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40 B61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 18072014 川中丘陵区柏木林森林抚育技术规程 2014 - 07 - 25 发布 2014 - 09 - 01 实施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51/T 18072014 I 目 次 前 言 . . II 1 范围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1 4 总则 . . 2 5 主要林分 类型与森林抚育对象 . 3 6 抚育间伐技术 . . 4 7 林分改造技术 . . 6 8 林地管理 与保护措施 . . 7 9 施工作业要求 . . 8 10 效益监 测与档案管理 .
2、 . 9 附录 A(资料 性附录)川中丘陵区柏木林主要林分类型特征表 . 1 附录 B(规范 性附录)柏木人工林主要林分类型合理经营密度表 . 1 DB51/T 18072014 II 前 言 本标准由四川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林业厅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立江、陈家德、王峰、杨雪、李仁洪、高天雷、杨洪国。 DB51/T 18072014 1 川中丘陵区柏木林森林抚育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川中丘陵区柏木( Cupressus funebris) 林森林抚育的范围、对象、方法、主要技术 经
3、济指标以及过程中的林地管理、保护措施、施工管理、档案管理等要求。所指的川中丘陵区包括四川 盆地及盆周边缘海拔 1000m 以下的丘陵、低山地貌区域。 本标准适用于以柏木为建群种或优势种形成的林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000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GB 7908 林木种子质量分级 GB/T 15781-2009 森林抚育规程 GB/T 18337.3-2010 生态公益林建设 技术规程 GB/T 26424-2010 森林
4、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 LY/T 1646-2005 森林采伐作业规程 LY/T 1690-2007 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 DB51/T 705-2007 四川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DB51/T 706-2007 四川省林木种子质量分级 DB51/T 214-2009 四川森林抚育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合于本标准。 3.1 森林抚育 forest tending 幼林郁闭到进入成熟封育(用材林)或防护更新(防护林)前,针对经营对象、围绕培育目标所采 取的营林措施的总称。 3.2 抚育间伐 tending felling 根据森林培育目标、林分发育特征及林分生境状况,通过
5、采取适当伐除部分林木与修枝,调整树种 组成、林分结构和密度,改善林分环境,促进森林培育目标实现的营林措施。 3.3 DB51/T 18072014 2 林分改造 stand g izo 针对低效林分的现状、 存在问题与森林培育目标, 通过采取结构调整、 补植补播及综合改造等活动, 改善林分结构,发挥林地生产潜力,提高林分质量和效益水平的营林措施。 3.4 林分类型 stand type 为实现森林经营目标,根据组成、结构、发育阶段等林分特征要素而确定的林分的一个类别。 3.5 优势种与建群种 dominant speci es and constructive species;edificat
6、o 对林分结构、外貌生长及环境的形成有明显控制作用的树种称为优势种。林分在不同层次可 以有各自的优势种,主林层中的优势种称为林分的建群种。 3.6 防护成熟林 Shelter matu ration forest 以防护功能为经营目标培育的森林,其龄组划分考虑在其森林生态系统达到稳定状态,且生态功 能发挥最优的条件下划分的龄组。防护成熟从森林整体结构发育完善的层面考虑通常应较迟,而持续时 间较长。 4 总则 4.1 目的 通过对柏木林实施森林抚育, 调整林分结构, 改善林分生长环境, 增强森林群落的稳定性和抗逆性, 充分发挥林分的生态功能和林地的生长潜力,提高林分质量和价值。 4.2 原则 生
7、态优先原则。充分认识柏木的生长环境和树种生态特性,针对柏木主要生长于中性、钙质紫 色土地带、土层浅薄、水土流失潜在危险性高、立地条件差等自然环境,在维护森林生态稳定的前提下 开展森林抚育。 持续经营原则。柏木林分抚育需立足长远,应以育林为主、中间利用为辅,以培育珍贵优质、 效益兼顾的林分为经营目标而有序地开展林分抚育。 去劣留优原则。柏木林分抚育应去劣留优、伐弱育强、间密补稀,通过森林抚育,达到种群结 构合理、空间层次完善、林分环境健康、林木生长优良的效果。 适时适度原则。根据柏木林分特征和指标,确定合理的抚育方法,安排恰当的抚育时间,控制 适宜的抚育强度,确保实现森林抚育的目标。 4.3 基
8、本要求 按照调查设计、审批定界、现场指导、组织施工、监督验收的流程开展森林抚育,忌盲目进场, 随意作业(执行 GB/T 15781-2009、 GB/T 26424-2010、DB51/T 214-2009 的相关规定)。 严格施工作业管理,确保抚育质量,禁止借森林抚育攫材的行为。 加强林地管理,保护林下植被,及时清除处理森林抚育剩余物及有害生物,控制施工作业过程 中的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 DB51/T 18072014 3 5 主要林分类型与森林抚育对象 5.1 主要林分类型 川中丘陵区柏木林林分类型根据种群组成结构划分主要类型见表 1。 表1 柏木林林分主要类型表 结构型 类型组 类型 立
9、地评价 灌木柏木林 中等或良好 柏木纯林 草本柏木林 较差或差 纯林 柏木疏林 柏木疏林 差 针叶混交林 松、柏混交林 中等 桤、柏混交林 中等或良好 栎、柏混交林 差或中等 混交林 针阔混交林 樟、楠、柏混交林 优良或良好 5.2 龄级与龄组划分 柏木龄级期限为 20 年。 龄组分别起源划分见表 2。 表2 柏木林龄组划分表 单位:年 龄组划分 起源 幼龄林 中龄林 近熟林 成熟林 过熟林或防护成熟林 天然 40 4160 6180 81120 121 人工 20 2140 4160 6180 81 5.3 森林抚育对象 5.3.1 林分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柏木林宜进行森林抚育: 林分郁闭
10、度0.8 以上的柏木纯林; 林分郁闭度0.8 以上或林分密度超过合理经营密度(见附录 C)10%以上的柏木密林; 林分组成、结构、层次不合理,有碍目的树种生长培育的林分; 林分生态功能或林分蓄积量显著低于同类立地条件下相同林分平均水平的柏木低效林; 林分中受病虫危害侵染林木达 10%以上的不良柏木林分; 根据编制的森林经营方案需要定期开展抚育间伐或有针对性开展林分改造的柏木林分。 5.3.2 林木 森林抚育过程中,主要淘汰以下林木: 生长弱势的劣质林木; 有碍目标树生长的霸王林木; 影响林分及环境卫生的林木。 5.4 森林抚育途径 DB51/T 18072014 4 柏木林的森林抚育在方法与技
11、术手段上主要分为以下两类途径: 抚育间伐:针对正常生长的林分,按照森林培育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对处于不同阶段的林分采 取相应的技术方法; 林分改造:针对柏木低效林分及其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育林技术与手段,调整林分的组成 与结构,促进林分的正常生长。低效林的评判执行 LY/T 1690-2007 中 4.2 的规定,林分改选 活动中使用的种子与苗木质量执行 GB 6000、GB 7908、DB51/T 705-2007、DB51/T 706-2007 的相关规定。 6 抚育间伐技术 6.1 人工修枝 6.1.1 条件 适用于林木自然整枝不良、林内通风透光不畅的柏木幼龄林。 6.1.2 目的 通过
12、实施人工修枝,改善林分内通风、光照状况及卫生条件,提高木材品质和圆满度,减少木材结 疤,培育优质木材。 6.1.3 方法 采用平切法(贴近树干)对整枝不良林木进行修枝。 6.1.4 技术要求 一般宜在林龄 8 年后树冠交叉且出现枯死枝的情况时进行; 修枝时间应安排在秋、冬季节(头年 11 月至次年 2 月),雨季不宜修枝; 修枝高度不宜超过树高的三分之一,防止过度修枝; 修枝时应紧贴枝条基部,切口平滑,防止撕裂树皮; 修枝产生的剩余物宜及时处理,保持维护林地的生境与卫生。 6.2 透光抚育 6.2.1 条件 适宜于以下两种林分: 林分郁闭度 0.9 以上或林分密度超过合理经营密度 20%以上的
13、柏木幼龄林; 混交或复层林分,目标树种柏木和相宜伴生树种受到其它非目标树压抑并防碍其生长的幼龄 林。 6.2.2 目的 改善目标树种光照不足、 光合作用不良的状况, 清除劣质林木或障碍木, 促进目标树种的有利生长, 促进林内灌木层、草本层的健康发育。 6.2.3 方法 采用间伐对目标树过密林分中的生长不良木或影响目标树生长的霸王树、 上层木以及高大灌木进行 DB51/T 18072014 5 清除。 透光抚育的具体实施,应根据柏木林分特征和林木分布状况确定,在林木分布与地形条件较为均匀 的情况下,可采取全面透光抚育,否则可采取团状或带状的局部透光抚育。 6.2.4 技术要求 透光抚育的开展应通
14、过对林分的调查,以目标树种年龄阶段的合理密度、林木分化现象或生长 空间是否受到压抑而确定; 间伐过程中应遵循去密间匀、去劣留优的原则,保留生长健壮的林木; 经营条件较好的地方,透光抚育间伐强度宜小,间隔 2 年后再实施;经营条件差的地方,抚育 间伐强度可提高,但透光抚育后林分郁闭度应保持在 0.7 以上,一次抚育郁闭度下降不得大于 0.2。抚育后单位面积保留木株数执行附录 C 的相关指标; 透光抚育后的林分平均胸径应大于抚育前林分平均胸径; 抚育过程中应注重保留有培育价值的阔叶树种。 6.3 生长抚育 6.3.1 条件 适宜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柏木中龄林及近熟林: 林分郁闭度0.8 或林分密度
15、超过合理经营密度 10%以上且坡度25的柏木林; 林木分化明显的柏木林。 6.3.2 目的 清除过密木和生长不良林木,合理调整林分的立木密度和林木生长的营养空间,促进保留木的健康 生长。 6.3.3 方法 柏木纯林宜采用下层抚育法,清除林冠下层的不良林木;混交复层林可采取上层抚育法,清除位于 林冠上方的霸王树或有害木,也可与下层抚育法相结合,清除林冠下层的不良林木;林分株行距明显的 人工林可采取机械抚育法调整林分立木密度。 6.3.4 技术要求 生长抚育开始时间应在林木分化明显时进行,立地条件好的地段较早,反之则较迟; 抚育次数视林分密度与营养空间而定,一般 12 次,间隔期 510 年; 一
16、次抚育间伐强度控制在蓄积量的 20%、总株数的 35%以内,间伐后林分密度仍然超过合理经 营密度宜经过一个间隔期后再抚育,每次抚育郁闭度不应下降 0.2,抚育后的郁闭度不宜低于 0.7,保留木株数应在合理经营密度范围值之内(见附录 C); 抚育伐除的对象主要为过密林分中的弱势木、影响目标树生长的霸王树与有害树、枯死木、濒 死木等; 抚育后的林分平均胸径不得小于抚育前林分平均胸径; 对位于陡坎、台缘地段的林木抚育,应避免出现抚育后保留林木倒伏情况的发生。 6.4 卫生抚育 6.4.1 条件 DB51/T 18072014 6 适宜于以下条件的林分: 遭受病虫害、森林火灾、风雪冰冻灾害等自然灾害危
17、害及藤蔓缠绕的柏木林; 坡度大于 25的防护林的森林抚育只宜采用卫生伐; 近熟林、成熟林及防护成熟林的森林抚育通常采用卫生伐。 6.4.2 目的 通过伐除被危害、无培育前途的林木及清除葛藤等缠绕林木的藤蔓,改善林分卫生状况,减少有害 生物危害,促进林分健康生长。 6.4.3 方法 对受害林木及危害源开展针对性的清抚。 6.4.4 技术要求 伐除受病虫危害且培育无望、染病虫源且可能导致转移危害的林木,受蜀柏毒蛾等食叶害虫危 害的林木除特别严重外,一般应保留培育; 清除火灾烧毁的林木; 清除葛藤等缠绕林木的藤本植物; 清除对林分卫生条件有不良影响的其它生物源。 7 林分改造技术 7.1 调整改造
18、7.1.1 改造对象 适宜于柏木低效纯林以及树种组成、层次结构不良的混交林分。 7.1.2 改造目的 调整树种与空间结构,提高林分质量,培育以柏木为优势的混交林分。 7.1.3 改造方法 采用间针育阔、抽针补阔的方法改造柏木纯林。 7.1.4 技术要求 林分的调整改造宜结合生长抚育、透光抚育、卫生抚育进行; 补植培育的阔叶树种应根据立地条件选择适宜树种,立地条件较差的林地宜采用栎类、女贞、 刺槐等耐贫脊土地的树种,立地条件较好的林地宜选择香樟、香椿、红椿、桢楠等价值较高的 树种; 调整改造对原树种调减的蓄积比重,一次性间伐强度不宜超过 25%。 7.2 抚育改造 7.2.1 改造对象 适宜于柏
19、木低效纯林及受病虫危害较为严重的低效林分。 DB51/T 18072014 7 7.2.2 改造目的 结合抚育间伐技术调整林分密度,促进保留林木生长和林分生态功能的正常发挥。 7.2.3 改造方法 间密留稀,间劣留优,清除病源木和受害木,调整林木生长空间。 7.2.4 技术要求 抚育改造宜与生长抚育、透光抚育、卫生抚育结合进行; 抚育后林分密度及单株营养面积的调整可参照附录 A 的规定; 抚育的过程重点是淘汰劣质、弱势、染病的林木; 经营水平较高的情况下可采取垦抚、施肥等措施进行单株抚育; 对病虫害危害林分的抚育应对病源、虫源及时处理。 7.3 综合改造 7.3.1 改造对象 适宜于柏木低效林
20、且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改造的林分。 7.3.2 改造目的 提高林分质量,改善林地环境,提高林地生长潜力及森林生态功能。 7.3.3 改造方法 调整改造、抚育改造与抚育间伐技术相结合。 7.3.4 技术要求 林分密度较低的稀疏柏木林分,宜通过补植补播并结合封山育林进行改造; 柏木生态公益林的改造,宜调整改造与抚育改造相结合,培育多树种、多层次、多效益的混交 林; 林分改造强度一次性蓄积量调减不宜超过 25%,按控制密度调控计算超过的林分,可间隔一年 后再进行调整。 7.4 林分改造的限制 柏木林分改造对以下方面予以限制: a) 不宜对经营小班整体采取更新(更替)的方式进行林分改造; b) 局部采
21、取块状或带状进行经营小班树种结构调整的林分,树种调整带、块不应顺山布设; c) 位于公路两侧边坡的柏木林,林分改造时应设置防护隔离屏障。 8 林地管理与保护措施 8.1 林地管理 8.1.1 森林抚育区域的标识 经确定的需要开展森林抚育的林分,应设置标识牌,明确森林抚育的区域范围、作业方式、作业时 DB51/T 18072014 8 间、主要管理与技术人员等信息。 8.1.2 作业区管理 涉及以下方面: 森林抚育前对作业区道路及边坡的检修与维护; 防止森林抚育过程中产生崩塌等重力侵蚀; 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受到危害的幼苗幼树及时进行维护; 有藤蔓生长的林分,应在抚育过程中及时清除; 森林抚育结束后
22、应及时进行林地清理,将间伐剩余物、病源虫源物、施工作业废弃物按相关要 求进行清理及卫生处理时,维护林地的自然状态。 8.2 保护措施 8.2.1 有害源禁入 森林抚育作业期间,禁止将病虫传播源的物品(如器械木质包装等)带入林区。 8.2.2 野生动植物保护 保护珍稀树种及国家、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 保护名木古树; 保留有助于鸟类栖息、繁殖的林木; 保留有利于野生动物隐蔽的树木。 8.2.3 林地保护 作业活动中应尽量保护好林下灌木和草本,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 抚育间伐不应造成林窗; 禁止滥挖间伐木的树篼; 禁止顺山作业。 9 施工作业要求 9.1 施工作业设计 9.1.1 设计审批 凡需
23、开展森林抚育的柏木林分,应纳入森林经营管理,以乡(镇) 、林场(经营所)为经营单位编 制森林抚育作业设计,并经县级及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作为施工、监理及检查验收的依据。 9.1.2 设计资质 森林抚育作业设计文件编制应由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完成。 9.2 施工组织管理 9.2.1 组织管理 审批的作业设计应明确施工的管理部门、实施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并确 定各自的责任。 DB51/T 18072014 9 9.2.2 技术指导 每一施工片区,应配备技术指导员,负责施工过程的技术指导。 9.3 施工前期准备 9.3.1 施工公示 作业设计审批后到施工之前,应
24、在施工涉及的乡、村通过会议、广播、告示等方式进行公示。公示 的内容应包括森林抚育地点、四至界线、面积、森林抚育方法资源、间伐林木蓄积量、项目负责人、技 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举报电话等。公示时间不应少于 7 天。 9.3.2 现场踏勘与培训 a) 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应在管理部门的组织下,施工单位、乡镇主管、村社负责人等相关人员 一并进场,对作业区的范围进行实地踏勘,进一步确定作业范围、方式和施工作业要求等。 b) 在此基础上,对参与作业的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明确操作流程、技术措施、作业要求、注意事 项等。 9.3.3 选树标号 需要开展抚育间伐的林分,施工前应根据作业设计确定的抚育间伐种类、方
25、法、强度、间伐木确定 原则等正确选择间伐木,并在选中的林木树干上适当位置标上明显标记,以便抚育间伐作业。一个抚育 间伐作业设计编制单位内,选树标号率应在 95%以上。 9.4 施工现场管理 施工期间,施工负责人、技术指导员应现场带工,进行施工作业的组织管理与技术指导,随时监督、 检查抚育间伐作业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 抚育间伐作业(包括伐木、打枝、造材、集材、归楞、装车等)各工序操作执行 LY/T 1646 的相关 规定。 抚育间伐作业期间,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执行 LY/T 1646 中第 11 章的规定。 9.5 施工作业监理 施工作业面积达 100 亩以上的林分开展森林抚育, 应由
26、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派驻技术人员进行施工监 理, 100 亩以下可指派乡镇林业站负责施工监理。 9.6 施工检查验收 施工完成后,项目的审核批准部门应组织相关单位对项目实施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包括:作业范围、抚育对象、抚育方式、作业前后林分主要技术指标(如间伐强度、林分密度等) 、林 地管理、保护措施、林地清理等。 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整改完善,发生以森林抚育之名进行滥砍滥伐者按相关条例、法规进行 处理。 10 效益监测与档案管理 10.1 效益监测 DB51/T 18072014 10 10.1.1 效益监测点的设置 以县为单位,分不同林分类型、森林抚育方式设置效益监测点开展监
27、测,监测点应设置对照样地, 并对监测样地周界进行标识。 10.1.2 效益监测的主要内容 效益监测主要包括林分测树指标、群落结构指标、森林环境指标及生物多样性指标的定期调查与测 定。具体监测内容、方法、记载执行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10.1.3 效益监测数据报送与评价 效益监测数据应定期报送指定的相关技术单位进行整理分析与评价。 10.2 档案管理 10.2.1 档案内容 森林抚育档案,应包括如下文档: a) 调查设计文档,包括调查原始记录、经审批的设计文件与批文等。 b) 间伐作业文档,包括伐前准备、间伐作业、伐后清理各阶段的记录材料。 c) 监理检查文档,包括监理记录、报告和检查验收记录与
28、报告等。 d) 其他相关文档,包括森林抚育间伐的采伐申请书、采伐许可证、施工过程中的影像资料等。 10.2.2 档案保存形式 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1套,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保存。 DB51/T 18072014 1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川中丘陵区柏木林主要林分类型特征表 林分类型 类型 组 类型 立地条件 树种组成 常见灌木 常见草本 备 注 灌木柏 木林 坡面中、下部,钙质紫色土,湿润,土层中、厚层,立地较好。 柏木 铁仔、马桑、菱叶海桐、黄 荆、野花椒、火棘、鼠李等。 柏木 纯林 草本柏 木林 坡面上、中部,钙质紫色土,潮润或干燥,土层中、薄层,立地较 差。
29、柏木 白茅、苔草、扭黄茅、金挖耳、求 米草、毛茛、菊等 柏木 疏林 柏木疏 林 坡面上部或脊部,钙质紫色土或石灰土,干燥,土层浅薄,立地较 差。 化香、棕榈、油桐、栎类等。 黄荆、马桑、火棘、油桐、 栎等 白茅、扭黄茅、 针叶 混交 林 松柏混 交林 坡面各部位均有,中性、钙质紫色土或黄壤,潮润或干燥,土层中、 薄层,立地中等或较差。 柏木、马尾松、枫香、杉木、 麻栎、白栎等 荚迷、化香、黄荆、铁仔、 等 芭茅、白茅 桤柏混 交林 坡面各部位均有,钙质紫色土,湿或潮润,土层薄至厚层,立地中 等或较差。 柏木、桤木、白栎、女贞等 栎柏混 交林 坡面各部位均有,中性、酸性紫色土、黄壤或石灰性钙质土
30、,潮润, 土层中、厚层,立地中等。 柏木、麻栎、栓皮栎、白栎、 化香、黄连木、朴树等 栎、化香、马桑、荚迷、十 大功劳、等 白茅、苔草、蕨 针阔 混交 林 楠樟柏 混交林 坡面中、下部,紫色土或黄壤,湿润,土层厚或中层,立地较好。 柏木、桢楠、润楠青冈、女 贞等 冬青、勾儿茶、荚迷、小叶 女贞、梁王茶、等 苔草、麦冬 DB51/T 18072014 1 A A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柏木人工林主要林分类型合理经营密度表 合理经营密度/株.hm -2 纯林 桤柏混交林 松柏混交林 栎柏混交林 平均胸径 /cm 柏木 桤木 柏木 马尾松 柏木 栎类 柏木 4 3000 5000 1300 1
31、500 2600 3000 2000 2500 2800 3500 1500 2020 3000 3500 5 2800 4000 1150 1350 2400 2800 1900 2200 2600 3000 1100 1500 2800 3200 6 2600 3500 1100 1200 2200 2600 1500 1800 2400 2800 940 1250 2600 3000 7 2400 3000 1000 1100 2000 2400 1200 1600 2200 2600 760 1020 2400 2800 8 2200 2600 900 1000 1800 2000 1
32、000 1000 1900 2300 600 850 2200 2400 9 1800 2200 840 940 1600 1800 850 1000 1700 2000 540 700 2000 2100 10 1600 1800 660 740 1400 1600 800 950 1450 1800 460 600 1700 2000 11 1400 1600 580 660 1200 1400 730 800 1300 1450 400 500 1400 1700 12 1300 1400 500 580 1100 1200 600 730 1150 1300 350 400 1200 1400 13 1200 1300 420 500 1000 1100 500 600 1000 1100 310 350 1100 1200 14 1100 1200 360 420 960 1000 400 500 920 1000 270 310 960 1100 15 1000 1100 300 360 860 900 380 400 840 950 250 300 900 1000 _ DB51/T 1807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