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200 A 90 DB41 河南省 地方标准 DB41/T 1941 2020 山岳型旅游景区 安全管理规范 2020 - 01 - 21发布 2020 - 04 - 21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41/T 1941 2020 I 目 次 前 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与定义 .1 4 安全管理体系 .2 5 一般安全要求 .7 6 消防安全 .8 7 防汛安全 .9 8 医疗和食品卫生 .10 9 交通安全 .10 10 节假日和大型活动安全 .11 1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11 12 保险 .11 DB41/T 1941
2、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给出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焦作云台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河南理工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亮、耿剑统、雷颖、邢璐、陈彦霞、焦丽娜、刘洋、张胜利、司恭、 韩瑜、 马春明、郭晓黎、李伟力、贾长军、杜琳 、 任亚云、张慧晓、张鹤雨、陈仁树、 马乐、祁珍丽 、 何丰昌、 黄定国、向宏桥、王伟 。 DB41/T 1941 2020 1 山岳型旅游景区安全管 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岳型旅游景区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安全管理体系、一般安全要求、消防安全
3、、 防汛安全、医疗和食品卫生、交通安全、节假日和大型活动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保险等。 本标准适用于山岳型旅游景区的安全管理 工作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8408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规范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 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 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GB 12352 客运架空索道安全规范 GB 13495.1
4、 消防安全标志 第 1部分:标志 GB/T 16767 游乐园 (场 )服务质量 GB/T 17775 旅游区 (点 )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21268 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通用技术条件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山岳型旅游景区(以下简称景区) 以山岳为主要风景资源和构景要素的 ,以满足旅游者出游目的为主要功能(包括参观旅游、休闲度 假、康乐健身等),并具备相应旅游设施,提供相应旅游服务的独立管理区。该管理区应有统一的经营 管理机构和明确的地域范围。 3.2 游客中心 景区内为游客提供信息、咨询
5、、游程安排、讲解、教育、休息等旅游相关服务功能的专门场所。 3.3 特种设备 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 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种设备。 DB41/T 1941 2020 2 4 安全管理体系 4.1 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 4.1.1 安全管理方针 景区安 全生产工作应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具体 应满足: a) 形成文件,获得景区主要负责人的批准,并得以贯彻实施; b) 适合景区安全风险的性质和规模; c) 持续改进的承诺; d) 定期评审,以
6、确保其符合景区当前生产和经营的实际情况和实际需要。 4.1.2 安全管理目标 4.1.2.1 景区应建立安全管理目标,分解、细化到具体部门,实施目标化管理。具体应满足: a) 可量化; b) 与景区安全管理方针保持一致; c) 在实施中持续改进。 4.1.2.2 景区在建立和评审安全管理目标时应考虑: a) 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b) 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危险源和风险情况; c) 可供 选择的技术方案; d) 财务、运营和操作的要求; e) 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的意见。 4.2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 4.2.1 设置原则 景区应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职责明确、信息畅通的安全管理机构。 4.2
7、.2 设置要求 景区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二人;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2.3 岗位职责 4.2.3.1 景区应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科技化 、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提高 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4.2.3.2 景区主要负责人是景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a) 建立、健全并组织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b)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8、制度和操作规程; c) 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d)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e) 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 DB41/T 1941 2020 3 f) 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g)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h)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 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i) 负责将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j)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4.2.3.3 景区的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
9、生产工作负责。 4.2.3.4 景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a)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提出意见和 建议; b) 组织或者参与拟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c) 组织或者参与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d) 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及时排查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 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e) 组织或者参与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f) 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
10、育和培训情况; g) 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 h) 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i) 协助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j) 具体负责安全生产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k) 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4.3 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4.3.1 安全投入 景区 应: a) 建立安全投入保障机制,保证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 b) 建立安全资金台账; c) 确保景区相关保险的资金投入。 4.3.2 安全基础设施 4.3.2.1 景区应确定、提供并维持安全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 a) 设置
11、游客中心、医疗救助、紧急避难、安全广播等安全服务场所及相关的配套服务应急设施; b) 在经营场所配置适当、有效的消防器材,并设置安全通道,符合消防要求; c) 在游览区域配备平整、稳固的游览路面、步道、台阶等道路设施,重点旅游区、公共区域等游 客集聚区应设置畅通的安全通道,危险地段应设防护网、防护栏等安全防护设备; d) 在景区相应位置设置 引导设施、警示标识、交通标志等; e) 景区内制高点、建筑物、高大的游览设施应安装防雷设施。 4.3.2.2 景区各安全设施应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台账,按照规定进行年检和维修,并填写记录。 4.3.2.3 景区内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废弃,因检维修
12、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 修完毕后应立即恢复。 4.3.3 制度建设 DB41/T 1941 2020 4 4.3.3.1 景区应根据单位实际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予以颁布实施, 并适时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宜性。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b) 安全考核奖惩制度; c)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d)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e) 具有较 大危险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f)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g) 职业卫生、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h)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制度; i)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j) 应急管理制度;
13、k)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l) 安全生产档案制度; m) 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管理制度; n) 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o)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4.3.3.2 制度制定应目的明确、言简意赅、条理清楚、结构严谨、用词准确;并明确适用范围、主管 部门、具体内容、解释部门和实施日期等。 4.3.4 教育培训 4.3.4.1 景区应对包括被派遣劳动者在内的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 程、操作技能、事故防范 措施和应急措施、应急技能等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3.4.2 景区应建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
14、和培训的时间、地点、 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4.3.4.3 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当经过专业主管部门的培训和考核,取得资格证方允许上岗。 4.3.5 监督检查 4.3.5.1 监督检查工作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建立和落实分级安全监督和检查制度,负责督促并落实全员参与; b) 在日常工作和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并保存检查记录; c) 每月应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并形成书面报告; d) 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 4.3.5.2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a) 电器、开关、插座和电路安全; b) 易燃易爆品存放和使用安全; c) 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情况
15、; d) 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e) 游乐设施、机械设备和车辆等安全性能状态是否良好; f) 邻沟道路护栏以及危险地段安全防护网是否完好; g) 旅游道路沿线、旅游步道是否有落石等隐患,道路是否畅通; h) 特种设备是否经过相关有资质的单位的安全检测且检测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i) 各岗位员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情况,安全员是否按规程操作,安全生产记录是否齐全。 DB41/T 1941 2020 5 4.3.6 风险分级管控 4.3.6.1 景区应建立健全 安全生产 风险分级管控 制度, 明确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分析、风险分级的 工作内容、程序、方法等,针对不同等级的风险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16、,明确管控层级、责任部门及责任 人 。 4.3.6.2 景区应按照区域、场所、设施、部位等划分不同风险点,按照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进行 风险 辨识分析,按照事故发生后果的严重程度确定风险等级, 提出针对性的风险管控措施。 4.3.6.3 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四个等级,分别用红、橙、 黄、蓝四种颜色代表。风险等级越高,管控级别越高;上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级必须负责管控,并逐 级落实具体措施 。 4.3.6.4 景 区应建立风险辨识管控清单,主要包括风险点、所在位置或设备号、潜在事故类型、风险 等级、预警色、管控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等。 4.3.6.5 景区应
17、建立风险公告制度, 针对辨识评估出的风险,开展覆盖所有从业人员 的风险教育和技 能培训,掌握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 4.3.6.6 企业应 按 红、橙、黄、蓝四种颜色将 重点 区域 内存在的不同等级风险在总平面布局图或区域 布局图 中 进行标示 , 并在适当位置向从业人员进行公示。 4.3.6.7 对于难以在风险分级四色(红橙黄蓝)平面 布局 中表示标注风险等级的作业活动、关键任务 (如: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高处作业、 吊装作业、动土作业、危险品运输等)应利用 风险评估方法,计算作业岗位风险值,按照风险等级从高到低的顺序采用柱状图表示出来 , 并在适当位 置向从业人员进
18、行公示 。 4.3.6.8 企业应 设置 岗位风险管控应知应会卡 和应急处置卡 , 并配发给相关岗位从业人员, 告知 从业 人员 本岗位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后果、风险管控措施 和应急处置措施 等信息。 4.3.7 隐患排查治理 4.3.7.1 景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本单位负责人和各岗位从业人员的排 查治理责任,编制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清单,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4.3.7.2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 治理;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制定治理方案并向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根据治理方案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消除,治理完 毕
19、后应当组织验收。 4.3.7.3 景区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无法保证安全的,应从危险 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及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暂时停业或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和装置,并 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应派员值守;对难以停止使用的相关设施、设备和装置,应当加强监护,防止事 故发生。 4.3.7.4 景区应每月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向负有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 告,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4.3.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景区应当进行专项事故隐患排查: a) 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发布或者修改后安全生产标准发生变化; b) 作业条件、设备设施发
20、生改变; c) 发生事故或者险情; d) 汛期、极端或者异常天气、重大节假日、大型活动; e) 应当进行专项事故隐患排查的其他情况。 4.3.8 考评和评审 DB41/T 1941 2020 6 4.3.8.1 景区可结合年度安全检查、日常安全工作检查及隐患治理情况,以分级考核为原则,每年对 各部门、班组进行一次安全考核评定,并将安全考评的结果与景区的奖惩制度挂钩。 4.3.8.2 景区应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的自我评 审,评审结果形成书面文件,并确保评审中提出 的改进意见得到落实。 4.3.8.3 评审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a) 景区安全方针及管理目标是否恰当,是否与实际情况匹配; b
21、) 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备,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的相关文书资料是否齐全; c) 安全生产投入是否能满足需求; d) 安全生产的资源和设施设备是否完备和满足需求; e) 员工有关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是否适宜和有效; f) 景区重点安全隐患辨识及采取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性分析; g) 景区既往安全事故分析及近期同业安全事故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是否有效; h) 景区应急救援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是否满足需求; i) 景 区安全人员配备是否满足需求。 4.3.9 相关方安全管理 4.3.9.1 景区将其部分经营项目或者场地交由他人从事住宿、餐饮、购物、游览、娱乐、旅游交通等 经营的, 景区应将相关方纳入本单
22、位统一协调和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a) 建立健全并落实相关方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组织相关方参与应急演练; b) 建立相关方名录和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c) 督促检查相关方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并消除事故隐患; d) 审查相关方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和制定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 e) 监督相关方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4.3.10 应急管理 4.3.10.1 景区应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 落石、滑坡、山洪、泥石流 、雷电、火灾等灾害风险及坠落、 溺水等 事故的特点,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4.3.10.2 景区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满足 GB/T 2
23、9639的要求。 4.3.10.3 景区应将其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职责的部门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4.3.10.4 景区应每半年开展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4.3.10.5 景区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规模较小的景区可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但应指定兼职的应急 救援人员,并可与邻近 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4.3.10.6 应急救援队伍或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技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景区按国家有 关规定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 4.3.10.
24、7 景区应根据本单位可能发生的 落石、滑坡、山洪、泥石流、雷电、火灾等灾害风险及坠落、 溺水、中毒等事故特点, 就近 配备必要的灭火、排水、通风 等应急处置设备设施以及担架、药品等应急 救援 器材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4.3.11 持续改进 景区应结合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和日常安全管理监督,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持续改进安全管理体系。 DB41/T 1941 2020 7 4.3.12 职工保险 4.3.12.1 景区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 员缴纳保险费。 4.3.12.2 景区应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5 一般安全要求 5.1 入口管理 5.1.1 入口要求 5.1.
25、1.1 景区的入口处应有明显标识,周边相对开阔,设置全景图或路线图,有收费的景区入口处还 应有遮阳、避雨等设施。 5.1.1.2 售票处应向游客公布票价、安全须知、注意事项等信息,并提供一般性的咨询服务。售票窗 口开放数量应与游客量相适应,在入口客流量较大或游客进入高峰期增开售票窗口,减少游客排队购票 时间。 5.1.2 客流量控制 5.1.2.1 景区接待旅游者不得超过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景区应当公布景区主管部门核定 的最大承载量,制定和实施旅游者流量控制方案,并可以采取门票 预约等方式,对景区接待旅游者的数 量进行控制。 5.1.2.2 旅游者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景区应当提
26、前公告并同时向当地 旅游主管部门及 人民政 府报告,景区和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 措施, 景区应合理控制游客数量,将游客数量 控制在最佳接待 容量之内。景区内特定游乐项目(如游船、漂流、索道、玻璃栈道 、攀岩等)或特定区 域游客数量接近设计容量时,景区宜采取信息广播发布、预约等多种途径,分流游客。 5.1.2.3 在旅游旺季周末、景区重大节庆、营销活动或突发性旅游接待高峰期,景区应提前制定应急 处置方案,细分旅游高峰期游客峰值,视情况及时启 动应急响应,妥善处理客流高峰。 5.1.2.4 景区在高峰期应设立游客安全疏导缓冲区,采取分区域、分时段、分目标地疏导分流。 5.1.2.5
27、 景区可采取在重点游览区、公共区域等游客聚集区域设置游客休息设施,缓解景区旅游高峰 压力。 5.2 信息标识 5.2.1 引导标识 5.2.1.1 景区内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和引导标识应设置合理,符合 GB/T 10001.1和 GB/T 10001.2的规 定。 5.2.1.2 景区交叉路口、游客中心和服务场所等应设置指示标识和导游标识,室内游览 (玩 )项目有醒 目的入、出口标志。 5.2.2 安全标志 5.2.2.1 景区内安全标志设置应符合 GB 2894的规定。 5.2.2.2 在险要路段、涉水区域等可能 产生危险的区域和位点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 5.2.2.3 对景区内未开发或无安全
28、保障的区域进行合理隔离和防护,并在通道或入口处设置醒目的警 示标志和警示信息,必要时安排专人看管,阻止游客入内。 5.2.2.4 景区内施工区域 ,应设置明显的施工安全提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防护隔离措施。 DB41/T 1941 2020 8 5.3 通讯和信息发布 5.3.1 通讯设施 5.3.1.1 景区内应设置覆盖整个景区的有线广播和无线通讯网,并保持畅通有效,随时可为游客免费 提供急、难、险事救助服务。 5.3.1.2 出入口、游客中心和游客集中场所能接收手机信号,移动通信线路畅通,无线局域网覆盖景 区。 5.3.2 信息发布 5.3.2.1 景区应建立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及 时向游客提
29、供准确、规范的安全信息。 5.3.2.2 通过有线广播、安全须知、宣传手册等形式,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恶劣天气、洪涝汛情、交 通路况、治安形势、流行疫情预防等安全警示信息以及游览安全提示信息。 5.3.2.3 AAAA级和以上级别景区的信息发布应满足中外游客的需要,如提供中英双语广播、外文的宣 传手册等。 5.4 监控装置 景区宜在景区入口处、游客中心、重要景点等游客密集区域和位置设置监控摄像头。监控系统应符 合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并确保其有效运行。 5.5 游乐项目安全管理 5.5.1 景区内游乐园的安全管理应符合 GB/T 16767的有关规定。 5.5.2 景区内开设的游 乐项目,应制定有
30、项目操作指南、指定安全责任人、公示安全须知。在游乐活 动开始前,对游客进行必要安全教育和说明,指导游客正确使用游乐设施,并及时纠正游客不安全行为。 对游客有身体条件要求的,还应在入口醒目位置予以明示。 5.5.3 景区内开设高空、高速、水上、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应制定专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取得经营许可。 5.5.4 景区内的各游乐项目的器材、设备和设施应符合相应安全和质量标准,按照规定操作和使用, 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性能完好,安全可靠,并建立技术档案。 5.6 特种设备 5.6.1 索道、游乐设施、电梯等特种设备应取得特 种设备使用证和检验合格证,其使用管理应符合相 关管
31、理规定。 5.6.2 架空客运索道设计和安装应符合 GB 12352的规定,游乐设施的安装应符合 GB 8408的规定。提 供给少年儿童使用的设施或设备,应有明显警示标志、说明和防护措施,以确保安全。 5.6.3 各类特种设备应定期检验和维护,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发现特种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 止运行。 5.7 治安管理 5.7.1 景区应配备专职治安 (保安 )人员,制定值班和巡查制度,并有详细的值班记录。 5.7.2 有游客故意破坏旅游区设施,或寻衅滋事、危及他人安全时,景区治安人员应上前教育、劝阻、 制止,必要时可报警 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 消防安全 DB41/T 1941 2
32、020 9 6.1 消防制度 景区应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制定防火工作措施,落实消 防安全教育制度,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6.2 消防宣传 景区宜通过宣传教育栏、警示牌、宣传单等多种途径提醒游客随时注意防火。 6.3 消防设施和器材 6.3.1 景区各相关场所应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通道和紧急照明装置,消 防安全标志符合 GB 13495.1的规定。 6.3.2 景区应对消防器材及工具统一登记,特殊器材应有安全使用规定。所有消防器材应由专人管理, 定期检查、保养和更换,并 有检查、更换记录。 6.3.3 景区停车场应配备专
33、用灭火器材。 6.4 古建筑消防安全 景区内古建筑消防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专项消防制度,落实责任人,对用火、用电 等严格审批和监管。 6.5 森林消防安全 具有森林资源覆盖的景区应按照森林消防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相应的景区森林消防管理制 度,进行专项消防管理。 6.6 经营场所消防安全 6.6.1 各类经营场所应符合消防管理规定要求,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6.6.2 餐饮场所内灭火器材配置点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厨房灶头应做到人离火熄,预防火 种再燃。 6.7 用电消防安全 景区的各类场所应符合用电规范,由专人 管理电气设备安全,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严格落实防 火制度,下
34、班时关闭电源,不擅自架设电线或增加电源插座,确保用电不超出电缆和电路的承载负荷。 电器的安装使用应以电缆电路的承载能力为限,出现电路超负荷运行时,应及时停用部分电器,或者实 施错峰用电。 6.8 其他消防安全 6.8.1 景区的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存放和重点监控,仓库、油库等消防重地,均应明确禁止吸烟 和禁止明火。 6.8.2 对篝火、烧烤等涉及明火的游乐项目,应在划定的场地开展,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 7 防汛安全 7.1 景区应加强雨季安全隐患排查和汛期巡查,重点对山体危岩、危石、步道及护栏 等区域进行检查。 7.2 景区应划定重点防汛区域,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DB41/T 1941
35、2020 10 7.3 景区应建立 上下游的水情沟通协调预警机制。 7.4 景区应制定有针对性的汛期安全工作方案,并制定汛期安全应急预案。 8 医疗和食品卫生 8.1 医疗设施 8.1.1 景区内应设有医务室,或 在就近 1 km内有合作医疗机构 (点 )。医务室应安排具有相关执业资格 的医护人员值班,配备急救药品和必要的救护器材,能够对突发疾病或轻微外伤进行紧急处置。 8.1.2 景区应与当地医疗机构建立救助合作关系,并制定遇险抢救应急预案。 8.2 食品卫生 8.2.1 景区内严禁出售来源不明的食品、过期食品或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卫生要求 的食品。 8.2.2 景区录用食品加工制作人员应符
36、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健康要求,每年至少为相关员工进行一 次健康检查,并保留健康档案。对新参加工作及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和技能培训,合 格后方能上岗,对在职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卫生知识培训,并记录。 9 交通安全 9.1 管理制度 9.1.1 景区应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规范责任区域内的交通管理,并确保制度的落实。 9.1.2 景区应制定节假日和游客高峰期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9.2 道路和交通标志 9.2.1 景区应保持辖区内行车道路平整、畅通,在交通干道路况异常时及时作出警示并通知相关方及 时维修。 9.2.2 景区应设置禁行、禁停 、限速警示等交通标志。景区内机动车道应配置合理照明
37、,在急弯、陡 坡、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应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9.3 营运车辆 9.3.1 景区自备的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应符合 GB/T 21268的要求,并保证车辆证照齐全,安全检验合 格,满足游客运输和行程要求,并定期维护检查,保持车况良好。 9.3.2 景区的驾驶员应具备相关资格,确保安全行车,不超载超速,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车。 9.4 游船 9.4.1 游船证件齐全有效,动力机械设备符合船检部门的要求,排污符合环保要求,并按规定配置消 防和救生器材。 9.4.2 游船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按规章操作,发现 不适宜乘船的游客应及时劝阻其登船。 9.5 停车场 9.5.1
38、景区宜根据自身地理条件设置停车场,停车场规模与接待能力相适应。 DB41/T 1941 2020 11 9.5.2 停车场应设置醒目的标志牌,标志牌的图形应符合 GB/T 10001.1和 GB/T 10001.2的规定。场 内地面平整、清洁,排水畅通,便于游客及车辆出入。停车场应有专人管理,疏导车辆停靠整齐,收费 停车应明码标价,保障车辆及车内财物安全。 10 节假日和大型活动安全 10.1 大型活动审批 景区内举办大型活动,应先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同时报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大型活动的 举 (承 )办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 案。 10.2 安全保障 10.2.1 在大型活
39、动及节假日期间,景区应按规定或根据游客流量,增配一定数量的安保人员。在安全 出、入口和安全通道增设明显的引导标识,保证游客通行畅通,必要时在场所入口处设立安全疏导缓冲 区。 10.2.2 举办夜间游览活动,应配备应急广播和有效的照明设备,增加危险地段的警示牌和巡视检查次 数。 10.2.3 节假日和大型活动期间,景区内景点、桥梁、狭窄路段等处,人员过多或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 件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临时关闭景区,疏散游人等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11.1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 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 后,应立即启动
40、相应的应急预案(缺乏对应的应急预案时,应根据事故性质和可能的损失程度,参考已 有的预案采取同级别的应急处理措施。),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施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 谎报或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11.2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景区在紧急施救、妥善做好善后工作的同时,应总结事故发生原因,分析 应对措施和事后处理是否妥当,提出相应的 纠正措施和预防改进措施,督促改进措施的落实,并建立完 整的事故档案。 12 保险 景区应提醒或引导游客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对于参加高风险性的、普通意外险不覆盖的旅游项目活 动 (如攀岩等 ),项目经营单位应告知游客购买或代游客购买特定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活动费用中已包含 特定意外伤害保险的,应作相应说明。 _