 施临 汾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1410/T 105 2019 I 目 次前 言 .1 范 围 .12 基 本 要 求 .13 术 语 和 定 义 .14 基 本 组 织 .15 基 本 队 伍 .26 基 本 活 动 .37 基 本 制 度 .4 8 基 本 保 障 .59 基 本 作 用 .6 DB1410/T 1052019 II 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B/T 1.1-200

    2、9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 。本 标 准 由 中 共 临 汾 市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委 员 会 提 出 并 归 口 。本 标 准 由 中 共 临 汾 市 非 公 经 济 组 织 和 社 会 组 织 工 作 委 员 会 监 督 实 施 。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 : 中 共 洪 洞 大 槐 树 寻 根 祭 祖 园 有 限 公 司 总 支 委 员 会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范 忠 义 、 安 多 星 、 何 东 海 、 靳 玲 玲 、 李 艳 艳 、 李 强 、 郭 翔 、 陈 英 英 、 贺 华 瑞 。 DB1410/T 105 2019 1 非 公 企 业 党 建 基

    3、 本 管 理 规 范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党 组 织 的 基 本 组 织 、 基 本 队 伍 、 基 本 活 动 、 基 本 制 度 、 基 本 保 障 、 基 本作 用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党 建 工 作 管 理 。2 术 语 和 定 义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2.1 双 向 进 入 、 交 叉 任 职党 组 织 书 记 、 董 事 长 由 一 人 担 任 , 党 组 织 委 员 通 过 法 定 程 序 分 别 进 入 董 事 会 、 监 事 会 和 经 理 班 子 ,董 事 会 、 监 事 会

    4、 、 经 理 班 子 中 的 党 员 依 照 有 关 规 定 进 入 党 组 织 。2.2 双 强 六 好结 合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实 际 , 以 党 建 强 、 发 展 强 为 目 标 , 按 照 生 产 经 营 好 、 企 业 文 化 好 、 劳 动 关 系 好 、党 组 织 班 子 好 、 党 员 队 伍 好 、 社 会 评 价 好 的 标 准 , 开 展 党 组 织 创 建 活 动 和 党 员 示 范 岗 、 党 员 责 任 区 、 党员 公 开 承 诺 活 动 。 2.3 “ 定 查 评 ” 工 作 法每 年 各 级 基 层 党 组 织 , 根 据 各 自 的 行 业 特 点

    5、和 工 作 实 际 , 把 当 年 要 做 的 工 作 、 要 办 的 实 事 和 要 解 决的 热 点 难 点 问 题 , 通 过 民 主 公 开 的 形 式 , 一 件 一 件 “ 定 ” 在 年 初 ; 把 推 进 落 实 的 情 况 、 运 行 中 存 在 的 困难 问 题 , 采 取 上 下 结 合 的 形 式 , 及 时 “ 查 ” 在 年 中 ; 把 全 年 任 务 完 成 情 况 和 班 子 成 员 、 党 员 个 人 的 履 责情 况 , 以 公 开 民 主 评 议 的 形 式 “ 评 ” 在 年 底 。3 基 本 要 求应 按 照 党 内 相 关 法 规 和 中 央 、 省

    6、 、 市 相 关 政 策 文 件 开 展 各 项 党 务 工 作 。4 基 本 组 织 4.1 组 织 设 置4.1.1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有 正 式 党 员 3 人 以 上 的 , 都 应 当 成 立 党 支 部 ; 原 则 上 , 党 员 人 数 50人 以 上 、 不 足100人 的 设 立 党 总 支 , 党 员 人 数 100人 以 上 的 设 立 党 委 。 DB1410/T 1052019 2 4.1.2 党 员 人 数 不 足 3 名 或 暂 不 具 备 单 独 组 建 条 件 的 , 按 地 域 相 邻 、 行 业 相 近 、 规 模 适 当 、 便 于 管 理的 原

    7、则 , 组 建 联 合 党 组 织 。 联 合 组 建 的 党 组 织 , 覆 盖 企 业 不 超 过 5 户 。 联 合 党 组 织 中 具 备 单 独 组 建 条 件的 , 及 时 单 独 建 立 党 组 织 。 上 级 党 组 织 每 年 对 隶 属 党 组 织 设 置 情 况 进 行 1 次 摸 底 , 做 到 设 置 规 范 , 调 整及 时 。4.1.3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党 组 织 中 , 党 员 人 数 超 过 20人 的 党 支 部 , 应 根 据 党 员 分 布 情 况 合 理 划 分 党 小 组 。党 小 组 组 长 由 支 部 委 员 或 部 门 党 员 负 责

    8、人 担 任 。4.1.4 对 没 有 党 员 的 非 公 企 业 , 要 派 强 党 建 指 导 员 , 发 挥 职 能 作 用 , 推 进 工 会 、 共 青 团 、 妇 委 会 等 群团 组 织 建 设 , 加 强 党 的 工 作 覆 盖 。4.2 班 子 建 设4.2.1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党 委 一 般 设 委 员 5-9名 , 设 书 记 1 名 , 副 书 记 1-2名 。 党 的 总 支 部 委 员 会 一 般 设委 员 5-7名 , 设 书 记 1 名 , 副 书 记 1 名 。 党 员 人 数 在 7 名 以 下 的 党 支 部 , 一 般 不 设 支 部 委 员 会

    9、, 设 书 记1 名 , 必 要 时 可 增 设 副 书 记 1名 。 党 员 人 数 超 过 7 名 的 党 支 部 , 应 设 支 部 委 员 会 , 一 般 设 委 员 3-5 名 , 设 书 记 1名 , 必 要 时 可 增 设 副 书 记 1 名 。 党 委 设 立 党 的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或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 党 总 支 、 设 委员 会 的 党 支 部 设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 不 设 委 员 会 的 支 部 , 应 指 定 专 人 负 责 纪 检 工 作 。4.2.2 突 出 政 治 标 准 , 按 照 理 想 信 念 坚 定 、 愿 意 服 务 奉

    10、 献 , 具 有 组 织 能 力 、 熟 悉 经 营 管 理 , 群 众 威 信较 高 、 善 做 思 想 工 作 的 标 准 , 采 取 民 主 选 举 、 组 织 选 派 或 公 开 选 聘 等 办 法 , 选 配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党 组 织 书记 。 积 极 推 动 “ 双 向 进 入 、 交 叉 任 职 ” , 鼓 励 具 备 条 件 的 党 员 出 资 人 担 任 党 组 织 书 记 , 鼓 励 从 企 业 经 营管 理 骨 干 党 员 中 产 生 党 组 织 书 记 。4.3 组 织 换 届4.3.1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党 的 基 层 委 员 会 每 届 任 期 5

    11、年 , 总 支 委 员 会 和 支 部 委 员 会 每 届 任 期 3年 , 期 满 前4 个 月 向 上 级 党 组 织 报 送 换 届 请 示 。4.3.2 对 任 期 将 满 的 基 层 党 组 织 , 一 般 提 前 3个 月 以 发 函 或 电 话 通 知 等 形 式 , 提 醒 做 好 准 备 。 如 需 延期 或 提 前 进 行 换 届 选 举 ,应 报 上 级 党 组 织 批 准 ,延 长 期 限 一 般 不 超 过 1年 。 5 基 本 队 伍5.1 党 员 发 展5.1.1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党 组 织 党 员 发 展 工 作 , 严 格 执 行 中 国 共 产 党

    12、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细 则 ( 中 办 发 201433 号 ) 和 关 于 印 发 的 通 知 ( 晋 非 工 2015 10号 ) , 做 好 申 请 入 党 、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确 定 和 培 养 教 育 、 发 展 对 象 的 确 定 和 考 察 、 预 备 党 员 的 接 收 、 预备 党 员 的 教 育 考 察 和 转 正 工 作 。5.1.2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党 组 织 应 在 每 年 1 月 份 制 定 本 年 度 党 员 发 展 计 划 , 原 则 上 , 职 工 人 数 在 50人 以 下的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 每 年 至 少 发 展 1 名

    13、 新 党 员 ; 职 工 人 数 在 50 人 以 上 的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 每 年 至 少 发 展 2名 新 党 员 ; 在 100人 以 上 的 , 每 年 至 少 发 展 3 名 新 党 员 。 单 独 组 建 的 基 层 党 组 织 每 年 至 少 培 养 1名 入 党积 极 分 子 , 联 合 组 建 的 基 层 党 组 织 每 年 至 少 培 养 2名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5.1.3 实 施 把 骨 干 培 养 成 党 员 、 把 党 员 培 养 成 骨 干 的 “ 双 培 养 ” 机 制 , 注 重 在 企 业 一 线 优 秀 产 业 工 人 中 和 企 业 生

    14、产 骨 干 、 管 理 骨 干 、 科 技 骨 干 中 发 展 党 员 ; 企 业 工 青 妇 等 群 团 组 织 负 责 人 不 是 党 员 的 , 应 当列 为 重 点 培 养 和 发 展 对 象 ; 注 重 思 想 政 治 和 现 实 表 现 , 把 吸 收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业 主 、 出 资 人 中 的 先 进 分 子入 党 纳 入 经 常 性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 DB1410/T 105 2019 3 5.1.4 实 施 民 主 推 优 和 群 团 推 优 的 “ 双 推 ” 办 法 , 民 主 推 优 指 党 组 织 吸 收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应 从 递 交

    15、入 党申 请 书 的 职 工 中 , 通 过 党 组 织 全 体 党 员 民 主 推 荐 产 生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 群 团 推 优 指 党 组 织 吸 收 入 党 积 极 分子 , 如 果 入 党 申 请 人 是 共 青 团 员 、 工 会 会 员 或 妇 委 会 成 员 的 , 还 应 当 经 过 群 、 团 组 织 推 荐 。5.1.5 做 好 党 员 发 展 工 作 的 档 案 归 档 工 作 ,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党 组 织 应 做 好 入 党 申 请 书 的 接 收 、 考 察 、 谈话 等 基 础 工 作 , 并 于 每 月 整 理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吸

    16、收 情 况 , 形 成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吸 收 台 帐 , 并 建 立 资 料 档 案 。5.2 党 员 教 育5.2.1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党 组 织 应 当 经 常 化 组 织 党 员 参 加 党 内 集 中 学 习 教 育 , 引 导 党 员 不 忘 初 心 , 牢 记 使命 ; 坚 持 围 绕 学 习 教 育 主 题 , 深 入 学 习 党 的 创 新 理 论 , 查 找 解 决 自 身 存 在 的 突 出 问 题 , 坚 持 “ 两 学 一 做 ” 。5.2.2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基 层 党 组 织 书 记 每 年 应 当 至 少 参 加 1 次 县 级 以 上

    17、集 中 培 训 , 新 任 基 层 党 组 织 书 记在 任 期 第 一 年 接 受 任 职 培 训 。 党 员 ( 含 预 备 党 员 ) 每 年 集 中 学 习 培 训 应 不 少 于 32学 时 , 基 层 党 组 织 书记 和 班 子 成 员 每 年 集 中 学 习 培 训 应 不 少 于 56 学 时 。5.2.3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党 组 织 学 习 教 育 应 与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相 结 合 , 坚 持 业 余 、 机 动 、 灵 活 , 注 重 运 用 共 产 党 员 网 、 山 西 组 工 网 、 山 西 非 公 党 建 、 学 习 强 国 APP和 山 西 智

    18、 慧 党 建 APP 等 新 媒 体 技 术 开 展 党 员 教 育 。5.2.4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党 组 织 应 对 工 作 绩 效 较 低 、 示 范 带 头 作 用 不 明 显 的 党 员 进 行 帮 助 学 习 , 指 定 专 人帮 助 其 学 习 提 升 。5.3 党 员 管 理5.3.1 党 员 徽 章 佩 戴5.3.1.1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党 组 织 在 岗 党 员 、 预 备 党 员 在 工 作 时 间 、 参 加 党 内 生 活 和 重 要 活 动 期 间 , 应 佩戴 中 共 山 西 省 委 组 织 部 统 一 监 制 的 党 员 徽 章 ; 可 根 据 企

    19、 业 实 际 设 置 “ 党 员 示 范 岗 ” 、 “ 优 秀 共 产 党 员 ”等 徽 章 , 若 佩 戴 “ 党 员 示 范 岗 ” 、 “ 优 秀 共 产 党 员 ” 等 徽 章 , 可 不 佩 戴 党 员 徽 章 。 不 应 在 娱 乐 场 所 等 不适 宜 的 场 所 佩 戴 党 员 徽 章 、 “ 党 员 示 范 岗 ” 、 “ 优 秀 共 产 党 员 ” 等 徽 章 。5.3.1.2 党 员 徽 章 佩 戴 必 须 严 肃 、 庄 重 , 统 一 佩 戴 于 外 衣 左 胸 中 间 位 置 , 保 持 党 员 徽 章 上 下 水 平 端 正 ;若 与 其 他 徽 章 同 时 佩

    20、 戴 , 党 员 徽 章 应 佩 戴 于 其 他 徽 章 中 心 上 方 , 间 距 约 为 5mm。 5.3.1.3 党 员 应 妥 善 保 管 党 员 徽 章 , 避 免 丢 失 和 损 坏 , 对 破 损 、 污 损 、 褪 色 的 党 员 徽 章 要 及 时 更 换 。5.3.1.4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党 组 织 组 织 委 员 是 督 促 和 监 督 党 员 佩 戴 党 员 徽 章 的 主 要 负 责 人 , 应 监 督 和 检 查党 组 织 所 属 党 员 是 否 按 规 定 佩 戴 党 员 徽 章 。5.3.2 党 费 收 缴 管 理5.3.2.1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21、党 组 织 应 于 每 年 年 初 核 定 党 员 缴 纳 党 费 具 体 数 额 , 党 员 自 觉 按 时 按 月 足 额 缴 纳党 费 , 规 范 填 写 党 费 收 缴 工 作 台 账 , 每 年 公 布 1 次 收 缴 情 况 。5.3.2.2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党 组 织 中 按 月 领 取 工 资 的 党 员 , 每 月 以 工 资 总 额 中 相 对 固 定 的 、 经 常 性 的 工 资收 入 ( 税 后 ) 为 计 算 基 数 , 按 规 定 比 例 交 纳 党 费 。5.3.2.3 交 纳 党 费 的 比 例 为 : 每 月 工 资 收 入 ( 税 后 ) 在 30

    22、00 元 以 下 ( 含 3000元 ) 者 , 交 纳 月 工 资 收入 的 0.5%; 3000元 以 上 至 5000元 ( 含 5000元 ) 者 , 交 纳 1%; 5000元 以 上 至 10000 元 ( 含 10000元 )者 , 交 纳 1.5%; 10000 元 以 上 者 , 交 纳 2%, 最 高 不 超 过 1000 元 。 党 员 自 愿 多 交 党 费 不 限 。 自 愿 一 次 多交 纳 1000元 以 上 的 党 费 , 全 部 上 缴 中 央 。 5.3.2.4 离 退 休 干 部 、 职 工 中 的 党 员 , 每 月 以 实 际 领 取 的 离 退 休

    23、费 总 额 或 养 老 金 总 额 为 计 算 基 数 , 5000元 以 下 ( 含 5000 元 ) 的 按 0 5%交 纳 党 费 , 5000 元 以 上 的 按 1%交 纳 党 费 。5.3.2.5 党 员 应 当 向 其 正 式 组 织 关 系 所 在 的 党 支 部 交 纳 党 费 。 预 备 党 员 从 支 部 大 会 通 过 其 为 预 备 党 员之 日 起 交 纳 党 费 。 DB1410/T 1052019 4 5.3.2.6 对 不 按 照 规 定 交 纳 党 费 的 党 员 , 其 所 在 党 组 织 应 及 时 对 其 进 行 批 评 教 育 , 限 期 改 正 。

    24、 对 无 正当 理 由 , 连 续 6 个 月 不 交 纳 党 费 的 党 员 , 按 自 行 脱 党 处 理 。5.3.2.7 每 年 年 初 , 具 有 党 费 留 存 权 限 的 各 级 党 ( 工 ) 委 将 上 年 度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党 组 织 缴 纳 的 党 费 全额 返 还 其 直 属 的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党 组 织 , 用 于 党 建 活 动 开 展 。 严 格 按 照 党 费 使 用 的 范 围 , 做 到 专 款 专 用 。5.3.3 党 员 组 织 管 理5.3.3.1 认 真 开 展 “ 组 织 找 党 员 、 党 员 找 组 织 ” 活 动 , 摸

    25、清 “ 口 袋 ” 党 员 、 失 联 党 员 情 况 。 建 立 转 移组 织 关 系 党 员 基 本 情 况 登 记 制 度 , 教 育 督 促 党 员 按 规 定 及 时 转 移 组 织 关 系 , 并 如 实 填 写 党 员 组 织 关 系 凭证 。 对 不 转 组 织 关 系 的 党 员 , 采 取 “ 一 方 隶 属 、 参 加 多 重 组 织 生 活 ” 的 方 式 , 积 极 引 导 其 亮 明 身 份 , 发挥 作 用 。5.3.3.2 每 年 对 党 员 组 织 关 系 进 行 1次 集 中 排 查 , 动 态 更 新 党 员 基 本 情 况 、 党 员 受 表 彰 情 况

    26、 、 处 理 违纪 党 员 情 况 、 流 动 党 员 基 本 情 况 、 困 难 党 员 基 本 情 况 等 台 账 , 做 到 底 数 清 、 情 况 明 。5.3.3.3 党 员 组 织 关 系 隶 属 清 楚 , 组 织 关 系 转 接 规 范 有 序 , 每 名 党 员 都 要 纳 入 党 的 一 个 支 部 。 新 发 展 党 员 3 年 内 不 得 转 移 组 织 关 系 。6 基 本 活 动6.1 “ 三 会 一 课 ”定 期 召 开 支 部 党 员 大 会 、 支 部 委 员 会 、 党 小 组 会 , 按 时 上 党 课 , 定 期 组 织 党 员 开 展 支 部 活 动

    27、。 党 支部 党 员 大 会 由 全 体 党 员 参 加 , 应 每 季 度 召 开 1 次 , 由 党 组 织 书 记 主 持 。 党 支 部 委 员 会 由 党 组 织 委 员 参 加 ,半 数 以 上 党 员 到 场 即 可 召 开 , 应 每 月 召 开 1次 , 根 据 需 要 也 可 随 时 召 开 , 由 党 组 织 书 记 主 持 。 党 小 组 会由 小 组 全 体 党 员 参 加 , 应 每 月 召 开 1 至 2 次 , 由 小 组 长 主 持 。 党 课 每 季 度 应 至 少 开 展 1 次 , 党 员 领 导 干部 应 定 期 为 基 层 党 员 讲 党 课 , 党

    28、 组 书 记 应 每 年 至 少 讲 1 次 党 课 ; 党 课 应 针 对 党 员 思 想 和 工 作 实 际 , 回 应职 工 普 遍 关 心 的 问 题 , 注 重 身 边 人 讲 身 边 事 。6.2 “ 主 题 党 日 ” 6.2.1 主 题 党 日 应 每 月 1日 或 15日 , 以 支 部 为 单 位 开 展 , 每 次 确 定 一 个 主 题 开 展 组 织 活 动 。 每 年 “ 七 一 ”等 重 大 节 庆 日 , 组 织 开 展 一 次 集 中 性 的 主 题 党 日 活 动 。6.2.2 主 题 党 日 应 覆 盖 全 体 党 员 , 也 可 根 据 活 动 主 题

    29、吸 收 党 员 发 展 对 象 、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 职 工 代 表 等参 加 , 并 积 极 接 纳 外 来 流 动 党 员 参 加 。 活 动 内 容 围 绕 集 中 学 习 、 组 织 生 活 、 民 主 议 事 、 开 展 志 愿 服 务 等进 行 , 还 应 结 合 实 际 把 缴 纳 党 费 、 为 党 员 过 “ 政 治 生 日 ” 等 作 为 活 动 内 容 。6.2.3 主 题 党 日 应 先 召 开 支 部 委 员 会 研 究 确 定 活 动 具 体 内 容 , 并 记 录 好 “ 支 部 委 员 会 记 录 簿 ” ; 研 究确 定 后 制 定 活 动 方 案

    30、, 并 填 写 主 题 党 日 活 动 备 案 表 报 上 级 党 组 织 审 批 备 案 ; 上 级 党 组 织 审 批 备 案 后 , 党支 部 应 对 活 动 主 题 、 内 容 、 要 求 进 行 公 示 预 告 。6.2.4 开 展 主 题 党 日 时 , 活 动 场 所 应 悬 挂 党 旗 和 活 动 主 题 标 语 , 党 员 着 正 装 、 佩 戴 党 徽 , 开 始 时 应 奏唱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歌 , 党 员 应 携 带 党 员 组 织 生 活 纪 实 手 册 和 学 习 笔 记 本 , 做 好 记 录 。 重 大 会议 时 应 在 结 束 时 奏 国 际

    31、歌 。6.3 “ 创 先 争 优 ” DB1410/T 105 2019 5 6.3.1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党 组 织 应 于 每 年 6 月 制 修 下 一 评 选 周 期 符 合 中 国 共 产 党 章 程 和 党 内 相 关 法 规的 先 进 党 组 织 、 优 秀 共 产 党 员 的 评 选 办 法 , 于 每 年 7月 1日 前 进 行 “ 先 进 党 组 织 ” “ 优 秀 共 产 党 员 ” 评选 , 并 授 予 优 秀 共 产 党 员 “ 党 员 示 范 岗 ” 荣 誉 称 号 。6.3.2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党 组 织 应 对 “ 党 员 示 范 岗 ” 实 行

    32、动 态 管 理 的 办 法 。 自 评 选 确 定 之 日 起 , “ 党 员 示范 岗 ” 党 员 应 自 觉 接 受 企 业 全 体 党 员 干 部 群 众 的 监 督 , 广 泛 听 取 他 人 的 意 见 建 议 。 对 反 映 存 在 问 题 、 工作 业 绩 较 差 的 “ 党 员 示 范 岗 ” 党 员 , 经 查 证 情 况 属 实 , 由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党 组 织 研 究 确 定 , 撤 消 “ 党 员 示范 岗 ” 荣 誉 称 号 。6.4 “ 双 强 六 好 ”6.4.1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党 组 织 应 对 照 “ 双 强 六 好 ” 党 组 织 标 准

    33、 , 开 展 基 层 党 组 织 分 类 定 级 。6.4.2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党 组 织 应 对 定 级 为 一 般 、 较 差 两 个 等 次 的 基 层 党 组 织 开 展 自 查 , 找 准 差 距 , 有 针对 性 的 整 改 落 实 , 夯 实 党 建 基 础 、 打 造 党 建 品 牌 、 提 升 党 建 水 平 。6.4.3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党 组 织 应 以 建 设 “ 双 强 六 好 ” 党 组 织 为 目 标 , 持 续 深 入 开 展 “ 立 足 岗 位 做 贡 献 、 服 务 发 展 当 先 锋 ” 活 动 , 通 过 设 置 “ 党 员 先 锋 岗

    34、” “ 党 员 责 任 区 ” “ 党 员 经 营 户 ” , 进 行 “ 三 亮 三 比 ”( 亮 身 份 、 亮 标 准 、 亮 承 诺 , 比 学 习 、 比 作 风 、 比 贡 献 ) , 教 育 引 导 党 员 奋 发 有 为 干 事 创 业 , 立 足 本 职岗 位 做 好 工 作 , 用 实 际 行 动 彰 显 共 产 党 员 风 采 。7 基 本 制 度7.1 组 织 生 活 会 制 度党 支 部 每 年 至 少 召 开 1次 组 织 生 活 会 , 也 可 根 据 工 作 需 要 随 时 召 开 。 支 部 党 员 人 数 较 多 的 , 应 以 党小 组 为 单 位 组 织

    35、 。 组 织 生 活 会 应 当 确 定 主 题 , 按 照 会 前 认 真 学 习 、 谈 心 谈 话 、 听 取 意 见 , 会 上 查 摆 问 题 、开 展 批 评 和 自 我 批 评 、 明 确 整 改 方 向 , 会 后 制 定 整 改 方 案 、 逐 一 整 改 落 实 的 步 骤 进 行 。7.2 民 主 评 议 党 员 制 度 党 支 部 一 般 每 年 开 展 1次 民 主 评 议 党 员 。 党 支 部 召 开 党 员 大 会 , 按 照 个 人 自 评 、 党 员 互 评 、 民 主 测评 的 程 序 , 对 党 员 进 行 评 议 。 党 员 人 数 较 多 的 党 支

    36、 部 , 个 人 自 评 和 党 员 互 评 在 党 小 组 进 行 。 党 支 部 委 员会 根 据 评 议 情 况 和 党 员 日 常 表 现 情 况 , 提 出 评 定 意 见 , 确 定 优 秀 、 合 格 、 不 合 格 等 次 。 对 优 秀 的 予 以 表扬 , 对 不 合 格 的 及 时 教 育 帮 助 、 促 其 转 化 , 仍 不 合 格 的 按 党 内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组 织 处 置 。7.3 谈 心 谈 话 制 度党 组 织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之 间 、 班 子 成 员 与 分 管 部 门 负 责 人 之 间 、 班 子 成 员 和 党 员 之 间 、 党

    37、 员 和 党 员 之间 要 开 展 经 常 性 的 谈 心 谈 话 , 每 年 谈 心 谈 话 一 般 不 少 于 2 次 。 党 组 织 班 子 成 员 要 带 头 谈 , 也 要 接 受 党 员 、干 部 约 谈 。 谈 心 谈 话 应 当 坦 诚 相 见 、 交 流 思 想 、 交 换 意 见 、 帮 助 提 高 。 对 工 作 发 生 变 动 、 家 庭 发 生 变 故 、受 到 处 分 处 置 的 党 员 , 对 群 众 有 不 良 反 映 的 党 员 , 党 组 织 书 记 应 当 及 时 谈 心 谈 话 。7.4 责 任 落 实 制 度7.4.1 坚 持 “ 定 查 评 ” 工

    38、作 法 , 落 实 党 建 工 作 清 单 制 度 , 年 初 制 定 问 题 清 单 、 任 务 清 单 、 责 任 清 单 , 签 订 党 建 工 作 目 标 责 任 书 , 年 底 做 好 评 定 工 作 。7.4.2 每 年 初 确 定 党 组 织 年 度 目 标 , 制 定 具 体 工 作 项 目 , 落 实 具 体 责 任 人 , 开 展 过 程 监 督 , 年 终 做 好总 结 检 查 , 接 受 上 级 党 组 织 考 核 和 党 员 群 众 评 议 , 评 议 结 果 向 全 体 职 工 群 众 公 开 , 并 建 立 整 改 台 账 , 接受 职 工 群 众 监 督 。 D

    39、B1410/T 1052019 6 7.5 定 期 分 析 研 判 制 度每 半 年 开 展 1次 职 工 意 见 建 议 征 询 会 , 在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显 著 位 置 设 置 意 见 箱 , 及 时 解 决 合 理 诉 求 。7.6 述 职 评 议 考 核 制 度每 年 开 展 1 次 基 层 党 组 织 书 记 抓 基 层 党 建 工 作 述 职 评 议 考 核 。8 基 本 保 障8.1 工 作 经 费8.1.1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党 组 织 工 作 经 费 主 要 通 过 纳 入 管 理 费 用 、 党 费 拨 返 、 财 政 支 持 等 渠 道 予 以 解 决 。

    40、非 公 有 制 企 业 党 组 织 工 作 经 费 纳 入 企 业 管 理 费 列 支 , 不 超 过 职 工 年 度 工 资 薪 金 总 额 1%的 部 分 , 可 以 据实 在 企 业 所 得 税 前 扣 除 。 8.1.2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党 组 织 工 作 经 费 必 须 用 于 党 的 活 动 , 使 用 范 围 包 括 : 召 开 党 内 会 议 、 开 展 党 内 宣传 教 育 活 动 和 组 织 活 动 ; 组 织 党 员 和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教 育 培 训 ; 表 彰 先 进 基 层 党 组 织 、 优 秀 共 产 党 员 和 优秀 党 务 工 作 者 ; 走

    41、 访 、 慰 问 和 补 助 生 活 困 难 党 员 ; 订 阅 或 购 买 用 于 开 展 党 员 教 育 的 报 刊 、 资 料 和 设 备 ;维 护 党 组 织 活 动 场 所 及 设 施 等 。8.1.3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党 组 织 每 年 要 向 党 员 大 会 报 告 党 组 织 经 费 收 支 情 况 。 从 企 业 管 理 费 中 列 支 的 部 分 ,要 严 格 执 行 财 务 制 度 , 接 受 企 业 财 务 或 审 计 部 门 的 监 督 。8.2 活 动 场 所8.2.1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党 组 织 应 按 照 有 场 所 、 有 设 施 、 有 标

    42、志 、 有 党 旗 、 有 书 报 、 有 制 度 的 “ 六 有 ” 标准 , 设 置 固 定 的 党 员 组 织 活 动 场 所 。 规 模 以 上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单 独 建 设 党 组 织 活 动 场 所 ; 规 模 较 小 的 可 与职 工 之 家 等 场 所 融 为 一 体 , 实 现 资 源 共 享 、 一 室 多 用 。 有 条 件 的 要 配 备 专 门 的 电 教 设 备 , 与 现 代 远 程 教育 网 络 终 端 连 接 。8.2.2 设 置 党 组 织 活 动 场 所 的 , 党 组 织 标 牌 悬 挂 在 醒 目 位 置 ; 室 内 醒 目 位 置 悬 挂

    43、党 旗 、 张 贴 入 党 誓 词 ; 上 墙 制 度 简 明 规 范 , 应 为 组 织 架 构 、 岗 位 职 责 、 党 内 生 活 等 基 本 制 度 。 党 务 公 开 栏 设 置 规 范 , 公 开 内 容简 介 明 了 、 党 内 信 息 公 布 及 时 。9 基 本 作 用9.1 加 强 宣 传 引 导9.1.1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党 组 织 应 把 握 党 建 工 作 的 最 新 动 态 , 坚 持 正 确 舆 论 导 向 , 宣 传 党 的 主 张 , 反 映 职工 呼 声 , 利 用 报 纸 、 杂 志 、 网 站 、 微 信 公 众 号 、 APP等 形 式 多

    44、样 的 媒 体 平 台 , 与 企 业 宣 传 相 融 合 , 多 角度 、 多 层 次 的 开 展 党 组 织 内 外 宣 传 工 作 。9.1.2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党 组 织 应 加 强 以 爱 岗 敬 业 为 中 心 的 职 业 道 德 宣 传 建 设 , 调 动 员 工 积 极 性 创 造 性 ,充 分 发 挥 自 身 对 企 业 管 理 、 监 督 作 用 , 加 强 守 法 意 识 和 道 德 意 识 , 帮 助 引 导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职 工 , 树 立 正确 的 世 界 观 、 价 值 观 、 人 生 观 。 9.2 引 领 企 业 发 展 DB1410/T 105 2019 7 9.2.1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党 组 织 应 发 挥 在 企 业 发 展 中 的 政 治 引 领 作 用 , 积 极 引 导 和 监 督 企 业 执 行 党 和 国 家的 方 针 政 策 , 遵 守 国 家 的 法 律 、 法 规 。 建 立 参 与 企 业 决 策 的 工 作 机 制 , 推 荐 优 秀 党 员 担 任 企 业 骨 干 , 提高 党 员 在 企 业 决 策 和 管 理 层 的 比 重 , 直 接 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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