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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52 T 1283-2018 精准扶贫 农村“组组通”硬化路建设与管理养护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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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52 T 1283-2018 精准扶贫 农村“组组通”硬化路建设与管理养护规范.pdf

    1、 ICS 01.040.03 A 10 DB52 贵州省地方标准 DB52/T 12832018 精准扶贫 农村“组组通”硬化路建设与 管理养护规范 2018 - 08 - 14 发布 2018 - 08 - 14 实施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52/T 12832018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1 4 前期工作 . . 1 5 资金保障 . . 3 6 建设技术要点 . . 3 7 监督管理 . . 11 8 验收 . 12 9 管理养护 . . 13 DB52/T 12832018 II 前 言 本标准按

    2、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公路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扬、张胤、粟周瑜、张杰、詹大德、祝永胜、宋敬红、王文海、李晶晶、 郭飞、王中强、王鹏、黄龑祥。 DB52/T 12832018 1 精准扶贫 农村“组组通”硬化路建设与管理养护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组组通”硬化路建设与管理养护的术语和定义、前期工作、资金保障、建设技 术要点、监督管理、验收、管理养护。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组组通” 硬化路建设、管理和养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

    3、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TG B01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T F30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 JTG D81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通组硬化路 通组硬化路就是由建制村所在地或从临近较高级别的公路网络通达到各村民小组(村民聚集地)的 道路,主要服务于农村村民出行、孩子上学、农产品运输等。 3.2 农村 “组

    4、组通” 硬化路 纳入贵州省农村“ 组组通 ”硬化路三年大决战项目库中的通组硬化路。 3.3 适应的交通量 通组硬化路应能适应各种车辆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300辆以下。 4 前期工作 DB52/T 12832018 2 4.1 农村 “组组通” 硬化路三年大决战项目库编制 由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根据省民政部门提供的村民组名单,按照“不搬迁的村民组要通硬 化路、不能通硬化路的村民组要搬迁”和“一组一路”的原则精准编制项目发展规划。项目发展规划 要严格按照以下“五个不能纳入”的原则进行编制: a) 已完成移民搬迁和列入移民搬迁规划的村民组不能纳入; b) 已通过其他资金渠道建成的项目不

    5、能纳入; c) 在建和已安排路面硬化资金的项目不能纳入; d) 村民组户数在 30 户以下的不能纳入; e) 一个村民组只建设一条沟通群众主要聚居地硬化路,多修的不能纳入。 4.2 地图数据采集方式、范围及内容 4.2.1 采集方式:采用安装有贵州省公路基础数据库更新系统的手机或笔记本电脑+外接 GPS 采集手 段、实地调查的方式开展。 4.2.2 采集范围:各地方政府上报项目库中 30 户及以上未通硬化路村民组,及其规划实施通组硬化路 项目。 4.2.3 采集内容:主要采集全省所有 30 户及以上未通畅村民组的道路通达情况,主要包含村 民组位置、通组硬化路路线轨迹等。 4.3 数据属性编辑要

    6、求 4.3.1 村民组编码要求:村民组编码按照 15 位进行编排,必须确保编码的唯一性,具体为:行政区 划(6 位)+乡镇编码(3 位)+建制村编码(3 位)+8XX,其中 8 为固定值,XX 按顺序编排,如 801。 4.3.2 路线编码要求:路线编码按照 10 位进行编排,必须确保编码的唯一性,具体为:以大写的 W 字母开头,并加6位行政区划代码,如:W001+行 政区划(6位),编码超过999的可以字母代替(字母应 为小写),如Wa01。 4.4 项目年度计划申报与下达要求 4.4.1 编制年度计划,按照“轻重缓急、整乡推进、连片打造”的原则,县(市、区、特区)人民政 府从项目规划中筛选

    7、项目,以“整乡推进”的方式上报年度建议计划,由市(州)人民政府负责审核、 汇总上报至省交通运输厅。 4.4.2 交通运输厅根据各地工作情况和省财政年度筹资计划,逐级下达年度建设计划。 4.5 项目设计及审批要求 4.5.1 通组硬化路可采用路基、防护工程标准图及路面结构图等进行简易设计,以指导施 工,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辖区通组硬化路前期工作管理办法,有效指导项目前期工作。 4.5.2 通组硬化路上的新建桥梁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设计,并按规范要求进行 地质勘查。 4.5.3 通组硬化路的施工图设计由县(市、区、特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4.6 建设组织模式 4.6.1

    8、项目业主确定 DB52/T 12832018 3 按照“省级指导、市州统筹、县区主责、乡镇实施、村民参与、多方协作、各方监督”的原则, 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是通组硬化路建设的责任 主体,负责确定项目建设业主。 4.6.2 施工组织要求 4.6.2.1 通组硬化路严格按照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 采取 “工程总承包”的方式开展项目建设。 4.6.2.2 充分吸纳沿线村民尤其是扶贫对象组建施工劳务队,采用劳务分包的方式参与项目建设。 4.6.2.3 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必须对劳务队伍进行施工前、中的技术培训讲解,

    9、保证劳务人员可正 常、规范的进行项目施工。 4.6.2.4 在施工过程中,中标施工单位必须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施工指导和管理。 5 资金保障 5.1 资金筹集方式 5.1.1 按照 “省级统筹、分级承贷、分年筹集”的方式筹资建设,每公里补助资金 40 万元。省级统 筹:发挥地方政策性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作用, 从 2017 年起由贵州银行、贵阳银行分三年贷款用于全省农 村 “组组通”公路大决战项目。两家银行各占 50% ,贷款利息 3.6% ,贷款期限 20 年,宽限期 3 年。分 级承贷:具体由省、市、县三级交通公路公司或政府指定的其他公司承接贷款并负责偿还,确保不新增 政府债务。分年筹集: 2

    10、017 年贷款 197 亿元(含省交通运输厅已安排贫困地区普通公路建设资金 97 亿 元)、2018年贷款200亿元、2019年贷款88亿元。同时,省级财政要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乱、统筹 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将小康寨行动计划原用于村以下通组硬化路建设的资金及其他涉农资金继续 投入通硬化路建设。 5.1.2 省级财政通过预算安排按规定对由贵州银行、贵阳银行贷款用于全省农村“ 组组通 ” 硬化路大 决战建设项目给予贴息。 5.1.3 农村“组组通” 硬化路项目贷款全过程接受各级交通、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 5.2 资金使用要求 5.2.1 每公里补助资金 40 万元只能用于直接工程费,直接

    11、工程费的不足部分以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由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负责,并纳入财政预算。 5.2.2 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可按照每公里不少于 3 万元的标准统筹省补助资金用于通组硬化 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 5.2.3 项目达到开工条件时,发放该项目贷款总额度的 30%;工程进度达到 70% 时发放贷款总额度的 40% ;项目竣工验收后发放贷款总额度的 30% 。 6 建设技术要点 6.1 基本原则 6.1.1 通组硬化路建设应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节约土地、保护环境、保证质量、注重安全” 的原则,改善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交通条件,提高服务水平。 6.1.2 通组硬化路建设应尽量减少

    12、对沿线生态环境的破坏,减少拆迁,应结合绿化或采取相应工程措 施,与沿线自然村寨景观相协调。 DB52/T 12832018 4 6.1.3 通组硬化路建设,应充分利用旧路资源,强化路面铺装,提高路面等级,完善防护排水设施, 增强不良天气的通行能力。 6.1.4 通组硬化路建设应一并实施路线上的中、小桥梁。 6.2 基本要求 6.2.1 通组硬化路路基宽度不得小于 4.5m、路面宽度不得小于 3.5m,错车道每公里不得少于 3 处。 6.2.2 边沟、错车道、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标志标牌等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设施同步验收。 6.2.3 设计车辆要求:公路路线与路线交叉几何设计所采用的设计车辆外廊

    13、尺寸如表 1。 表1 公路路线与路线交叉几何设计所采用的设计车辆外廊尺寸 6.2.4 设计速度要求,通组硬化路设计速度宜采用 15km/h,地形条件好时宜采用 20km/h 及以上。 6.2.5 硬化路建设限界,建筑限界原则上应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第 3.6 条规定 执行,受特殊条件限制时,净高可减至 4.0m,但必须设置限高标志。 6.2.6 抗震设防,中型构造物工程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第 3.7 条规定执行。 6.3 路线 6.3.1 路线设计的基本要求 6.3.1.1 路线选线应贯彻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注意与沿线环境和景观的协调,

    14、保护自然生态 环境和文物古迹,方便人民出行,服务城镇化。 6.3.1.2 选线时应注意尽量少拆迁房屋、管线;尽量利用老路和构造物,避免大改大调,避免诱发新 的地质灾害,尽量避免穿越滑坡、泥石流、软土、沼泽等不良地质路段。 6.3.1.3 路线设计应结合地形、地质、水文条件,根据使用功能、工程投资、交通量等因素,合理选 用技术指标,满足行车安全需要。在条件许可且工程投资不大的前提下,尽量采用较宽的路基宽度。 6.3.1.4 通组硬化路宜采用等外级公路标准,地形条件好的区域可采用单车道四级公路及以上标准。 6.3.2 路线平纵面一般要求 6.3.2.1 平曲线最小半径应不小于12m,特殊困难地段可

    15、适当减小。圆 曲线半径小于或等于60m时,应 按表2进行加宽。 表2 等外公路单车道路面加宽值 圆曲线 半径(m) 6050 5040 4030 3025 2520 2015 1512 加宽值(m) 0.2 0.3 0.4 0.5 0.7 0.9 1.1 注:在工程特别艰巨、地质不良、房屋拆迁较多路段可适当减小加宽值。 6.3.2.2 路线最大纵坡12%,特殊困难地段最大纵坡可适当放宽。 车辆类型 总长(m) 总宽(m) 总高(m) 前悬(m) 轴距(m) 后悬(m) 小客车 6 1.8 2 0.8 3.8 1.4 载重汽车 8 2.55 4 1.5 4.6 1.9 DB52/T 128320

    16、18 5 6.3.2.3 对于纵坡大于9%或大纵坡接小半径平曲线路段,必须采取加大水泥混凝土路面抗滑刻纹尺寸、 铺筑抗滑性能较好的路面及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等保证安全。 6.3.2.4 通组硬化路当圆曲线半径小于或等于50m时,应在曲线上设置超高,最大超高横坡度不应超过 6%。当超高横坡的计算值小于路拱坡度时,应设置等于路拱坡度的超高,超高规定如表3。 表3 超高横坡度 平曲线半径(m) 5030 3020 2015 1510 超高横坡度(%) 3 4 5 6 6.3.2.5 超高加宽渐变段,设置超高和进行加宽时,应在平曲线两端设置一段渐变段,最短应符合渐 变率为1:15且不小于10 m的要求,行

    17、车道的超高和加宽均应在渐变段起点开始设置,并在渐变段内逐渐 完成。 6.3.2.6 竖曲线,公路纵坡变更处应设置竖曲线,竖曲线采用圆曲线。竖曲线极限最小半径与竖曲线 最小长度如表4。 表4 竖曲线极限最小半径与竖曲线最小长度 公路等级 等外公路 设计速度(km/h) 15 凸形竖曲线极限最小半径(m) 100 凹形竖曲线极限最小半径(m) 100 竖曲线最小长度 15 6.4 路基 6.4.1 用地范围 通组硬化路依据实际情况,以能满足使用和养护需要,保证路基不受侵害的原则酌情决定。行道树 应植于建筑限界外,树种可选用果树或经济植物。 6.4.2 路基的基本要求 6.4.2.1 根据项目所在当

    18、地自然条件(包括地质、水文和材料情况等),并结合施工方法对路基进行 处治整型,既要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又要经济合理。 6.4.2.2 工程施工中的取土坑及废土堆应进行处理,并采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淤塞河道、沟渠。 6.4.3 路基宽度要求及横断面要求 DB52/T 12832018 6 6.4.3.1 路基宽度为行车道宽度与路肩宽度之和,宽度采用 4.5m 及以上 ,在地形、地质条件允许的 情况下,路基宽度宜采用 5.5m 及以上,以确保公路的长期使用。 6.4.3.2 路基横断面一般规定见表 5。 表5 路基宽度表 车道数 路基宽度 路面宽度 通组公路路基横断面图 单车道 4.5 3.5

    19、6.4.4 路肩设置 与行车道连接部分应设置路肩,路肩宽度一般不小于0.5m,可采用土路肩、浆砌片石及现浇混凝土 加固。 6.4.5 错车道设置 应在不大于300m的距离内选择有利地点设置错车道,错车道宽度不小于3.0m,有效长度不小于10m, 过渡段长度不小于10m。 6.4.6 路基高度 路基高度设计, 应使路肩边缘高出路基两侧地面积水0.5m, 同时考虑地下水、毛细水和凝冻的作用, 不使其影响路基的强度和稳定性。 6.4.7 路基压实 6.4.7.1 路基应有足够的压实度。当路基完工后,随即铺筑路面时,要求路基压实度达到要求。如经 过一段通车压实后再铺筑路面,则可在施工时只作重点地段夯实

    20、。特别要注意对桥台背、涵台背、挡墙 背作重点夯实,压实度应符合表 6 的要求。 6.4.7.2 路基压实度不足的填方路段,应采取简易路面过渡,待路基自然沉降稳定后在铺筑新路面。 表6 压实度最小值 填挖类别 零填及挖方 填方 路床顶面以下深度(m) 00.3 030.8 0.81.5 1.5 压实度(%) 94 94 93 90 注:表列压实度系按现行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 E40)重型击实试验所得最大干密度求得 的压实度。 DB52/T 12832018 7 6.4.8 路堑边坡坡率 6.4.8.1 路堑边坡坡率应根据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边坡高度、施工方法等,并结合自然稳定山 坡和人工

    21、边坡的调查及力学分析综合确定。 6.4.8.2 边坡高度不大于20m的土质路堑边坡坡率不宜陡于表7所列规定值, 边坡高度不大于30m的岩质 路堑边坡坡率可按表8所列规定值。 表7 土质路堑边坡坡率 土的类别 边坡坡率 粘土、粉质粘土、塑性指数大于 3 的粉土 1:1 中密以上的中砂、粗砂、砾砂 1:1.5 胶结和密实 1:0.75 卵石土、碎石土、圆砾土、角砾土 中密 1:1 表8 岩质路堑边坡坡率 边坡坡率 边坡岩体类型 风化程度 H15m 15 mH30 m 未风化、微风化 1:0.11:0.3 1:0.11:0.3 类 弱风化 1:0.11:0.3 1:0.31:0.5 未风化、微风化

    22、1:0.11:0.3 1:0.31:0.5 类 弱风化 1:0.31:0.5 1:0.51:0.75 未风化、微风化 1:0.31:0.5 类 弱风化 1:0.51:0.75 弱风化 1:0.51:1 类 强风化 1:0.751:1 6.4.9 路堤边坡坡率 6.4.9.1 路堤边坡坡率应根据填料的物理力学性质、边坡高度和工程地质条件确定。 6.4.9.2 地质条件良好,边坡高度不大于 20m 时,其边坡坡率不宜陡于下表表 9 的规定值。 DB52/T 12832018 8 表 9 路堤边坡坡度 边坡坡率 填料类别 上部高度(8 m) 下部高度(12 m) 细粒土 1:1.5 1:1.75 粗

    23、粒土 1:1.5 1:1.75 巨粒土 1:1.3 1:1.5 6.4.9.3 浸水路堤在设计水位以下的边坡坡率可采用 1:2,并视水流情况采取边坡加固及防护措施。 6.4.10 路基防护方式 6.4.10.1 应根据当地气候、地形、水文、地质及筑路材料等情况,采取工程防护措施,防治路基病害 和保证路基稳定。 6.4.10.2 在适宜于植物生长的边坡上,应优先采用植物防护措施。 6.4.10.3 岩体风化严重、节理发育、软质岩石、松散碎(砾)石土的挖方边坡以及受水流侵蚀、植物 不易生长的填方边坡可采用护面墙、砌石等工程防护措施。 6.4.10.4 沿河路基,在受水浸淹和冲刷的路段,可采用挡土墙

    24、,砌石护坡、石笼、抛石等直接防护措 施。 6.4.11 路基排水要求 6.4.11.1 路基排水设施应与农田排灌系统相协调,并确保排水畅通。 6.4.11.2 路基受水冲刷较严重路段,应设置浆砌片石、混凝土边沟,其余路段可设置土质边沟。 6.4.11.3 边沟尺寸一般采用 40 cmx40 cm,降水量较大的地区可适当增大边沟尺寸。 6.5 路面 6.5.1 路面设计的基本要求 6.5.1.1 通组硬化路路面应根据交通量及其组成情况,结合当地材料及自然条件与路基进行综合设计, 要求路面具有较好的稳定性和足够的强度,其表面应达到平整、密实、抗滑和排水要求。 6.5.1.2 路面设计应包括结构层原

    25、材料的选择,混合料配合比设计,路面结构层组合设计。 6.5.2 路面结构组成及其类型 6.5.2.1 路面结构层一般包括面层,基层,在土基处于不良状态时,应设置垫层。 一般通组硬化路均应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6.5.2.2 承载重载交通,有旅游、产业发展需要和连接民族传统村落的通组公路可采用沥青路面、弹 石路面(水泥混凝土块、砖石)等。 6.5.2.3 路面基层可采用级配碎(砾)石、填隙碎石、二灰碎石等,厚度不小于 8cm。 6.5.3 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基本要求 6.5.3.1 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厚度不小于 15cm,混凝土的标号不小于 C25。 6.5.3.2 土质路基宜采用级配碎(砾)石

    26、、填隙碎石、二灰碎石基层等,压实厚度不小于 8cm。石质 路基经整平、碾压,检测合格后可直接铺筑面层。 DB52/T 12832018 9 6.5.3.3 当路基处于潮湿或过湿状态时,应设置垫层(砂砾、碎石、大渣等)。 6.5.3.4 基层顶面单点弯沉检测值不大于 270mm 后才能进行路面施工。 6.5.3.5 混凝土混合料必须采用强制拌合设备进行集中拌合,当混合料的运输距离大于 5 公里时,应 采用混凝土搅拌车进行运输,并按照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JTG/T F30)等规范要求 进行施工,确保混凝土路面质量。 6.5.4 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原材料要求 6.5.4.1 水泥 6.5

    27、.4.1.1 水泥进场时,应有产品合格证及化验单。并应对品种、标号、包装、数量、出厂日期等进 行验收检查。 6.5.4.1.2 不同标号、厂牌、出厂日期的水泥,不得混合堆放,并严禁混合使用。 6.5.4.1.3 出场日期超过 3 个月或受潮的水泥,必须经过试验,按其试验结果决定能否使用,使用时 的水泥强度须达到强度要求。已经结块变质的水泥不得使用。 6.5.4.2 砂和碎石 6.5.4.1.4 砂必须采用质地坚硬、洁净、符合规定级配细度模数在 2.5 以上的中粗砂,砂的含泥量不大 于 3%。 6.5.4.1.5 碎石应质地坚硬、强度3 级、压碎值25%、 最大粒径不大于 4cm。碎石颗粒的形状

    28、近于 正方形或球形,针片颗粒含量不超过 15%,且小于 2.5mm 的颗粒含量不大于 5%。 6.5.4.1.6 碎石应为 5 mm20 mm 和 20 mm40 mm 两级组合的连续级配。 6.5.5 路面养生要求 6.5.5.1 在混凝土终凝前,应及时进行刻纹工作,一般路段刻纹深度为 2 mm3 mm,特殊路段(弯道、 陡坡)加深加宽。 6.5.5.2 在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完毕后,应及时养护,在高温、干燥、大风天,应对路面尽早遮盖, 并适时均匀洒水。 6.5.5.3 采用草袋、草帘覆盖养生时应均匀洒水,保持路面潮湿。对砼板面及板的侧面都要严密覆盖, 不能外露。 6.5.5.4 应特别注意初

    29、期养护(路面浇筑后 30 小时),防止烈日曝晒;21 天之内要坚持正常的覆盖 洒水养生;在路面养生期内禁止车辆通行。 6.5.6 切缝灌缝 6.5.6.2 当水泥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 25%左右时(12 小时14 小时),应及时进行伸缩缝切割。 6.5.6.3 缝深度一般为混凝土路面设计厚度的 1/3。 6.5.6.3 及时将切缝缝隙内杂物清理干净后,采取灌入融化沥青、填塞沥青麻絮等方式进行灌缝处理。 6.5.7 路拱坡度 应根据路面类型和当地自然条件选定路拱坡度,一般可采用2%3%,行车道和路肩采用相同的路拱 横坡。 6.6 桥涵 6.6.1 要求 DB52/T 12832018 10 6.

    30、6.1.1 通组硬化路不宜修建大桥。 6.6.1.2 通组硬化路需同步建设中、小桥,新建桥梁净宽应不小于 4.5m,护栏一般应采用混凝土护栏。 上部结构宜采用标准跨径,鼓励采用集中预制、现场安装的方式进行施工。 6.6.2 设计洪水频率 大、中桥1/50,小桥1/25。 6.6.3 汽车荷载 采用汽车荷载等级应采用公路-级。 6.6.4 涵洞设置 为了保证路基稳定,应结合排水和灌溉需求,设置必要的涵洞,确保排水畅通。涵洞类型可选择钢 筋混凝土盖板涵、圆管涵、钢波纹管涵、石拱涵等,新建排水涵孔径应不小于1m,农灌涵的孔径应不小 于0.5m。 6.7 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6.7.1 实施原则 坚

    31、持“以人为本、安全至上、因地制宜、综合设置、逐步完善”原则,综合考虑当地地形条件民族 文化、交通组成、服务对象、交通特性等因素制定实施方案。 6.7.2 护栏设置条件 6.7.2.1 路侧有悬崖、深谷、深沟、河流及路侧陡坎高度大于或等于 10m 的路段可采用 A、B 级护栏。 6.7.2.2 其余路段可设置 B、C 级护栏或设置禁令、警告标志(鸣笛、禁止超车等)、减速带、土丘等 设施,保障行车安全。 6.7.3 护栏设计 通组硬化路护栏按照防撞等级可采用A、B、C三级,其中A、B级护栏应符合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 计规范(JTG D81)的要求,C级护栏应符合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

    32、)的要求。 6.7.4 标志标牌 交通标志结合周边路网、交通、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条件进行设计,并与其他设施相协调,利于公 路使用者视认。一般采用禁令、警告、指示标志。 6.8 绿化美化 6.8.1 绿化美化一般要求 6.8.1.1 按照“谁种、谁管、谁受益”原则,创新通组硬化路绿化模式。 6.8.1.2 因地制宜选取绿化树种,可结合乡村特色种植果树、经济植物作为行道树,注重绿化美化与 民族文化、自然景观、特色产业等相结合。 6.8.2 绿化美化具体要求 6.8.2.1 绿化美化宜树木和花草相结合,种植与养护并重。 DB52/T 12832018 11 6.8.2.2 绿化物种应根据气候、土壤、

    33、防治污染的要求等立地条件和功能要求进行选择,其要求为: 具有较强的抗污染和净化空气的功能;具有苗期生长快、根系发达、能迅速稳定边坡的能力、易繁殖、 移植和管理,抗病虫害能力强;能与附近的植被和景观协调;应充分考虑植物的季相景观效果,根据需 要可采用多物种栽植;宜采用本土物种。 6.8.2.3 在具有旅游、观赏价值的寨组,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观景台、临时停靠站等设施。 6.9 其他 6.9.1 路线交叉要点: a) 通组硬化路与其它公路交叉时,一般采用平面交叉,交叉位置应选择在纵坡平缓、视距良好的 地点。平面交叉范围内的路线宜为直线或大半径平曲线,并尽量正交,当必须斜交时,其锐角 应小于 45。平

    34、面交叉范围内的纵坡应尽可能平缓,纵坡不宜大 3%,困难地段也不宜大于 5%; b) 通组硬化路应尽量避免与铁路及公路主干线交叉,以免影响交通安全; c) 通组硬化路与铁路、重要管道及二级以上公路交叉需采用立体交叉时,应按照现行公路工程 技术标准(JTG B01)的有关规定执行。 6.9.2 渡口码头设置要求: a) 码头位置应选在河床稳定、水力水文状态适宜、无淤积或少淤积的河段; b) 直线码头的引道纵坡宜采用 9%10%;锯齿式码头宜采用 4%6%,。引道宽度不小于 6.5m。 6.9.3 漫水桥和过水路面的设置条件及要求: a) 通组硬化路在交通允许有限度的中断时,可修建漫水桥和过水路面。

    35、漫水桥和过水路面的设计 洪水概率应根据允许阻断交通的时间和对上、下游的农田、城镇、村庄的影响以及泥沙淤塞桥 孔,上游河床的淤高等因素确定; b) 漫水桥应为无坡平桥,过水路面及衔接漫水桥两端的漫水路纵坡均不宜大于 5%,漫水路的起 坡点应在漫水桥两端 5 m10 m 以外,并以不小于 200m 半径的竖曲线相连接; c) 所有漫水设施的两侧,应每隔 4 m8 m 埋设高出路面 0.6m 的标柱,柱上必须标明水深为 0.3m 的断行水位警戒线。 7 监督管理 7.1 信息化监督管理 利用大数据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主要监管方式及内容如下: a) 使用“贵州省组组通硬化路建设项目监管平台”对项目规划

    36、编制、计划编报、设计批复、招投 标、建设进度、资金使用、安全质量、检测验收及舆情等进行数据化监督管理,并及时推送有 关建设信息; b) 市(州)交通主管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必须了解和熟悉使用监管平台,且安排专人负责使用, 及时对辖区内的“组组通”硬化路项目的进度、验收、资金拨付等进行全面监管; c) 县(市、区、特区)交通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使用监管平台,且安排专人负责使用, 及时报送“组组通”硬化路项目建设有关信息,并利用平台对辖区内组组通项目进行自查自纠 管理。 7.2 安全质量监督管理 7.2.1 建立“业主负责、政府监管、群众监督”的监管机制,各部门职责要求如下: DB52/T

    37、 12832018 12 a) 通组硬化路建设单位对项目执行情况负总责,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检 测,并出具检测报告。项目施工单位对项目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 b) 县(市、区、特区)交通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通组硬化路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 上级交通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业务技术指导,并将通组硬化路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纳入对 下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考评。 7.2.2 建立通组硬化路义务监督员制度 7.2.2.1 村支书或村主任为通组硬化路义务监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村支两委应组织推选威望高、责 任心强的村民担任通组硬化路义务监督员(每条路至少 2 人),组成通组硬化路群众监

    38、督组,负责通组 硬化路建设的监督工作。 7.2.2.2 县(市、区、特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开展义务监督员业务培训, 重点开展“ 组组通 ”硬化路的建设标准、监督方法等进行培训,充分发挥群众义务监督员的监督作用。 7.2.3 建立通组公路简易信用评价体系 将承建通组硬化路施工单位的项目法人、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录入通 组公路信用评价系统,结合项目执行情况,制定考核办法,对失信单位和失信人员进行联合惩戒。 7.2.4 建立“八公开”制度 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将“发展规划、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管、 资金使用、工程验收”进行公开

    39、,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通组硬化路起点设置建设和养护公示牌,将有 关信息进行公示。 7.3 资金管理 贷款资金使用按照以下流程: a) 承贷公司或者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逐级向省交通运输厅申请贷 款额度,省交通运输厅审核后下达贷款额度通知书,并抄送贵州银行、贵阳银行。承贷公司凭 省交通运输厅下达的贷款额度通知书向银行申请贷款; b) 项目达到开工条件时,申请发放该项目贷款总额度的 30%,需提交项目贷款额度通知书、施工 合同等资料; c) 工程进度达 70%时发放贷款总额度的 40%,需提交项目贷款额度通知书、项目进度表等资料; d) 工程竣工验收后发放贷款总额度的 30

    40、%,需提交项目贷款额度通知书、项目进度表、县级质量 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鉴定证书、竣工验收会议纪要等资料。 8 验收 项目验收方式按照以下方式: a) 市(州)要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交公路发201065 号)等有 关文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各辖区“ 组组通 ”硬化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指导意见; b) 项目完工经检测合格,具备验收条件后,其交、竣工验收合并进行; c) 由县级“组组通”三年大决战攻坚队组织交通、发改、财政、审计、安监、公安、乡(镇)等 有关单位,对项目进行开展分批验收,并按有关规定组织养护和管理。 9 管理养护 DB52/T 12832018 13 9.1

    41、管理养护要求 9.1.1 建立农村“组组通”硬化路管理养护体系 9.1.1.1 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是通组硬化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乡(镇)交通管 理站,落实专职人员;筹集和管理通组硬化路管理养护资金;制定通组硬化路管理养护考核办法;制定 年度大中修等养护工程计划;下达年度管理养护目标,监督、考核通组硬化路管理养护工作;汇总上报 通组硬化路有关信息。 9.1.1.2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负责指导通组硬化路管理养护工作。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 的决策部署,制定通组硬化路管理养护工作制度;设立通组硬化路管理养护民生专户,拨付和监督通组 硬化路管理养护资金;指导、监督、考核通组硬

    42、化路管理养护工作;汇总上报通组硬化路有关信息。 9.1.1.3 按照“谁受益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指导村民 制定村规民约,对通组硬化路的路产路权进行保护。 9.1.2 养护工作摸式 9.1.2.1 村民自治管理养护 村(居)民委员会具体负责通组硬化路管理养护工作,采取召开村民会议,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等方 式,制定村规民约,实行通组硬化路村民自治,受益群众自管自养。 9.1.2.2 合作社管理养护 建立通组硬化路管理养护合作社,吸纳公路沿线村民尤其是扶贫对象作为合作社成员,承担通组硬 化路管理养护工作,促进村民增收和脱贫。 9.1.2.3 “一事一议”管理养护

    43、 可采取投工投劳、义务养护和轮流养护等一事一议方式组织通组硬化路养护。 9.1.2.4 企业领养 鼓励引导企业承担通组硬化路管理养护工作。 9.2 养护要求及内容 9.2.1 养护质量总体要求路基稳固、路面平整整洁、排水畅通、沿线设施完好。一般分为日常养护和 养护工程两类。 9.2.2 日常养护主要工作内容为:公路巡查、路面保洁、边沟清理、涵洞疏通、小型水毁塌方清理、 安防工程清洗等。 9.2.3 养护工程主要为:清理较大型水毁塌方(10 立方米以上),修复路基、路面、桥涵,大中修, 安防工程完善等。 9.3 养护资金筹集及使用 9.3.1 资金筹集方式如下: a) 通过国家扶贫引导、政府主体

    44、投资、群众捐资投劳等方式筹集通组公路养护管理资金; b) 国家补助; c) 市、县财政专项资金; d) 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采取一事一议筹集; DB52/T 12832018 14 e) 社会捐助及其他方式依法筹集。 9.3.2 资金使用要求如下: a) 通组硬化路养护管理资金每年每公里不少于 1500 元,市(州)、县筹资比例由各地自行确定; b) 通过其他方式筹集的管理养护资金要拨付至县级财政。由县级财政按照使用需要分季度拨付至 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通组硬化路管理养护民生专户依法使用。 9.4 养护计划及统计 9.4.1 养护计划编制 通组硬化路养护实行计划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于每年年初会同村(居)民委员会 编制辖区内通组硬化路养护计划(含养护工程计划),报送县(市、区、特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 财政部门审定。 9.4.2 养护情况统计 村(居)委员会负责通组硬化路养护统计工作,将计划执行、硬化路损毁、路产保护等情况按时报 送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汇总后上报县(市、区、特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财政。 _ DB52/T 128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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